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续签通用7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劳动合同到期续签通用7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要怎么办 篇1
1、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是否应续签劳动合同及其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显然,劳动合同法的立意十分明确,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就应当及时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
那么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系义务性法律规则,违反法定义务所需要承担的责任需要适用责任性法律规则。对此,《劳动合同法》第七章法律责任中的第八十二条明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续签书面劳动合同。这样,既符合劳动合同的立法本意,也未影响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续签劳动合同的权利。
2、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是否适用劳动报酬的特殊时效?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用人单位因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属于用人单位违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此二倍工资中除正常工资外的第二倍工资仅以正常的一倍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其实质不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报酬。因此,二倍工资的仲裁请求不适用劳动报酬的特殊时效规定,应适用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一般时效规定。
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14号)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20xx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12号)第三条明确“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的解除、终止应该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是:一个月以内的,用人单位未明确表示原劳动合同期满后,愿意继续使用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可以行使原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权,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此外,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者不愿意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比照《劳动合同法》的法定解除终止情形实施劳动关系的解除终止。
二是:满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者不愿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比照《劳动合同法》的法定解除终止情形实施劳动关系的解除终止。
三是: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解除终止情形实施劳动关系的解除终止。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时,如何赔偿劳动者 篇2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有两种方式,即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哪些情况可以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本文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提供一定参考。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特别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以上的法律法规,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由小编为您整理提供,欢迎参考咨询。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 篇3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进行补偿又下面两种情况: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 篇4
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不熟悉劳动合同的签订,那么应届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呢?详细的解答请跟随小编一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大学应届毕业生提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从何时起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种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在现实生活中争议和纠纷的发生。比如,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提前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也只能从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计算。
二、试用期是否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往往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经常会等到劳动者“转正”以后,再签订劳动合同。首先,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其次,即使在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仍然是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三、试用期期间单位是否应该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
四、单位提供什么样的培训才能与职工签订服务期条款
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
1、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这笔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较大的,这个数额到底多高,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将来可由各地方予以细化。
2、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 篇5
甲方(招聘者):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本市(县、区)住址: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b.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的'具体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试用期约定为(下列a、b中选择):____
a.无试用期;
b.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劳动岗位和工作内容
单位与你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届满,单位决定继续与你续订劳动合同,如同意续订合同,请于____月____日上/下午____时到订合同,请于____月____日前以书面方式答复单位。
通知方(签名)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收回执
本人已收到单位(职工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出的《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通知方(签名)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 篇6
_____________(部门)先生/女士,劳动合同将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期满。现就合同续签事宜向部门领导及员工本人征询意见:_________________
部门经理意见:_________________同意与该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是□否
如续聘,您建议合同期为:_________________年(如果双方同意续签,建议续签年限为三年或三年以上,请您在此写出双方沟通后的意见。)
领导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员工本人意见:_________________同意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是□否
员工本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人力资源部意见:_________________
人力资源部: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 篇7
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到期后,意味着双方之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仍然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应当在前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前15天内办理续签手续。
当然,劳动合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也可以不续签。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情况分析
(一)因用人单位原因不同续签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以后,不愿意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同意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的条件一般如下,满足其一即可: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
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当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以后,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二)因劳动者原因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同意与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就可以分为如下两种情况:
用人单位在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待遇、条件等情形时,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待遇、条件等情形时,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金的总额应当以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乘以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一)年限如何确定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按照半个月的平均工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平均工资如何计算
平均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离职前或者劳动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总结
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存在多种情形,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原因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同时符合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有!可以放心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法条是《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后附)!
赔偿的触发条件
如果是员工以更高薪资待遇为条件要求公司续签,公司可以拒绝选择不续签。反之公司以降薪为条件续签,员工可以拒绝,算未协商一致。公司需要提前一个月以有效通知方式让员工知悉。对于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是否强制补偿一个月工资,目前无明确相关法规,各地实操中不完全一样,若未提前告知您可以主张试试。
赔偿的标准
补偿标准“N”,“N”的计算是在职工作年限*往前12个月收入(含奖金绩效年终奖等)的平均值,不满一年按一个月算,不满六个月按半个月算。
需要注意公司在职期间,社保公积金是否正常缴纳,基数是否足额,若有出入,可以一并主张足额足时的补缴相关费用。
再就是核实下公司是否缴纳一年以上的失业险,若是,公司不续签非个人原因离职,符合失业金申领条件,后续可以去相关部门登记申领。
赔偿的落地
以上内容需要搞清楚,找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开诚布公的协商,毕竟都0202年了,这些法律基础大家都是知道的,既然都是一个业务圈子,后续可能还有机会合作。当然如果友好协商未达成一致,可以申请当地人社局介入调解,调解失败可以劳动仲裁、法律诉讼。
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以及四十七条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