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言合同(合集五篇)》
代言合同(精选5篇)
代言合同 篇1
甲方: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就甲方邀请乙方[身份证号为(以下统称‘乙方’)为(简称‘产品’)品牌形象代言人(或候选品牌形象代言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形象代言人工作内容确认
1、乙方同意在年月日至年月日:
(1)为甲方拍摄影视广告或片,拍摄次数次,每次不超过天。
(2)为甲方拍摄平面(静态)照片,拍摄次数次,每次不超过天。
(3)参加甲方组织的新闻发布会、订货会、经销商大会、公共促销关系活动次(每次提前30日将具体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次三天,每天不超过个小时。
(4)甲方于拍摄前一周内将图片资料交付乙方,以便乙方了解代言产品之风格和功能。
二、使用期限:
根据本合同所制作广告使用期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后甲方或经授权的任何第三人均无权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上的广告及相关素材。
期满后,甲方可与乙方重新签订协议使用,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签约权。
三、使用区域及方式
1、使用区域:中国大陆地区。
2、使用方式:甲方有权在特定时间内在所有媒介以版本编辑形式,在内容上使用该广告及相关的素材。
所有媒介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录像,广播,电影,网络,广告牌,海报,印刷品,标贴,推广,传媒,营销、报纸、杂志、户内外灯箱、内外包装、促销物、纪念品,店头和公共媒体。
四、拍摄条件
1、电视广告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三个整天的拍摄,每天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餐时间)。
2、静态照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一个整天的拍摄,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每天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餐时间)。
3、所有的服装及配饰由甲方提供。
甲方必须自行组织所有拍摄人员,导演,制片,及所有相关人员,并为广告片和照片拍摄提供风格,艺术指导和定位。
双方已就广告片图版和印刷品形式达成公识。
为了避免异议,一但从乙方得到取用的乙方照片,甲方可以在任何媒介使用未经更改的乙方照片。
获得乙方的允许后,可以对图版和印刷形式作适当的替代和修改。
4、甲方须提供乙方的往返车票、住宿。
单人标准间间。
5、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做出任何暴力或淫秽演出、色情镜头及床上戏,并不利用替身,甲方在拍摄日前不少于15日将故事内容及镜头剧本交给乙方,拍摄工作之所有情节及细节,事先经乙方同意才可进行。
6、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按期完成拍摄工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具体拍摄时间,乙方应继续完成,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产生的本合同第七条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之义务
1、甲方需提供支付乙方于拍摄演出服务期间之服装费用、交通接送,并负责合理膳食。
2、甲方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3、品牌形象代言人确定后,甲方将在合同期满时支付乙方。
4、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参加或同意参加其他公司或同行业产品形象代言。
5、甲方具有宣传发布次数与形式的决定权。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
乙方在合同期内,单方违约或造成不良影响需向甲方支付对乙方包装、培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前期活动费用)。
如甲方在确定品牌代言人后,单方违约并造成不良影响,其后果由甲方负责。
七、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代言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受甲方委托,乙方指派服装模特程湘南为NSH服装品牌公司为产品代言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代言人的工作范围。仅限于甲方NSH品牌的代言,其内容包括广告画面的肖像、产品宣传资料的肖像和宣传词、 产品包装的肖像和宣传词、大型推广活动的代言参与、涉及产品的其他活动的代言参与。
二、代言费用(包括代言人肖像使用费用)。每一个代言年度为人民币叁拾万元。该费用在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乙方开具“赞助”类发票。
三、特别约定。甲方由乙方代言人代言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检标准,对食用者确实能起到保健作用,并且确保安全。若甲方违反本条约定,使用劣质或假冒产品而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包括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而被有关执法部门查处),其责任应由甲方承担,与乙方和代言人无涉,且应由甲方赔偿乙方代言人的名誉损失。
四、其他约定:
1、甲方不得滥用乙方代言人的肖像权。凡出现乙方代言人肖像权任何作品,均应由乙方代言人审查并亲笔签字同意后方能使用。
2、甲方需乙方代言人参与的推介活动,须在活动前五天通知乙方代言人,并将活动方案交代言人审视同意。若乙方代言人因录播节目、重要会议或重大活动等特殊原因而无法参与,甲方应予理解,不属乙方违约。
3、乙方代言人因为甲方作代言时的任何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4、乙方代言人的合同期满后(续签合同例外),甲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出现乙方代言人烦人任何作品,以切实维护乙方代言人的肖像权和姓名等名誉权。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条款即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人民币叁拾万元的违约金,如守约方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按损失金额偿付。
六、合同的生效、终止和续签。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代表签字后生效,至满一年时终止。若甲方需续签代言合同的,应在本合同终止前两个月与乙方协商,确定续签事宜。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章):
代表:
乙方(章): 代表:
代言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单位):
乙方(个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月__日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原则,就甲方邀请乙方的指定艺人 〔身份证号为 〕(以下统称“乙方”)为 (简称“产品”) 品牌形象代言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形象代言人工作内容确认
1、 乙方同意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为甲方拍摄影视广告或MTV片,拍摄次数 次,每次不超过 天。
(2)为甲方拍摄平面(静态)照片,拍摄次数 次,每次不超过 天。不少于 胶卷。不少于 辑照片(以一套造型为1辑计算,该造型需在拍摄前15日提供给乙方过目并得到同意方可进行),照片作为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宣传用途,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作公众销售。
(3)参加甲方组织的新闻发布会、订货会、经销商大会、公共促销关系活动 次(每次提前30日将具体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次一天,每次不超过 个小时。
(4)为甲方演唱一首甲方产品概念为核心广告歌曲(由甲方指定),乙方在合同期内拥有演唱权。
(5)甲方于拍摄前一周内将他+她-水饮料图片资料交付乙方,以便乙方了解代言产品之风格和功能。
二、使用期限:
根据本合同所制作广告使用期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12月),期满后甲方或经授权的任何第三人均无权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上的广告及相关素材。期满后,甲方可与乙方重新签订协议使用,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签约权。
三、使用区域及方式
1、使用区域: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中国台湾。
2、使用方式:甲方有权在特定时间内在所有媒介以版本编辑形式,在内容上使用该广告及相关的素材。所有媒介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录像,广播,电影,网络,广告牌,海报,印刷品,标贴,推广,传媒,营销、报纸、杂志、户内外灯箱、内外包装、VCD、促销物、纪念品,店头和公共媒体。
四、拍摄条件
1、电视广告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三个整天的拍摄,每天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
略(根据情况添加)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代言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就甲方邀请乙方_______ [身份证号为_______(以下统称‘乙方’)为_______(简称‘产品’)品牌形象代言人(或候选品牌形象代言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形象代言人工作内容确认
1、乙方同意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为甲方拍摄影视广告或mtv片,拍摄次数_______次,每次不超过_______天。
(2)为甲方拍摄平面(静态)照片,拍摄次数_______次,每次不超过_______天。
(3)参加甲方组织的新闻发布会、订货会、经销商大会、公共促销关系活动_______次(每次提前30日将具体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次三天,每天不超过_______个小时。
(4)甲方于拍摄前一周内将图片资料交付乙方,以便乙方了解代言产品之风格和功能。
二、使用期限:
根据本合同所制作广告使用期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期满后甲方或经授权的任何第三人均无权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上的广告及相关素材。期满后,甲方可与乙方重新签订协议使用,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签约权。
三、使用区域及方式
1、使用区域:中国大陆地区。
2、使用方式:甲方有权在特定时间内在所有媒介以版本编辑形式,在内容上使用该广告及相关的`素材。所有媒介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录像,广播,电影,网络,广告牌,海报,印刷品,标贴,推广,传媒,营销、报纸、杂志、户内外灯箱、内外包装、vcd、促销物、纪念品,店头和公共媒体。
四、拍摄条件
1、电视广告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三个整天的拍摄,每天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_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餐时间)。
2、静态照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一个整天的拍摄,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每天_______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餐时间)。
3、所有的服装及配饰由甲方提供。甲方必须自行组织所有拍摄人员,导演,制片,及所有相关人员,并为广告片和照片拍摄提供风格,艺术指导和定位。双方已就广告片图版和印刷品形式达成公识。为了避免异议,一但从乙方得到取用的乙方照片,甲方可以在任何媒介使用未经更改的乙方照片。获得乙方的允许后,可以对图版和印刷形式作适当的替代和修改。
4、甲方须提供乙方的往返车票、住宿。单人标准间_______间。
5、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做出任何暴力或淫秽演出、色情镜头及床上戏,并不利用替身,甲方在拍摄日前不少于15日将故事内容及镜头剧本交给乙方,拍摄工作之所有情节及细节,事先经乙方同意才可进行。
6、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按期完成拍摄工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具体拍摄时间,乙方应继续完成,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本合同第七条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之义务
1、甲方需提供支付乙方于拍摄演出服务期间之服装费用、交通接送,并负责合理膳食。
2、甲方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3、品牌形象代言人确定后,甲方将在合同期满时支付乙方。
4、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参加或同意参加其他公司或同行业产品形象代言。
5、甲方具有宣传发布次数与形式的决定权。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
乙方在合同期内,单方违约或造成不良影响需向甲方支付对乙方包装、培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前期活动费用)。
如甲方在确定品牌代言人后,单方违约并造成不良影响,其后果由甲方负责。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言合同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鉴于:
1、甲方系专门从事产品开发与经营的有限公司,拟委托演艺人士担任其产品代言人和从事约定范围的广告宣传。
2、乙方系艺人____(身份证号:____)(以下简称“乙方艺人”)的代表方并经乙方艺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对乙方艺人相关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
3、甲、乙双方确认,通过本合同项下合作有利于推广和提升甲方约定产品的知名度;本合同构成甲乙双方之间广告合作合同关系。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邀请乙方艺人为____(简称“产品”)代言人事宜,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____区订立本合同各项条款,以共同恪守执行。
一、广告代言产品
1、产品名称:____。
2、产品生产情况:
(1)生产方及产地:____。
(2)出品方:____。
3、产品特征:
(1)适合于____使用。
(2)规格、款式为:____。
4、产品相关许可、资质和范围:
(1)甲方承诺:其已取得中国主管机构颁发的从事生产与经营的资质或许可。
(2)产品已经获得中国法律所规定的销售、使用、经营的许可。
二、广告代言工作内容
1、乙方艺人同意在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1)为甲方拍摄影视广告或MTV片,拍摄次数____次,每次不超过____天。
(2)为甲方拍摄平面照片,拍摄次数____次,每次不超过____天。不少于____胶卷。不少于____辑照片(以一套造型为1辑计算,该造型需在拍摄前____日提供给乙方与乙方艺人过目并得到乙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拍摄),照片作为中国(不包括_____、澳门、_____)宣传用途,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作公众销售。
2、若有广告歌曲,则为甲方演唱一首甲方产品概念为核心广告歌曲(由甲方指定),但乙方艺人在合同期内拥有该歌曲的演唱权。
3、乙方艺人的广告代言范围限定于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代言产品,其他产品或非代言产品均不属于代言范围,甲方不得使用乙方艺人肖像、姓名和本合同项下的广告及相关素材。
4、甲方于拍摄前____日内将____产品的实物与_____等相关资料交付乙方,以便乙方艺人进行试用并了解代言产品之风格和功能。在该试用期内如发生任何突发状况(突发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产品功能缺失、产品导致人身损害等)乙方有权拒绝为____产品代言,单方解除该合同。
三、使用期限
1、根据本合同所制作广告使用期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年),期限届满后甲方或经授权的任何第三人均无权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广告及相关素材(包括根据本合同所拍摄制作的影视广告、MTV片、平面照片的所有相关资料),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拆除或者收回含有乙方艺人姓名及肖像的本合同项下的广告,否则甲方属于严重违约,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约定的报酬总额的____倍。
2、甲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仍未销售完毕的含有乙方艺人姓名及肖像的相关产品进行回收。否则甲方属于严重违约,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约定的报酬总额的____%。
3、本合同期限届满时,若甲方需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广告及相关素材或需要乙方艺人继续提供代言服务,甲方应于本合约届满前____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后,由甲乙双方另行协议续约事宜。
4、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与乙方重新签订协议,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签约权。
四、使用区域及方式
1、使用区域:中国,不包括_____、澳门、_____。
2、使用方式:甲方有权在特定时间内在所有媒介以版本编辑形式,在内容上使用含有乙方艺人肖像、姓名的该产品广告及相关的素材。所有媒介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录像,广播,_____,网络,广告牌,海报,印刷品,标贴,推广,传媒,营销、报纸、杂志、户内外灯箱、内外包装、手提袋、VCD、促销物、纪念品,店头和公共媒体等其他传播媒介。
五、拍摄条件
1、影视广告片拍摄:乙方艺人必须保证____个整天的拍摄,每天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____个小时的就餐时间)。
2、平面照片拍摄:乙方艺人必须保证____个整天的拍摄,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每天____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____个小时的就餐时间)。
3、所有的服装及配饰由甲方提供。甲方必须自行组织所有拍摄人员,导演,制片,及所有相关人员,并为广告片和照片拍摄提供风格,艺术指导和定位。双方已就广告片图版和印刷品形式达成公识。为了避免异议,甲方得到经乙方同意取用的乙方艺人照片时,甲方即可以在任何媒介使用未经更改的乙方艺人照片。获得乙方艺人的允许后,可以对图版和印刷形式作适当的替代和修改。
4、拍摄广告和照片期间,发型与化装由乙方艺人私人提供,甲方承担不超过每次____元的劳务费用。乙方艺人凭票向甲方结算。
5、甲方须提供包括乙方艺人在内的____名工作人员的往返机票、住宿。标准为:____星级酒店,____套房____间,单人间____间。机票,头等舱____张,经济舱____张。
6、甲方保证不使乙方艺人做出任何暴力或淫秽演出和违法宣传;甲方应在拍摄日前不少于____日将故事内容及镜头剧本交给乙方,拍摄工作的所有情节及细节,需事先经乙方艺人同意才可进行。
7、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按期完成拍摄工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具体拍摄时间,乙方艺人应继续完成,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形象代言酬金支付及结算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报酬,报酬总额为____(税后/税前)人民币____元整,前述报酬包括乙方及其艺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全部费用和酬金,除此之外,甲方再无其他款项支付义务。
2、甲乙双方同意报酬支付进度为: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约定报酬总额的____%,即人民币____元整。
(2)自影视广告开拍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余下的约定报酬,即人民币____元整。
3、乙方指定的收款银行信息如下,甲方将款项汇入该账户,即视为已交付乙方:开户银行:____;账号:____;户名:____。
4、甲方将报酬直接支付至前述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即视为已经支付乙方。乙方与其艺人之间的报酬分配、支付由其双方自行约定,与甲方无关。
5、乙方自收取各期报酬之日起____日内,须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发票。乙方对其向甲方出具的发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七、双方的部分权利与义务
1、有关甲方:
(3)甲方不得将乙方艺人的广告代言范围扩大,仅限定于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代言产品。否则甲方属于严重违约,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约定的报酬总额的____%。
(4)甲方有权对所拍摄的影视广告、平面照片或制作的其他宣传材料进行选择,决定使用或不使用或如何使用之权利,但应事先经过乙方与乙方艺人对宣传材料的认同。
(5)甲方有权对拍摄的影视广告、平面照片或制作的其他宣传材料进行制作加工,包括裁剪、缩放、色彩调整、细节美化或其他保留人物面部特征,且不损害人物形象的技术处理。
(6)甲方有权在上列影视广告、平面照片或制作的其他宣传材料中就乙方艺人的肖像、姓名和乙方艺人的个人资料予以结合性使用。
(7)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酬金。若甲方未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乙方报酬的,应按日以应付而未付金额的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经乙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不付款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甲方不得擅自利用乙方艺人的姓名和肖像为其他企业或甲方企业本身做宣传推广,不得夸大与乙方的合作范围或做其他不实宣传。
(8)甲方不得利用乙方艺人的姓名和肖像从事违反法律法规之活动。
2、有关乙方:
(1)甲方对广告的剪辑和使用不得脱离原剧本的构想,甲方使用的影视广告成品或者平面照片都应经过乙方过目同意。
(2)在本合同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的年内乙方艺人不会从事与甲方相竞争对手的广告宣传活动。
(3)在乙方艺人的肖像权或姓名权受到侵害,并影响到甲方利益时,乙方应采取积极的维权措施。
(4)在本合同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的任何时间乙方不得发表对甲方及甲方经营项目的任何不利言论。
(5)乙方在合作期间获得的甲方非公开的产品信息或其他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该保密期间不受本合同期限限制。
(6)乙方艺人保证勤勉敬业,按时参加拍摄或者商业活动,专业、_____配合甲方完成拍摄或者代言活动。除非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或不可抗力外(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水灾、火灾、地震、瘟疫、战争、_____、_____、武装冲突、_____、政府禁令、艺人伤病),乙方艺人应以专业的态度配合甲方工作。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约定的报酬总额的____%,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本合同项下约定之违约金不能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则违约方应就前述不足部分向守约方予以补足。除本合同条款中已经另有约定外,对于其他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予以赔偿。赔偿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按照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补足。其中甲方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支出、向第三方支付的补偿金、违约金或者赔偿金、预期可得收益等。
3、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制止违约方违约行为、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而支付的各项合理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用、_____用、诉讼或者_____费用等。
九、_____
1、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期间,甲方应为乙方艺人购买_____,_____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如乙方艺人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损害,由_____公司承担理赔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否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艺人的随行人员在此期间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失,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通知
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以原联络方式进行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授权代表:____,电话:____,传真:____,电子邮箱:____,通信地址:____。
2、乙方:____,手机:____,电子邮箱:____,通信地址:____。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订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本合同任何一方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五、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