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忠诚协议(通用三篇)》
婚姻忠诚协议(精选3篇)
婚姻忠诚协议 篇1
男方:___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女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民政局登记结婚,且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家庭生活的稳定,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对有关婚内事宜约定如下:
一、约定义务
为维护双方婚姻关系的和谐稳定,现约定:__________
1、男女双方保证不得与婚外异性发生不正当关系,不单独与婚外异性见面,不犯原则性错误、不得有任何出轨行为。
2、男方保证管理好自己的情绪,不乱发脾气,不对女方士实施暴力、虐待的行为。
3、男方应做好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承担起作为丈夫、父亲该承担的责任,女方应做好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承担起作为妻子、母亲的该承担的责任。
4、男方保证每月支付女方__________元生活费,女方保证每月生活费用于共同生活开销,不得挪作他用;另外,男方应于年月向女方支付元。
5、为弥补男方曾经______的过错,男方保证每年七夕节日带女方外出游玩,同时女方保证今后不再提起该事件。
二、违约责任
若因一方违约行为,导致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其它事项
1、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等,签署即表明对本协议的认可。
3、若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两方签署后生效。
5、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协议双方应先行友好协商,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和解、调解不成的,协议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处理。
男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女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婚姻忠诚协议 篇2
鉴于_____同意辞职回家全新全意找照顾女儿____,为表明_____(以下简称“承诺人”)妻子和女儿真切的爱以及承担家庭责任的决心,承诺人不可撤销的做出如此承诺:
一、在承诺人和_______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承诺人支付家庭生活的一切开销及女儿____的全部抚养费费。
二、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交由_______保管和支配,包括但不限于承诺人的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其他依法属于承诺人与_______共同所有的财产,承诺人应当主动将上述财产交付_______,如需使用应当说明理由,若_______认为理由不成立的,可以拒绝。
三、承诺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遵守下列准则:
1.不得出入色情场所及沉迷赌博。
2.不得与妻子或家人以外的异性有过分,及不必要的亲昵举动。
3.不可做出伤害妻子的行为,包括心理上和生理上。
4.承诺人需让妻子知道行踪,丈夫在任何时刻,均不能与妻子失去联系。不得无辜失踪陆*时以上。
5.承诺人不可无辜夜不归宿,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得到妻子许可。
三、若承诺人与_______离婚,不论是否由于承诺人的过错导致,承诺人愿意放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以及女儿____的抚养权,承诺人与_______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将全部由_______取得。
四、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承诺人不可做出任何伤害_______的行为,包括精神及肉体层面,绝对不允许发生任何家庭暴力行为,如违反本条守则,承诺人愿意赔偿_______人民币壹佰万元。
五、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壹份,由_______保管。
承诺人:
X年XX月XX日
婚姻忠诚协议 篇3
上诉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职业: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职业: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上诉人不服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渡法民初字第_____号民事判决书,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判决结果有失公正,特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_____人民法院(_____)渡法民初字第_____号民事判决书;
2、请求二审人民法院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3、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
1、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并非因感情不合分居
被上诉人虽然从_____年离家出走,到浙江等地打工,与上诉人分居,但分居的原因是为生活所迫。为增加收入,维持家庭生活,被上诉人背井离乡到外地谋生。尽管如此,双方的感情一直很好,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经常电话联系,互相问寒问暖;被上诉人打工回到家乡,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团聚,一家人其乐融融。双方虽事实上分居,但其原因并非因感情不和。
2、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感情并未破裂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婚前经过充分交往、了解,因情投意合而结合,婚姻基础牢固;婚后互敬互爱,互相关心,感情笃厚;婚后又生育子女,加深了双方情感联系,双方建立起了真正的感情。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因特殊的原因未在一起生活,但双方的感情还是稳固的。这从被上诉人发给上诉人若干短信中可以看出。事实上,被上诉人也是愿意与上诉人重修旧好。只要解决了上诉人心中的心病,双方完全可以继续和和美美生活下去,双方感情有和好可能。
3、被上诉人有重婚行为
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上诉人违背道德、违反法律与他人结婚,并生育子女。被上诉人为逃避重婚罪的法律责任,而要求与上诉人离婚,其离婚目的不纯,其不正当的诉求不应当受到法律的支持。
4、上诉人对被上诉人一往情深,为被上诉人付出很多,被上诉人要求离婚有违道德
1993年,被上诉人受人欺辱,上诉人知情后,为被上诉人洗刷耻辱而不惜与人打架、拼命。为此,上诉人身上留下很多伤痕;但更多的伤痕在上诉人心中永远无法抚平。几十年来,上诉人一直生活在为被上诉人报仇雪恨的折磨中,痛苦不堪,正常生活尽毁;而被上诉人对此不理解,不感恩,反而提出离婚。其似有忘恩负义之嫌。鉴于法律有社会引导功能,对此不道德之举,法律似以否定评价为妥。
二、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判决结果有失公正。
1、原审法院适用《民法典》32条第四项之规定判决双方离婚系适用法律错误
《民法典》32条:“………(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前已述及,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是因生活所迫而分居,并非因双方感情不和而分居。原审法院既然未查明双方感情不和的原因,径直机械适用该法条判决双方离婚,是为适用法律错误。
2、双方并非感情完全破裂,有和好的可能
前已述及,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有和好的可能。只要双方协商解决一些分歧,双方完全有可能重修旧好。此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判决离婚的唯一原则: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从社会和谐的政治高度出发,本案以判决双方不准许离婚为妥。
3、被上诉人有重大过错,法院不应该支持过错方
此案中,被上诉人的过错在于,其与上诉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结婚。此为严重违背道德,严重违法乃至犯罪行为,其提出离婚目的不当。一审法院支持被上诉人之诉请,有纵容、鼓励被上诉人违反道德、违法犯罪之嫌疑,有违法律立法宗旨。法律的功能被异化成败坏社会风气、惩善扬恶之工具,是为法律与法律人的悲哀。
此案中,被上诉人的过错在于,其对上诉人的多年巨大付出不感恩,不理解,辜负上诉人的情意,自私自利,肆意伤害上诉人的感情。其行为不合道德,其诉求不应该得到主张。
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判决结果至为不公,应予撤销并查清事实后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在一审中的诉讼请求。为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故诉来你院,请法院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