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混凝土加工合同协议(通用三篇)》
咸宁混凝土加工合同协议(通用3篇)
咸宁混凝土加工合同协议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购买乙方混凝土一事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生产、供应方式
1、生产混凝土所需原材料(含水泥、地材、外加剂、粉煤灰、矿粉)由甲方采购、验收,质量由甲方控制。所有进场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与使用控制。
2、乙方负责甲方所需混凝土的生产和运输(至甲方施工现场),生产(包括上料、搅拌)、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事宜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车辆及机械设备的油料由甲方负责供应。
4、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整套设备及车辆的施工和存放场地,设备基础由甲方出资承建。
二、合同期限及混凝土数量
1、合同期限:暂定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体使用时间以现场情况为准)。
2、混凝土数量:C50~5.6万m3C30~5万m3C35~1.3万m3
三、混凝土价格
混凝土运到甲方施工现场价格分为:生产加工单价、运输单价二部分。
1、生产加工单价:35 元/m3,合计:4165000元。
2、运输单价:27 元/m3,合计:3213000元。(双方协商同意不论运距远近,此项目执行统一单价)。
3、甲方如需使用混凝土输送泵车,价格为22元/m3,合计:2618000元。
4、运输和泵送、车辆产生的油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结算及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时,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双方每15天结算一次混凝土数量与加工运输费,预付款中扣除结算时分12个月等额扣除,结算后乙方出具对帐单。甲方应付费计算式:应付费=混凝土量×单价
2、甲方以现金支票或转帐方式支付应付款;应付费为不含税价格。(甲方若需乙方出具正式发票,发票所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五、双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应确保搅拌站、运输车的完好,每月至少保证28天(3天维修保养)24小时随时供应混凝土(遇人力不可抗拒之情况除外); 甲方材料进场和现场具备混凝土生产条件时,乙方则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生产。
2、乙方应配备足够的混凝土运输车以保证甲方所需混凝土的运输。(甲方每天最大需求方量为800m3)
3、乙方按甲方出具的混凝土配合比进行生产,并按规定时间(1小时内)运至甲方施工现场(运输距离不超过1.5公里),确保到场混凝土的质量和数量,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问题的,则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问题的,则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派专人在施工现场对混凝土的标号、塌落度、数量进行检验,如与甲方要求或混凝土发货单不符,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自行处理;如无异议甲方必须据实签收。
5、甲方负责出库混凝土试件的制做和养护,甲方负责试件的检验。
6、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随时提供库存材料数量,以便甲方及时进料,确保混凝土的生产需要。
7、甲方应提供给乙方每盘混凝土的配料单。
8、乙方必须保证混凝土供应的连续性,如因此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甲方负责提供200KW发电机一台。(若甲方不配备发电机,则应和乙方及时沟通,合理安排生产)。
9、乙方的食宿自理。(甲方须在搅拌站场地内为乙方无偿提供住房和办公房共6间)
10、甲方应保证进场原材料的质量,因此造成混凝土的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1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因甲方预付款不足导致乙方停止供应混凝土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2、在混凝土浇注前,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5小时通知乙方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供应地点、部位及施工时间等,并按要求提供混凝土委托单和施工配比单。具体生产时间听从甲方质监员安排。
13、甲方质量监督员有权对混凝土生产过程及配比进行监督,乙方不得阻挠。因混凝土施工中可能有数量的增减,乙方必须听从监督员的安排,及时增减混凝土的生产数量。监督员必须提前2小时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已经按委托单数量生产的混凝土,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必须签收。
14、甲方应保证混凝土施工现场的道路通畅、场地平整,协调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因此方面原因造成混凝土供应延误或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六、其他特殊约定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须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解决。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盖章)(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咸宁混凝土加工合同协议 篇2
工程地址:工程项目: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建立共信。
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承包内容、方式
1、承包内容:
(1)混凝土工程:图纸范围内全部混凝土浇捣。混凝土浇捣所需要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工具,(包括砼压磨机)。为保证质量安全,砼浇捣后一定用压磨机磨两遍。混凝土浇捣12小时后,派专人淋水养护14天,保持混凝土表面处于湿润状态,保证工程质量。
(2)所有工程工序完成后竣工交工前的清理、验收。
清理按规定做到窗明地净,保证工程竣工交付的顺利。
(3)工人参加本工程的意外伤害保险都由乙方承包费用。
(甲方代办理)
2、承包方式:
(1)乙方实行按施工图纸内容包工,包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完成所有的砼工程施工工作达到竣工交工要求的方式进行承包。(包清洗承台.抽水.配合挖机平整承台.内地面土方.夯实。)
(2)按照甲方合同工期(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已认真了解甲方合同工期内容)和国家的安全质量要求责任进行承包,保证工程顺利完成。
二、承包单价及计价方式、进度款支付方式:
(一)承包造价及计价方式:
1、乙方承包单价:地下室(包括顶板)±0.00以上的两倍计算面积,包括清理垫层淤泥,正负零以上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实物量综合单价________元/2(包人工、捣砼用的小型机械,电缆,软管,甲方负责垂直运输,水电到每个楼层后由乙方自驳接)。
2、计价方式:按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按国家规定计算)以每平方进行计算。
3、承包方式:本协议约定的承包方式为劳务分包。
(二)进度款支付方式:以形象进度付款比例为准,具体的付款方式为:
1、完成3.5万平方米至4万平方米,15天内支付75%,其余封顶后15天内付80%,待二次结构模板拆除后付全工程量的95%,其余5%在装修完一个月内全部付清。
2、工程款必需专款专用,不能挪作它用,若发现挪作它用的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或未支付应支付的工人工资的严肃处理。甲方有权单方解约,违约责任按本协议第六条1款。进度款的使用,先工人工资、后材料款的使用,不足款项由乙方自行垫付。乙方每月发放工人工资的工资表由工人本人签名确认并每月提交一份原件给甲留底备案。乙方必须保证其所交付甲方留底备案的工人工资表为乙方全部工人,必要时甲方可派员监督乙方发放工人工资或亲自支付乙方工人工资,若工资由甲方支付的,甲方有权在工程进度款或总结算款中扣除。
三、履约保证金的交付与退还1、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_______万元,地下室工程±0.000的楼板浇筑完成一周内退还履约保证金_______万元,履约保证金退还时不计息。
四、施工质量、技术、进度:1、承包者必须具备所有承包项目的专业技术水平。
2、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严格按质、按量进行施工,服从甲方技术管理人员的指挥,以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
3、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严格按甲方制定的施工进度进行施工。
且乙方必须保证按不同部位增加施工人员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班保证甲方的施工进度施工。
4、施工过程中,因乙方技术不过关,管理不善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而要返工,一切后果、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按情况轻重,处以罚金,500元~20000元不等。
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治安管理和责任1、乙方在聘请员工时,必须进行严格考核、挑选,必须具备专业水平,身体健康;并在进入工地7天前提供工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核对本人无误后当场返还)、身份证复印件。甲方的原则是乙方的工人没有持有效身份证及未满18周岁的童工一律不准进入工地从事任何施工工作。乙方的工人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若乙方的工人没有有效身份证及使用未满18周岁童工的,产生的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工人进退场的时间应如实及时向甲方上报,由甲方备案。
乙方如不如实及时向甲方上报备案的,所引起的后果全部同乙方负责。
3、安全文明: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法所制定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规章制度、施工现场所制定的临时规范制度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确保整个施工过程安全有序。
4、治安管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现有违法律、法规扰乱社会治安等人员,公司将立即对其采取处罚并清除出场,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5、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施工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若在施工中出现不戴安全帽、穿拖鞋、按规定不戴安全带的每次罚款伍拾至壹佰元。
所罚款项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施工安全管理和教育,注意自身安全保护。
7、乙方严禁在工地(含工地生活区内)出现有黄、赌、毒现象。甲方人员如发现乙方人员在工地进行嫖娼、赌博、吸毒的,(每次罚款500元-1000元),而在工地集众打架,无事生非、施工现场任意倒乱的施工班组每次罚款5000-10000元正,属个人造成的罚款500-1000元所罚各款项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先扣罚班组后再由班组自行处理)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部门对违法人员进行处理。
8、由于本工程工期急任务重,在施工中会有一定的其它因素影响,但乙方必须在安全的情况下加班加点按照协议工期规定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9、乙方须按施工合同及进度表规定时间完成工期,必须加班加点施工而赶上工期,若超期或按乙方的施工进度有可能超期甲方有权安排其他施工班组人员协助施工,其工资在乙方承包造价内扣除,乙方必须协作,若执意抗拒或停工,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0、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属于乙方范围内的必须清理干净。
11、在施工期间严禁工人在施工现场内大小便,每次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
12、宿舍内严禁用电热丝煮水冲凉,厨房内乙方自备炉具。违反者每次扣罚款100元并没收用具。民工宿舍内按甲方规定每间宿舍住入人数,乙方必须听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排,住入民工宿舍后由乙方安排一至两人负责乙方所用区域的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协作宿舍区、厨房、卫生间、浴室等安全卫生工作,安全卫生一定要达标,一经检查罚款自负,如果损坏甲方原有宿舍财物的由乙方负责补上(必须按规定要求)。
13、工地上不能出现夫妻房间或使用模板隔开独立的房间,若要使用独立房间或夫妻房间的另行由甲方安排。
14、交工前乙方必须负责室内的地面清理,做到窗明地净。
15、本工程按现行建筑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及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执行。
16、严守国家和地方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劳动保护安全措施(如戴安全帽,不许穿拖鞋等)消除事故隐患,做到文明施工,非施工人员及未做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17、乙方遵守甲方单位的现场协调管理,接受甲方对质量、安全方面的监督管理,教育现场人员遵守甲方的有关工地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18、乙方自觉遵守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和竣工后场地清理、生活垃圾外运,甲方施工工地范围内不允许做饭及食宿。
19、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上班时一定带安全帽,不能穿拖鞋,如有发现每人每次罚款50元。
六、违约及责任:
1、中途不管乙方(自身)任何原因,又或是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范,不服从管理人员指挥,严重偏离质量、进度等要求而退场,则乙方退场时,乙方的所有材料、机械、归甲方所有,作乙方违约补偿甲方的损失。
乙方所完成工程量一概以50%工程款结算给乙方,并马上离场。
2、在质量上有严重蜂窝,麻面每个按200元处罚乙方。
3、乙方在施工中加强管理,若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或保险公司负责承担。
特大事故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双方协商解决。
若出现须经甲方垫付赔偿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单个事故50?000元(含50?000元)由乙方自付,50?000元以上部分甲方负责70%,乙方负责30%。
4、工人下班后;若在工地以外出现工伤事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5、施工过程中,因乙方技术不过关、人员少、物料跟不上、管理不善等原因而造成施工进度严重拖后,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按完成工程量的50%结算给乙方。
工人工资不足部分由乙方全部负责。
6、在施工中因图纸变更,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按承包单价进行增减扣除(正负5%内不进行增减)。
七、工期:本工程按甲方工程进度安排表进行。
乙方必需按本项目工程需要,保证足够的施工人力、物力、确保工期内完成交付使用,若超于工期不完成本项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扣罚人民币3000元,同样如乙方提前竣工每一天奖励3000元。
工期奖罚款甲方有权在工程进度款或结算中扣除或奖励。
支付工程款。
八、材料节约控制: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节约使用,如造成超标浪费同样进处罚。
九、本协议有其它未尽事宜,另行商量解决,协商不成,按工程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在履行过程中,一方向另一方所发文件信函以本协议约定的地址寄出三天视为送达。
十、本协议一式肆份,签名盖章生效。
(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日期:________
咸宁混凝土加工合同协议 篇3
合同编号: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使用方向(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工程所用混凝土加工、运输业务承包给乙方,并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业务概况1.1业务范围:等所用混凝土拌制、运输。
1.2业务内容:加工混凝土所用搅拌站设备基础制作,搅拌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设置避雷装置,搅拌站设备校验标定,混凝土的拌制并运输至各施工现场。
第二条工期2.1开工日期:年月日开始试运行;
年月日达到混凝土的正常供应量。
2.2竣工日期:年月日。
2.3如业主、建设单位与甲方所签合同工期调整,则甲乙双方约定的竣工日期相应调整。
第三条生产条件3.1乙方必须保证建设二条完好的生产线使用,以确保达到甲方工程所需砼数量(高峰期日最大供应量m3)。建站期间乙方使用的水电费用自理。
3.2乙方所提供生产线必须设备齐全、运行良好。要求使用新型拌和站(自动上料,骨料仓、粉料仓、水、外加剂均使用电子计量)两套。乙方提供100t地磅一台,备用发电机一台。
3.3乙方提供甲方宣传所用条幅、标识等悬挂地点。
3.4乙方应出具成品混凝土的检验合格报告。
3.5乙方应具有混凝土罐车不少于辆。
第四条合同单价、数量、价值4.1本合同采用包干单价:
4.1.1混凝土加工、运输综合单价为元/m3,单价包含的内容:混凝土的拌制及运输、装卸费(运距公里);拌合站临时设施费[含拌合站生活、贮存、生产设施、砼实验设施(标养室)、围墙、地面硬化、排水设施、文明施工设施等];地方事宜协调费;拌合站及搅拌车设备费及安装、维修、拆除费;砼原材料场内的保管、搬运、标识费;抽水设备费及安装、使用、维修、拆除费;水电费;设备及人员调迁费、各种保险费、税费、安全措施费及施工管理费等为完成混凝土加工、运输所需的全部费用。
4.1.2本合同为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变化进行调整。
4.2数量:本合同各规格混凝土供应总数量约计m3.具体结算时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
4.3价值:价值为混凝土供应单价乘以混凝土供应数量。本合同总价值约计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第五条计划及供货5.1甲方于混凝土使用前4小时填写《混凝土需用计划单》送乙方,乙方在计划供混凝土时间前3小时签字回执确认按计划供应混凝土。
5.2如甲方变更需用混凝土时间,需提前2小时以书面形式书面告知乙方,乙方签字回执甲方。
5.3乙方根据施工需要及时将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及时供应或中断混凝土供应时,所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5.4甲方在灌注临近结束最后两车前向乙方电话通知剩余实际需用方量。
第六条运输及装卸6.1乙方负责办理混凝土的运输、装卸等手续直至交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送货到达施工现场后,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随行人员进出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6.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需的混凝土供应保障条件:做到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有足够保证输送混凝土必需的电力、照明、水源及临时清洗车辆等设施。
第七条检验和验收7.1乙方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混凝土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并随机取样制作试件和养护。若出机口试件不合格,引起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若出机口试件合格,需双方具体分析原因,引起的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7.2甲方在混凝土到达施工现场后对混凝土相关性能指标进行检验测试。现场初试按本合同有关要求及国家标准进行,主要指坍落度、温度、黏聚性等,不能满足要求时,由乙方负责调试,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调试合格,可以投入使用,否则乙方就地作废处理。
7.3乙方制作的混凝土在浇筑前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7.4混凝土运输到达浇筑地点后,如果由于甲方现场准备不充分等原因不能及时浇筑,导致混凝土拌和物的相关性能指标不能满足灌注要求或产品失效报废时,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7.5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乙方单方掺加外加剂、掺和物、生水等,由此发生的混凝土质量问题和造成的损失、责任等由乙方承担。
7.6甲方对浇注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之时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甲方组织,会同工程监理、政府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的原因、责任,并共同提出书面处理意见,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7.7甲方应按照国家关于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规范(GB50164-92)加强浇捣养护,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及损失等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结算及付款方式8.1工程计量方式:钻孔桩基础的混凝土数量按双方实际签认量(以跟随车辆的单据为依据)进行结算(混凝土供应过程中甲方抽检,发现数量不符时当批次供应量按最低的抽检数量进行计量)。桥涵其他部位混凝土用量按设计图纸量为结算依据进行计量。出现跑模、涨模时按双方现场确认的数量据实计量。根据配合比计算砂石料的实际数量。
8.2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缴纳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未按约定时间缴纳的,乙方同意甲方从第一次结算款中扣除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交(合格)后30日内,据合同履行情况无息返还。
8.3工程进度结算及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结合工程形象进度按月计量付款,每月按实际结算额的70%支付工程款,季度付款按实际结算额度的90%支付。
8.4竣工末次结算及付款: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办理末次清算手续,工程款付至结算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付款时乙方提供发票。
8.5质量保证金支付:保修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或修复完所有质量缺陷后,经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凭据后,由甲方返还(无息)。
8.6结算程序:乙方报送甲方并经甲方按审核程序审核(甲方审核程序:技术负责人、材料负责人、预算工程师、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工地代表亲笔签字的计量单,作为施工期间和最终结算、付款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款、信函等文件资料,都不能作为结算、付款依据。甲方其他人员的任何签字、签认都不具有该事项最终确认的效力,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持有的此类文件,对甲方不产生效力。
第九条材料及设备9.1本工程所用水泥、砼外加剂、粉煤灰、砂石料由甲方供应,乙方负责保管及数量控制。
9.2本工程所用材料损耗数量以甲方提供的砼配合比乘以约定消耗系数(一般碎石3%,中砂5%,水泥0,粉煤灰2%,外加剂1%)为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供应材料用量超出配合比的额定数量部分,甲方在结算中按市场价扣除乙方所超用甲方供料款,并加收8%的管理费。
9.3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满足工程需要的搅拌站及砼运输设备,保证在出现设备故障、临时停电、设备检修等情况时不中断砼供应。主要设备有:两套搅拌机及相应的四斗配料机,配齐相关的水泥罐、粉煤灰罐;配备状态良好的砼搅拌运输车不少于十台。
第十条安全质量及职业健康10.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及铁道部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甲方提出的具体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混凝土质量。
10.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对其工作内容全面负责,必须达到甲方技术交底要求、国家及工程所属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满足甲方同建设单位及业主签订的各项目标。
10.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实验室提供的配合比通知单拌合混凝土,混凝土在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将理论配合比调整为施工配合比。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做砼抗压试件,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及其它各项指标达到设计及行业规范要求。因砼质量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
10.4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环境及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环境污染问题及职业健康问题,由发生方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10.4在施工现场内,供方车辆要听从甲方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一条甲乙方驻工地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11.1甲方驻工地负责人,联系电话.11.2乙方驻工地负责人,联系电话.11.3乙方驻工地负责人(以及驻工地负责人书面委托的临时驻工地负责人),甲方视为乙方的全权代表。
11.4乙方驻工地负责人需要更换时,乙方应提前10天通知甲方同意后,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11.5乙方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对外经济活动,需经甲乙双方驻工地负责人(以及驻工地负责人书面委托的临时驻工地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方能生效,否则甲方一律不认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无条件全部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权利与义务12.1甲方负责该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指导。包括混凝土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由专人负责对预拌混凝土品种、质量、数量进行检查与验收。
12.2甲方制定总体进度计划,明确质量、安全管理目标、文明施工目标,指导乙方实现管理目标,保证施工时间准确,确保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工地卸料及时。
12.3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技术交底资料,向乙方提供工程用量、混凝土配合比控制资料。
12.4审查乙方报送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
12.5及时组织砼所需各项材料,并运送到乙方搅拌站。
12.6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工程计量和结算手续,及时拨付工程款。
12.7按有关规定组织乙方参加竣工验收交接工作。
第十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13.1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混凝土质量控制》GB50164、《混凝土泵送技术规程》JGJ/T10现行国家标准进行生产。
13.2按时保质保量的供应混凝土,并保证混凝土质量的匀质性、连续性。
13.3保证混凝土坍落度及有关指标符合合同要求,在交货检验过程中,发现有关指标超出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时,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损失由乙方承担。
13.4在合同签订后,按要求的时间、机械设备数量、人员(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及时组织进场。
13.5负责制定砼搅拌站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措施。
13.6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做好工程材料、砼的试验检测工作,加强设备管理及维护工作,保障砼及时供给。
13.7负责办理交通所需各项手续,混凝土的运输车辆须有养路费,以确保混凝土的及时、不间断供应。
13.8严格按国家、铁道部、业主、甲方关于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承担施工安全的全部责任和经济责任。
13.9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利益及企业形象。必须执行甲方制定的进度、质量计划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指挥,按甲方要求做好职工安全、职业等相关培训。接受甲方及业主进行的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考核、评比和奖惩。
13.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主动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安全管理机构、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的检查和监督,并予以积极的配合支持。
13.11按照甲方统一的形象要求,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及企业宣传工作,临时设施按照甲方要求统一规划,作业人员、机械设备统一标识。费用由乙方承担。
13.12负责竣工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归档等工作,乙方服从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安排,并积极配合处理有关事宜。
13.13乙方单位主要技术、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并服从甲方的业务指导。
13.14乙方处理好与业主、设计、监理、接管使用单位关系,协助甲方处理地方事宜。自行处理及维护与地方的关系,加强与各桥涵劳务承包人之间的协调配合,保证满足施工现场混凝土的供应。
13.15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和建设单位合同中及当地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认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中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防止火灾,减少污染、降低噪音,并承担由于施工作业造成的环境破坏、损害公众利益和财产等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经济责任。
13.16及时提报工程计量资料、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及竣工结算。
13.17乙方不得将本工程项目或部分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他人,在本合同终止前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工程款挪作他用。
13.18由于业主、建设单位对甲方拨付资金不及时导致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款项时,甲方按业主、建设单位迟延支付的时间及比例顺延支付乙方,此种情况下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包括不承担支付利息及其他违约责任)。乙方应当自行筹集足量资金用于工程周转,并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期。
13.19乙方应及时支付参与本工程施工的劳务人员报酬。乙方在季度结算时,必须提供职工工资发放的原始凭证,并作为结算的附件存档。如乙方不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报酬,造成工期、延误及不良社会影响时,甲方视作乙方违约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4.1本工程乙方应按本合同要求工期及有关安全、质量规定完成,如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5000元。如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或事件,按业主及上级对甲方的罚款及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双倍赔偿。
14.2甲方对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规定等规章制度的乙方施工人员按规定给与罚款,情节严重者将清理出场,乙方代表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及时执行。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向甲方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它约定:
17.1甲方为履行与业主所签合同目标,有权力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和计划,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17.2乙方资料需要上报业主、监理的,必须先上报甲方,由甲方审核批准并加盖公章统一上报,否则无效。
17.3乙方在甲方统一指导组织下开展公共关系工作,负责相应费用,时时处处维护甲方的声誉。
17.4乙方管理人员纳入甲方管理范围,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不得影响甲方的总体计划。
17.5本工程施工中,乙方发生的任何债务纠纷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困此造成甲方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向乙方双倍追索。乙方人员出现任何违法乱纪或刑事案件后果均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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