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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合伙人合作协议书(推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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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合伙人合作协议书(通用3篇)

餐厅合伙人合作协议书 篇1

投资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合作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以投资土特产(新郑大枣、礼品鸡蛋、始祖山杂粮、纯红薯粉条、咸菜)等土特产品开发、经营。

第一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甲方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与乙方合作,合作期满后,双方可自由选择续约或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有一方不同意续约,可终止合同并退出续约。

第二条:合作性质

甲方投资资金必须用于土特产项目正常并开发,不得用于其它。甲方并有参与决定权,如果乙方有其它投资等,应告知甲方,如甲方不同意,可以终止合作,并收回所有投资,并由乙方承担所有造成违约损失。

第三条:合作方案

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如果在正常运营期间,双方不可以有任何理由终止合同并退出,(特殊事情)可以协商,如有违约,由对方负责一切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投资方式

投资以入股分红方式:运营以投资资金比例确定分红收入,确定每月结帐,年终分红,分红资金自己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也可申请新郑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生效,期数为 年。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餐厅合伙人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作宗旨:_________________共同开创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餐厅筹措、设立、经营、管理;

第三条合作期限年:_________________从至止,

第四条合作方式

甲方出资万元。乙方出资万元。

2.双方的出资,于餐厅设立前十日内交齐,一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餐厅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餐厅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_________________

①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餐厅设立后,享有20__元/月的工资;

④支付合伙债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

①参予经营管理;

②餐厅设立后,享有20__元/月的工资;

③负责会计职务。

第六条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利润为餐厅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盈余,产品折旧年限不能超过三年。

2.债务承担:_________________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双方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_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转让

1.入伙:_________________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双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_________________①合伙第一年内不得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一月告知对方并经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3.出资的转让:_________________在合伙期限内,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合伙中的出资转让给对方或者第三人。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终止:_________________

①合伙期届满;②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比例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一方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餐厅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敦煌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双方签字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以上是一份餐厅合伙人合作协议书。

餐厅合伙人合作协议书 篇3

本《限制性股权协议》(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______]月[______ ]日在[______]市签订:

[______](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______])(简称“甲方”);

[______](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______])(简称“乙方”);以及

[______](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______])(简称“丙方”)。

甲方、乙方与丙方单称“一方”,合称“各方”或“三方”。

鉴于:

[______]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三方为共同创业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元;

在公司发生退出事件(见以下定义)前,各方承诺会长期持续全职服务于公司;

为了让各方分享公司的成长收益,各方拟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分配公司股权。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将会随公司未来增资或减资行为做相应调整。

有鉴于此,经友好协商,各方特此同意签订本协议,以昭信守。

股权分配与预留

股权结构安排

公司的股权结构安排如下:

姓名

出资额

持股比例

资金来源

持有方式

甲方

甲方出资

甲方自行持有

乙方

乙方出资

乙方自行持有

丙方

丙方出资

丙方自行持有

预留股东激励股权

[20%]

甲方缴付

甲方代持

预留员工期权

[15%]

甲方缴付

甲方代持

三方投资及股权

三方投资

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元,其中______元作为甲方缴付其在注册资本金中出资额,______元作为甲方缴付预留股东激励股权、预留员工期权中的出资额,剩余______元作为公司的流动资金投入公司。

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元,作为乙方缴付其在注册资本金中出资额。

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元,作为丙方缴付其在注册资本金中出资额。

三方投资

各方确认,尽管各方根据本协议、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对公司进行出资,但各方享有相应股权,主要基于各方在公司设立后持续全职提供的服务。如各方未能如约提供相应的服务,各方应根据本协议及其其他相关协议的安排调整其各自持有的股权。

预留股权

预留股东激励股权

鉴于本协议签订时,各方将会对公司的贡献暂时无法准确评估。为激励股东在为公司服务期间创造更大价值,合理地根据股东贡献分配股权,各方同意预留[20%]的股权(以下简称“预留股东激励股权”)。根据定期对各方业绩考核的结果,在预留股东激励股权中,向各方授予相应比例的股权。

已经被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在退出事件发生前,仍由甲方代为持有,但相应的股权权利由被授予相应比例预留股东激励股权的一方所有。

尚未被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各方按照其之间出资额的比例,分享其对应的各项股东的投票权、分红权、清算分配权以及股权转让的价款(如退出事件之前发生股权并购)。

预留员工期权

为了激励后续加入的员工,各方同意事后制定期权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为此各方同意预留[15%]的股权(以下简称“预留员工期权”)。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期权激励计划向相应员工授予期权。

在退出事件前,除非期权激励计划及期权协议另有约定,已经被行权的预留员工期权仍由甲方代为持有,但相应的股权权利由被授予相应比例预留员工期权的员工所有。

尚未被授予及行权的预留员工期权,各方按照其之间出资额的比例,分享其对应的各项股东的投票权、分红权、清算分配权以及股权转让的价款(如退出事件之前发生股权并购)。

工商备案登记

各方自行持有的股份,在工商备案登记股东名册中直接记载相应股东身份、出资额及持股比例。甲方代持的股份,在工商备案登记股东名册中登记为甲方名下,各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有该等股权对应的任何股东权利。

承诺和保证

各方的承诺和保证

各方具有订立及履行本协议的权利与能力。

各方进行出资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及时缴付本协议所述的价款。

各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的规定。

各方股权的权利限制

基于各方同意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会持续服务于公司,各方以其在退出事件之前的服务获得公司相应股权。据此,各方同意自公司设立日起,即对各方享有的股权根据本协议第二章的规定进行相应权利限制。

各方股权的成熟

成熟安排

若各方在股权成熟之日持续为公司员工,各方股权按照以下进度在4年内分期成熟:

自交割日起满2年,50%的股权成熟;

自交割日起满3年,75%的股权成熟;

自交割日起满4年,100%的股权成熟。

加速成熟

如果公司发生退出事件,则在退出事件发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协议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标的股权均立即成熟,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尚未授予的部分按照各方之间的持股比例立即授予。

若发生下述(1)项中的退出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若发生下述除(1)项以外的其他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其届时在公司中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收益分配权。

在本协议中,“退出事件”是指:

公司的公开发行上市;

全体股东出售公司全部股权;

公司出售其全部资产;或

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在成熟期内,乙方或丙方股权如发生被回购情形的,由甲方作为股权回购方受让股权,乙方或丙方可根据第七条的规定,依据标的股权是否成熟而适用不同的回购价格。

在成熟期内,甲方股权如发生被回购情形的,由乙方和丙方作为股权回购方受让股权,甲方可根据第七条的规定,依据标的股权是否成熟而适用不同的回购价格。

如发生甲方股权被回购的情形,则甲方代为持有的股份,由乙方和丙方按照其之间的持股比例分别继续代为持有。

任何一方股权被回购的,其被回购的股权进入预留股东激励股权的范围,按照预留股东激励股权的安排进行处置。

因发生股权回购,或因甲方代为持有的股权由乙方和丙方继续代为持有的,应在回购款支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回购股权

因过错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出现下述任何过错行为之一的,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股权回购方有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股权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回购该方的全部股权(包括已经成熟的股权及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该方对标的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该等过错行为包括:

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

以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捏造事实严重损害公司声誉;

因买方其他过错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

终止劳动关系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主动离职,该方与公司协商终止劳动关系,或该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则至劳动关系终止之日,除非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

对于尚未成熟的股权,股权回购方有权以未成熟标的股权对应出资额回购该方未成熟的标的股权。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该方就该部分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对于已经成熟的股权,股权回购方有权利、但没义务回购已经成熟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及已经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拟回购股权”),回购价格为拟回购股权对应的出资额的2倍。自股权回购方支付完毕回购价款之日起,该方即对已回购的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若因买方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过错行为而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则股权的回购适用第(一)款的规定。

标的股权转让限制

限制转让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除非董事会另行决定,各方均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对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优先受让权

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成熟安排与转让限制的前提下,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果各方向三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转让标的股权,该方应提前通知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其他方有权以与第三方的同等条件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转让的股权。

配偶股权处分限制

除非各方另行同意,公司股权结构不因任何创始人股东婚姻状况的变化而受影响。各方同意:

于本协议签署之日的未婚一方,在结婚后不应将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约定为与配偶的共同财产,但有权自行决定与配偶共享股权带来的经济收益。

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已婚的一方,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5日内与配偶签署如附件一所示的协议,确定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为其个人财产,但该方有权决定与配偶共享股权带来的经济收益,该等协议应将一份原件交由公司留存。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若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第1款的规定,将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未能依据本条第2款的规定与配偶达成协议的,如果该方与配偶离婚,且该方在公司持有的一半(或任何其他比例)的股权被认定为归配偶所有的,则该方应自离婚之日起30日内购买配偶的股权。若该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股权购买的,则该方应赔偿因此给其它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继承股权处分限制

公司存续期间,若任何一方在公司持有的股权需要由其继承人继承的,则须经在公司其他各方中持有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若其他各方未能一致同意的,则其他各方有义务购买该部分股权或促使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

前款所述购买/回购价格为以下两者价格中的较高者:(1)该部分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2)该部分股权对应的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确定的市场公允价值的[70%]。

各股东有义务把本条款写入章程。

全职工作、竞业禁止与禁止劝诱

全职工作

各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将其全部精力投入公司经营、管理中,并结束其他劳动关系或工作关系。

竞业禁止

各方承诺,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及自离职起2年内,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投资于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且投资额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5 %的除外)。

禁止劝诱

各方承诺,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买方不会直接或间接聘用公司的员工,并促使其关联方不会从事前述行为。

预留股东激励股权的授予

授予的程序

授予进度

各方同意,除非董事会另有决定,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分四年授予,每年授予其中的25%。

如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发生增加的,则增加部分平均分配到尚未授予的各期预留股东激励股权中。

业绩考核

各方同意,公司设立后,应立即召开董事会,确定各方下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标准及各方的激励股权。在每一考核年度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公司应立即召集董事会,根据业绩考核标准考核各方业绩表现,并决定是否从预留股东激励股权中将相应激励股权授予达到业绩标准方。

其他

保密

各方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与内容。各方的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终止或失效的影响。

修订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修订或对某条款的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本协议各方签字方才生效。

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独立,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

效力优先

如果本协议与公司章程等其他公司文件不一致或相冲突,本协议效力应被优先使用。

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的规定,未能向股权回购方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或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本案手续,则违约方应股权回购方人民币500万元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股权回购方或公司因此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全额赔偿股权回购方或公司的其他任何损失。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对其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通知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由一方发送给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并按照下列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送达至被通知人,并注明下列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

甲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乙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丙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若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发生变化(以下简称“变动方”),变动方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七(7)日内通知其他方。变动方未按约定及时通知的,变动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起草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依据该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仲裁语言应为中文。

份数

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持一份,一份由公司存档,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限制性股权协议》签字页)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