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火花加工合同【三篇】》
电火花加工合同(精选3篇)
电火花加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委托甲方在河南省种子管理站东郊试验站种子加工厂代加工小麦、玉米、蔬菜等作物种子。
二、加工费用:使用清雪?包衣—自动计量包装全套加工流程加工,玉米元/公斤,使用自动计量包装流程加工,玉米元/公斤,加工其它作物种子价格由双方临时协商确定。
三、在甲方种子加工厂加工种子发生的装卸费、水电费、人员工资、设备折旧费、维修保养费及短期仓储费(一周内)由甲方负担。如种子贮存期超出一周,费用按仓贮收费标准另计。
四、乙方种子加工所需种衣剂、包装袋等均由乙方负担。如种衣剂由甲方提供,其费用另计。种子加工的废种子和下脚料由乙方自行处理。
五、种子加工质量保证:甲方种子加工厂是采用国外及国内先进主机建成的,生产率高,加工质量好,计量范围广。其工艺流程为四层筛风筛雪?比重雪?包衣—计量包装(范围0.1—50kg)。乙方提供的种子原始净度≥95%时,甲方保证种子加工的净度、计量精度、获选率(种子损失率)、破碎率、种衣牢固度、包衣合格率等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乙方提供的种子需包衣时,应提供质量合格、成膜性好,使种子包衣后能够连续进行自动计量包装的种衣剂。
六、设备加工能力4t/h,每天加工小麦、玉米能力3—6万公斤,如乙方需分装5kg以下小包装种子时,加工能力每天3万公斤左右。
七、种子加工前,乙方应提供甲方种子质量检验单。纯度、发芽率、水分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甲方方可进行代加工。
八、代加工数量:小麦、玉米:乙方应保证年种子加工量不低于50万公斤,每个品种加工数量不低于5万公斤。
九、合同期限:双方本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合同期限2年,自签订之日起计算。
十、订金:合同生效10日内,乙方应预付甲方代加工定金万元。
十一、代加费用结算:每批种子加工后,乙方对种子加工质量进行检验,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和合同规定要求,乙方应在提货前将全部加工费支付甲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修订。
十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电火花加工合同 篇2
订做方(甲方):_________
制作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科技
一、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日期
交货日期:____________合同签定起日
其它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验收标准、方法:按样品工艺为检验标准。
四、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
五、交货方式及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安装地(围)。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出现问题根据问题所属承担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
九、其它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订做方:________________制作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单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电火花加工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定作人:
签订地点:
承揽人:
签订时间:
第一条加工物(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
│加工物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报酬│
││││├──────┬──────┤
│││││单价│总价│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
第二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质量│提供日│消耗定│
││││││期│额│
├──────┼──────┼──────┼──────┼──────┼───┼───┤
││││││││
├──────┼──────┼──────┼──────┼──────┼───┼───┤
││││││││
├──────┼──────┼──────┼──────┼──────┼───┼───┤
││││││││
├──────┼──────┼──────┼──────┼──────┼───┼───┤
││││││││
└──────┴──────┴──────┴──────┴──────┴───┴───┘
第三条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第四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五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答复。
第六条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
第七条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
第八条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九条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加工物的交付方式、期限及地点:。
第十一条加工物的验收标准、方法、期限及地点:。
第十二条承揽人对加工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十三条定作人应在年月日前向承揽人交付定金(大写)元。
第十四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五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定作人违约责任:。承揽人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
│定作人 │承揽人│
│定作人(章):住所: │承揽人(章):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账号:│
│税号:邮政编码: │税号:邮政编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