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买卖合同【汇编10篇】》
钢材买卖合同十篇
钢材买卖合同 篇1
钢材供应合同
需货方:(简称甲方)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货方:(简称乙方)郑州市管城区超胜物资供应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钢材一事达成共识如下:
一、 工程名称及地点: 平原新区凤湖人家1~6号楼项目部
二、 甲方购买产品名称、型号及厂家规定。
1、 物资名称:建筑用螺纹钢、圆钢、盘圆、盘螺等。
2、 规格型号:以需方预算规格为准。
3、 预算钢材数量:( 1000吨 )
三、 数量、运输、验收规定
1、 螺纹、圆钢均按国家理论计算核收,盘螺、盘圆可按过磅单据为准。乙方向甲方交货时,对于螺纹钢双方须当场清点支数,以现场确认的数量为准,若甲方现场不清点,则以乙方提供的清单数量为准签收。对于线材、盘螺按过磅重量结算,若磅差在正负千分之三内以乙方的供货榜单为准;若超过负千分之三,双方重新复磅无误后超出负千分之三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2、 未经检验合格,甲方不得动用钢材,否则乙方不承担甲方由于未经检测先行使用产生的任何经济赔偿责任。若甲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在货到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并出示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乙方经确认后再第一时间内予以处理。若未在到货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异议并出示检测报告,视同此批产品全部合格。
四、 钢材价格及付款方式规定.
第一款、 该工地自第一次送货之日起钢材数量累计至 500 吨(或自供货之日起70日,先到为准)的钢材价格以货到当日“我的钢铁网”郑州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网上对应厂家型号,(规格12/14/16/18的螺纹以网价为结算基价,规格20/22/25/28及以上规格网价每吨上浮50元为结算基价,盘螺、盘元均以济源钢铁的网价为
结算基价)。达到双方约定数量或日期甲方应在3日内结清所有款项。若甲方未结清所欠款项,后续采购价格均以第一款结算基价为准,直至结清所欠款项。
第二款、 上述价格均为含运费不含税的价格。
五、 违约责任界定
1、 经双方协商,甲方所欠款项应在20xx年1月31日前结清,每次甲方需现款转账支付货款(甲方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愿意承担为此产生的贴现利息),超过三天(3天)后未结清,乙方有权停止供货,结算款应每天每吨加收3元违约金,直至结清。
2、 乙方所供钢材如出现不合格产品,应积极地做出调换该批产品的工作,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施工,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该批产品总值的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3、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甲方不得擅自购进他人钢材,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值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清付所欠所有款项。
六、 甲方指定收货人、打欠条人、对账人,向乙方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指定收货人为: 身份证号: ,打欠条人: 身份证号:,对账人: ,身份证号:。乙方以甲方出具的欠条为结算依据。上述人员均得到甲方的授权。
七、 争议的解决。
1、
2、 双方如有异议,可采取协商达成共识后签定补充协议。 若甲方中途终止合同,应立即付清所欠款项,并支付合同违约金拾万元整。
八、 其他事项
1、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未尽事项另行协商。
注:1、本合同签订地点为郑州市。
2、自发货之日起生效。
3、甲方付清货款后本合同自动作废。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 日签订时间:年 月 日
钢材买卖合同 篇2
买方:________(下称甲方) 卖方: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照__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 。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 险:__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_。
2、验收方式:___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______检验机构按______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 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_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 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__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 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_________。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__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附加条款:_________。
第十三条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__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 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___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送_________等单位。
甲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钢材买卖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出让人: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福建省矿产资源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让人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出让采矿权,矿产资源所有权属国家所有。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和因社会公共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表或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第二条国家保护受让人的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山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采矿权矿区位置位于_________市(县、区)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矿区面积_______平方公里(小写_________平方公里),出让的矿种为_________,储量_________万吨(万立方米),可采资源量_________万吨(万立方米)。采矿权四至范围及界址点坐标见附件(矿区范围图),开采能力(生产规模)为_________万吨(万立方米)。
第四条本合同约定的采矿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年,自出让方向受让方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到期为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条本合同采矿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缴付土地生态恢复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元(小写_____元)。
第七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合同条五条规定的价款及下列_________项规定的方式向出让人支付采矿权价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采矿权价款。
2.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______期向出让人支付采矿权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万元),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万元),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三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万元),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四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万元),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五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万元),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六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万元),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八条受让人在本合同规定矿区范围内开采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采矿权出让公告规定的矿山开采控制性要求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开采设计;
2.按照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开采设计进行开采,矿山三率符合要求;
3.按照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
4.接受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包括:年检、各类图纸交换、开发利用报表。
5.按照采矿权出让公告规定对矿山开采迹地和生态进行恢复治理。
6.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环保、矿山安全三同时制度。
7.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的其它义务。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期满前把矿区范围内将破坏的土地生态予以恢复,并经出让人验收后,无偿移交出让人,出让人应将土地生态恢复保证金连本带息退还受让人;受让人未恢复或者经出让人两次验收仍不符合要求的,土地生态恢复保证金及利息不予退还,该保证金由出让人直接用于土地生态恢复治理。
第十条受让人在受让矿区范围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电、污水处理及其他设施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出让价款之日起____日内,应按规定办理开发利用方案、环保、水土保持、矿山安全、地质灾害等评价审批手续后,持本合同和采矿权出让价款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采矿登记,领取《采矿权许可证》,取得采矿权。
未领取《采矿许可证》,受让人不得开采受让人矿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
出让人应在受理采矿登记申请之日起____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采矿权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第十二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其在受让矿区范围内的一切活动,给他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第十三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需要变更矿区范围、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矿山企业名称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签订采矿权出让变更合同或者重新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且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原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减去已经采矿的年限的剩余期限。
第十四条出让人保留对本合同采矿权的矿区范围的调整权,因调整矿区范围,造成受让人损失的,必须予以合理补偿。
第十五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采矿权价款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并投入生产满________年后,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但必须依法办理转让手续。转让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采矿权经批准转让的,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采矿权的开采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开采年限减去已经开采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十七条本合同约定的开采年限届满,若该采矿权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的矿山服务年限未满或者尚有资源可继续开采,受让人要求继续开采的,应当在届满前30天向出让人提交延续申请书,出让人应当批准继续开采,但批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第十八条采矿权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对矿山土地生态破坏进行恢复整治,经发证机关组织验收合格后,由受让人交回《采矿许可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采矿权,并依照规定办理采矿权注销手续。
第十九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超过本合同规定期限30天以上缴纳价款的,自第31天起,对滞纳价款按天加收1‰滞纳金;超过6个月不缴纳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采矿权,受让人应当赔偿出让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价款并领取采矿许可证的,出让人必须按时提供出让采矿权的矿区范围。否则,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采矿权价款的2%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提供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退还采矿权价款。
第二十一条出让人自受理采矿登记申请之日起超过____日未办理出让采矿权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应给受让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受理采矿登记申请之日起第____日起计算,每日1000元。出让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按时办理出让采矿权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______份。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章):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钢材买卖合同 篇4
供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互惠互利、 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线材执行 GB1499.1-20xx 标准,螺纹执行GB1499.2-20xx标准, 并随货出具当批次货物的质量证明书。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第四条:包装方式及损耗计算:应符合当地环境体系。
第五条:合理损耗计算方式:以供方计量为依据。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按国家规定的.验收办法进行,如有异议须在货到七日内提出, 且不运用或转移货物,否则视同无效。
第七条:提货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付款方法:现款现货,多退少补。
第九条: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按货款总值20%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合同有限期:
第十二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钢材买卖合同 篇5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采购钢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工程的地点及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因工程需要,自(公历)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不定时、多批次向甲方采购钢材,总需货量约________吨。
三、乙方工程日期:自(公历)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
四、交易方式: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指定________作为乙方代表,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甲方订货,有权签收甲方的供货单,乙方对该代表的一切行为均予以认可。除该代表外,乙方其他人员除有书面特别授权外,无权行使本合同项下乙方之权利;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代表可以用电话、订货单等形式通知甲方所需采购钢材的具体品名、规格、数量等,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货通知在五天之内将乙方所需之钢材送达双方指定地点,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及时送达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3.乙方在甲方的钢材送达之后,应当场予以清点数量,核对规格、品名、价格等,核实、确认后在甲方的送货单或者供货单上签名,该送货单或供货单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凭证;
4.前两个月甲方的送货量只限定在____吨—____吨之间;此后每个月乙方需甲方的送货量累计都不得超过____吨,并不得少于____吨;超出部分甲方可不予送货。
五、钢材的计量方式:除线材按实际重量计算外,按国家标准理算。
六、钢材的价格:按送货当本优质钢价每吨加____元。
七、交货(提货)地点、方式:每批钢材的交货地点为昆山市东澳钢材现货市场,由甲方代办托运至合同约定的工程地点。
八、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甲方所供钢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随货出具当批次货物的质量保证书。
九、验收标准、方法;乙方应于甲方送达钢材之日起48小时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取样送达当地法定检测部门进行国家质量标准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测乙方投入使用的,甲方对此概不负责。如钢材经检测为不合格,乙方应当在收到检测报告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通知后及时将该批钢材退回并于48小时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及时供应合格产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结算及付款方式
1.基于乙方需货量大、工程周期长,加上甲方同意对此800吨款项乙方可于合同终止前最后六个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内予以结清,乙方同意给予甲方每个月________元补偿,此项补偿款乙方应于每月结款日(即:每月____日)同货款一同结算;
2.对于甲方最初两个月(即____年____月与____年____月)所送钢材之货款,除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延期结款的800吨货款外,乙方应于送货之日起两个月内予以结清其余货款;
3.若每个约定结算月乙方需甲方送货量超过第四条第四款之约定,并甲方予以送货的,乙方应予该货物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对超出部分之货款用现金结算;
4.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对前述第十条第一款之补偿金及甲方在合同之初所送之钢材货款(除乙方可延期结款的800吨钢材货款外)未在送货之日起两个月内予以结清,甲方可中止合同,并可自逾期之日起按总货款(含可延期之800吨货款及前述第十条第一款之补偿金)每日千分之三计算逾期违约金;
2.在合同履行期内,若乙方更换供应商,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并于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付清所有货款,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款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3.因甲方所提供钢材不合格,并且没有及时予以更换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批不合格钢材相应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开始按所欠款项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待乙方结清相应货款后,合同继续履行;若乙方逾期付款达_____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于终止合同之日起五日内,予以结清所有款项。若逾期,则乙方应按所欠总款项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于合同终止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结清所有款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
6.乙方每个约定结算月应按照第四条第四款之规定数量要求甲方送货,如未达到此数量,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于五日内付清所有货款,逾期,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货款总额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十二、纠纷解决方式
若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约定钢材厂家为:马钢、沙钢、西城、南钢、永刚、中天、日照、苏钢、杭钢、山西长冶、江苏鸿泰、无锡雪浪等厂家;
2.“约定结算月”:即从第一个结算日起至第二个结算日计一约定结算月;此后以此类推。
3.每月________日作为结算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单位:___________(章)
乙方单位:______________(章)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开户行:___________
甲方单位开户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甲、乙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各委托代理人的单位证明各一份。
(合同总共四页)
钢材买卖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
钢材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采购钢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工程的地点及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因工程需要,自(公历)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不定时、多批次向甲方采购钢材,总需货量约________吨。
三、乙方工程日期:自(公历)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
四、交易方式: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指定________作为乙方代表,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甲方订货,有权签收甲方的供货单,乙方对该代表的一切行为均予以认可。除该代表外,乙方其他人员除有书面特别授权外,无权行使本合同项下乙方之权利;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代表可以用电话、订货单等形式通知甲方所需采购钢材的具体品名、规格、数量等,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货通知在五天之内将乙方所需之钢材送达双方指定地点,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及时送达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3.乙方在甲方的钢材送达之后,应当场予以清点数量,核对规格、品名、价格等,核实、确认后在甲方的送货单或者供货单上签名,该送货单或供货单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凭证;
4.前两个月甲方的送货量只限定在____吨—____吨之间;此后每个月乙方需甲方的送货量累计都不得超过____吨,并不得少于____吨;超出部分甲方可不予送货。
五、钢材的计量方式:除线材按实际重量计算外,按国家标准理算。
六、钢材的价格:按送货当本优质钢价每吨加____元。
七、交货(提货)地点、方式:每批钢材的交货地点为昆山市东澳钢材现货市场,由甲方代办托运至合同约定的工程地点。
八、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甲方所供钢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随货出具当批次货物的质量保证书。
九、验收标准、方法;乙方应于甲方送达钢材之日起48小时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取样送达当地法定检测部门进行国家质量标准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测乙方投入使用的,甲方对此概不负责。如钢材经检测为不合格,乙方应当在收到检测报告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通知后及时将该批钢材退回并于48小时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及时供应合格产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结算及付款方式
1.基于乙方需货量大、工程周期长,加上甲方同意对此800吨款项乙方可于合同终止前最后六个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内予以结清,乙方同意给予甲方每个月________元补偿,此项补偿款乙方应于每月结款日(即:每月____日)同货款一同结算;
2.对于甲方最初两个月(即____年____月与____年____月)所送钢材之货款,除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延期结款的800吨货款外,乙方应于送货之日起两个月内予以结清其余货款;
3.若每个约定结算月乙方需甲方送货量超过第四条第四款之约定,并甲方予以送货的,乙方应予该货物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对超出部分之货款用现金结算;
4.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对前述第十条第一款之补偿金及甲方在合同之初所送之钢材货款(除乙方可延期结款的800吨钢材货款外)未在送货之日起两个月内予以结清,甲方可中止合同,并可自逾期之日起按总货款(含可延期之800吨货款及前述第十条第一款之补偿金)每日千分之三计算逾期违约金;
2.在合同履行期内,若乙方更换供应商,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并于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付清所有货款,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款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3.因甲方所提供钢材不合格,并且没有及时予以更换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批不合格钢材相应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开始按所欠款项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待乙方结清相应货款后,合同继续履行;若乙方逾期付款达_____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于终止合同之日起五日内,予以结清所有款项。若逾期,则乙方应按所欠总款项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于合同终止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结清所有款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
6.乙方每个约定结算月应按照第四条第四款之规定数量要求甲方送货,如未达到此数量,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于五日内付清所有货款,逾期,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货款总额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十二、纠纷解决方式
若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约定钢材厂家为:马钢、沙钢、西城、南钢、永刚、中天、日照、苏钢、杭钢、山西长冶、江苏鸿泰、无锡雪浪等厂家;
2.“约定结算月”:即从第一个结算日起至第二个结算日计一约定结算月;此后以此类推。
3.每月________日作为结算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盖章即生效。
甲方单位:___________(章)乙方单位:______________(章)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开户行:___________甲方单位开户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钢材买卖合同 篇7
出卖人:
买受人: 签订时间:.4.12 签订地点:
第一条、货物清单和价格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质保期: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需方要求。在钢材合理寿命期内出卖人终身承担质量保证责任。若因质量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由出卖人负责赔偿。
第三条、交货:
1、交货时间:20xx年 4月 10日前。
2、交货地点:买受人住所地仓库,落地交货。
3、交货方式:出卖人送货,出卖人在交货时应同时提供当批钢材的材料质量证明单、规格型号、发货清单等质量与数量证明文件。
第四条、包装和运输:妥善包装,合理运输方式,费用由出卖人承担。标的物的所有权及风险自交付时转移至买受人。
第五条、验收:货到后,买、卖双方对货物数量、外观进行初步检验,质量异议使用后提出;数量(重量)以买受人计量为准。如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应 24小时内赶到现场无偿更换。
第六条、付款方式:货到初验合格,出卖人据买受人实际过磅重量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票到15日内结算。
第七条、违约责任:出卖人违约应向买受人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另行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鉴定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八条、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协商不成时均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
1、出卖人必须遵守国家廉政规定,禁止商业贿赂,否则,承担违约责任,买74受人有权拒付货款。
2、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工业品买卖合同
(2)需方要求,
(3)招标资料,
(4)经双方认可的资料、合同附表等。
(1)-(4)项所列文件内容如有歧义,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更有利于买受人的,从规定和约定。
3、合同总价含运杂费、17%增值税、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
4、买受人为该合同支付给出卖人的任一款项具有独立性,出卖人不得因与买受人其他合同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而主张抵消或冲抵。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时生效(传真件有效,以买受人确认为准)。
出卖人:(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邮箱:
买受人:(盖章)山东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名):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邮箱:
钢材买卖合同 篇8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 (以下简称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钢材,丙方对乙方合同义务进行担保,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经各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 工程建设所需的钢材全部从甲方购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钢材(注:合同签订后,甲方每一次送货后,乙方未在一个月内向甲方再次发出书面的需货通知,则该情况视为乙方从其他渠道购买钢材,即为违约),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应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的要求赔偿给甲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所有货款(含垫资款和到期货款)。
二、乙方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钢材,乙方每次需货,应提前 天以传真方式(传真需加盖乙方公司公章)通知甲方所需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货款价值,该传真应经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在确认后安排车辆将该钢材送到乙方上述工地现场,运费及吊装费由甲方承担。注:若乙方以电话方式通知甲方送货,则送货时间、地点、数量、单价、总金额以送货单所列示的信息为准,甲乙双方对签收的送货单无争议。
三、每批货物的价格参照上海西本钢铁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当天市场价格上浮 元/吨计算,并以送货单确定的单价和总金额为结算依据。甲方所送钢材数量全部按理论重量或 计算。
四、钢材接收验收方式:
1、钢材交货地点为:
2、乙方授权本公司工作人员名字 ,身份证号码 ,工作人员名字 ,身份证号码 。负责收货并代表乙方签署收货单(或送货单),其签收视为乙方收货且对货款金额的确认,签收时该工作人员应出示身份证并在相应单据上注明身份证号码。乙方安排其他工作人员收货时,应由工作人员出示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者由乙方能够直接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或由乙方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3、乙方收货后应先检测后使用,如未经检测先使用则视为合格。乙方收货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在收获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钢材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甲、乙双方确认钢材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钢材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五日内换送合格钢材。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的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止,这期间总计钢材用量为 吨全由甲方供货。
2、甲方先期垫资 吨钢材,以后每次送货到场后当场支付该批货款的 %,剩余 %的货款累计到满 吨货款时,则甲方为乙方实际垫资了 吨货款,该 吨钢材款自合同签订日起满 个月时即行全部支付;期间超出 吨的部分在货到时即行支付各批次货款,乙方应在当日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如乙方未按前款规定如数支付材料款,甲方有权拒绝送货并有权把未使用的钢材运回(注:乙方应赔偿此批全部钢材来回运费及吊装费)并要求乙方支付所有货款(含垫资款和到期货款),同时乙方应承担应付钢材款及垫资款日计千分之 的违约金;另甲方有权就乙方付款不符(违反本合同付款规定)的行为单方解除合同。
3、乙方应要求甲方在 年 月 日开始供应钢材,乙方要求甲方供货总量不少于 吨,若乙方需求数量不足合同数或乙方未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要求甲方供应钢材,乙方应适当补偿甲方由于垫资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补偿给甲方以 吨钢材垫资款(按送货单确定的金额为准)为基数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计算并支付给甲方作为补偿金。
六、甲、乙、丙三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乙方违约造成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十日内支付全部所欠钢材款并承担全部钢材欠款日计 %的违约金。
七、甲、乙、丙三方发生任何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八、丙方对乙方在本合同中应履行的所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垫资款、货款及违约责任的承负进行担保,担保期限自债务产生之日起到债务履行期满后二年。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时间:
钢材买卖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甲 方: (以下简称供方) 乙 方: (以下简称需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供需双方共同遵守。
一、物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及供货时间:
1.订货方式:需方应提前天将所需钢材计划(含品名、规格、数量、要求到货时间等)以书面或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供方,供方在收到需方计划后日内或按合同约定时间把钢材送到需方工地指定地点。
2.货物要求:供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或计划要求供应合格钢材,数量、规格、质量应严格按照需方计划要求供货。
3.供应价格:表中单价均为到交货地点的落地价(或车板交货价),该单价为包含材料费、运费、装卸费(或装车费)、利润、税金及修复缺陷所需要的全部费用,未列明的,需方认为已包括在单价内。供方应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合同期内,单价是否调整按以下第种方式约定:
(1)不作调整。
(2)以合同签订当日为基准点,到货当天为结算点,实际结算单价=到货当日“我的钢铁-”市网价±固定价元/吨。
(3)其他约定。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需方可根据现场实际进行变更。合同数量与实际需要数量相差正负20%时,双方须签订补充合同。结算时的收料签认单须同时具备物资验收人员、物资主管、项目领导的签认方可生效,仅有一人签认的收料单为无效收料单,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5、组成合同的文件(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⑴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⑵中标通知书;⑶投标书及投标文件补遗或承诺;⑷招标文件。
在钢材的供应过程中,双方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歧义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钢材质量执行国家规定标准(明确有效的标准)。供方供应的钢材每批必须提供钢材合格证、材质单、质量保证书(随货同行),同时材质单中钢材的品种、规格、生产厂家必须与送到的钢材上悬挂的钢标牌相符。需方指派专人对所供钢材的外观质量、规格进行验收,如出现外观质量及规格不符时,需方有权拒收。需方将对到场的材料进行二次复检,自复检日起在日内需方对材料提出质量异议,供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与书面回复并按照需方要求作出及时处理。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退场,费用自理。因供货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供方对所供钢材产品质量终身负责,并不因合同到期失效而免除质量保证责任。供方对产品所负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三.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 (可明确交货之前的一切风险均由供方承担,运杂费如由需方负担,第一条款中价格约定内容相应删减)。
四.计量、验收方式:供方送货至需方工地指定地点,螺纹钢按理论重量检尺交货,线材检斤,检斤磅差为±3‰,结算数量以需方工地实际收到的数量为准。如供方供应的钢材不是合同约定或计划指定的钢厂产品,需方可拒收,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 。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不付预付款,供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合同的流动资金。
2.每月日结算或供应数量每达到目部核对数量,双方核对无误后需方点收入财务挂账。如供方按期不办理对账结算手续或供方未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需方将不予办理付款事宜,因此而造成供方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
3.材料结算款在需方收到业主当期计价款后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账支付,如因本工程业主计价滞后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时,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供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账户,如供方随意改变账户,需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全由供方承担。。(具体如何付款项目斟酌、仔细约定)
七.违约责任:
1.如果供方供应的钢材质量不符合(注意所参照的标准的有效性),或复检结果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运走,如供方不按时清场,需方有权自行处理;如果供方未按需方计划的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质量送货到需方工地指定地点,需方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及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质量任何一项不能按合同履行,情节严重,造成需方停工,需方可以认定供方不具备供应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需方在通知供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厂家。
2.如果供方在未和需方沟通的情况下提前送货到现场,需方工地无处可存放该批材料,需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
3.安全环保: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进出需方施工场地的车辆必须慢行时速5公里/小时且保持清洁卫生,必须服从需方人员的统一指挥,凡供方疏忽大意、不听指挥而造成污染环境事件、酿成安全事故供方责任自负,供方应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保障需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关的开支费用。
4.其它约定。
八.供方在其向需方递交的钢材采购投标书中的承诺,与本合同各项条款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管辖条款由法律事务部门根据合同实际情况确定,首选我方公司住所地法院)
十.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需方要求供方停止供应材料、货款两清后失效。可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供 方:(公章) 需 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钢材买卖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
1.1 表中钢材单价=基准价+综合费用。此单价为乙方运抵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交货价。其中,基准价按照价格确定,综合费用包含产品装吊、捆扎、运输、中转、仓储等到达交货地点前的所有运杂费、保险费、出库费、各项税费、利润等一切费用。
1.2上述数量为暂定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结算以本合同第7.2条为准。
2. 合同履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履行期限,但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
3. 质量标准: 。
(提示: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如约定螺纹钢GB1499.2-20xx, 盘条圆钢/高线GB1499.1-20xx及相关国家标准等。)
4. 计量方法
4.1 按理论重量结算;
4.2 按过磅重量结算;
以上计量方式中材料公差应在国家标准要求范围之内。
(提示:应约定明确,如螺纹钢、圆钢、型材按照理论计量,高线以过磅实际重量计量等。)
5. 交货时间及方式
5.1 交货时间: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货计划通知后,应根据甲方的要求 日内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5.2 交货地点:乙方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货物未交付甲方前,灭失、损毁风险由乙方承担。
(提示:地点约定应具体详细,如供货地点较多或签订合同时尚未确定,建议约定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5.3卸货由 方负责,卸货费用由 方承担。
5.4 包装方式:按照国家标准捆扎,包装不散捆,不回收。
6. 验收:
6.1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
6.2 每批钢材的有效材质证明书等原件,应随货同行及时交到甲方收货人手里,必须确保质保书与钢材批号的对应。
6.3 每捆包装上至少须附有两个标签,清晰地标明生产厂家、钢材牌号、炉批号、规格、重量等。
6.4 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供货数量或重量,乙方应配合甲方的检查。
6.5甲方有权对初步验收合格后的产品交检验部门检验,任何被检验的货物不能满足质量技术和规格要求,甲方有权要求对该批货品按照合同6.6条的约定进行处理,因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6 甲方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和数量等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应自收到货物后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产品质量的异议不受该时间限制,随时发现可随时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日内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自行处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提示:甲方提出的异议中,应明确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不符合情况及其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6.7 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进行现场接收(指定收货人为:),产品经收货人对外观、型号规格、数量检查合格后,由指定收货人在乙方出具送货单据上签字或加盖指定的收货印章均视为甲方有效确认。产品签收的,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
6.8本合同约定货物的质保期为 12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乙方对货物有另外承诺的质保期且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双方同意以期限较长的为准。
7. 货款结算与支付
7.1 本合同无预付款。
7.2 每月的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双方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提示:本条可根据本单位结算管理进行约定)
7.3 货款支付采用下列第 项。
(1)货款一次性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 %,剩余 %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提示:如不适用一次性支付货款情况,则本款删除)
(2)货款分期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日内,甲方按业主当月向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比例向乙方支付货款,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于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 %,剩余 %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后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交付物品质量的保证责任。
(提示:如不适用分期付款方式,则本款删除)
7.4 支付方式: 。
(提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银行转帐、信用证支付等方式,但在约定承兑汇票方式时,应注明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
7.5乙方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
乙方指定款单位名称: ,开户行及账号 。
7.6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 3 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
8. 甲方的义务
8.1 甲方负责提供供货计划和准确的交货地点。
8.2 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8.3 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应计划范围内的物品。
8.4 按合同约定对物品进行检验和验收。
9. 乙方的义务
9.1 乙方保质保量提供服务,所供钢材必须经国家权威机构认可的钢铁公司生产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9.2 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无误地将产品送至甲方指定送货地点,并配合甲方验收,共同做好签认记录。
9.3 乙方应做好所供钢材进场工作,保证顺利卸货退场,确保供料正常进行。
9.4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调剂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所供应的多余产品。
9.5乙方必须做好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规定而受到任何处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货物交付之前,因乙方原因对道路、周围环境、及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6 乙方其他义务: 。
10. 违约责任
10.1 甲方在宽限期后,仍逾期支付货款的,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利息。
10.2 乙方不能随车提供质保书和其他单证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承担退货等责任和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未提供单证的货款金额的%的违约金,并由此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3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视工程进度情况有权向第三方采购或部分采购产品,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逾期超过日,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4乙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按照甲方异议时提出的要求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乙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条件或甲方要求的,乙方按本批次所交产品金额的%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指定期限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5乙方多送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多交部分产品,退场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乙方拒绝收回多交部分产品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上述货物,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6 乙方不得擅自停止供货,否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其它供应商,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7 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并保证货物无权属瑕疵或知识产权争议,否则,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10.8 乙方其他违约责任: 。
11.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①提交 法院进行诉讼;②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提示:管辖条款由法律事务部门根据合同实际情况确定一种。无论诉讼还是仲裁解决,均应选择与甲方最密切联系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如选择仲裁方式,机构名称必须准确,符合仲裁法的有关规定。)
12. 其他事项
12.1 本合同项下的债权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担保。
12.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12.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