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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交付存在不同汇总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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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买卖合同的交付存在不同(精选3篇)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交付存在不同 篇1

合同编号: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方因工程的建设需要,向乙方订购外墙砖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一条 标的(材料品牌、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总价)

注:

1、以上为暂定数量,根据甲方实际用量计算金额:

2、以上价格为不含税票。

第二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仓库,甲方指定:仓管: 为收货人, 为验货人,甲方的收货人、验货人在乙方加盖公章的送货单上签字,视为甲方暂收货物,乙方送货人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材料清点及过磅。

2、甲乙双方在货物交付之日当场当车共同对货物验收,检查产品规格、型号、色差、尺寸、数量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加工砖按样品型号、花色为约定):

3、交货地点:

4、交货日期:号前全部到齐甲方工地。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天内付预付款,合同金额的%,即¥元; (或定金模式: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货款定金%,或按总价谈定一个定金金额。)

2、货到工地后验收合格天内付清余款,即¥元;

第四条 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

1、质量承诺:产品出厂时必须附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如因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产品"三包",保质期为年(自交货之日起算)。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能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检测,符合和达到产品标准和技术参数。

第五条 产品运输

1、运输:乙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及卸货。

第六条 验货

1、验收:对于外墙砖的数量、规格、颜色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甲方验货无异议,不能退货。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天以内的,每天按不能交货的货款价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到 天,则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付款,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2、货物经检验达不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有异议则以国家相关法定检测部门的检验报告为依据),乙方同意无条件换货或退货,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逾期交货,则按第1款的规定处理;如乙方拒绝换货或退货,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如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不算公司正常办理付款手续时间)部分总额承担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争议及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当地所在地城市区域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2、《、《申请购物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邮编:

地 址: 传真: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纳税证号: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邮编:

地 址: 传真: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纳税证号: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交付存在不同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建材基本情况:

第二条 质量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

第三条 设计:

(一)卖方需要实地测量的

(二)卖方设计方案经买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三)设计方案确认后不得单方擅自更改,否则因更改方案造成的延期责任和费用由更改方承担。

第四条 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 / 买方取货);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第五条 安装:安装方式为(卖方安装/ 买方自装);选择卖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 《**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六条 验收:对于橱柜的规格、颜色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买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换货或补足;选择卖方安装的,双方应在安装完毕后*日内共同验收安装质量,经验收未达到约定安装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返工。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预付款*元,设计出图认可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卖方违约责任:

1、对于橱柜的质量问题,国家有三包规定的按三包规定执行;国家无三包规定的包修期限为*年,卖方负责免费修理,但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

(2)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买方(章): 卖方(章):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交付存在不同 篇3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交付存在不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必须交付,而承揽合同中则并不一定必须要求承揽人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

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既然以取得出卖物的所有权为目的,则出卖物的交付为买卖合同的必要内容,但在承揽合同中,虽然要求一般情况下,承揽人也必须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否则承揽人不能请求定作人为其工作支付报酬。但是对于约定如承揽人完成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较高报酬的,如承揽人虽然付出了工作却未取得约定工作成果,则定作人仅支付较低报酬,在后一种情况下,也应认为仍是承揽合同。而且这种承揽合同在现实中还大量存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