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劳务合同通用三篇》
路面劳务合同(精选3篇)
路面劳务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_______________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_____元/月执行。
(二)甲方每月应向乙方发放价值_____元上网卡,或等值上网工作卡。
(三)甲方根据网吧的经营状况和乙方表现调整乙方工资。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不得拖欠。
(五)国家法定节假日,乙方工资_____倍领取,并享受甲方提供的福利用品(或者可以协商进行等价值的物质补偿,须征求乙方意见同意方可)。
(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日三餐并提供住宿。
四、劳动保护和安全协议
(一)甲方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三)乙方为保护网吧及顾客财产人身安全因工负伤,甲方应负担全部医疗费用。
(四)乙方在非工作时间所发生的任何意外人身伤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网吧管理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六、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的;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3、甲方以其它不正当的理由拖延时间或者阻挠不予同意解除合同的;
4、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的岗位和发展机会。
(四)乙方无故解除本合同的,不得领取当月工资。
(五)正常解除合同情况下,甲方须按照本合同规定付给乙方工资等费用,不得拖欠。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路面劳务合同 篇2
甲方全称: xx市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护照号码: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工资帐户:中国建设银行支行
工资帐号:
丙方全称:中国建设集团(马)有限公司巴贡2&3标项目经理部
丙方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配套法规,为保障甲方、乙方和丙方的合法权益依法确定劳动关系,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书。甲方向乙方说明了丙方用人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条件、职业危害及其后果、社会保险、规章制度等情况,乙方已认真阅读本合同书,同意按甲方及丙方有关规定执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及工作地点
本合同期限:乙方愿意根据丙方的工作安排,从XX年 月 日起,为期20个月。如有续约,由三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的工作地点:马来西亚沙捞越洲巴贡水电站施工现场。
本合同的货币单位:马币(rm)。汇率按1马币兑2。15人民币固定计算。
二、生产(工作)任务
1、甲方根据丙方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丙方所属马来西亚巴贡工地工作。
2、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由丙方安排。
3、乙方同意并服从丙方所安排的岗位、工种、工作;丙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4、乙方必须按照丙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的责任制的要求,保证按质按量地完成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生产(工作)条件
1、丙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2、丙方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丙方制订的'劳动安全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有确保安全生产的责任。
2、乙方在马来西亚工作期间,若因自身原因被遣送回国或自己申请回国的,其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在交纳丙方为其办理的工作准证、安全准证、保险费用等相关费用以及来马来西亚交通费用后才准以回国,其回程机票由乙方自己承担。
3、乙方来到马来西亚后,需将护照、工作准证等证件交给丙方统一保管。若乙方回国,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丙方并获得丙方批准,方可领取护照回国。
4、乙方在马来西亚期间,需服从甲方及丙方的统一管理。
5、乙方须严格执行丙方的施工工艺,正确操作施工设备和工具。如果乙方在工作当中发生人为的质量事故,丙方将根据有关质量管理条例,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和评估后,对乙方进行扣除一定工时的处罚,严重的将追究乙方的责任。
6、乙方须严格遵守丙方有关安全规范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条例。如果乙方违反工地有关安全规范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条例时,丙方将根据有关安全管理条例,对乙方进行扣除一定工时的处罚,事态严重的将根据有关法规追究乙方的责任。
7、乙方在马来西亚工作期间不得做出有损中国人形象的行为,并自觉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丙方职责:
1、丙方协助甲方办理乙方的正常进、退场,进退场的交通费用由丙方承担,若发生乙方在到马来西亚机场后被马来西亚海关阻止入关并遣送回国,则发生的交通费用由丙方承担。丙方在乙方连续在马来西亚巴贡工地工作满24个月后,应根据生产需要安排乙方回国探亲并承担交通费用。交通费用指长沙市到甲方工作地点的路费及住宿费(如果有)。
2、丙方负责组织乙方参加当地的安全培训,并承担合格人员的工作准证费用及安全培训费用等相关的费用。
3、丙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住宿及其它条件:
1) 通电并安装有吊扇的住宿用房,住宿标准为上下铺8人间或集装箱式住房7x2人间;
2) 水电设施齐全的食堂,其他食堂用具由甲方自行承担;
3) 到施工现场的交通;
4) 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和正式职工同等的劳保用品;
5) 每人一套的床上用品;
6) 现场通讯:提供2个手机号和对讲机1部,电话费用由甲方承担。
4、丙方负责乙方在工作现场的工作安排及管理,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或者劳动态度不好,丙方经与甲方协商可以采取警告、扣记工时、罚款直至辞退乙方。被辞退的乙方需在交纳丙方为其办理的工作准证、安全准证、保险费用等相关费用以及来马来西亚交通费用后(根据该劳务实际已工作时间按比例分摊)才准以回国,其回程机票由乙方自己承担。
5、丙方指派专人对乙方每日出勤记录签字并进行现场考核,负责用工费用的核算及支付。
四、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
1、计时工单价:星期一至星期六6马币/工时,时间按乙方实际工作小时计;每天工作时间如果超过十小时则超出时间按加班计算,若加班,加班时间按实际工作小时计,工时单价按9马币/工时。星期天或其他节假日(指中国国家法定节假日10天)工作,全部按加班计算,时间按乙方当天实际工作小时计,工时单价按12马币/工时计。丙方每月及时为乙方劳务人员进行结算,结算时间与丙方内部结算时间相同。丙方每月于工作地当地发放600马币/人给乙方劳务人员,工资余款人民币由丙方及时支付给乙方劳务人员在前述工资帐户。丙方支付工资给乙方劳务人员的时间不得滞后3个月,若超过 3个月,丙方按乙方劳务人员当月工资的0。5 %作为月利息支付给乙方劳务人员。 共5页,当前第2页12345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工单价:1400马币/每月,(水泵工、发电机工、食堂帮厨等岗位工种),工作小时为12小时/天。其日工资标准为月工资/30。5天。
3、若乙方工作能力突出,丙方可根据工程现场施工组织管理的实际需要将乙方提拔为工长和大工长,具体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
4、工时数量的计算:按劳务人员抵达工作地点进行指定的工作开始至停止工作为止计算,但不包括用餐和休息时间。若遇早上上班前下雨,甲方可以在7:00之前通知乙方不做工,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误工费。若在上班过程中遇到下雨而导致整班无法做工,则按每人4小时计算,若超过4小时,则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五、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乙方因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为一个月,停工医疗期间,凭医院诊断证明,丙方按每天9。5马币支付病伤假补助。若超过1个月,经民都鲁医院证明不能胜任马来西亚工作的,由甲方负责将乙方送返国内,丙方提供返回长沙机票,其他费用及后续费用安排由甲方负责。 由此给丙方带来的办理工作准证损失,丙方按照乙方已工作月数进行分摊后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2、乙方享受与丙方正式职工同等的工地作业劳保待遇,享有按人员比例参加丙方评选先进的权利,先进人员奖金额与丙方正式职工相同。
3、丙方为乙方提供最高保额每人人民币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受益人为投保人。若乙方在保险期内因工遇有工伤、人身意外,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所得赔偿金在扣除丙方为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后的剩余部分交给乙方或其亲属。甲方及丙方不再另外承担其它一切费用。
乙方因工负伤经医院证明不能继续工作的,在治疗期间由丙方按照每月1152马币支付其病假工资,若超过三个月仍不能工作,甲方应负责将乙方送返国内,丙方提供返回长沙机票。
合同期间如劳务人员发生病故或意外身亡,遗体由甲方协助丙方按所在国有关法例处理,如火化处理,骨灰及遗物则由甲方负责托送到乙方家属手上,并协助家属处理好善后事宜。
4、乙方连续三个月的工作小时应不得低于576小时,若因丙方原因造成乙方窝工,致使乙方连续三个月的工作总小时低于576小时 ,在乙方服从丙方其它工作安排的前提下,丙方将按每人每月1152马币保底工资发给乙方。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工作,则在计算工作小时数时及保底工资时须扣除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无法正常工作小时数及相应保底工资数。
5、合同期满经三方协商同意就地延期的情况下,乙方为丙方在马来西亚巴贡工地连续工作满24个月后,乙方可申请探亲假,报丙方批准,由丙方根据工地生产任务情况安乙方休假,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丙方安排。丙方负责乙方获准探亲假的路费(由工地至长沙往返)。
6、丙方有权针对乙方劳务人员发生如下情况进行罚款、警告等处罚:
迟到/早退:不到半小时按半小时算,超过半小时不到1小时的按1小时算,迟到超过2小时的,不享受当天加班小时待遇,工作小时按实际工作小时算。
警告:每书面警告一次,扣当天工作小时4小时,不享受当天加班小时待遇。当月警告超过3次的(含3次)加扣一天的工资(8小时),同时丙方有权予以辞退,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停工:每次停工最少1天,最多为3天。每停工一次,从当天宣布开始起算,在被停工天数内,没有工时。当月停工超过2次的(含2次)加扣一天的工资(8小时),同时丙方有权予以辞退,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旷工:迟到/早退超过4小时而没有及时通报丙方而得到批准的,被视为整天旷工,没有工作小时。当月旷工超过5天的(含5天)加扣一天的工资(8小时),同时丙方有权予以辞退,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因上述原因(或将来工地补充的有关规定)被处罚的人员,丙方将不承诺其保底工资,直到当月工资被处罚为零。
六、劳动合同的终止、变更、续订和解除
1、本劳动合同期满或三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本劳动合同在有效期间内因生产经营工作发生重大变化,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解除劳动合同。
3、本劳动合同临近终止期间时,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期满前30天内续签劳动合同。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及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严重违反甲方和丙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的;
3)不服从甲方和丙方的工作安排的或以各种理由逃避甲方和丙方的工作安排;
4)泄漏甲方和丙方的商业秘密,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5)在合同期间内以病、事假、工伤、长假等为由从事第二职业的;
6)被开除、除名、辞退、劳动教育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和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丙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考核仍不能上岗或经丙方调整工作仍不能担任或不服从安排的;
3)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6、乙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及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7、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丙方,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随时通知甲方及丙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或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丙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2、乙方违约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和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出国体检、培训、签证、进出场路费、工作准证费及相关费用、个人所得税担保金等甲方损失),并遣送回国。
3、甲方在乙方出国前进行出国前思想道德教育和技能培训,丙方对乙方上岗前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及劳动纪律、安全生产、法制、职业道德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进场教育;
4、乙方在本合同期间不能未经甲方和丙方允许与另一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按以上二条处理。
5、乙方所欠甲方及丙方任何款项,甲方及丙方有权在乙方应得收入中扣除,若仍然不足,甲方及丙方有权通过法律追索。
6、丙方有权根据将来工地的实际情况对乙方所从事的工作按照完成工程量的数量进行结算,其目的既是保证丙方所承担工程的及时完工,避免出现消极怠工的现象,同时也鼓励积极工作的劳务能多劳多得。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并签定相关协议后, 三方按协商后的量化标准即工程量单价进行结算,相关工时及单价条款不再适用。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根据责任和经济损失情况,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经济赔偿。
八、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在长沙市提出仲裁,仲裁结果对三方有约束力。
九、其他
1、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直至合同履行和支付完毕终止。
甲方:
乙方:
路面劳务合同 篇3
甲方(全称):工程有限公司X县20xx年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第六标段项目经理部
乙方(全称):施工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县20xx年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第六标段工程地点:X县凤山镇前锋村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支线线k1+300-k3+146段,厚度为-14cm的弹石路路面约6461㎡(包括弹石加工、运输;砂垫层铺筑;弹石铺筑;研磨砂铺垫)。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xx月16日竣工日期:20xx年5月21日
合同工期:185天,各分项工期参照施工组织计划执行(不予任何原因顺延工期)。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以建设单位的相关质量技术要求和国家的相关规范标准
五、合同价款合同单价:
1、弹石路面面层施工为.8元/㎡。
2、甲方给予乙方补助运输费10000元(壹万元整)。
结算方式为:工程完工后,经甲方检查验收,现场实测签字的工程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结算总价。
六、工程付款方式:
1、每月1-3号按月计量,甲方拨付给乙方已完成工程量50%的工程进度款。
2、工程完工,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并支付工程款后,3个月内给予支付完成总工程量的90%的工程款。
3、剩余的10%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内无质量事故发生,且经建设单位确认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要求乙方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与建设单位联系,协调现场施工所需要解决的问题。
3、负责调配机械开挖基坑、压路机压实垫层和路面。
4、配合乙方落实施工道路的保通工作,满足施工需要。
5、负责工程的技术交底、测量、放线、工程量签证、工程资料整理及收集。
6、提供弹石取料场,并通便道。
7、提供料场、拌合场地,帮助协调拌合所需的生产用电。
8、对乙方施工工程直接监督管理,进行质量跟踪及验收。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图纸要求、规范要求、甲方要求进行施工作业,精心组织所有施工材料、机械及作业人员进场,合理调配,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2、对所有施工工艺要求必须按《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完成工程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若达不到要求的,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安全施工,若施工过程中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5、保证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做到文明施工。
6、自行承担所需的石料爆破费用(甲方负责协调)。
7、乙方自备拌合设备、运输车辆、摊铺工具、捣振设备、收光设备及其所需模板。
三、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承担建设单位的责罚和相应的违约责任,若遇翻工等,工期不顺延。
弹石路面的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1、弹石加工
(1)弹石加工是整个弹石路面最基本的施工,要求抗压强度不得低于30Mpa的石料做弹石路面。禁止使用风化、低强度岩石。
(2)弹石要求无明显裂缝,规格按设计尺寸通过加工凿成六面梯形台体,尺寸为:高-14cm顶面宽8-10cm、长-15cm、底面宽7-9cm、长10-14cm,如按顶面和底面控制块石的尺寸时,顶面积不应小于100cm2 ,底面积不应小于70 cm2,同时也不应太大。
2、摊铺砂垫层
天然砂砾基层施工完成后,在基层上按设计厚度(3cm)及压实系数(一般为压实厚度的1.3-1.4倍)均匀摊铺具有最佳湿度的中、粗砂或石屑,并用轻型压路机略加滚至整平而不压实,摊铺不宜太长,一般保持在铺砌弹石工作前10~20m为宜,特别是对雨季施工,应当天摊铺砂垫层,当天铺完弹石并即时碾压。禁止边下雨边施工。
垫层砂的要求:
1、天然砂其含量不大于10%、细沙含量不大于15%,中砂含量不大于30%,其余为粗砂;
2、机制砂和石屑、粗砂筛大于30%,扁平料不大于20%,含泥量控制在10~15%以内。砂垫层禁止用黏土,而且潮湿状态不得摊铺。
3、弹石铺筑
(1)超平定桩。在铺砌之前,应沿路中线每隔5-10m定横断各点桩(根据路面宽度而定)。其中路线的整桩及加桩应用水准仪测定,中桩应预设路拱横坡高度(一般为3-4%)挂线超平确定。由于路面滚压后将发生若干沉落,故桩高应较路面高程高出2-4cm.(2)撒布块石。垫层摊铺好后将堆放在路肩以外的弹石按同等规格、同等石质、同等颜色移植在垫层上,提倡分公里同石质同颜色,块石移植数量以够铺满为准,不宜过多。
(3)将准备好的石料中方正,较大石块作缘石,弹石间应错缝铺砌并在铺砌过程中固定弹石位臵,以不摇晃为宜。沿路线两边设宽度为30cm以上土路肩或路缘石包边,起嵌紧作用。
(4)铺砌弹石路面首要是控制好平整度,铺砌中平整度主要是靠拉线来控制,铺砌弹石遵循先边缘后中间,边缘石要超前铺5~10m。相对大的石料铺砌边缘,趋向中心的块石要相对减小,相邻块石不许有顶面积偏大、高度相差大于2cm的现象。纵坡大于1%石铺砌工作应由低端向高端进行。相邻块石应有最大可能不接触面,下部填砂饱满。块石紧密度应达到手拉不出为准。半整齐块石应横向成行,行间块石间紧靠,每3块或3行错缝,错缝顶面应在5cm以上,半整齐块石不得用侧面为顶面。
(5)在铺砌完当天所放的一个单幅线后,通过检查排出个别低落块石或局部不平整、颜色不一致、大小不均匀的弹石(提高或低落块石)再用3m尺检查在排砌容许误差内才算是完成排砌。接着是用碎石或硬质土将块石路面边缘夯填,其宽度不小于30cm。如需做路缘石的路要先铺弹石再做路缘石。以免在碾压过程中压坏或者边缘石漏压给路面使用中造成块石反弹、松动等病害。
4、撒料压实
每路段铺好后,即撒铺石渣嵌缝,再用轻型压路机进行初步找平,若发现个别石块突出或凹陷,碎裂应将其剔除,调整砂垫层更换块石后即撒布粒径为1~5mm及配良好的中砂与其上,然后细心将其扫入块石缝隙内(用料约为1m/100㎡)。随后进行碾压,最初用轻压4~5次,然后用重型压路机碾压2~3次碾压工序应由两边开始,移向中间,在缝内未赛缝料石,不予许滚压。
5、最后撒铺粒径为5mm以下中砂或石屑一层,厚度为1~2cm,即可放车通行。
第三部分通用条款
一、施工进度和工期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若乙方无故推迟开工日期,工期不予顺延。
3、因甲方原因造成或遇不可抗力停工的,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不予顺延。
4、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即建设单位的责罚,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安全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三、工程设计变更
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
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四、工程初步验收与结算
1、工程具备初验条件,乙方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向甲方提请验收。
2、甲方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并在验收中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费用。
3、工程通过内部验收后,甲方组织相关资料,并报告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4、工程由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及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五、质量保修
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六、保险
1、工程开工前,甲方为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乙方必须为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七、廉政协议
1、甲方不得接受乙方请吃、请喝、请玩;不得接受乙方的钱物等任何好处费;
2、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承包或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供应和工程分包等工作;
3、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经乙方或其他线索检举,经查证属实,甲方将视其情节,按有关规定,对索贿人予以重处,直至除名、移送司法机关;
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甲方吃、喝、玩、赠送钱物等好处费,一经查实,甲方将视其情节,给予乙方扣减应付工程款的3%—5%,并终止合同、取消承包资格,移送司法机关。
5、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工程建设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6、甲乙双方人员赠送、贿赂、索要或接受钱物的行为,如果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
八、乙方不得随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发生的一切后果和纠纷,由乙方负责。
九、违约责任
(一)发生以下情况视为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出错误指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2、甲方违约后仍然要求乙方履行合同的。
3、甲方工程师在收到乙方有关本工程资料28天内不予答复的。若甲方违约,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二)发生以下情况视为乙方违约:
1、不能按时进场或无故停工三天的;
2、不按技术要求和标准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不按甲方要求整改的;
4、将工程转包给第三方的;
5、现场无施工管理人员,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6、无故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发生矛盾、冲突、甚至打架斗殴的。若乙方违约,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不支付乙方剩余的款项,并终止合同。
十、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并产生法律效率,双方务必严格遵守,若有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