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厂劳务简单合同【三篇】》
修理厂劳务简单合同(精选3篇)
修理厂劳务简单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市汽修厂是甲、乙、丙在方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法人,分为六股,其中甲方三股,乙方二股,丙方一股。为了搞活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决定将汽修厂交由甲方承包经营,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经三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1、甲方自愿承包汽修厂经营权;
2、乙、丙两方自愿将汽修厂经营权根据本合同转让给甲方;
3、甲方在承包期间拥有对汽修厂的生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管理权,由甲方经营,由甲方纳税,乙丙两方无正当事由不得干涉其正常经营活动,但对其财务状况、服务质量享有监督权;
4、承包期间,甲方每年按其所持股份支付给乙方五万元,每年按股份支付给丙方二万五千元,按以下方式履行:每年以十个月为基础,承包金从合同生效后的第三个月起每月一号支付乙方五千元,支付丙方二千五百元,甲方须按期履行,如有拖欠须按每股每天二十元分别支付乙丙作为滞纳金;
5、承包期间,乙方与丙方应积极组织车源,扩展业务。经协商,乙、丙方联系的车源其维修费(扣除材料成本、税金后)按四六开各自与甲方分成(即甲方获利润的六成,乙或丙获利润的四成,甲方利润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场地租金等,乙、丙两方利润用于各自招待、交通用车用油等方面的支出)。乙、丙两方各自负责收取其组织车源的维修费,帐款到帐三天内甲方必须付给乙或丙方各自应得的利润份额。甲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参照本合同第四条向乙或丙方支付滞纳金,乙、丙两方自有车辆在厂里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
6、为做好乙丙方联系车源的成本核算,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由负责该项事宜,甲方同意每年支付给劳务费七千元;
7、甲方在承修乙、丙二方联系的车源时,须严格按照原承修方与被承修方所签定的维修合同办理一切业务,不得使用伪劣汽车配件,不得弄虚作假,保证服务质量,做到价格合理,如果由于价格、质量、服务等各方面原因造成车辆损失或返修,因此产生乙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8、甲、乙、丙三方应对承包前各类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办公用品、仓库、工房、车间、食堂等地面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作出清单并登记造册,对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施非经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拆迁改动,承包期满上述固定资产须保质保量恢复原状(合理损耗除外),否则应予赔偿。固定资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后;
9、所附清单上的资产,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汽修厂名义或其它名义向银行或其它第三人作抵押;甲方也不得以汽修厂名义向他人借贷,由此产生的债务,乙、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在与他人交易时,有作此申明的义务;
10、所附清单上的资产甲方在经营期间有谨慎维护的义务,但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三方按其所持股份承担;
11、合同期间汽修厂重大变更事项,须经所有股东协商一致,否则不产生变更效力;
12、甲方与乙、丙方应对仓库各类汽车配件进行盘点,留四万元原材料给甲方作为材料库存(作为汽修厂资产),其余所盘存的零配件按进价转让给甲方,甲方须以现金结算方式支付给乙、丙方;
13、合同期间由甲方自行到汽配市场进货,但进货价格须严格按照甲、乙、丙三方按市场进价共同制定的汽配件价目表执行。鉴于市场波动,允许甲方在价目表所定价格的3%以内上下浮动,若高于3%须与乙、丙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执行,否则视甲方弄虚作假,甲方须向乙、丙方各自支付与价目表之差价的二十倍作为罚金。价目表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若有变更,须经三方协商一致;
14、合同期间由乙、丙方联系的车源所更换的汽配件须经乙、丙方认可后方可进行安装。进货单一式三份,批发商、甲、乙或丙三方各持一份;
15、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对承包前的债权债务作出清理,对扣除债务后可支付的利润,按各自股权份额分红;
16、甲方应负责汽修厂的内部管理和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在承包期内,汽修厂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交通事故及员工违法违纪情况,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17、甲方在承包期内应守法经营,如果其经营活动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8、鉴于汽修厂的土地是租赁的,如果出租方要收回土地,则本合同从土地收回之日起自行中止,三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搬迁、继续合作还是分割拆分等事宜;
19、各方均不得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股五万元计;
20、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乙、丙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修理厂劳务简单合同 篇2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汽修厂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花土沟修理一条街汽修部转让给乙方经营,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转让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及房屋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均归乙方所有。
二、汽修厂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交纳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但不包括甲方转让前所欠费用。
三、转让后汽修厂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汽修部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汽修部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在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交接完后,于 年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予日内(即年 月 日)交付该汽修部的使用权,如甲方逾期交付汽修部使用权,甲方应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1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甲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如前承租人即甲方转让汽修部时有隐情,(比如事先知道这地方要拆迁或是有其它会给乙方经营造成影响的问题,但在转让时未能如实告知乙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转让费。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修理厂劳务简单合同 篇3
出租人:
承租人:
一、双方一致同意
1、承租方租赁维修车间用于汽车维修、保养和美容。
2、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租金支付方式:双方约定租金按年支付。
二、其他商定事项
1、租赁期内生产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承租方对安全生产负责。
(1)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和标准化管理工作。
(2)车间内外的工具设备应根据各车间的具体情况和要求进行固定和定位;废油、废料和杂物不得存放在车间,应及时清理、出售或存放在安全的地方。每天工作前和工作后,有意识地及时清理和清理车间和维修区,并将垃圾集中起来便于处理,以保证区域的整洁和设备物品的.有序排列。消防设备齐全有效。
(3)严格遵守各工种的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车间内禁止吸烟;禁止用液化气代替乙炔气;严禁在车间和维修区域用明火加热零部件,加温或加热低燃点油;禁止在车间或维修区用汽油清洗零件和其他物体;禁止用千斤顶代替马腿支撑车辆进行维修、修理和场外施工作业;电线、电缆、电动工具和设备应绝缘良好,无泄漏、短路和损坏。
(4)积极参加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例会,及时向员工传达会议精神和要求,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清理和整改。
3、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应负责自费修复因自然损坏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因使用造成的损坏,由承租方自费修复。
4、租赁期内,政府依法征用土地、拆除厂房的,出租人必须尽早通知承租人,合同自然终止。
5、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将房地产转让给第三人的,必须事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的,必须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合同对承租人继续有效。
6、合同期满,双方应及时办理结算手续,承租人应保证房屋完好,配电设施完好无损。因承租人原因造成出租人房屋及配电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修复至租赁状态。情节严重的赔偿损失。
三、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否则将赔偿对方实际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总租金20%的一次性违约金。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海洋城法院裁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出租人(签名和盖章):
承租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