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聘用教师劳务合同推荐三篇》
中学聘用教师劳务合同(通用3篇)
中学聘用教师劳务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
乙方(外聘教师):________
聘用部门:________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基本条件,决定聘用乙方为外聘教师。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被甲方聘用,承担________专业________班级课程的`教学任务________课时/周,合计________课时。
二、协议期满,本协议书自行终止。聘任期满后,根据甲乙双方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并重新签订合同。
三、聘用期间由乙方所聘用部门代表甲方参照同类正式人员的业务要求,为乙方安排具体工作,并负责考勤、考核和管理。
四、乙方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后,甲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定期发放课酬________元/课时。
五、甲方与乙方未建立人事关系,甲方不负责乙方其他类型的工资、津贴、住房、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六、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用品。乙方按照甲方物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借用或领用、归还工作必需品。
七、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服从聘用部门工作安排,按照学校教学工作相关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甲方可予以解聘。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若违反劳动纪律或违章操作造成的一切伤害,责任自负。如发生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或承担相关其他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与甲方无关。
3、乙方受聘期间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工作时,必须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待甲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若乙方在未通知甲方的情况下,不履行职责,甲方将扣发乙方课酬。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用人部门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教务处(签字):________
用人部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中学聘用教师劳务合同 篇2
甲方:__学院
乙方:
一、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课程任课教师。
二、甲方职责
1.甲方按教学计划要求提供给乙方相应的教材、授课课时数。
2.甲方按每标准课时元的标准支付给乙方讲课酬金。
甲方为进行教学质量监督,暂扣乙方5元每标准课时的课时费,在确定无教学质量方面的问题后,于第二个学期的第一次课时酬金表中计发。
3.甲方按相关规定支付给乙方命题、批改作业、评卷报酬,酬金发放时间与甲方正式员工发放时间相同。
4.甲方因故需停课,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如临时停课,非乙方原因而乙方未能接到通知赶来上课,甲方按两节课课酬标准的50%付给乙方工资。
三、乙方工作职责
1.乙方向甲方提供学历证书和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乙方若不具备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任职资格,在受聘前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试讲。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教学计划要求组织教学,如认真备课、讲课,批改作业、阅评试卷等。
3.为保证甲方能正常传达教学管理信息,乙方每周至少主动与各主管系负责人联系一次。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
如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课堂,否则,每发现一次从乙方当月课时酬金中扣除20元。
5.乙方因故不能按时上课,至少应提前一天告知相关系部并到教务处办理调、停课手续,事后应补上所缺课程课时。
乙方不得擅自调课、停课,否则,每发现一次从乙方课时酬金中扣除50元。
6.乙方要求中止合同,需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系部,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解除合同。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
1.教学质量考核不合格。
2.乙方不认真履行合同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3.教学过程中谈论与教学无关的内容且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甲方教务处(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中学聘用教师劳务合同 篇3
聘用单位: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受聘人员: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聘用单位因工作需要,聘用同志为代课(聘用)教师,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聘期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受聘人员应履行如下义务:
1、遵纪守法,遵守聘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业务,钻研技术,努力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任务。
三、受聘人员享受有同类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学习、民主管理、政治荣誉等权利。
劳动报酬:聘用期间月工资和各种补贴共元(大写:佰拾元整)。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1、受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所规定的条件的;
2、受聘人员违法违纪或违反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受聘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4、因招录被录用为国家干部的;
5、因超编被教育行政部门辞退的;
6、受聘人员年满60周岁的。
五、聘用单位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受聘人员有权利解除合同。
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都应遵守合同,不得擅自违约。如需中途终止合同,须经双方协商解决。未经协商同意,违约一方应给对方赔偿损失。如有争议,由劳动部门仲裁。
七、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和鉴证部门(兴宾区教育局)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三方盖章合同方能生效,并受到法律保护。
九、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订立,从订立之日起生效。
聘用单位(盖章):______
受聘人员(签章):______
鉴证单位(盖章):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