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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书3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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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书(精选33篇)

合伙协议书 篇1

合伙协议书(杜-凯律师)

本合同合伙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住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住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住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住址

第一条 宗旨

本合同合伙人为了投资渭南房地产业,本着相互合作,共谋发展的原则,齐心协力为合伙事业奋斗。

第二条 合伙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二手房买卖,租赁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从20__年 月 日起至20__年 月 日至。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合伙人张某以现金出资1000万元。

2 、合伙人李某以房屋出资500万元。

3 、合伙人 以 出资 。

4 、合伙人 以 出资 。

合伙人共出资 元,应与 年 月 日交齐。逾期未交者应承担同期银行4倍的逾期利息。

第五条 红利分配及债务承担

合伙赢利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如亏损,也按照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第六条 合伙负责人的确定,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合伙负责人由选举产生,尊重多数人的意见,每年选举一次,可以连任。

合伙负责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整体安排和管理,可以代表企业对外签订合同。

其它合伙人可以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的报告,商议合伙企业重大事项。

第七条 合伙企业财产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八条 合伙人的退出及加入

合伙人要退出合伙,应提出书面申请。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如合伙人之间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它

本协议共五份,各合伙人一份,送等级机关存档一份。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 篇2

甲方(物流公司):法定代表: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开户行银行账户:乙方:法定代表: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开户行银行账户: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X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项目乙方在甲方指定区域内经营____________的相关事宜,乙方负责该区域内的服务、售后____市场开发等。

第二条 协议期限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此期间内,甲乙双方联合协作经营。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风险提示:合作伙伴的职责

在合作初期,创业合作者要明确合作伙伴的各自职责,不能模糊,要能拿出书面的职责分析,因为是长期的合作,明晰责任最重要,这样可以在后期的经营中不至于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创业合作中会有问题,就是因为责任明细不够。

1、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及其下属完全拥护____________物流公司的任何决策并且认真履行。

(2)乙方无条件完全维护企业形象,力争树立___________(区域)物流行业新标准。

(3)乙方负责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区域)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广告宣传、服务等。

(4)乙方愿意接受____________物流对乙方的物流运作进行绩效考核,如不能完成相关考核,愿意接受相应的经济处罚。

(5)乙方负责购买___________(区域)的各类保险。

(6)乙方负责清点到___________(区域)的货物数量,一旦签字确认,如有货物丢失,均有乙方负责。

(7)乙方无条件执行由公司制定的货物派收价格和服务标准。

(8)乙方不能无理拒绝和擅自停止、更改物流服务内容,也不能更改产品的所有权性质。

(9)乙方只对客户商品的外包装负责,即在外包装完好的情况下,已经证明我方实现了物流服务的标准。

(10)乙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产品的合法性和交易的合法性不负责。(1

1)乙方负责将所有货款于次日早晨缴纳给公司。(1

2)乙方如果没有收取客户代收款而放货,相关经济损失,均有乙方负责。(1

3)乙方只对签收后的货物承担相关责任,不对在___________(区域)至___________(区域)路线上运输中的意外事故负责。(1

4)因为乙方原因,造成货损和丢失的,乙方要负责赔偿。赔偿方式是乙方先上报公司,然后向客户或者供应商协商赔偿事宜。

2、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合作范围内的物流运作进行考核。

(2)甲方有权更换不合格的物流合作者。

(3)协助乙方开拓本地市场并及时处理在售后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甲方负责货物价格制定和服务标准制定。

(5)甲方负责按月准时发放乙方的提成。

(6)甲方不能无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能够完成公司制定的相关绩效考核,公司不能随意终止合同。

(7)为实施营销策划,有营销方案决定权利和价格体系决定权。

(8)对乙方客户投诉的监督权。

(9)对乙方经营活动的监督权。

第四条 甲方在乙方授权经销期限内受如下条款的约束:

1、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以保证甲方营销模式及制度、形象以及服务的统一性、完整性。当乙方违反保证项中之任意一项时,甲方有权处以乙方相应的罚款。

2、乙方出现下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商资格;触犯法律时,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1)故意毁损甲方声誉形象的。

(2)不执行甲方控制价格,乱定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

(3)对客户态度蛮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对甲方有欺骗、欺诈行为的。

(5)故意拖欠甲方货款一周以上的。

第五条 收益分配风险提示:利益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1、甲方给乙方按提成算,按照甲方发往___________(区域)的货物运费__________%提成。

2、甲方给乙方按提成算,按照己方发往外围的货物运费__________%提成。

3、甲方每月____日,给乙方算提成。

4、乙方每日所有款项,必须次日早晨将货款交付于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因为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质,决定有关合伙企业的法律不可能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规定的十分具体,所以建议各合伙人在协商合伙协议时,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便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地执行,要求违约者依协议承担责任。

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不得违约,否则对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风险提示:退出机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当一方退出,什么时候退出,退出时的投入比与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样补偿,是谁承担这些要提前书面明晰,签到合同里,项目的后期合作双方都能顺利的结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义气用事,以为大家是朋友不必计较的心态,合理的退出机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2、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______天通知对方,否则将视为违约;如造成甲乙双方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其相应经济损失。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则应诉诸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本合同附件,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 篇3

合伙型联营合同书

联合经营____合同书

订立协议单位: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乙方(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注:若有两个以上联营单位,依次称,丙、丁……方)。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

营____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1.联营宗旨:

2.联营企业名称:____市(县)____公司地址:____隶属:_

___经济性质____(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

盈亏。

3.联营项目:

4.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5.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甲方投资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 BR>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 

现金:____元: 

厂房: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机械设备: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专用工具: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____元 

专利权:________元 

商标权:_________元 

技术成果:________元 

乙方投资:(略…… 

投资缴付日期 

6.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联营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 

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公司财产为全体联营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 

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8.联营成员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联营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9.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0.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实行(所得)税前分利的原则,即,依法缴纳产品税、营业税后,由投 

各方将分得利润并入投资方企业利润,一并缴纳所得税 

公司所得,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 

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会 

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____% 

11.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现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定期举 

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 

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 

任,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合伙协议书 篇4

甲: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塑胶和金属油漆项目,总投资为______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__万元,乙方以人民币出资______万元。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

第五条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______%、乙方______%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十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二条违约处理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三条协议解除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期满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四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关于贷款方面

在店面进入正轨后所盈利部分首先偿还银行贷款及银行贷款利息。

在亏损情况下银行贷款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伙协议书 篇5

合伙型联营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简称甲方,所有制性质_____,地址______,经营范围

______,帐号______。

_____简称乙方,所有制性质_____,地址______,经营范围

______,帐号______。

一、联营组织名称______,地址______,联营项目______。

二、联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联营机构及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投资

1.投资方式及数额

┌───┬───┬───┬───┬───┬────┬──┬──┬───┐

│厂房│设备│技术│场地│

│总额│

│使用权│

├───┼───┼───┼───┼───┼────┼──┼──┼───┤

│甲│

├───┼───┼───┼───┼───┼────┼──┼──┼───┤

│乙│

├───┼───┼───┼───┼───┼────┼──┼──┼───┤

│合计│

└───┴───┴───┴───┴───┴────┴──┴──┴───┘

2.出资日期

甲方分__次付清,其中每次应支付的数额及日期为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分__次付清,其中每次应支付的数额及日期为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财务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盈利分配及亏损负担

1.利润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亏损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联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退出联营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联营期满后的财产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违约责任

1.构成违约的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违约金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赔偿金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免责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__时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__份,联营

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别送_______等单位各1份。

附件:

甲方

乙方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约代理人)

法人代表:(签约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合伙协议书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共同出资惠州市三益精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订立如下协议,以明晰双方权利义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惠州市三益精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出资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

第三条公司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大写)万元整(¥_____________),其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大写)万元整(¥_____________),出资方式有_____________(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

第四条甲乙双方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

第五条甲乙双方应按期足额缴纳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甲方应在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其用以出资的设备转让给公司。

乙方应在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其用以出资的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足额存入公司的现有账户。

公司的现有账户信息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加盖公司公章。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_________________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方的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甲、乙中任何一方,可向其他方转让部分或全部出资额和股权,但不得向此三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转让出资额或股权,必须取得另一方出资人书面同意(经股东会决议)。违反此规定的,转让无效。

第三章股东的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甲、乙双方按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利润。

第九条公司以每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经营周期。每一个经营周期届满后,公司财务人员应在二个月内进行周期结算,结算完毕后将财务报表报公司股东会批准,根据批准的财务报表及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同意后实行分配。

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_________________

(1)分红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股东利润分配:_________________每年九月份上年度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占股比例分配,预留35%作为公司发展基金不予分配。并按照公司利润目标达成状况对直接管理者实行奖励(奖励方法:_________________20__年12月31日至20__年9月30日期间年纯利润为200万元,超出200万元,超出200万元部分按10%提留给管理者予以奖励,剩余利润再按甲·乙双方所占比例分配。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四章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执行董事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决策人,施行执行董事负责制。

第十一条乙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_________________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三)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按表决权计算多数,即按照出资比例或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会定期会议于每年______月召开。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公司的第一任监事为甲方兼公司总经理。监事由股东选举产生。

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_________________

(一)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章重大事项的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_________________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出资比例多少来处理: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第十六条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_________________

(1)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第七章转股、退股、禁止行为的约定

第十七条转股: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八条退股:_________________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甲·乙双方不得在公司经营不利时退股,如出现此款事宜,如其他股东无异议的情况下退出,扣除该退出股东在公司所占股份的10%后在予以结算退出,(例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或乙方退出则扣除10%的股东后按70%的股份结算)。继续经营本公司的股东必须在六个月内予以结清,负责按银行利息计算滞纳金。

(3)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股东有特殊原因须退出时,如其他股东无异议的情况下,原股东优先接受退出股东的股份(须从退出之日起3个月内结清,否则按银行利息计算),如原股东不愿接受退出股东的股份,则退出股东须另行找人接受其股份,否则不予退出。

(4)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5)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第十九条禁止行为:_________________

1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任何名义进行同类产品的商业活动。

2禁止股东私自开设和本公司同类产品的公司。

3如股东违反上述两条,一经发现,则按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额赔偿

第八章违约责任及争议的处理

第二十条协议各方任意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如期足额缴纳出资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纳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二十一条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及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_____________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作方也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补充相应条款。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伙协议书 篇7

第七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九条本合伙企业由X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以下简称“执行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第二十条全体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以及执行合伙人的选择产生方式等事项约定如下:

1、由执行合伙人投资管*有限公司委派x x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确保其委派的代表独立执行有限合伙的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2、本合伙企业同时委托执行合伙人投资管*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管理公司负责提供资产管理和投资咨询服务,资产管理公司并负责对合伙企业进行管理,对投资过程进行监督、控制。本合伙企业成立后,应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3、有限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执行合伙人执行下列事务必须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1)对于拟投资的项目,必须取得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关于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委员会的组成、职权等见本协议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过半数通过后,方可进行投资。

(2)除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企业进行与投资项目相关的对外划款、转账均应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处理。

4、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5、执行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有权督促执行合伙人更正。

第二十一条执行合伙人的权限:

1、执行合伙企业日常事务,办理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相关审批手续。

2、负责合伙企业与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资产管理协议的签订,通过签订资产管理协议由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

3、代表合伙企业与资金托管银行签署资金托管协议。

4、代表合伙企业签订其他合作协议,负责协议的履行。

5、代表合伙企业对各类股权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筛选、调查及项目管理等事务。

6、代表合伙企业处理、解决合伙企业涉及的各种争议和纠纷。

7、【其他】

第二十二条执行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更换其委派的代表,但更换时应书面通知合伙企业,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合伙企业应将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有限合伙人。

第二十三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监督合伙企业的资产及账户,包括有权聘请外部审计单位对合伙企业的资金及账户,包括有权聘请外部审计单位对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相关费用由该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自行承担。

执行合伙人应当按季度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利润归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对本合伙企业事项作出决议。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召开合伙人会议,应当提前7日通知全体合伙人,并将会议议题及表决事项通知全体合伙人。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普通合伙人或代表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30%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按照合伙人会议的有关规定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按照表决时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合伙企业事项的处理方式

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是本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时间;

2、决定本合伙企业增加或减少承诺资本总额;

3、决定本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修改;

4、决定本合伙企业解散及清算方案;

5、批准与资产管理公司的《委托管理协议》及修改;

6、批准资产管理公司拟定的基金投资决策管理条例;

7、决定本合伙企业的财务审计机构、法律顾问;

8、决定本合伙企业的分配方案;

9、评估资产管理公司的业绩表现。

合伙人会议所作的上述决议必须经代表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

第二十七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第二十八条本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本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由有限合伙人选举【2】名委员,由资产管理公司委派【2】名委员,其余【1】名委员由合伙企业选聘外聘专家担任(外聘专家应具有会计专业或法律专业的知识背景)。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职权范围包括:

1、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2、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3、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4、制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

5、决定合伙企业资金的划转。

6、选择确定投资项目,对资产管理公司提交的投资方案进行表决。

7、[其他]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如下:

1、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一人一票的方式对合伙企业的事项作出决议。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取得超过半数的委员通过。

2、投资决策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执行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执行合伙人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3、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合伙企业的事项作出决议后,由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办理具体事务。

4、[其他]

投资项目的决策原则为:

1、所有投资项目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批准。

2、一般项目你:经投资决策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形成投资决议,交资产管理公司落实执行。

3、特殊项目:单笔投资金额超过募集总额20%以上重大投资项目,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全部委员一致同意,交资产管理公司落实执行。

第二十九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6、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合伙协议书 篇8

合伙协议书(4)

经济性质:

(注:若有两个以上联营单位,依次称,丙、丁……方)。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

营____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1.联营宗旨:

2.联营企业名称:____市(县)____公司地址:____隶属:_

___经济性质____(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

盈亏。

3.联营项目:

4.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5.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甲方投资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 BR>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 

现金:____元: 

厂房: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机械设备: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专用工具: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____元 

专利权:________元 

商标权:_________元 

技术成果:________元 

乙方投资:(略…… 

投资缴付日期 

6.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联营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 

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公司财产为全体联营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 

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8.联营成员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联营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9.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0.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实行(所得)税前分利的原则,即,依法缴纳产品税、营业税后,由投 

各方将分得利润并入投资方企业利润,一并缴纳所得税 

公司所得,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 

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会 

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____% 

11.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现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定期举 

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 

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 

任,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12.公司的经营管理 

公司由出资各方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 

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 

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 

人,由__方推荐,副经理____人,由____方推荐,经理、副经理由董 

会聘请,任期__年 

公司的主管会计由____方推荐,____方推荐____名协助之 

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联营成员监督检查 

13.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 

时间)违约方应缴付应产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时间 

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 

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 

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2)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3)协议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或请双方主管部门 

解解决及请求仲裁机关仲裁 

(4)联营成员不得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退出,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 

付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 

(5)联营成员在本联营存续期间不得加入其他半紧密型联营,如违反本规定 

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理 

14.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 

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15.本协议生效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 

方履约情况 

16.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 

式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银行账户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银行账户 

地址 

年月 

公证或鉴证机关(公章 

年月 

合伙协议书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职务: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职务:_____

第一条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

1.甲方已于___年___月___日依法以招标(或拍卖、行政划拨)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________、容积率为___、计划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红线图)编号为______;

2.乙方是经主管部门批准获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作建房合同。

第二条 合作建房

甲方同意提供依现状上述第一条所指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供建房资金,双方合作开发建成_____栋_____层的办公(或商住、住宅)楼,并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进行产权分成。

第三条 建房资金

建房资金预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全部由乙方提供,实际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该预计数额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和享有。

建房资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经验收合格且甲方取得房地产证时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该建房资金不包括甲方因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缴的土地使用费或因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补缴的地价款。

第四条 报批手续

除按规定应由双方共同办理的报批手续外,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报批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报批手续,包括毫不迟延地提供甲方持有的所需材料。

第五条 设计、建筑

工程设计和建筑的招标、施工监督由甲方负责,但按本合同第条约定产权应分给甲方部分的设计图纸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报批并实施。

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天内完成,整个建筑工程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天内开工,并在第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第六条 产权分成

全部建筑的产权由甲、乙双方按下列方式或比例分成:甲方拥有____栋____层房屋的产权,乙方拥有____栋____房屋的产权。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办理完甲方应分得产权部分房屋的房地产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时间完成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或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天内开工、或在第____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除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误外,如乙方未能按第六条第二款约定的时间办好房地产证,乙方应按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租金价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报批手续或工程的延误,当拖延时间在____个月以内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应按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租金价格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当拖延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协议书 篇10

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X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务。

第二条 合伙企业概况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

第三条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风险提示:合伙人出资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资。每种不相同的种类都必须折价为相应的股份,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这样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比例不明确闹纠纷。

另外,对于合伙人出资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承担者,办理时间以及办理费用的承担等等。对这些事项约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

1、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___元,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

2、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___元,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

3、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___元,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出资评估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___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 合伙企业登记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财务、会计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 盈余分配风险提示:利益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 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一条 委托执行人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方(一名或数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风险提示:合作伙伴的职责

在合作初期,创业合作者要明确合作伙伴的各自职责,不能模糊,要能拿出书面的职责分析,因为是长期的合作,明晰责任最重要,这样可以在后期的经营中不至于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创业合作中会有问题,就是因为责任明细不够。

第十二条 执行人的职责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禁止行为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 入伙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退伙程序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风险提示:退出机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当一方退出,什么时候退出,退出时的投入比与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样补偿,是谁承担这些要提前书面明晰,签到合同里,项目的后期合作双方都能顺利的结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义气用事,以为大家是朋友不必计较的心态,合理的退出机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1、退伙需提前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公司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因为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质,决定有关合伙企业的法律不可能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规定的十分具体,所以建议各合伙人在协商合伙协议时,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便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地执行,要求违约者依协议承担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或抵押其财产份额的,其行为无效,可按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损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份,_______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备注:

1、本协议书仅为参考格式,申请人可根据需要依法对协议书的内容作适当调整。

2、申请人在使用本参考格式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合伙协议书 篇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主要经营

技术研发、商务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移、高技术产品生产、销售等。企业管理咨询,新能源、节能减排、环保等。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贸易、培训。从事企业管理科技、商务科技、技术科技、展览展示,从事经营工艺礼品、电脑产品及配件等产品的销售。

第三条公司经营宗旨和目标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新能源领域、节能减排、环保的技术进步,产业的繁荣与发展,成为国际一流的企业。

第四条公司股东共__________个,分别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金及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_____万元。

甲方出资_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金的_____%,全部以货币出资。

乙方出资_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金的_____%,全部以货币出资。

丙方出资_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金的_____%,全部以货币出资。

母公司持有知识产权,在以后成立子公司或分公司时,向子公司或分公司授权使用权,知识产权入股。子公司可以引入其他股东并可以控股。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各方认可,出具证明。公司在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各方股比即各方注册资金的出资比例。

如因股东出资有困难,可向其他股东进行个人借款,应在一年内归还,利息双方约定,在同期国家银行贷款利息2倍计算,并履行借款手续。各股东在条件许可情况下,积极帮助其他股东筹集资金。公司借个人资金,按国家银行贷款利息的2倍计算,限期归还。

甲方在成立公司的前期运作中,支出资金__________万元,计入公司开办费用;待融资成功或公司盈利后,再进行给付。

第六条各股东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商定时间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第七条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每迟延一日,每日以不足出资额部分的万分之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新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王旭升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各股东对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第十条公司如因股东未能按时缴付出资而未能有效设立,设立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其它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在接到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在以后的扩股或引入投资方时,保证原始股东至少一位的控股地位。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为: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

4、如有股东因特殊原因不能出面成立公司,可指定代理人,代理人有同等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为:

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第十四条公司的筹备工作由全体股东共同进行,在筹备期间各股东应根据情况合理分工,以保证筹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经股东讨论决定,成立董事会,选举_____任董事长;_____为董事,兼任首席技术官;_____为监事。_____总经理、首席技术官首期任期一年,到期经股东讨论,选举总经理、首席技术官、首席科学家,可连选连任。从第二次选举后的任期为每任*年,如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重大失误等可经董事会讨论随时罢免。

重大事项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集体讨论决定。

为了使公司快速增长,_____公司将与_____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支持,由双方商定股比。

一、公司产生的利润,分配顺序:首先保证补足注册金;

二、补足前期各方为公司支付的费用;

三、支付高管的工资;

四、留足企业发展基金;

五、分红。

第十五条各股东按股比预先交付总计__________万元,作为租房、注册公司费用、购置办公用品等的开办费用,待公司正式成立后作为公司开办费用列入成本核销。开办费用自本协议书签字后交付,由*统一管理使用,建立账户。

为加快注册进度,可由股东甲方先垫付部分资金作为成立公司的租房、购置办公用品、注册等费用,在股东协议签字一周内各方交齐开办费用。

第十六条筹备期间的筹备工作由__________委托人负责安排,各股东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十七条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发生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别承担。

第十八条公司如有不同意见,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第十九条本协议各方未尽事宜各方可以另行约定,本协议所产生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_____份,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每位股东各执1份,公司保存2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协议书 篇12

甲方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

乙____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

店名:(后根据工商注册为准),店址:____________ (参考租赁合同)

甲。乙。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遵守民法典相关规定,前提下拟订合伙协议如下: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美发美容,共同申请营业执照办理健康许可证件。二人共同拥有对____________的经营权和使用权(租赁期间内的),甲方主要负责店内管理,产品和技术乙____负责招聘广告宣传,设备采购。

第二条:已存在店铺内设备(后附设备清单)和美发用品材料共计________万元。店内年租金为________万元。共计店总价值为 ________万元,

合伙期限出资额,甲方以无债务店铺出让股权 邀盟乙____合作,共同经营方式。要求乙____出资在________年 ________月号前将 ________元现金融资与甲方,方式为现金交付。合同生效。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_年 ________月日起,至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合伙人甲方________占(____ )的股份。合伙人乙____占(____)的股份共同

第三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甲方负责店内经营,每日统计店内营业状况,绘制营业额表和进货成本表,店内开销须会知乙____知晓,双方信息一致。

1工资分配:按合伙人在工作中以提成的方式来计算,经双方商议按个人所做营业额的30%来提成。

2盈余分配,除去日常开支(水电费),员工工资,奖金后所剩盈余然后甲。乙按照股份额来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担保责任承担。

第四条退伙。出资的转让

退伙必需有合伙人认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伙不利时推出,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按照正常经营损失风险进行赔偿。

创业初期的出资充做公用,不得一方未经同意擅自使用。经营运转资金每月盈余以十号为节点存储。甲乙双方如有动用盈余运转资金,须征得对方同意。动用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比

例,年终分红结算当扣除动用金额。

出资的转让:如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股份,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须经甲乙两合伙人同意,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五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六条:合股见证人人

经甲。乙双方商议决定由第三方 来做 的见证人,如以后甲。乙。共同投资的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伙人:____________手机

乙合伙人:____________手机

合伙协议书 篇13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顺开展合伙事务,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

住址:

出资额:

类型:

经营范围:

第二条 合伙期限 年,自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三条 各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

姓名 出资额(单位: 万元 ) 比例 出资方式

姓名 出资额(单位: 万元 ) 比例 出资方式

姓名 出资额(单位: 万元 ) 比例 出资方式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并于全体合伙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条 合伙企业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计算该年度企业润,所获润优先用于各合伙人回收出资成本,润分配方式如下:

(一)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各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对合伙企业润进行分配;

(二)合伙人投资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合伙企业的润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即各合伙人各自享有三分之一的润分配额。

第五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承担方式如下:

(一)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

(二)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即各自承担三分之一的债务额度。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规定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余各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相关合伙人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委托合伙人 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每季/半年/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七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协议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九条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益的活动。除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应当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第十一条 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三)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十三条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第十六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第十八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十九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第二十条 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如因修路、市政改造规划调整、拆迁、征地、军队国防建设等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伙企业不能继续经营的,合伙企业解散。

因上述拆迁所获得的相关经济补偿,计入当年度合伙企业收入。

第二十一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二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合伙企业清算资产的分配:

(一)合伙企业清算时,合伙人尚未收回投资成本的,各合伙人按照出资份额分配合伙企业清算资产。

(二)合伙企业清算时,合伙人已经收回投资成本的,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合伙企业清算资产。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对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用职务上的便,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六条 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清算人承担和赔偿。

第二十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三十条 其他

(一)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 本协议书一式六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其余三份用合伙企业登记备案之用。

(三)本协议书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书 篇14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戊):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己):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庚):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全体合伙人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经营的项目和经营场地

1、合伙经营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合伙经营场地: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1、出资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

1.1、合伙人甲________出资____万元,出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占合伙比例为____%。

1.2、合伙人乙________出资____万元,出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占合伙比例为____%。

1.3、合伙人丙________出资____万元,出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占合伙比例为____%。

1.4、合伙人丁________出资____万元,出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占合伙比例为____%。

1.5、合伙人戊________出资____万元,出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占合伙比例为____%。

1.6、合伙人己________出资____万元,出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占合伙比例为____%。

1.7、合伙人庚________出资____万元,出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占合伙比例为____%。

2、出资的交付方式

2.1、以现金方式出资的,以________开设过程中实际收到该合伙人的款项为准。

2.2、以现金之外的方式出资的,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其所对应的出资自然转为________的资产。

第三条合伙权利义务分配

1、享有的权利

1.1、对合伙事务按照对应比例享有利润分配权;

1.2、对合伙事务的财务管理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1.3、对合伙的财务支出享有查阅权;

1.4、对合伙事务按照对应比例,享有决定权;

1.5、对其他合伙人的过错造成的合伙债务承担,享有对过错合伙人的追偿权;

1.6、对合伙债务承担的责任超出对应比例后,享有对其他合伙人的追偿权。

2、应当承担的义务

2.1、对合伙事务的履行情况,应当对外保密;

2.2、对知悉的合伙过程中的相关情况,应当对外保密;

2.3、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履行出资;

2.4、未足额出资合伙人应当补缴出资;

2.5、对合伙债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各合伙人按在合伙中所占份额进行分担。

2.6、不得从事与本合伙事务具有竞争的事务,除非得到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合伙人已经存在的与合伙事务具有竞争的事务,原则上免予追究。对于本条款的执行,各合伙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第四条合伙事务的执行

1、合伙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为合伙法定代表人,其权限为:

1.1、对合伙企业的日常事务进行管理;

1.2、负责对外签订________万(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以内的合同;

1.3、____________________;

1.4、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中的重要经营决策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未参与管理的合伙人,有权予以监督,并提出合理建议。

下列事项为重要经营决策事项:________________

2.1、 对外签订20万以上的合同(本合同签订前已经签订的合同,视同全体合伙人认可)

2.2、

2.3、

3、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于每月10日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4、不参与经营管理的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5、下列事项必须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5.1、处分合伙的不动产;

5.2、转让或者处分合伙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3、以合伙名义为合伙人或者他人提供担保;

5.4、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经营管理人员;

5.5、开设现有合伙项目外的分支机构。

第五条 竞业禁止性规定

1、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除非取得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六条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全体合伙人约定对合伙纯利润和亏损按下列方式进行分配:

1、纯利润和亏损均按照各合伙人在合伙事务中所占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担任合伙事务管理者的合伙人,其所享有的报酬根据合伙组织的管理规定进行,不再利润分配中单独体现。

2、利润分配方式:合伙项目( )成立之日起,每 半年结算一次,结算后按照合伙中所占份额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以银行转账、汇款方式(或者现金支付方式)进行;

3、债务承担:合伙企业在经营中产生的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进行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再由全体合伙人按在合伙中所占份额偿还.

第七条合伙财产的转让

1、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否则不得转让。

2、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3、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其他合伙人在接到书面转让通知后15日内不作书面答复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4、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份额出质的,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未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其他人入伙、合伙人退伙的约定

1、入伙:

①需要承认本合伙协议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的同意

③执行合伙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声明退伙: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c)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发生下列事项应当认定为发生了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1、地震、泥石流、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 ;

2、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

3、重大疾病致使丧失缺乏执行合伙的能力 ;

4、刑事犯罪 ;

退伙需提前2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

(2)、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

(b)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c)法律规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d)合伙人在合伙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发生当然退伙事由时,退伙生效日为事由实际发生之日。

3、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造成损失 元以上的;

(c)执行合伙事务时有 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退伙后对退伙时的财产价值由退伙人与合伙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共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并共同委托 律师事务所对合伙财产进行清算。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对退伙人以现金方式进行结算。

5、在不利合伙时退伙或者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而退伙,而给合伙造成损失的,由退伙人进行赔偿。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 即将改制为公司,本合伙的签订是对改制为公司前事务的约定,改制为公司不影响本合伙协议的效力。

2、对于改制为公司前的事务所产生的争议(包括对内和对外),适用本合伙协议进行约束。

3、在改制为公司的过程中,本合伙协议中的全体合伙人应当签订公司章程,全体合伙人转为设立后的公司股东。

4、公司设立后的一切事务,均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5、在公司设立前后发生的争议,依照相关法律办理。

第十条争议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的,应当全体合伙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或者协商后又不履行的,由 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十二条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当事人各方签字时起发生法律效力,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十三条 当事人各方均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未约定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____份,由各合伙人各执____份,____________备案一份。

全体合伙人签名并捺印:________________

合伙协议书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同参与的工程项目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总则

1.1本协议为双方长期联合协议。协议的各项条款仅对共同参与的项目实施具有约束力。

1.2各项条款均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

1.3合作双方是独立的平等伙伴,按照双方的职责分工进行合作范围内的经济及生产活动。

第二条工程项目的安排及费用

2.1双方共同承担的工程项目全部由甲方组织施工,并承担该项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劳务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费用、试验费用、缺陷修补费用、保险费用、税金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及往来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和法律义务。

2.2甲乙双方共同管理工程项目,协调与业主及相关部门的关系。

2.3甲乙双方合作项目的施工管理费用及人员工资、现场费用、差旅、通讯等费用计入成本由双方共同承担。

2.4甲乙双方合作项目共同对其进行成本合算及利润分配,自负盈亏。

分配原则为净利润的_____%

第三条甲方职责

3.1项目实施由甲方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及其他管理正常工作。

3.2负责项目的前期,中期,后期等相关工作。

3.3负责所实施的项目保质保量,达到与业主方所签订合同的相关实施标准。

第四条乙方职责

4.1负责提供合作项目的信息并协助甲方签定合作项目的相关合同、协议等。

4.2负责协调所参与项目的资金款项的收取和安全。

第五条其他

5.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 篇16

甲方:性别:身份证号:住址:乙方:性别:身份证号:住址:丙方:性别:身份证号:住址:丁X:性别:身份证号:住址:戊方:性别:身份证号:住址: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X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以上五方本着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原则,就合伙经营________事项,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经营项目各方共同经营位于________的字号________的店铺,经营范围为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___系该店铺的________。

二、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以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各合伙人均同意终止时终止。

三、出资额、出资方式风险提示:合伙人出资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资。每种不相同的种类都必须折价为相应的股份,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这样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比例不明确闹纠纷。

另外,对于合伙人出资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承担者,办理时间以及办理费用的承担等等。对这些事项约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

1、该合伙项目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各合伙人均以现金的方式出资,每人出款金额相等,为人民币________元。各合伙人在合伙项目中所占份额相等,均为____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资必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各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该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逾期未出资或者未完全出资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由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任何合伙人不得要求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然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盈余分配与债务的承担风险提示:利益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五、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1、入资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资风险提示:退出机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当一方退出,什么时候退出,退出时的投入比与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样补偿,是谁承担这些要提前书面明晰,签到合同里,项目的后期合作双方都能顺利的结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义气用事,以为大家是朋友不必计较的心态,合理的退出机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法定事由。

④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⑤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

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⑤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⑥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转让,

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受让合伙项目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项目的合伙人。

六、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风险提示:合作伙伴的职责

在合作初期,创业合作者要明确合作伙伴的各自职责,不能模糊,要能拿出书面的职责分析,因为是长期的合作,明晰责任最重要,这样可以在后期的经营中不至于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创业合作中会有问题,就是因为责任明细不够。

1、合伙人的权利: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各方共同决定;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合伙人有退资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八、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____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

第三人,担任清算人。____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

第四条

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

第四条

第二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九、违约责任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因为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质,决定有关合伙企业的法律不可能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规定的十分具体,所以建议各合伙人在协商合伙协议时,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便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地执行,要求违约者依协议承担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

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十、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到合同履行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十

一、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________份,________份合伙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字并按手印):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并按手印):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签字并按手印):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丁X(签字并按手印):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戊方(签字并按手印):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 篇17

合 伙 协 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丙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 事务。

第二条 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 元(大写: ),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2、乙方:出资额为 元(大写: ),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3、丙方:出资额为 元(大写: ),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 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 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 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一条 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方(一名或数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 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九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五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二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三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三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昆明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 篇18

合伙人:(以下简称甲方)

合伙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合伙宗旨:整合知识能力,发挥资源优势,创造发展平台,创建管理品牌。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川西坝子干锅店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5年,自20xx年3月27日起,至20xx年3月27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罗昶,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20万元。 合伙人何玉忠,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20万元。

2.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40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投资金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债务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3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八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九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 篇19

合伙协议书(2)

合伙协议

1.格式合伙协议书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

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

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

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

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

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

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2.说明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及其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

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自愿联合。其法律特征是:①合伙

须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公民;②合伙是按合伙合同联合起来的经济单位;③合伙人必

须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④合伙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

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合伙应当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指明确合

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法典》规定,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

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当事人未订立书

面协议,但具备合伙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人民法

院可以认定其具有合伙关系。签订合伙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

经营。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

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人的权利有:①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

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②合伙人享

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③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合同的约定进行,

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④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合伙人的义务有:

①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②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和债务;③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或监督的权利。

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民事责任。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

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

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协议书 篇20

网吧个人合伙协议书

甲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证号 ;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证号 ;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合作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占总投资额的20%;乙方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占总投资额的80%;

(二)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于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齐。乙方50%以现金方式,50%以未来在门店工资扣除。备注:扣除方式:从20xx年4月1日起扣,每月扣除人民币 元,大写 直到扣清为止。如在未扣清余额之前离职,必须以现金方式交清。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25万元,大写 贰拾伍万元整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第一年年终总利润 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终总利润 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终总利润 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投资比例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不允许再加入伙人。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乙方负责门店的经营管理与人员调配。甲方负责财务会计与运营决策。

(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作债务;

5. 办理相关证件。

第八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五)不得将公司机密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2.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3. 被依法撤销;

4.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 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三)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

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五)因应酬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协议书 篇21

合伙协议书范本(一)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投资经营沙场项目,总投资为30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15万元,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10万元,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5万元。

第二条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沙场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60%比例分配、乙方20%的比例分配、丙方20%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项目投资中挖沙设备由甲方完全负责投入;设备的日常维修与设备零件更换费用也完全由甲方完全负责;乙,丙方届不负责,也不从沙场收益中支出。

第六条每月沙场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做固定投入,每月月底按股份比例分红。

第七条每月沙场总销售利润进行分配或再投资,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决定权按出资比例多少来界定。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第九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已,丙方负责沙场的管理及日常事务。经营期间甲,乙,丙三方均有权了解沙场的账务及经营情况。

第十条由于乙、丙方为全职经营(甲方以兼职出资),乙、丙方每月领取基本工资20__元,从项目固定资产中支出。_____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只要三方继续合作,本协议持续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合作三方中如果有一方提出退出合作的须提前一个月向其他两方提出,退出金额按退出时沙场资产比例来返还,返还期限不超过10天。

第十五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第十六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作协议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3、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沙场有损害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伙协议书范本(二)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因甲方公司发展需要,需聘用_____(大学)_____专业_____学历_____职位,经过真诚友好协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乙方的配合下为其办理双方合作手续,具体条款如下: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_____

二、权利与义务

1、合同期间,甲方技术项目由乙方担任__________,乙方承担技术项目的相关责任;

2.甲方为乙方提供研发过程中需要的实验器材及工具。

3.乙方必须遵循甲方的管理制度。

4.乙方必须爱护好实验器材,如果需要实验器材,乙方按照甲方的采购制度提交申请,有甲方采购人员统一采购。

5.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必须发挥自己的研发能力,研发出优于市场的高效产品,乙方拟定一个研发进展中的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在该时间安排中未得到甲方的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中断双方合作。

6.乙方私自中断双方合作近5年之内不得从事与此有关的研究,开发和销售行为,如有类似情况乙方所得的利益及专利将有甲乙双方共享。

7、甲方应根据协议要求,按时支付乙方的聘用工资。

8、乙方及时提醒甲方支付聘用工资及提供银行帐号。

三、聘用工资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商定,甲方同意每月支付乙方____(人民币:_____)整聘用工资。

四、解聘

1、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负责。如果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需要变动协议,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

2、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协议,甲方应提前出具乙方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等有关证明,方便乙方办理离职的手续,并返还乙方的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格证、注册证等),不得无故刁难。

3、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资;

(2)甲方有其它违约行为。

五、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条款货币形式均为人民币。

七、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协议,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格式可采用本协议。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解聘,聘用工资付清、相关证明文件返还乙方后失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再协商解决。

十、争议解决办法:原则上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工作协议书范本

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

个人协议书范本

合伙协议书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条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单方本着互惠互利,配合受害的准绳,颠末友爱商议,按照《中华群众共和国条约法》的无关划定,就机器加工场合股事件,在互惠互利的根底上告竣如下条约,并许诺配合服从。

第一条合股目标:共营共利。

第二条义务负担:机器加工场(下称“工场”)由合股人配合同时共资,合股运营,同享收益,共担危险,并对工场债权负担有限连带义务。

第三条工场根本状况:

1.称号:___________________。

2.运营场合:______________。

3.运营范畴: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股人姓名,出资方法及出资额

1.出资总额:群众币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

2.合股人姓名:_____,出资方法:_____,计群众币_____万元。

3.合股人姓名:_____,出资方法:_____,计群众币_____万元。

4.各合股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缴支出资,出资额没有实践缴付的,不克不及算合股人曾经出资。

第五条合股人的权益和任务

1.理解合股企业的运营情况和财政情况;

2.有优先受让其余合股人让渡的财富份额和优先购置机器工场的新增资金,但须经其余合股人赞成;

3.机器加工场如因故停止,合股人依法分得本工场的盈余财富;

4.根据出资比例分取盈余和分管吃亏;

5.合股人不得处置损伤本工场长处的举动;

6.本工场应意想到按照法令,行政法例的划定成立企业财政,管帐轨制,并依法实行征税任务的主要性;

7.本机器加工场存续时期,合股人向合股人之外的人让渡其在合股企业中的局部大概部门财富份额时,须经其余合股人分歧赞成。

合股人之外的人依法受让合股企业财富份额的,经修正合股和谈即成为本机器加工场的合股人,按照修正后的合股和谈享有权益,负担义务。

第六条工场办理

1.合股人对施行本机器加工场事件享有划一的权益,经部分合股人商议,拜托合股人_____为合股企业事件施行人,共_____名;

拜托合股人_____为本机器加工场的法定代表人。

2.施行本机器加工场事件的合股人,对外代表本工场,该合股人应保护工场长处)。

3.经部分合股人决议,对本工场事件实施一人一票的表决法子,本着友爱的协作肉体商议处理成绩。

第七条入伙,退伙。

1.本工场若有新合股人入伙时,该当经部分合股人赞成,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和谈(或订正本和谈)。

2.合股人退伙,应经部分合股人赞成,在不给本工场事件施行和市场开展形成倒霉影响的状况下,能够退伙,但该当提早_____日告诉其余合股人。

3.合股人私自退伙后,该当补偿由此给其余合股天然成的丧失。

4.此条目未细致的,根据无关法令法例施行。

第八条闭幕与清理。

1.本工场运营限期为_____年,自本和谈签署之日起计较。

2.本工场有如下情况的本条约任停止,闭幕工场并清理:

(1)合股和谈商定的运营限期届满,合股人不肯持续运营的;

(2)部分合股人决议闭幕;

(3)合股和谈商定的合股目标曾经完成大概肯定没法完成;

(4)被依法撤消停业执照;

(5)呈现法令,行政法例划定的合股企业闭幕的其余缘故原由。

3.协作期满或提早停止协作的,单方应依法对本名目一切无关资产停止清理,清理后的盈余财富,按以下方法分派: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守约义务

1.除本条约还有商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提早停止本条约,不然,应补偿给对方酿成的丧失,并向对方付出守约金群众币_____元(大写:____)。

2.条约各方应严厉按条约的商定实行本人的任务,假如本条约任何一方违背本条约及无关法令法例的划定招致本条约未获实行和未获完整实行,守约方答允担由此惹起的局部义务,向违约方付出守约金群众币_____元(大写:____);

守约金不敷以补偿违约方丧失的,守约方还该当补偿违约方蒙受的丧失,并且违约方有权提早消除或停止本和谈书。

第十条失密

一方对因机器加工场合股而获知的另外一方的贸易秘密负有失密任务,不得向无关其余第三方保守,但中国现行法令、法例还有划定的或经另外一方书面赞成的除外。

第十一条弥补与变动

本条约可按照各方定见停止书面修正或弥补,由此构成的弥补条约,与条约具备不异法令效率。

第十二条不成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成抗力以致局部或部门不克不及实行本条约或拖延实行本条约,应自不成抗力变乱发作之日起三日内,将变乱状况以书面情势告诉另外一方,并自变乱发作之日起三旬日内,向另外一方提交招致其局部或部门不克不及实行或拖延实行的证实。

第十三条争议的处理

本条约各方当事人对本条约无关条目的注释或实行发作争议时,应经由过程友爱商议的方法予以处理。

单方商定,凡因本条约发作的统统争议,当息争或调整不可时,挑选以下第______种方法处理: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群众法院提告状讼。

第十四条权益的保存

任何一方没有利用其权益或没有就对方的守约举动采纳任何动作,不该被视为对权益的抛却或对追查守约义务的抛却。

任何一方抛却针对对方的任何权益或抛却追查对方的任何义务,不该视为抛却对对方任何其余权益或任何其余义务的追查。

一切抛却应书面做出。

第十五条见效前提

1.本条约自单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受权代办署理人在本条约上具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见效。

各方应在条约副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条约—式______份,具备不异法令效率。

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份,其余用于实行相干法令手续。

甲方(盖印):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印):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权代办署理人:(具名)______________

受权代办署理人:(具名)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德律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络德律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协议书 篇23

合伙人:甲:现住址:合伙人:乙:现住址:合伙人:丙:现住址: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X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____万元,甲出资______元,乙出资____________万元,丙出资______万元,风险提示:合伙人出资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资。每种不相同的种类都必须折价为相应的股份,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这样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比例不明确闹纠纷。

另外,对于合伙人出资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承担者,办理时间以及办理费用的承担等等。对这些事项约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 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伙店面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______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条:费用管理

1、合伙三方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2、每月的纯利润除去人员工资、通信费、水电费、商场要求缴纳的费用外,所剩余的金额需交于财务负责人______存放(填写据条为证),每______个月进行一次分红,如特殊原因需支出,必须经三方同意后,方可支出。

3、为避免财务账目杂乱、混淆,每月______号至______号为

第一次进货日,每月______号至______号为

第二次进货日,每月共______次。除节假日需例行补充货源外,其他非进货时间不得补货。每月进货费用控制在上月总营业额的______%内,费用支出需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支出费用,财务负责人需及时做好相关记录。进货当天需及时将入库单填写完成,并双方互相确认。

4、进货安排采取排班制,若因个人原因未能履行且又没有安排其他人来完成任务者,每次扣罚______元给予到替班人员。

5、每月______~______号为店内货品盘点时间,盘点工作由当天进货人与值班人共同完成,并且双方确认清楚。

第四条: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风险提示:合作伙伴的职责

在合作初期,创业合作者要明确合作伙伴的各自职责,不能模糊,要能拿出书面的职责分析,因为是长期的合作,明晰责任最重要,这样可以在后期的经营中不至于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创业合作中会有问题,就是因为责任明细不够。

2、退伙:依据合伙开店协议,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由三方共同协商赔偿事宜做好财产、债务分割并签订退伙协议。风险提示:退出机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当一方退出,什么时候退出,退出时的投入比与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样补偿,是谁承担这些要提前书面明晰,签到合同里,项目的后期合作双方都能顺利的结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义气用事,以为大家是朋友不必计较的心态,合理的退出机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第六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因为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质,决定有关合伙企业的法律不可能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规定的十分具体,所以建议各合伙人在协商合伙协议时,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便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地执行,要求违约者依协议承担责任。

第七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比例分配财产。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

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风险提示:利益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第八条: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______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伙人:______(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伙人:______(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伙人:______(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

合伙协议书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协议总则:

四方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甲乙丙丁四方(其后简称“四方”)就合作创立并运营项目(其后简称该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其后简称本协议),四方皆需遵照执行:

一、合伙项目简介:

1、该项目属于移动互联网行业,目标客户是创业者及泛创业者,主要是通过产品满足用户寻找创业伙伴、学习创业经验,寻求创业融资需求;

2、该项目创立宗旨是帮助更多创业者更快地实现梦想!

3、发展战略:创梦客立志成为互联网领域成就用户梦想的平台;

二、合伙职责分工:

四方作为该项目前期核心合伙人,为了共同的目标和愿望走到一起,即通过自身才能自利利他,帮助更多有梦想的人通过网络、移动端及线下成就梦想;现将分工明确如下:

三、股权利益分配:

1、股权转让:

原则上每个合伙人的股权不得随意转让第四方;确实需转让者,必须书面提交股东会全体股东表决通过方可执行,否则视为无效;

2、股权套现:

四方同意股份套现条件:

a、在公司ipo上市前,股权套现仅限于第四方投资人之到帐现金;

b、本项目获得投资后,在不影响项目发展及征得投资人(股东)同意的前提下,需要套现的一方(其后简称“套现方”)可书面提交股东会多数表决通过后套现,被出让的股权仅限于公司股东受让;

c、套现额=自己所持股份比例______第四方投资到帐金额______(不高于20%);

d、下次套现时间为新投资者跟投之后,计算方式同b点;以保证投资人信心团队稳定及项目平稳发展;

四、薪资财务约定:

1、在获得投资前或项目盈利前,四方合作关系属于持股免薪联合创业;

2、该项目从创立之初即按照公司模式管理运作,由甲方暂时负责财务管理分类记账,定期向团队汇报后四方签字,以便作为融资的账目凭证;

3、项目获得首轮投资后开始扩建团队,引进财务主管及市场拓展主管等人才,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四方皆遵守公司管理制度;

五、分歧表决原则:

1、岗位工作分歧:

遇到某合伙人岗位工作的分歧,应该采取“专业负责制”原则:即首先应倾听专业负责合伙人(坚持a)的观点及解释,然后全体股东表决,如果全体股东皆不同意a 的解释;而a坚持按他的方案展开工作,此时如果ceo不投反对票,可让a的方案执行,但a须对执行后果负责,同时ceo负有连带责任;

2、实施策略分歧:

针对发展策略的分歧,原则上应先展开用户调研,听取用户建议;之后由全体股东表态决定,如果全体股东仍无法解决分歧,则有ceo最终拍板定夺;ceo承担决定后果的主要责任;

六、入伙退伙机制:

1、新股东进入原则:

如项目发展需引入新股东,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b、需经过多数(或全体)股东面试认同;

c、股权比例需经过全员股东商业决定;

d、从全体股东按原股权比例稀释;

2、合伙人退出原则:

a、某合伙人因能力精力或时间不能胜任项目发展需要,已经严重阻碍项目发展,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与该合伙人解除合伙关系;该合伙人之前的投资额按半年期分 2 次无息返还;该合伙人的技能及精力投入根据股东会按行规表决折算为相应费用补偿;

b、某合伙人因主观因素主动退出该项目,通过向股东会提交申请,经过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与该合伙人解除合伙关系;该合伙人之前的投资额按 1 年期分 4 次无息返还;该合伙人的技能及精力投入不做任何补偿;该合伙人不再享有项目的任何权益;

七、项目推进计划:

八、项目保护原则:

1、四方都须对该项目的商业模式、软件代码和设计保密并承诺不对第四方公布;

2、四方都不能与任何公司外同行展开类似业务的合伙或合作,否则视为严重违约并自动退出项目,不再享有项目任何股权及权益;

九、项目终止原则:

1、如遇天灾、政策、法律,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四方皆不承担法律责任;

2、该项目如在年月前仍未达到目标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四方皆不承担法律责任;

3、如有违反本协议以上任何一条条款者,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所持股权及权益;

十、其他补充说明:

1、未尽事宜四方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2、如的确遇到不能协商一致之事宜,四方同意在广州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三份,四方签字后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_

合伙协议书 篇25

甲方:

地址:

乙方 :

地址:

1、合作托管基本原则:

根据新医改精神,以各级人民政府文件为依据,探索利用社会技术和资本,在______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临床检验室,实现社会资源共享、质量提升促进______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2、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_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合作期满后可根据双方需要续签。

3、合作内容 :

3.1设备管理

甲方现有仪器设备保持不变,乙方有权使用甲方现有检验室仪器设备:

一台血常规仪和一台尿液分析仪,由乙方负责调试、维护保养,与血常规和尿液分析仪配套的全部试剂和相应仪器检测用配套耗材(不包括输采血等临床耗材)由乙方提供;检验室内所用的设备所有权归属甲方。

3.2托管业务开展范围包括:

甲方临床、日常医疗业务及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全部临床检验项目。

3.3甲乙双方托管范围内的日常行政、人员、设备由乙方统一管理,甲方院内收费由甲方统一管理,统一收费。

3.4人员管理:

乙方负责为托管检验科安排一名检验员(现有人员如能接受乙方实验室条件待遇,薪资安排,工作时间,同时保证业务质量则继续保留),对检验科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3.5薪资管理:

乙方为安排的一名检验员,并发放其基本工资、社保、奖金及其他福利,原则上不得低于现行标准。

3.6托管检验科以甲方名义发放检验报告,甲方送到乙方实验室检测的项目以乙方名义出具检测报告。

4、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4.1甲方负责为托管检验科正常运行提供供水、供电、供气、供氧、通信线路(电话和宽带等)、物业管理、照明、抽风机及普通办公设施等正常运营所需的基础建设及服务。

4.2甲方负责托管检验科日常医疗风险管理,预防和处理可能发生的医患纠纷。如果乙方原因导致检测结果不准确(诊断差错)产生的医疗纠纷和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在处理相关医疗纠纷及事故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配合。

4.3甲方临床有需求,而未开展的所有检验及病理检测项目由乙方送到乙方实验室检测,更好的实现资源共享的合作目的。除与乙方合作建立的检验室外,甲方不能再建或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建具备临床诊断功能的实验室。

4.4甲方有责任尽量满足客户的服务需求,并做好结果咨询等其他相关服务,为此双方应做好事前的沟通工作。

4.5甲方应视检验室为甲方的医技科室,纳入医院日常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甲方的医疗和日常运营要求、通知、会议及病例讨论和会诊等应及时告知甲方。

4.6本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有投放检验设备于甲方实验室,甲方对乙方投放的设备具有使用权,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投入的设备,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借、转让、抵押该设备,否则,甲方应按乙方投放设备价值赔偿损失。检验设备在合同期内实行来添去留的原则。

5、乙方的权利义务:

5.1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建立检验室的质量体系,并接受实验室质量检验机构提供的监督检查、专业意见与建议。

5.2乙方负责协助检验室临床诊疗、实验室技术建设及能力提升。

5.3乙方有责任参与甲方主持召开的检验室的管理和研讨会。

5.4乙方有义务将客户意见或建议反馈给甲方,有义务提供专业意见给甲方,以确保并提高检验室的检测质量及服务水平。

5.5检验室产生的医疗废物由甲方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5.6乙方有权查看检验室的财务信息、实验室数据等其他与检验室相关的信息。

6、技术和学术支持:

6.1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检验学科的标准化建设,协助会议、品牌宣传等。

6.2检验机构各种高端的技术平台及齐全的检测项目,可为医院服务,作为医院检验科检查项目的补充,为疾病诊断治疗提供有力支持。

7、财务管理 :

7.1收费标准:

检验室展开的业务收费标准以湖南省物价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费标准为准。

7.2检验室内自行检测项目所有收入全部归乙方,之后乙方支付托管实验室收入的____%于甲方,甲方免费项目老年人健康体检乙方按______元/人;(甲方免费项目乙方按_____元/人;甲方免费项目乙方按_____元/人与甲方结算)且不计算在托管实验室收入之内。

7.3 自托管实验室正式运营起,按项目业务收入情况进行双方利益分配,每月结算统计日统一定义为改约的自然天数。具体步骤为:甲方负责在每月_____号之前对上月已检测的检测项目进行数量统计、金额计算并交乙方复核;乙方在____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毕,乙方对检测项目数量或金额有异议的,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该异议。在核对双方无误后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约定的收益分配比例计算金额向甲方出具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____个月内按照发票金额向乙方支付上月的相关款项。逾期未付款的,甲方应支付逾期利息,利息按照每日____计算。

8、保密约定:

双方应对合作商谈过程中,或在建立合作关系后在合作过程中,从另一方获得的与另一方、另一方的关联方有关的经营、技术、商业、财务、广告、人事、法律和其他信息严格保密,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统一,不得将该保密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

9、 违约责任:

9.1 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导致协议的目的不能实现,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所有损失。

9.2 甲乙双方不得单方无故解除协议,需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解约。如果一方单方无故解除协议,造成另一方损失,解除协议的一方必须赔偿另一方的全部损失。

9.3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保密约定,一方违反保密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除应赔偿非违约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9.4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另行设立或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建立检验科室或实验室或将乙方能检测项目送其他机构检测的,应支付______万元作为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0、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同意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先双方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1 、协议终止:

11.1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11.2 由于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传染病及瘟疫、政府行为、政府命令以及其他无法遇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协议的,双方可以终止协议。但乙方应在不可抗力出现后____日内及时通知对方并在____日内出具有关机关提供的情况说明。

11.3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一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的合作不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变更而终止。如因为及时告知或终止本协议而造成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变更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所有损失。

11.4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终止,属于甲方、乙方的财产分别由甲方和乙方自行处置。

12、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一式____份 ,双方各执____份,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签字):

合同履行地: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签字):

合同履行地: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 篇26

两人合伙协议书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签约地点:

一、概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x项目合伙经营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x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四、出资额、方式、期限

甲方以x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元(大写x元)。

乙方以x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元(大写x元)。

双方的出资应于x年x月x日之前悉数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者,应对应付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以资金形式赔偿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双方方出资合计x元(大写x元),为双方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时,需经另一方同意。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x%盈余,乙方享有x%盈余。

债务承担:由双方合伙经营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甲方承担x%债务,乙方承担x%债务。

六、入伙、退伙与出资转让

入伙:承认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退货:不可在合伙不利时要求退伙;任一方若退伙,应在月之前,应告知另一方,且经另一方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需进行赔偿。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并且必须承认本合同,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七、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甲拥有权限:

义务:

乙拥有权限:

义务:

甲乙双方工作中不得越权操作,且应认真履行应尽义务。

八、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九、合伙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甲乙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纠纷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本着共图发展的目标,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并进行补充、完善。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 篇27

鉴于:

1、由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在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管理和运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产的能力和资格。

2、本有限合伙协议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与本协议所列明并签署本协议之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订立。

本协议中各方均有意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发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各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释义

1.1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本条所指含义:

1.1.1 “本协议”指《______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及其经适当程序通过的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版本。

1.1.2 “《合伙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__年8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__年6月1日起施行。

1.1.3 “有限合伙企业”指本协议各方根据《合伙企业法》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即______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4 “合伙人”除非另有说明,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1.1.5 “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指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6 “有限合伙人”指作为有限合伙人签署本协议、认缴有限合伙企业出资并由普通合伙人决定接纳的人,以及通过受让有限合伙企业权益而入伙的有限合伙人。

1.1.7 “违约合伙人”指违反本协议约定并由普通合伙人认定为“违约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人。

1.1.8 “认缴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由普通合伙人决定接受的现金金额。

1.1.9 “实际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约定实际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现金金额。

1.1.10“总认缴出资额”指全体有限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由普通合伙人决定接受的出资现金总额与普通合伙人承诺将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出资现金额之和。

1.1.11 “初始认缴出资总额”指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的总认缴出资额。

1.1.12 “有限合伙企业权益”指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有限合伙企业中享有的权益:对有限合伙人而言,是指其基于实际出资额而在有限合伙企业中享有的财产份额,包括收回投资成本及取得收益分配的权利;对于普通合伙人而言,除基于实际出资额所享有的上述权益外,还包括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及管理权以及基于本协议约定取得激励分红的权利。

1.1.13 “最低募集规模”指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不得低于______元人民币(RMB______元)。有限合伙企业达到最低募集规模后,普通合伙人有权宣布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募集要约期限终止。

1.1.14 “最高募集规模”指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不应超过______元人民币(RMB______元)。

1.1.15 “募集截止日”指以下列日期孰早者:

(1)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或者其他法律文件而认缴的总认缴出资额达到或者超过普通合伙人约定的最低募集规模人民币______元(RMB______元)后,普通合伙人宣布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募集要约期限终止之日;

(2)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或者其他法律文件而认缴的总认缴出资额达到最高募集规模人民币______元(RMB______元)后,普通合伙人宣布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募集要约期限终止之日。

1.1.16 “登记机关”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地方机构,或任何其他被授权向有限合伙企业颁发营业执照的政府部门或机构。

1.1.17 “成立日”指有限合伙企业获得登记机关签发的营业执照之日。

1.1.18 “付款日”指本协议第3.5.2条所述含义。

1.1.19 “缴付出资日”指有限合伙人根据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指示,应当缴纳其最后一期认缴出资额的付款日,如果不同有限合伙人应当缴付其最后一期出资的付款日不同的,则以最后一个付款日为准。

1.1.20 “交割日”指有限合伙人根据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指示,实际缴纳其最后一期认缴出资额的日期,如果不同有限合伙人实际缴付其最后一期出资的日期不同的,则以最后一个实际缴付日期为准。

1.1.21 “募集完成日”指交割日后,普通合伙人宣布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募集完成之日。

1.1.22 “后续募集”指成立日后至募集截止日期间的募集。

1.1.23 “项目公司”指有限合伙企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其进行了投资并持有其股权或相关权益的公司、经济组织或者实体。

1.1.24 “项目投资”指有限合伙企业对项目公司进行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

1.1.25 “临时投资”指本协议第6.3条所指含义。

1.1.26 “管理费”指作为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业提供合伙事务执行及投资管理服务的对价,而由有限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报酬。

1.1.27 “合伙费用”指由有限合伙企业自身承担的费用开支。

1.1.28 “人”指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等。

1.1.29 “决策委员会”指普通合伙人按照7.1条组建的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决策机构。

1.1.30 “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之外的日期。

1.1.31 “会计年度”指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1.1.32 “季度”指一个日历季度。

1.1.33 “元”若非特别指出币种,指人民币元。

1.1.34 “可供分配现金”指有限合伙企业因项目退出收到的现金,或是从项目公司和临时投资分得的股息、利息及其他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可供分配的部分。

1.2 解释

本协议各部分的标题仅为索引方便而设,标题不应构成对本协议及其条款的定义、限制或扩大范围。如未特别说明,本协议数字均包括本数。

第二条 有限合伙企业

2.1 设立依据

各方同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共同设立本有限合伙企业。

2.2 名称

2.2.1 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2.2 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经单方书面决定,可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但应在变更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并应于变更后三十(30)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人。

2.3 注册地址

2.3.1 有限合伙企业的注册地址为______

2.3.2 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经单方书面决定,可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注册地址,但应在变更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并应于变更后三十(30)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人。

2.4 目的

通过从事对处于各个发展阶段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增长潜力的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为主的投资事业,实现良好的投资效益,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2.5 经营范围

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投资管理及相关的咨询服务。

2.6 经营期限

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叁(3)年,自募集完成日起算。如果经营期限届满,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可决定延长经营期限。如果经普通合伙人决定的延长期限届满后,有限合伙企业仍有全部或者部分资产未能变现,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大会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企业可以继续延长经营期限。

2.7 普通合伙人权利

2.7.1 受限于本协议其他各条款约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及其他业务;

(2)根据本协议约定,取得、拥有、管理、维持和处分有限合伙企业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性资产、非投资性资产、知识产权等;

(3)采取为维持有限合伙企业合法存续、以有限合伙企业身份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一切行动;

(4)开立、维持和撤销有限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

(5)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对有限合伙企业提供服务;

(6)订立与有限合伙企业日常运营和管理有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协议、托管协议;

(7)按照本协议约定批准有限合伙人转让有限合伙企业权益;

(8)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利益决定提起诉讼或应诉,进行仲裁;与争议对方进行妥协、和解等,以解决有限合伙企业与第三方的争议;采取所有可能的行动以保障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安全,减少因有限合伙企业的业务活动而对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及其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

(9)根据国家税务管理规定处理有限合伙企业的涉税事项;

(10)采取为实现合伙目的、维护或争取有限合伙企业合法权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动;

(11)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对外签署、交付和执行文件;

2.3 授权

2.3.1 全体有限合伙人通过在此签署本协议向普通合伙人进行一项不可撤销的特别授权,授权普通合伙人代表全体及任一有限合伙人在下列文件上签字:

(1)修改内容为本协议规定的合伙人决定事项时,普通合伙人可凭达到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实际出资额约定数量的有限合伙人的书面同意文件,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其他内容普通合伙人可直接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

(2)有限合伙企业所有的企业登记/变更登记文件。

(3)当普通合伙人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清算人时,为执行有限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相关事务而需签署的文件。

2.4 普通合伙人委派的代表

2.4.1 普通合伙人应以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指定其委派代表,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普通合伙人应确保其委派的代表独立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约定。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普通合伙人委派的代表为______。

2.4.2 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更换其委派的代表,但更换时应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企业,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有限合伙企业应将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有限合伙人。

2.5 合伙费用

2.5.1 有限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有限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

(1)有限合伙企业之设立和募集的相关费用;

(2)有限合伙企业之财务报表及报告费用;

(3)有限合伙企业之会计、审计、顾问、律师费用;

(4)年度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咨询委员会会议费用;

(5)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咨询委员会委员津贴;

(6)所有因对拟投资项目公司的投资、持有、运营、出售而发生的法律、 审计、评估及其它任何费用;其中能由拟投资项目公司承担的,普通合伙人应尽可能使拟投资项目公司承担;

(7)税收和政府收费;

(8)托管费;

(9)管理费;

(10)诉讼费和仲裁费;

(11)其他未列入上述内容,但为有限合伙企业利益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2.5.2 上述(1)至(5)项每年的费用在整个存续期间不得超过有限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三(3%),如超过该比例,超过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2.5.3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之前,普通合伙人或其关联人垫付的开办费等费用,由有限合伙企业在设立后立即予以报销或返还。

2.5.4 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普通合伙人同意免去有限合伙企业应该支付的管理费。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1)人事开支,包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费用;

(2)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人相关的办公场所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办公设施费用;

(3)其他日常行政事务费用;

(4)普通合伙人的雇员完成合伙企业投资管理相关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如差旅费、招待费等。

2.5.5 合伙费用由有限合伙企业支付,并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摊。

第三条 合伙人及其出资

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智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

3.1合伙人

3.1.1 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名称、住所如下表所列:

普通合伙人名录

|名称 | 住址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有限合伙人名录

| 名称 | 住址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3.2 认缴出资

风险提示:合伙人出资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资。每种不相同的种类都必须折价为相应的股份,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这样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比例不明确闹纠纷。

另外,对于合伙人出资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承担者,办理时间以及办理费用的承担等等。对这些事项约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

3.2.1 有限合伙企业的初始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RMB______元)。

3.2.2 各有限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如下表所列:

|伙人名称或姓名 | 证件号码 |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 缴付期限|

3.2.3 本合伙企业不允许公开募集。

3.3 出资方式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3.4 合伙人登记册

普通合伙人应在其经营场所置备合伙人登记册,登记各合伙人名称、住所、认缴出资额、实际出资额及其他普通合伙人认为必要的信息;普通合伙人并应根据上述信息的变化情况随时更新合伙人登记册。

3.5 缴付出资

3.5.1 各合伙人认缴的有限合伙企业出资根据各方约定及普通合伙人的缴付出资通知分期缴付,每一期出资均由各合伙人按照其认缴出资的比例分别缴付。

3.5.2 普通合伙人要求缴付出资款时,应向每一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列明该合伙人该期应缴付出资的日期(“付款日”)与金额,该合伙人应于付款日或之前按照通知要求将该期出资款足额缴付至普通合伙人指定的有限合伙企业账户。

3.5.3 有限合伙企业账户设立后,普通合伙人将向合伙人发出首次缴付出资通知,各合伙人应按照通知要求分别缴付。合伙人实际缴付首期出资后,普通合伙人负责向登记机关申请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

3.5.4 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各合伙人完全缴付其认缴出资额。

3.6 逾期缴付出资

3.6.1 若任何合伙人未能在首次出资的付款日或之前足额缴付首期出资,视为其单方解除本协议,普通合伙人有权将该合伙人从附件一所列合伙人名单中删除,并要求该合伙人支付其认缴出资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在此种情况下,视为该合伙人自始未参与有限合伙企业,本协议对于普通合伙人和其他有限合伙人的效力不受此影响。

3.6.2 若任何合伙人未能于首期出资付款日之外的付款日或之前足额缴付出资,逾期达五个工作日后,普通合伙人可以独立判断并认定该有限合伙人违反了本协议,从而成为一名“违约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可要求违约合伙人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自付款日之次日起就逾期缴付的金额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逾期出资违约金。届时,普通合伙人将向违约合伙人发出书面催缴通知,自此通知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催缴期”),违约合伙人应履行缴付出资的义务,并支付本款规定的违约金。

(2)若违约合伙人在催缴期内仍未能履行缴付出资义务,则自催缴期届满之日起,违约合伙人在上述第(1)款项下应付违约金的比例增加为每日千分之一。届时,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并以书面通知违约合伙人的方式再次给予违约合伙人十五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宽限期自催缴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宽限期内,违约合伙人应履行缴付出资的义务,并支付本条上述第(1)款和本第(2)款规定的违约金。普通合伙人亦可单方面决定不给与违约合伙人本款所述的宽限期,而直接依据本条下述第(4)和第(5)款之规定追究违约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3)若违约合伙人在催缴期或宽限期内缴付了全部应缴出资,但未支付全部应付违约金,则自该违约合伙人实际缴付当期出资之日起,该违约合伙人还应就应付而未付的违约金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滞纳金;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从该违约合伙人未来可分配收入中直接扣除本条上述第(1)款、第(2)款规定违约金及其滞纳金。

(4)就因其违约行为给有限合伙企业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1)有限合伙企业因未能按期履行投资义务、支付费用和偿还债务而对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所受到的损失;2)有限合伙企业向违约合伙人追索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等所发生的仲裁等司法程序费用及合理的律师费;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从该违约合伙人未来可分配收入中直接扣除本款规定的赔偿金。

(5)若违约合伙人未能在催缴期内履行缴付出资义务,或在普通合伙人决定给予违约合伙人宽限期的情况下,违约合伙人未能在宽限期内履行缴付出资义务,则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

(6)该违约合伙人无权再作为合伙人缴付后续出资,违约合伙人对本协议项下所有由有限合伙人同意的事项均失去表决权并不应被计入表决基数(但本协议规定必须由所有合伙人全体一致同意的事项除外),并且代表该违约合伙人的决策委员会成员(如有)应被视为自动去职。

1)普通合伙人有权将违约合伙人应缴未缴的认缴出资额(下称“欠缴出资额”)在其他非违约合伙人之间按其当时的实际出资比例分配,或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履行违约合伙人的后续出资承诺,或相应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原由违约合伙人认缴而由其他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所对应的有限合伙企业费用仍由违约合伙人承担。

2)每次有限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第八条规定以实际出资额为依据计算应分配收入时,应分配给该违约合伙人的收入金额以其减半后的实际出资额为依据计算。

3.6.3 本3.6.1和3.6.2条规定的违约金、滞纳金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其他收入,不应计为支付该违约金或滞纳金之合伙人的出资额。

3.6.4 对于合伙人在缴付出资方面发生的违约,普通合伙人从有利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角度可采取下列措施:

(1)在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实际出资额的非违约合伙人同意的前提下,免除违约合伙人包括违约未能缴付出资当期开始的所有后续出资的缴付义务及权利,并将该免除部分从有限合伙企业之初始认缴出资总额中减去。

(2)与违约合伙人就违约追责之事宜达成本协议所规定的追责方式之外的和解方案,但该和解方案应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实际出资额的非违约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3.7 出质禁止

任何合伙人均不得将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出质。

第四条 普通合伙人

4.1 执行事务合伙人

4.1.1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唯一条件是经有限合伙人同意接纳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4.1.2 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普通合伙人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选定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4.2 执行合伙事务

4.2.1 普通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企业之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排他性的拥有有限合伙企业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全部权力,该等权力由普通合伙人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

4.2.2 普通合伙人有权以有限合伙企业之名义或以其自身的名义,在其自主判断为必须、必要、有利或方便的情况下,为有限合伙企业缔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承诺,管理及处分有限合伙企业之财产,以实现有限合伙企业之经营宗旨和目的。

4.2.3 普通合伙人管理职能,具体管理职责由普通合伙人跟有限合伙企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进行确定。

4.3 普通合伙人之行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约束力

普通合伙人及其委派的代表为执行合伙事务所作的全部行为,包括与任何第三人进行业务合作及就有关事项进行交涉,均对有限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

4.4 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5 违约处理办法

普通合伙人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有限合伙企业谋求最大利益。若因普通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有限合伙企业受到损害或承担债务、责任,普通合伙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6 责任的限制

4.6.1 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人不应被要求返还任何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本金,亦不对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收益保底;所有本金返还及投资回报均应源自有限合伙企业的可用资产。

4.6.2 除非由于故意、重大过失行为,普通合伙人及其管理人员不应对因其作为或不作为所导致的有限合伙企业或任何有限合伙人的损失负责。

4.7 免责保证

各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及其雇员、普通合伙人聘请的代理人、顾问等人士为履行其对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企业的各项职责、处理有限合伙企业委托事项而产生的责任及义务均及于有限合伙企业。如普通合伙人及上述人士因履行职责或办理受托事项遭致任何索赔、诉讼、仲裁、调查或其他法律程序或遭受损失、承担费用、罚款,有限合伙企业应补偿各该人士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费用,除非有证据证明该等损失、费用以及相关的法律程序是由于各该人士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引起。

4.8 普通合伙人除名及更换

4.8.1 因普通合伙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有限合伙企业受到重大损害或承担有限合伙企业无力偿还或解决的重大债务、责任时,有限合伙企业可按照4.8.2规定的程序将普通合伙人除名。

4.8.1 普通合伙人除名应履行如下程序:

(1)经本协议约定的仲裁程序,仲裁机构裁决有限合伙企业可依4.8.1条规定将普通合伙人除名;

(2)上述裁决作出后六十(60)日内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百分之八十五(85%)以上实际出资的合伙人同意将普通合伙人除名。

4.8.2 合伙人在作出将普通合伙人除名之决定同时,经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百分之八十五(85%)以上实际出资的合伙人同意可决定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4.8.3 普通合伙人更换应履行如下程序:

(1)合伙人在决定将普通合伙人除名之同时做出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之决定;

(2)新的普通合伙人签署书面文件确认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应由普通合伙人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自4.8.2条所述程序全部履行完毕之日起,普通合伙人退出有限合伙企业,停止执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并向合伙人同意接纳的新的普通合伙人交接有限合伙企业事务。

被除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仍有权获得其被除名之前因管理有限合伙事务而应获得的报酬、应分配的收益以及合伙权益;如有限合伙在除名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同时接纳了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亦有权选择以其可接受的第三方评估价值为依据向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转让其获得上述报酬、分配的权益以及合伙权益。

第五条 有限合伙人

5.1 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5.2 不得执行合伙事务

5.2.1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5.2.2 有限合伙人行使除名、更换、选定普通合伙人权利时,应遵守本协议的明确规定。

5.2.3 本协议所有规定均不构成有限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业介绍投资的责任或对有限合伙人其他投资行动的限制。有限合伙人行使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构成有限合伙人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或其他活动,从而引致有限合伙人被认定为根据法律或其他规定需要对有限合伙企业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

5.3 有限合伙人地位平等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所有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没有优先与劣后之分,在收回投资及获取有限合伙企业可能分配的其他财产方面,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拥有比其他任何有限合伙人优先的地位。

5.4 身份转换

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5 有限合伙人的陈述和保证

有限合伙人在此向普通合伙人陈述和保证,于本协议签署之时:

5.5.1 如有限合伙人为自然人:

(1)其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如本协议非其本人签署,代表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人为其合法有效的代表;

(3)签订本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法律法规、对其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任何规定或其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

(4)其已获得附件风险提示书,其充分认识参与有限合伙企业可能承担的风险并有能力承担该等风险;

(5)其系根据自己的独立意志判断决定参与有限合伙企业,其认缴有限合伙出资并不依赖于普通合伙人提供的法律、投资、税收等建议;

(6)其己阅读本协议并理解本协议条款之确切含义,不存在重大误解情形。

5.5.2 如有限合伙人为非自然人:

(1)其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实体;

(2)其签订本协议已按其内部程序作出有效决议并获得充分授权,代表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人为其合法有效的代表;

(3)签订本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法律法规、其章程(如适用)、对其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任何规定或其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

(4)其已获得附件风险提示书,其充分认识参与有限合伙企业可能承担的风险并有能力承担该等风险;

(5)其系根据自己的独立意志判断决定参与有限合伙企业,其认缴有限合伙出资并不依赖于普通合伙人提供的法律、投资、税收等建议;

(6)其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并理解本协议条款之确切含义,不存在重大误解情形。

5.5.3 有限合伙人进一步向普通合伙人陈述和保证,于本协议签署之时:

(1)系使用自有的资金进行投资,其出资不存在信托、代持或其他任何可能导致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权益产生潜在争议或纠纷之情形;

(2)其缴付至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来源合法,不存在非法集资或其他法律、法规禁止之情形;

(3)其向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提交的有关其主体资格、法律地位、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如适用)的资料或信息真实、准确。

如有限合伙人违反本条项下陈述和保证内容导致有限合伙企业遭受任何投资或退出的限制(包括项目公司公开发行上市的限制)、损失、费用、责任或索赔,普通合伙人有权认定有限合伙人为违约合伙人,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要求违约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使有限合伙企业免受损害,及要求违约合伙人将其合伙权益转让给其自选的合格投资人或按照普通合伙人确定的合理价格将其合伙权益转让给普通合伙人指定的合格投资人。为本条之目的,合格投资人是指符合本条项下陈述与保证事项、受让权益不会导致有限合伙企业违反《合伙企业法》或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人。

第六条 投资业务

6.1 投资目标

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目标为主要对国内或吉林省文化产业中稳健型和价值型及稳健成长型的产业、动漫科技产业、航天航空高科技产业及新型文化科技产业领域的项目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以期实现良好的投资效益。

6.2 投资限制

6.2.1 有限合伙企业原则上不应以获取短期交易差价为目的买卖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上市股票。

6.2.2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对他人之负债提供担保;

6.2.3 单个项目投资额度不超过有限合伙企业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50%),但投资决策委员会一致同意的除外。

6.3 临时投资

6.3.1 为实现有限合伙企业利益的最大化,普通合伙人可将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的现金在商业合理原则之下用于临时投资。临时投资限于存放银行、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收益类的证券。

第七条 有限合伙企业治理结构

7.1 决策委员会

7.1.1 普通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后5个工作日内组建决策委员会,决策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其中三名由普通合伙人提名,两名由有限合伙人中按其出资额多少,排名第一位和第二位的有限合伙人提名。普通合伙人提名的委员担任决策委员会主席,负责组织召开并主持委员会会议。

7.1.2 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叁年,期满后,普通合伙人可邀请到期委员连任。决策委员会成员可用书面通知普通合伙人的方式辞职,并在发生下列情况时该成员视为自动去职:1)其所代表的有限合伙人成为违约合伙人;或2)决策委员会除该成员之外过半数成员表决认为该成员不适宜担任委员,普通合伙人已将此事书面通知该委员。3)委员连续三次不参加决策委员会会议,或普通合伙人有理由认为其不称职且已书面通知该委员。在上述情形发生的情况下,普通合伙人有权安排他人接替去职委员。

7.1.3 决策委员会的职能包括:

(1)批准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及项目退出事项;

(2)批准有限合伙企业重大资产处置;

(3)批准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人之间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事项;

(4)有限合伙企业权益分配等所涉及的估值事项;

(5)批准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人的关联交易事项,包括有限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或其关联人收购或出售投资标的,以及有限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或其关联人已完成投资的项目公司进行投资;

(6)批准有限合伙企业协议规定的其他应由决策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7)讨论并决定普通合伙人认为应当征询决策委员会意见的其他事项;

(8)听取普通合伙人就有限合伙人要求了解的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运作符合法律及本协议约定的有关情况所作的说明。

7.1.4 对于决策委员会所议事项,有表决权的成员一人一票。

(1)下列事项应当经参会的有表决权的决策委员会委员一致通过:

(2)单个项目投资额度超过有限合伙企业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二十(20%);

(3)人民币壹仟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投资及项目退出(以投资成本计算,下同)事项;

(4)金额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含)(以成本计算,下同)的资产处置;

(5)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人之间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事项;

(6)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人的关联交易事项;

(7)其他应由决策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7.1.5 下列事项应当经参会的有表决权的决策委员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人民币叁仟万元(含)以上伍仟万元以下的项目投资及项目退出(以投资成本计算,下同)事项;

7.1.6 下列事项应当经参会的有表决权的决策委员会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人民币壹仟万元以下的项目投资及项目退出(以投资成本计算,下同)事项;

(2)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以下的资产处置;

7.1.7决策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由决策委员会主席召集。会议通知期为五天(5)天。成员参与会议即可视为其放弃任何关于通知期的要求。

7.1.8 决策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电话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过半数有表决权委员参与的会议方为有效会议。

7.1.9 决策委员会可不召开会议,经全体委员一致签字同意的方式做出决议。

7.1.10 如委员在表决时弃权的,不计入表决基数。委员可自行或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参会和表决。

7.2 合伙人大会

7.2.1 合伙人大会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大会行使的职权为:

(1)听取普通合伙人的年度报告;

(2)根据本协议第4.8条约定除名和更换普通合伙人;

(3)根据本协议约定选择有限合伙企业清算人;

(4)解散有限合伙企业;

(5)根据本协议第3.6.4条的约定表决违约合伙人相关事项;

(6)根据本协议第10.4条约定同意普通合伙人转让权益;

(7)根据本协议第2.6.1条的约定延长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存续时间;

(8)除明确授权普通合伙人独立决定事项之相关内容外,有限合伙协议其他内容的修订。

7.2.2 上款表决事项(2)及(3)项须由合伙人大会代表实际出资额百分之八十五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表决事项(4)须由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表决事项(5)须由代表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非违约合伙人通过,表决事项(6)至(8)项必须经代表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

7.2.3 合伙人大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召开合伙人大会,应当提前十日通知全体合伙人,并将会议议题及表决事项通知全体合伙人。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或代表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百分之三十(30%)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7.3 托管

有限合伙企业应当与一家商业银行签订托管协议,有限合伙企业所有资金委托银行托管。银行根据托管协议行使托管职能。

第八条 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风险提示:利益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8.1 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的原则

(1)有限合伙的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的原则为按各合伙人实际出资额比例及合伙人出资级别分配或承担;

(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或者可合理预期的有限合伙企业支付费用、清偿债务或履行其他义务的需要,普通合伙人有权在分配时,预留合理数额现金。

(3)有限合伙的现金和非现金分配应当按照如下约定的分配原则和分配方式进行。

(4)有限合伙经营期间,可供分配现金不得再次进行6.3条约定以外的投资。对于可供分配现金,普通合伙人在综合考虑合伙人的利益以及符合届时之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基础上,有权单独决定以合理的时间和方式按下列原则和顺序尽早分配给所有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认为需要分配的,也可以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现金分配事项。

8.2 现金分配顺序

(1)首先预留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费。

(2)根据本协议约定,按照实际出资比例向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全体有限合伙人累计分配的优先回报金额(p)达到全体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年平均投资收益率达到百分之十八(18%)为止(核算收益率的期间自募集完成日起至收回各该出资之日为止)。

(3)p= (c1ít1/365í8%+c2ít2/365í8%+……cnítn/365í8%) ,其中p为本有限合伙根据上述第(1)款约定累计分配金额达到c后的若干次分配金额之和, t1、t2……tn分别为募集完成日起至c1、c2……cn次现金分配日之间的时间差(以日计算)(有限合伙人年收益分配=有限合伙人出资总额*15%)。

(4)经过上述分配后的可供分配现金向普通级合伙人分配。

8.3 非现金分配

8.3.1 在有限合伙企业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其合理努力将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根据普通合伙人的独立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则普通合伙人有权决定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非现金分配时,如所分配的非现金资产为公开交易的有价证券,以自分配决定做出之日起十五个证券交易日内该等有价证券的平均交易价格确定其价值;对于其他非现金资产,除非超过一半的决策委员会成员同意普通合伙人确定的价值,普通合伙人应聘请独立的第三方进行评估从而确定其价值。如决策委员会同意普通合伙人确定的价值,则以此价值为准。但涉及国有资产交易或国有主体的,应当遵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8.3.2 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进行非现金分配时,视同进行了现金分配,分配金额应计入8.2条所指之现金分配。

8.3.3 有限合伙企业进行非现金分配时,普通合伙人应负责协助各合伙人办理所分配资产的转让登记手续,并协助各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受让该等资产所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接受非现金分配的有限合伙人亦可将其分配到的非现金资产委托普通合伙人按其指示进行处分,具体委托事宜由普通合伙人和相关的有限合伙人另行协商。

8.4 其他分配

因有限合伙人逾期缴付出资而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的违约金,计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收入,在全体合伙人(但不包括支付该等违约金的合伙人)之间按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8.5 费用收入

因本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活动收到的所有投资管理费、投资终止费、投资顾问费、投资终止补偿等费用归有限合伙企业所有。

8.6 所得税

根据《合伙企业法》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并非所得税纳税主体,合伙人所获分配的资金中,在投资成本收回之后的收益部分,由各合伙人自行申报缴纳所得税或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有限合伙企业代扣代缴所得税。

第九条 会计及报告

9.1 记账

普通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有限合伙企业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作为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基础依据。

9.2 会计年度

有限合伙企业的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相同;首个会计年度自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到当年之12月31日。

9.3 审计

有限合伙企业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由独立审计机构对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之时,审计机构由普通合伙人选定,当决策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更换审计机构时,普通合伙人应召集决策委员会会议,讨论审计机构的更换事宜。

9.4 财务报告

9.4.1 普通合伙人应在每季度结束后二十日内向有限合伙人提交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之内向有限合伙人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该等财务报表应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现金流量表;

(4)各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本账户余额及在该会计期间的变化。

9.5 半年度经营报告

普通合伙人于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后第一个完整半年度结束时起,每半年度开始后二十日之内向有限合伙人提交半年度经营报告,内容为该半年度经营活动报告以及未经审计的财务摘要信息,包括有限合伙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及每一合伙人的资本账户信息。(受有限合伙企业与项目公司达成之保密协议限制的信息除外)。

9.6 年度报告

在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当年之后的每一年度,普通合伙人应于每年4月30日前向有限合伙人提交年度报告,内容为上一年度投资活动总结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召开一次合伙人年度会议。年度会议之内容为沟通信息及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进行投资业绩评估报告。年度会议不应讨论有限合伙企业潜在投资项目,并且有限合伙人不应通过此会议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管理及其他活动施加控制。

9.7 查阅财务账簿

有限合伙人在提前五天书面通知的前提下,有权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合理时限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为了与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相关的正当事项查阅及复印有限合伙企业的会计账簿。有限合伙人在行使本条项下权利时应遵守有限合伙企业制定或更新的保密程序和规定。

第十条 后续募集、权益转让及退伙

10.1 后续募集

(1) 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在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日至募集截止日期间,向现有有限合伙人或新的有限合伙人进行一次或数次后续募集。

(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为后续募集的交割日:

1) 新的有限合伙人经普通合伙人批准入伙;

2)新的有限合伙人已签署书面文件确认其同意受本协议或其修订版本约束;

3)新的有限合伙人已按照10.2.2条约定支付全部款项。

10.2 有限合伙人入伙

风险提示:退出机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当一方退出,什么时候退出,退出时的投入比与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样补偿,是谁承担?这些要提前书面明晰,签到合同里,项目的后期合作双方都能顺利的结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义气用事,以为大家是朋友不必计较的心态,合理的退出机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10.2.1 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10.1条规定进行后续募集时,可独立决定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募集截止日后,除新的有限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相关约定受让原有限合伙人权益外,有限合伙不接受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

10.2.2 根据本条规定入伙的新的有限合伙人或增加认缴出资额度的原有限合伙人,应按照其他合伙人已经缴付出资占认缴出资额的比例作为其首次缴付出资的比例,在后续募集交割日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期限一次缴清首次出资。

10.2.3 后续募集交割日后,普通合伙人应依法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并在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登记册上登记。

10.3 有限合伙人权益转让

10.3.1 在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后一年半(1.5年)内,除违约合伙人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权益,否则有限合伙人不得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当中的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出资及接受分配的权利。

10.3.2 在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一年半(1.5年)后,未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不应以任何方式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当中的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出资及接受分配的权利。不符合本协议规定之权益转让可能导致普通合伙人认定该转让方为违约合伙人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0.3.3 在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一年半(1.5年)后,拟转让有限合伙企业权益的有限合伙人(“转让方”)申请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限合伙企业权益的,当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时方为一项“有效申请”:

(1)权益转让不会导致有限合伙企业违反《合伙企业法》或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由于转让导致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受到额外的限制;

(2)转让方至少提前三十天向普通合伙人发出转让请求;

(3)拟议中的受让方(“拟议受让方”)已向普通合伙人提交关于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及将遵守本协议约定、承继转让方全部义务的承诺函,以及普通合伙人认为适宜要求的其他文件、证件及信息;

(4)拟议受让方已书面承诺承担该次转让引起的有限合伙企业及普通合伙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若普通合伙人根据其独立判断认为拟议中的转让符合有限合伙企业的最大利益,则可决定放弃本10.3.3条第(2)-(4)项规定的一项或数项条件,认可一项有关有限合伙企业权益转让的申请为“有效申请”。

10.3.4 当对于一项有关有限合伙企业权益转让的申请成为有效申请时,普通合伙人有权并且应当独立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但如果拟议受让方为转让方的关联人且转让方为拟议受让方之后续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般情况下普通合伙人应予同意。

10.3.5 对于根据本10.3条规定经普通合伙人同意转让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同等条件下普通合伙人有权优先受让,普通合伙人放弃优先权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可优先受让。

10.4 普通合伙人权益转让

10.4.1 除依照本协议之明确规定进行的转让,普通合伙人不应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当中的任何权益。如出现其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之特殊情况,确需转让其权益,且受让人承诺承担原普通合伙人之全部责任和义务,在经代表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10.4.2 若经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实际出资额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合伙人决定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并将原普通合伙人强制除名,则原普通合伙人应向新的普通合伙人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有限合伙企业权益,并且转让价格应经转让方及受让方均接受的独立第三方进行评估确定。原普通合伙人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的普通合伙人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后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0.5 有限合伙人退伙

10.5.1 有限合伙人可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从而退出有限合伙企业,除此之外,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提前收回投资本金的要求。

10.5.2 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非自然人合伙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3)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4)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有限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有限合伙企业不应因此解散。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10.6 普通合伙人退伙

10.6.1 普通合伙人在此承诺,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在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始终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在有限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之前,不要求退伙,不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其自身亦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主动解散或终止。

10.6.2 普通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3)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适用于普通合伙人的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普通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除非有限合伙企业立即接纳了新的普通合伙人,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第十一条 普通合伙人限制

(1)在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期间,普通合伙人不得从事与有限合伙企业有利益冲突和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2)普通合伙人可发起、管理其他基金或从事受托资产管理事务,但不得与有限合伙企业产生利益冲突。

(3)在各方就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进行洽谈之前,普通合伙人已经投资的项目,或已经签约投资的项目,不受上述限制。

(4)若普通合伙人投资或提供服务的公司或企业,普通合伙人作为小股东或关联人不能控制或实际控制该公司或企业,则不应视为普通合伙人违反第11.1.1条的规定。

(5)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对有限合伙人所进行的可能与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投资活动或有限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业提供商业机会的投资活动,有限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企业应秉承诚实信用原则对该投资事项进行友好合作、公平协商,充分披露,有限合伙人不得与有限合伙企业进行恶意竞争。有限合伙人在遵循上述原则基础下,可以单独投资或同有限合伙企业联合投资。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伙协议未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合伙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解散和清算

13.1 解散

当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有限合伙企业应被终止并清算: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解散;

(2)有限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延长;

(3)有限合伙企业所有项目投资均已退出;

(4)经普通合伙人决定,本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有限合伙企业发生达到或超过有限合伙企业总实际出资额百分之五十(50%)的严重亏损或者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经营的;

(6)普通合伙人被除名且有限合伙企业没有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

(7)有限合伙人一方或数方严重违约,致使普通合伙人判断有限合伙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8)有限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9)出现《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13.2 清算

13.2.1 清算人由普通合伙人担任,除非代表实际出资额百分之八十五(85%)以上的合伙人决定由普通合伙人之外的人士担任。

13.2.2 在确定清算人以后,所有有限合伙企业未变现的资产由清算人负责管理,但如清算人并非普通合伙人,则普通合伙人有义务帮助清算人对未变现资产进行变现。

13.2.3 清算期不超过一年,清算期结束时未能变现的非现金资产按照本协议第八条约定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13.3 清算清偿顺序

13.3.1有限合伙企业到期或终止清算时,合伙财产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及分配: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有限合伙企业债务;

(5)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收入分配原则和程序在所有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其中对第(1)至(3)三项必须以现金形式进行清偿,如现金部分不足则应增加其他资产的变现。第(4)项应与债权人协商清偿方式。对于第(5)项,原则上应按剩余资产的不同种类分别分配,每一合伙人分配取得的资产中各类资产配比相同;相关资产不适合按比例分配的,则应根据其合理价值由清算人决定以合理的方式进行分配。

13.3.2 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向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四条 其他

14.1 不可抗力

14.1.1 “不可抗力”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政府或公共机构的行为(包括重大法律变更或政策调整)、流行病、民乱、罢工,以及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14.1.2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十五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14.1.3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合伙人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

14.2 全部协议

本协议构成合伙人之间的全部协议,取代此前所达成的所有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约定、要约、承诺或备忘录等有关资金募集及设立的口头及书面的协议。

14.3 修改协议

本协议修改时,当修改内容为本协议规定的需要有限合伙人同意事项之相关内容时,经符合约定数量的合伙人出具同意的书面文件后可进行修订;其他内容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进行修改。

14.4 可分割性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该条款对任何人或情形适用时被认定无效,其余条款或该条款对其他人或情形适用时的有效性并不受影响。

14.5 标题

本协议各部分的标题仅为索引方便而设,标题不应对本协议及其条款进行任何形式的定义、限制或扩大范围。

14.6 保密

各投资人或其授权代表为本基金设立之目的而接触过程中获得的所有信息均构成“保密信息”,未经其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协议签署方以外的人士进行披露;经其它签署方同意进行披露的,披露一方应促使保密信息接收方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若一方违反前述保密义务,应当对其他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4.7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应提交至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分会,按该会届时有效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14.8 无固定回报承诺

本协议任何条款不得视为对有限合伙人给予任何形式的固定回报之承诺。本协议及其任何附件不构成本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管理人及其各自的关联人士就本合伙企业经营绩效向任何有限合伙人作出的任何保证。

14.9 本协议的签署、修改

本协议自各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约定。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修改或者补充本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备的,应及时报备。

本协议之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10 文本份数

本协议各方签署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普通合伙人执四(4) 份用于未来工商登记、托管银行等事宜,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普通合伙人

签署:

日期:年月日

有限合伙人 A

签署:

日期:年月日

有限合伙人 B

签署:

日期:年月日

有限合伙人 C

签署:

日期: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 篇28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各合伙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

合伙人____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

合伙人____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它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协议书 篇29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一、为了明确合伙人的经济关系及职责,共同完成投资合伙任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合伙人反复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定如下合同,望共同遵守:

二、四名合伙人共同投资,承包住宅楼。

工程项目名称:住宅楼房。

工程施工地点:______。

三、合伙宗旨

经四方共同协议,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四方出资承包住宅楼房建设工程,本协议明确投资利润分配依据。

四、合伙人及投资金额:______

本工程预计投资________万元。合伙人均按计划比例出资。按股份出资比例分配:合伙人分配比例为%;合伙人分配比例为%;合伙人分配比例为%;合伙人分配比例为%。本合同签字之日,各投资人以银行转帐方式向出纳交付投资款,出纳向各投资人出具收据。投资款用于支付该住宅楼房建设工程及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支出。若合伙人之一者未在约定的时间投入资金,减少其相应出资比例,该合伙人的最终出资比例占有额以实际投资计算。

五、盈利分配及债务承担

投资利润与亏损分配比例:工程款收入在扣除人工、机械模板材料等直接成本后,首先用于归还合伙人的投资本金在分配利润。

六、合伙管理:

1、合伙事务施工现场执行总负责人: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的班组确定、材料采购定价等现场一切事务由四方合伙人委派全权管理。

2、合伙事务当中由负责与供地方的关系工作。

3、合伙事务当中由负责代表四位出资人与供地方住宅楼建设工程签订合作建设协议。该协议当中的利润及风险由四位出资人共同分担。

七、财务管理

由负责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方负责帐务处理,支出发票及费用由签字方可报销。

八、财务制度

设立该项目工程专用,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凭印鉴支取现金。

九、退伙协议

合伙期间一方不得退出,如需退出务必由四方同意方可退出。

十、权利和义务

合伙人共同协商共同管理,并参与日常事务的处理。。

十一、合伙期限

合伙期满四方按盈亏分配比例共同商议盈利分配。各种材料的处理按盈利分配比例处理。合伙期限至该工程项目结束并分配完合伙财产为止。

十二、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

四方必须信守本协议,如一方违约除赔偿守约方各项损失外,还应当向守约方承担工程项目总金额的%的违约金。若双方发生分歧按协议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上诉法院解决。

十三、本合同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及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互相联系,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本工程项目的合同体系。本合同一式四份,每份共四页,双方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十四、组成合同的文件

四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

合伙协议书 篇30

合伙合同

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

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

(其它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

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

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

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

人的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

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

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

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

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

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

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

务;⑤______。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

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

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

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

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

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中间人(或公证

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

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

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

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

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

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伙协议书 篇3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和管理优势,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的店名为: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已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根据各合伙人的出资的情况按出资比例归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_________________、

2、奖金盈余分配:_________________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出资分配。

4.债务承担:_________________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_________________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_________________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_________________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在单笔交易额为万元内全权进行交易。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在经营期间,合伙收支款项统一在银行设立的以账户上流转,由负责保管和收银,负责记账。每(双月或一季度)月底结算,并制作结算单。

6、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例如1、2、3、。

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有违反,以其业务获得利益的倍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在同一个城市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______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_________________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_________________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及其他了理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按指印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_________________甲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协议书 篇32

合伙协议范本

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_,住址_______.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__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姓名)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

(其它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1.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其它。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而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它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1份,送_______各存1份。

合伙人:_______(盖章)

合伙协议书 篇33

合伙协议

甲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条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______________。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项决定应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决定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组织的财务制度,编制合伙组织的财务收支计划,检查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人通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3、督促合伙组织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合理使用资金,对合伙组织的年度经营成本和利润进行预测,并形成预测报告,供合伙人会议决策参考;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的岗位职责;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对相关资料(如人事资料、文件、凭证、账薄、报表)进行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或存档;

6、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7、管理合伙组织现金流动及与银行的存兑资金往来,及时核对,保证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8、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12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如任何一方违约或侵权,另一方采取必要的维权措施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违约方或侵权方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份四页,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