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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杆灯亮化施工合同实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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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杆灯亮化施工合同(通用3篇)

高杆灯亮化施工合同 篇1

签订地点:

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现委托乙方承担御府江南小区内亮化工程。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制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御府江南小区内亮化

2、工程地点:河间御府江南小区

3、工程内容:御府江南小区内亮化工程供货、安装、调试。

二、工程价款

工程总造价合计为人民币165000元(含税金)。价款明细见附件:河间御府江南2期亮化工程预算。

三、付款方式

1、设备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97%。

2、产品质量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造价的3%,自产品正常使用一年后支付给乙方。

四、工期工期:30日。

五、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必要货物仓库,以保证乙方能如期完成工程工期。按时对工程、施工及工程进度实施监控和验收。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设备的供货和安装调试工作。并承担以下义务:

(1)按约定的工程进度施工。

(2)保证施工质量,确保安装工程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3、乙方施工过程中的水、电费等施工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工程验收

1、甲方有权要求验收工程的部分或全部乙方所提供的设备,乙方应协助甲方的验收。

2、甲方按附件的设备配置验收乙方提供的设备,整体工程验收遵从附件商定之标准。

3、甲方在收到乙方系统安装调试完毕或工程完工通知之日起5日内完成系统的验收。在此期间内,如甲方没有异议,应即时签署工程验收合格证书,如甲方14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也未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则视为验收合格;如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乙双方应在5日内达成处理意见。

七、工程质量与售后服务

1、工程的设计、设备供应、施工及工程质量遵从国家质量标准。

2、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安排一次集中培训,帮助他们学会系统的操作和日常维护。

3、乙方对工程实行一年保修,负责免费更换或修复有质量问题的设备,但不承担因天灾、人为操作及其他非产品工程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设备损坏责任。保修期内凡属产品质量或安装问题,乙方负责12小时内上门服务,造成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在设备修理期间为甲方提供暂用替换设备,以减少甲方系统的停运时间。

4、乙方在全部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供所以设备之安装及操作手册一套。

八、责任约定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约定的工程进度交付并安装产品。产品不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5日内予以更换或退货,并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乙方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施工(不可抗力或甲方责任除外),延误工程进度的,每延误一日,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总工程总造价的0.05%,迟延工期超过五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如因乙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经双方主管部门调解,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时,双方一致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附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高杆灯亮化施工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就其高速辖区内高杆维修业务、委托乙方进行维修,达成如下合同条款:_________________

一、维修项目、数量、单价、总金额

二、产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保质期壹年。因素量问题造成灯具不亮、损坏等,24小时到场更换。人为和自然灾害造成损坏的,不在乙方保修围内。

三、维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甲方高速公路古辣收费、六景收费费站、伶俐收费站、五合收费站、三岸收费站、二塘收费站。

四、完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签定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工。

五、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转入乙方账户。六、开票方式:_________________先开发票后转账。

七、合同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施工安全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_________________如乙方使用不合格灯具,使用过程中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法律责任。

八、如乙方每延迟完工1日,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违约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如甲方每延迟付款1日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违约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以上合同条款经甲乙协商同意,必须共同遵守执行。如有纠纷,双方应先共同商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代表代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章)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表: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高杆灯亮化施工合同 篇3

甲方: (发包方) 

乙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 ,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

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奎屯市欢乐时光***亮化施工项目

二、项目需要的亮化材料

见亮化材料清单及报价

三、合同金额

1、合同总额人民币 小写: 100000.00 元 大写: ( 壹拾万元整 )

2、合同总额包括楼顶招牌制作金额9万元,门头招牌制作金额1万元 ;

3、不含税费及增项;

四、验收标准与要求

1. 交付验收标准

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由双方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交付前的保管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六、安装地点及工期

安装地点:奎屯市欢乐时光***楼顶框架造型顶部。

工期:合同生效后2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七、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70%;

2、货到甲方项目所在地,验收施工前,支付合同总额的25%;

3、无违反合同约定的,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3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额的5%。

八、安装与调试

以符合合同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的前提下,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最佳状态且双方均认为满意。

十、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 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从验收交付之日起为 一年,保修期终身(质保期满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2. 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相应顺延。

3.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现场安全操作及必要的维护保养培训。

4. 乙方须提供常设 24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在甲方所在地设有长期稳定售后服务机构(办事处),对甲方的服务通知,办事处机构在接报后8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主要设备的故障在48小时内仍未处理完毕,乙方必须免费提供相同档次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或采取应急措施解决,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业务。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接收或验收,并有权顺延付款;

2、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且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时,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

十二、争议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所产生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货物质量的检查鉴定,统一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辖属的相关检测机构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委托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十三、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乙方应提供的资料内容

1、中国境内制造的产品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

2、关键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十七、其它

1、本项目材料清单、增项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

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共计四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6. 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责。

甲方: 奎屯市欢乐时光*** 乙方: 乌鲁木齐市红企实业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