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经营性租赁合同精选三篇》
汽车经营性租赁合同(精选3篇)
汽车经营性租赁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餐厅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市订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_____市_____路_____号,面积共_____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_____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_____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_____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_____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1、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2、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3、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4、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_____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_____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_____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 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汽车经营性租赁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 ,拥有_________个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经营权证号从_________号--_________号,经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甲方的员工,双方已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本合同期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履行社会保险义务。
营运车辆情况:车辆型号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道路运输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购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及附属设施、设备)_____________万元,车辆购置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对应的经营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将上述车辆承包给乙方经营。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和车辆产权属于甲方。
第三条承包费标准。
乙方应按月向甲方缴纳承包费,每月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承包费包括:
公路养路费_________元;
客运附加费_________元;
营业税_________元;
车辆折旧费_________元;
保险费_________元;
其他税费项目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一次性足额缴清下月承包费给甲方。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收取财产抵押和安全保证金_______元,本合同到期,乙方未违反相关条款,甲方连本带息返还给乙方。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担国家对营运税费进行调整的风险。
第四条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的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办理相关营运手续。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出租汽车客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第五条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车辆办理规定的强制参保险种(车上责任险)和其他相关保险的投保和续保手续,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当需要办理保险理赔事项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保险索赔手续。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谨慎驾驶车辆,确保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乙方应对车辆、车上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承担法律责任。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因交通事故赔偿和事故处理支出的实际费用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营运变动成本,包括修理费、检测费、燃油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使用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乙方不得转包营运车辆。本合同到期后,车辆(含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证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收回。
第八条乙方聘请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被聘请的驾驶员必须经运管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证,且应当经过甲方的同意,并将聘请的驾驶员的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行监督和管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请的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3.在合同有效期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事故,造成车辆和甲方其他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4.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时,甲方可以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适时对乙方的出租汽车进行更新。
7.甲方按照规定,有权组织乙方参加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做好驾驶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审工作。
2.甲方有义务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因处理事故支出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3.甲方有义务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4.甲方有义务及时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法规政策。
5.甲方有义务组织甲方参加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6.甲方有义务公示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及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组织安排的各种活动和安全培训。
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
3.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给甲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车内外设施,包括但不局限于车身颜色、营运标志、车身广告、车身喷字等。
5.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诚实信用地行使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如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费用总额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仍没有按约定支付承包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经营合同,收回营运车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擅自转包车辆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含聘请驾驶员)违反有关规定,运管机构对甲方给予处罚或者质量信誉考核扣分的,甲方按照扣分结果,每扣1分给予乙方20元罚款。因乙方多次违章、严重违章致使甲方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乙方无故不按照规定参加一年一度的轮训或者安全例会的,每缺一次处以100元罚款。
(六)乙方聘请驾驶员未向甲方报备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七)因甲方原因办理相关营运证照不及时、代缴纳税费不及时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经营合同。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第十六条填写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汽车经营性租赁合同 篇3
本着“自愿结合,互惠互利,责任明确,安全第一”为原则,甲方将云H 农村客运汽车(洞波至富宁),以租赁的形式给乙方从事客运经营,现双方应有关问题签订如下合同: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自月日起至月年。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准驾证号码: 客运资格证号码: 租赁方式:乙方以承租方式租赁此农村客运汽车及其配套设施从事客运经营。
租赁及交付方式: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金220xx.00元(大写贰万贰仟元整)。在承租期间20xx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4 月 1 日止,所租赁车辆的燃油补贴一律由乙方领取,甲方不得领取。
出租人义务:
1、交付乙方云全完成,已满足农村客运汽车要求,并且由乙方完全检验合格,满意接车为准。
2、该农村客运汽车及其配套设施应缴各项税、车辆保险、年审等由甲方承担,不得在租金外向乙方另行收取费用。
3、车辆保险为指定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赔,一切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4、乙方承租期间,甲方不得将该农村客运汽车及其配套设施转租或出售给他人,若甲方强行将该农村客运汽车及其配套设施转租或出售,则算甲方违约并将租金全额退还给乙方,还须支付给乙方违约金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5、该车一切发生在租赁期之前(月日以前)或租赁期结束之后(20xx 年 4 月 1 日之后)的违规运行处罚、运行事故、盗抢事故以及债务,都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6、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农村客运汽车行业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职业道德教育。
承租人义务:
1、依法按约经营该农村客运汽车,遵守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的规定,不得将该农村客运汽车及其配套设施用于农村客运以外的其它用途。如有违约情况,造成后果由乙方自负,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承租期间,该农村客运汽车及其配套设施应缴各项税、车辆保险、年审等由乙方承担。乙方承租期间,应妥善保管该农村客运汽车及其配套设施和相关证件及各种票据,如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该农村客运汽车及其配套设施损、毁、失和涂改、转借的应当承担赔偿及连带责任。
3、乙方在承租期间,未经租赁人许可,不得随意对该农村客运汽车及其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增减,不得随意转租。
4、租赁关系终止后,乙方应及时返还该农村客运汽车及其配套设施,并且车况必须于甲方交车时相符。
5、甲方发现乙方在承租期间,将车辆随意转租、转借,应在口头上给予乙方警告,若甲方多次警告而乙方不知改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乙方在租赁期间内承担对农村客运汽车及其配套设施的维修、保养,费用自理。同时保证农村客运汽车及其配套设施车况的齐全完好,确保安全行车、文明行车。
7、一切在发生在租赁期间(月日起至月 1 日)的违规运行处罚、运行事故及盗抢事故的处理都由乙方根据相关法规与有关部门协商处理,与甲方无关。
有关条款:
1、若租赁期结束之后乙方仍愿意租赁,在同等租金下,乙方有优先签约权。
2、甲、乙双方在合同内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