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开发合作合同(实用八篇)》
地块开发合作合同(精选8篇)
地块开发合作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开发《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软件”,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一、合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可以在________环境下运行的软件《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软件”),软件需求(以下简称“需求”)双方协商确定。
二、合同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并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之前确定需求。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出的本软件需求不含有反动、_____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
2、甲方拥有本软件的使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甲方保证对乙方所开发的软件不作篡改,不泄露给第三方等。
3、甲方提出本软件的需求内容作为附件时,必须以书面形式(一式二份且加盖公章)详细地说出需求内容和测试方法(或指标)。
4、甲方负责软件的验收工作。
5、甲方负责按照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四、乙方责任
1、本软件是乙方自行研发,保证不是侵权软件。基本内容包括:本软件包括的客户机端APP端和服务器端两部分。客户机端APP端:开发运行在______环境下的APP程序,提供使用说明,并可在______环境下顺利运行。服务器端:开发满足客户机端APP需求的服务器端程序,提供管理界面和使用说明,并可以在_____(或者_______)平台下顺利运行。应用平台:本软件客户机端APP端经过测试在______下运行正常;服务器端在______环境下运行正常。本软件提供中文简体用户界面。乙方承诺只针对甲方提供的需求开发,不增补任何需求以外的功能。
2、乙方拥有本软件的著作权、署名权、翻译权、许可权、转让权,乙方授权甲方使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
3、乙方只负责开发并向甲方交付软件,不提供______软件商店审核、销售服务。
4、乙方不承诺在“______”设备上正确运行。
5、当甲方增加或者修改需求时,乙方有权利每次收取不低于本合同总金额20%,不高于50%的服务费用。
6、乙方在交付软件时,对甲方提供相关技术培训。
五、验收标准
1、甲乙双方验收时,甲方按照需求标定的指标验收,没有指标的以运行甲方测试数据结果的正确与否为依据。
2、乙方完成软件工作,甲方应在三日内组织验收。甲方超过七日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通过。
六、费用结算方式
1、该软件甲方付给乙方费用总金额______元整。
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当日,甲方将预付保证金______元整。
3、乙方交付软件当日,甲方验收合格后付甲方人民币______元整(占总造价70%)。
6、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按《_____》执行。
八、争议解决: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未尽事宜,双方另外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地块开发合作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甲乙丙三方签订了合作开发的《意向书》,各方又按《意向书》同意丁方加入了合作。为了进一步予以明确,现上述各方就共同出资合作开发________________地块(______号宗地)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风险告知:需要注意的细节是要明确找购房合同中,你要购买的房产的真正产权人究竟是谁,这一个对象的确认是购房合同能够成立的一个重要保障。如果房屋真正的产权人并不是和你签署合同的这个人,在法律上这份合同的签署是无效的。通常情况下,在正规房产商处购置的房产产权所属应该是该楼盘的开发商。如果是通过中介进行签约也要看清该中介的资质和执照,并且一定不要忘记检查该中介有没有房产商的正式授权书,只有这样才能真的确定该合同有效。
一、项目简况
项目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地块,土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年。由xx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的形式出让。
目前已经由甲方出面竞得了土地使用权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______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______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为合作开发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乙方的本土优势和品牌效应,现各方同意本合作开发不再设立项目公司,而是以乙方名义联合开发经营,有关手续由各方共同协助向政府管理部门办理;
二、各方出资比例、付款方式及收益分配
受让该宗土地使用权的款项______万元(包括市政配套费、代建费),其中甲方已出资金额______万元(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______形式划入______账户,票据号码为:______),丁方已出资金额______万元(于年月日以形式划入______账户,票据号码为:______)乙方出资金额______万元(于年月日以______形式划入甲方账户,票据号码为:______),丙方出资金额______万元(于年月日以______形式划入甲方账户,票据号码为:______),代建费______万元(由乙丙二方分别承担______万元)。
依据上述出资,结合各方前期对合作项目的贡献情况,各方确定对合作收益的分配比例分别为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丁方______%。
收益的分配原则上在合作开发结束之后的一个月内进行,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三、管理形式
合作开发项目由乙方名义负责实施开发,设立开发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为最高权利机构,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甲方2名,乙方、丙方和丁方各______名。
四、其他条款
1、 合作四方竞得的土地使用权证办入乙方后,各方出资的购地款由乙方逐步予以归还。
2、 各方借款计息方法与归还方式:各方借款年利率均按______%计息,在开发成本中列支,计息日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
3、 合作各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违反。
4、 未尽事项由四方协商解决,另行书面约定。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由四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四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块开发合作合同 篇3
甲方:浙江x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x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将甲方拥有的涿鹿县15万亩林地使用权进行增值性互利项目合作开发,为明确双方的法律责任与业务,特制定如下协定。
一、 由乙方先补给甲方3000万人民币后(盈利后乙方可全额扣回先补资金),乙方打入注册资金全权操作在项目地涿鹿县成立项目开发公司。股份比例:甲方占公司股份30%(林地除外),乙方占公司股份70%(林地除外)。为明确林地林权在本项目操作成功后所产生的增值利益,甲方将15万亩林地林权分割给乙方5万亩,确保乙方林地林权增值利益,并双方同时将15万亩林地使用权转入项目开发公司。
二、 项目运行方案制定:甲乙双方共同参与,双方签字认定后开始运行,运营过程中有需调整的双方签字认定后备案。
三、 投资融资:乙方全权负责15万亩项目开发融资,有权使用林权证融资、开发项目融资、公司股权融资、公司担保融资、林权招商融资、项目招商融资、并负责将国家相关政策性项目补贴补助及财政资金的申请审批到位。
四、 财务管理:甲方派出纳,乙方派会计、并共同聘请一位资深财务总监。
五、 人事招聘与管理:甲乙双方认定后试用,正式任用后由甲乙进行全面管理。
六、 项目开发目标:以“世界绿谷雕塑艺术集群(博览城)”、卧佛寺医圣颂德走廊为主题,二、着重于辣木、大应泡桐、娇丰柳速生能源林、材质林、高效药食林种植、水土治理,林地套种套养有机农特产品生产、转基因胚胎育苗生产为主体。三、发展天然药食动植物科教生态游。四、创建“在北方的南方古镇”,传统农耕农具展示,影视等基地。五、推动产业经济循环发展:创办生物质燃料能源(生物质燃料颗粒、压块、生物质煤、生物质燃料油),生物质发电厂。六、促进产业市场规模化发展,全年举办国家农林投资策划指导师职业技能认证培训班。七、集聚社会资源每年举办一次“国际百万月兔放生文化旅游节”,推动中国兔业产业化发展,八、创建以涿鹿县为中心的中国兔产业专业批发市场。
七、 项目开发目的:将15万亩林地炒熟,实现林地林权超值,分块分割出售,最终达到项目开发公司成为高效农林管理型运行企业,筹备三年内将企业连环包装上市。
八、 违约责任:
地块开发合作合同 篇4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开当面协商后,为了使闲置地有效管理与投资,发挥更大p的经济效益,地位于东沙梁子,四至界线:东:朱尚初杉木地 西:白中华桉树地,杉木地 南:箐沟 北:大阿巴至大棵树小路 面积:360 亩 地名:阿除弄哥轰脚甲乙双方协议如下几点:
一、乙方投资和经营、甲方负责林区治安林与林权纠纷。如果甲方无故不处理,则甲方向乙方赔偿损失。
二、股份分配方式:甲方占总效益(林权证)的30%,乙方占总效益(林权证)的70%。
三、乙方投资后林权证共用人必须要有乙方的名字,林权证由乙方负责保管,林权期限:20xx年3月24日至2034年3月24日。
四、甲方无权干涉乙方的经营管理及投资方式,待乙方投产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所占股份额,同时林权证归乙方。
五、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补偿伍万元前期苗木管理费后,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收取其他费用。
六、签订协议后,当日生效,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乙方交林业站备份。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地块开发合作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为促进-域经济的发展,加快以-为龙头的山水旅游资源的统一开发与利用,推动仙游特色旅游目的地建设,-(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前提下,共同达成-旅游景区股份合作开发协议如下:
第一章 合作开发模式
第一条 甲方授权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机构与乙方以股份合作形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共同成立--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甲方以现有的基础设施和景区资源使用权作价作为对目标公司的出资,乙方以现金形式出资入股。
第二条目标公司按照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并成立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人员出任,其中甲方出任两名董事,乙方出任三名董事。董事长由乙方委派担任,副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担任。董事会依照董事会章程行使公司的所有投资、经营、管理职责。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一名由甲方推荐,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条目标公司成立监事会,监事会将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监事会由五名人员组成,其中甲方推荐二人,乙方推荐三人。董事会成员和目标公司的高层人员原则上不兼任监事,监事会章程和监管办法由双方另行协商制定。
第二章 股权比例与投融资
第四条目标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2308万元人民币。乙方在3年内投入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入股,占目标公司股份65%;甲方以-景区现有的基础设施和景区资源使用权作价入股,占目标公司股份35%,股权比例(以下简称股比)原则上不变。目标公司在正式签订协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今后,目标公司可根据需要增加注册资本金,增加费用由乙方负责筹措,甲乙双方股比不变。
乙方所投股份资金原则上根据用款计划按三年分期到位,到位资金均进入目标公司帐户。第一期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其中在正式协议生效日一个月内到位1000万元,正式协议生效日起六个月内到位1000万元,剩余1000万元在正式协议生效日起一年内到位);第二期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需在正式协议生效后第二年内到位;第三期资金20--万元,需在正式协议生效后第三年内到位。
第五条为了加快景区的建设,在下列条件同时具备的情况下,由目标公司在正式协议签订之日起六年内负责筹措或融资2亿元人民币,用于景区的建设投资(不含房地产。如遇政策性调整,另行协商),甲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所需利息经董事会集体研究批准由目标公司承担,但不作为乙方股份资金,不改变公司股权结构。:
5.1 景区约15-20平方公里的规划,已获得主管部门的最后批准实施;
5.2 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条件下,完成征地400亩以上,并办理完相关的用地审批手续;
5.3 由甲方负责的历史遗留问题(见附件)已全部解决;
5.4 目标公司在融资、贷款时可以将公司的资产和门票收入作为抵押、担保;
5.5 目标公司承担向个人、企业或机构的融资利息,原则上融资成本不高于12%的年利息,银行融资以银行利率执行;
5.6 如果甲方董事不同意或甲方不批准融资或贷款,其责任不在乙方。
第六条 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目标公司成立8年后可以将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第三方,甲方有优先权。
第三章 合作开发范围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将-风景区(包括何岭公路、何岭古道自然景区)合作开发的总面积确定为15-20平方公里左右,具体范围及面积,以有权部门批准的规划红线图为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四章 合作开发目标
第八条通过股份合作引进资金,施行现代旅游发展理念和经营机制,扩大景区范围,加大景区特色化建设,努力把-风景区开发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的,集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康健疗养、娱乐购物等功能为一体的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通过旅游景区的影响力,提升仙游良好的社会美誉度和知名度,大力推动和改善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全面快速发展。
第五章 经营范围和期限
第九条目标公司在景区自然人文景观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有权按景区规划,自主选定法律许可的旅游经营范围,包括旅游地产、酒店、餐饮、娱乐、会议、演出、体育、展览、购物、园林等。
第十条 双方合作经营期限为40年,即自20--年 月 日起,至2050年 月 日止。若双方同意,合作经营期限可酌情延长。
第六章 双方责任与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1.1 甲方成立以县领导为组长的-旅游景区股份合作开发协调小组,专门负责协调股份合作过程中的相关事宜,以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
11.2甲方须对目标公司在开发建设经营过程中所需要的土地征用、山地租用、树木、农作物补偿费用制定同类土地优惠标准,并行使法律行政手段,确保征、租迁移补偿工作顺利推进。尤其在土地使用、税金费征收方面依照省、市以及-等各级政府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予以扶持,除房地产开发相关税收外,在目标公司成立起5年内按照“先征后返”方式全额返还目标公司所缴的其它地方级税金费收入,返回金额全部用于目标公司投入景区开发建设。
11.3-景区的遗留问题(具体问题解决方案及期限由本协议附件约定),由目标公司提供人民币2200万元,由甲方负责包干解决,不足部分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景区规划范围勘界立碑、农保地调整、生态林调整、项目立项报批及目标公司审批手续协调等开发工作所需要的相关事宜;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旅游区的社会治安、交通安全、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工作,并在基础设施建设、旅游环境改造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11.4 甲方配合目标公司做好-旅游开发所需要的总体规划、修建性规划及相关经营性策划的编制工作,并派人全程参与、指导规划编制工作。甲方已委托旅游规划设计院编制的--景区总体规划及重点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自本协议签订后整体移交目标公司,所有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所有规划经论证后报甲方审批。
11.5甲方按照控规要求对规划区内的溪流、水库、田地、林地加以严格管理;严格控制在景区规划区域内的水源周边及上游新办可能污染水源的养殖、加工企业,以确保水源的清洁无污染;禁止在通往景区的何岭公路、古道两旁一重山的生态林、山地中违章开山采石或违规搭盖建筑物、修建坟墓、陵园,以保持优美的自然景观,并负责监督目标公司按-景区开发的相关规划进行实施。
11.6 甲方为目标公司招聘的相关人员的子女提供必要的就学便利条件。
11.7 甲方负责做好从高速公路互通口到景区的道路规划建设,争取在5年内建成通车。景区内新建和修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水利、农业、林业、道路或旧村改造等基础设施项目,甲方应负责将其列入本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以政府的名义或支持以目标公司名义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争取低息、贴息贷款或者补助资金。
11.8甲方负责将-景区内道观庙宇等宗教场所的建设纳入景区的统一规划中,并理顺宗教管理体制,确保-道教祈梦文化得以延续和发扬光大并成为景区的主流宗教文化,积极申请省级或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甲方负责根据宗教政策协商制定道观寺庙等宗教场所管理办法,并尽量促使-宗教收入大部分用在景区内与宗教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上。
11.9 甲方负责协调解决-景区开发建设所需的用电需求。
第十二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2.1乙方负责在正式协议生效后3年内按上述第四条约定向景区投入8000万元人民币,6年内按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筹措或通过目标公司融资2.0亿元以上人民币(不包括入股的8000万元),用于景区开发建设、旅游地产(不含房地产)和运营管理等。
12.2 乙方负责在目标公司成立3年内争取获评国家4A级旅游景区,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12.3乙方应优先从-景区现有工作人员中聘用所需合格员工,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含工资、奖金、社保、医保、公积金等),具体人员由双方协商确定。
12.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甲方审批的-景区开发相关规划进行景区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等活动,不得进行任何破坏景区资源和景观的行为或活动,未经目标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得将核心景区(以有权部门审批的规划为准)内的建设项目或经营性项目转包第三方经营。为加快景区建设,乙方负责引进有实力的公司与目标公司合作对核心景区外的经营性项目共同投资开发,具体合作方式须经目标公司董事会全体同意。
12.5乙方负责对景区内原有及后续投资所产生的所有资源和资产进行妥善保护、维护和经营管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转让。并须积极配合甲方理顺与寺庙、景区周边居民的关系,互利互惠,共同努力促进景区的建设和经营顺利开展。
12.6乙方保证前8年所有门票以及景区的其他经营性收入全部投入到景区的开发建设与运营管理中,股东不得挪用或分红。第8年后目标公司方可开始对公司产生的利润按股比进行分红。第2年起以景区综合营业收入的10%以上金额(不足100万元以100万计)投入景区的宣传营销上。
12.7乙方负责配合目标公司在3年内首先解决基础设施改善和景观形象建设项目(包括第1年内完成规划设计和开工建设景区内环线步行栈道、景区入口综合服务区、景区绿化改造、旅游标识系统等;第2年内修建-瀑布扩水的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2个蓄水设施、2个停车场、规划并动工建设300个床位以上四星级酒店1家;第3年内建设景区标志性建筑、文化广场等),开发相关经营性项目,完善景区接待条件建设项目(修建餐饮购物场所等)。具体项目在-风景区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规划中确认。
12.8为加快景区建设,乙方在确保按协议约定当年度股份资金足额到位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目标公司可将景区资产用于抵押贷款,融资所得全额用于景区的开发建设,但抵押融资所得不得作为乙方股份资金投资额度,且抵押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
12.9乙方负责引进人才,组建强有力的公司经营管理班子,完成目标公司制定的总目标。经过甲乙双方的共同努力,争取在目标公司成立的5至7年内整合其他配套项目包装上市。
第七章 景区的管理
第十三条在双方签订正式协议生效日起,目标公司拥有-旅游区的资源使用权、开发建设权、经营管理权、品牌使用权、营销推广权、碳排林补权等,同时按照法律所允许的经营范围进行独立自主经营。甲方对-旅游区行使资源、门票、水利、林政、环保、民居等监督管理权。
13.1甲方委派相关人员和目标公司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共同收取景区门票,相关人员的工资等待遇由目标公司承担,门票价格由乙方提议报上级物价部门批准。8年内门票所得收入全额转入目标公司用以景区的开发建设与营销活动。
13.2风景区所在地群众可凭目标公司统一制作的证件,进出景区从事生产或生活活动。-境内居民可凭有效证件享受不高于5折的门票或年票优惠;具体实施办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制定。
13.3目标公司应尊重景区内宗教场所的自主性和宗教活动,每年提供1300张免费券给九仙祠用于宗教活动(仅限宗教活动使用),非本景区内的人员进入景区参加宗教活动可给予购买优惠门票待遇,具体优惠办法由甲方牵头与乙方和道观寺庙另行商定。
13.4 目标公司应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做好景区安全、升级、达标、创优等工作。
13.5 乙方在完全采取自主经营的基础上,对于经营所需人员,根据国家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优先聘用所在地居民。
13.6 -风景区旅游开发所需山地、林地及农田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有关征租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第八章 景区现有资产、债权、债务处理原则
第十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景区与乙方合作之前与相关单位签订的有关合约、协议、租约、承诺书等,若有损害乙方利益的,甲方应负责在双方签约之前自行妥善处理,具体处理方案经双方商定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十五条本协议生效之前,甲方负责将-旅游景区与银行等相关单位所形成的债务、担保、抵押进行剥离和处理,确保-景区以零债务、零担保、零抵押的状况交由甲方指定单位与乙方进行合作开发。
第十六条凡属于-景区资源、资产的证件或与双方合作经营有关的文件(甲方确认已征用土地3处,即-现停车场后侧10亩,-南北侧150亩,承璜公园东西两侧30亩),甲方负责督促有关单位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其全部移交给目标公司,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转至目标公司名下。
第九章 合作范围内的经营性用地
第十七条甲方同意委托土地收储中心与目标公司合作,进行前期土地合作开发,并给予目标公司开发收益回报。甲方协助目标公司在5年内根据已批准的-景区总体规划在景区内按需分期征用土地不少于800亩(其中水田200亩,山地600亩,第1、2、3年均保证每年完成征地200亩以上,第4、5年年均保证每年完成征地100亩以上),所需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对征地费用给予优惠,所征土地应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性质应严格按照政府审批的规划实施,经营性土地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公开招拍挂等方式取得(出让地块的出让金高于挂拍底价部分可作为目标公司受益,受益资金严格按照土地出让金支出规定纳入土地出让金预算和列支,由目标公司负责全额用于景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第十章 其它相关项目的投资
第十八条为了提高景区的知名度和考虑经营本身的需要,甲乙双方将着手研究在可行条件下(有权部门批准),争取在-景区规划范围内或邻近地区提供约1300亩的山地,由目标公司租用,截止日期与本协议同步,用以修建体育运动休闲场所及相关配套设施,其中由甲方协助目标公司征用土地300亩(不含十七条中的800亩)用于该项目的配套设施建设。
第十九条甲方以麦斜岩景区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左右(范围以红线图界定为准)内现有基础设施和资源使用权作价入股,乙方须追加投资20--万元(不含原-股份合作的8000万元),乙方投资款到位时一并纳入目标公司开发,甲乙双方股比不变,合作方式和条件原则上与-景区合作模式相同。乙方投资款未到位前,景区仍由甲方管理,乙方及目标公司均不得干预。乙方20--万元投资款到位后,景区开发管理以及相关文件由目标公司接管(具体条款另行约定)。若乙方未能在本协议生效后2年内全额到位追加20--万元的投资款或未能签约,甲方对麦斜岩景区的开发建设有权另找投资方。
第二十条为了连线开发-山区旅游资源,壮大旅游产业并以其发挥经济拉动作用,甲方同意金钟水库温泉开发项目在对外招商引资的同等条件下,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考虑与乙方进行合作,合作具体条件双方另行商定。
第二十一条 为了扩大-景区的宣传,甲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将仙港大道的部分广告位跟标交由目标公司使用。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逾期交缴本协议约定的投入股本金,按应支付金额的0.35‰的比例乘以实际逾期天数向目标公司支付滞纳金,用于景区的开发建设与运营管理。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乙方20--万元投资款未全额到位,且逾期达3个月的,本协议自行终止,目标公司按法定程序解散,乙方已投入资金不予退还;本协议生效3年内乙方8000万元投资款未全额到位,且逾期达6个月的,目标公司按法定程序解散,甲方可终止本协议,乙方承担1000万元的逾期赔偿金,乙方已投入的所有资金在抵扣该赔偿金后不计利息由甲方负责退还乙方。本协议生效后六年内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第五条约定,通过筹措和融资手段完成累计2亿元的总投资额(不含入股的8000万元、不含房地产),且逾期超过6个月的,则乙方应向目标公司赔偿相当于所缺投资额的15%的损失用于景区的建设。
第二十三条因甲方违约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如逾期解决遗留问题、土地征租用延期落实,无法制止其他单位或个人在规划内违章建筑或擅自开发旅游项目等,影响目标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损害乙方利益的,甲方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实际评估的经济损失额度予以赔偿)。
第十二章 其 他
第二十四条双方合作经营期满并无延期继续合作时,或协议终止公司清算时,目标公司合作期间形成的所有经营性资产(有政府审批,确定产权的资产,具体为食、住、购、娱类资产)按股比进行清算处置。景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及配套设施等(包括寺庙、祈梦等宗教设施)以及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对-景区的资源使用权、开发建设权、经营管理权、品牌使用权、营销推广权等以零债务、零担保、零抵押状态无偿收归甲方。
第二十五条双方合作经营期满并无延期继续合作时,目标公司应提前半年对合作期间所形成的所有经营性资产进行统计与评估,提前2个月确定资产处置方案,并确保所有资产处于零债务、零担保、零抵押状态。对未经甲方许可而转让或抵押资产/资源等损害甲方利益的资产处置行为,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相应的补偿金(具体补偿金额以双方认可的专业评估公司评估为准)。双方合作经营期满或协议终止当日,目标公司所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权等全部移交甲方,处置后产生的收益归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条合作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以股份合作等形式进行经营,双方可再行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取得项目的合作经营权,但应依法与甲方重新签订协议。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作为双方合作的原则性协议,未尽未定事宜将在正式合作协议或补充协议中明确。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即组成工作协调小组,由甲方任组长,负责正式合作协议前所需的工作,包括对景区范围的界定、总体规划的确定、遗留问题的解决期限等。
第二十八条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任何一方将争议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或省级以上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委为终局。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的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八份,正本四份,副本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二份,甲方所属相关部门各执副本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20--年 月 日
地块开发合作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已合法取得_____________项目开发建设权,乙方决定参建该项目,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参建项目: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属_________新一轮旧区改造项目。
二、参建方式及分配:
乙方投入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参建投资款给甲方,用于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具体开发经营工作由甲方负责,包括动拆迁、工程建设、房屋销售等工作。
甲、乙双方同意,按批准的本项目建设方案分配给乙方七个层面的住宅(建筑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依实测面积为准),该七个层面的住宅销售后的收入为乙方在本参建项目中的全部收益。
三、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分得的住宅销售后的收益(净利)低于乙方投入的参建本金时,由甲方负责弥补。
五、若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地块开发合作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免费筛选其提供的化合物样品,其中已留样放入国家新药筛选中心样品库的样品共_____个(详见附件____),经乙方在_____药物筛选模型进行生物活性测定,确认_____个化合物显示良好活性(详见附件____)。
鉴于甲乙双方均有对上述化合物进行深入研究开发的意愿,通过友好协商,就有关后续工作和知识产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与上述化合物及其生物活性相关的知识产权为双方共同所有。涉及专利文本署名权时,化合物相关专利,甲方为第一发明人,生物活性测试方面相关专利,乙方为第一发明人。
第二条 基于上述化合物结构的优化改造和生物活性测定工作,由双方分别完成。涉及药物化学研究的经费由甲方承担;涉及生物活性研究的经费由乙方方承担。
第三条 由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所有研究成果归双方共有,发表相关学术论文时,作者应包括甲乙双方相关的参与人员,化学方面论文以甲方为第一作者,生物方面论文以乙方为第一作者。任何一方在未会知他方的情况下,不可单独发表论文或会议报告。一旦草稿拟就,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另一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同意发表等问题作出明确答复。
第四条 双方将共同努力实现本项目研究成果的技术转让,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收益由双方对等分配。
第五条 未经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无权以本项目内容与第三方开展合作。双方根据本项目内容分别申请并获得的国家或地方科研基金资助由各方自行支配;双方共同申请并获得的国家或地方科研基金资助由双方协商分配。
第六条 双方各自委派_____人成立协调小组,负责本项目的实施、进度追踪、专利申请、论文发表和成果转让等事宜。
第七条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相似的研究成果已由第三方发表或公布,发现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双方共同商讨对策,并按个案处理善后。
第八条 任何一方出现违约情形,则视为自动放弃本协议所规定的权益,并不再享受获得本项目研究成果转让的收益。
第九条 在本协议期限内接受保密信息、专有信息或商业机密的一方应:
(1)保守相关保密信息的秘密;
(2)不得向任何人或机构披露该保密信息,但向为履行职责而需要知道该保密信息的接受方雇员、顾问、代理人等披露或在征得披露方的同意后向第三者披露的情况除外;
(3)不得将该保密信息付诸与上述合作研究项目无关的任何用途;
(4)所有保密信息应以文字形式体现并在相关文件上予以标明。
第十条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有约束力的;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块开发合作合同 篇8
开发合作协议
开发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已合法取得_____________项目开发建设权,乙方决定参建该项目,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参建项目: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属_________新一轮旧区改造项目。
二、参建方式及分配:
乙方投入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参建投资款给甲方,用于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具体开发经营工作由甲方负责,包括动拆迁、工程建设、房屋销售等工作。
甲、乙双方同意,按批准的本项目建设方案分配给乙方七个层面的住宅(建筑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依实测面积为准),该七个层面的住宅销售后的收入为乙方在本参建项目中的全部收益。
三、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分得的住宅销售后的收益(净利)低于乙方投入的参建本金时,由甲方负责弥补。
四、乙方应按本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将上述投入资金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五、若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_______委员会仲裁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开发合作协议
开发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