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石材供应合同(合集三篇)》
工程项目石材供应合同(精选3篇)
工程项目石材供应合同 篇1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方需向乙方订购下列石材,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交货时间:甲方提前20天通知乙方供货时间。乙方在接到通知(通知方式为订单签收即为通知送达)之日起30日内必须现场交货,每逾期一天承担逾期交货总价款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同时有权确定解除合同。
二、交货地点:贵阳市南明区创艺时代主城工地卸货到指定地点交货。交货地点在该工地以外的,甲方不予认可。卸车费由甲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人民币200万以内的石材由乙方垫资,超过200 万以内的石材由乙方垫资,超过200万元部分乙方货到工地交货,甲方付款。垫资部分在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六个月内全部付清
四、运输费;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验收;乙方供货时负责向甲方提供质量监测中心的质量报告。珠海兴业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现场石材验收后签字确认,石材误差范围按照国家标准验收,每批货必须按珠海兴业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料单顺序发货,并在每箱石材包装上贴清单,每片石材上须标注尺寸编号。
六、天然石材若有轻微色差属正常现象,若发现色差严重,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认定,对色差严重的石材乙方无条件换货。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按《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八、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贵阳签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双方各执二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项目石材供应合同 篇2
石材供应合同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协作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
2.产品的技术校准(包括加工要求),按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价格、合同总价款
1.产品的价格:
(1)
(2)
(3)
2、合同总价款: (具体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第三条 交货方式、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1.交货地点: , 方负责运输和装、卸货 。
2.交货时间:按批次交货,自甲方支付定金日起开始计算。
3.甲方指定 负责收货,身份证号码: 。
4.供货过程中由于甲方因素影响乙方供货进度或出现不可抗力、路途突发状况等情形,则供货时间顺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货物的验收、检验标准、期限
货物到场后甲方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甲方现场负责人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字后7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货物合格。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甲方预付定金为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
2.第二批货到达供货地点时,甲方需在 日内支付第一批货款,以此类推,最后一车到货后 日内需结清剩余货款。
第六条 违约金条款
1.若乙方供应的石材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换货或赔偿;
2.如果甲方迟延支付货款,每月按照应付货款的2%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供货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享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石材属天然产品,颜色花纹略有差异,敬请知晓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石材供应合同 篇3
需 方:
供 方:
需方将 科研办公楼 工程项目的石材供应及安装承包给供方,本着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加工要求、单价、安装单价:
二、工程地点:
三、施工工期: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五、质量标准:
按石材行业相关规定要求。
六、双方责任:
1、需方如需调整订料的数量、规格,应在供方备料前通知供方;
2、需方按相关验收标准验收供方所供材料及施工质量;
3、供方按需方要求的供货时间供货,并确保的施工工期及施工质量;
4、石材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5、石材到达交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卸货。
6、供方进场的开办费用则由需方负责承担
七、违约责任:
1·、若需方未按本协议要求支付供方材料款、人工费及工人生活费等,供方有权停止施工,并向需方索赔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签补充协议。
本协议壹式 贰 份,需供方双方各执 壹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需 方:
供 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