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个人劳动合同3篇》
会计个人劳动合同(精选3篇)
会计个人劳动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20xx 年 2 月 1 3 日生效,于 20xx 年 12月 3 1 日终止。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20xx 年 2 月 13 日;以乙方完成 本工程 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北京市大兴区
工程中担任总工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为 土建工程师 。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工资为每月 120xx 元;每月支付工资 3000 元。
甲方应在每月 15 日发乙方的生活费,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合同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每月15号发3000元生活费,年底全部清帐。 合同结束时全部结清。
第九条 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三条 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六、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四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符合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给对方以赔偿。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 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会计个人劳动合同 篇2
聘请方(以下简称甲方):
应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规范管理,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及聘用条件。
1、合同期限两年,从20__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含试用期 个月)
2、乙方工作地点为甲方住址及相关业务范围内。工作岗位为财务主管兼内务主管。
3、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应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和学历证书原件供甲方审核,并复印后交甲方存档。同时乙方须提供有一定经济能力之本地常住户籍人士 身份证号为担保人。
二、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1、甲方按国家法定节假日,合理安排乙方休假或休息。
2、在季节性生产旺季或有连续性或紧急性工作,公司有权调整假期和工作时间。
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报酬采用月薪制,在公司统一发薪日用人民币发放,年终根据公司当年经营业绩统一发放年终奖。遇有特殊原因,甲方经说明原因,可以提前或推迟发薪。甲方每月付给乙方薪酬元,大写 。
2、因甲方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外地出差时,出差补助执行甲方规定标准。
3、工作日甲方免费提供中餐,因工作需要加班时免费提供晚餐。甲方不提供住宿。
4、在合同期内,由甲方为乙方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乙方依法享受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规定的福利待遇。
四、培训及保密规定
1、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 但乙方经培训掌握技能后,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在甲方工作,若乙方违约离开甲方,则由乙方承担(与培训费等额)违约金。
2、乙方对甲方商业秘密和财务秘密有保密的义务,合同期内若乙方违约擅自从事或到与甲方有竞争的行业任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3、本合同期满,或因辞退、辞职等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两年内,乙方对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仍有保密义务,不得在同类企业并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它公司任职或自行开业。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1、根据公司日常业务的需要,为乙方安排工作,但不限于财务工作;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提出批评或意见;
3、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罚。
(二)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1、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2、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3、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1、按国家法律、政策和约定获取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2、要求甲方提供相应工作条件和工作所需凭证、帐册、数据等。
3、对甲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4、辞职(须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5、在工作成绩突出或对甲方有重大贡献时,要求甲方给予奖励;
6、对甲方提出违反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
(四)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1、依法履行财务主管职务,按时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务;
2、遵守甲方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领导和监督;
3、在履行财务主管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财经制度,违背职业道德;
4、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公司声誉的活动,严禁泄漏甲方公司的秘密和有关财务数据,造成财务数据丢失和泄密,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乙方在执行职务中,须妥善保管甲方公章印鉴,并依照财务规定正确使用公章印鉴,如有丢失、滥用、私用等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乙方在执行职务中,不得有吃拿卡要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7、乙方须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未经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开展业务。否则,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不得兼任其它企业的财务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赔偿损失,并不予任何补偿。
六、合同的终止和违约责任
(一)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违反合同规定,不积极履行义务,经劝阻不改正;
2、乙方因违法乱纪被撤销会计从业资格
3、乙方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二)在下列情况下,合同自行解除:
1、合同期满未续签。
2、乙方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职务;
3、乙方无故连续20天不能完成工作任务;
4甲方公司被撤销。
(三)在下列情况下,合同可以变更:
1、双方协商;
2、国家政策法令发生变化时;
3、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
七、后合同义务
1、合同解除后15天内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财务的各种档案,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职务。
2、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甲方不承担乙方的补偿. 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十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乙方离职须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经甲方同意并办妥移交手续方可离职,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自愿接受甲方的工作调动,工资按新的工作岗位工资标准计算;若乙方不服从调动则本合同终止,甲方不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
5、乙方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遇解聘者,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6、乙方未满合同约定的期限,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由乙方返还甲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7、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甲方的相关制度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乙方应照价赔偿,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8、乙方不能胜任合同约定的工作,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八、调解与仲裁
1、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和仲裁,亦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同意依据甲方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处理或另行协商。
九、附则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次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会计个人劳动合同 篇3
甲方:上海名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派遣员工登记表)
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人才派遣员工,乙方已经了解并同意甲方与本合同首次的用工单位合作协议的合作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 依照劳动合同法中关于人才派遣的有关的规定,本合同期限自签署日起两年有效,首次用工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岗位为:___________,工作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
2、 如乙方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有义务另行将乙方派遣到类似岗位就职,如乙方未被甲方派往其他用工单位就职,须按时在甲指定地点进行政治学习、上岗培训等业务学习,同时,甲方应按乙方工作地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数发给乙方,直至乙方被派遣工作或本合同终止为止。
3、 如乙方拒绝上岗培训、学习或执行其他派遣义务,甲方可依据员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的有关规定,确定乙方拒绝派遣或学习的行为,脱离了甲方管理,属于单方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关系,甲方应同意乙方的协商解除行为,本合同可以依法解除,甲乙双方均无任何经济承担责任。
第二条 工作岗位内容、地点、工作职责:
1、乙方具体工作岗位的岗位标准、内容和地点由用工单位与乙方在岗位合同中确定,该合同与本合同同等有效,对于合同期内是否符合录用要求,用工单位岗位协议的制度和标准,具有参照依据。
2、甲方或用工单位可根据经营需要,依照乙方的能力(专业、工作、体力)和工作表现,依据有关员工的规章制度,有权调整乙方工作的岗位、内容、地点,乙方有义务接受管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用工单位实行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用工单位确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时间和报酬的支付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加班费、绩效奖金和其他相关福利由用工单位承担。
3、乙方享有中国政府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并享有婚假、丧假等有薪假期。
第四条 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政府规定的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和工作条件。
2、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防护用品。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 经双方约定,乙方作为派遣员工,每月基本工资为工作地的政府公布的最低数确定;乙方其他薪酬、福利和社保、公积金等基数,可参照实际用工单位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计划实行,甲方可根据需要代理。
2、 甲方每月通过开户银行汇入乙方银行卡的基本工资和为用工单位代发的相关加班费和津贴一并发放,该银行凭据可替代乙方签收凭证。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综合保险金)。基数参照第五条第一款。
2、 乙方因患病或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用工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乙方医疗期。
第七条 劳动纪律及奖惩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乙方,甲方、用工单位可按法律规定予以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 当乙方用工单位发生任何付款违约等情况时,甲方有召回乙方的权利,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劳动管理。
第八条 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
1、法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不提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辞退乙方:
(一)在用工单位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依法建立的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或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采取欺骗手法而获得本合同的签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法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支付乙方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如原派遣合同终止,或中途解除,或用工单位项目结束等原因,而发生变化,致使乙方岗位缺失,导致本合同已无法履行。
3、乙方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用工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和用工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须承担因此给用工单位造成的损失赔偿。
4、如甲方或用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无须提前而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甲方或用工单位采取欺骗手法,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甲方或用工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用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5、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或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或用工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工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乙方拒绝甲方的派遣行为,或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经甲方、乙方和用工单位三方协商一致的,可解除本合同,但甲方须对乙方进行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或用工单位不得终止或者解除本合同,不得辞退乙方,但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规定的除外;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规定的。
第九条 协商约定条款
1、关于保守用人公司商业秘密的约定
(一)乙方从事的工作中所涉及的单位及个人资料都属商业秘密,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二)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离开甲方后,乙方不得利用用工单位商业信息为任何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
2、乙方在本合同期内接受用工单位出资培训的,如合同期未满乙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已工作日期,赔偿用工单位所有或部分培训费用
3、甲方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时,乙方确认劳动合同中所填写的家庭住址为邮寄送达地址。
4、在乙方被录用前所提交的员工登记材料均为乙方真实情况,乙方承担材料真伪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 损害赔偿责任
1.甲、乙和用工单位三方任何一方在法定追诉期间,有证据证明给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根据损失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如从事用工单位高级管理或从事商业秘密工作的,在约定服务期内违反第九条第1款之规定解除本合同,须承担违约责任。用工单位未提供保密补偿金除外。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的处理
1、甲方乙方和用工单位三方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时,使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2、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为:
(一)三方须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有争议的一方可向对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不服仲裁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对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解释须经三方协商一致认可。
第十三条 当合同条款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
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乙方成功赴用工单位工作,并乙方用工单位向甲方足额付款到帐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