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用品加盟合同热门三篇》
婴幼儿用品加盟合同(精选3篇)
婴幼儿用品加盟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就店铺特许加盟授权事宜签订了《特许经营加盟合同》及其附件。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提前解除加盟合同依法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同意于年月日提前解除双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加盟合同》及其附件,双方权利、义务(但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关于知识产权、争议解决、保密及后续解约环节的约定)自此终止,无其他纠葛;
2、合同解除后,双方未结清款项的结算应在年月日前办理完毕,自此双方财务结算清楚,无纠葛;
3、乙方保证在年月日前归还与特许授权有关的授权证明及相关资料、物品;并保证在年月日前售卖乙方在加盟期间订购的但未销售完的库存货品,自此之后不再进行任何售卖,一经发现,向甲方承担万元的违约金;
4、乙方保证在日前撤掉店铺门头和涉及“__________系统”的店铺装修,并同时办理相关注销工商营业执照,并立即停止使用所有涉及“__________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类似“__________”或“__________”的名称及商标,以及含有__________任何其他名称或标示,或表示乙方是或曾经是被授予的__________加盟方或加盟店的任何其他名称、标示或标记、或类似的色彩及文字。否则,由乙方或本单位承担50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5、双方均不因合同终止而向对方承担任何违约或损失赔偿等法律责任。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篇二:_________________终止加盟合约协议书5.25
终止特许加盟合约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终止双方于20__年1月1日签订的《特许加盟合约协议书》。
一、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甲方”品牌名、商标、店面等与甲方相关的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行为识别系统,并不得再以甲方特许加盟连锁店的名义进行经营。
二、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乙方以甲方为名义办理的证照进行注销、变更,并将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加盖工商局印章)交由甲方审核。
三、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交给甲方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月1日加盟费共计:_________________拾万元(人民币大写拾万)。
四、本协议终止双方于20__年1月1日签订的《特许加盟合约协议书》,对双方而言互不违约,双方均无需承担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五、本协议签定之日并在乙方交给甲方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月1日加盟费拾万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后,双方互不负债权债务。
六、乙方对以甲方为名义办理的证照进行注销、变更,并将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加盖工商局印章)交由甲方审核后,同时全部交付给甲方加盟费拾万元后,甲方退回乙方押金伍万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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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婴幼儿用品加盟合同 篇2
特许人(下称:甲方):
受许人(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认真探讨,协商一致,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甲方将""系列婴幼儿用品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给乙方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 合同释义
本合同中下列名词应有如下含义:
1.1 知识产权: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X企业视觉形象系统,经营管理模式等;
1.2 宣传推广用品:由甲方统一设计,包括旗帜、招贴、广告宣传等用品;
1.3 产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的产品及甲方取得营销权的其它产品。
2 特许授权
2.1 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 市 县(区) 开设专营店;
2.2 甲方将其所有的专营店商号、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和规范下从事婴幼用品专营店的经营活动;
2.3 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特许权。
3 经营方式
3.1 乙方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于当地设立婴幼用品特许专营店。
3.2 乙方在经营期间应享有特许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3 婴幼用品专营店须按统一的标准及规范从事经营活动。
3.4乙方应自行办理当地与经营相关的各种工商与税务等一切合法手续,应实行独立经营、 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4 甲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
4.1.1甲方对有损X企业形象和商誉的情形实施监督和维护的权力;
4.1.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2 甲方的义务:
4.2.1 负责婴幼用品特许专营店产品组织、开发和生产,甲方依约向乙方提供产品;
4.2.2 甲方向乙方提供婴幼用品特许专营专业指导;
4.2.3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店面设计方案,并在乙方开店前统一安排婴幼用品特许专营店经营用品、宣传用品等;
4.2.4 甲方负责制定和修改婴幼用品专营店营销策划方案。
4.2.5 甲方的网站、刊物和其它宣传品无偿为乙方提供广告宣传。
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的权利
5.1.1 有权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购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址开展经营业务;
5.1.2 有权拥有特许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5.1.3 负责特许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
5.1.4 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和广告促销活动;
5.2乙方义务
5.2.1 乙方自配置全国直拔电话机和传真机或计算机及上网电子邮箱等以方便双方业务联络。
5.2.2 乙方按婴幼用品特许专营店的统一形象装修,甲方提供店内装修方案效果图,店面灯箱制作图,乙方结合门店实际情况可作出具体的装修调整,并保持婴幼用品专营店整体的风格和色彩;
5.2.3 乙方应自行办理当地与经营相关的各种工商与税务手续,应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5.2.4 在专营店内必须经营甲方产品和甲方许可的产品,不得销售有损甲方品牌形象的产品甚至假冒伪劣产品,不得销售和甲方产品有竞争的产品;
5.2.5 积极参予甲方统一的市场营销推广及其它有益的活动;
5.2.6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产品时必须于收货当天进行数量验收,产品质量验收。如有问题须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确认。由于运输途中导致损坏的由送货公司负责赔偿。产品由于质量问题一个月内返回发货地,过期甲方不予授理。
6 保证金
6.1乙方向甲方交纳加盟特许权益保证金6000 元,此款在双方特许加盟合同签定以后三日之内由乙方一次性付到甲方指定帐号。
6.2乙方如经营不善或中途退出加盟,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3累积进货奖励制度:乙方累计进货量达8万元时返还保证金20__元;累计进货量达16万元时再返还保证金20__元;累计进货量达25万元以上再次返保证金20__元。
6.4由乙方介绍成功的其他加盟店,甲方奖励乙方每家500元。
7 产品订货、补货及调换
7.1 订货方式:
a: 首批订货可由总部建议最畅销的产品或根据当地市场情况自行订货;
b: 网上采样订货;
c:到公司总部样品展示厅自行挑选定货;
d: 寄发彩色图片定货;
e: 补货由乙方自主决定;
乙方开业首次配货量标准:以进货价按每平方米600元左右的金额标准向甲方提出定购申请。
7.2 为降低运输成本,乙方每次补货按进货价应不低于20__元/次。
7.3乙方如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造成产品滞销,甲方对乙方产品在不影响第二次正常销售的情况下可以调换。 (详见附件二:退换货制度)。
7.4 首批进货、换货、补货运输费用乙方承担。
8 承诺及保证
8.1 甲方对各地婴幼儿用品特许专营店的商号、商标及经营模式等所有无形资产拥有所有权,乙方无权作任何处置和更改;
8.2 甲方必须坚持区域保护发展原则, 甲方在双方约定的乙方加盟店商圈区域内不再发展其它加盟店;
8.3 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经验等有形无形的资产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8.4乙方应提前一周向甲方订货,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应在1-3日内向乙方发货。
8.5 乙方收到甲方所配发的商品时,必须及时准确的核对,配合甲方做好产品核查工作.
9 违约责任
9.1 乙方须经营产品和X公司许可的产品,乙方如在加盟后两个月内未能开业,则视为乙方已放弃产品经营权,以违约论;
9.2 为确保各经营店统一形象,统一管理,乙方在开业一个月内必须将经营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店面照片(三张),经营店具体地址以快件或电邮方式至公司总部,否则视乙方违约。
10 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未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减少造成的损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应在事件发生的12小时内将事情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书面报告。
11 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其法院管辖并按中国法律执行及解释;
11.2 若执行该合同书发生争议,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 一般条款
12.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实时生效;
12.2 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3年,从20__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 。期满后,无违约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约。
甲 方:(特许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签约时间:
乙 方:(受许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 话:
传 真:
签约时间:
婴幼儿用品加盟合同 篇3
甲方: 签约地址:
乙方: 签约时间: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自愿经营甲方的宜家工坊加盟店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第一章 授权许可的内容、区域、范围、期限
第一条:乙方所加盟的宜家工坊店址位于 省 市(县) 路 号,为独立门市,(为 物业内)。
第二条:此店面积为 平方米。
第三条:此店正式定名为“宜家工坊 店”。
第四条:甲方允许乙方在此店使用宜家工坊统一商标、标示、字号、经营方式及经销活动。
第五条:乙方不得在甲方品牌标识及形象下经营其他同类商品,不得在此店内经营其他商品。
第六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授权区域以外任何地方开设卖场或经营同样业务。
第七条:授权期限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年有效。
截止 年 月 日止。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一条:乙方须按照甲方提供的形象方案,在规定的期限内实现品牌形象的装修工程。
在规定时间内开业经营。
第二条:乙方在售卖中必须执行甲方规定的销售指导价格(甲方规定的区域差价除外)。
1.零售价:执行甲方规定的地区统一指导价;
2.促销价:大型的促销活动乙方必须执行甲方规定的统一促销价。
第三章 费用
第一条:加盟:乙方须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日内,将加盟保证金 元,一笔汇入甲方指定帐号。
在合同结束后,如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60天内无息退还乙方。
第二条:加盟费:乙方须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日内,将加盟费 元,一笔汇入甲方指定帐号。
此加盟费不予退还。
第三条:品牌推广建设费
1、 甲方承担费用项:
a、对乙方加盟店的考察费;
b、全省范围的品牌广告费;
c、卖场空间设计费;
d、卖场空间布置所需海报、及各类标贴费;
e、卖场空间布置所需pop的设计费用。
2、乙方承担费用项:
a、卖场装修费;
b、商场收取的入场、赞助费,或专卖店租赁费;
c、员工的工装、胸牌、培训等费用;
d、卖场空间布置所需pop按甲方设计要求的制作费;
e、卖场统一购物袋、贵宾卡、物价签等其他杂费。
第四条:运费
1、正常业务下发往乙方的所有商品运费由乙方承担;
2、正常业务下乙方退回甲方商品运费由乙方承担;
3、由于甲方操作失误导致的错发运费由甲方承担;
4、由于运输途中发生的商品破损、丢失,甲方概不负责,应由乙方追究相关物流企业责任。
12、派出市场督导人员对乙方市场营业标准、价格、商品进销存及特卖情况等进行监督辅导。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合法经营甲方授权商品;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从任何第三方购买与甲方类同或有冲突的商品;
2、乙方须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及规定装修终端卖场,并负责其费用;
3、在签定本合同时立刻确定经营甲方商品的操作人员,并向甲方推荐合适的员工接受培训;
4、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执行大型市场促销、价格调整及特卖活动;
5、乙方须按规定使用甲方提供的商标、招牌、广宣等;
6、乙方自己制定的广告或推广材料如出现甲方名称、商标、有关图片、文字时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以保持甲方的声誉及形象;
7、乙方须定期向甲方上报商品进销存报表、市场营业报告及竞争品牌的市场动向;
8、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市场计划、商品资料、培训教材、各类报表、档案、供货价格、商品组合、促销方案等一切有关“宜家工坊”品牌经营的文件、信息保密。
否则视为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