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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赛事商业开发经纪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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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赛事商业开发经纪合同(精选3篇)

体育赛事商业开发经纪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适当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欲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股票发行”);

2、乙方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具有保荐和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

3、甲方聘请乙方作为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人和承销商。

4、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将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行业规范以及本协议条款,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履行各项义务。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和承销

1、股票种类、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_________________元;

本次发行为非公开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以中国证监会最后核准为准。

2、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承销方式采取代销的方式。

3、承销及保荐期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承销期限不超过90天。

保荐期间包括两个阶段:股票发行阶段和持续督导阶段。股票发行阶段自证券监管部门受理甲方的本次股票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至甲方股票发行完毕之日止;持续督导阶段自甲方股票发行完毕之日起计算,为甲方股票发行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届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乙方仍应当继续完成。

4、乙方保荐代表人的构成

乙方指派两名保荐代表人担任甲方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同时指定一名人员为项目协办人。

5、甲乙双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①甲方向乙方作出如下声明、保证和承诺:

其已向乙方提供了包含甲方及其本次股票发行的全部实质性信息和资料;包含的所有陈述均真实、准确、完整,且无误导成份;关于意见、意向、期望的陈述均是认真、适当地考虑了所有有关情况并基于合理的假设作出的,反映了合理的预期;不存在具有误导性的疏漏;自甲方上市以来的信息披露文件和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甲方的权益不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损害的情形;甲方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②乙方向甲方作出如下声明、保证和承诺:

乙方保证具有保荐及承销本次股票发行的能力;乙方指定甲方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为;乙方保证这两位保荐代表人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甲方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都具备对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资格(包括并不限于对证监会上报本次股票发行材料的资格);其已经证券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并列入保荐人名单,其在本协议中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已经证券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并列入保荐代表人名单,有权合法从事保荐工作;乙方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不得担任甲方本次股票发行保荐人和承销商的情形;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及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持续具有从事保荐工作的资格,未被证券监管部门从保荐人或保荐代表人名单中除名。

6.保荐工作的内容与乙方的保荐职责

①乙方应当尽职推荐甲方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并应承担以下保荐职责:?对甲方及其发起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根据甲方的委托,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

组织协调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参与甲方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工作。?依法对股票发行文件进行核查,向证券监管部门出具保荐意见。

在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核,并承担下列工作:

组织甲方及其中介机构对证券监管部门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涉及甲方股票发行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指定保荐代表人与证券监管部门进行专业沟通;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工作。

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书及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证券监管部门备案。协助甲方作出发行和上市时机、发行价格等有关事项的决策。

②在持续督导阶段,乙方应当持续督导甲方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针对甲方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应承担以下保荐职责:

督导甲方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甲方资源的制度;

督导甲方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甲方利益的内控制度;

督导甲方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与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并督导甲方有效执行;

督导甲方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并督导甲方有效执行。

督导甲方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督导甲方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持续关注甲方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持续关注甲方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督导发行人与发起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相互独立、避免同业竞争;证券监管部门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在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送“保荐总结报告书”。

③在持续督导阶段,乙方应持续关注以下事项:

甲方经营环境和业务状况,如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主营业务的变更等;

甲方股权变动和管理状况,如股本结构的变动,控股股东的变更,管理层、管理制度和管理政策的变化等;

甲方市场营销,如市场开发情况,销售和采购渠道,市场占有率的变化等;

甲方核心技术,如技术的先进性和成熟性,新产品开发和试制等;

甲方财务状况,如会计政策的稳健性,债务结构的合理性,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乙方为履行保荐职责所应关注的其他事项。

④乙方应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对于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乙方应当就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对于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乙方应当就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对于需要披露的担保,乙方应当就担保的合规性、是否采取反担保措施等事项发表意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体育赛事商业开发经纪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______体育赛事商业开发,提高赛事资源的商业价值,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______赛事商业开发居间合同。本协议中,甲方系______赛事的组织机构;乙方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合法企业法人,具备经纪资质,且热衷并积极参与中国体育事业的中介代理机构;乙方愿意向甲方报告订立《赞助协议》的机会或是提供甲方与赞助单位签仃《赞助协议》的媒介服务,甲方同意支付报酬。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提供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1.1“赞助单位”:是指与甲方订立《赞助协议》,向甲方提供资金/产品并获得赞助权益回报的单位和厂商。

1.2“佣金”:是指乙方促成《赞助协议》成立后,甲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的报酬。

1.3“区域”:是指在中国内地境内。

1.4“赞助赛事”: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

1.5“《赞助协议》”:是指甲方与赞助单位签订的,赞助单位无偿向甲方提供资金/产品,甲方授权赞助单位使用相关权利的协议。

1.6“协议期限”:是指在本协议第十一条第11.1项规定的期限。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协议于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满,除非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提前终止。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佣金。

3.2乙方进行介绍活动中,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可以提供相关帮助。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为履行本合同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应当努力寻找相关捐赠和赞助机会,并就有关订立赞助协议的情况向甲方如实报告。

4.2乙方应当尽力促成甲方与赞助单位订立《赞助协议》。

4.3乙方应当就有关赞助单位的情况和订立《赞助协议》的事项随时向甲方知实报告。

4.4乙方应敦促赞助单位履行《赞助协议》使其赞助资金和实物按时到位,帮助赞助单位依法进行有关产品推广活动,同时协助、传递和实现甲方和赞助单位的意思表示。

4.5未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能向赞助单位做任何与捐赠和赞助有关的承诺、许可。

4.6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本协议约定事项之外的活动,不得损害甲方的名誉。

4.7不得以本协议中介服务为由进行任何商业宣传。

4.8乙方承诺具有履行本协议的资质、能力和法律许可。

第五条佣金的支付和返还

5.1乙方促成甲方与赞助单位订立《赞助协议》,并且赞助单位已经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了协议约定的资金和/或产品后______日内,甲方按约定比例一次或分次给乙方支付佣金。

5.2甲方按赞助单位向甲方实际提供资金额的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赞助单位向甲方提供产品的,甲方按《赞助协议》中约定的产品市场价值的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5.3乙方没有促成《赞助协议》订立的,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佣金、报酬和费用。

5.4除佣金和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

5.5如《赞助协议》因不可抗力终止,甲方退还赞助单位提供的相应资金/产品的,乙方则应当立即返还给甲方上述退还资金额的______%部分。

第六条商标、名称和服务标志的使用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双方仅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经甲方书面授权后,乙方可以使用甲方的商标、名称和服务标志。该权利只能在执行本协议范围内,双方均不能将该权利延伸到本协议内容以外。

第七条保密

甲乙双方应当对本协议中所有内容和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有关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严格保密。除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向第三方披露外,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聘请的律师、会计师除外)披露保密信息或其中的任何部分。

第八条区域限制

本协议仅在本协议约定的区域范围内有效,乙方在区域范围外不享有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力。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守约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9.2乙方故意隐瞒与订立《赞助协议》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甲方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佣金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3因乙方怠于履行义务致使赞助单位提供的资金和产品没有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到位,赞助资金和产品每延期交付一个月的,乙方应向甲方象征性地赔偿赞助资金和/或产品市场价值的—输作为罚款。罚款不影响乙方义务的继续履行和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的权利。

第十条有效期和终止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终止或者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发生者为准)。

10.2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据法律规定的补救方法以外,在不影响提出终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权力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权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终止通知时生效:

10.2.1另一方在执行本合同条款时发生重大违约,而且在违约方收到违约通知的______天内未能纠正;或

10.2.2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陈述或保证被证明有重大的不正确或不准确。

10.3本合同因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终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履行至终止日前的责任,或者是履行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的责任。

10.4发生以下情况,本合同可以随时终止。

10.4.1代理人的执照被有关部门取缔;

10.4.2代理人宣告破产;

10.4.3在其中一方破坏协议时,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通知,但不能对原协议进行修改;

10.4.4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提前三个月发出书面通知,表明要终止合同的意愿。

第十一条保证陈述

双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11.1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11.2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

第十二条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那么双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双方同意终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3.1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暴乱、罢工、劳工运动、疾病或本届赛事比赛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对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负责。

13.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双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14.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4.2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五条其他

15.1所有根据本合同要求和许可发出的通知都必须是书面的,在亲手送达或在以特快专递(需要有回执)发出三天后视为正式生效。

15.2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

15.3甲乙双方确认,在合作期间,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双方同意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资料,双方将保护保密资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时对同样知道该等资料是保密资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资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围为限。保密责任不包括非经一方违反保密责任而已为公众所知或根据法律要求披露的资料,本合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继续有效。

15.4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对本合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

15.5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作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本合同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项权力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对其他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使。

15.6本合同中标题是只为方便查阅,不构成本合同的实质内容。

15.7任何一方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授权本合同下的权利和/或责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条款对双方有效,也对双方各自的继承和批准的转让人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允许的转让都不能免除出让人的责任。

15.8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条款同样有效,对合同双方构成约束力。

15.9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15.10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体育赛事商业开发经纪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______体育赛事商业开发,提高赛事资源的商业价值,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______赛事商业开发居间合同。本协议中,甲方系______赛事的组织机构;乙方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合法企业法人,具备经纪资质,且热衷并积极参与中国体育事业的中介代理机构;乙方愿意向甲方报告订立《赞助协议》的机会或是提供甲方与赞助单位签仃《赞助协议》的媒介服务,甲方同意支付报酬。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提供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1.1 “赞助单位”:是指与甲方订立《赞助协议》,向甲方提供资金/产品并获得赞助权益回报的单位和厂商。

1.2 “佣金”:是指乙方促成《赞助协议》成立后,甲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的报酬。

1.3 “区域”:是指在中国内地境内。

1.4 “赞助赛事”: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

1.5 “《赞助协议》”:是指甲方与赞助单位签订的,赞助单位无偿向甲方提供资金/产品,甲方授权赞助单位使用相关权利的协议。

1.6 “协议期限”:是指在本协议第十一条第11. 1项规定的期限。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协议于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满,除非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提前终止。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佣金。

3.2 乙方进行介绍活动中,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可以提供相关帮助。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为履行本合同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应当努力寻找相关捐赠和赞助机会,并就有关订立赞助协议的情况向甲方如实报告。

4.2 乙方应当尽力促成甲方与赞助单位订立《赞助协议》。

4.3 乙方应当就有关赞助单位的情况和订立《赞助协议》的事项随时向甲方知实报告。

4.4 乙方应敦促赞助单位履行《赞助协议》使其赞助资金和实物按时到位,帮助赞助单位依法进行有关产品推广活动,同时协助、传递和实现甲方和赞助单位的意思表示。

4.5 未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能向赞助单位做任何与捐赠和赞助有关的承诺、许可。

4.6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本协议约定事项之外的活动,不得损害甲方的名誉。

4.7 不得以本协议中介服务为由进行任何商业宣传。

4.8 乙方承诺具有履行本协议的资质、能力和法律许可。

第五条 佣金的支付和返还

5.1 乙方促成甲方与赞助单位订立《赞助协议》,并且赞助单位已经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了协议约定的资金和/或产品后______日内,甲方按约定比例一次或分次给乙方支付佣金。

5.2 甲方按赞助单位向甲方实际提供资金额的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赞助单位向甲方提_____品的,甲方按《赞助协议》中约定的产品市场价值的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5.3 乙方没有促成《赞助协议》订立的,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佣金、报酬和费用。

5.4 除佣金和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

第六条 _____、名称和服务标志的使用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双方仅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经甲方书面授权后,乙方可以使用甲方的_____、名称和服务标志。该权利只能在执行本协议范围内,双方均不能将该权利延伸到本协议内容以外。

第七条 保密

甲乙双方应当对本协议中所有内容和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有关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严格保密。除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向第三方披露外,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聘请的律师、会计师除外)披露保密信息或其中的任何部分。

第八条 区域限制

本协议仅在本协议约定的区域范围内有效,乙方在区域范围外不享有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力。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如果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守约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9.2 乙方故意隐瞒与订立《赞助协议》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甲方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佣金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3 因乙方怠于履行义务致使赞助单位提供的资金和产品没有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到位,赞助资金和产品每延期交付一个月的,乙方应向甲方象征性地赔偿赞助资金和/或产品市场价值的—输作为罚款。罚款不影响乙方义务的继续履行和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的权利。

第十条 有效期和终止

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终止或者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发生者为准)。

10.2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据法律规定的补救方法以外,在不影响提出终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权力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权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终止通知时生效:

10.2.1 另一方在执行本合同条款时发生重大违约,而且在违约方收到违约通知的______天内未能纠正;或

10.2.2 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陈述或保证被证明有重大的不正确或不准确。

10.3 本合同因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终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履行至终止日前的责任,或者是履行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的责任。

10.4 发生以下情况,本合同可以随时终止。

10.4.1 代理人的执照被有关部门取缔;

10.4.2 代理人宣告破产;

10.4.3 在其中一方破坏协议时,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通知,但不能对原协议进行修改;

10.4.4 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提前三个月发出书面通知,表明要终止合同的意愿。

第十一条 保证陈述

双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11.1 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11.2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

第十二条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那么双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双方同意终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3.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双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14.1 提请北京_____委员会按照该会_____规则进行_____;

14.2 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五条 其他

15.1 所有根据本合同要求和许可发出的通知都必须是书面的,在亲手送达或在以特快专递(需要有回执)发出三天后视为正式生效。

15.2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

15.3 甲乙双方确认,在合作期间,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双方同意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资料,双方将保护保密资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时对同样知道该等资料是保密资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资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围为限。保密责任不包括非经一方违反保密责任而已为公众所知或根据法律要求披露的资料,本合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继续有效。

15.4 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对本合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

15.5 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作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本合同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项权力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对其他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使。

15.6 本合同中标题是只为方便查阅,不构成本合同的实质内容。

15.7 任何一方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授权本合同下的权利和/或责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条款对双方有效,也对双方各自的继承和批准的转让人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允许的转让都不能免除出让人的责任。

15.8 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条款同样有效,对合同双方构成约束力。

15.9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15.10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