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钢结构制作及安装合同合集3篇》
小型钢结构制作及安装合同(通用3篇)
小型钢结构制作及安装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甲方负责设计图纸。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钢结构设计图和甲方的变更要求施工(甲方须提供工程施工变更书)。因图纸原因造成的各类损失乙方不予承担。
乙方以总承包方式。(不含土建)
4、工程造价:钢骨架约435吨(含预埋件及焊钉、螺栓按吨计算),单价按7050元计算。(工程吊装由甲方提供塔吊配合并承担二十层钢骨架后期工程材料价格调整费用)。
5、工程工期:土建工程及预埋件安装完毕,钢构件进场之日起,7个有效工作日内完工。
6、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钢结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二、工程材料:
1、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按照设计的规范和要求采购工程所需合格的材料及材料合格证,出厂合格证。
构件到达施工现场后,通知甲方代表现场验收。对与设计不符的产品,甲方现场代表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完善,达到设计规范要求,为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甲方未能及时验收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根据材料市场情况,经甲方认可乙方可使用替代材料。
2、工程整体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提供探伤报告及材质证明书等文件。
三、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1、对造成工期延误的原因和实际时间,需双方(代表)认同;
2、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图纸变更增加的材料及费用由甲方承担。对设计本身的不完善,双方协商解决方案;
四、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工程项目的合法性,甲方必须保证政府部门的协调工作,如因甲方手续不全而造成停工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因停工造成的损失;
2、为乙方提供水电等相关配套设施和施工场地及办公地点,现场需满足吊车进场吊装的需要,保证正常的施工条件;
3、负责办理乙方相关的进场手续,保证现场三通一平,乙方按期进场;
4、向乙方提供±000标高基准点及基础轴线基准点。
5、指派雷斌为现场负责人协调相关事宜;
6、负责周边居民、土建方和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协调;如有地方政府或周边居民等强要下货费、场地费、过路费等非正常费用的,其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7、在工程竣工七日内及组织验收,并办理工程结算等手续。
五、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编制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2、按规定采取相应措施保证人员及工程安全,并承担违规施工发生的安全责任;
3、指派为施工现场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的相关事宜;
4、土建基础施工时,乙方负责派人进行基础预埋螺栓的安装;
5、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的维修;
6、负责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施工,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停工。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私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纠纷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3、在工程竣工七个工作日内甲方需组织相关部门验收。逾期未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4、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除质保金外的工程款,逾期半年的,乙方有权对所建钢构工程进行全权处理。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01%承担违约责任,总额不超过两万元;
3、在工程保修期内负责对工程的无偿保修。
八、工程价款支付
1、锚栓预埋完工甲方付乙方预付金10万;
2、一层的柱钢构件及人工进场后,甲方支付该层工程款的90%;
3、工程完工后7天以后,甲方支付工程余款。
九、本工程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可以顺延:
1、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
2、甲方因土建工程未按时结束延误工期的乙方有权顺延工期时间;
3、施工现场因连续雨天、停电则工期顺延;
4、施工过程中甲方更改设计方案的;遇上述原因造成工期延时写出书面材料由甲方签字认可。
5、甲方如须增补,双方须签订增补协议,增补协议与本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订立合同时间:
订立合同地点:
小型钢结构制作及安装合同 篇2
小型钢结构制作及安装合同(三期)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将钢质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的部分小型钢结构的制作、安装工程委托给乙方完成。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一、 工程内容:山东和乐门业有限公司员工厨房墙面板、打样室屋面保温棉及屋面板、废旧纸箱库房墙面板制作、安装工程。
二、 工程地点:山东齐河
三、 工程承包方式:由甲方提供钢材、屋面板、保温棉、油漆及施工水电,乙方提供其余辅材负责构件制作和安装并达到甲方要求及质检站验收标准。
四、 质量标准:
1、《钢结构工程制作及安装施工规范》(GBJ50205-20__)
2、《建筑钢结构焊接规范》JGJ81-20__
3、施工图及相关技术交底
五、工期:本工程制作、安装工期为开工后20天内完成。甲供主材料到达现场之日即为开工之日。如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按每日伍佰元向甲方交纳罚金。(不可抗力、天气影响及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除外)
六、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五、 1、合同价款:打样室屋面板及屋檩条制作安装包干价1000元,员工厨房墙面板、墙檩条及4扇门制作安装包干价1800元,废旧纸箱库房墙面板及墙檩条制作安装10元/平米,共112平米,合1120元。以上共计3920元。(四舍五入计3900元整)大写:(叁仟玖佰元整)注:此价格含税。其他临时工作需乙方协助完成时单独计零工,单价按150元/天计。
2、付款方式: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七、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乙方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作业规范进行文明施工、严格管理,在此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及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做好建筑物的清洁卫生,做到工完场清,并在施工完成后将甲供所剩材料收集整理完全后统一移交于甲方。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电话: 电话:
时间: 时间:
小型钢结构制作及安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潍坊博鳌国际印刷包装城沿街商业楼顶层钢结构、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钢结构、广告牌制作、安装
1、 规格:钢结构:316米4.4米 (上顶宽为0.8米)广告牌:316米3.6米
2、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 安装地点:潍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潍坊博鳌国际印刷包装城沿街商业楼顶层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 钢结构、广告牌制作安装费(即合同总价款):暂按乙方出的预算,共计人民币884629.46元.大写:捌拾捌万肆仟陆佰贰拾玖元肆角陆分
2、 具体工程量按实结算。 支付方式:
(1) 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 工程过半,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30%作为进度款;
(3) 工程安装完成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37%,余3%作为该合同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两年内付清。
第三条:工程期限
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60天内完成制作、安装,并通过验收。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 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 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结算钢结构、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 按照合同签订的日期内制作安装完毕并通过验收。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2、 须提供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做出的抗风荷载的计算书。 提供工程验收必需的原材料检验报告、复验报告、材料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3、 服从现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关于验收
1、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验收合格,进入保修期。
2、 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广告牌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八级。
第六条、关于施工安全
1、 乙方须自己采取可靠措施保证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材料安全以及保证沿街商业楼的结构安全。
2、 若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到位或对工人的安全教育不到位,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 因设计原因或施工质量造成的人员、财物、建筑物的伤害,由乙方一
并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到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 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退还预付款。并有权就实际情况要求加甲方继续支付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第八条、保修期限:
1、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整体质保两年。
2、 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十条、合同生效时间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