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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经销商)合同汇总3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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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经销商)合同(通用31篇)

(特约经销商)合同 篇1

劳务雇佣合同

甲 方:

乙 方: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临时生产的需要,甲方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正式《劳务雇佣合同书》如下:

第一条合 同 期限: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劳务雇佣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详见《岗位责任书》)的标准。

第四条 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时;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 劳务报酬:甲方每月 15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_______元/月。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劳务报酬为转正后的80%-90%或双方约定 。

甲乙双方对劳务报酬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2、乙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第七条 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劳务雇佣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并如实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甲方有权对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务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的甲方工程项目中的工作及责任的,在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

五、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成果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第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附件一:《岗位职责书》;附件二: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及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特约经销商)合同 篇2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为了缓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产能紧张问题,现甲方将____________产品的面板组装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合作、互利共赢、自愿平等为基础,特制定本协议:____________

一、合作时间:____________

(一)签定时间: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 ________ ________月 ________ ________日至 ________ 年 ________ ________月 ________ ________日止

二、双方职责:____________

(一)甲方职责义务:____________

1、负责提供原材料;2、生产加工技术指导;3、生产加工成品收货检验;4、生产测试治具;

(二)乙方职责义务:____________

1、负责人员配备;2、负责员工管理、教育、培训;3、产品生产及质量控制;

三、加工产品说明:____________

四、 其他约定及协议内容:____________

(一) 甲方需对乙方提供的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实样及样板等检验确认无错,方可投入生产。若有问题,需及时通知乙方。否则,造成质量的问题及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 乙方需根据订单要求保质保量生产并如期交货。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不能出货,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 如因原材料或技术指导而导致延期或造成原材料损坏,责任由甲方承担,如需返工费用按照原材料加工价计算;

(四) 如因乙方员工生产过程中有意或人为造成原材料损坏,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保证妥善处理;

五、 结算方式:____________

每月________日为对帐截止日,交齐订单对帐无误后在次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日支付;

六、甲、乙双方应本着精诚合作的态度,如因合同或其它产生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这日起生效。

八、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

(特约经销商)合同 篇3

购 方

销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就汽车配件产品购销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名称、品种、规格、价格和质量

1.产品名称、品种、规格、价格 。

[ ]附产品购销清单(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后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 ]按国家标准执行、[ ]按行业标准执行、[ ]按生产企业标准执行。

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如约定不明确,按能够实现合同目的和产品用途的标准执行。

3.质量保质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

产品的数量 。产品的计量单位 。

第三条 品牌

销方所供产品的商标为:[ ]整车厂配套商标、[ ]生产厂自主商标。其他约定 。

销方保证所供产品不构成对任何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的侵犯;购方保证所购产品不用于任何侵犯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的用途。违者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侵权责任。

第四条 产品包装标准及其处置

1.销方所供产品的包装为[ ]木箱、[ ]纸箱、[ ]裸件、[ ]按国家规定。包装应安全可靠、标识明确。[ ]内附装箱单。

2.销方因产品包装不妥或者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应当承担因包装不妥或者不符合国家规定或双方约定所造成产品的违法、违约、毁损、灭失等责任。

3.其他

第五条 产品的交付和风险

1.交货方法:[ ]销方送货、[ ]销方代运、[ ]购方自提自运、[ ]购方指定的第三方代提。

2.运输方式 。

3.运费负担[ ]购方承担、[ ]销方承担、[ ]其他 。运费负担约定不明的由购方负担。

4.到货地点 。

5.产品的风险责任未经特别约定,自交付时转移。产品保险由风险承担方办理并承担费用。

6.其他

第六条 产品的交(提)货时间、期限

产品交(提)货时间:

[ ]双方约定 年 月 日为产品的交(提)货时间。

[ ]销方委托送货或者代运的产品以承运人签发运单的日期为实际交货日期。

[ ]其他 。

第七条 产品价格和费用支付方式

1.产品的价格 。

2.其他费用 。

(特约经销商)合同 篇4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

二、产品质量

1、质量标准:

2、乙方对产品质量的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

3、乙方对产品包装的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

4、乙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产品后五日内提出确有证据的书面异议并通知到甲方;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但乙方使用甲方产品的,不受上述期限限制,视为甲方产品符合合同约定要求。

三、产品价款

1、产品的单价与总价:

上述货物的含税价为:_______________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

2、甲方产品的包装费用、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及交付时的上下列支费用等按下列约定承担:_

甲方产品的包装物由提供,包装费用由承担。

甲主产品的运输由办理,运输费用由承担。

甲方产品的保险由办理,保险费用由承担。

甲方产品交付时的上下力支费用由承担。

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乙方应当在甲方交货前一次性给付甲方。

四、产品交付

甲方产品交付方式为:乙方提货/甲方送货/甲方代办托运。

产品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天,若乙方对甲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供相关确认文件后天内交货。但乙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甲方有权拒绝交货,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应文件的,甲方有权延期交货。

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甲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产品交付后或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拒绝交货、延期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五、价款结算

乙方应在本合同书签订日内向甲方预付货款元,甲方交付前给付价款元,余款由乙方在收到甲方产品之日起天内付清。

乙方应当以现金、支票或即期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甲方价款。

双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价款之前,甲方产品的所有权仍属于甲方所有。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七、商业秘密

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

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九、不可抗力

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联系人或授权代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诺、通知等,都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具有不可撤销性。

2、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确认,乙方对甲方任何人员的个人借款,均不构成乙方对甲方的预付款或已付款款项。

3、乙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无法与乙方联系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二、明示条款: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特约经销商)合同 篇5

甲方名称:

村代表:

办公地址:

电 话:

乙方名称:

法人代表:

办公地址:

电 话:

甲、乙双方经过双次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

本着发挥各自优势,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配合 村改造的原则上,为更好的建 项目之事达成共识,为明确双方的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现就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条款及细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项 联营方式

一、 甲方负责提供本村,即《联建联营合同书》中提到的项目长宽共计 平方米。

二、由乙方负责提供资金在上述土地上,建设关设施。

三、由乙方独家负责进行管理及经营,管理及经营期限为 ,期限内乙方拥有对该设施完整。期限内乙方拥有对该设施完整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四、管理及经营期限内,乙方一次付给甲方 元整人民币,做为甲方的固定收益。

五、双方商定合同限期内,如遇国家征地拆迁或政府批准的改造等不可抗拒因素,针对本设施的所有拆迁补偿,依照国家相关评估部门的评估结果。土地补偿部分归甲方,建筑物及相关设施补偿归部分归乙方。

甲方名称:

村代表:

办公地址:

电 话:

乙方名称:

法人代表:

办公地址:

电 话:

(特约经销商)合同 篇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闭路监控系统安装(改造)工程。

2、交货及安装(改造)工程地点: 。

3、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风险、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改造)和调试,并确保通过有关技防办部门的验收。(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

第二条 系统总造价及其支付

(一)系统总造价

1、本监控系统含税总造价(含感应卡费用)为人民币 _____ __元,(含/不含增值税,税率: %)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二)工程款支付,按第 种方式: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总工程款的_______%;

(2)工程全部完工,测试成功即付总工程款的_______ % ;

(3)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初验验收合格,并且系统无故障运行一个月后,再付总工程款的_______%。

2、工程完工后,支付总工程款的 %,保修期满后支付 %。

第三条 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进场,到__ 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完成安装(改造)调试(以通过用户及甲方代表验收合格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因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第四条 供货及安装(改造)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改造)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以及通过相关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的辅材必须先提供样品并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采购进场安装(改造)。

第五条 验收

1、系统竣工

(1)系统按设计方案规定内容全部建成,经试运行达到设计使用要求并为甲方认可,视为竣工。少数非主要功能未按规定全部建成,由甲方与设计、乙方协商,对遗留问题有明确的处理方案,经试运行基本达到设计使用要求并为甲方单位认可,也可视为竣工。

甲方在试运行期间应如实记录试运行情况,根据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写出试运行报告。试运行报告中还应包括施工单位对使用单位进行技术培训的有关内容。

(2)系统竣工后,由设计、乙方写出系统竣工报告。其内容包括:系统概况;依据设计任务书或合同,对照正式设计文件对系统配置的设备、系统功能及系统软件运行质量自我评估,培训和维修服务条款等。

2、系统初验

(1)系统正式验收前,由甲方(或监理单位)组织设计、乙方根据设计或合同对系统进行初验,要求初验合格并写出初验报告。

(2)初验报告的内容包括:系统试运行概述;按照设计要求,对系统功能、运行效果进行检查的主观评价;按照设计对安装(改造)设备的数量、型号和系统软件的数量、版本进行核对的结果;对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的复核结果等。

3、系统检验

系统正式验收前,应按照设计及国家标准对系统功能检验和管理平台软件测试。

4、系统验收

经初验合格的技防工程,乙方应提供有关文件报原审批设计方案的公安机关验收。甲方应配合乙方提供上述文件及验收工作。

第六条 维修保养

1、本监控系统保修期为_1_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_______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2、保修期届满后,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以本合同附表一中的价格适当向甲方收费。

3、保修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另签订技术维护协议,乙方应对系统提供优惠的有偿技术维护。

4、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改造)而引起的故障。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改造)施工方案,并组织相关部门对方案进行认证,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在收到后的_______日内完成。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委派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可以组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

5、配合乙方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及时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4、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或住户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5、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造价 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进度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_______%计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向甲方计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 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款项及返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外,还须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4、本监控系统若由于系统器材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无偿更换、返修,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第九条 保密

甲、乙双方均应对技防工程技术资料保密。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图表、数据磁带、数据磁盘、基础资料等。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尽努力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提交中国石化内部纠纷调解处理委员会调解。

第十一条 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4、甲乙双方施工、设计方案以外的所有变更或要求必须致函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回函,如果_______日内不答复视为认可。

5、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届满结清余款后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仍需继续履行。

6、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特约经销商)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订立本协议旨在乙方为顾客提供及时、准确、规范的翻译或本地化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二、合作期限:双方的合作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合作期满双方另行续约。

三、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甲方自动成为__公司的会员;依照相关协议和规定,享受__公司提供的服务,并拥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稿件及资料。(有效的稿件或资料是指甲方对所提供的稿件或资料不再修改)

2、 在每笔业务发生时,甲方应详细说明翻译或本地化的要求。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4、 在涉及口译服务时,甲方应说明时间和涉及到的专业领域。

5、 在涉及本地化服务时,甲方有义务提供详细的目标群体资料。

6、 甲方在确认乙方完成翻译或本地化服务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五、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为甲方分配相应的翻译或本地化资源,必要时建立针对甲方业务的翻译或本地化工作小组。

2、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及时、准确、规范的服务。

3、 乙方对已经翻译完成的译稿,在一个月内仍有修改的义务。

4、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所有翻译稿件或资料有保密责任,因乙方的泄密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 在涉及本地化和全球化业务时,乙方必须保证符合本地化和企业全球化的相关要求,因乙方工作失误,达不到相应的要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有效期内基于业务运作需要,双方协商共同定制的其他相关制度和书面文件,其效力等同于本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协议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协议的解除与终止:任何一方如遇对方当事人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均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告之对方确认。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 址: 地 址:

E-mail: E-mail: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特约经销商)合同 篇8

甲 方:(服务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家长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乙方学生__ 得到切实有效的辅导,提高学习成绩,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本着公平诚信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对其子/女进行课外辅导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目前学生基本信息:学生就读于_学校高三年级,在最近一次考试中,班级排名为,年级排名为_________。(以上***由乙方提供)

学生在笔试中所得分数为:语文_________,英语__________,数学_________。 学生在面试中所得综合评分为:__________。

二、辅导目标:经过笔试和面试的综合评价,甲方承诺,通过指导夺分宝使用以及_课时的一对一辅导,保证乙方学生在分数线。

三、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费用_元人民币(大写),在双方签订本协议当日由乙方一次性付清;费用包含:夺分宝一套共四科(语文、英语、数学、选修_历史),_60次一对一辅导(学习中心辅导),_____________次上门辅导上门费

四、甲方服务内容及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测评委员会出具的辅导计划,为学生安排辅导老师及具体辅导时间协调,并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对老师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考核,由甲方安排其对学生进行以面授形式为主的全程教学辅导。

2、自签订协议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与乙方联系以确定首次上课时间。首次授课包括两部分:前期主要是与乙方及学生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状态;后期进行正常辅导,让乙方及学生熟悉老师的教学方式和教学特点。乙方可据此对老

师提出教学意见和建议,对以后的授课方式和细节进行适当的调整,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汇报给甲方备案。

3、如乙方认为有必要更换老师,应在首次上课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甲方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及时重新分派老师。

4、老师辅导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指定学习内容,由学生自主学习。包括课前的预习、测试、以及课后复习。老师将给出预习和复习的思路和目标,并给以测试时间,在对测试进行评定后予以讲解。

(2)面授:老师将根据学生预习的内容以及授课计划,确定本次授课内容,并向乙方或学生出示本次备课笔记,乙方或学生必须签字确认。

(3)电话助学:在非授课时间(周一至周五),学生以电话形式按照当周计划规定时间主动向老师汇报当天学习情况、作业完成情况和周计划执行情况(当无法联系老师时,应向班主任汇报),以利于甲方对学生进行监督和指导,督促学生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及时解决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电话助学情况由老师进行记录,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5、甲方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和考试重点为学生提供配套试题,定期对学生进行适量的强化训练;甲方学管中心乙方学生指派专职班主任一名,对学生进行电话回访,监督学生的学习状况,跟踪辅导过程和效果,及时对教学计划进行调整,并在必要时对乙方进行家访。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学生真实有效的详细资料,为甲方的后续服务提供依据。

2、每次授课后,乙方及学生应协助老师填写授课进度表,并交由老师交上由部门主管保管,作为甲方监督老师授课之用,乙方有义务如实填写。

3、授课前,乙方学生应按教老师的要求,认真预习和复习,并将辅导作业交给老师检查。因学生原因未完成预习、复习或作业,老师在面授时间安排学生完成,由此而导致教学计划无法正常完成的,由乙方负完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乙方认为额外需要增加课时的,可向甲方提出申请,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监督学生配合甲方的教学,按照甲方老师的安排认真完成测试和训练的题目,执行甲方制定的学习计划,乙方有权对学习计划提出合理的修改建议。

6、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专用试题以任何形式泄漏给第三方。

7、乙方学生因自身原因而未能正常参加考试或被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协议期限:签订之日起至年月高考试结束。

七、双方共同明确下列条款是公平协议内容,既不是格式条款,也不违反公平原则。

1、协议签订后,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问题,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协议。如甲方不能继续向乙方提

供本协议所规定的服务内容,需支付10%的违约金,并按服务时间比例将余款退还乙方;如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协议,甲方按时间比例扣除全程课外辅导服务费及全部的全程辅导前期准备金(10%),余款退还乙方。

2、由于国家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按照乙方的学习时间和已经提供的服务,甲方从全程辅导服务费中扣除相关费用后,将剩余款项退还乙方,全程前期准备金不退,双方协议同时终止。

3、由于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或乙方违反本协议而导致不能达到预期水平的,甲方不予退还任何费用。

4方提出退款申请,甲方将全额退还协议签订费用。

5、申请时效:乙方应在高考考试成绩公布写申请表,逾期视为乙方放弃权利,甲方不予办理。

八、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协议签订后,双方须共同遵守。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不属于格式合同或格式条款,均可修改、变更;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则通过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九、乙方已通读上述条款,甲方已应乙方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甲方::上海济学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乙方(签字):

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教务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特约经销商)合同 篇9

发包方:

租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山东省实施》

1、租赁地名:

面积:

截止:

2、租赁形式:家庭租赁外其他方式租赁

3、租赁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______年)。(双方约定不得超过3年)

4、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元。

交款方式及时间:

5、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

2、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合法使用租赁土地。。

3、发包方有义务维护租赁者的'合法权益。

4、创造条件,尽可能为租赁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6、租赁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方有经营自主权。

2、租赁方有权享受发包方提供的各项服务租赁方(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特约经销商)合同 篇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送达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送达地址:

为扩大项目的影响力,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签订本届展会合作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合作项目

1、项目名称:

2、展览时间:

3、展览地点:

二、合作内容

1、展位招展代理;

2、商业赞助、合作代理。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负责提供乙方招展工作所需的合法文件和真实资料;

2、负责提供展会相关招展材料给予乙方;

3、对乙方制定的招商计划和内容进行指导、审核及确认;

四、乙方权利及义务

1、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制定相应的招展计划,并交由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发布及执行;

2、乙方对社会和客户承诺的相关事宜需经甲方书面同意,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所承诺的相关事宜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影响,由乙方自行承担;

3、因招展及相关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擅用组委会名义及相关资料对外开展与本次合作无关的事项,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及影响;

五、合作方式(不含税、票)

对在合作中引进资金,实行评估奖励,具体如下:

1、方式一:所有费用经组委会账户结算

1)合作招展提成:乙方所招进的展位费,甲乙双方以组委会官方定价(国内标展:1、2号馆:rmb;3、4号馆rmb)(国际标展:1、2号馆:usd3400;3、4号馆usd2900)的5:5比例进行费用分配;

2)资金引进奖励(展会赞助项目:非展位):乙方引进资金,甲乙双方按实际金额的7:3比例提成奖励。

2、方式二:乙方独立设立账户,所有费用不经组委会账户

1)合作招展提成:乙方所招进的展位费,以组委会官方定价(国内标展:1、2号馆:rmb;3、4号馆rmb)(国际标展:1、2号馆:usd3400;3、4号馆usd2900)的%与甲方结算,其余招展费用归乙方所有;

2)资金引进奖励(展会赞助项目:非展位):乙方引进资金,按实际金额的30%比例提成奖励,其余费用归甲方所有。

六、费用结算

1、乙方应在项目开展前天(自然日)向甲方支付展位费用的%作为预付款。

2、乙方需在项目开展前一天支付剩余款项。

七、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为双方合作协议。在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基础上,所有协议的变更均需甲乙双方签字认可或签署补充协议,所有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和来往信函一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即成为本协议的附件和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之日期。

2、合作期限内,双方须遵守商业保密原则,任何一方不得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核心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及相关活动的策划和执行方案、组织架构及岗位分工、各类招商函件、价格及折扣体系等)向同类竞争单位进行泄露。

3、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约经销商)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九条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乙方在协议期间无条件服从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乙方除享受规定的酬劳外,不享受其它的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依据本协议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特约经销商)合同 篇12

一、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

《合同法》之所以在规定两大类借款合同纠纷中没有将企业间的借贷纳入,其主要原因是该种借货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是我国法律所认可的合法合同。因为任何国家都有自己特有的经济秩序和金融秩序。只有金融机构有权经营借贷业务,如果任何企业都可以经营金融业务从事借贷我国的金融秩序就乱了,那就不需要金融机构的存在了。借款人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归还本金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在金融机构内部也有明确的分工,可以从事借贷业务的是其中的一部分机构。其他内设机构和下属部门只有一些行政事务或吸收存款的业务,绝对没有对外进行借贷的业务。这些部门如果因为手中掌握一些资金,为了得到利息,而进行借贷,其签订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二、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

借款的出借曰期不能确定的,出借入主张借款期间利息的;由出借人对出借曰期承担举证责任,不能确定时,从主张提出之曰开始计算利息;如借款人主张借款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应由借款人对出借曰期及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不能确定时,从主张提出之曰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对借款的'还款期限约定不明,即借据只有出借的曰期和金额而没有还款曰期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作为债权人的出借人,有权随时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归还借款。出借人在没有行使催告权之前,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其权利可能被侵害的事实。

在现有法律框架内,该催告权不受除斥期间的限制,只有在出借人行使催告权以后,借款人在被催告的合理期间内没有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出借人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可能受到了侵害,此时才具备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前提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出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特约经销商)合同 篇1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号

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销商名称: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销售合同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____号

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积极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授权乙方经销甲方生产的""系列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经销方式及条件:

1、甲方授权乙方以经销方式在淘宝渠道经销甲方提供的系列产品。

2、乙方按合同规定负责甲方产品于上述区域或渠道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经管工作,共同开发该授权区域内的市场。

3、乙方在合同期限内的首六个月未完成(实际到款)本合同规定的任务总额4%以上,则甲方有权在乙方经销区域内另设经销商,可单方终止本合同。

4、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制造、销售假冒、仿冒甲方商标及产品。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权,更换经销商并向乙方索赔其造成甲方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并追究法律责任。

二、合作期限:

1、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作期满,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若乙方要求续约,应于合同期满前6天书面通知甲方。

三、销售任务:

1、在合同期内,根据市场的实际需求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确认,乙方须完成产品的保底销售任务额为3万元(也即乙方的实际付款额)。

四、区域经管

1、乙方如向本协议约定区域、渠道、网点外进行窜货销售而事先没有经过甲方同意,在被窜货方提供窜码和购买凭证有效时,无论出现一个货号或多个以上,甲方将予以处罚:______________

(1)、处罚金4元,并要求3个工作日内回收所窜货的商品;

(2)、甲方将重新考核乙方的信誉及是否保持原有的合作模式。

2、甲方将于签订合约后1个月内向乙方收取窜货保证金1万元。此保证金用于抵付窜货罚款用(非上限),如合同期内无窜货记录,此保证金将于合约期满1个月内退还乙方。

3、产品价格及市场价格经管:

(1)、产品价格:产品供货价格以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表》为准.

(2)、双鹰系列产品流通、终端建议最低售价如下:

五、货款结算:

1、结款期限:月结次月15号之前结清

2、如遇产品调价,产品改动(包括规格包装颜色等)甲方须事先三天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可以通过汇款或现金方式支付货款,以我方银行到帐日期为准,才视为收到。

4、除甲方财务人员外,其他人员以甲方名义向乙方收(借)取现金的行为将不被甲方认可,由此产生的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六、奖励政策: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工程产品销售奖励计划,制定下列奖励条款。

1、准时15号之前付清上月货款给予奖励2%,在次月对帐单上体现:

2、年度达标奖励:合同期内产品按下列付款额给予奖励:

乙方如合同期内完成销售任务额(已付款)的1%以上(含1%),甲方给予乙方付款额(其它费用和票点不计入内)2%的奖励。当进货额大于指标而实际回款额小于指标时,我司将以合同期限内实际回款额给予2%的奖励,其它付款若超过回款时间不享受政策,在新合同签订之时旧款不累计入指标中。(如合同期:______________月至____________月,指标______万,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付款8万元,进货额完成15万元,返利=8*2%,余下货款若再支持不能享受返利也不能累计进216年指标中)

3、年度达标奖励将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内进行结算,由甲方以还款额性质在对帐单中体现。

七、订货、货物交付、货物验收、货物更换:

(一)货物交付

1、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每批订货单后将向乙方发出货物。

2、产品实行"出厂价"将货物运至乙方指定货运站,长途运费由乙方承担。

(二)货物验收:

1、乙方收到甲方货物须立即或在收到货物7个工作日内验收,若发现货物的品种、数量和《送货单》不符或其它质量问题应及时提出,否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收到书面传真通知后,如有出现产品与账单不符合或其他品质问题的,须于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2、如乙方在该约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将视为货物数量、外包装均无问题,甲方不再接受因外观问题的调、换货。

(三)货物更换:

1、对产品出厂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调换,运费由甲方承担。

2.所有在乙方收到货7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部分,甲方将不接受调换货。如发生特殊情况,乙方需要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如甲方同意退、换货时,将通知乙方该批次的调换手续。

3、原则上产品出现任何问题均需双方及时协商处理。

4、所有被甲方接受退、换,而又属于乙方原因要求退、换的货物,将以8%结算,运费则由乙方承担,退货中如缺少配件的,所缺配件按成本价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八、特别约定:

1、双方所有的正式沟通都必须通过文件文字方式进行方可生效。

2、甲方只对经自己书面确认的销售政策和本合同及变更的合同承担相关的责任,除此之外,甲方概不负责。

九、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

1、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与甲方无连带关系。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约定,甲方所在法院具有司法管辖权。

2、双方发生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交由甲方所在地管辖法院裁决。

3、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本合同可以终止:

1)乙方无能力继续经营甲方产品。

2)乙方已无能力继续履行本合同时。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制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补充条款:

1、终端以授权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特约经销商)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因甲方发展需要,由乙方向甲方投资,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上,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甲方经营项目及范围

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酒吧,经营范围为酒水、饮料、小吃等。

第二条 投资方式与流程

原则:产权为甲方所有,甲方对乙方每月现金支付利润分红。

方式:现金实付

流程:甲乙双方签订《投资分红协议书》,乙方将资金存入甲方账户上,甲方出具收据,执行协议书。

第三条 细则

1、协议期限。协议期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投资额,乙方向甲方投入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此资金由甲方自主支配,乙方不干涉甲方运营(但乙方拥有账目、资金用处的监督权、核查权和建议权)。

3、分红方式:协议期间,甲方以每月利润的____%按月向乙方现金分红。

4、乙方权利和义务:乙方在协议期间,每月拥有酒吧的酒水、小吃等的赠送权利( 牌啤酒 件,小吃 份,果盘 份)。超出部分给与 折优惠,由乙方自行买单。甲乙双方若参与酒吧工作岗位,享有该岗位所发放的工资福利,并遵守员工守则等相关规定,接受规章制度的奖罚措施。

第四条

1、本协议期为 年,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决定不再续签的,由甲方向乙方付清分红,返还乙方全部投资本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本协议终止。

2、在协议期内,甲方要求乙方撤资的,甲方需在七天内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同时甲方向乙方赔偿乙方投资金额的双倍做为违约金,本协议终止。

3、本协议期内,乙方自行要求撤资的,撤资须在酒吧营业6个月以后,同时乙方向甲方赔偿壹万元违约金,本协议终止。

4、在任何时候,甲方无法经营或无能力向乙方发放红利或返还投资本金,乙方有权利分配甲方财产(不超过红利和投资本金),(人为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如地震、火灾等)。

5、红利分配从酒吧正式营业之日开始计算,每月红利分配应当先支付部分酒吧装修所欠债务,还款比例由甲乙双方各占红利比例的百分比分成计算(到债务还清为止)。同时甲方今后处置酒吧产业,也应该按照比例分给乙方。

6、如乙方在装修期间未能按双方约定时间内向甲方付清投资金额,并反悔索要之前付款,甲方可以拒绝,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10000.00元)。

7、若在甲方装修营业之前乙方未能付清投资金额,乙方将不能享受之前所商议的红利分成比例,按照壹万元占酒吧红利分成的百分之一进行分配。

8、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需以酒吧名义进行贷款或借款的,必须征得所有投资人的签字同意,如私自以酒吧名义进行贷款或借款的,所欠债务由贷款人自行承担,另一方不承担贷款人所欠债务,并可追究贷款人的违约责任,贷款人违约金为贷款人所欠债务的两倍,并追究责任方相关法律责任。

9、甲方在经营过程中,若涉及违法的行为,造成的损失,乙方概不负责,同时,甲方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手印):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约经销商)合同 篇15

第一章总则

, 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简称“合资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和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 共同举办合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2.01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 , (上述两个实体合称甲方,两个实体可共同和各自享受与承担在本合同下的有关甲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第3.01条甲、乙双方根据“合资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和规定,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的制药有限公司。

第3.02条

1.合营公司名称是: (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其英文名称:

为此,合营公司与乙方将签订一个许可使用“ ”名称的合同。

无论什么原因,如果乙方在合营公司中不再有 %的股份,甲方同意改变合营公司的名称,以使合营公司的中英文名称中不再出现“ ”的字样。

2.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

第3.03条合营公司在中国具有法人资格,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

第3.04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除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外,各方均不对合营公司的债务负有更多的责任,合营公司的债权人只能向合营公司的财产求偿。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4.01条1.合营公司的目的是: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和长期真诚合作的愿望,努力吸取合营双方各自的专长采用适宜的先进技术以及科学的管理方法,将合营公司建成一个现代化的制药企业,使其在产品的品种、质量及价格方面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竞争能力,并使甲方和乙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合营公司应依照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MP”)以及乙方制定的内部的质量规格条例,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国卫生部的有关规定的条件下从事生产和推销医药产品。

2.为了达到上述的主要目的,合营公司可以单独或依照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与各种形式和性质的公司、企业、经济组织、经济实体、机构及个人合作,根据“合资法”与本合同在国内外成立分公司、子公司。

第4.02条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制造和销售各种剂型的药品。药品的包装包括大包装(例如粉、颗粒、片剂、胶囊剂等)和适合消费者的需要的小包装。

为了达到它的主要目的,合营公司有权开展自己的经营活动。

第4.03条合营公司将生产如在不断调整的本合同附件中列出的产品。

A类:用中国国内生产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通过乙方包销的形式在国外市场销售。

B类: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通过乙方包销的形式在国外市场销售。

C类: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利用甲方的销售机构,根据合营公司和甲方签订的代销合同在国内市场销售。

D类:董事会可于将来决定D类产品。包括下述产品:

(1)用乙方或中国国内原料药生产乙方开发的产品,使用乙方的商标,由合营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出口产品应由乙方包销。

(2)用中国国内的原料,生产合营公司开发的产品,包括先进的中草药制剂产品,使用合营公司的商标,由合营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按董事会的决定出口产品可由合营公司直接或通过乙方销售。

生产B类、C类及部分D类产品所需进口的原料药,合营公司按不高于乙方及其子公司或其团体公司之间购买同类原料药时的平均价格从乙方或其子公司购买。

第4.04条按合营公司工厂的设计能力,合营公司初期的生产规模为年产量 至 片/粒。根据市场情况,今后再增加约 美元的投资。合营公司的年产量可增至 片/粒。

第4.05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外汇主要由出口A、B类以及部分D类产品来解决。如外汇仍有不足,特别是当合营公司未能成功地按合理的条款和条件出口产品时,合营公司也可以按本合同第十九章所述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第4.06条合营公司今后将努力进行研究和开发工作。其研究和开发的成果和产品均属合营公司所有。这些成果和产品,可按照董事会决定的条款和条件,分配给或转让给甲方或乙方,或双方。

第五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5.01条合营公司投资总额为相当于 美元的人民币或 币。

第5.02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 美元。

甲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

其中: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作价为 美元。现金出资为相当于 美元的人民币。

乙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

其中:以工厂设施的设计及服务出资,作代价为 美元。现金出资为相当于 美元的 币。

第5.03条合营公司总投资额与注册资本之间差额将由合营公司向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其他经合营公司选择并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金融机构贷款解决。从甲方和/或乙方要求的对合营公司的贷款的担保或担保物应由双方按各自在注册资本的出资额的比例给予提供。

第5.04条1.甲方除以现金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 平方米场地(以下称“场地”)使用权作为出资额出资。场地使用年限为 年。场地使用权的出资作价为 美元。

2.乙方除以现金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如本合同第12.01条及本合同附件四所述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设计的设计工作和服务,并以此作为出资额出资,作价为 美元。

第5.05条双方应制定对注册资本分阶段的、同等出资的初步计划。一旦董事会正式成立,董事会应根据合营公司的实际要求调整该出资计划,但最后的出资应在合营公司厂房土建完成之前支付。以现金出资时,甲、乙双方应按出资计划规定的出资日期和出资以现金存入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所立的人民币帐户和外币帐户。

甲方和乙方的出资是按美元折算的。运用的外汇兑换率为实际出资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瑞士法郎对美元的兑换率。出资后外汇兑换率的变化不影响双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

任何一方如果推迟了应交纳的资金时,应交付拖欠利息,利率比出资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年度贷款的利率高 %,直到交足资金并全部付清拖欠应付利息为止。

第5.06条甲方和乙方应在出资计划规定特定事项完成后分别向注册资本出资。

第5.07条合营公司的双方投资额需经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证明。合营公司据此给出资者出具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共同签署的出资证明。

第5.08条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批准。

第5.09条任何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事先都需取得对方书面同意。一方转让时,对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5.10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转让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后,报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5.11条当双方的出资额达到注册资本后,合营公司一旦取得了为使合营公司能有效地经营所需要的各种许可,合营公司将请求甲、乙双方协助合营公司安排所需的长期贷款。

第六章合营各方责任

第6.01条甲方责任如下:

1.向有关中国机关申请批准本合同及其附件,代表合营公司进行登记和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办理有关合营公司建立的其他事项。

2.根据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出资。

3.协助合营公司办理有关场地的开发事宜。

4.协助合营公司对场地获得的接通水、电和燃料,接通通讯、交通及其他有关的基础设施。

5.根据本合同第9.01条的规定,向甲方已有客户代销合营公司的内销产品。

6.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合格雇员,及时任命合营公司的董事和董事长,推荐第14.01条的副总经理和第14.03条规定的其他高级职员。

7.协助合营公司申请并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所必须的批准。

8.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合营公司从中国境外购置的所有机器设备的进口及海关手续。

9.协助合营公司申请确认附于本合同后的“合营公司和合营各方的税务待遇的申请书”中提出的税务待遇。

10.协助合营公司与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谈判。

11.协助合营公司和乙方的外国雇员和职工获得他们进入中国从事有关合营公司业务所要求的签证和工作许可。

12.严格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规定。

13.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甲方的其他事项。

第6.02条乙方的责任如下:

1.根据本合同第十二章负责工厂设施设计,并就该设计工作与中国设计院密切合作。

2.为合营公司推荐在海外购置所需机器设备。

3.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技术转让和提供技术服务。

4.协助合营公司申请并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所有必须的批准。

5.直接或通过其子公司向合营公司出售合营公司根据本合同第11.03条为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的生产所需要的所有原料药。

6.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合格雇员和及时任命合营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推荐14.01条的总经理和14.03条规定的高级职员。

7.协助合营公司同在中国境外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谈判。

8.协助合营公司和甲方的中国雇员、职工取得他们在中国境外从事有关合营公司事务的旅行所要求的去往国境外的国家或地区的签证和工作许可。

9.根据第9.02条规定的合营公司和乙方签订的包销合同,通过合营公司产品的出口以及通过第19.01条(b)(iii)、(iv)、(v)(vi)条规定的其他方法协助合营公司获得足够的外汇。

10.严格遵守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规定。

11.办理合营公司委托乙方的其他事项。

第七章技术合作

第7.01条在合营期内,根据合营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乙方应向合营公司转让其产品的先进技术,以及乙方今后对这些产品的改进。该技术转让的详细内容和条件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中。

(1)乙方应以技术资料和医学/科学资料的形式向合营公司转让A类、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的生产配方、工艺技术、质量控制等专有技术的数据、资料和知识,包括今后的改进和进一步的发展,以使合营公司可能根据“GMP”和乙方质量规格和不断修改的“药品生产指南”进行生产、包装和销售该产品。

(2)乙方准予合营公司使用属于乙方的商标的使用许可,其条件和条款规定在本合营附件“技术转让协议”中。

(3)作为乙方转让技术和继续发展该技术如上述(1)项和(2)项的报酬,合营公司应在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 年期间,按该单项产品的净销售额的 %向乙方支付该单项产品技术提成费。 年的提成期过后,不再支付提成费。合营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转让的技术和生产销售所转让的产品。

(4)对用于乙方转让给合营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但未在中国专利局登记的具有专利权的技术,乙方应向合营公司提交有关专利证书。经乙方与合营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不同情况,合营公司按运用该有专利权的技术的单项产品的净销售额的 %— %给乙方支付附加技术提成费。该附加技术提成费应在专利有产期内支付,但支付该附加技术提成费最长不超过自该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 年期间, 年期间过后不再支付任何提成费,合营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该项具有专利权的技术。

(5)对用于乙方转让给合营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并在中国专利局登记批准的具有专利的技术,合营公司将根据(4)的原则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许可合同。

(6)乙方与合营公司的签订的按本合同附件三的形式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与合营合同期限相同,原则上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对技术转让合同进行修改。

(7)合营公司在使用乙方转让的技术时,对于第三者提出的权益要求,不负任何责任。

第7.02条合营公司开发的产品作如下规定:

1.合营公司将来按董事会批准所开发的D类产品应具有疗效、稳定性、有效期内的安全性。合营公司应严格地依据“GMP”和乙方的标准操作程序和不断修改的“药品生产指南”以及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规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标准来制造和包装产品。

2.在合营公司对该D类产品或该D类产品的新的药品剂型或新的剂量进行首次制造或包装前,合营公司应交给甲方和乙方完整的产品文件,包括全部技术资料和全部医学/科学资料,让甲方和乙方作出意见和批准,即确认所有文件是否完整。

3.在合营期限内,如合营公司发觉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证严格地按照合营公司为了“GMP”,安全健康或其他目的所提出的该D产品的产品规格来制造,包装、质量控制、贮藏和运输任何产品时,合营公司应尽最大努力减少或在可能的情况下防止损失,并立即把以上情况通知甲方和乙方。

4.根据乙方规定由合营公司制造和/或包装的产品,合营公司应保存参考样品,所用原料、包装材料及产品的完整的资料,也根据乙方规定由合营公司进行随后的稳定性的检验。

5.合营公司自己开发的产品属于合营公司所有,并使用合营公司自己的商标。

6.除上述1、2、3、4、5规定外,如果合营公司要求从甲方或乙方给予附加的技术帮助或先进技术。对此,合营公司应就适应的报酬与甲方或乙方达成协议。

第7.03条经董事会同意并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合营公司可从第三者引进甲方和乙方所没有的先进技术。合营公司也可向第三者转让合营公司自己开发的技术。

第八章场地使用

第8.01条甲方保证合营公司在第23.01条所规定的合营期间中享有对场地的使用权。

第8.02条合营公司承担场地的开发费,即取得场地的占地所发生的费用(劳动力安置,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新菜田开发费、拆迁费等)以及接通公用设施的费用。甲方和乙方估计总的开发费为人民币 元左右。

第8.03条合营公司应委托一个合适的机构负责安排和办好所有有关劳动力安置、土地补偿、青苗补偿、新菜田开发及拆迁等事宜。委托该机构在六个月内完成这些事宜。

第九章产品销售

第9.01条合营公司应负责在国内销售其产品,并委托甲方作为甲方已有的客户的销售代理人。由甲方代销的条款和条件应在合营公司与甲方签证的销售代理合同中给予规定,或应包括下列原则:

1.甲方应是合营公司产品在国内销售给甲方已有客户的销售代理人。

2.产品的宣传和广告工作应由合营公司进行。

3.产品的销售价格应由合营公司决定并且能够使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竞争力。

4.甲方应享有销售佣金,该佣金占净销售额的比例由合营公司和甲方协议决定。

第9.02条计划由合营公司出口的乙方的A类、B类和部分D类产品以及合营公司开发并由董事会决定由乙方在国外销售的D类产品,由乙方在中国境外包销。由乙方包销的条款和条件应在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包销合同中给予规定,并应包括下列原则:

1.乙方应为独家的出口产品包销商。

2.乙方应以出厂价FOB北京的条件,从合营公司购买出口产品,该价格应能使乙方按照国际市场有竞争力的价格转售出口产品。乙方应定期地向合营公司提供有关在中国境外销售的市场资料。

3.合营公司应负责为该出口产品取得出口许可证,乙方应负责在出口产品销售的国家和地区取得销售许可。

第9.03条由合营公司开发的D类产品亦可由合营公司直接出口。

第9.04条合营公司应进行市场调查,以使决定当地市场条件和了解为国内市场服务的最佳途径和方法,据此,合营公司应在晚些时候运用该市场调查资料建立其自己的销售组织。

第十章设备、辅料、包装材料的购置

第10.01条董事会已经做出有关合营公司生产产品的最终决策之后,应根据乙方推荐购置机器设备。乙方应提供机器设备的型号、规格和供应者。为了确保工厂设施的经营根据“GMP”和乙方的规格,合营公司应从乙方推荐的可靠性、信誉好的供应者购置机器设备。乙方应协助合营公司从海外定购机器设备。

第10.02条关于购买零件、分析测定仪器、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如果能符合规格、保证要求、与其他部件配套,可靠的并在其他方面如服务、维修、维护及改进的服务和质量符合要求,可以对在中国购买给予优先考虑。

第10.03条在符合乙方质量规格和质量控制条件下,合营公司可以从中国或外国的来源购买辅料和包装材料。

第十一章原料药的供应

第11.01条为A类产品的生产和合营公司开发的D类产品所要求的原料药和物质应在中国购买。

第11.02条为获得技术转让合同的技术目标以及维持最高的生产标准。合营公司应从乙方购买所有其需要的原料药,以生产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

第11.03条乙方应向合营公司按乙方同合营公司签订的供应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供应第11.02条提到的原料药,该供应合同应包括下列原则:

1.乙方对原料药的报价不应高于乙方向其子公司的并不时修改的报价的平均价格,其价格条件应是CIF。

2.向合营公司供应的原料药应符合乙方的标准规格。

3.所有原料需求的预测、订货和支持应根据供应合同的规定。

4.合营公司同意它应仅从乙方或其子公司购买所有它所需要的原料药。

5.合营公司应用双方同意的自由兑换的货币为该原料药支付。

6.合营公司应负责为该原料药获得必要的进口许可和政府批准,并应负责为该进口支付的任何关税和税款。

第十二章工厂设施的设计准备和建筑

第12.01条1.为确保合营公司将拥有和经营一个有先进的设计特点的现代化的药品(生产)工厂设施以便遵循“GMP”和 方规格,并符合中国政府有关设计的规范要求, 方应为该工厂设施准备设计。

合营公司与 方应根据本合同附件“设计协议”的形式及条款和条件签订设计合同。 方与一个 设计院合作来完成该项设计工作。合营公司将与 设计院签订一个设计合同,明确规定设计分工、协作、责任和报酬。 方积极地参加该设计合同的谈判。

2. 方应通过准备工厂的初步设计和实施设计(护大初步设计),指导并监督 设计院的设计是否符合 方的设计规格。 方对该项设计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需要 方确认的设计和图纸,应由合营公司负责安排译成 文。

3.上述第2款中所述的 方的设计工作和服务,连同 方由于设计工作需要派专家/技师来往 的飞机票费(飞机票最多应不超过 人次),应根据第5.04条作为 方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其作价为 美元。合营公司应支付该专家/技师的食宿费(每次不超过两周,最多 人次)。合营公司应负责支付 设计院的设计费。

第12.02条本合同批准日后的一个月内,合营公司应建立一个建设和筹备办公室(筹备办公室)。董事会应委托该筹备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筹备办公室应在合营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

第12.03条筹备办公室的一般责任为:

1.在本合同批准日后三个月内,准备总设计费的预算。为了便于主管部门对设计的审批协助 方工作。

2.根据设计与工厂建筑的总承包商就建筑合同(“建筑合同”)进行谈判。

3.组织购置和检验工厂的建筑所要求的设备和材料,并在 码头办理所有进口手续和海关申报。

4.组织所有设置及设施的安装并在 方指导监督下进行技术投试。

5.决定项目建设的总进度。

6.编制开支计划,并进行项目的财务管理。

7.编制有关管理程序。

8.保存和管理所有在建筑阶段期间的文件、图纸、档案和资料。

9.定期准备由董事会审查的建筑报告。

第12.04条该工厂设施设计批准后,合营公司应与筹备办公室选中的总承包商签订建筑合同。该建筑合同应根据批准的设计和董事会满意的条款和条件来进行。

第12.05条筹备办公室应监督工程的实施以确保其符合设计和建筑合同的规定。

第12.06条筹备办公室的费用和其工作人员的报酬应包括在合营公司建设预算中。

第12.07条工厂建筑完工后,筹备办公室应安排董事会进行工程的验收。

在工厂设施根据批准的设计的完工以及对交接程序的完成表示满意后,董事会应解散筹备办公室。

第12.08条除上述工作外,合营公司在其建设期间的其他生产准备工作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十三章董事会

第13.01条1.董事会是合营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的权力和职责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

2.合营公司的重大事项应由董事会全体一致决定。该重大事项在《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九条予以规定。

3.除上述条款外的其他事项应由多数票通过决议决定,但是至少各方委派的一名董事投了赞成票。该事项在《公司章程》第三十条予以规定。

第13.02条董事会应由 名董事组成,各方应各委派 名董事。甲方应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董事长,乙方应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副董事长。

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职期限应为四年,经委派方决定可以连任。

第13.03条合营公司的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其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13.04条董事会的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副董事长就被暂时授权来履行董事长的职责。

第13.05条董事会会议应每年举行 次,并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程序、法定人数要求、代理、投票等事宜在《公司章程》第四章中规定。

第十四章管理机构

第14.01条合营公司应设一名总经理和一名副总经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由董事会任命。总经理应由 方推荐,副总经理应由 方推荐。他们的任期为四年,同样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连任。

第14.02条总经理应对董事会负直接责任。他应执行董事会的各种决定并应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工作和管理。副总经理应协助总经理进行工作,当总经理缺席时,副总经理就代表总经理履行其职责。关于主要事项的决定需要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共同签署,在《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条中予以规定。

第14.03条1.合营公司应建立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领导下的,由生产经营部经理、质量控制总经理、车间工程师、人事部经理、财务管理经理(即:总会计师)以及销售和物料供应部(材料管理)经理组成的管理机构,上述人员均应由董事会任命,各高级职员的任期应为四年,亦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连任。

2.甲方应推荐质量控制部经理、人事部经理和总会计师。乙方应推荐生产经营部经理、车间工程师、销售和物料供应部(材料管理)经理。在晚些时候董事会可对甲乙双方推荐的职位作调整。

第14.04条高级职员有营私舞弊和严重渎职的情况,可由董事会的决议随时解聘,触犯刑法者应对其犯罪行为根据中国刑法承担责任。

第14.05条合营公司高级职员工资和报酬应由董事会根据下述原则决定:

(a)合营公司高级职员中的外国雇员的工资和报酬应与中国的医药合营公司的同样职位的同类职员的平均工资标准相似,并应以双方同意的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支付。如果法律允许,在中国境内一般日常开销所需那一部分工资和报酬,经董事会决定应以人民币支付。

(b)合营公司高级职员中的中国当地雇员的工资和报酬应与中国的医药合营公司的同样职位的同类职员的平均工资标准相似。该工资和报酬应以人民币支付。

第14.06条如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应自费或支付住房补贴为合营公司的外国高级职员提供住房。该提供的住房或支付的住房补贴应有一个合理的标准,该标准与中国其他医药合营公司为外国管理人员提供的住房或住房补贴标准相似。

第14.07条所有其他事项,如合营公司的中外高级职员的津贴、福利、旅行费用标准等等应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劳动管理

第15.01条1.合营公司的职员、工人的雇用、招聘、解雇和辞职,以及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及其他事宜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2.合营公司职员、工人的工资和报酬应根据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其个人实得工资水平是 地区国营医药企业职员、工人实得工资收入的 ,该工资应全部付给每一个职员、工人。

3.在合营公司职员工人不能适合合营公司的要求条件下,合营公司将尽力保持将其职员、工人的长期雇用政策,接受特殊培训职员、工人的雇用期不得少于 年。

4.如果职员、工人过剩或经过培训后仍不断适合合营公司的要求,合营公司可解雇他们,但将依法给予补偿。

5.上述1、2、3和4款的所述事宜按董事会的决定将在合营公司与职员、个人集体或个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作出具体规定。劳动合同应向市劳动部门备案。

第15.02条合营公司的奖励、福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合营公司职员和工人的奖金、福利,不得它用。

第十六章工会

第16.01条合营公司的职员、工人有权按《合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合营公司对工会的工作将给予支持,给予其房屋、设备的使用权,以便工会的办公,开会及开展其他活动。

第16.02条合营公司的工会在本合营公司内享有《公司章程》第九章所规定的权利及义务。

第16.03条合营公司将拨出合营公司职员、工人工资总额的2%作为工会活动经费。工会将按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使用这笔经费。

第十七章税收

第17.01条合营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国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缴纳税款。

第17.02条合营公司的高级职员、职员、工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法律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17.03条本合同签字之后,甲方和乙方将立即将本合同、附件和“合营公司合营方关于税务待遇的申请书”提交给中国税务部门以争取早日取得有关税务通知。

第十八章财务会计制度

第18.01条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将按照中国财政部《中外合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参照有关国际会计标准的惯例制定。

第18.02条合营公司将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18.03条1.合营公司的全部帐簿和财务记录应合理、详细、完整和准确并公平地反映财务结果以及其制作之日的合营公司财务现状。

2.合营公司的全部凭证、帐簿,报表将用中文制作,主要财务、会计文件,报表(包括月季和年度报表)将译成英文并其内容上与中文文件、报表相符。

第18.04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将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一月一日起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但合营公司的第一个会计年度从合营公司成立之日,即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最后一个会计年度截止于合营公司解散或合营期满。

第18.05条合营公司将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同时并用实际收付的货币记帐。外汇按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当日公布的外汇比价值折算成人民币。

第18.06条合营公司将在中国银行 分行分别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并可在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银行开立外汇帐户。

第18.07条1.合营公司的总会计师负责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2.总会计师将按期向董事会提供合营公司的财务报告(按月、季和年度)。

第18.08条1.合营公司将聘请一名独立的来自于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中国注册的审计师负责年度验证合营公司的报表及财务报告。

该审计师的报告将提交给董事会的总经理。

2.各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聘请会计师审查合营公司的报表和财务报告,费用处理,合营公司将为此种审查提供便利。

第十九章外汇

第19.01条合营公司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采用各种适当的办法努力保护外汇收支平衡。

(1)通过出口合营公司的产品取得外汇,乙方将根据本合同第9.02条规定由乙方与合营公司签定包销合同,乙方负责出口合营公司的产品。在开始商业性生产起 年内该出口作为外汇的主要来源,该 年后合营公司的产品的出口将继续增加以创所需的外汇。

(2)在合营期间内,如上述a)的办法尚不足时则合营公司或乙方将使用下列办法创外汇。

(a)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汇收支平衡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外汇平衡规定”)的第六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合营公司可利用乙方的销售渠道推销国内产品出口。“国内产品”包括甲方所生产并同意出口的任何产品和乙方认为可以成功地销往国外的其他任何第三方生产的任何产品。

(b)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的第八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合营公司可以向有外汇支付能力的企业销售产品,并以外币计价结算。

(c)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的第九条,乙方(包括乙方的所有其他部门)已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其他合营企业的合法收入的外汇有余额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调剂解决合营公司与乙方所设立的其他合营企业的外汇问题。

①在特殊情况下,乙方同意,合营公司可以用人民币支付乙方的利润。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的第十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用人民币再投资于国内能够新创外汇或新增加外汇收入的企业并享受外汇平衡规定第十条所给予的优惠。

②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第五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合营公司可向中国国内用户销售其产品,替代进口,收取外汇。

③在其他现行或将来的规定允许范围内,合营公司或乙方可采用其他手段以求其外汇收支平衡。

第19.02条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19.03条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收入将存入在中国银行开户或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银行的外汇存款帐户。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支出从该外汇存款帐户中支出。

第19.04条根据合营公司债务和需要,董事会应决定合营公司外汇支付顺序。

第二十章利润分配

第20.01条合营公司将从其税后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福利基金(三项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决定,但提取职工奖励福利基金的比例为税后利润的 %。

第20.02条1.每个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总经理负责准备上一年度的收支平衡表,损益报告书及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查批准。

2.董事会将决定是否将提取三项基金后的税后利润分配给各方。任何利润的分配将按合营各方出资额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第20.03条原则上,合营公司将用外汇支付乙方分得的利润,在特殊情况下,合营公司的外汇不足以支付乙方的利润,合营公司应选择下列之一:

1.乙方同意后,以人民币支付乙方的利润或:

2.直至合营公司获得足够的外汇,合营公司将:

3.提取应付乙方同等金额的人民币并将该笔人民币在中国存入有利息帐户,一旦获得充裕的外汇后,合营公司将以外汇支付应付乙方的利润,以人民币支付存款的利息。或:

4.提取应付乙方的同等金额的人民币作为合营公司的流动资金。一旦获得充裕的外汇,合营公司将以外汇支付乙方的利润以人民币支付其利息。利率将按合营公司决定使用这项资金之日中国银行贷给其他中国国营企业的类似贷款利率而定。

第二十一章保险

第20.01条合营公司的一切保险事宜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保险公司投保,董事会将决定保险的种类,范围,价值以及保险期限。

第二十二章保密

第22.01条1.合营公司对甲方或乙方提供给合营公司的一切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营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合营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职工将与合营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对在他们就业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予以保密,这种保密协议可包括在劳动合同内。

3.甲方应对合营公司或乙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保守保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应对合营公司或甲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者披露。

第22.02条合营公司,其任何雇员,甲方和乙方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保密义务:

1.保密资料的泄漏非合营公司,其任何雇员,甲方或乙方的过失而已经为公众所知。

2.保密资料为有泄漏权的第三者提供。

3.如果合营公司,其雇员,甲方或乙方将保密资料泄漏之前,已为第三者完全掌握的。

第二十三章期限、解散、清算

第23.01条合营公司的合营期限为 年,从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开始。

第23.02条在合营期满前两年,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可以延长合营期限,延长期限批准之后,要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

第23.03条合营公司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解散,其中(b)—(①)各项可能发生在合营期满之前。

1.合营期满,不再延长。

2.合营双方一致认为提前解散合营公司于双方有利。

3.第17.03条中所述的税务待遇申请书未获税务机关批准。

4.在申请建设施工许可证时,第8.03条所述事宜尚未完成,致使合营公司无法在场地上开始进行建筑时。

5.工厂建设的总投资额(包括场地开发费,设备费等)超过双方估计数额的 %或 %以上。

6.合营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7.因外汇支出持续超过收入,虽经双方努力仍不能改变,以致无法继续经营。

8.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经营。

i)任何一方的董事或推荐的高级职员被有效地排除参与董事会或对合营公司的管理。

j)合营的任何一方或合营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财产被国家没收或征用。

k)合营各方通过其在董事会的代表未能就有关合营公司的全面政策,经营中的重大问题达成协议,这种情况对于合营公司继续有盈利地经营造成实质性和不利的影响。

①合营的一方严重不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规定的义务,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本条1.2.3.4.5.6.7.8.9或①项中有一项发生后,任何一方建议提前解散合营公司,董事会应在三十天内召开会议讨论此建议,为避免终止合同及提前解散合营公司,双方应尽最大努力排除障碍,如会后三十天内仍无法解决,应由董事会作出解散决议,提出解散申请书,经中国审批机构批准后,合营公司可以解散。

在本条①情况下,违约方应对合营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23.04条经审批机构批准后,董事会宣告合营公司解散、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则,清算委员会人选。清算将按中国法律和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第十章进行。

第二十四章违约和不可抗力

第24.01条除本章第24.02条规定外,若本合同一方在实质性方面不完整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及附件,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六十天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时,该方便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责任,负责赔偿履约方或合营公司由此所遭受的损失。

第24.02条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旋风、雷电、战争、洪水、水灾、地震、台风或其他不可预见的事件,其发生和后果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致使该方无力履行本合同和/或附件,受害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声明本合同和/或附件不能履行的原因,受害方应尽全力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另一方或合营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2.如受害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是其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原因,并满足了本条第一款的要求,该方不履行合同将不视为违约。

3.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 天以上,合营双方将召开会议,商讨由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是否应修改本合同和/或附件。

第二十五章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第25.01条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已公布的中国法律未涉及事宜,采用国际惯例。

第25.02条1.在履行本合同及附件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则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如果双方不能就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达成一致意见,则争议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 商会仲裁院并按该院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语言采用 语。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和附件。

第二十六章合同文本与文字

第26.01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包括中文本三份,英文本三份。中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权威性和同等的法律效力。各方均已核实中、英文两种文本并承认两种文本的内容在实质上相同。甲乙双方将各自保存中、英文本各一份。

第二十七章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第27.01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27.02条本合同及其附件一至六自审批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27.03条本合同及附件应以双方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修改,经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27.04条1.在生效后若 政府颁布较本合同条款更为有利并适用于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的有关税务、关税或外汇方面规定的优惠条件或其他新法律、条例和规定,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将及时根据这些新规定申请取得其所提供的利益。

2.在本合同生效后,若 政府颁发有关税务、关税、外汇或其他事宜的法律、条例或规定以及现有的或新的法律、条例或规定的修改补充或废除,严重影响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双方为了保持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双方为了保持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应及时对本合同的条款作必要的修改和调整,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27.05条1.一切通知都必须以书面文字形式送至对方。 方给 方的通知用中文书写附英文译本; 方给 方的通知用英文书写附中文译本。

2.通知采用电传、电报或航空邮寄方式传递。电传、电报发送之日视为生效。航空邮寄以邮戳日期或其类似文件为准生效。

3.通知应送至各方的下列地址: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第一章总则

, 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简称“合资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和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 共同举办合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2.01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 , (上述两个实体合称甲方,两个实体可共同和各自享受与承担在本合同下的有关甲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第3.01条甲、乙双方根据“合资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和规定,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的制药有限公司。

第3.02条

1.合营公司名称是: (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其英文名称:

为此,合营公司与乙方将签订一个许可使用“ ”名称的合同。

无论什么原因,如果乙方在合营公司中不再有 %的股份,甲方同意改变合营公司的名称,以使合营公司的中英文名称中不再出现“ ”的字样。

2.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

第3.03条合营公司在中国具有法人资格,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

第3.04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除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外,各方均不对合营公司的债务负有更多的责任,合营公司的债权人只能向合营公司的财产求偿。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4.01条1.合营公司的目的是: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和长期真诚合作的愿望,努力吸取合营双方各自的专长采用适宜的先进技术以及科学的管理方法,将合营公司建成一个现代化的制药企业,使其在产品的品种、质量及价格方面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竞争能力,并使甲方和乙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合营公司应依照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MP”)以及乙方制定的内部的质量规格条例,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国卫生部的有关规定的条件下从事生产和推销医药产品。

2.为了达到上述的主要目的,合营公司可以单独或依照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与各种形式和性质的公司、企业、经济组织、经济实体、机构及个人合作,根据“合资法”与本合同在国内外成立分公司、子公司。

第4.02条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制造和销售各种剂型的药品。药品的包装包括大包装(例如粉、颗粒、片剂、胶囊剂等)和适合消费者的需要的小包装。

为了达到它的主要目的,合营公司有权开展自己的经营活动。

第4.03条合营公司将生产如在不断调整的本合同附件中列出的产品。

A类:用中国国内生产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通过乙方包销的形式在国外市场销售。

B类: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通过乙方包销的形式在国外市场销售。

C类: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利用甲方的销售机构,根据合营公司和甲方签订的代销合同在国内市场销售。

D类:董事会可于将来决定D类产品。包括下述产品:

(1)用乙方或中国国内原料药生产乙方开发的产品,使用乙方的商标,由合营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出口产品应由乙方包销。

(2)用中国国内的原料,生产合营公司开发的产品,包括先进的中草药制剂产品,使用合营公司的商标,由合营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按董事会的决定出口产品可由合营公司直接或通过乙方销售。

生产B类、C类及部分D类产品所需进口的原料药,合营公司按不高于乙方及其子公司或其团体公司之间购买同类原料药时的平均价格从乙方或其子公司购买。

第4.04条按合营公司工厂的设计能力,合营公司初期的生产规模为年产量 至 片/粒。根据市场情况,今后再增加约 美元的投资。合营公司的年产量可增至 片/粒。

第4.05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外汇主要由出口A、B类以及部分D类产品来解决。如外汇仍有不足,特别是当合营公司未能成功地按合理的条款和条件出口产品时,合营公司也可以按本合同第十九章所述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第4.06条合营公司今后将努力进行研究和开发工作。其研究和开发的成果和产品均属合营公司所有。这些成果和产品,可按照董事会决定的条款和条件,分配给或转让给甲方或乙方,或双方。

第五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5.01条合营公司投资总额为相当于 美元的人民币或 币。

第5.02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 美元。

甲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

其中: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作价为 美元。现金出资为相当于 美元的人民币。

乙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

其中:以工厂设施的设计及服务出资,作代价为 美元。现金出资为相当于 美元的 币。

第5.03条合营公司总投资额与注册资本之间差额将由合营公司向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其他经合营公司选择并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金融机构贷款解决。从甲方和/或乙方要求的对合营公司的贷款的担保或担保物应由双方按各自在注册资本的出资额的比例给予提供。

第5.04条1.甲方除以现金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 平方米场地(以下称“场地”)使用权作为出资额出资。场地使用年限为 年。场地使用权的出资作价为 美元。

2.乙方除以现金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如本合同第12.01条及本合同附件四所述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设计的设计工作和服务,并以此作为出资额出资,作价为 美元。

第5.05条双方应制定对注册资本分阶段的、同等出资的初步计划。一旦董事会正式成立,董事会应根据合营公司的实际要求调整该出资计划,但最后的出资应在合营公司厂房土建完成之前支付。以现金出资时,甲、乙双方应按出资计划规定的出资日期和出资以现金存入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所立的人民币帐户和外币帐户。

甲方和乙方的出资是按美元折算的。运用的外汇兑换率为实际出资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瑞士法郎对美元的兑换率。出资后外汇兑换率的变化不影响双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

任何一方如果推迟了应交纳的资金时,应交付拖欠利息,利率比出资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年度贷款的利率高 %,直到交足资金并全部付清拖欠应付利息为止。

第5.06条甲方和乙方应在出资计划规定特定事项完成后分别向注册资本出资。

第5.07条合营公司的双方投资额需经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证明。合营公司据此给出资者出具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共同签署的出资证明。

第5.08条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批准。

第5.09条任何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事先都需取得对方书面同意。一方转让时,对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5.10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转让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后,报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5.11条当双方的出资额达到注册资本后,合营公司一旦取得了为使合营公司能有效地经营所需要的各种许可,合营公司将请求甲、乙双方协助合营公司安排所需的长期贷款。

第六章合营各方责任

第6.01条甲方责任如下:

1.向有关中国机关申请批准本合同及其附件,代表合营公司进行登记和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办理有关合营公司建立的其他事项。

2.根据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出资。

3.协助合营公司办理有关场地的开发事宜。

4.协助合营公司对场地获得的接通水、电和燃料,接通通讯、交通及其他有关的基础设施。

5.根据本合同第9.01条的规定,向甲方已有客户代销合营公司的内销产品。

6.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合格雇员,及时任命合营公司的董事和董事长,推荐第14.01条的副总经理和第14.03条规定的其他高级职员。

7.协助合营公司申请并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所必须的批准。

8.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合营公司从中国境外购置的所有机器设备的进口及海关手续。

9.协助合营公司申请确认附于本合同后的“合营公司和合营各方的税务待遇的申请书”中提出的税务待遇。

10.协助合营公司与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谈判。

11.协助合营公司和乙方的外国雇员和职工获得他们进入中国从事有关合营公司业务所要求的签证和工作许可。

12.严格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规定。

13.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甲方的其他事项。

第6.02条乙方的责任如下:

1.根据本合同第十二章负责工厂设施设计,并就该设计工作与中国设计院密切合作。

2.为合营公司推荐在海外购置所需机器设备。

3.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技术转让和提供技术服务。

4.协助合营公司申请并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所有必须的批准。

5.直接或通过其子公司向合营公司出售合营公司根据本合同第11.03条为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的生产所需要的所有原料药。

6.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合格雇员和及时任命合营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推荐14.01条的总经理和14.03条规定的高级职员。

7.协助合营公司同在中国境外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谈判。

8.协助合营公司和甲方的中国雇员、职工取得他们在中国境外从事有关合营公司事务的旅行所要求的去往国境外的国家或地区的签证和工作许可。

9.根据第9.02条规定的合营公司和乙方签订的包销合同,通过合营公司产品的出口以及通过第19.01条(b)(iii)、(iv)、(v)(vi)条规定的其他方法协助合营公司获得足够的外汇。

10.严格遵守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规定。

11.办理合营公司委托乙方的其他事项。

第七章技术合作

第7.01条在合营期内,根据合营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乙方应向合营公司转让其产品的先进技术,以及乙方今后对这些产品的改进。该技术转让的详细内容和条件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中。

(1)乙方应以技术资料和医学/科学资料的形式向合营公司转让A类、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的生产配方、工艺技术、质量控制等专有技术的数据、资料和知识,包括今后的改进和进一步的发展,以使合营公司可能根据“GMP”和乙方质量规格和不断修改的“药品生产指南”进行生产、包装和销售该产品。

(2)乙方准予合营公司使用属于乙方的商标的使用许可,其条件和条款规定在本合营附件“技术转让协议”中。

(3)作为乙方转让技术和继续发展该技术如上述(1)项和(2)项的报酬,合营公司应在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 年期间,按该单项产品的净销售额的 %向乙方支付该单项产品技术提成费。 年的提成期过后,不再支付提成费。合营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转让的技术和生产销售所转让的产品。

(4)对用于乙方转让给合营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但未在中国专利局登记的具有专利权的技术,乙方应向合营公司提交有关专利证书。经乙方与合营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不同情况,合营公司按运用该有专利权的技术的单项产品的净销售额的 %— %给乙方支付附加技术提成费。该附加技术提成费应在专利有产期内支付,但支付该附加技术提成费最长不超过自该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 年期间, 年期间过后不再支付任何提成费,合营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该项具有专利权的技术。

(5)对用于乙方转让给合营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并在中国专利局登记批准的具有专利的技术,合营公司将根据(4)的原则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许可合同。

(6)乙方与合营公司的签订的按本合同附件三的形式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与合营合同期限相同,原则上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对技术转让合同进行修改。

(7)合营公司在使用乙方转让的技术时,对于第三者提出的权益要求,不负任何责任。

第7.02条合营公司开发的产品作如下规定:

1.合营公司将来按董事会批准所开发的D类产品应具有疗效、稳定性、有效期内的安全性。合营公司应严格地依据“GMP”和乙方的标准操作程序和不断修改的“药品生产指南”以及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规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标准来制造和包装产品。

2.在合营公司对该D类产品或该D类产品的新的药品剂型或新的剂量进行首次制造或包装前,合营公司应交给甲方和乙方完整的产品文件,包括全部技术资料和全部医学/科学资料,让甲方和乙方作出意见和批准,即确认所有文件是否完整。

3.在合营期限内,如合营公司发觉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证严格地按照合营公司为了“GMP”,安全健康或其他目的所提出的该D产品的产品规格来制造,包装、质量控制、贮藏和运输任何产品时,合营公司应尽最大努力减少或在可能的情况下防止损失,并立即把以上情况通知甲方和乙方。

4.根据乙方规定由合营公司制造和/或包装的产品,合营公司应保存参考样品,所用原料、包装材料及产品的完整的资料,也根据乙方规定由合营公司进行随后的稳定性的检验。

5.合营公司自己开发的产品属于合营公司所有,并使用合营公司自己的商标。

6.除上述1、2、3、4、5规定外,如果合营公司要求从甲方或乙方给予附加的技术帮助或先进技术。对此,合营公司应就适应的报酬与甲方或乙方达成协议。

第7.03条经董事会同意并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合营公司可从第三者引进甲方和乙方所没有的先进技术。合营公司也可向第三者转让合营公司自己开发的技术。

第八章场地使用

第8.01条甲方保证合营公司在第23.01条所规定的合营期间中享有对场地的使用权。

第8.02条合营公司承担场地的开发费,即取得场地的占地所发生的费用(劳动力安置,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新菜田开发费、拆迁费等)以及接通公用设施的费用。甲方和乙方估计总的开发费为人民币 元左右。

第8.03条合营公司应委托一个合适的机构负责安排和办好所有有关劳动力安置、土地补偿、青苗补偿、新菜田开发及拆迁等事宜。委托该机构在六个月内完成这些事宜。

第九章产品销售

第9.01条合营公司应负责在国内销售其产品,并委托甲方作为甲方已有的客户的销售代理人。由甲方代销的条款和条件应在合营公司与甲方签证的销售代理合同中给予规定,或应包括下列原则:

1.甲方应是合营公司产品在国内销售给甲方已有客户的销售代理人。

2.产品的宣传和广告工作应由合营公司进行。

3.产品的销售价格应由合营公司决定并且能够使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竞争力。

4.甲方应享有销售佣金,该佣金占净销售额的比例由合营公司和甲方协议决定。

第9.02条计划由合营公司出口的乙方的A类、B类和部分D类产品以及合营公司开发并由董事会决定由乙方在国外销售的D类产品,由乙方在中国境外包销。由乙方包销的条款和条件应在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包销合同中给予规定,并应包括下列原则:

1.乙方应为独家的出口产品包销商。

2.乙方应以出厂价FOB北京的条件,从合营公司购买出口产品,该价格应能使乙方按照国际市场有竞争力的价格转售出口产品。乙方应定期地向合营公司提供有关在中国境外销售的市场资料。

3.合营公司应负责为该出口产品取得出口许可证,乙方应负责在出口产品销售的国家和地区取得销售许可。

第9.03条由合营公司开发的D类产品亦可由合营公司直接出口。

第9.04条合营公司应进行市场调查,以使决定当地市场条件和了解为国内市场服务的最佳途径和方法,据此,合营公司应在晚些时候运用该市场调查资料建立其自己的销售组织。

第十章设备、辅料、包装材料的购置

第10.01条董事会已经做出有关合营公司生产产品的最终决策之后,应根据乙方推荐购置机器设备。乙方应提供机器设备的型号、规格和供应者。为了确保工厂设施的经营根据“GMP”和乙方的规格,合营公司应从乙方推荐的可靠性、信誉好的供应者购置机器设备。乙方应协助合营公司从海外定购机器设备。

第10.02条关于购买零件、分析测定仪器、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如果能符合规格、保证要求、与其他部件配套,可靠的并在其他方面如服务、维修、维护及改进的服务和质量符合要求,可以对在中国购买给予优先考虑。

第10.03条在符合乙方质量规格和质量控制条件下,合营公司可以从中国或外国的来源购买辅料和包装材料。

第十一章原料药的供应

第11.01条为A类产品的生产和合营公司开发的D类产品所要求的原料药和物质应在中国购买。

第11.02条为获得技术转让合同的技术目标以及维持最高的生产标准。合营公司应从乙方购买所有其需要的原料药,以生产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

第11.03条乙方应向合营公司按乙方同合营公司签订的供应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供应第11.02条提到的原料药,该供应合同应包括下列原则:

1.乙方对原料药的报价不应高于乙方向其子公司的并不时修改的报价的平均价格,其价格条件应是CIF。

2.向合营公司供应的原料药应符合乙方的标准规格。

3.所有原料需求的预测、订货和支持应根据供应合同的规定。

4.合营公司同意它应仅从乙方或其子公司购买所有它所需要的原料药。

5.合营公司应用双方同意的自由兑换的货币为该原料药支付。

6.合营公司应负责为该原料药获得必要的进口许可和政府批准,并应负责为该进口支付的任何关税和税款。

第十二章工厂设施的设计准备和建筑

第12.01条1.为确保合营公司将拥有和经营一个有先进的设计特点的现代化的药品(生产)工厂设施以便遵循“GMP”和 方规格,并符合中国政府有关设计的规范要求, 方应为该工厂设施准备设计。

合营公司与 方应根据本合同附件“设计协议”的形式及条款和条件签订设计合同。 方与一个 设计院合作来完成该项设计工作。合营公司将与 设计院签订一个设计合同,明确规定设计分工、协作、责任和报酬。 方积极地参加该设计合同的谈判。

2. 方应通过准备工厂的初步设计和实施设计(护大初步设计),指导并监督 设计院的设计是否符合 方的设计规格。 方对该项设计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需要 方确认的设计和图纸,应由合营公司负责安排译成 文。

3.上述第2款中所述的 方的设计工作和服务,连同 方由于设计工作需要派专家/技师来往 的飞机票费(飞机票最多应不超过 人次),应根据第5.04条作为 方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其作价为 美元。合营公司应支付该专家/技师的食宿费(每次不超过两周,最多 人次)。合营公司应负责支付 设计院的设计费。

第12.02条本合同批准日后的一个月内,合营公司应建立一个建设和筹备办公室(筹备办公室)。董事会应委托该筹备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筹备办公室应在合营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

第12.03条筹备办公室的一般责任为:

1.在本合同批准日后三个月内,准备总设计费的预算。为了便于主管部门对设计的审批协助 方工作。

2.根据设计与工厂建筑的总承包商就建筑合同(“建筑合同”)进行谈判。

3.组织购置和检验工厂的建筑所要求的设备和材料,并在 码头办理所有进口手续和海关申报。

4.组织所有设置及设施的安装并在 方指导监督下进行技术投试。

5.决定项目建设的总进度。

6.编制开支计划,并进行项目的财务管理。

7.编制有关管理程序。

8.保存和管理所有在建筑阶段期间的文件、图纸、档案和资料。

9.定期准备由董事会审查的建筑报告。

第12.04条该工厂设施设计批准后,合营公司应与筹备办公室选中的总承包商签订建筑合同。该建筑合同应根据批准的设计和董事会满意的条款和条件来进行。

第12.05条筹备办公室应监督工程的实施以确保其符合设计和建筑合同的规定。

第12.06条筹备办公室的费用和其工作人员的报酬应包括在合营公司建设预算中。

第12.07条工厂建筑完工后,筹备办公室应安排董事会进行工程的验收。

在工厂设施根据批准的设计的完工以及对交接程序的完成表示满意后,董事会应解散筹备办公室。

第12.08条除上述工作外,合营公司在其建设期间的其他生产准备工作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十三章董事会

第13.01条1.董事会是合营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的权力和职责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

2.合营公司的重大事项应由董事会全体一致决定。该重大事项在《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九条予以规定。

3.除上述条款外的其他事项应由多数票通过决议决定,但是至少各方委派的一名董事投了赞成票。该事项在《公司章程》第三十条予以规定。

第13.02条董事会应由 名董事组成,各方应各委派 名董事。甲方应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董事长,乙方应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副董事长。

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职期限应为四年,经委派方决定可以连任。

第13.03条合营公司的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其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13.04条董事会的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副董事长就被暂时授权来履行董事长的职责。

第13.05条董事会会议应每年举行 次,并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程序、法定人数要求、代理、投票等事宜在《公司章程》第四章中规定。

第十四章管理机构

第14.01条合营公司应设一名总经理和一名副总经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由董事会任命。总经理应由 方推荐,副总经理应由 方推荐。他们的任期为四年,同样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连任。

第14.02条总经理应对董事会负直接责任。他应执行董事会的各种决定并应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工作和管理。副总经理应协助总经理进行工作,当总经理缺席时,副总经理就代表总经理履行其职责。关于主要事项的决定需要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共同签署,在《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条中予以规定。

第14.03条1.合营公司应建立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领导下的,由生产经营部经理、质量控制总经理、车间工程师、人事部经理、财务管理经理(即:总会计师)以及销售和物料供应部(材料管理)经理组成的管理机构,上述人员均应由董事会任命,各高级职员的任期应为四年,亦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连任。

2.甲方应推荐质量控制部经理、人事部经理和总会计师。乙方应推荐生产经营部经理、车间工程师、销售和物料供应部(材料管理)经理。在晚些时候董事会可对甲乙双方推荐的职位作调整。

第14.04条高级职员有营私舞弊和严重渎职的情况,可由董事会的决议随时解聘,触犯刑法者应对其犯罪行为根据中国刑法承担责任。

第14.05条合营公司高级职员工资和报酬应由董事会根据下述原则决定:

(a)合营公司高级职员中的外国雇员的工资和报酬应与中国的医药合营公司的同样职位的同类职员的平均工资标准相似,并应以双方同意的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支付。如果法律允许,在中国境内一般日常开销所需那一部分工资和报酬,经董事会决定应以人民币支付。

(b)合营公司高级职员中的中国当地雇员的工资和报酬应与中国的医药合营公司的同样职位的同类职员的平均工资标准相似。该工资和报酬应以人民币支付。

第14.06条如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应自费或支付住房补贴为合营公司的外国高级职员提供住房。该提供的住房或支付的住房补贴应有一个合理的标准,该标准与中国其他医药合营公司为外国管理人员提供的住房或住房补贴标准相似。

第14.07条所有其他事项,如合营公司的中外高级职员的津贴、福利、旅行费用标准等等应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劳动管理

第15.01条1.合营公司的职员、工人的雇用、招聘、解雇和辞职,以及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及其他事宜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2.合营公司职员、工人的工资和报酬应根据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其个人实得工资水平是 地区国营医药企业职员、工人实得工资收入的 ,该工资应全部付给每一个职员、工人。

3.在合营公司职员工人不能适合合营公司的要求条件下,合营公司将尽力保持将其职员、工人的长期雇用政策,接受特殊培训职员、工人的雇用期不得少于 年。

4.如果职员、工人过剩或经过培训后仍不断适合合营公司的要求,合营公司可解雇他们,但将依法给予补偿。

5.上述1、2、3和4款的所述事宜按董事会的决定将在合营公司与职员、个人集体或个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作出具体规定。劳动合同应向市劳动部门备案。

第15.02条合营公司的奖励、福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合营公司职员和工人的奖金、福利,不得它用。

第十六章工会

第16.01条合营公司的职员、工人有权按《合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合营公司对工会的工作将给予支持,给予其房屋、设备的使用权,以便工会的办公,开会及开展其他活动。

第16.02条合营公司的工会在本合营公司内享有《公司章程》第九章所规定的权利及义务。

第16.03条合营公司将拨出合营公司职员、工人工资总额的2%作为工会活动经费。工会将按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使用这笔经费。

第十七章税收

第17.01条合营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国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缴纳税款。

第17.02条合营公司的高级职员、职员、工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法律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17.03条本合同签字之后,甲方和乙方将立即将本合同、附件和“合营公司合营方关于税务待遇的申请书”提交给中国税务部门以争取早日取得有关税务通知。

第十八章财务会计制度

第18.01条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将按照中国财政部《中外合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参照有关国际会计标准的惯例制定。

第18.02条合营公司将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18.03条1.合营公司的全部帐簿和财务记录应合理、详细、完整和准确并公平地反映财务结果以及其制作之日的合营公司财务现状。

2.合营公司的全部凭证、帐簿,报表将用中文制作,主要财务、会计文件,报表(包括月季和年度报表)将译成英文并其内容上与中文文件、报表相符。

第18.04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将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一月一日起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但合营公司的第一个会计年度从合营公司成立之日,即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最后一个会计年度截止于合营公司解散或合营期满。

第18.05条合营公司将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同时并用实际收付的货币记帐。外汇按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当日公布的外汇比价值折算成人民币。

第18.06条合营公司将在中国银行 分行分别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并可在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银行开立外汇帐户。

第18.07条1.合营公司的总会计师负责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2.总会计师将按期向董事会提供合营公司的财务报告(按月、季和年度)。

第18.08条1.合营公司将聘请一名独立的来自于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中国注册的审计师负责年度验证合营公司的报表及财务报告。

该审计师的报告将提交给董事会的总经理。

2.各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聘请会计师审查合营公司的报表和财务报告,费用处理,合营公司将为此种审查提供便利。

第十九章外汇

第19.01条合营公司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采用各种适当的办法努力保护外汇收支平衡。

(1)通过出口合营公司的产品取得外汇,乙方将根据本合同第9.02条规定由乙方与合营公司签定包销合同,乙方负责出口合营公司的产品。在开始商业性生产起 年内该出口作为外汇的主要来源,该 年后合营公司的产品的出口将继续增加以创所需的外汇。

(2)在合营期间内,如上述a)的办法尚不足时则合营公司或乙方将使用下列办法创外汇。

(a)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汇收支平衡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外汇平衡规定”)的第六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合营公司可利用乙方的销售渠道推销国内产品出口。“国内产品”包括甲方所生产并同意出口的任何产品和乙方认为可以成功地销往国外的其他任何第三方生产的任何产品。

(b)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的第八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合营公司可以向有外汇支付能力的企业销售产品,并以外币计价结算。

(c)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的第九条,乙方(包括乙方的所有其他部门)已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其他合营企业的合法收入的外汇有余额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调剂解决合营公司与乙方所设立的其他合营企业的外汇问题。

①在特殊情况下,乙方同意,合营公司可以用人民币支付乙方的利润。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的第十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用人民币再投资于国内能够新创外汇或新增加外汇收入的企业并享受外汇平衡规定第十条所给予的优惠。

②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第五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合营公司可向中国国内用户销售其产品,替代进口,收取外汇。

③在其他现行或将来的规定允许范围内,合营公司或乙方可采用其他手段以求其外汇收支平衡。

第19.02条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19.03条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收入将存入在中国银行开户或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银行的外汇存款帐户。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支出从该外汇存款帐户中支出。

第19.04条根据合营公司债务和需要,董事会应决定合营公司外汇支付顺序。

第二十章利润分配

第20.01条合营公司将从其税后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福利基金(三项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决定,但提取职工奖励福利基金的比例为税后利润的 %。

第20.02条1.每个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总经理负责准备上一年度的收支平衡表,损益报告书及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查批准。

2.董事会将决定是否将提取三项基金后的税后利润分配给各方。任何利润的分配将按合营各方出资额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第20.03条原则上,合营公司将用外汇支付乙方分得的利润,在特殊情况下,合营公司的外汇不足以支付乙方的利润,合营公司应选择下列之一:

1.乙方同意后,以人民币支付乙方的利润或:

2.直至合营公司获得足够的外汇,合营公司将:

3.提取应付乙方同等金额的人民币并将该笔人民币在中国存入有利息帐户,一旦获得充裕的外汇后,合营公司将以外汇支付应付乙方的利润,以人民币支付存款的利息。或:

4.提取应付乙方的同等金额的人民币作为合营公司的流动资金。一旦获得充裕的外汇,合营公司将以外汇支付乙方的利润以人民币支付其利息。利率将按合营公司决定使用这项资金之日中国银行贷给其他中国国营企业的类似贷款利率而定。

第二十一章保险

第20.01条合营公司的一切保险事宜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保险公司投保,董事会将决定保险的种类,范围,价值以及保险期限。

第二十二章保密

第22.01条1.合营公司对甲方或乙方提供给合营公司的一切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营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合营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职工将与合营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对在他们就业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予以保密,这种保密协议可包括在劳动合同内。

3.甲方应对合营公司或乙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保守保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应对合营公司或甲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者披露。

第22.02条合营公司,其任何雇员,甲方和乙方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保密义务:

1.保密资料的泄漏非合营公司,其任何雇员,甲方或乙方的过失而已经为公众所知。

2.保密资料为有泄漏权的第三者提供。

3.如果合营公司,其雇员,甲方或乙方将保密资料泄漏之前,已为第三者完全掌握的。

第二十三章期限、解散、清算

第23.01条合营公司的合营期限为 年,从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开始。

第23.02条在合营期满前两年,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可以延长合营期限,延长期限批准之后,要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

第23.03条合营公司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解散,其中(b)—(①)各项可能发生在合营期满之前。

1.合营期满,不再延长。

2.合营双方一致认为提前解散合营公司于双方有利。

3.第17.03条中所述的税务待遇申请书未获税务机关批准。

4.在申请建设施工许可证时,第8.03条所述事宜尚未完成,致使合营公司无法在场地上开始进行建筑时。

5.工厂建设的总投资额(包括场地开发费,设备费等)超过双方估计数额的 %或 %以上。

6.合营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7.因外汇支出持续超过收入,虽经双方努力仍不能改变,以致无法继续经营。

8.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经营。

i)任何一方的董事或推荐的高级职员被有效地排除参与董事会或对合营公司的管理。

j)合营的任何一方或合营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财产被国家没收或征用。

k)合营各方通过其在董事会的代表未能就有关合营公司的全面政策,经营中的重大问题达成协议,这种情况对于合营公司继续有盈利地经营造成实质性和不利的影响。

①合营的一方严重不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规定的义务,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本条1.2.3.4.5.6.7.8.9或①项中有一项发生后,任何一方建议提前解散合营公司,董事会应在三十天内召开会议讨论此建议,为避免终止合同及提前解散合营公司,双方应尽最大努力排除障碍,如会后三十天内仍无法解决,应由董事会作出解散决议,提出解散申请书,经中国审批机构批准后,合营公司可以解散。

在本条①情况下,违约方应对合营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23.04条经审批机构批准后,董事会宣告合营公司解散、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则,清算委员会人选。清算将按中国法律和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第十章进行。

第二十四章违约和不可抗力

第24.01条除本章第24.02条规定外,若本合同一方在实质性方面不完整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及附件,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六十天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时,该方便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责任,负责赔偿履约方或合营公司由此所遭受的损失。

第24.02条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旋风、雷电、战争、洪水、水灾、地震、台风或其他不可预见的事件,其发生和后果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致使该方无力履行本合同和/或附件,受害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声明本合同和/或附件不能履行的原因,受害方应尽全力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另一方或合营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2.如受害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是其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原因,并满足了本条第一款的要求,该方不履行合同将不视为违约。

3.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 天以上,合营双方将召开会议,商讨由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是否应修改本合同和/或附件。

第二十五章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第25.01条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已公布的中国法律未涉及事宜,采用国际惯例。

第25.02条1.在履行本合同及附件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则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如果双方不能就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达成一致意见,则争议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 商会仲裁院并按该院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语言采用 语。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和附件。

第二十六章合同文本与文字

第26.01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包括中文本三份,英文本三份。中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权威性和同等的法律效力。各方均已核实中、英文两种文本并承认两种文本的内容在实质上相同。甲乙双方将各自保存中、英文本各一份。

第二十七章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第27.01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27.02条本合同及其附件一至六自审批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27.03条本合同及附件应以双方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修改,经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27.04条1.在生效后若 政府颁布较本合同条款更为有利并适用于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的有关税务、关税或外汇方面规定的优惠条件或其他新法律、条例和规定,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将及时根据这些新规定申请取得其所提供的利益。

2.在本合同生效后,若 政府颁发有关税务、关税、外汇或其他事宜的法律、条例或规定以及现有的或新的法律、条例或规定的修改补充或废除,严重影响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双方为了保持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双方为了保持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应及时对本合同的条款作必要的修改和调整,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27.05条1.一切通知都必须以书面文字形式送至对方。 方给 方的通知用中文书写附英文译本; 方给 方的通知用英文书写附中文译本。

2.通知采用电传、电报或航空邮寄方式传递。电传、电报发送之日视为生效。航空邮寄以邮戳日期或其类似文件为准生效。

3.通知应送至各方的下列地址: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特约经销商)合同 篇16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执行方):

为了更好的塑造门头的视觉形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门头制作业务,甲乙双方秉承相互促进,相互信赖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之事项: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依照双方的约定或附件为准则。制作材料、规格、要求,

见附件(制作明细表)

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人员签字确认,否则按上面费用进行核报。(以上报价含安装及后期壹年的免费维修费用。)

三、委托制作费用:

总费用为:人民币 7167元(实际商议后:6000 )以每批实际报账金额为准。

四、付款方式:

制作项目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即支付全项目制作费用。 五、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的工作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当市场所有损失费用。

2.乙方在制作和安装过程中,应积极主动维护甲方利益,不得与店方发生争执或有经济纠纷,如经甲方人员发现,乙方将承当市场损失,并赔付甲方5%装修费用作为甲方名誉损失费。

3.门头在维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给予解决。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生效日为双方最后签字日期,签完合同后,正式进入施工时,甲方应付乙方全额80%工程款,剩下20%的工程款完工后3日内付全款,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如仲裁不能予以解决,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其所在地(郑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 章: 签 章:

时 间:年 月 日时 间:__年 月 日

(特约经销商)合同 篇17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揽方):

经甲、乙方协商一致,乙方承揽位于泰安东岳大街西段道路开口工程项目中的施工:

为确保工期、质量,双方协议如下:

一、乙方负责泰安东岳大街西段道路开口工程。

二、乙方以自己的设备完成施工。自行解决临时住房、水电等临建设施。设备、材料堆放应服从甲方安排意见。

三、乙方聘用、雇用施工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乙方以自己所有的施工队伍完成施工,不得将工程分包。乙方对自己的施工人员负有管理、指挥、处分的权利;对自己的施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负全部责任,甲方无权干涉。

四、承揽期限:自20__年4月25日始至20__年4月30日止。

五、承揽费用总计:人民币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

六、承揽费用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施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额工程款。此费用包含材料、人工、拆迁、施工等相关费用,不再产生任何费用。

七、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后保修一年。

八、质量要求:必须全部达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设计文件标准。并保证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95%。

九、承揽期限内,乙方负责协调相关管线、光缆等相关单位,并确保不影响相关单位的正常运营,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质量验收标准。

十、工程涉及相关光缆线路以及热力、通信、自来水、高压线等各种管线、光缆等工程施工,应严格执行泰安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因乙方施工造成管线光缆无法正常使用的,由乙方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并负责赔偿相关损失。

十一、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乙方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十二、乙方对已完工的项目和安装的设备,在验收交接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完好状态。

十三、合同价款调整: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自然灾害造成的不可抗力损失。

2、经双方认可的承揽项目数量增减的。

十四、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承揽期限,每拖延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2、项目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经返工后仍达不到的,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十五、验收:乙方完成承揽工作后,由乙方负责相关政府单位进行验收,并确保工程验收合格。因施工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六、安全:乙方在完成承揽项目过程中,对于因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己方或他方人员的人身及、财产损害,乙方承担全部善后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七、对于不可抗力给对方造成的危害后果,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损害由各方自行承担。

十八、争议解决办法:协商。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十九、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施工完毕后,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即告终止。

二十、补充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定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一、本合同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签字)经办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农村道路施工合同范本【三】

发包人: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混凝土道路

2、工程地点:______村

3、承包范围:350米混凝土道路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5、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15万元。

二、技术要求

1、路面为18cm厚C25水泥混凝土路面,宽3、5米。

2、18cm厚3:7灰土垫层。

三、施工及质量要求

1、路基处理

在原有路基的基础上,对高低不平路段,采用推土机或装载机整平,并清除地表杂草,然后用压路机压实。

2、严格控制路面材料质量,垫层必须夯实,否则返工。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2、承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工程竣工拔工程总造价的98%。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总造价的2%,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计算,期满后一次性支付质保金。

六、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有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约经销商)合同 篇18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所在 内国家采区桃园南组团安置区有采空沉陷房安置补贴住房一套,甲方因各种原因,自愿将 产权转让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该住房指标及房产所有权转让给乙方,自协议签字生效起,由乙方支付 给甲方。

二、甲乙双方签字付款后,甲方除负责向乙方提供购房需用的资料及今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转让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将房屋产权转让给乙方后,甲方的妻儿子女及其他亲属等不再具有所有权。

四、若甲方有涉及该房的债权债务问题,一概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挪要任何费用,更不得影响乙方的住居等生活秩序。

六、甲方如有违约,则应赔偿乙方房屋总支付款外另加50%的违约金及装饰费。

七、乙方不得与原房屋老板私下协议,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

八、此协议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督方执有一份。自三方签字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监督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特约经销商)合同 篇19

卖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国籍: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买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国籍: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卖方有房产 个单元,坐落在 市 第 座 楼 单元,合计面积 平方米。现自愿将该房产卖给买方。售价为 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原楼价为 币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二、买方对上述房屋已核实,并审阅了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同意交付上述房产价款。买卖双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本合同一经签署,买方当即将房产全部价款交给卖方,卖方在收到该房产价款后,即将上述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交给买方。

四、双方买卖成交后,即携带房产权证书到 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所有权即归买方所有。

五、卖方所卖房产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续不清时,概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

六、买方交付房产价款后,而卖方不能交房时,则卖方应即退回房产价款,并负责赔偿买方损失。

七、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经 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 页,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卖方:

日期:

买方:

(特约经销商)合同 篇20

合同编号:

甲 方:徐州*有限公司

乙 方: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依据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门担任 职务(职位),从事 等工作。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接受甲方的检查、考核。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办公用品和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教育培训

在乙方试用期内及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 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 天工作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第六条 工资休假

乙方在试用期内工资核定为 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核定为 元/月。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甲方规定执行。

甲方实行先工作后付薪制度,乙方工资按月以现金发放,发薪日为次月 日。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和其他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

第七条 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按照徐州市及甲方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基本医疗、养老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

(二)如乙方因工负伤,医疗期内的工资、医药费及其他待遇,按徐州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的具体规定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由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或甲方计发。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可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有关诊断证明,享受甲方规定的每月 个(但一年内累计不超过 个)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四)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甲方《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乙方应遵守甲方《员工手册》及员工守则、工作程序、技术规范、操作流程、保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分、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合同续订

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行失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十条 合同解除

(一)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经协商,不能就乙方工作安排调整等事宜达成一致,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如法律无特别规定,乙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日以上,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安排工作交接等事宜。提前时间不足者,经甲方同意,可以按乙方前三个月总收入的日平均数乘以相距的实际天数计算给甲方的经济补偿(但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离职,除须按前述规定向甲方支付经济补偿外,视同违约。

(四)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甲方交给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劳动合同,均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商定,违约金为人民币 元。

合同履行期内及合同期满后,乙方有违反本合同,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泄露甲方或其合作者、客户等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相关资料等行为,除依法承担责任、赔偿受害者损失外,同时视为违约。

合同履行期内及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侵犯对方权利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据有关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承担经济赔偿(或补偿)等法律责任。支付完全部赔偿金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视为违约。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特别说明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员工手册》及管理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相关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冲突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甲 方:徐州*有限公司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特约经销商)合同 篇2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互信的原则,签订此购销合同内容

如下:

一、购销数量、单价、总价合计。

1、数量为5000吨。

2、单价为2900.00元/吨。

3、销售总金额为________万元(¥________元)

二、质量标准

1、水分在16%以下(含16%)。

2、出米率在68%以上(含68%)。

3、杂质不超1%。

三、包装物及运输方式

甲方负责包装物、定量为80公斤/袋、缝口为缝包机缝口、装车。乙方负责运输甲方积极配合。

四、结算方式

1、乙方首先预付定金壹佰万元¥1000000.00,其余货款以1000吨为一单位,货款贰佰玖拾万元¥290000.00到位后甲方立即组织人员备货、装车。即将结束时乙方再行付款甲方备货装车依此类推。

2、在装车备货过程中乙方有权随时抽检质量、数量,如不符合合同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装车,并与甲方进行协商解决直到符合质量标准甲方再进行装车。

3、最终结算以过甲方地中衡检斤数量为结算依据,每袋扣重0.1公斤。

4、乙方发货时间为甲方收到定金一周后开始发货,20天内发完。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发货,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五、争议解决方式

如果甲、乙双方在购销过程中有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剩余货款,如协商解决不了,可由仲裁机关抚远县人民法院依法仲裁解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签订、交付定金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约经销商)合同 篇22

甲方:                   公司;地址:                             ;

联系方式:                     。

乙方: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员工聘用管理制度,甲方录用乙方作为公司员工(试用期),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试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试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         (试用)工作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       元。试用期满后,并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在试用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试用期间,乙方因个人原因所发生的疾病以及伤残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当试用岗位不符合乙方实际工作表现,甲方有权安排适合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2.甲方的义务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试用期间如因个人原因辞职,须提前3日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试用合同;

2.乙方的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及合理期限内(解除合同后1年内)竞业禁止的义务;

●服从公司的合理人事用工安排。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但需提前告知乙方;

●乙方有突出表现或熟练掌握业务能力业绩出众的,经甲方管理部门同意,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自主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特约经销商)合同 篇23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协议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发布电视广告。

二、排期表(详见媒体排期表)

三、合同总金额为元,(大写:)

1、付款方式:。

2、甲方按照媒体排期表投播广告,中途不能减量或停止投放广告。

四、广告样带(样稿)及相关资料

1、广告样带(样稿)由甲方提供,甲方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广告样带(样稿)中的图像、画面、图案、文字、商标等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未经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的广告样带(样稿)。如广告样带(样稿)中含有不符合法律及相关规定的内容,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做出修改以确保广告如期投放,在甲方做出修改之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本广告。

3、甲方确保所提供的样带(样稿)质量及规格符合媒体要求并在其中不含有其它与本合同无关的内容,否则乙方不保证广告如期发布及版本正确。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广告样带(样稿)在质量及规格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以书面形式做出说明,以便甲方更改。

4、甲方应按照媒体计划排期表中规定的时间将所涉及的资料及广告样带(样稿)送达乙方,如发生延误,则广告发布日期顺延。甲方如要求更改广告版本需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将广告样带(样稿)及时送达乙方,乙方有义务协调媒体尽早更换。

5、甲方在广告发布前应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商标注册权、广告审批等相关证明文件,协助乙方办理媒体审查。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提供广告播出涉及的其他有关审批证明文件,甲方有责任及时完整的将相关文件送达乙方。

6、凡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如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发生其他侵权纠纷,由甲方完全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保证不使对方因其行为而受到任何损失或承担责任,否则,责任方应补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2、乙方应确保甲方广告按照双方签字盖章的媒体计划排期表发布,如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未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日期、次数、段位发布广告,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后按相关媒体规定进行补偿。电视媒体按等量(错一补一、漏一补二)原则进行补偿。如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付款,则属于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按照此合同总金额20%向甲方收取违约金,并要求甲方交清当月实际播出广告费用。

3、如广告发布周期内媒体因节目调整或特殊宣传活动等因素,导致正常时段广告随节目提前或顺延60分钟(央视120分钟)以内发布的,不予补播。但乙方应以相关书面说明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若乙方没有通知甲方,则视为漏播,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给予补播。

六、不可抗力:因发生双方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而导致广告无法正常投放时,遭遇此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双方无需对延迟或不能履约承担责任。若因不可抗力原因而致使费用变化,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后继续执行。

七、保密条款:此合同及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八、争议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原则。协商未果,双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变更:对本合同的增加、变更、修改、取消都必需取得甲乙双方的认可并以书面协议的方式进行,任何口头或单方的书面通知均无效力,有关费用按实结算。

十、合同附件及合同效力:媒体计划排期表及双方签字盖章后的传真件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广告发布结束、费用结算完毕自动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单位名称:

甲方代表:

开户行:

公司账号:

公司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

单位名称:

开户行:

公司账号:

开户行:

公司传真: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特约经销商)合同 篇24

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工程续建项目基坑支护承包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1、130锚杆(引孔、装修合同简单版制作、安装、设注浆管、注浆、二次注浆、搭设架体及材料、锚杆与装修合同电子版梁的交接钢筋);

2、坡面喷锚10cm厚(立面土厚20cm以内人工修整、安装泄水管、挂钢筋网、焊加强筋、喷射砼、素喷、制作安装钢筋网、搭设架体及材料);

3、长排水管泄水管制作、安装、引孔、搭架

4、边坡支护图纸内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检测的配合工作。

二、承包方式及单价:

注:以上报价均不含税。

三、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其中锚杆工程为30日历天,坡面15日历天(以甲方通知进场二日后起计,因甲方简单原因造成的延误给予签证顺延)。

机械要求:

(1)锚体空压机90KW3台,合同签订后进场2台,一星期后再进1台;

(2)坡面喷浆空压机:3台,进场时间按进度要求。有工作面的情况下,乙方要加大现场人员、机装修合同报价清单械的投入。

四、质量装修合同电子版要求:严格按图纸设计简单变更和相关规范施工,严格执行国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家装修合同简单版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如乙方施工的工艺及技术出现质量问题,导致验收及试验不合格,验收通不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计量方式:按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量,工程完成后一装修合同简单版个月内结算。

六、付款方式:工程完成后付至工程量的50%,验收后付至工程量的85%,工程完成验收后三个月内付清。

七、甲方责任:

1、现场的三通一平及施工层面的土方(机械)开挖。(提供一个给水点和足够容量的电源)

2装修合同简单版、提供施工的工程地质资料及施工图纸各一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套。

3、提供基坑各剖面角点和控制标高。

4、协调各班组间的施工顺序,调解各班组间的关系。

5、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材料。

八、乙方责任:

乙方已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工期紧及现场情况和特点,并已充分熟悉施工图纸承诺投入足够的机具和人员进场施工,以保证满足甲方的总工期要求和节点工期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要求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

1、严格按图纸、设计变更(若有)和相关规范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

2、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安全施工、安全用电、文明施工等),乙方对其班组人员的安全负全责,如有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3、严格遵照甲方的进度计划,充分组织机具、人员进场施工,进场的机具必须申报甲方并登记造册,以便退场时方便放行,如不申报,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对质量缺陷装修合同和自身原因损坏的成品必须当日整改完成,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返工整改费用,需特别注意单重管旋喷桩质量,杜绝质量问题而产生漏水现象。

5、做好临近构筑物和临时设施的保护工作,不得随意破坏、私自拆移。锚杆施工前必须按甲方交底去操作,避装修合同电子版免钻装修合同报价清单穿孔桩。

6、做好施工场地清理及材料的保护和回收整理工作,造成材料浪费由乙方赔偿。

7、做好施工过程中的隐检、验收工作,按规范做装修合同电子版好并提交内业资料。

8、如需乙方提供岩土资质,无条件配合,管理费另加3%。

九、质保期:一年。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按节点时间延误一天处罚金壹仟元,如提前一天奖励1000元。

2、甲方原因造成的工装修合同报价清单期延误,工期给予签证顺延。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十二、本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支付清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装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约经销商)合同 篇25

购货单位:x(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医疗器械的使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能够使用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特制订本协议。

1、乙方须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提供甲方存查。

2、乙方配送给甲的医疗器械及其他相关物资必须是合法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质量应符合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

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将医疗器械及其他相关物资配送至甲方指定库房,并配合甲方进行相关使用方面的培训等。

4、乙方不得将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或者不符合注册标准的医疗器械及其他相关物资配送给甲方。

5、乙方配送给甲方的医疗器械及其他相关物资须标识标签清晰。产品上商标及名称、规格(型号)、批号、有效期、灭菌产品的灭菌批号及医疗器械说明书等齐全。如果发生问题,经职能部门鉴定,确属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协调厂方负责赔偿。

7、乙方配送的医疗器械及其他相关物资经甲方验收使用后,须及时开具发票给甲方,特殊情况可顺延至次月。

8、甲方自接到乙方提供发票后,应及时办理财务签批手续,如无质量等问题,须于三个月内办理付款手续。

9、乙方应保证配送给甲方的医疗器械及其他相关物资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起诉。

10、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甲方在进行乙方配送的同类物资采购招标中,乙方有优先权。

11、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约经销商)合同 篇26

甲方

乙方姓名性别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劳动报酬按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办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在停运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大病医疗统筹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乙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租汽车准驾证》、《出租汽车驾驶员监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

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转业军人和国家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工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说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特约经销商)合同 篇27

转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房 主: 以下简称丙方

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法律,达成协议约定如下:

一、甲方将所承租座落于 补拉塔移民区和谐雅苑 的商铺转租给乙方。

二、商铺转租费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注明:转租费包括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房租和室内设备】

三、当房租到期的前一个月,需预先告知是否续租商铺。

四、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商铺另行租给他人。

五、在承租期间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商铺面貌结构,不得将商铺转租、转让、抵押、典当、变卖等有越权违法活动。

六、在承租期间乙方装修商铺要得到甲方同意且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商铺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卫生、水、电费及店面经营所产生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八、在承租期间,乙方要爱护甲方商铺及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必须照价赔偿。

九、乙方如果不能按期交纳承租商铺应交费用,甲方有权以乙方违约收回租赁商铺,并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十、在承租期间,乙方要注意电器、煤、烟、液化汽等使用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经济损失以及第三方的损失责任等都由乙方承担。

十一、在乙方租赁期间,不违反上述约定的条件下,甲方不得再承租给第三方,否则退还乙方全年房租费用。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从双方签字起生效,以甲方收据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约经销商)合同 篇28

出租房:

承租方:

因出租方卖方无法将房屋租给承租方继续使用,在出租方分别于20xx年12月10日和20xx年2月28日通知承租方在一个月内搬出的前提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终止租房合同的协议:

一、承租方应于20xx年3月31日前搬出并将房屋完好无损地交还给出租方。房屋内设施不缺不损,否则应承担相关费用。

二、清算相关生活费用:水、电、液化气、闭路电视等表、卡费用应在搬出时一并结清(三日内)。

三、承租方应交回租赁合同原件给出租房。

四、出租房应在承租方搬迁退房前退还剩余日期的租金

20xx年4月1日——20xx年8月5日止的租金)承租方应开具收据。

五、出租房应因提前终止合同同意支付承租方补偿金(一个月的租金)和一次性搬迁费300元整,但应在搬迁后结清各种生活费用(表卡)三日内一次付清,承租方应开具收据。

六、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对方全部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同具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法院。

出租房: 承租方:

(特约经销商)合同 篇29

甲方: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积极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授权乙方经销甲方生产的"____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_____

一、经销方式及条件:____________

1、甲方授权乙方以 经销方式在__________________渠道经销甲方提供的_________系列产品。

2、乙方按合同规定负责甲方产品于上述区域或渠道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经管工作,共同开发该授权区域内的市场。

3、乙方在合同期限内的首六个月未完成(实际到款)本合同规定的任务总额_________% 以上,则甲方有权在乙方经销区域内另设经销商,可单方终止本合同。

4、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制造、销售假冒、仿冒甲方商标及产品。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权,更换经销商并向乙方索赔其造成甲方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并追究法律责任。

二、合作期限:____________

1、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合作期满,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若乙方要求续约,应于合同期满前60天书面通知甲方。

三、销售任务:____________

1、在合同期内,根据市场的实际需求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确认,乙方须完成产品的保底销售任务额为30万元(也即乙方的实际付款额)。

四、区域经管

1、乙方如向本协议约定区域、渠道、网点外进行窜货销售而事先没有经过甲方同意,在被窜货方提供窜码和购买凭证有效时,无论出现一个货号或多个以上,甲方将予以处罚:____________

(1)、处罚金_________元,并要求3个工作日内回收所窜货的商品;

(2)、甲方将重新考核乙方的信誉及是否保持原有的合作模式。

2、甲方将于签订合约后1个月内向乙方收取窜货保证金1万元。此保证金用于抵付窜货罚款用(非上限),如合同期内无窜货记录,此保证金将于合约期满1个月内退还乙方。

3、产品价格及市场价格经管:____________

(1)、产品价格:____________产品供货价格以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表》为准.

(2)、双鹰系列产品流通、终端建议最低售价如下:____________

五、货款结算:____________

1、结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月结次月15号之前结清

2、如遇产品调价,产品改动(包括规格 包装 颜色等)甲方须事先三天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可以通过汇款或现金方式支付货款,以我方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才视为收到。

4、除甲方财务人员外,其他人员以甲方名义向乙方收(借)取现金的行为将不被甲方认可,由此产生的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六、奖励政策: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工程产品销售奖励计划,制定下列奖励条款。

1、准时15号之前付清上月货款给予奖励_________%,在次月对帐单上体现:____________

2、年度达标奖励:____________合同期内产品按下列付款额给予奖励:____________

乙方如合同期内完成销售任务额(已付款)的_________%以上(含_________%),甲方给予乙方付款额(其它费用和票点不计入内) 2 ________%的奖励。当进货额大于指标而实际回款额小于指标时,我司将以合同期限内实际回款额给予2%的奖励,其它付款若超过回款时间不享受政策,在新合同签订之时旧款不累计入指标中。(如合同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月,指标100万, 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付款80万元,进货额完成105万元,返利=80*2%,余下货款若再支持不能享受返利也不能累计进20__年指标中)

3、年度达标奖励将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内进行结算,由甲方以还款额性质在对帐单中体现。

七、订货、货物交付、货物验收、货物更换:____________

(一)货物交付

1、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每批订货单后将向乙方发出货物。

2、产品实行"出厂价"将货物运至乙方指定货运站,长途运费由乙方承担。

(二)货物验收:____________

1、乙方收到甲方货物须立即或在收到货物7个工作日内验收,若发现货物的品种、数量和《送货单》不符或其它质量问题应及时提出,否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收到书面传真通知后,如有出现产品与账单不符合或其他品质问题的,须于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2、如乙方在该约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将视为货物数量、外包装均无问题,甲方不再接受因外观问题的调、换货。

(三)货物更换:____________

1、对产品出厂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调换,运费由甲方承担。

2.所有在乙方收到货7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部分,甲方将不接受调换货。如发生特殊情况,乙方需要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如甲方同意退、换货时,将通知乙方该批次的调换手续。

3、原则上产品出现任何问题均需双方及时协商处理。

4、所有被甲方接受退、换,而又属于乙方原因要求退、换的货物,将以80%结算,运费则由乙方承担,退货中如缺少配件的,所缺配件按成本价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八、特别约定:____________

1、双方所有的正式沟通都必须通过文件文字方式进行方可生效。

2、甲方只对经自己书面确认的销售政策和本合同及变更的合同承担相关的责任,除此之外,甲方概不负责。

九、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____________

1、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与甲方无连带关系。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约定,甲方所在法院具有司法管辖权。

2、双方发生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交由甲方所在地管辖法院裁决。

3、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本合同可以终止:____________

1)乙方无能力继续经营甲方产品。

2)乙方已无能力继续履行本合同时。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制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补充条款:____________

1、终端以授权为准;

甲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特约经销商)合同 篇3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视高科技视频会议系统》之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下述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总则

定义

合同:除非特别说明,一词均指本合同。

授权代表:甲乙双方各有一至二名授权代表,处理本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事宜。

不可抗力:合同一方或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之客观情况,例如: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不包括由于一方的疏忽或故意不遵守良好的合同惯例所发生的事故。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3、合同修改

除非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单位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书面修改文件,否则合同不得修改。符合这一程序的修改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并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通告

为执行本合同所需要通告另一方的信息(如:通知、要求等)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供。

通告的消息以挂号信、专递、传真或派人递交信件等形式发给规定的对方联系地址,都可视为提交,并在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后生效。

本合同的含义和解释,以及各方之间的关系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

第二条产品

产品名称

(版本号或型号)

功能简介

数量

单价

总价

合计: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发货方式、时间

本合同产品货款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元整(元)。乙方收到甲方货款后3日内开具合法发票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义务

甲方保证不对乙方所开发的软件进行拷贝、复制、泄露给第三方使用,否则乙方将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若乙方向甲方出售的产品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和其他任何所有权纠纷,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在软件的安装过程中,乙方要全面配合甲方。

第五条乙方义务

乙方收到甲方合同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系统的安装和功能验证,并通过EMS快件向甲方邮寄软件光盘,光盘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安装程序、管理员使用手册、用户使用手册。

乙方保证在所出售给甲方的软件产品中没有病毒、木马或其他后门程序。

乙方免费为甲方深圳公司的工程师以及软件使用人员现场培训一次。若甲方需要乙方去外地进行现场培训,甲方需要付给乙方工程师的全部差旅费以及每天贰佰元的培训费.

乙方应该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能够符合甲方的使用目的,若因为产品质量存在瑕疵导致甲方无法使用,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软件服务义务

乙方为软件提供12个月免费升级和网上支持,乙方将开通技术热线和专用邮址为甲方客户提供方便。12个月后若甲方仍需软件升级或技术支持服务每年要向甲方支付800元。

若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产品受损但又必须由乙方提供技术服务的,乙方将收取维护费和服务费。

第七条争议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书的条款在理解上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修改、补充有关条款;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如发生争议,亦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原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违约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支付软件款时,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部分5‰的滞纳金。本合同的买卖行为系不可撤销之行为,单方撤销的,应支付对方相当于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付软件时,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交货物总金额5‰的滞纳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之损失。乙方不能履行第五七条之义务,甲方有权退货,并由乙方承担赔偿甲方损失之责任。

因不可抗拒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应重新协商并修改合同。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同样有效。附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特约经销商)合同 篇3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提)货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地(港)费用的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理损耗及其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担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其他约定的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是购销合同的一种形式,是一种以工矿产品为购销合同标的的合同。上述格式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

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合同主体,即当事人双方应当写明供方和需方,不能简称为甲方和乙方,以免在合同中引起误会。

(2)产品名称,应当注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品种、是否为成套产品等具体内容,要写清楚,不能图省事而略写或者简写。

(3)产品的质量要求要写明确,其适用的技术标准要写明标准的种类、标准号;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要具体。有国家标准的,一定要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办事;没有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要按照行业标准办理;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其质量标准由双方约定。

(4)合同中交货或者提货的方式要写清楚,是自己提货,还是供方代办托运;供方代办托运是以自己的名义还是以需方的名义,是铁路运输还是公路运输或者水运,到达的车站或者港口,如何验收以及运输费用的负担等,都要在合同中写清楚。

(5)对于一些易损易耗的物品,应当规定合理损耗的数量及比例。

(6)关于包装条款,不能简单写袋装、瓶装、桶装等,而应当注明是什么材料包装,包装要达到什么要求。

(7)价款和酬金是合同的主要条款,要写明如何结算,怎么结算以及在什么期限内结算。不能笼统写货到清算或者发货清算。

(8)对一些重要的产品购销合同,当事人双方都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担保通常应当订立书面的担保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也可以在主合同中写明担保的方式以及担保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