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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入股合作合同(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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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入股合作合同(精选3篇)

个人入股合作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施工合同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实施职责及要求

1、甲方将主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的实施职责交乙方承担(包括该合同项下的全部变更工程)。

2、工期、质量务必满足主合同要求。

第二条 甲方职责

1、负责及时办理主合同的预付款手续。

2、负责为乙方实施主合同带给相应的授权,解决只能由甲方解决的事项。

3、负责沿线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及本工程的通知、图纸等。

第三条 乙方职责

1、负责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复及保修职责。

2、负责以自身资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该工程,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3、自觉理解甲方的各项监督检查。

4、保证不以甲方或项目部的名义从事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

5、负责及时清偿为实施本工程而产生的各类债务,及时支付民工工资。

第四条 费用、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安全的方式,一次包干价:1965042。2元 ,按甲方给乙方带给的图纸所注明的工程量,超出图纸部分另行计算。

2、经双方协商,乙方开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开始支付乙方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基础完工后付工程总造价的10%,一层封顶付总造价的20%,二层封顶付总造价的20%,封顶付总造价的20%,内外粉刷时付10%,工程竣工付15%,余款5%工程完工后一年内付清)

第五条 违约职责

1、对于主合同所规定的甲方的合同职责,如因甲方工程款支付不及时造成停工引起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职责。双方按本协议规定的各自的职责分别承担。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违约,违约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担违约职责。

2、工期5个月,质量到达合格标准。

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产生安全事故,导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受损,乙方须自费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向受损方赔偿。

第六条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不得与本协议相抵触,应与本协议一齐共同执行。

第七条 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结清各项费用后终止。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入股合作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双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占总股份的______%;

乙方_________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占总股份的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共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

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四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1、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4)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合作人的义务:

1、按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_____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__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个人入股合作合同 篇3

甲方(企业):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为了构建公司利益共同体,强化公司内部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员工的主人翁地位和主人翁意识,促进公司增效、员工增收、增强公司凝聚力,甲方决定允许部分员工入股本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自愿、公开、公平、互助、共赢的原则,签订本入股协议书,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持股方式

1、内部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出资购股和奖励股权两种取得方式。

①出资购股是指内部员工有偿取得公司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持股方式;

②奖励股权是指甲方对有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者、技术骨干和员工直接给予股权奖励的持股方式。

2、内部员工持股由持股员工以自然人的身份直接持有。

第二条经财务审计,甲乙双方认可,甲方现有资产总额为人民币元(即为甲方公司总股份的100%),共分为股,每股为元。

第三条乙方持股比例及持股时间:

1、出资购股部分:乙方自行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此部分乙方出资购股的股份,将按实际持股比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协议书享受权利及承担义务。

2、出资方式,购股时由乙方一次性转入相应的购股金额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

3、奖励股权部分:甲方以激励方式一次性无偿奖励给乙方公司股份共股,占公司总股份的%,该奖励股份部分只限于乙方按持故比例享受分红;4、入股时间:出资购股部分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计算(生效);奖励股份部分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计算(生效)。

第四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各自股权比例(占甲方公司总股权的比例)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乙方按出资购股比例和甲方给予的奖励股权比例分享共同投资所获的利润。

2、甲乙双方各自以其所占的实际股份(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

3、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甲乙双方的共有财产,由甲乙双方按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4、甲乙双方共同占有公司的股份转让后,甲乙双方有权按其各自所占股权(出资)比例取得相应财产。

第五条利润分配时间及分配方式

1、净利润:是指在利润总额中按规定交纳了所得税以后公司利润留存,一般也称为税后利润或净收入。

每月收入扣除税费、成本(材料、人工、制费)、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所有应支出后,是为当月纯利润。

2、分红日期:每年元月底前(一次性分/年)。

3、分配方式:每年1次,拿上年度净利润的70%按乙方持有的出资比例与奖励股权进行分红;剩余30%作为公司的发展基金,在乙方退股时由甲方按乙方所持有的出资比例与奖励股权无条件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第六条奖励股权的收回

1、甲方根据本企业经营状况及乙方的工作成绩,可以决定部分或全部收回奖励给乙方的奖励股权(此为乙方职务调整或有重大过错或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经甲方公告或书面通知乙方),被收回奖励股权的持股员工自甲方做出收回决定之日起不再享受该奖励股权部分的分红。

2、乙方与甲方劳动关系终止时,甲方奖励给乙方的奖励股权即由公司全部收回,同时甲方必须据实一次性支付乙方劳动关系终止日上一年度的相应的分红(劳动关系终止日当年的分红可视具体情况由甲方决定是否支付)。

注:劳动关系终止包括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和自动离职、因故被辞退或解聘、被开除等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

第七条出资购股的退股

1、自本协议签订日起3年内,如乙方正常辞职申请退股的,甲方应按乙方原出资额购回乙方所持有的股份,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乙方申请退股当年的分红;如因乙方自动离职、因故被辞退或解聘、开除等劳动合同解除而终止劳动关系的,甲方按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后,应按乙方原出资额购回乙方所持有出资购股的股份,但可不给乙方申请退股当年或上一年度的分红。

2、如因乙方泄露公司机密造成甲方损失的,即视为乙方自愿退股,甲方可以其所持股份抵扣赔偿并可起诉乙方。

3、如甲方未履行本协议或作出有损乙方利益的行为,则乙方有权立即退股,甲方必须无条件购回乙方所出资持有的股份,并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年存款利率的1.5倍一次性赔偿乙方自入股日到退股日期间的利率损失。

4、自本协议签订日起,如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职满3年,不论乙方是否在职,甲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或购回乙方出资购买的股份,除乙方书面申请退股外。

第八条持股员工的永久持股权

1、乙方为甲方服务满3年以上的,乙方有权终身享有按其出资购股所持有甲方股份比例分红的权利,该权利不因乙方劳动关系的终止而终止;未经乙方申请或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收回或购回乙方所持有的股份。

2、乙方的永久持股权为乙方出资购买的股权,不包括甲方奖励的股权。

第九条违约责任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

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履行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

2、若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作为甲方公司的合法股东,乙方有权且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行使下列权利:

(1)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2)参加公司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

(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公司清算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5)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购;内部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认购权;

(6)《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2、公司股东会需要对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执行董事和监事、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批准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修改公司章程、决定公司分立、合并等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时,乙方有权发表意见或建议,并有权按所占的股份比例进行表决。

3、若甲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约定的,如:拒不提供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和股权收益情况,资产损益表、财务会计报告等,乙方均有权自行决定收回投资款或进行审计、调查等,而所发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且乙方有权根据结果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

4、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持股或分红期间,以及在退股或离职后2年内,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或与他人合作在甲方经营区域内经营、投资与甲方经营范围相同或类似的项目,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5、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后由甲方每月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公布上月的经营成果,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

6、甲方保证公司的财务核算遵行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绝不损害乙方的合法利益,并向乙方公开核算结果。

7、自本协议签订日前,甲方所发生的一切债务与盈利均与乙方无关。

8、乙方接受甲方转入的包扣但不限于投资(奖励股)款、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

9、本协议中注明的甲乙双方的地址、身份证号码、手机号(以下简称联系方式)均为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协议一方为履行本协议,以该通讯地址向另一方发送或者投递的函件、通知等文件,一经发出就视为对方知悉(如联系方式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10、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时间或情况(包扣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等)及政府行为,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延长的时间应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第十二条以上合同若有修正,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姓名(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