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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服务合同【精选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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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服务合同(精选3篇)

合同法服务合同 篇1

短信广告服务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发布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短信广告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服务内容

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要求和约定标准提供短信广告服务,由甲方支付相应价款。

2. 广告发布概况

1) 发布内容: 。

2) 发布期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 发布数量:文字短信: ;彩信: 。

4) 发布单价:文字短信: ;彩信: 。

5) 其他约定: 。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2.1 本合同价款 固定 (固定暂定) 为: 陆仟 圆整(¥ 6000 元)。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各类成本、政府报批费用、利润、税金等,并不因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因素调整。

2.2 本合同付款方式采以以下第 A 种方式付款:

A.一次性付款

广告发布并经甲方确认后 5 日内支付。

B.月度支付

1) 每月 日前,甲方提供本月发布结算单,约定投放广告的信息数量以及乙方相关赠送内容;

2) 每月 5 日前,乙方提供上月发布结算单、月度发布报告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后 3 个工作日内确认或提出修改内容。甲方确认后,则在每月度投放期满后 25 天内付款。

2.3 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有效发票;乙方未提供有效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2.4 支付方式采用:□支票 □转账 □现金 □其他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权利义务

3.1 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 ”业务系统,通过短信方式向特定用户群发布个性化短信。

3.2 甲方可以随时检查和督促乙方系统故障、发送错误等问题,并要求乙方改进。

3.3 短信发送对象须经甲方确认后发送。

3.4 甲方有权在签订本合同前对乙方进行相关的资格审查,要求乙方提供其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生产、经营资格证明文件,并承诺文件真实、合法。

3.5 甲方必须合法地使用乙方的短信系统资源,不得利用乙方的短信资源散布反动、暴力、色情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

(二) 乙方权利义务

3.6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支持互联网的合法中文短信平台资源,并保障短信发布系统符合的畅通和正常运营。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甲方提供企业短信服务。

3.7 乙方负责提供系统运行所需的常规技术支持,并给予甲方工作人员必要的培训。

3.8 对于甲方发布信息的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应在发布前予以及时的提醒和更正,以保证短信内容的合法和健康性。

3.9 为保证短信的时效性,甲方向乙方提出业务需求后,乙方必须在 小时内作出确认。

3.10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平台调整的特殊情况,乙方必须向甲方说明情况并协商另行发布的时间。甲方取消委托的,双方据实结算合同价款。

3. 11 乙方确保手机用户接收信息免费。如有发送对象因为接收乙方发送之短信或信件而产生费用,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 12 乙方同意甲方在发布期间内,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公司同时享有投放权。

3. 13 其他: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 1甲方未按照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未支付金额的 0.3 ‰支付违约金。

4.2 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或约定数量或约定发送对象发送短信,或未按约定内容发送短信或短信内容发送错误的,均视为未发送。因乙方未发送的,应当就每条未发送短信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为 元。乙方未发布超过 3 次,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3 乙方实际发送短信数量少于甲方要求数量的,减少的数量由甲方确认和结算后,据实扣减。

4.4 乙方有义务尽力避免因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黑客攻击等情形造成乙方服务系统的中断,并将中断时间限制在最短时间内。乙方设置专人接受甲方的故障通知,在接到故障报告 48 小时内,乙方负责对故障进行检查并予以解决,在72小时之内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甲方。由此造成发布迟延的,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有权决定退订或接受另行调整时间安排。

4.5 乙方已尽法定审查义务,而因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造成广告作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或因此引发第三方诉讼、索赔等,则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除外。

4.6 乙方未尽约定的广告审查义务导致发布的广告内容违法,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可向乙方追究,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经济损失、追偿费用、聘用律师产生的费用。

4.7 其他约定: 。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双方为执行本合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技术产品或资料,除非提供方声明为可公开资料,则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以及双方的法律顾问、财务、审计及其他顾问、双方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否则,双方均有权向对方请求损失赔偿,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2 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不可抗力

6.1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 4日内,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及时书面告知对方、附上政府或相关权威机关出具的证明,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对方损失扩大的,免除责任。

6.2 一方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责。

第七条 通讯联络、送达

7.1 本合同需要双方确认的内容,由专人负责:

(1)甲方负责人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2)乙方负责人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负责人变更,应当迟至变更后三日内有效告知对方。

7.2 在本合同执行中需要双方认可的资料、通知和违约情况均以书面形式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以传真正常发出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国内EMS特快专递方式的发出之日、或挂号信发出后三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 本合同的生效、解释、执行、管辖、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9.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删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方可发生效力。

9.2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份,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附件有:

(1)附件一 “ 价格清单 ”;

(2)附件二 “ 短信发送确认单 ”。

9.3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壹 份,具有相同效力。

9.4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合同法服务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如促成甲方与第三方订立买卖合同并验收合格,则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二、双方约定的居间服务费标准为:按中标后第三方签约客户购买的甲方产品价值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进行支付,在签约客户对甲方产品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三、甲方的义务

1、负责投标过程中的报名、标书文件的编制,并根据投标需要提供相关资质文件;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中标后向第三方签约客户提供产品。

四、乙方的义务

1、保证乙方的信息资源及时提供给甲方,以利于甲方的标书文件的高质量编制;

2、负责在投标过程中为甲方提供投标顾问服务,并协助甲方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工作及在业务过程中为标书提供意见;

五、服务费的支付

1、乙方促成甲方与第三方订立合同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未能促成,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乙方所花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促成甲方与第三方订立合同的,在甲方与签约客户签订合同且签约客户对甲方产品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额服务费,在此之前乙方向甲方的借款可冲抵服务费,并且该借款不计算利息。乙方未能促成甲方与第三方订立合同的,应当按照借款时的约定计算利息,并在本协议终止后三日内归还甲方借款。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合同法服务合同 篇3

甲方(雇主,生活照顾需求方):

联系电话:

住院部门:

服务医院:

科室:

房号:

床号:

服务类别:

服务费用:

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共计 天;

乙方(照护人员,服务供应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丙方(平台方,居间人机构,指介绍单位):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办公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需要、丙方推荐、乙方提供生活照顾服务相关事宜签订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 服务对象与服务内容

应甲方要求,丙方介绍推荐符合生活照顾服务上岗条件(体检合格,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服务人员

(乙方)为甲方提供生活照顾或相关服务,具体如下:

一、乙方服务对象

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介绍乙方到指定地点(医院)为甲方指定对象提供生活照顾服务。

二、具体服务内容

1.日常起居照料:协助患者每日起床和排泄大小便,洗脸、洗手、漱口、梳头等;

2.医疗护理协助:协助医护人员观察患者病情,发现输液完毕及时告知护士,协助患者按时、按量服药;

3.饮食照料:协助患者进食、饮水,打饭、热饭菜、清洗餐具;

4.卫生清理:协助患者清理个人卫生

5.协助护士为患者过床、翻身、更换体位;

6.受患者或家属委托,在医院内代购生活用品并做好记录;

7.严格执行陪护服务工作“十不允许”。

备注:服务职责范围参照20__-10-12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院陪护服务基本要求》。

第二条 服务方式 {£标准服务 £专属服务}

1.丙方通过有偿介绍乙方从事生活照顾服务,具体方式是:按工作天12/24标准或专属服务类别计费。

2.乙方在开始通过服务工作前必须体检合格,把健康检查表、户口本、身份证给甲方验证认可。甲方服务对象及与乙方有直接接触的家庭成员如有传染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必须向乙、丙方如实通报。

3.乙方在合作期限内的一切业务行为必须符合行业及所在医院的规范标准和要求,必须得到所在医院及甲方的认可,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协议约定提供服务,不得有损害所在医院及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在工作中必须注意安全,如因乙方过错或违规操作而造成本人或他人人身或其他权益受侵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为减少意外损失,乙方工作前必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理。

4.丙方代理甲方对乙方的日常服务进行检查、监督、考核。丙方可随时回访甲乙方,检查指导甲乙双方协议执行情况。

5.丙方代理乙方与甲方结算乙方的服务报酬。

第三条 服务性质

1.甲、乙方属提供生活照顾服务需求的临时供求关系。

2.乙、丙方属供求双方信息有偿提供、传递平台关系。

3.甲方与丙方、乙方与丙方均不存在任何形式上的劳务关系。

丙方不承担甲、乙双方在服务过程产生的任何纠纷责任,也不承担甲、乙任何一方的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第四条 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1.乙方与甲方可自主协商自愿选择服务时间。

2.乙方实际服务时间以甲、乙双方约定的上岗服务时间经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第五条 服务费用结算

一、服务费用标准

1.乙方的服务报酬由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标准代乙方向甲方收取,按(天/小时)计酬,所计报酬为全包干制,甲方支付的服务报酬中包含丙方的居间平台服务费(丙方提供给乙方信息及对乙方进行培训并日常检查监督的报酬),及乙方服务过程的全部费用报酬及福利,乙方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2.服务报酬(含居间平台服务费)以甲、乙方协商确定的服务按(天/小时)计酬,非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服务报酬(含居间平台服务费);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春节三天假期除外),服务报酬(含居间平台服务费)按非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服务报酬的2倍计酬;春节三天假期,服务报酬(含居间平台服务费)按非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服务报酬的3倍计酬。

3.丙方可以根据甲、乙双方协商选择的服务时间(小时数)按服务报酬标准代乙方提前预收,服务结束时结算。

4.丙方从代收的服务报酬中收取必要的居间平台服务费(丙方提供给乙方信息及对乙方进行培训并日常检查监督的报酬),丙方将扣除居间平台服务费后的服务报酬代结付给乙方后,乙、丙方互不提出额外主张。

二、支付方式

1.乙方服务报酬由丙方从甲方已实际结算支付的服务报酬中扣除居间平台服务费后于服务业务结束后7天内结算(现金/转账)支付给乙方,乙方必须提供服务报酬的收款凭证(格式由丙方代拟提供)。

2.丙方代理乙方向甲方收取服务报酬并代开具收款收据(非正式发票)。

3.协议三方共同在《生活陪护服务等级同意书》签字确认费用结算。

第六条 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双方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所在医院的的规范标准和要求、甲方服务需求等自行协商约定,与丙方无关。

2.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丙方促成、见证本协议的签订,甲、乙双方应按照约定向丙方交纳居间平台服务费。

⑵丙方有权核实甲乙方身份以及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健康状况、文化程度、服务技能,考察乙方是否符合甲方要求。

⑶若乙方因自身原因(体检不合格或有不良行为等)、所在医院方及甲方反映极差而提出不继续使用乙方的,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终止本协议的履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丙方无关。丙方有知情权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因甲、乙双方纠纷导致协议无法正常履行而提前终止的,丙方应取得(按约定天数和报酬标准计算)的居间平台服务费概不退还。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终止的,不在此例。

2.若甲、乙任何一方需要缩短或延长服务期的,必须在本协议服务期缩短或结束前三天向对方申请,经双方协商确认后告知丙方,丙方应协助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结清服务及居间费用。

3.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自行调解,与丙方无关,但丙方可自愿协助调解。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报酬的,每逾期1天按应付服务报酬的1%向乙、丙方支付违约金。

2.甲乙方未如实告知对方自身有恶性传染病或精神疾病等恶性疾病的,视为严重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立刻解除本协议,违约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3.由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违约方也无权要求守约方退还任何费用。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于乙方服务结束,各方费用结算完毕后,协议自然终止,本协议终止后,协议三方互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