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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行业劳动合同【汇总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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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行业劳动合同(精选3篇)

珠宝行业劳动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

定作人: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

承揽人:_______ 签订时间: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第一条 定作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定作物名称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 计量单位数量_______ 报酬交(提)货时间_______ 及数量_______ 单价金额_______

合计_______ 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 :

第二条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第三条 定作人对承揽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第四条 定作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五条 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六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样品、工艺要求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七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 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 日内答复。

第八条 定作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定作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 定作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

第十一条 定作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二条 定作人在 年 月 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款(大写) 元。

第十三条 报酬及材料费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四条 定作人在 _______ 年_______ 月 _______ 日前交定金(大写) 元_______ 。

第十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六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定 作 人:_______ 承 揽 人:_______ 鉴(公)证意见

定作人:_______ (章)承揽人:_______ (章)

住所:_______ 住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公)证机关(章)_______

日期:_______

电话:_______ 电话: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账号:_______ 账号: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珠宝行业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甲方代表人:公司地址:联系方式:

乙方(劳动者)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 之日起至 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量化)和考核办法:详见附件。

(三)乙方的岗位职责:详见附件。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业绩、考勤、开展业务行为不符合甲方关于业务人员考核和聘任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的有关制度及本合同约定,调整乙方工作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劳动报酬。

(一)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其他绩效报酬,其中月基本工资为 元,其他报酬及考核详见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

(二)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60天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其中月工资保险福利奖金为 元,工资提成如下: 销售额为五万以下按照1.5%提成,每月汽车补助为1000元。售额为五万以上按照2.5%提成,每月汽车补助为1500元。售额为十万以上按照3.5%提成,每月汽车补助为20__元。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二)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五、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可能产生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基本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又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七)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续订意向的,应当在本合同届满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指定的个人交接工作,归还其占有的甲方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资产,向甲方完全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与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办理离职手续及其他未了结事项。

六、经济补偿、赔偿与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时,对于符合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出的费用;

2、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 %。双方若另有培训协议约定的,按照培训协议办理。

3、对甲方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其他乙方应当赔偿的费用。

(三)乙方尚未与甲方解除本合同,又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七、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具体情况,与乙方订立保密与竞业限制条款。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甲方在乙方工作期间借记乙方10000元车辆补助,乙方需提供车照以及车辆相关证件由甲方保管,合同终止时如乙方未能还清借记费用,应主动还请欠款,如未还请或其他特殊原因甲方有权收回车照以及车辆相关证件。

(二)乙方不得单独参加销售,如遇特殊情况,需主动向公司申请,按纯利润的40%提成,如不主动申请的,公司一经发现将会扣除全部销售金额。

九、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安全准则、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十、经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可由乙方指定的委托代理人代为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签署本合同前,双方确认:

各方均已认真阅读了本合同条款及附件,并对合同及附件内容完全理解,承诺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甲方(盖章): 代表(签名):

乙方(签名): 代表(签名):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珠宝行业劳动合同 篇3

珠宝合作协议书范本1

甲方(供方):

合同编号:

乙方(需方):

签订地点:深圳依据双方协议.

今乙方向甲方采购以下产品:

一)检验依据:供方根据需方所定产品之规格按行业标准生产,并提供质检报告及合格证

(自乙方验收之日起)。

二)验收期限:收货方收到货后,若十五日内无异议视为供方的货物符合订单要求。

三)交货地点和方式:货送到需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四)乙方于异议期内提出质量异议,按如下方式处理:

1.甲乙双方就货物之质量达成一致意见,甲方就存在质量瑕疵的货物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甲乙双方就货物之质量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鉴定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五)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争议、纠纷,双

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账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珠宝合作协议书范本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遵纪守法、诚信平等、互惠互利、双方共赢的原则,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项目:

1、工程名称

国家高速公路网包(头)至茂(名)线陕西境小河至安康高速公路标段路面工程所需的沥青材料供货。

2、工程的具体位置: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县境内,路段起自旬阳小河(k138+593),接在建的柞水至小河段高速公路,经桐木、茨沟、松坝、止于安康尹家营(k197+150)。

3、供应沥青材料要求

用量以乙方与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按工程实际计划编制的沥青用量和正式使用通知书为准。品牌与质量以乙方与招标单位确定的材料品质为准。

二、合作方式

(一)甲方

1。提供完成合作工程项目所需要的资金(具体款项待乙方中标后以甲乙双方签订的详细资金运作流程协议为准)

2。甲方负责将乙方购买的沥青从交货地铁路站运送到客户指定场地的公路地点。

(二)乙方

1、负责标书的编制、投标;

2、负责中标后外贸业务及报关、质检、铁路运输等相关事宜,以确保资源,为客户提供保质、保量、及时合格的服务。

(三)相关说明

乙方负责国际购销合同的实际操作,甲方对于国际购销合同所引起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不能按时按期交货或者是由于沥青的质量问题引起的违约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合作期限

1、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合作项目材料供应期结束止。根据路面进度需要供应的具体供货期确定实际的供货期。

2、合作期限为年,即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以上方式可以选择确定合作期限)

四、合作项目管理机构

(一)部门名称、设置及人员

经双方协商同意,在乙方公司的办公地内设立小康工程项目组,场地由乙方提供,对双方合作的项目进行监督和财务管理。小康工程项目组由甲乙双方各指派人共同组成,部门负责人由甲方担任。

甲方的联系人及电话:

乙方的联系人及电话:

(二)部门职责

1、在乙方设立一个专门共管的银行账户,用于本项目合作的财务往来。凡是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资金往来必须经过本账户并接受本共管部门的监督。

2、对本项目的财务往来进行严格审查,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经甲乙双方签章认可才能作为财务往来凭证。

3、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项目的专项资金用于合作项目无关的任何用途。

4、监督乙方在运营过程当中,严格按照标书合同中约定的时间结算款项并将款项在结算日后的3日内转入共管账户。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在乙方投标时提供三百——万元的保证金,于XX年XX月XX日以现金/其他方式支付给乙方。

2、保证将沥青从交货地铁路站运送到客户指定场地的公路地点的运输。

(二)乙方

1、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安排招标活动。中标后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

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购买货物,并办理外贸业务及其所有的相关事宜;

3、为甲方提供的资金投入提供有效的担保,确保甲方的资金安全。乙方的担保包括:

4、乙方中标后,使用每一笔资金以前,必须提前45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的资金使用计划书,以便甲方准备;

5、关于投标的报价和物资的采购价格,乙方均应向甲方通报,双方协商;

6、中标后,乙方在运营过程当中,应严格按照标书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及时结算款项并将款型转入共管账户;

7、保障资金的正常回收,如由于客户的原因导致资金无法及时回款,引起的资金周转问题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六、合作利润的分配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项目工程完成以后,对项目毛利润的分配,甲方占80%,以方那个占20%。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发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质量保证金的分担,甲方占2%,乙方占0。5%。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需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万元;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3、因甲方资金不到位造成乙方对外无法开立信用证、缴纳关税及增值税时,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4、因乙方原因造成无法对外开立信用证及其他情况发生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互谅互让。协商不成的,提交法院解决。

九、合同解除及终止

1、因政府政策调整、战争、动乱、重大事故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可解除协议,后续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2、因客观情况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双方可协商变更原合作方式。协商期间,合同可中止执行。

3、乙方负责工程项目结算款的回收,在合同约定的回收期间以内,共管帐户内如果没有该笔款项入账,甲方有权中止该合同的履行,并由乙方承担中止期间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其它问题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约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本协议共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