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门诊部劳动合同【热门3篇】》
医院门诊部劳动合同(通用3篇)
医院门诊部劳动合同 篇1
甲方:xx医院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提高甲乙双方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充分利用甲方的各项有利资源,更好的为广大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乙方在甲方医院共同开设肛肠外科,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提供医院门诊肛肠外科接诊科室及医院住院病房、肛肠科手术室、治疗室。甲方提供药品、手术器械、病床、办公座椅、医用耗材、病历卡、处方、药袋等所有医用所需材料用品;除接诊医师除外所有医务人员都由甲方配备,除接诊医师外其他医务人员工资由甲方发放。
2、甲方负责供电、供水等相关配套服务,保障乙方的正常工作秩序。所有费用都由甲方支付。
3、每月营业款扣除合同中甲方所得,其余归乙方收入,每月30日结算,次月10日结清,甲方不得以各种理由拖欠营业款。
4、乙方在医疗过程中若产生医疗纠纷,甲方协助处理,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5、甲方和乙方合作期间须一视同仁,全院一体化,甲方医护人员必须配合乙方接诊医师正常诊治治疗。甲方不能对外泄漏合作关系。
6、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从事经营与乙方科室各项医疗业务有冲突的医疗服务。
7、合作的科室隶属医院科室,由甲方统一行政管理。
8、乙方在诊疗过程中,患者需要报销农村合作医疗、医保的,甲方应积极配合办理报销手续和报销金额。
9、甲方如在做医院整体广告时须加入肛肠外科广告内容,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聘请肛肠科接诊医师工资及营销人员工资由乙方支付,另外乙方须支付甲方一个护士工资,月工资为1500元整;乙方营销药店、诊所、院外介绍患者总消费的20%返点由乙方营业额总费用里去支付。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操作规范,认真落实各项医护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护理质量,确保医疗、护理安全。
3、乙方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管理,维护和塑造医院的良好形象。
4、乙方科室对外进行宣传广告活动,必须报甲方医院批准,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对外发布广告。
5、乙方经济独立核算,在经营过程中自负盈亏。
6、乙方投入经营科室常用治疗仪由乙方全资购买。
三、利润分配
1、乙方营销20%返点从肛肠外科科室总营业额扣除,甲方应在月10日打入乙方指定银行卡或现金结算。
2、乙方科室所有病人的药品费用、检查费用(包括化验、心电图、b超、彩超等)扣除50%归甲方所有,剩余50%甲乙方各占25%。
3、挂号费、住院费、输液费、注射费、换药费、治疗费、手术费等全部归所剩利润总额;
4、乙方科室所用医院耗材按甲方进价,甲乙方各承担成本的50%;
5、乙方所有营业额除药品、检查(化验、心电图、b超、彩超等)、医疗耗材、营销20%返点,所剩利润总额60%归乙方,40%归甲方。上述费用将从每月营业额按比例分配,每月30日结算,次月10日结清,甲方不得以各种理由拖欠营业款。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签订有效期为年,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五、 其它事项
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需缴纳押金保证金,合同到期一年后,如未发生任医疗纠纷及违法行为,甲方将押金全额退还乙方。
2、双方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与其它单位或个人合作同等业务,合同到期,乙方经营科室的治疗仪归乙方所有,甲方如需要双方另行协商,双方合同期满,乙方同等条件有优先权。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提前终止协议,否则应赔偿乙方的所有投资损失和经营损失,若是因为政策因素导致协议不能履行的,则双方协商处理,甲方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章):
日期:
乙方代表(签章)
医院门诊部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本人住址:
户籍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此协议:
乙方自年月日起受聘于甲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劳动法规,甲方与受聘人(乙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续签)如下劳动合同,以共同遵守。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聘用协议制________(医务人员、管理人员、业务人员)。
聘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聘用协议期限:
(一)聘用协议有效期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年,本合同生效日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其中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试用期,未通过试用期考核则本合同即行终止)。
(二)协议到期,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身体状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决定是否与乙方继续签订聘用协议。
乙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受聘。
如需续聘,双方应重新签约。
二、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一)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工作岗位。
甲方如因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需持有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或者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完成应聘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文化知识和实际能力;
(三)乙方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规,爱护国家及公司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四)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甲方管理,服从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五)甲方对乙方在思想上予以关心,业务上予以指导,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其它进修机会。
(六)聘用协议期内,在未经甲方同意或选送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各类专业或学历学习。
三、工作报酬、福利、职务职称及其他待遇:
(一)工资:
1、乙方试用期月基本薪资____元,岗位工资____元,职称工资____元,餐费补贴____元,话费补贴____元。
2、乙方转正后,月基本薪资____元,岗位工资____元,工龄工资____元,职称工资____元,餐费补贴____元,话费补贴____元。
3、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核定并发放乙方的月工资、奖金、及其它补贴等;
4、每月15日为发薪日,如遇节假日或公休日顺延或提前;
5、门诊部根据国家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6、员工工资为门诊部机密,任何人不得询问对方工资,也不允许向外透露。
(二)福利待遇:
1、协议期内乙方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假。
因为医疗行业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据医疗行业的特点灵活安排乙方的休假时间,以不违反国家关于劳动保护的强制性法规为准。
2、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地方社会保险规定的有关政策按时缴纳各种社保费用。
3、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病假、事假及其它福利待遇按门诊部相关规定执行。
(三)职务职称及其它待遇:
1、协议期内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性质和工作要求对乙方进行考核,对具备条件的可聘任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
2、乙方享有参加民主管理、获得精神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四、工作纪律:
(一)乙方在协议期间违犯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甲方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直至解除本协议。
(二)保密制度:在协议期内及解除本协议后乙方都必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1、乙方在甲方供职期间所完成的公文编辑以及录入的其它与企业相关的文档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占有或私自拷贝。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以门诊部名义对外开展与门诊部相似或相关的业务。
乙方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对于涉及到商业机密的电脑文档不得泄漏给第三方或未授权方。
3、乙方在离职时,应在甲方相关人员的监督下整理电脑文档和交接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删除和拷贝与企业相关的文档。
4、乙方离职之后(无论以何种原因离职)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获悉的资料信息和商业机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泄漏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5、如有违约,将根据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大小,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
五、聘用协议的终止、解除
(一)聘用协议的终止
1、聘用协议期满的;
2、双方约定的协议终止条件出现的;
3、本公司被撤消、或解散的;
4、受聘人员退休、退职、死亡的。
(二)聘用协议的解除
1、聘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协议解除条款情况时,双方均应在协议所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聘用协议。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协议: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单位同意,擅自离岗培训、学习或者培训结束后逾期不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科室、其它科室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7)伪造个人履历、隐瞒个人劣迹及违法行为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协议,但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受聘人员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的;
3)聘用协议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协议达成一致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协议,并书面通知甲方: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公司未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提供工作条件或福利待遇的;
6)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5、乙方如要解除协议(试用期需提前3天以书面辞呈提出,试用期过后应提前30天以书面辞呈提出),未经甲方同意,或己经甲方同意但尚未办理相关交接手续的,不得擅自离职,否则扣发1个月工资。
6、乙方在协议期限未满,不符合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第4项规定的情况,又无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可否决乙方的解除协议要求。
六、经济补偿:
1、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违约的责任大小及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确定。
2、乙方由甲方出资培训,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协议且未满培训协议所约定服务年限的,必须按照国家和公司或医院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乙方在本公司或门诊部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年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
1)甲方单方面提出解除聘用协议的(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第2项规定的情况除外);
2)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协议的;
3)聘用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协议无法履行,经与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协议达成一致,由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的;
4)聘用单位未按照聘用协议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
5)聘用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4、乙方单方面提出解除本协议(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第4项规定的情况除外),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月工资×尚未履行的月数×50%;
七、其他约定
1、根据甲方宣传工作的需要,如甲方需要使用乙方的肖像时,乙方应将本人肖像无偿提供给甲方用于广告宣传。
如乙方不在甲方供职时,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贬低或不诋毁乙方名誉的前提下,继续无偿使用本人肖像用于广告宣传,但甲方不得将乙方所属肖像用于宣传以外的其它用途或转让第三方使用。
2、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协议有不完善的地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八、甲乙双方因终止、解除本协议发生劳动争议时,经公司办公室调解未成的,可向本协议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对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本协议履行地的人民法公司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医院门诊部劳动合同 篇3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入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类型:(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②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③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调;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调;
④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⑤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元,由甲方负责在 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 元,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担;
③在 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 元;
②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 %;
第八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