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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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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以下是漂亮的小编帮大伙儿整编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最新4篇,欢迎参考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深圳公司职工劳动合同书 篇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期限为年(月)。

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为天。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甲方不得招录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八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甲方支付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条实行计时或岗位工资的,每月标准工资为元。实行计件工资的,每月底薪为元,计件单价为元或完成工作额的%提成。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加班加点工资为元。

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书 篇2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本工程的劳务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甲方将项目 工程中的装饰装修劳务交由乙方施工,实行按方量计价的原则,其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隐带窗,地弹门的加工和安装等系列工作。

2、所有自备工具、用具及甲方提供的设备管理(水电通)。

3、工作场地的搭设

二、工期要求

1、乙方所承接的工期,时间以甲方通知进场之日起至 年 月 日完成。

2、为保证工期,乙方派驻本项目部的工人由班组自定,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保证本项目能够按期完成。甲方安排加班的时间乙方无条件无任何理由不服从。

三、付款方式及结算办法

1、项目价款:甲方按乙方所承接的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计算,a、隐带窗 80.00 元/m?;地弹门 80.00 元/m?:如乙方下车按40.00元/t计价收取。本单价所包含的工作为:(1)、本合同第一条内所含的全部内容。(2)、停、窝工损失。

2、付款方式:框安装完付劳务总价的45%,玻璃安装完付劳务总价的45%,余下10%在该工程完成以后一次性付清。。

四、工程质量

1、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必须合格,由甲方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同时,必须无条件配合公司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设壹名专(兼)职质检员,负责施工的质量检查,配合协调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并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如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对所施工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堆码整洁、文明。每天各分项工程余料的合理处理。

4、乙方班组长必须每天到现场值班,副班组长必须在岗,乙方的二位领导者严禁脱岗、缺岗、迟到等。晚上加班时,至少不少于1人在现场指挥,配合甲方的工作。

五、安全要求

1、乙方施工的工程必须设置1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所施工的安全检查,安全管理等工作。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全管理,有权对甲方的违章指挥拒绝执行,并向公司领导反映情况。

3、乙方必须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必须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做到安全无小事,安全无人情。

4、乙方所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乙方精心挑选,禁止老、弱、病、残等人员进行施工(禁止用55岁以上人员,年龄低于1 8周岁的少年)。

5、乙方自备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且必须是合格品。

6、乙方负责所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防护,防护用品的搭设必须经过甲、乙双方验收后才准使用,禁止蛮横施工,冒险蛮干,甲方有权一票否决制。

7、乙方不得违规进行工程操作,高空作业必需配带安全设备。

8、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带病上岗,酒后施工(包括违禁药品)。

9、乙方在施工期间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如甲方违约,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违约:如乙方违约,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

七、其它

1、该合同只适用于 工程项目部。

2、乙方所有人员进入现场,必须进行自身入场教育,进场后,遵守甲方有关现场以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和办法。对违反项目部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和办法,所涉及的罚款概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全权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

八、本合同生效、失效时间、份数。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甲、乙双方费用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最新劳动合同书 篇3

甲 方:

注册地:

经营地: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 方: 性别:

联系电话: 手机: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住证号码: 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

户籍地址: 邮编:

经常居住地址: 邮编: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 号 室 紧急状态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编: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劳动

第一条 合同类型及期限

1.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的类型:

1.1.1 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若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或对其进行培训而未收取培训费,并因此与乙方约定服务期限的,超过固定期限部分,视为对本条款的变更。

1.1.2 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情形条件出现时或双方协商一致时

1.1.3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

1.2 乙方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在乙方试用期期间,甲方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录用条件以及法律规定对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质量和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试用期满前/时,经甲方考核合格,乙方予以转正;如经考核乙方不合格,甲方则有权解除本合同。

1.3 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到岗工作。甲、乙双方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

1.4 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续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应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2.1 乙方在甲方处从事 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职责及权限在甲方颁布的“工作描述”或“岗位职责”中列明,双方同时也可签订具体的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岗位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 乙方的常期固定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为: 。乙方的临时、不固定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乙方因完成工作需要而临时(一般在 个月之内)在以上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之外工作或出差的。对此乙方自愿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2.3 甲方因实际经营情况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长、特长、健康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劳动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2.3.1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劳动报酬的,乙方应予接受;

2.3.2甲方因乙方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等指标而不能胜任工作,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劳动报酬的,乙方应予接受。

2.3.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原工作的,甲方因此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劳动报酬的,乙方应予接受。

2.3.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因此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劳动报酬的,乙方应予接受。

2.4 对乙方的工作职务、职责范围、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地点进行的调整,乙方自愿同意首先接受,如有意见或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人事部门提出,在甲方作出答复前,乙方自愿同意甲方的调整安排,做好相应的工作。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工作岗位执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

3.1.1 定时工作制

3.1.2 不定时工作制

3.1.3 综合工时工作制

具体工作时间以甲方的规章、制度为准。

3.2 因经营需要等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时制,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对此乙方自愿予以接受。

3.3 甲方不提倡乙方加班工作,乙方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而加班的,甲方不予支付加班报酬。经批准的加班甲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3.4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丧假、产假等待遇,具体假期待遇执行甲方公司规章制度。

3.5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规定的考勤、请假等规章制度,休息休假待遇严格按照公司员工手册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四条 劳动报酬

4.1 如存在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

4.2 甲、乙协商一致,(试用期满转正后)乙方劳动报酬执行下列第 种计发形式:

4.2.1 计时形式:乙方岗位工资为 元/月

4.2.2 计件形式:乙方月工资按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发放。

4.2.3 “计时+计件”形式: 。

4.2.4 其他形式: 。

4.3 甲方应当于每月的5日前支付乙方上一月工资,工资支付日期遇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则相应顺延到节假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4.4 甲方支付给乙方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为甲方与乙方约定的岗位工资数额。

4.5 为了充分调动乙方积极性,甲方根据公司规定,视乙方的工作表现、业绩为乙方发 放激励奖金,具体奖励标准以公司规章、办法为准。

4.6 甲方可将下列费用和款项从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扣减或扣除:

4.6.1 根据法律法规、政府规定及甲方的规章制度规定须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的应由乙方本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等;

4.6.2 根据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双方协议等规定应由乙方付给甲方的损害赔偿;

4.6.3 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甲方从乙方的劳动报酬中扣除的费用;

4.7 如乙方对于收到的劳动报酬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报酬后10日内向单位书面提出。

第五条 社会保险

5.1 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缴纳各自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若因乙方无法提供办理社会保险的必要手续资料等乙方原因导致未能办理社会保险的,则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5.2 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死亡等费用及待遇,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6.1 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2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单位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高职业技能,按时、按量、按质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6.3 甲方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奖惩。 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扣除奖金等,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6.4 乙方应当忠诚并恪尽职守地履行其岗位责任,严格遵行其岗位职责范围和授权,以应有的谨慎努力履行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描述及本合同的要求。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者甲方书面文件明文规定,乙方不得代表(或代理)甲方或甲方上下级部门签署任何文件、作出任何承诺、保证或收受、借取任何款项。

6.5 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其劳动报酬信息,也不能就此询问其他员工,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及甲方的劳动纪律。

第七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7.1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公司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防用品。

7.2 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安全、纪律等培训。

7.3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经营制度;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

7.4 甲方已就在乙方工作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了乙方;乙方确认甲方已经如实履行上述有关的告知义务,并承诺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甲方。

7.5 对于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7.6 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工作的,在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可安排乙方进行离岗前相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8.1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诚实信用地全面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8.2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成甲方所交代的工作任务,并达到甲方的要求。

8.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当变更劳动合同:

8.3.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本合同有特别约定的;

8.3.2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8.3.3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8.4 甲、乙双方中一方要求变更其相关内容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以书面形式送达另一方。对于需要征得另一方同意的变更,另一方应当在五日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

8.5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9.1 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9.2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9.3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9.3.1未支付劳动报酬的;

9.3.2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9.3.3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9.3.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9.3.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9.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不予任何补偿:

9.4.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9.4.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9.4.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9.4.4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9.4.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9.4.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收容教育的。

9.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9.5.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5.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5.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住所迁移、被兼并、甲方资产转移,甲方业务的出售,以及因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组织结构、经营条件、或发展战略调整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9.6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本合同第9.5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9.6.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9.6.2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9.6.3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9.6.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9.6.5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9.6.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9.7.1本合同期满的;

9.7.2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9.7.3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9.7.4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9.7.5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9.7.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办理

10.1 不论何种形式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乙方必须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具体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办理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10.2 由于乙方未能及时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0.3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退工手续。

10.4 乙方在本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时,应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和流程向甲方交接工作及相关文件、证件;归还占有甲方的财产,包括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电话、数据、资料、钥匙、其他设备等;结清账务账目,包括归还借款、清偿客户欠款和租赁物品等。

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而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或损害,则乙方须对由此给甲方的生产和经营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竞业限制

11.1 乙方应当遵守有关利益冲突的基本原则,避免与其工作职责或甲方利益相冲突或可能发生冲突的行为或关系。除法律允许、甲方另有规定或者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外,于本合同有效期内的任何时间,乙方不得从事下列任何行为,否则视为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

11.1.1 在其他任何单位兼职;

11.1.2 非甲方安排私自从事与甲方及其关联企业竞争的服务、产品、业务;

11.1.3 非甲方安排私自从事与本岗位职责相同或类似的其他业务;

11.1.4 为甲方或其关联企业的同业竞争者提供服务或信息而没有事先得到甲方书面批准;

11.1.5 引导、劝诱甲方员工到竞争企业工作;

11.1.6 以本人或配偶近亲属名义开办或持有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公司的股份的。

第十二条 服务期限与商业秘密

12.1 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为此双方订立《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没有另行订立《培训协议》的,双方一致同意按照培训结束后继续服务 年计算服务期。

12.2 如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守商业秘密的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方法,直接的或间接的、有意的或无意的向外透露,并绝对禁止使用这些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具体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相关的保密协议

12.3 乙方在甲方就职期间获取的文件、资料、稿件、表格等业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有关客户名单、价格及定价政策、营业额、营销计划、员工薪酬、进货渠道以及与甲方有关联的其他企业信息等不为公众熟知、能为甲方带来利益的一切信息,无论是口头、书面的或是电脑文件形式的,无论是客户的或是公司的均属甲方的商业秘密。

12.4 如乙方违反保密约定的,将按照本合同、相关保密协议的规定处罚或履行相关违约义务。如乙方的泄密行为涉及到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5 除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之外,甲方可根据乙方知晓甲方秘密的程度,与乙方订立相关的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同时约定每月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数额。

12.6 乙方在职期间的一切职务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作品,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提交所有有关资料,并尽快、尽全力帮助甲方取得该职务作品的知识产权,并同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方法,直接的或间接的、有意的或无意的向外使用、传播,并绝对禁止使用这些职务作品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十三条 经济补偿金

13.1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所涉及的经济补偿,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13.2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为乙方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完毕后下一个发薪日。 第十四条 特别告知与承诺

14.1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工作状况、劳动报酬、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休息休假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乙方认可甲方已经履行上述告知义务,承诺已对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一切事宜均无任何疑问或意见。

14.2 乙方承诺,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个人资料或信息均真实、合法,且不存在任何隐瞒、欺骗、作假等情况。否则,即视为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则制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

14.3 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之时及本合同有效期内,与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存在任何劳动、劳务关系,且与原单位或个人之间不存在任何竞业限制或保守秘密的协议或条款,甲方雇佣乙方不会违反乙方的任何约定或法定义务。

14.4 双方一致确认,双方均已经仔细、全面地阅读、理解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及含义,并仔细考虑了该条款和本合同为双方设定的权利、义务。双方均承认并承诺,任何一方均是基于另一方所作的将遵守并接受任何上述陈述的限制约束而签署本合同,双方进一步承认并声明任何上述条款和限制都是完全自愿、合理的。

第十五条 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由于适用任何中国法律或法规而被认定为无效或不生效的,无效或不生效的条款应当进行修改以可能的最接近的程度反映双方最初的约定,这些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余条款存续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 幸存条款

如果本合同届满或因任何原因而终止,本合同约定的保密、竞业禁止和劝诱禁止条款仍然有效,乙方应继续受相关条款及条件约束直至相关期限届满。

第十七条 不弃权

甲方迟延、放弃、懈怠、延期履行任何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约定、承诺而产生的权利或权力,不构成甲方放弃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主张任何随之引发的违约的权利。

第十八条 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包括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和保证)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全部赔偿。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若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工会协商解决或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条 其他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后双方可以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20.2 双方签订的其他协议、与本合同有关的职务描述、岗位职责、行为准则以及任何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规则、制度属于本合同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3 本合同如有与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相冲突的,以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20.4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且实际到岗之日起生效(甲方同时加盖骑缝章)。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劳动部门备案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书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书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试用期个月,失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达到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的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八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工资报酬。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为元。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

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page]

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

(1)合同期限届满;

(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3)乙方达到离休、退休、退职条件。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1)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2)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后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延劳动合同关系的;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

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page]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法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六条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及其他

第三十九条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