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推荐29篇)》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精选29篇)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篇1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买卖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装运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装运期
________分运:
________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及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 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运输公司。
3.____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____吨,长____米,宽____米,高____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装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合同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__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失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 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篇2
日期: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数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行)
三、规格:指标项目 试验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p20°c最高0.920gb 1884-80
②含硫:重%最高0.9 gb 387-64
③含水:重%最高1.0 gb 260-77
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货期:
第1季度吨
第2季度吨
第3季度吨
第4季度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中国青岛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单据:
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发票四份;
b)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附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卖方: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 买方:
地址:北京西郊二里沟 地址:
电报挂号:sinochem beijing 电报挂号:
电传:22243 chemi cn 电传:
22553 chemi cn
第二部分
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
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④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12.5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⑤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装船通知:
①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装货定额:
①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从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②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③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一)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二)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三)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④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⑤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第五条第①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滞期费:
①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②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worldscale 所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afra运费率计算。
②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③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④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商品检验:
①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②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 syb20__-59 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
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
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投保油污责任险:
①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1969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 & i club保险)以及tovalop协定。
②由买方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如时间允许,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在这种场合,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权按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则应无权再继续进行工作。
③卖方或船东船长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与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lc)》及tovalop协定的规定相抵触。
八、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买方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
九、罚款: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履行部分总值的1%。
十、仲裁: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 在中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根据该协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执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篇3
售方:
购方:
风险提示:标的物信息
买卖合同中应根据标的物的类型,在合同中将其特定化。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产生纠纷。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第一条:合同对象
数量:
种类:
交货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依据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双方签定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
第二条: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_________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
1、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_________,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所确认的样品。
2、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风险提示: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要明确,履行方式是送货还是自行提货这不仅涉及运输费用的承担,而且还将涉及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问题;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将会严重影响到合同内容的顺利履行、实施,产生逾期交货等纠纷。同样的合同履行地点不明也会容易引发争议。
如:有的合同对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约定,如“一个月内履行完毕”,但从何时起算一个月没有约定,这就容易使双方产生歧义,都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解释;
如果将期限明确化,约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毕”则就避免了歧义的产生。
第四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货。
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中、_________(国)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风险提示:价款支付在实务中,有的买卖合同只是简单地约定合同款项的金额,对于款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却未作出约定。这一漏洞将为支付方无限期不支付或迟延支付找到借口。另外,需方应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来履行支付货款。明确付款的具体期限及条件,尽量要简单、明确易实施,避免催款方因为无法举证付款条件成就而不能主张货款的风险。设定明确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有效督促或威慑合同付款方。
第六条: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_________银行关于_________规定的办法及_________以_________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账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
1、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2、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3、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第八条: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风险提示: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双方一旦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机构或法院。那么具体选择哪一种方式,则需要当事人双方约定,如果选择仲裁机构就一定要明确是哪个仲裁委员会,否则就会因约定不明而致约定条款无效。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管辖的法院,而约定法院则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签订地法院、标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选择其一,而不能随意选择,否则该条款无效。
第九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
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_________方为_________商会。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1、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它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2、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3、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4、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风险提示: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要条款化,在出现违约情形时,能有效执行,避免纠纷。很多合同对违约责任没作约定或约定太过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约定“违反合同约定,支付10万元”,这个约定就太过笼统,实务中很难操作。具体应明确,违反合同的哪条约定,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如:质量不符、数量不符、未按时足额付款、未及时交货等等,不同违约情况应制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违约金的数额要具体化、数字化,以便于向违约方主张。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第十二条:其它条件
本合同一式_____份,以中、_________(国)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风险提示:证据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送货单、购销凭证、发票签收记录、双方的来往函件、备忘录、会议纪要、传真件,交通票据、运输单、电话记录、电子邮件等等书面、视频、录音资料,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都将有可能成为有力的事实证据。
售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购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篇4
一般货物买卖合同范本最新
买方:
地址:
电话:
授权代表:
买方:
地址:
电话:
授权代表:
卖方:
地址:
电话:
授权代表: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____________。
2、品种:____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____。
4、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按照_________标准执行。
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
4、保险: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
2、验收方法:_________;
3、验收标准:_________;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_________;
5、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______检验机构按______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_;总价:_________。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_。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_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__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__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
授权代表: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
授权代表: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卖方:
地址:
电话:
授权代表: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____________。
2、品种:____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____。
4、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按照_________标准执行。
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
4、保险: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
2、验收方法:_________;
3、验收标准:_________;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_________;
5、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______检验机构按______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_;总价:_________。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_。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_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__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__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
授权代表: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
授权代表: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篇5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fob条款)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________分运:
________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及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 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运输公司。
3.____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____吨,长____米,宽____米,高____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装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合同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___天。
第十五条索赔
1.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失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 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篇6
立契约书人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买卖茶具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 买卖标的:____________________。(样式、规格另行列表)
二、 价金:人民币_______元整。
三、 送货地点: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点。
四、 送货日期:乙方应于订约后一个月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组数如期送达。如有迟延,应依迟交部分的货款每按千分之二计罚违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五、 清偿费用:原则上运送费、包装费由乙方负担。惟甲方所指定送货地点不在________市_______县两界内,按实际里程数每公里______元酌收运送费用。
六、 甲方或其指定受领之人世间于受领第一条的________后,应即时验收。________如有瑕疵,应于受领后七天内以书面通知乙方更换,逾期乙方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七、 甲方应凭乙方所开出的统一发票及送货签收单将货款一次付给乙方。
八、 本契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篇7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 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天,通过 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 .该信用证在 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 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
1.全套按发票金额11%投保 的保险费。
2.卖方在装运后1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买方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3.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 。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所有发生在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4天向通知预订的船只及其运输路线,供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2天通知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 吨,长 米,宽 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天向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R条款下: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天内,卖方必须向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项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有权拒开信用证或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说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___ 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应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 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若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12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下述第 项仲裁:
1.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星期,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尽管撤消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
本合同由双方于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在________国________市用____ 文签署,正本一式 份,买卖双方各执 份,合同以下述 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 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买方:
签名:____________
卖方:
签名:____________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篇8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窗帘数量和价格统计表
一、付款方式:
乙方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甲方一次性付清。
二、乙方责任:
窗帘的类型、规格、颜色、材质,按甲方要求的样板进行生产,安装于年月日前安装完毕。
三、甲方责任:
1、甲方须准时向乙方支付货款。
2、甲方订购后中途不得更改,如甲方中途更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甲方增加等值经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于约定的时间内安装完毕,甲方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未提出异议或逾期验收,均视为验收合格。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若因自身原因延误交付安装,每超过一天,须按合同总额2%/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每超一天,须按合同总额2%/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乙方提供窗帘部分半年免费保修,配件部分提供一年免费保险(人为损坏除外)。
六、补充条款:
窗帘实际高度为2.75米,超过2.75米的高度按高度接多少算多少。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篇9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装运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陆路运输,防潮 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及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运输公司。
3.____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____吨,长____米,宽____米,高____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装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 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合同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___天。
第十五条索赔
1.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 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篇10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材料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标的名称牌号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合计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 时起转移,但受买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
出卖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
买受人(章):
法定代表人:程善正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篇11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品种、数量及价格(可另附表)
品种规格产地商标交货期限数量
(公斤)单价
(元/公斤)金额(元)
年月日—年月日
年月日—年月日
年月日—年月日
年月日—年月日
年月日—年月日
年月日—年月日
合计金额(大写):
第二条质量要求
蔬菜的产品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
(一)有机食品标准。
(二)绿色食品标准。
(三)上海市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地方标准。
(四)无公害食品标准。
(五)约定标准。
第三条包装要求
(一)包装方式及要求。
(二)包装物由方提供,费用由方承担。
第四条交付和货款支付
(一)交付的方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1.实行送货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段送至。
2.实行提货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段至提货。
(二)货款的支付按下列第项执行:
1.即时结清。
2.乙方应于蔬菜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货款。
3.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元;甲方交付蔬菜后,乙方应于蔬菜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货款,定金抵作货款或返还。
4.其他方式。
第五条验收
(一)乙方应在蔬菜交付当日对蔬菜进行验收(农药残留的检测除外)并将验收结果书面通知甲方。
(二)乙方对蔬菜农药残留进行抽检,检测结果不合格,且甲方无异议的,乙方可予以销毁。甲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以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为准。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一)当市场聚格高于或低于合同约定价格的%时,双方可对蔬菜价格进行重新协商。
(二)因气候等因素造成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的,双方可另行协商。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交付的蔬菜品种、规格、产地、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调换,交付蔬菜的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齐,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二)甲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一日,应支付乙方约定批次价款额%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提货的,每迟延一日,应支付甲方约定批次价款额%的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迟延一日,应支付甲方迟延货款额%的违约金。
(四)因包装物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损失的,由包装物提供方承担相应损失。
(五)其他。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也可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兹就买卖茶具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买卖标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一百组。(样式、规格另行列表)
二、价金:精品每组人民币______元整,次级品每组______元整,合计______元整。
三、送货地点: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点。
四、送货日期:乙方应于订约后一个月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组数如期送达。如有迟延,应依迟交部分的货款每按千分之二计罚违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五、清偿费用:原则上运送费、包装费由乙方负担。惟甲方所指定送货地点不在______市______县两界内,按实际里程数每公里x元酌收运送费用。
六、甲方或其指定受领之人世间于受领第一条的茶具后,应即时验收。茶具如有瑕疵,应于受领后七天内以书面通知乙方更换,逾期乙方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七、甲方应凭乙方所开出的统一发票及送货签收单将货款一次付给乙方。
八、本契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篇13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装运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及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运输公司。
3.____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____吨,长____米,宽____米,高____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装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甲方:乙方:日期: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篇14
合同编号:125069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镇尹兆场村杨家社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自愿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林木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卖给乙方亩林木,小地名,树种为杂木、。
2、甲方卖给乙方林木资金共计元整,乙方先付元作为定金,剩余资金必须在砍伐林木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资金未全部付清前不能砍伐任何一株林木,否则甲方将报告林业部门、林业森林按盗伐林木进行处置。
3、乙方负责到林业相关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甲方提供给乙方此片林木林权证办理采伐手续。
4、乙方必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林木砍伐结束,超过砍伐期限甲方有权对此片林木进行重新拍卖。
5、在砍伐林木中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自己负责。
6、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元。
7、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篇15
一、买卖标的和数量:
甲方将下列货物卖与乙方:
名称
规格或型号
品牌
生产商
数量
二、单价和货款总额:
双方约定的价格条款是: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X万元
三、交货时间和交货数量:
交货时间为;
美批次交货数量的限制是:
四、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用的承担:
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为上海市X路X号;
运输方式为:
运费由乙方承担,但是已经合并计算入本合同的货物单价中
五、质量标准和验收条款:
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是:
封样的方式和保存:
乙方在甲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当天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签收货物。不合格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六、包装和标签:
双方确定的包装材料和方式是:
货物标签商定为:
七、损失风险: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货物所有权:
在乙方如数、及时地支付完毕本合同约定的货款前,甲方拥有对出卖货物的所有权,乙方有义务保证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导致甲方的上述权利受到限制或者剥夺。
九、货款结算和支付:
结算和支付期限为:
支付方式为:
十、知识产权:
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货物拥有合法、完整的知识产权,否则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赔偿。
十一、保密条款:
有关本合同的协商、签订和本合同的所有内容,以及为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工艺、技术资料、双方客户、文件、图纸、价格等,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或者法定权利机构的`许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许可或者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
十二、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新的条款时,可以变更本合同;
任何一方违约,对方在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同时,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届满、合同履行完毕或者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时,本合同得以终止
十三、违约责任:
交货迟延的违约责任
验收迟延的违约责任:甲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并由乙方承担损失风险,同时按日支付违约金元;
货款支付迟延的违约责任;
交货不合格时的违约责任:
违反保密条款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X万元,但是如果违约方因违约而获得的利益或者守约方遭受的损失大于X万元时,上述款项应当如数赔偿给守约方
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五、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七、文书和意见的送达地址:
双方明确本合同注明的联络方式是合适的,任何因履行本合同的所需的与对方的联系和文书都以上述方式进行,除非经对方的书面确认才得以变更。
甲方:(浙江)化工有限公司
乙方:XX有限公司
XX年X月X日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篇16
合同编号: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并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
项目序号 商品名称及规格 单 位 数 量 单价总价
总值
二、生产国别和制造厂:
_________。
三、包装:
以新的,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并能防潮,防湿,防震,防锈及防止粗暴装卸,适合于远程海运,邮包邮寄,空运运输。由于采用不适当或不妥当的包装而引起生锈,损坏,丢失,其责任应由卖方承担。
四、唛头: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号,尺码,毛重,净重和诸如“勿倒置”,“小心轻放”,“防潮”等字样,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唛头。
五、装船时间:
_________。
六、装船港口:
_________。
七、目的港口:
_________。
八、保险:
装船后由买方负担。
九、支付条件:
1.如以托收方式支付:交货后,卖方经由卖方银行通过_________银行寄送本合同第 0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向买方收取货款。
2.如以信汇或电汇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 0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后于七天内付款。
十、付款单据:
1.为了议付货款,卖方应向支付银行呈交下列单据:
(1 )全套清洁无瑕疵,注明“运费到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和通知目的港已“装船”的海运提单。
(2)发票_________份:注明合同号和唛头(一个以上唛头应分别开发票)。
(3)装箱单_________份:注明发货重量及相应发票的编号和日期。
(4)由制造厂出具的品质和数量证明书两份,如 4条第( )项中所规定。
(5)通知买方已装船的电报抄件一份。
2.装船同时,卖方应将上述单据副本各一份(本条5项除外)寄送目的港。
十一、装船条件:
1.卖方应于本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_________天,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下内容: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件数,毛重,尺码,港口备妥待运日期,以便买方洽订舱位。
2.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将作为买方的船代理洽订舱位。
3.买方应于船只预计抵港日期前十天,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卖方应与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必须换船或船提前或推迟到港时,买方或其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船只不能在买方通知的船期后_________内到达港口,买方应担负自_________天起所带来的仓租费和保险费。
4.如船只按时抵达装船港口后,而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由此产生的空仓费和滞期费应由卖方负担。
5.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前的全部费用,风险由卖方负担;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以后的全部费用,风险由买方承担。
十二、装船通知:
卖方应于货物装船完毕后,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船名和起航日期。若由于卖方未及时以电报通知买方,而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十三、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货物采用最好的和未用过的全新材料,第一流制造工艺,其成品质量,规格和性能与本合同规定相符。货物的保证期为货物抵目的港后_________月。
十四、检验和索赔:
1.发货前,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本合同规定。质量证明书应附有制造厂试验项目和结果的报告。
2.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将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局)对货物的品质,规格和数量重量进行初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如该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二者有出入,除保险公司或轮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_________日内拒收该货物或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将申请商检局进行检验,并凭检验报告有权向卖方索赔(包括换货)。所有费用(检验费,退货和换货的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和装卸费等)均应由卖方承担。
4.若买方提出索赔后三十天内卖方未予答复,则认为卖方已接受上述索赔。
十五、人力不可抗拒:
凡是制造或装船运输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卖方推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可不负责任。但发生上述事故时,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并在十四日内,给买方航寄一份由主管政府当局颁发的事故证明书。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货。如事故延续十周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十六、迟交货罚款:
除本合同第 5条规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由支付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扣除,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5%。罚款率按每七天收0.5%,不足七天时以七天计算。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合同规定十周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此时,卖方仍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罚款。
十七、仲裁: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当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八、补充条款:
_________。
十九、本合同正本共_________份,采用中,_________文(略)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买方(公章):_________
卖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篇17
买方: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照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_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险: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
2、验收方式: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检验机构按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总价: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附加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单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受权代表:(签字)______ 受权代表:(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委托代理人: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于____(地点)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篇1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主体资格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合法缔约主体资格的证明。
二、合同标的
(一)供应的商品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有效期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购销商品确认单》。在合同期内,调整商品及价格时,以双方确认的《购销商品确认单》为准。
(二)乙方应当按《购销商品确认单》提交相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以及相关质量检验证明。有专利、注册商标标识的,还应提供国家颁发的有关证明。
三、商品价格
(一)除属于国家定价的商品外,乙方对所供货商品自行定价,乙方报给甲方的价格,应公平合理。乙方应以书面送达方式向甲方报价。
(二)经甲方书面确认之乙方《购销商品确认单》将作为本协议之附件。双方约定:报价单中商品的价格作为商品到达甲方指定收货地点并交付给甲方的实际成交价格,包装、运输、装卸等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变更商品单价时,必须提前三天将该类商品的新报价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变价。
(四)甲方订单不另标明交易价格,以保障双方交易价格之机密性,双方成交价格应以本条第(二)项所述之报价单为准。
四、商品质量
(一)乙方供应的商品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B、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产品产地、生产厂名及厂址。
C、有产品说明书(包含对规格、等级、所含成份的名称及数量的说明)。
D、有使用期限说明书(包含: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限、失效期限的说明)。
对于上述资料,如果商品包装物上已有印刷,或者贴在商品上的商标(标志)上已具备的,可以不另行提供。
(二)乙方应在标明的该商品的保质期限及保质条件下对商品的质量全面负责,同时自付费用承担提供商品质量所引起的相关责任。
(三)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假冒伪劣商品,所提供的商品,其剩余保质期时间必须在原有保质期的2/3以上。
(四)乙方供应的商品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五)乙方所提供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执行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六)因商品的售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经乙方确认后,甲方先行垫付的,甲方可在乙方货款中直接抵扣或由乙方直接给付。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七)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贯彻国家食品等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甲方可对乙方提供的商品每年度进行4次的定期抽检,由此产生的检验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也可进行不定期抽检,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不合格的则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出具检验报告单。
商品在销售过程中由政府专门机构依有关规定进行的质量检验,如检验部分收取费用的,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双方共担,不合格的检验费则由乙方承担。
由消费者投诉而送检的商品,检验后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上述检验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甲方需提供政府专门检验机构合法收费凭证,并以凭证金额向乙方结算。
五、交货及验收
(一)交货实行送货制,即:乙方应按订单所规定的时间(以开出日起四天内)将商品运至甲方所指定的交货地点交予甲方。
(二)乙方交货时,货到现场时商品从卸货到进入甲方仓库中所发生的搬运工作一律由乙方负责,货到现场时甲方收货人员仅点收箱数量或件数,以后甲方开箱时如发现商品数量、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则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应按订单一次性交完商品,不可多交或少交、分批交货。遇到特殊情况,可同甲方相关人员协商。
(四)乙方交货时,应提供甲方订单复印峻或传真件,乙方根据甲方订单复印峻或传真件开具送货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甲方根据订单和送货单验收,点收完毕后,双方交接人员签字。
六、退、换货
(一)乙方货品进入甲方超市,如出现质量上问题或滞销,乙方应对供应的货品实行二包:包退、包换。但在退换滞销货品时该货品的剩余保质期时间应不少于原有保质期1/3,单件外观无破损且未使用。
(二)对出现滞销或问题商品,乙方应尽快安排退换货。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退换货类别,如五天内乙方仍未安排货品的退换,所涉及到需退换货品的保质期的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按退货通知确定数量直接从应付货款中扣减。
(三)甲方收货后在实际销售时开箱发现商品有残损或短缺,乙方应组织退换或补货。
(四)甲方收货后发现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存在隐蔽瑕疵或其他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组织退换。
七、质量保证金
乙方货物进入甲方场地销售前应向甲方缴纳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届满或验收交接日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
八、对帐
(一)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一次,对帐日期为每月3日至10日,对帐期限为8天。
(二)甲方更改订单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来实现。如乙方在收到该更改订单的书面通知后二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乙方同意按该更改订单交易,且交易单价不变。
(三)如乙方在收到甲方更改订单的书面通知后二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则甲方的更改无效。如果乙方要求有条件地更改订单的,则乙方应同甲方相关人员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予以处理。
(四)乙方应在收取货款时,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送货单结算联。
九、结算
甲方以下列方式结算货款:
乙方开户行:
帐号:
税号:
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帐期30天
十、合同的终止
(一)乙方不能按订单规定的交货期限履行交货义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如果要求推迟履行、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其延期履行后仍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三)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修改、终止合同。
(四)双方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致合同义务不能履行的,合同可以终止。
(五)出现本合同其他条款中有关允许一方终止合同的情况时,也可以终止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一)乙方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违反本合同“商品质量”条款的,甲方从乙方交纳的质量保证金里扣除损失的10倍作为违约金并终止合同。
(二)乙方供给甲方的商品价格如高于乙方供给其它同类客户的价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该订单商品金额的5倍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配送率累计3次达不到95%,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交货义务且逾期2天以上,则按未交货物的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须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并支付甲方违约金伍万元。
十二、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二)合同期满前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甲方仍然下达订单且乙方接受的,视为按原合同继续履行。
十三、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处理;协商不成的,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其它
(一)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明确授权代理人和具体执行交易过程中各环节代理人以及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从而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二)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双方约定的形式送达。
(三)一方向另一方收取货款或者费用的,应向对方开具发票或收据。
(四)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不得与本合同相冲突。
(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乙方需缴纳作为新品促销服务费。
(八)年终返利
年配送额0-50(含)万元返%;
年配送额50-100(含)万元返%,以此类推。
酷算方式:乙方于年月日前将年终返利转账至甲方,甲方提供相关票据。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盖章:盖章:
签字日期:年月日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篇19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货物进货购销事宜确立的合同关系。
二、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货物购销: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建立货物买卖关系,零售商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并自行组织销售,按照所采购货物的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的商业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货物买卖关系,直接向零售商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向供应商订购约定货物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销售通道、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货物价款之外的全部费用。
7、对帐: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购销货物订货、入库、退货、库存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
8、对帐周期: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货物后,双方以固定的期间或时间为标准而确定的有规律的核对帐目的周期。
9、对帐日:是指零售商为了工作便利所指定的某一类货物供应商固定的对帐日期。
10、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从供应商处购入货物的数量、金额,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行为。
11、铺货期:是指供应商首次订单货物交付之日起,至首次结算周期起算前零售商占用货物的期间。
12、结算周期:是指铺货期满之日至零售商第一次应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日的期间,此后零售商均应当以此期间为标准、依第一次应当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日期类推,同供应商办理结算的固定周期。
三、合同文件及组成
1、合同文件应当能够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订购货物清单
(3)双方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4)促销服务协议
(5)订单及订单确认
(6)货物价格变动文件
(7)货物交付或验收、入库文件
(8)货物退换货文件
(9)货物对帐文件
(10)货物样品及各种附随文件
2、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零售商之间有关货物购销、质量、包装等变更事项及违约行为确认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双方文字协议、通知、信函、传真等,包括零售商通过销售库存微机网络管理系统打印的各种交易、对帐记录。
北京市货物购销合同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货物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货物
1、货物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货物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
3、上述货物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货物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货物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货物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货物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货物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货物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货物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货物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72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 (2)电子邮件 (3)传真 (4)订货合同 (5)其他____________
2、订单应当明确货物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货物,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货物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货物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货物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货物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货物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货物促销计划,以加速货物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货物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货物退换
1、双方在确定货物价格时,应当对货物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_____:
(1)不接受退换货 (2)可接受全部退换货 (3)有条件的退换货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篇20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本合同文本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二手空调签定以下合同。
一、双方确认的空调,品牌、型号、数量、金额:
1、设备清单:序号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2345合计
2、二手空调总价(不含税)__________元,即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乙方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根据甲方工程进度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二手空调进场。
2、交货地点:
3、运输费用:运输费用包括在合同价内。
4、所有权转移:本工程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至甲方,在此之前空调设备所有权为乙方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篇21
买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报:________电传:________
卖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报:________电传: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________
第九条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________.该信用证在中国银行_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
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的保险单。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在收到合同________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________.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第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买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四十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名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二十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四十八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条款下:
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在目的港卸货和内陆运输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款(1)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之前对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精确全面的检验,并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必须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____天。
第十五条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负有责任,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仲裁
(1)凡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撤销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附加条款(如果上述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符,将以后者附加条款为准)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用____文签署,原本一式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__份。合同以下述()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3)
买方:________卖方:________
签名:________签名:________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FOB条款)
买方:____地址:____
电报:____电传:____
卖方:____地址:____
电报:____电传: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
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唛 NA____
第九条 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或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计____.中国银行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____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__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的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力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1)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4)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罚款率按每星期0.5%计算,少于七天者按七天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了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如果上述任何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后者为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年__月__日用__文签署。原本一式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3)
买方:________卖方:________
签名:________签名:________
日 期:_______地 点:_______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篇22
签字日期:
卖方 中国 公司
地 址: 电报挂号: 电传:
买方 _国 公司
地 址: 电报挂号: 电传: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
│ (1)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 (2) 数量│ (3) 单价│ (4) 总值│
├────────────────┼─────┼─────┼─────┤
│ │ │ │ │
│ │ │ │ │
│ │ │ │ │
│ ├─────┴─────┴─────┤
│ │ 卖方有权在__%以内多装或少装 │
└────────────────┴─────────────────┘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
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__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或集装箱运输的已装船提单)、发票、品质证明、数量/重量鉴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cif/c&f)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允许转船、允许集装箱运输。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与数量、质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发生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共2份,采用中、英(略)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后正式生效,双方各执1份为凭。
卖方 买方
中国 公司 _国 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见证人
(___律师)
(签字)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篇23
买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产品质量
符合产品技术条件,有特殊需求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条产品验收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买方收到货物请当场验收,必需在材料员______或______验收后签字有效。如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买方应在收货后十天内向卖方提出书面或口头异议,否则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第三条交货方式:送货上门;交货地址:;运费负担:由卖方负担,卸货由买方负责。
第四条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合同生效后,预付10万,第一次供货开始在2个月内付70%,余款6个月内付清并支付卖方月息1、5%,超出上述期限的买方自愿支付给卖方的违约金每天按千分之一计算(所欠部分)。
第五条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六条因本合同产生纠纷,供买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的,原告所在地法院享有管辖权。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各份有相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其他事项:卖方不得影响工程的用量,买方不得问他人购入。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篇24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________分运:
________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________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____。该信用证在____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
全套按发票金额投保____的保险费。
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____。
按本合同第×条和×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卖方必须在装运前40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只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卖方必须在装运前20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吨,长米,宽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篇25
甲方(卖方):赵乙方(买方):张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____市____区 渝州路 2小区3号楼 4单(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储藏室40 平方米,产权证号100X5420)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币小写100元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三十万元整 ,即小写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甲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1个月 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五十万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____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____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100X8485),空调两台(型号:015X8549 ),热水器(型号:109X4554),浴霸(型号:102X6985),饮水机(型号:108X9264),音响两台(型号:258695 ),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 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十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十
二、附加条款:1、转让过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对房屋的修改。甲方(卖方):赵 (印) 身份证号:住址:____市____区歇台子长石村24号 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买方):张 (印)身份证号:住址:____省23号 电话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篇26
合同编号:________
委托人:
住所:
电话:
证件类型及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行纪人:
住所:
电话:
证件类型及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其 (买入/卖出)以下委托物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行纪期限:自__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 委托人 (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四条 行纪人 (买入/卖出)具有市场定价的委托物,行纪人 (是/否)可以作为 (买受人/出卖人)。
第五条 委托人将委托卖出的委托物交付行纪人的时间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行纪人将买入的委托物交付委托人的时间:________,地点:________,方式:________。
第七条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_承担。
第八条 结算价款的方式及期限
方式:________。期限:________。
第九条 报酬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期限
方式:________。期限:________。
行纪人以 (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委托物/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委托物)时,报酬的计算方法:________。
第十条 委托人未向行纪人支付报酬的,行纪人 (是/否)可以留置委托物。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委托人或者行纪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委托人违约责任:________。
行纪人违约责任:________。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行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篇27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按照_______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 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_______ 。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 险:_______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
2.验收方式:
______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___检验机构按___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附加条款: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等单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篇28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 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 银行开立由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 .该信用证在 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 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装运后即刻发给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在CIF条款下
1.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的保险费。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除外)一份寄给,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3.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 。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18条,规定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所有发生在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40天向通知预订的船只及其运输路线,供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20天通知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 吨,长 米,宽 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R条款下: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项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有权拒开信用证或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说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须申请____ 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应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 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若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且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同意后,须按下列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下述第 项仲裁:
1.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星期,有权撤消合同,尽管撤消了合同,卖方仍须向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
本合同由双方于 年 月 日在________国________市用____ 文签署,正本一式 份,买卖双方各执 份,合同以下述 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 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买方:
签名:____________
卖方:
签名:____________
署日期: 年 月 日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篇29
中国__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和_________国_________(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一、商品品名:
_________。
二、数量:
_________吨。
三、规格:指标项目试验方法。
1.密度:_________克/立方厘米。
2.含硫:重_________%最高_________。
3.含水:重_________%最高_________。
四、价格:
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_________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货期:
_________年第1季度_________吨;第2季度_________吨;第3季度_________吨;第4季度_________吨。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
_________。
七、目的口岸:
_________。
八、付款条件:
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1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单据:
1.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1)发票_________份;
(2)清洁装船提单正本_________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2.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_________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_________份航寄买方。
十、附注:
1.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2.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3.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_________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
1.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2.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3.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4.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_________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_________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_________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5.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6.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装船通知:
1.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2.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3.买方在本条1.项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4.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5.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6.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装货定额:
1.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1)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2)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00,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
(3)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2.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3.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1)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2)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3)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4.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5.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第五条第1.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滞期费:
1.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2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worldscale所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afra运费率计算。
2.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3.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4.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商品检验:
1.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2.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syb-59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投保油污责任险:
1.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1969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iclub保险)以及tovalop协定。
2.由买方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如时间允许,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在这种场合,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权按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则应无权再继续进行工作。
3.卖方或船东船长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与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lc)》及tovalop协定的规定相抵触。
八、人力不可抗拒: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买方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
九、罚款:
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履行部分总值的1%。
十、仲裁:
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在中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_________,由_________国际商事仲裁协会根据该协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执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_________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盖章):_________买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