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苗木迁移恢复协议【热门三篇】》
绿化苗木迁移恢复协议(精选3篇)
绿化苗木迁移恢复协议 篇1
购货人(以下简称甲方):供货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第二条、所需苗木的品种、规格、单价和数量表品种:松树苗规格:60cm单价/株:13/株数量(株):34616株金额合计(元):450008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肆拾伍万元零捌元整第三条、交货规定
1、签订合同后预付十万元定金,剩余款收到货一次性付完。2、接货地点:榆林市榆阳区麻地湾3、交货日期:20xx年5月30日第四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10%(1%~20%)的违约金。
2.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乙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
5.乙方在接到甲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15天内做出处理,如乙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5%~25%)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甲方无故拒收送货的产品,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10%(5%~2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2.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乙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向乙方偿付货款总值20%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乙方交货日期得顺延,甲方并应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4.甲方如向乙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5.甲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6.甲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第六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10%的补偿金。
第七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九条、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身份证号:电话:
开户银行:账号: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电话:开户银行:
账号:签订日期:
绿化苗木迁移恢复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签订供货协议如下:
一、供货苗木质量
乙方必须按苗木清单要求(详见清单)供应甲方所订苗木。并按国家绿化种植规范包装好土球。苗木到达现场后以合同中规定的规格严格验收,对不能达到苗木规格要求及土球太小或脱水严重影响成活的,甲方有权拒收退货,并扣除其不符合质量部分的苗木款,以上苗木乙方不承担苗木成活。
三、供货时间
年 月 日以前到货,因季节的原因如下雨,公路特殊情况不可抗拒因素供货期双方协商。
四、付款方式及时间
待乙方供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
1.甲方付苗木总款的
2.其余货款
五、其它:
供货期间,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作为补充协议附后。甲乙双方如有不履行协议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发生经济纠纷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双方持合同及相关文件提交相关仲裁委员会裁决。
六、补充条款
七、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苗木迁移恢复协议 篇3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政府文件处理单位编号_______的有关意见,为解决项目的市政配套需要,在路部分绿地内铺设自来水管道。经区经化办协调,由原绿化养护单位对所涉及绿地范围内的绿化苗木实施迁移及恢复,为明确双方责任,特签订协议如下:
1.内容:甲方此次需绿化迁移范围为路北侧绿地草坪_______平方米(高羊茅),路东侧绿篱约_______米(h=_______cm珊瑚,约_______株);由乙方对上述绿地内苗木的迁移及管道铺设完后进行复种。期间乙方的工作内容为:一次迁移+苗圃种植+二次迁移+原位复种,苗木成活率由乙方负责(由_______绿化办鉴证);甲方管道工程完工后须将土言回至原标高;
2.时间:乙方须在接到甲方迁移通知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一次迁移工作完成,待管道施工完工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苗木复种;
3.费用:此次迁移费用经双方协商以人民币______元包干,待苗木复种并通过区绿化办认可后一次性付清。(工程范围内以区水务公司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若工程超过该施工图的______%以上工程量,费用双方再进行协商);
4.鉴证:此次绿化迁移及恢复(包括成活)全程经______绿化办鉴证;
5.以上协议双方自愿签订,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鉴证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签定日期: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