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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酒的合同范本(合集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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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酒的合同范本(通用3篇)

购销酒的合同范本 篇1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 卖方同意出卖、买方愿意受买下列标的物,并遵守下列各项条款:

一、标的物详情(以下包括:货物品名、货号、鞋材质约定、码段、数量、单价、金额及交货期;标的物具体信息含配码、材料标准等详见附件同合同编号的《订单》):

二、生产:按双方确认样要求生产。大货生产时,如未经买方书面同意确认,卖方大货所用材料同确认样不符,买方有权拒收大货,并保留向卖方索赔最高不超过总预付货款2倍的违约赔偿。卖方不得在未经买方允许的情况下,将订单外发其它加工厂生产。

三、合同签订后,除买方根据市场情况,紧急书面通知卖方(并经卖方同意)减少或取消订货的外(所减少或取消部分订货货款按本合同议定价在总货款中扣除),买卖双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

四、包装:严格按照买方要求操作。货物发送至买方指定点后,经买方检验,如发现包装过紧导致鞋子变形,影响销售,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相应损失或全额退赔;因包装过松、浪费体积所产生的一切额外运费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五、质量要求:根据买方确认样品为准,其它技术标准及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或质量保证期:卖方按国家质量标准进行生产, 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规,在三包期内对产品实行质量“三包”;交货后半年内,出现消费者大面积(15%以上,含15%)投诉本次大货较重大质量问题,经相关质量检验部门证实产品本身确实有较大质量问题,卖方有义务配合买方进行必要的产品召回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交货地点:卖方仓库。在某个批次货物验货通过后,买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是否直接从卖方仓库装运货物出货。卖方负责货物装箱工作。卖方在货物装箱时须要保证满箱出货。

七、交货日期:本合同及同合同编号的《订单》所提及的交货期均为该批次货物的装柜离厂时间。20xx年1月31日前交货,所有货物严格按照订单关于货期的要求按时交货。任何一个批次如因推迟交货影响上市销售,卖方赔偿买方该批次合同金额的5%,如合同交期延15天以上,买方有权拒绝出货,取消合同,卖方需退回买方已付的订金。

八、验收标准:买方按确认样及相关标准和要求验收所有货物。相关标准以国际鞋类贸易正常检验标准为准,如客户对某个批次(或全部批次)大货有另行质量要求或其他要求,买方需在该批次(或指定批次)交货期前20天书面(含传真、双方正式往来的邮件)告知卖方确认。

验收方式:

(1)卖方根据合同或《订单》所约定交货期自行安排生产计划,并将生产计划告知买方,买方根据卖方生产计划表,在大货生产时,有权安排人员进车间对所生产大货质量进行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反馈至卖方代表处,卖方应根据抽检结果及时调整相关质量管理,以避免最终大货交货的质量问题。

(2)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买方有权安排正式质量检验人员于出货前7天内对该批次大货进行检验。买方正式验货前,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相关事宜。对于验货结果,买方应在1—2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卖方确认。卖方根据验货结果迅速对大货瑕疵进行修正、替换工作。在卖方完成相关改正工作后,买方会重新安排验货直至验货结果符合质量标准。

(3)没有买方书面(含传真、双方正式往来的邮件)的通知确认,所有货物不得认定为已验货通过,不得装运出货。卖方因违反此条款导致买方和第三方经济损失的,一律由卖方负责赔偿。

九、 合同(总货款)金额:贰佰柒拾捌万壹仟叁佰陆拾元整(¥2,781,360.00),20%订金为伍拾伍万陆仟贰佰柒拾贰元整(¥556,272.00)。付款方式:合同双方签字,在乙方预付给甲方合同金额20%订金后生效,验收交货时乙方必须在每次发货之前将该批货款打入甲方账户(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20%订金只能在最后一批货品发放时作为货款使用),如甲方通知乙方交货,乙方在一个星期内未回复,且未付清款项,甲方有权对乙方委托甲方生产的货品自行处置,且乙方支付甲方的订金作为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赔偿,乙方不行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对货品的处置和要回订金。

十、违约责任: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依照合同交货规定条款办理;因卖方交货严重延期(经买方或买方客户多次邮件、传真或电话催促卖方代表人,卖方仍无法确定交货期)或拒绝交货导致买方巨大经济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要不超过《合同法》规定违约上限赔偿。其他违约责任依照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处理。

十二、买方交给卖方的附件《订单》、《包装明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执行期间,买卖双方代表

签署的其他同本合同相关的书面、正式的文件(含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传真件)同样为本合同的有力补充。本合同、作为附件的《订单》以及其他书面文件中有相互冲突或矛盾的条款,一律以最接近最终交货期的商定条款为准。

十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酒的合同范本 篇2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肉牛的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对肉牛商品的需要,根据商业部颁发的《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肉牛。

2、产品的数量:每公斤计称。

(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面)

第二条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登记和质量:

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产品的检疫办法: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

1、产品的收购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双方同意后亦可银行转账;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由甲方交货前协商。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贷款总值的20%,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商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款总值的10%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2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10%(由甲乙方商定)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的10%(1-20%的幅度)付违约金。

1、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受,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2、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延迟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第五条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也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忠县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第十条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购销酒的合同范本 篇3

甲方(购买方):

乙方(供应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自乙方处购买五粮液年份酒、飞天茅台、茅台年份酒、进口红酒、进口威士忌等相关产品(详见:产品报价清单),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名称、价格

1、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价格向甲方提供下列产品:(详见:产品报价清单)

2、协议中订购产品为实时报价,乙方有义务将最新的价格调整、促销活动等信息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第二条、产品质量

1、乙方有义务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乙方提供产品如出现假冒,承诺以三倍金额赔偿甲方。

3、甲方对产品质量的任何异议应在收货之日起72内向乙方提出,乙方负责予以调换。

4、非因产品本身的质量原因(如甲方储运不善等)产生的问题,乙方不予调换,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产品包装

1、产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规定和甲乙双方约定,并且达到产品的安全和卫生条件。

2、产品的包装符合国家对条码、标签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产品的交付

1、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货运代理人将产品运至双方指定地点时,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应即时对货物数量、编码、外观、包装、质量等情况进行检验,如有任何异议,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完毕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应在送货单上签字盖章。

2、甲方需将计划用量逐月提交乙方,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计划进行每月备货,不能备齐的货品应在乙方提出计划的24小时内反馈。甲方临时需要货物(月计划内),乙方应在2小时内送至甲方营业地点、4小时内送至成都市区3环内指定地点。月计划外的产品使用,甲方需提前5天向乙方确定,以便于乙方临时备货。

3、对于甲方自提的产品,乙方在其门店将产品交付提货人时,即为产品交付完成。

4、除因产品不符合本协议约定质量标准外,甲方不得拒收。

5、乙方产品的所有权在产品交付时转移至甲方,货物风险随之转移。

6、产品交付后,如发生包装物破损,甲方需要委托乙方采购新包装物的,甲方应在发货前向乙方全额支付包装物货款。

第五条、货款的结算

1、甲乙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甲方应在收到货物的5日内,将货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2、无论任何费用,甲方均不得在应支付货款中自行扣除。

第六条、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1、乙方是“华致”、“华致酒行”等相关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商标标识以及任何相关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2、甲乙双方对于本协议内容、以及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情况、产品信息、客户资料、营销计划、管理方式等任何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

3、甲乙双方应保证其雇员、管理人员、代理人等接受本保密条款约束。

4、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后,本保密条款持续有效。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遵循平等诚信的原则,全面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者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而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时,违约方应自行向第三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出具权威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则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可免除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第八条、协议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1)一方明确声明或以实际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主要义务;

(2)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义务,并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的;

(3)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项下义务,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附:产品报价清单

甲方:

签约日期:

乙方: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