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事业政策性支持、调节费科技工作合同》
科学事业政策性支持、调节费科技工作合同
科技工作名称:
归口部门:
承担单位:
承担单位负责人: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
一九年月日
一、科技工作的目的、意义(包括说明该工作对促进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事业发展,改变科技环境将产生的作用,效益分析与评估及可能产生的影响等):
二、主要任务与达到的目标(包括阶段目标):
三、实施方案、具体步骤与进度计划:
四、考核内容与合同的终止期限:
五、经费概算、来源和还款计划:
1.概算(包括科技工作的总经费概算和调节费的使用方向):
2.来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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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调节费│││
│来源├───┬───┬───┬───┤自有资金│其它渠道资金│
││合计│有偿│无偿│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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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
├─────┼───┴───┴───┴───┴────┼──────┤
│落实情况│││
└─────┴────────────────────┴──────┘
3.承担单位还款计划: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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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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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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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同签署各方:
1.承担单位(乙方)
承担单位负责人:
具体组织工作负责人:
单位盖章
一九年月日
2.归口部门(或担保单位)(丙方)
部门科技主管:部门财务主管:
主管负责人:主管负责人: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一九年月日一九年月日
3.国家科委主管厅、司(或其他授权单位)(甲方)
主管厅、司:条件财务司
主管负责人:主管负责人: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一九年月日一九年月日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全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