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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合作协议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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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合作协议书(精选3篇)

招标代理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___招投标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乙方:宁夏___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事项:乙方接受甲方授权,代表甲方为宁夏分公司的招标代理业务的开展工作组织实施。

第二条、委托期限:

1、本协议从__年月__年月日,期限为四个月。

2、协议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委托协议。

第三条、乙方开展工作范围:

1、政府采购招标代理项目

2、工程招标代理项目

第四条

1、合作方式与责任分工

甲方责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乙方承揽项目招标代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予以全面监督、指导和控制。

2、按照国家和当地监管部门的要求,对乙方项目招标2过程相关文件进行签署和盖章。

乙方责任

1、乙方利用自身资源,凭借甲方具有的各项招标代理资质,与建设单位承揽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签订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2、乙方负责协调与建设单位和当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关系,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处理和解决项目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乙方应严格遵守当地制定的招标业务操作规范。按甲方要求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在单个项目招标结束后十五日内,按操作规范交给甲方一份完整的招标过程文件和资料。

4、乙方负责协助处理和解决其承揽项目招标过程中出现的投诉。

5、乙方负责承担其承揽项目开发费用、公关费、业务招待费、标书和图纸印制费、评标费、各项会议会务费和差旅费等。

6、乙方负责收取其项目标书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到甲方指定账户。

第五条、招标代理项目组人员组成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开展,甲乙双方联合组成项目组,统一以甲方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招标代理合作协议书 篇2

委托人(全称):

代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于20xx年X 月X 日在X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招标范围:

4、招标规模:

5、招标方式:

6、指定联系人:

姓名:职务: 技术职称:

二、代理人概况

1、代理机构名称:

2、资格等级:

3、证书编号:

4、拟派专职人员:

(1)姓名: 技术职称:

身份证号:

(2)姓名: 技术职称:

身份证号:

(3)姓名: 技术职称:

身份证号: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人,承担本工程的 招标工作。

四、委托范围

委托范围如下 中划√者:

起草招标公告

代拟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协助招标人评审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标底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草拟答疑纪要

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编制招标报告

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

代拟合同

其他事项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中标金额计算结算价,累进计取,浮动X%,合同价为¥ 元。

大写: X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为¥ 元。

大写: X

(3)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标底(或招标控制价)计算结算价,合同价为¥ X元。

大写: X

2、支付方式

(1)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合同签订后X 日内预付合同价的X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日内按中标金额结算,余款一次付清。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在合同签定后X 日内预付X %,余款在乙方递交成果报告同时一次付清。

(2)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在合同签定后X 日内预付X%,余款在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公布后X 日内按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结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建议;

(3)审查代理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代理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委托人的义务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项批准手续或相关资料及资金落实情况;

(2)向代理人提供满足完成代理招标业务的全部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代理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代理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5)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代理人支付代理报酬;

(6)委托人不得提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否则代理人有权拒绝其这类要求;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七、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代理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提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2、代理人的义务

(1)选择有足够经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4)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法定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5)应对招标工作中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负责;

(6)开标、评标结束后日内,向委托人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7)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8)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9)合同履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10)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八、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代理人进行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托业务,需要变更约定事项时,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能变更。

4、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X元整。代理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全额退还委托人。委托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应支付的代理费(按正常完成已开展的工作计算)全额支付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则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

1、本协议未详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失效。

十一、补充条款

委托人: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20 年月日

招标代理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在即墨市为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开展招标代理业务。

第二条、委托期限:

1、本协议从20__年20__年期限为二十四个月。

2、协议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委托协议。

第三条、乙方为甲方开展工作范围:

1、政府采购招标代理项目(甲级)

2、工程招标代理项目(甲级)

第四条、合作方式与责任分工

(一)双方责任

1、在关甲乙合作招投标活动有关情况与资料,保守商业秘密。

2、乙方负责协调与招标人和当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关系,办理甲方入围当地招标代理的相关手续,甲方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予以配合。

3、乙方利用自身资源,凭借甲方具有的各项招标代理资质,与招标人和当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承揽招标代理项目,并由甲方签订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4、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承担项目招标代理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并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负责项目全过程的招标工作。

5、甲方应严格遵守当地制定的'招标业务操作规范。

6、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之后,在招标项目运作的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7、乙方负责承担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之前,在协调招标项目人际关系的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五条、招标代理项目组人员组成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开展,甲乙双方联合组成项目组,统一以甲方(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工作。项目组人员组成如下:

1、项目组人员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项目组人员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统一以甲方(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3、项目组人员之间相互协作,保证信息畅通,确保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六条、收入分配

1、合作项目收入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统一由甲方收取并入帐。并由甲方统一向客户开具服务业专用发票。项目收费到帐后,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收费入帐情况,甲方与乙方按每个项目中标金额比例分成(详见:比例表分成表)。

注:(1)税金由甲方承担。

2、由双方对项目收入额予以确认。甲方按双方确认的收入额及分成比例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应得的款项。

3、为执行合作项目双方各自发生的其他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四、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2、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其他未尽事宜,将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