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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协议书(优秀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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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协议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婚前协议书(优秀7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婚前协议书 篇1

甲方:(个人详细信息)

乙方:(个人详细信息)

甲乙双方于____年_月_日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双方愿共同一起生活。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前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前财产范围:

1、甲方的财产有:______。

2、乙方的财产有:_______。

3、为建立家庭,双方共出资购买__________。

二、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

1、甲方的__财产归甲方个人所有,甲方与乙方共同使用。甲方的其他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

2、乙方的财产归乙方个人所有。

3、双方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

三、双方各自财产增值___________。

四、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五、协议签字盖章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立协议人: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婚前协议书 篇2

甲乙双方经自由恋爱,双方准备结婚,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到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的协商,对婚前以及婚后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和乙方结婚后,乙方自愿将自己婚前以及婚后的所有财产归甲方一人所有,乙方自动放弃婚后财产处理权,若日后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离婚,乙方无权支配一切财产,均由甲方一人处理及获得。

二, 甲乙双方婚前的债务由债务方自己承担,婚后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个人投资以及投资所产生的债务均由乙方独自承担,

三, 由于乙方工作性质,甲方无法掌握,每日空床费300元

四, 丙方和丁方是此协议的见证人,以证明甲方乙方均是在清醒且完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该协议。

五,此协议由甲乙丙丁四方签字后方为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

六,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

乙方 :

丙方 :

丁方 :

200x年x月x日

问题补充:此婚前协议书,没有公正也具有法律效应吗?

第一,协议书不须公证,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该协议书有不当之处,“若日后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离婚,乙方无权支配一切财产”,没有明确在什么前提下谁提出离婚,显失公正,该条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第一条:你在无视《婚姻法》,当后边有事时,乙方称本协议不是在自己意愿下签定的,法院照样根据婚姻法现行规定处理婚后财产。你的条款明显失去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第二条:此条协议应属于婚前财产公正,和婚后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各自管理。乙方婚后债务单独负责的前提应该是乙方收入归乙方个人所有

婚前协议书2

兹因立约人     、     情投意合,爰订于 年 月 日在  举行公开仪式,在二人以上之见证下,缔结良缘,并本于互信、互敬、互爱、互谅及共创和谐家庭、美满婚姻之共识下,互为下列约定:

一、夫妻冠姓

立约人同意婚后□保有本姓

□夫冠以妻之姓

□妻冠以夫之姓

二、夫妻住所

立约人同意婚后之夫妻住所地为

,如日后有变更住所之必要时,双方愿本于平等原则,另行协议。

三、夫妻财产制

立约人同意婚后之夫妻财产制为:

□法定财产制,由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处分自己财产

□约定财产制:

□分别财产制,结人不结财。

□一般共同财产制、财产管理权由    任之。

□所得共同财产制、财产管理权由    任之。

立约人并同意于婚后就约定财产制前往管辖法院登记处办理登记,以产生对抗第三人之效力。

四、家务分工

夫负担: 妻负担:

(一)采买日常用品 (二)煮饭 (三)洗碗(四)倒垃圾 (五)清洁、整理家务

(六)房屋之修缮(七)喂乳 (八)换尿布 (九)接送子女上下学(十)其它

※夫妻应互相协助他方之家务工作

五、家庭生活费

立约人同意婚后因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乐、医疗所生费用及子女扶养费由:

□ 夫负担全部 '

□ 妻负担全部 _

□ 夫妻双方各分担二分之一。

□ 夫妻双方依经济能力及家事劳务状况比例分担,夫负担 ,妻负担    。

婚前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婚前各自的财产,婚后可以共同使用,但归各自所有,不属共同财产。

二、甲、乙婚后所得收入每人每月各拿出______元,为双方共同生活所用,其余的分属各自所有,不属共同财产。

三、甲、乙婚前或婚后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另一方不负清偿责任。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即行生效。

附婚前各自财产清单:(略)

甲方: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男女婚前协议 篇4

甲方:某某某,男,身份证号:

乙方:某某某,女,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均系再婚,双方相处后感觉良好自愿结伴生活。为免婚后因经济问题产生纠纷,双方本着互敬、互爱、互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需共同遵守。

甲方名下有房产一套,座落于 ,建筑面积。该房产属甲方个人所有。双方结婚后,乙方有居住权,直到双方婚姻关系终止或甲方去逝。甲方去逝后,乙方需搬离甲方住房,回归自己家居住。甲方房产归甲方子女继承,乙方及其子女无权继承。

二、乙方名下有房产一套,座落于 ,建筑面积 。该房产在乙方去逝后由乙方子女继承,甲方及其子女无权继承。

三、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如存款、家具、家电等个人物品,归各自所有。双方有使用的权利,但仍归个人所有。

四、因一方医疗、一方子女产生的花费及一方负债行为均由各方独自承担,与另一方无关。

五、双方婚后因各自婚前财产所产生的收益与亏损,归一方所有与承担,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

双方婚后的工资及养老金收入等各种收入与收益,均属一方个人财产,不属双方共同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与支配;婚后所购置财产,归购置方所有。

七、双方对各自婚前婚后财产有完全支配与处分权,另一方不得干涉。

八、甲方同意每月支付乙方 元作为双方基本生活费用,由乙方管理与支配。

九、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肆份,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婚前协议书 篇5

男方: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女方: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男女双方经自由恋爱相识,并准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结为夫妻。为明确双方婚前及婚后财产的归属,债权、债务的享有与承担,以及其他财产性权益归属及责任的承担,以保障婚后生活的和睦相处、恩爱互助,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婚前财产的范围及归属

男方的婚前财产有:

1、位于___的房屋。

2、于___银行的存款0元,此款项若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应予以返还。

3、牌号为___的车。

女方的婚前财产有:

1、位于的房屋。

2、于银行的存款元,此款项若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应予以返还。

3、牌号为的车。

二、婚前、婚后财产的范围及归属

1、上述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2、婚后财产的各自收入所得归各自所有;

3、婚后来源于各方亲属的赠与、继承所得,不论是否明确归哪一方所有,均根据来源归各自所有。

4、婚前由一方购买,婚后继续由双方共同供款还贷的物业,该物业产权已署一方名字的,不再增加另一方名字,同时根据双方投资比例享有该物业,即婚前投资部分由投资方享有,婚后共同供款还贷部分,按每人承担比例享有该物业。

三、债权、债务的享有与承担

1、婚前各方名下的债权、债务归各方享有与承担;

2、婚后因婚姻生活产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3、婚后因各方名下的投资,不论所得是否用于婚姻生活,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各自承担。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后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婚前协议书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婚前各自的财产,婚后能够共同使用,但归各自所有,不属共同财产。

二、甲、乙婚后所得收入每人每月各拿出______元,为双方共同生活所用,其余的分属各自所有,不属共同财产。

三、甲、乙婚前或婚后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另一方不负清偿职责。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即行生效。

附婚前各自财产清单:(略)

甲方: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婚前协议书 篇7

兹因立约人____、____情投意合,爰订于__年__月__日在____举行公开仪式,在二人以上之见证下,缔结良缘,并本于互信、互敬、互爱、互谅及共创和谐家庭、美满婚姻之共识下,互为下列约定:

一、夫妻冠姓

立约人同意婚后□保有本姓 □夫冠以妻之姓 □妻冠以夫之姓

二、夫妻住所

立约人同意婚后之夫妻住所地为____,如日后有变更住所之必要时,双方愿本于平等原则,另行协议。

三、夫妻财产制

立约人同意婚后之夫妻财产制为:

□法定财产制,由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处分自己财产

□约定财产制:

□分别财产制,结人不结财。

□一般共同财产制、财产管理权由____任之。

□所得共同财产制、财产管理权由____任之。

立约人并同意于婚后就约定财产制前往管辖法院登记处办理登记,以产生对抗第三人之效力。

四、家务分工

夫负担:________妻负担:

________

(一)采买日常用品 (二)煮饭 (三)洗碗(四)倒垃圾 (五)清洁、整理家务 (六)房屋之修缮(七)喂乳 (八)换尿布(九)接送子女上下学(十)其它

※夫妻应互相协助他方之家务工作

五、家庭生活费

立约人同意婚后因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乐、医疗所生费用及子女扶养费由:

□ 夫负担全部

□ 妻负担全部

□ 夫妻双方各分担二分之一。

□ 夫妻双方依经济能力及家事劳务状况比例分担,夫负担____,妻负担____。

□ 其它:

每月每人之家庭费用不得低于当地平均国民消费支出或人民币____元(每年按物价指数调整)。

如因任一方婚后经济状况显著变更者,得另行协议。

六、自由处分金(零用金)

立约人同意婚后扣除前开家庭生活费后,由:

□夫每月提供人民币____元供妻自由处分。

□妻每月提供人民币____元供夫自由处分。

如因任一方婚后经济状况显著变更者,得按比例增减自由处分金,并得另行协议。

七、子女姓氏

因妻无兄弟,故立约人同意婚后子女从

□父姓

□母姓

八、立约人承诺婚后所生子女权利义务之行使及负担由双方共同任之,双方同意遵守下列之行为:

(一)不得不当体罚、虐待、伤害或操控子女

(二)保证提供子女健全稳定之生活环境

(三)不得唆使子女从事危害健康、危险性工作或欺骗

(四)不得遗弃子女

(五)不得为其它对子女或利用子女犯罪或为不正当之行为

如夫妻对子女权利义务之行使及负担有不一致之情形,愿本于子女最大利益原则协议之。

九、立约人承诺婚后互负贞操、忠诚义务,绝对不发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违反者,应给付他方精神上损害人民币____元。

十、特约事项:

立约人:男方:____女方:____

立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婚前协议书2

男方: ,身份证号:

女方: ,身份证号:

双方因相识恋爱至今,感情真挚,现准备登记结婚,为妥善处理双方的财产问题,避免影响婚后夫妻感情或将来可能出现的争议,特就有关婚前和婚后的情况约定如下:

婚前债权债务约定

第一条 男方婚前有债权 元,债务 元;女方有债权 元,债务 元。双方确认以上债权债务属于个人的债权债务,结婚后,上述权利和义务各自享有和承担。

第二条 婚后,如果一方出现经济困难,另一方可以自愿代替偿还债务。

婚前财产约定

第三条 婚前,男方有以下财产,属于男方个人所有:

1、房产 处:房产证号

2、汽车 辆:车辆行使证号

3、股权:

4、其他:

第四条 婚前,女方有以下财产,属于女方个人所有:

1、房产 处:房产证号

2、汽车 辆:车辆行使证号

3、股权:

4、其他:

第五条 双方确认,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因双方结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对于在男女双方各自名下的房屋贷款,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各自偿还;

2、共同偿还,婚后还贷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七条 男女双方上述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归各自所有

2、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财产

第八条 为筹办双方婚礼和以后生活的需要,双方以及双方的亲友为男女双方购买以下财产:

双方确认,上述财产由夫妻二人共同使用,共同所有。

婚后生活

第九条 双方结婚后均负有忠诚义务,应当尊重对方,理解对方,照顾对方。

第十条 双方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对于家庭事务有平等的决定权,任何一方不得瞒着对方作出对家庭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第十一条 鉴于女方和男方生理上的差异,男方应当负责家庭中的体力活,承担起照顾女方的责任。

第十二条 家务活由双方共同承担,一方因工作、身体等原因不能从事家务活时,另一方应当理解。

第十三条 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的工作和生活,如出现工作调动等原因,一方需要离开家庭所在地时,应当提前与另一方协商,另一方应当给予谅解。

婚后财产

第十四条 结婚后,双方的所有没有在此协议中约定的收入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拥有平等的处置权,一方在处置夫妻共同财产超过万元时,应当事先同另一方协商。如另一方不同意,由此产生的债务由作出决定方承担,离婚时,此项债务作为作出决定方的个人债务,不得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第十五条 婚后,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由个人享有,但另一方如果经济困难,应当给予帮助。

第十六条 婚后,属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由双方共同承担,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时,双方均有义务从各自财产中支付,但事后有权从夫妻共同财产中补回。

子女抚养、老人赡养

第十七条 子女有权利向任何一方要求给予经济帮助,双方均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 双方均负有照顾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双方均负有照顾自己和对方父母的义务,不得虐待、遗弃、侮辱对方父母。

第二十条 照顾双方父母及亲友礼品馈赠,优先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

第二十一条 双方应当平等的对待双方的父母,任何一方不得搞差别性待遇。

离婚

第二十二条 在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时,可以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第二十三条 因一方身体原因,导致双方不能过正常夫妻生活时,另一方主有权提出离婚。此种情况下离婚,双方均视为无过错方。

第二十四条 一方在患有重大疾病期间,另一方不得提出离婚。

第二十五条一方的父母患有重大病病期间,另一方不得提出离婚。若提出离婚,一方也同意,提出方仍然应当承担一方父母治病所需费用的一半,一方有权通过协商或诉讼的途径主张。

第二十六条 离婚后,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任何一方均不得发表对另一方带有侮辱性、诽谤性的言论,更不得做出影响另一方工作生活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一方患有久治不逾的疾病且无过错,若另一方坚持提出离婚,应当给予患病方充分的补偿,以保证患病方日后得到妥善的治疗。若日后补偿费用不足,提出离婚方仍然应当承担另一方治病费用的30%。提出方不履行时,患病方有权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

离婚时财产处理及补偿

第二十八条 因一方过错导致男女双方离婚时,过错方不得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拿回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

第二十九条 过错方承诺,在离婚时另外给另一方一次性补偿

元人民币。

离婚时子女归属

第三十一条 离婚时,对于子女的归属,应当优先征求子女的意见,若子女决定跟随一方时,被跟随方不得拒绝,另一方不得干涉。

第三十二条 若子女年龄小于十周岁,过错方应当优先听从另一方对子女的安排,不得提出异议。无过错方在作出安排时,应当适当考虑子女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 若子女决定跟随无过错方,过错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为月收入的 %,但每月不得低于 元人民币,直至子女满十八周岁。

第三十四条 若子女决定跟随过错方,无过错方也同意,无过错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为月收入的 %,但每月不得低于 元人民币,直至子女满十八周岁。

第三十五条子女在男女双方离婚后,患上重大疾病或因上学等原因而需要较大费用时,由男女双方平均负担。若一方没有经济能力,另一方应当及时支付,但事后另一方应当偿还,并出具书面凭证。

第三十六条 无论女子跟随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探视的权利,但不得影响孩子的学习和被跟随方的正常生活。

其他约定

第三十七条 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视为双方享有平等权利和义务,但一方能证明另一方有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