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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汽车运输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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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货物运输是使用汽车载运货物的业务,简称汽车货运,是汽车运输的主要组成部分。汽车货运也为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等集散货物。那么签订简单汽车货物运输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如下是爱岗的小编老李帮大伙儿收集的3篇简单汽车运输合同。

简单汽车运输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加强甲方对集装箱所装货物的跟踪和管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集装箱重箱经海运到达乙方陆路运输经营范围,乙方负责承担重箱陆路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 如乙方不具备上述资格,本合同自始无效,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二、 乙方接到甲方委托后,应及时编制送货计划、办理完成提箱和运输所需的所有手续,并及时将送货计划传真至甲方指定的传真,否则,因此产生的延误,造成甲方客户索赔的,由乙方承担。

三、 乙方在承运期间应对集装箱及箱内货物承担完全责任。

1、进口重箱送到收货人指定地点后,乙方有责任督促收货人及时拆箱、收货,如果产生延迟,需要收货人出具书面证明承担相关费用,否则,因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在拆箱过程中,乙方有责任监督收货人拆箱,避免有对集装箱产生损坏和污染的行为发生;在拆箱完毕后,乙方有责任对集装箱内外进行检验,并有责任将拆空后的集装箱清理干净,如发现箱体外观六面有损坏(如裂口、凹瘪、把手损坏及箱封号缺损等),由乙方负责;箱体内部出现的损坏及污染,由乙方配合甲方拍照或者请收货人确认有污染事宜的书面资料提供给甲方。

四、 乙方应在委托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运输任务,乙方对所承运的集装箱内装货物承担完全责任,做到合理运输、保管、装卸,确保箱体完好无损,并及时将集装箱返还甲方指定的堆场,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

五、 乙方负责对所承运的集装箱及所装货物(包括其责任)办理足额保险,在承运期间(集装箱承运期间为:从集装箱装车起到集装箱返回甲方指定的堆场落地止;进口货物承运期间为:从重箱装车起到货物完全卸离集装箱止;出口货物承运期间为:从货物开始装入空箱起到重箱返回指定的堆场落地止)集装箱及所装货物因乙方过错发生的任何损坏、污染、丢失及延迟运输,乙方需按照产生的实际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本条款关于承运期间的约定仅限于甲乙双方之间,与任何其他方无关。

六、 乙方应保证其车况良好,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即视为乙方车辆有能力承运该货物,并符合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如因车辆超载造成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罚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此产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损失、责任,乙方不得以货物超高、超重等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七、 乙方车辆到达收货人地址后,在不违反甲方利益及相关法律法规、操作惯例的前提下,乙方应当服从收货人的指� 如果遇特殊客户,请及时与甲方沟通解决。

八、 乙方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甲方对此种情况下终止协议所产生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 有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法令和法律、法纪的行为,或被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的;

2、 有向甲方客户敲诈勒索和有欺骗行为的;

3、 乙方做出有损甲方信誉、名誉和利益行为的;

4、 与乙方所在地的箱管部门签订的“箱管协议”已被终止或到期。

九、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所须承担的额外费用及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其风险保证金或应付乙方的运费中扣除,如产生的费用超过风险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先行交纳已产生的费用,乙方不得拒绝。

十、 结费条款:

1、甲方与乙方每月结算一次运费,即在每月结束之后,乙方应在下一个月10日前按规定格式提供上月业务的对账单与甲方对账,当月15日前进行核对确认。 乙方确认上月处罚金额,将处罚金额扣除后向甲方出具结算发票,以便双方及时入账,如期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发票的一个月之内支付运输费用。

2、对于乙方代甲方收取运费的情况,乙方有责任在收到运费后的第一时间将运费结交甲方,不得以拖车运费抵扣,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十一、乙方必须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拖车费抵扣发票(即: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本着公平的原则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通过甲方当地司法部门裁决。

十四、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对协议终止前所承运的还未返还到甲方指定堆场的集装箱箱体和货物负责,直到乙方运输的全过程和承担本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全结束为止,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十五、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汽车运输合同 篇2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为将甲方货物安全及时运到目的地,甲方同意由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协议书,其条款如下: 1, 在本协议内,甲方将指定的产品和物资委托乙方承运,乙方必 须将承运货物清点过目,甲方货物重量以净重计的方式。乙方确认无误后保证所承运的货物安全、及时的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2, 甲方必须提供这些产品的三证(生产许可证、登记证、标准证), 以证实甲方产品不是假冒伪劣,不是走私货。甲方所需托运货物的地点、时间、数量、应提前两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安排运力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能按时提供车辆,要在甲方通知乙方托运的当日内告知甲方,甲方可另请其他运车部门承运,其运费差额由乙方补偿。甲方必须保证全部货物在合同期归乙方承运。

3, 运费结算方式: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经收货人验收合格后,运费 以月结(公历)方式结清,发现有货损或丢失,按实际出厂的价格票交给甲方。由甲方在运费中即时扣除,在运费结清付款时必须开具合法的全国统一公路、内河运输发票交给甲方。

4, 途中坏车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车辆,乙方必须将情况及时电告 甲方做好补救工作及出示相关的有效修理单据等证明材料。

5, 乙方须提供公司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给甲方存档。

6,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 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有效期:自20_年 1 月 1 日至20_年12月31日。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日 月

简单汽车运输合同 篇3

总 则

经由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由 (以下简称乙方)从奇瑞配套供应商(以下简称丙方)处运输配套零部件至甲方,乙方全权负责甲方的汽配零部件运输及相关工作。甲方与丙方就执行与乙方的运输及相关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签订人

甲 方: 某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 册 地 址: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注 册 地 址:

丙 方:

法定代表人:

注 册 地 址

第二条 包 装

1. 丙方的包装应符合甲方的《包装认可协议》。

2. 乙方对甲方与丙方的《包装认可协议》进行确认。

3. 只有经过三方共同确认的包装后,运输事务才可执行。

4. 经三方确认的产品包装,未经甲、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更改。如丙方未经甲、乙方同意更改包装,由此造成帐物混乱或增加的管理等费用一切由丙方负责;若包装协议需更改,产生费用增减,由甲方和丙方协商解决。重新签订新的《包装认可协议》。

第三条 到货计划

1. 丙方执行甲方原有采购计划进行备货。

2. 具体计划由甲方和丙方商讨提供,采用JIT看板供货,即甲方发出看板需求由乙方传至丙方,丙方按照看板的需求进行发货。

3.如出现新的供货方式的变化,由甲方通知丙方,协调解决。

第四条 到货与验收

1.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段送至甲方。

2. 丙方在货物发出后,应随附供货清单、出厂检验单(含合格证或检验合格章)、提货单、附带看板给甲方,作为甲方收货或办理货物入库的依据。

3.甲方在收到货物后及时根据供货清单对乙方货物数量和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办理收货手续。如实收货物与发货清单相符,甲方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盖章认可,作为对帐凭证及甲方付款的依据之一。如没有免检的零部件由甲方收到货物两个小时内进行检验,该货物合格后交付。否则,在下次乙方运输返回时带回上次不合格品至丙方。

4. 如实收货物(含内包装数量)与供货清单不相符或有错装、缺件、不合格等现象,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丙方,并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乙方、丙方应保证甲方的生产线正常运行。

第五条 运输

1. 乙方保证能使用甲方指定的运输车型及车辆装备的要求

2. 乙方保证运输使用车辆的整洁与卫生。

3. 乙方保证执行甲方规划的外部运输路线。

4. 甲、乙、丙方将每月记录的运输数据进行核实,以便费用的结算。具体运输数据包括:每日/每月的运输频次明细(单向行程)、运输总天数(天当日按8时至次日8时计算)。

5. 对由于乙方运输不善或未按甲方规定运输引起任何丙方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服 务

1. 甲方承担乙方运输的货物和器具的本方装卸服务。

2. 丙方承担乙方运输的货物和器具的本方装卸服务。

3. 本着对甲方和丙方提供优质服务的原则,乙方可以提供运输以外业务的服务。4. 乙方无偿提供因为零部件质量问题产生的紧急运输,丙方无条件配合,以保证甲方生产线的正常生产。

5. 运输以外业务的服务,其服务费用另行协商解决。

第七条 三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根据库存和生产计划对丙方下发《供货计划》,以便确保丙方的生产顺利、库存合理。

2. 甲方保证按照到货批次,对货物进行先入先出。

3. 甲方有责任把供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返馈给乙方。

4. 保证对乙方装卸服务及时,对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坏负责。

5. 甲方负责看板需求信息的发出,并对看板的流失负责解决。

6. 甲方负责解决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责任纠纷。

7. 甲方负责发出紧急运输信息的发出。

8. 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9. 甲方对乙方与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

乙方责任:

1. 严格保证产品运输过程中的质量,运输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独立承担损失。

2. 承担从丙方发货到甲方入库前货物数量差异的责任。

3. 保证能按照看板需求的数量、准时完成自己的运输服务。

4. 承担因运输原因影响甲方生产线停产的处罚,按甲方生产线每停线一分钟罚款5000元计算。

5. 负责看板的传递以及其传输过程中流失责任。

6. 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7. 负责承担甲方产生的紧急运输。

8. 不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运输,乙方应偿付丙方违约金 5000 元/次,同时甲、丙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丙方责任:

1. 负责产品的包装质量。

2. 负责开具《供货清单》,为清单的正确性负责。

3. 保证对乙方装卸服务及时,对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坏负责。

4 . 承担因合作、装卸不及时等原因影响甲方生产线停产的处罚,按每停线一分钟罚款5000元计算。

5. 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6. 无条件承担紧急运输的配合工作。

7. 承担对乙方服务质量的考核。

第八条 运输收费标准

一、 本地的短途运输的收费标准(本标准仅适合短途)

1、 乙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 元 /月 (一月26个工作日)。

2、 如果有一个月的工作日非标准的26日,增减的天数按 /日的标准在月费用上增减。

3、乙方的运输费用由丙方:

共同承担。

(附运输费用分摊标准)

4、乙方的运输费用结算策略与结算时间为当月1日开始结算上月费用。

5、甲方不介入费用的收取与分摊。

二、上海等地的长途运输的收费标准(本标准仅适合长途)

1、乙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 元/次

2、乙方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的运输费用结算策略与结算时间为当月15日开始结算上月费用。

4、甲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 。

5、甲方的费用由丙方承担。

6、甲方的运输费用从当月的丙方的货款中扣除。

第九条 不合格退件

1、丙方每半月对甲方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一次处理。

2. 甲方负责将丙方装配不合格件统计,出具《不合格退货单》,由丙方确认或丙方授权乙方确认。

3. 经过丙方确认或乙方确认的不合格退件由甲方装载与乙方的运输车上,运至丙方,不在单独组织运输,不合格品的返回运输乙方不计算费用。

4. 对没有免检的零部件出现质检不合格的产品由乙方返回丙方时,及时带回。

5. 其他因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乙方与丙方双方另行解决。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 因任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合同,对于不可抗力的影响存续期间不履行其义务。

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10日内立即将不可抗力事故原因、事故持续时间以及事故的影响通知给另两方,并且提供充分的证据。

第十一条 争 议

合同在履行中如果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三方同意提请在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及期限

1、未作说明的地方,以甲方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为准。

2、本合同一经三方签字立即生效。

3.(1)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甲、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且不负任何责任, 并且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和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a)乙方在报价、服务和运输过程中有欺诈行为;

(b)甲方不再继续经营、宣告破产、被指定接管人或有其他任何破产法所提供的便利条件发生;

(c)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严重不满足甲方或丙方的要求,连续三次或一月内总计三次出现严重事故导致甲、丙方抱怨,而且未能及时有效的改进;

(d)乙方在接到就甲、丙方违约通知的7天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

(e)在本协议谈判或履行过程中,乙方提供的重要事实的陈述不真实或未能以书面材料或陈述形式提供重要资料;

(f)针对协议所述产品而言,乙方从事非法、违反有关法律的行为。

(2)一旦本协议终止:本协议一经终止,所有一方所欠对方金额(双方有争议的款项除外)都应结清,所有的付款周期仍然为上述付款的规定。

(3)本协议可在每次规定的期限到期后自动续延6个月,除非一方在该期限到期至少9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其他两方发出终止通知。否则连续多次,本协议为是一个固定期限的协议。

第十三条 其 他

1. 三方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乙方应自费获得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许可和登记,并且经要求应把上述有关复印件提供给甲方、丙方。乙方相信其将继续生意兴旺而不必屈服于非法及不道德的要求。乙方将不会同其有理由认为或怀疑任何从事非法或不道德经营的承包商、批发商、代理人、客户或任何其它人有生意往来。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政府官员、政治团体官员或政治团体或其候选人提供、许诺或支付任何有价值之物,以谋求乙方或丙方不正当利益或引导该管理人员利用其影响力帮助乙方或丙方获得某些业务。如果乙方或由其负责的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董事,管理人员,雇员和代理商)不能遵守本条所述的规定,则将构成乙方立即终止本协议的正当理由。而乙方对此无权向甲、丙方提出任何索赔。

2.乙方保证其股东、合伙人、管理人员及其他雇员中无甲方前雇员或现雇员亲属,甲方认可的除外。如上述陈述即将变得不再真实之时,甲方同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进一步同意乙方有权随时提出改正要求和意见指导,如 60天内乙方无改正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上述陈述不再真实而乙方未通知甲方,在甲方发觉并提供真实、有效且及时的有关证据充分说明陈述之虚假后,甲方同意与乙方的全部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及合同在陈述不再真实之时自动终止。

3.三方应各自承担中国政府,其代理机关或地方政府依据税法就本协议的履行向其征收的一切税收 (包括但不局限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其他税收)。

4. 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条款所享有的权利,均不应视为放弃这一权利,也不应妨碍该方以后行使这一权利。

5. 如果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或任何合同双方商定增加的任何条款无效或失效,则本合同其余部分不应因此而受到影响。尽可能相同的条款来取代无效或失效条款。

第十四条 合同法律效力

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丙、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保留一份;副本若干份,由甲方分送有关部门。

2.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制定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方与丙方的供货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动终止。执行终止条款。

3. 本合同生效地: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