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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委托加工合同范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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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合同是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规格等内容,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利用自己的设备、劳动为其加工特定的产品,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下委托合同,喜欢的来阅读哦!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范本1

甲方: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糟烧酒精业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方式

甲方提供下属生产基地黄酒酿造所产生的酒糟,由乙方提取糟烧酒精。

糟烧酒精由甲方收回用于黄酒生产,剩余干糟由乙方自行处置。

二、生产加工

乙方具备相关生产场所,并获政府部门生产许可,配备与甲方生产规模相一致的提取糟烧酒精生产能力,即具备加工日产酒糟最高值的能力。

甲方如出现生产的重大调整或生产规模的扩大,应提前半年通知乙方;乙方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生产能力的也应提前半年告知对方。

甲方提供的酒糟如水份含量与正常值有偏离的,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加工;甲方也不因此在计量和计价上作调整。

三、结算办法

1、酒糟数量:按甲方冬酿年度主粮投料的%计算;

2、酒糟价格:以每公斤元计算;

3、酒精价格:成品折合成50°酒精度,以每吨价格4,500元计算;

4、总价结算:甲方发出的酒糟总价与乙方返回糟烧酒精总价相抵,其差额由各自给付。

5、结算时间:以每一黄酒酿期结束为结算时间。

四、成品质量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辅料,糟烧酒精质量指标包括香味、酒度、甲醇含量等须符合国家食用酒精要求;

乙方不得外购酒精充当自产酒精,或在自产酒精中添加部分外购酒精。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送货方式

甲方负责将酒糟堆放在固定地点。

乙方负责酒糟装运、现场清理,并保证装运及时,环境清洁。

糟烧酒精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六、安全责任

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酒类生产、消防等法规要求组织生产。

乙方对生产、运输、装卸等业务中的安全负全责。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日起五年有效。

协议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进行续签。

八、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有限公司乙方:_x厂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协议签订日:

协议签订地:_x镇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范本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共同协商,在乙方生产设备能力允许的情况下,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为甲方加工生产“”系列饮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议项:

一、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二、加工费用

加工费按 元/瓶,以每箱 元(每箱 瓶,核算加工费按箱计算)。

三、加工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内容物及包装原材料(包括瓶、标、箱、盖、封箱胶带等包装物),乙方负责水、电、蒸汽的供应和配料、加工、封盖、喷码、套标、装箱等工序的完成。

四、加工数量:分批加工,以甲方通知乙方批量为加工量。

五、结算方式

每月20日,有双方保管、会计人员根据生产及耗损情况,盘存加工数量,以实际发货数量计算加工费。

计算方式:实际加工数量(箱)_加工费(箱)-超耗料费=应付加工费,每月25日前付清当月加工费,甲方以现金或者汇票支付。

六、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样版和标准制作。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 ”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只要产品达成甲乙双方所确认的样版和标准,皆由甲方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

4、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5.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6.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七、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八、交货方式

甲乙双方按甲方指定之每批产品发货日期在乙方仓库进行交货,由甲方派驻发货人员与乙方仓库人员按共同清点产品数量签署交货凭证。

九、物料耗损标准

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耗损应控制在原浆2%、盖2%、包装箱3%,瓶2%、标签2%以内,超耗部分从加工费中扣除。因瓶子质量所造成的耗损(需瓶厂认可),不属2%耗损控制范围。

十、装卸

甲方负责所有原辅材料的装卸,乙方负责免费提供机械予以协助。

十一、仓储

乙方负责成品的仓储工作,产品在发运前由乙方负责仓储保管,产品所有权属甲方,出库必须由双方人员共同进行。

十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 件;

2.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3.加工费后,甲方须书面通知乙方:本旬、本月所要加工的数量等方面的生产计划,以更乙方组织生产;

4.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内容物及包装物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给乙方提供产品质量标准及质量参数、罐装温度等,如甲方提供pet瓶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瓶罐温度,所造成的损耗由甲方负责;

6.甲方需留技术人员二名(联络员),对生产时发生的内容物及包装物可能出现的问题协商解决;

7.内容物的收、发、保管由甲方负责;

8.废旧包装物权属甲方,由甲方收集、保管、处理;

9.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版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十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接甲方生产通知后,立即组织生产;

3.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否则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4.负责包装物的收、发、保管工作;

5.给甲方提供仓库,库房(免费)由甲方保管内容物所用;

6.入库由乙方负责保管,由甲方负责发货;

7.负责为甲方工作人员免费提供住宿。

十四、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六、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字地点:

合同签定日期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范本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联系方式: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为从事机械设备和环保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租赁的企业,欲委托乙方加工生产合同产品;

鉴于:乙方具备工程机械和焊接件的生产加工能力,并希望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生产加工服务;

鉴于:双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合同产品的委托加工生产和服务,并建立互利互惠的长期合作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仅适用并包含双方间关于[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合同产品的业务往来]的所有理解。

二、此基本合同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合同,其与此合同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三、任何本合同没有包含或明确说明的双方业务往来的项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合同产品:指所有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的产品。

五、合作方式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加工合同产品所需的全部材料,并向乙方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加工合同产品需要另外增添的相关生产设备。

3.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的产品质量要求进行生产和交货。

4.甲、乙双方以“委托生产加工单”为准进行确认和生产。

六、加工费用和付款方式

1.产品的加工费用:具体以经双方确认的“委托生产加工单”为依据。

2.由于产品设计有缺陷或物料来料不良并经过甲方书面确认、需乙方做加工,造成乙方加工工时的损耗及如因甲方其他原因造成乙方停线,具体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3.加工费对账、结算事项:

①.按当月完成的订单结算相应的加工费,付款方式:月结 15 天内付款,但因乙方原因延误时,付款时间可顺延。

②.《对帐单》必须经甲乙双方财务部门共同确认(以盖财务专用章、财务对帐人员签字为准)后才正式生效并以此作为确认甲方应付乙方加工费金额以及甲方安排付款的唯一有效凭据。

③.《对帐单》的确认时间:乙方应于每月 2 日前以票据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对帐单》,甲方应在接收到乙方提供的《对帐单》后的 2日内以票据的形式回复乙方。确认后的对帐单要双方签字盖章。双方确认后应在次月 15 号以前支付上月加工费用。

④.如出现异常,合作停止,双方应就最后货款的支付作出时间确认并严格执行,最后支付时间定为停止合作后的15天内.如违反一方将按赔偿加工费的10%加收违约金.

七、订单与生产安排

1.订单下达:甲方需提前 2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书面的订单通知,提前 1 天通知物料齐套及到达计划,乙方在接到书面订单后需在 1个小时内确认并回复。

2.订单的履行:乙方按甲方订单要求及时组织生产,按时交货。

八、物料供应、管理与损耗核算

1.所有原材料的运输及费用由 甲 方承担。

2.甲方提供合格的加工物料,并在乙方物料员来收料前提前备料,避免收料时浪费太多时间,物料交接时双方清点数量,并双方签字认可。

3.加工前,乙方抽样检验甲方提供的物料质量,如有物料质量明显不能达到双方认可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退换该物料给甲方,或根据双方商定来处理。

4.乙方要合理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生产材料,严格管控损耗,产生的废料按月返还给甲方处理。

九、成品交货

1.所有加工好的产品运输及费用由 乙 方承担。乙方原则上将完成的成品送到甲方公司指定 仓库, 特殊情况待双方书面协商确认后再执行。

2.成品包装为气泡膜,费用由乙方承担,特殊包装和费用由双方商定后执行。

十、违约责任及处理

3.对经甲方书面确认认可的,因甲方原因(如计划变更/物料不良等)而导致乙方额外增加的工时费用及停产损失,由甲方承担。

4.对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事故,物料超额损耗/遗失等而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任一方不对因不可抗力导致之协议义务不能履行、逾期履行承担责任,但协议可以协商解除。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有义务及时告知另一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天内提供当地政府机关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给另一方,以便大家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停电、火灾、爆炸、洪水、暴风雨、地震、罢工、暴乱、流行病、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一、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是指一方根据本协议披露的、以文档或实体形式存在并被标记为“保密”的任何和所有信息。“保密信息”也包括一方根据本协议而披露的口头的或可视的信息,前提是这些信息在首次被披露时被应被标记为保密,同时披露人在首次披露后1 日内应将该信息制成书面文件形式并将其标记为“保密”,且将该书面文件传递给接受人。双方进一步同意,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从而在信息披露后 1日内向对方提供通过口头方式披露的信息的摘要,但一方未能提供前述摘要并不导致信息保密性的丧失(只要具有合理思维的人经过合理的注意即可确认该等信息为应予以保密的信息,无论该信息是否被标记或确认为保密信息)。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技术资料以及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的其他文档或信息。保密信息不包括下列中的任何一项:

1.在披露前已被公众知悉的信息;

2.接受人可以确认的证明文件显示,披露前接受人已经拥有的信息,且接受方无需为拥有该等信息而承担任何义务;

3.从任何有权披露该保密信息且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人处获得的信息;

4.在根据本协议被定义为保密信息后,因接受人的过错之外的其他原因而被公众所知悉的信息;或经接受人可确认之证明文件证明为接受人独立开发的信息。

十二、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指任何国家法律规定的知识产权、工业产权和其他无形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①.有关专利、专利申请的权利和其他类似的权利(包括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②.关于著作权、商标(包括商誉)、数据库和布图设计的权利以及与之有关的申请、登记和其他权利;

③.与商业秘密、保密信息、技术和专有技术有关的权利。

2.乙方应遵守甲方就甲方标识和其他商标的使用而制订的书面规定。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甲方外任何第三方提供含有甲方企业标识或知识产权的产品、材料。

4.在本协议终止后的合理期限内,双方应(并应监督其合同厂商)将作废、剩余的带有对方企业标识和知识产权的产品、材料妥善处理,防止此类产品和材料被用于与本协议不符的目的。

5.因一方故意或过失导致的该方及其员工以及其合同厂商或其他任何人对对方企业标识或知识产权的侵犯,该方应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6.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使用甲方标识或标志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使用其他可能产生混淆的类似标识或名称作为乙方名称或业务名称,或进行其他可能产生混淆的行为。

十三、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之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__法院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四、合同期限及终止条件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在合同正文及附件上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至 年 月 日。

2.双方可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书面一致后终止合同。

3.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则任何一方均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合同:

4.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5.如果一方根本违约,且自收到另一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3 天内未能补救,或该违约根本是无法补救的。

6.如一方被提请破产或清算,而该等程序在启动柒天后仍未解除。

7.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 3 天并经过双方确认认可。

8.如订立合同时所依赖的客观情势发生变化,而且这种变化使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或者继续履行已不符合合同的目的,则一方有权提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合同,一旦一方发出此等通知在经另一方确认后,则本合同终止。

9.合同之终止不影响[权利归属、保密义务和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十五、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字并盖章的补充内容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同等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任何对合同之修改、变更须经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2.除公司盖章确认的文件,任何以个人名义对外签订或出具涉及本协议生效、执行、验收、接收或发送货物、款项及变更、解除、终止的资料均无效。

3.合同任一方未依约定行使本合同所述权利的,不得解释为该方已经或将要放弃本合同所赋予的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将来行使该权利。

4.乙方需在本合同总则中规定的乙方注册经营场所和办公地点生产加工甲方的产品,并且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将加工事项转托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甲方带来所有损失及相应的责任。

5.乙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得知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商业信息、技术信息等信息资料,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泄露,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也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