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汇编33篇》
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精选33篇)
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
乙方因 施工,需在甲方架空电力线路电力设施(以下简称: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施工作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确保500kV及以上超、特高压输电线路安全可靠供电,切实保障人身、电网、设备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河南省供用电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电力设施保护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及范围:
4、穿越或临近甲方电力设施线路名称及杆塔号:
5、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6、乙方现场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甲方现场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二、术语解释
1、电力设施是指:杆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金具、绝缘子、登杆塔的爬梯和脚钉,巡视检修专用道路等有关辅助设施。
2、电力设施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500kV线路 20米
1000kV线路 30米
±800kV线路 30米
3、线下外部施工:施工机械、起重设备、大型自卸车辆及车辆吊臂全部伸展时可能进入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的作业。
4、安全距离: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确保工作人员、工器具、材料、设备等与带电导线保持不低于以下的安全距离:
500kV线路 8.5米
1000kV线路 ---米
±800kV线路 ---米
三、约定事项
1、甲方有向乙方宣传有关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的义务。
2、乙方进入甲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时,甲方应派有资质的人员去施工现场监护。
3、乙方严禁在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内从事以下任何施工、经营、生产等行为:
(1)在杆塔、拉线基础规定的范围内取土;
(2)堆放垃圾、易燃物、易爆物,倾倒酸、碱、盐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
(3)使用甲方电力设施,拆除、变更、移动甲方电力设施及标识、标牌;
(4)兴建建筑物、构筑物;
(5)爆破作业;
(6)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
(7)在电力设施保护区下堆砌物体,导致安全距离不满足第二条第4款规定的;
(8)攀爬电力杆、塔设施,擅自在架空电力杆、塔上搭挂各类缆线、广告牌等外挂装置;
(9)其他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
3、乙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下列作业或活动,必须经甲方现场勘察确认并批准后方可开始作业:
(1)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作业;
(2)起重机械、吊车吊臂任何部位全部伸开时可能进入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作业。
4、乙方如需在电力设施周围进行爆破作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
5、乙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时,应在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警告标志,采取必要的技术防范措施,杜绝乙方设备不满足第二条第四款要求导致事故发生。
7、乙方在第三条第3款列举的作业或活动范围内开展作业前,必须电话提前告知甲方,待甲方到现场监护后,方可开始作业。否则,一经发现擅自施工作业,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上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
8、乙方如需在上述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本协议第三条第3、4款列举的作业或活动,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确认并满足第二条第4款规定和有关规定。同时,乙方应接受甲方对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对甲方提出的有关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整改要求应及时予以落实。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按相关规定制止乙方作业并上报当地安监部门、公安部门。
9、乙方在甲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0、乙方负责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文件资料正确、完整、有效。
四、安全责任
1、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对乙方(进入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作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告知施工现场及附近区域内的带电线路、危险点及预防措施,双方签字确认,记录存档备查。
2、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时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有权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不落实整改措施的有权要求停工整顿并上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执行本行业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制度,负责按照有关规定有序、文明组织施工,统一施工安全管理,完善施工安全条件,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完成施工安全目标。
4、乙方进入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时,应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措施和技术措施,经乙方领导批准报甲方备案后方可作业。
5、乙方进入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时,应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明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作业中的危险点及防范措施,并将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报甲方备查。
6、进入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时,乙方应派专职安全监护人进行现场安全监护,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以及不满足第二条第四款的安全行为,消除不安全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五、违约责任
1、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电力设施发生破坏、损坏、停电等事件的,甲方有权依法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经济赔偿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__〕15号),包括电量损失金额、修复费用,以及因停电给第三方用户造成的损失。
六、补充条款
七、附则
1、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后都应严格履行协议,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矛盾,双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提请仲裁或诉讼。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章): 乙方(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篇2
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材料。下面是小编搜集的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5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
(一)
为了搞好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的职责:
1、甲方在乙方进入作业现场前,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告知,为乙方带给《安全操作规程》,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告知乙方人员安全方面的处罚制度。
2、甲方在乙方进行高空作业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于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的处罚制度进行处罚。
3、作业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状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承担任何职责。
二、乙方的职责
1、本次施工过程中,乙方务必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2、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职责,若对公司造成损失,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禁止酗酒,疲劳作业,违规作业,甲方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在抽查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甲方将依据公司
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5、根据一岗双责的规定: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也是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6、在作业开始前,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备检查,不得安排未经教育的员工进入现场。
7、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职责。
8、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应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并承担安全职责。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职责。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职责,搞好礼貌作业。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甲方:乙方:
职责人:职责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
(二)
甲方:
乙方:
为了做好外墙涂料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的职责:
1、甲方在乙方进入作业现场前,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告知,为乙方带给《安全操作规程》,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告知乙方人员安全方面的奖惩制度。
2、甲方在乙方进行施工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于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的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和奖励。
3、作业过程中出现人员伤害状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职责
1、本次施工过程中,乙方务必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2、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职责,若对公司造成损失,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禁止酗酒,疲劳作业,违规作业,甲方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在抽查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5、根据一岗双责的规定: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也是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6、在作业开始前,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备检查,不得安排未经教育的员工进入现场。
7、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职责。
8、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应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并承担安全职责。发现安全吊绳、安全吊板、安全带如有损坏务必更换,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职责。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职责,搞好礼貌作业。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甲方:乙方:
职责人:职责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
(三)
甲方:
乙方:
为了做好某改造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在乙方进行施工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于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的奖惩制度进行处罚、状况严重,责令停工。
2、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害状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取证工作,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安全措施与职责
1、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____省、市地方有关高空作业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
2、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本工程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相关职责落实到人。
3、乙方负责人同时即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5、乙方高空作业人员应经过相关安全培训教育,具备高空作业资格,且应身体健康,凡有饮酒、精神不振状况的,禁止进行高空作业。
6、乙方应对施工中使用的吊篮、电器、相关安全防护工具等务必做好安全检查、管理工作,按相关操作规程要求使用,并承担安全职责。
7、乙方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职责。
8、乙方应做好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管理,施工时安排专人值守,严禁无关人员靠近,如因施工过程管理不到位,对无关人员造成伤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安全职责。
9、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职责,若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损失。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职责,做好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____日期:日期:
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
(四)
甲方:
乙方:
为了做好楼室外墙涂料修补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的职责:
1、甲方在乙方进行施工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于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的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和奖励。
2、甲方在乙方进入作业现场前,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告知,为乙方带给《安全操作规程》,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告知乙方人员安全方面的奖惩制度。
3、作业过程中出现人员伤害状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职责
1、本次施工过程中,乙方务必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2、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禁止酗酒,疲劳作业,违规作业,甲方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在抽查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职责,若对公司造成损失,乙方赔偿损失。
5、根据一岗双责的规定: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也是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6、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职责。
7、在作业开始前,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备检查,不得安排未经教育的员工进入现场。
8、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应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并承担安全职责。发现安全吊绳、安全吊板、安全带如有损坏务必更换,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职责。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职责,搞好礼貌作业。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甲方:
职责人:
签订日期:
乙方:
职责人:
签订日期:
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
(五)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双方责、权、利,确保服务项目能安全优质的按时完成,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指定乙方为施工,施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特殊状况(如遇不可抗力因影响,如暴风雨、雷电等),施工期顺延。
二、施工地点: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职责和义务
在进场高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资料是: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为了防止误登,在禁止或不坚固的结构区域,甲方应在这种结构的适当地点挂上警告牌。
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设备和施工过程负有监督与检查的责应和义务。
2、乙方安全措施与职责
乙方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职责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开工前务必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作业场所。
教育和监管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职责。
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
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务必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在使用吊绳作业时,务必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试验荷重为225公斤,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并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高处工作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处,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务必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务必戴安全帽。
冬季在低于零度进行露天高处工作,必要时就应在施工地区附近设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
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需使用甲方或与甲方相关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设施,务必经得甲方同意,并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和承担安全职责。
乙方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以及对参与该工程作业的所的全部人员的安全负责。
乙方负责此项目施工的全部安全职责,如果在施工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职责和经济职责。
四、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搞好礼貌施工作业。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合同章):乙方(合同章
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篇3
甲方:(设备管理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根据《关于 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查批复》( 文号)(审查批复文件)审查批复,乙方工程在甲方管辖的运营线路施工,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行车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工程《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 线 站 工程
2.作业内容:
3.地 点: 线 站(区间)
4.影响范围:(指施工作业对甲方设备的影响) 区站 设备
5.施工安全等级: 级
6.临近营业线施工类别: 类
二、施工地段: 线 区站
三、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㈠共同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__〕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__〕51 号)和《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成铁运〔20__〕780号)、《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成铁运〔20__〕379号) 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成立安全责任小组,由乙方 (联系电话)任组长,甲方 (联系电话)任副组长,双方各出2~3人为成员。安全小组负责检查、指导、监督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施工对营业线可能造成的各种安全隐患,遇有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问题应立即向各自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汇报,并立即采取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3.当行车安全与施工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
4.甲、乙双方各自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和联合检查记录,并相互签认备查。
5.严格落实部、局施工安全规定,坚决执行施工“八不准”制度。即:⑴施工计划未经审批,不准施工;⑵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不准施工;⑶没有合格的施工负责人不准施工;⑷没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施工;⑸没有召开施工协调会、没有准备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准备工作的不准施工;⑹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⑺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⑻没有制订安全应急措施不准施工。
严禁在天窗点外进行天窗点内的作业项目,杜绝无计划、超范围施工,杜绝不具备列车放行条件放行列车。临近既有线施工必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格做到“一机一人、车过机停”。
㈡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的配合工作,为施工创造条件。 具体配合内容:
⑴开工前设备现状调查。
⑵施工计划申报办理。
⑶提供既有相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⑷施工现场安全监护。
2.实行安全监督制度,对乙方施工中涉及甲方设备相关的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并进行检查签认。
3.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和《铁路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有施工安全隐患的情况发生,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4.对未履行施工安全协议造成行车事故的,甲方负主要责任。对因监督不力造成行车事故的,除追究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和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责任外,同时要追究甲方责任,影响其安全成绩。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检查既有设备情况,提供地下管、线、电缆等设备的准确位置。如无法提供地下设施的准确位置时,甲、乙双方和设计单位共同探查、核实、划定防护范围,制订安全措施,确保运营设备的完好和行车安全。
6.甲方根据乙方施工内容,按照临近营业线A类、B类、C类施工要求进行现场监管。
㈢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或施工安全协议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严禁施工。乙方擅自施工的要给予经济处罚。 严格按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施工中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对因施工造成既有设备的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并构成行车事故的,视其具体情况,乙方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2.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甲方设备损坏和行车事故的,乙方负主要责任(工程质量按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铁路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评定)。
3.临近铁路营业线A类施工,根据其中断既有线行车的影响时间,比照《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铁运〔20__〕780 号)有关施工等级的划分按Ⅰ、Ⅱ、Ⅲ级施工进行管理。
4.临近铁路营业线B类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对营业线采取“防抛、防落、防撞、绝缘”等的保护措施,所设计的防护设施必须经铁路局主管审查批准;对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及受铁路营业线限界限制,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施工计划管理,并根据其中断既有线行车的影响时间,比照《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铁运〔20__〕780 号)有关施工等级的划分按Ⅰ、Ⅱ、Ⅲ级施工进行管理。
5.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结合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划分工程机械的安全作业范围,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标线,实行“一车一人”的专人防护,列车通过前停止作业;对路基填筑,基坑、孔桩开挖、电缆沟、水沟开挖及弃土堆放等施工,必须对铁路路基基础采取“防溜、防坍塌”措施,并专人进行监护;临近通信、信号及供电光缆沟、电缆沟、给水管路、电力架空线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必须对既有光缆、电缆等隐蔽设施进行探测,并须划定安全作业区,在设备管理单位的监控下施工。必要时需对营业线运营设备进行迁改、过渡后方可进行施工。
6.乙方至少在组织正式施工72小时前用书面形式向甲方提报施工日计划、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提出施工作业的内容、项目及需要配合的人员数量。如甲方人员异地施工配合时需解决甲方人员的交通问题(解决方式由双方现场协商)。
未经甲方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违反施工程序及安全建设标准构成的设备 和行车事故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因乙方施工致使甲方设备不满足规范要求或造成损害的,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予以及时恢复。
双方因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铁路局安监部门裁决。
7.乙方在施工地段发生既有设备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必须立即组织抢修,甲方要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8.乙方要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施工规范》和部、局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可能发生危及设备和行车安全的作业,要制定各项“卡死”制度。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对施工期间不能按期恢复正常状态的设备应采取措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必要时派人看守;对影响设备和行车的各个环节,要严密防范,确保行车安全。
9.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合格证)上岗。
10.乙方改动既有设备,须停水、停电、开挖、爆破、封锁线路等影响甲方设备正常运行的施工,均应按照铁路局《各项行车设备施工的审批与实施办法》的程序规定,制定施工计划、施工过渡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11.局外施工单位,凡在成都铁路局管内承担营业线施工,要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执行《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成铁安〔20__〕481号)。
五、安全防范内容和措施
1.乙方必须安排专职防护人员与甲方配合负责人对口联系,分别在车站进行行车防护,办理施工手续,做好施工登消记,及时传递作业命令,担任行车防护,时刻传递列车运行信息。
2.禁止进行带电作业,远离作业必须保持与带电部分足够的安全距离。
3.站区内施工,特别是跨道运输金具材料要注意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并防止短接轨道电路。
4.乙方施工路料必须指定专人管理,路料不得侵入列车限界,并采取措施,防止他人人为移动侵限影响行车。
5.支柱基础开挖,开挖处所不得超过规定开挖数量,并采取防止路人掉落的搭板措施,设置警示标志。
6.如遇基础开挖中涉及爆破,必须按照爆破作业的相关规定,完善手续办理,并由有爆破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飞石砸伤供电设施,并进行有效防护,在封锁点内进行。
7.施工中涉及供电设备改变或施工范围内可能因施工发生变化的设备,每日作业结束前,必须采取响应的措施进行测量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列车放行条件和设备运行安全。
8.每次施工前,必须认真开展工前调查,制定详实的施工方案,并做好应急处理方案,根据实际天窗时间,合理安排施工任务。杜绝延点影响行车。
9.各点开工前,乙方必须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工区,并组织车间、工区人员踏勘现场。乙方向甲方车间、工区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方案交底,讲明对既有设备的影响,最后形成书面资料提交工区。
六、结合部安全分工
㈠基坑开挖、支柱组立、支持结构安装等接供电线工程
1.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作业推进进度,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加强施工监理,特别是隐蔽工程监理,做好施工配合记录。
2.甲方配合人员必须履行职责,有权停止乙方的违章作业。
3.由乙方向甲方提前两日报日停电施工作业计划。包括:申请停电时间,作业内容及作业具体地点(含所涉及的支柱杆号)。
4.由甲方派专人配合申请停送电命令,乙方指派专人任驻站防护员,传递停送电命令。
5.由甲方派专人监护验电接地,乙方派专人验电接地。
6.停电作业结束后,由乙方负责撤出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及机具并确认,然后乙方驻站防护人员通知甲方配合人员消除停电命令。
由乙方人员负责检查所有机具和路料堆放在安全可靠位置;甲方配合人员和乙方技术人员对施工后的接触网参数进行检查,检调至标准。
7.临近营业线B类不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的施工以及C 类施工纳入铁路局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管理,按照《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成铁运〔20__〕379号)的要求:基建项目施工单位归口各建设指挥部提报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其他项目乙方书面委托甲方提报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
8.配合程序:施工中凡有影响既有线设备时,乙方必须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所属工区配合施工(如实指明配合时间、区间、里程、作业内容等)。甲方所属工区必须安排人员现场施工配合,按营业线施工规定进行登记等。(甲方调度传真电话:)
9.甲方配合及监管人员到达现场的交通问题由乙方解决。若因交通问题配合人员不能按时到位影响施工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单位负责。甲方配合人员确需住宿的,住宿问题由乙方解决。
七、安全监督配合费
安全监督及配合费按照铁道部《关于发布〈营业线施工配合费计费暂行标准〉的通知》(铁建设函[20__]113号)执行。
八、违约责任
㈠甲方不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主要责任,若因监督不力造成行车事故的,也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甲方责任。
㈡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㈢双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对事故进行联合调查,按各自过失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赔偿。
注:关于事故经济赔偿及处罚额度按铁路局有关处罚办法的规定确定。
九、各施工地段根据本规定,结合各专业实际情况,增补条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补充,与本协议一并执行。
十一、(路内施工单位)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路局安全监察室或办事处安全监察室各一份(Ⅰ、Ⅱ级施工报路局安全监察室,Ⅲ级施工报办事处安全监察室);(路外施工单位)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乙方主管部门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路局安全监察室及建设单位(工程管理所、建设指挥部)各一份。
十二、本协议须经上级主管部门、路局安全监察室审查盖章后生效,协议原件返还甲方后方可开展施工配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主管领导 主管领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主管部门(盖章) 乙方主管部门(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监室(办事处安监分室)(盖章)
代表
年 月 日
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工务处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乙方承建________在管内承建________工程施工,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铁办[2008190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广运发[20__]165号)的规定,为确保施工期间营业线的行车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行车安全防范内容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作业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地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施工计划起止时间:________________
5.影响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公务安全规则》,《铁路线修理规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行车组织规则》;各相关车站的《站细》。
三、乙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施工中应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制定确保行车安全的应急措施。
2.乙方须在正式施工前____天发出施工电报通知甲方。
3.乙方应派驻站联络人员、工地防护员和设专职安全员,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注明有效的上岗证书和附有照片的上岗牌,同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4.因乙方责任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督员发出的《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必须立即整改。
6.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督员发出的《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必须立即停工整改。
7.由于特殊原因,施工中途停工,由乙方提前一天与甲方协商,制定工程过度安全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8.在汛期期间制定防洪安全措施及防洪抢险预案。
四、甲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施工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有影响行车安全隐患,要通知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2.甲方实施行车安全监督制度,派出技术业务熟练、责任心强并经培训合格的路工担任安全监督员。
五、安全防范措施及结合不安全管理
1.在防范区段内,因施工影响铁路技术设备的正常使用由乙方负责,凡乙方发现影响技术设备正常使用的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处理。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来不及通知时,乙方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保证行车安全。
2.在防范区段内,凡属影响铁路技术设备正常使用危及行车安全,乙方未通知甲方,应急处理不当造成的问题和事故,列乙方责任。
3.甲乙双方应加强施工地段的安全检查,双方安全员、安全监督员均应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4.其他安全事项:
(1)乙方应设工地防护员和驻站联络员(在施工期间不得更换)。
(2)甲方车站值班站长应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进行询问,遇有影响行车安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工。
(3)乙方的施工设备、机具及工具用品和施工材料不得侵入线路机车车辆限界。如施工地段因施工设备、机具或施工人员造成行车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乙方负责承担。
(4)甲方根据乙方提出的施工项目(内容)和有关要求,在规章允许范围和行调命令或口头同意后,应积极主动的配合乙方施工,不得故意刁难。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施工。因违章作业或强行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的车辆在移动时造成铁路交通相碰撞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现浇和搭架施工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牢固,防止施工一切物件坠落,如物件坠落,发生人身伤害、打击列车,损坏设备设施,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承担的法律责任):按《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及有关对顶规定进行处罚。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自签订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法定代表人: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
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篇5
甲方:电务段
乙方:项目经理部
为了确保施工期间行车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人员对乙方施工地段进行调查和共同协商,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如下:
一、施工项目:
二、作业内容:现浇连续梁跨越武广客专铁路施工。
三、地点和时间
施工地点:
施工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以施工配合通知单为准)
四、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信号维护规则》等有关规范。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共同的安全职责
各单位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铁办[20__]190号)、武铁总[20__]331号《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
乙方安全职责
1、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要严格按照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时间组织施工,施工中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制定确保行车安全的应急措施。
2、乙方应派驻站联络员、工地联络员和设专职安全员,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证明有效期的上岗证书和附有照片的上岗牌、同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在施工中应设主管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指挥联络,并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
3、乙方在既有线路上的所有施工必须有甲方安全监督员进行安全监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监督员的监督管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施工图纸等资料。
4、乙方在施工时要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需施工的具体范围、内容、时间。并将月度施工计划及时交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掌握了解施工进展和安全监督重点。
5、施工期间杜绝造成电缆损伤及两根钢轨短路,所有跨越两根钢轨的金属器材均应采取良好的绝缘防护措施。
6、施工单位对既有设施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中造成损坏,甲方有指导乙方做好防护的义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确保电缆完好。
7、桥墩基坑开挖前,必须开挖探沟,确认地下电缆情况。在电缆进行防护之前,乙方不得施工,待迁移并防护号后乙方方可施工。电缆迁移及防护由乙方负责,甲方现场监督指导。
8、如开挖后发现电缆长度不够无法迁移,乙方必须停止施工,需进行电缆割接时,由甲方编制预算,待产生费用落实后乙方方可继续施工。
9、施工过程中,减速牌、撬杠等金属工具严禁插在电缆径路上。施工必须在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除此时间外,不得进行任何有可能影响铁路正常运营的施工,在施工中要加强安全管理,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了施工延时及影响行车安全的由乙方承担责任,损失由乙方进行赔偿,构成行车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应现场设置防护人员,防止施工人员、材料等侵入线路,并负责及时清除施工剩余的各种材料,恢复施工中损坏的既有线路设施。
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12、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铁路交通事故的,视具体情况,施工单位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对未经设备管理单位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主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构成的铁路交通事故,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13、乙方施工完后,要将电缆按甲方要求深埋,做好长期防护工作。
甲方安全职责
1、甲方要委派熟悉业务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持证上岗,对各种施工涉及行车安全的方面实行全程监督检查。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施工单位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以主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有权停止作业。
2、甲方要积极主动配合乙方施工,按时到达施工现场并在施工签到薄上签字,告之乙方电缆所埋入地下的地点及路径走向。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如一方为按本协议条款执行,发生既有设备损坏或行车责任事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七、违约责任经济赔偿办法
在施工段内,凡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实际损失赔偿发生的费用。
八、关于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费用
根据《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配合计费标准的通知》武铁建函( ) 号文件,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支付甲方安全监督检查费共计: 元( 元)整,协议签订时一次性支付。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严格遵守铁路法律法规规定,产生争议的均提报路局协调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执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路电: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篇6
我公司是火灾重点防护单位,为保障工程施工、动火的安全,确定双方安全防火的权利与责任,特规定以下要求,乙方必须遵章守法,如乙方违反以下规定,甲方有权制止乙方违反相关作业,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动火前“八不准”
(1)未办理《动火证》,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准动火;
(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准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准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未经排除残存的易燃液体并洗涮干净不准动火;
(5)凡内存易燃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不准动火;
(6)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准动火;
(7)动火监护人未到位或人员配备不够不准动火;
(8)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准动火;
动火中“四要”
(1)动火中要有保安作现场安全总指挥,动火和监火人员必须服从安全总指挥的统一调配;
(2)现场安全责任人和动火人员要随时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要立即停止动火;
(3)发生燃烧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后“一清”
动火人员完成动火作业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经安全总指挥人员和动火监护人检查合格以后才能离开现场。
当班值班保安作为现场监护的总指挥,有权对动火现场的监护人员进行合理的调度安排,有权对违反动火“八不准”、“四要”、“一清”的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对制止不理者上报人力资源部处理。
进入生产区域:手机一律不能开机,手机一律放在保安岗亭处保管。我公司安排保安现场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一律按我公司规定处罚。
严禁携带烟火;车辆必须佩戴防火罩,车辆限速5km/小时;
外来人员只允许从2#岗亭进入生产厂区,严禁从其他区域出入;
进入2#岗亭的,必须按照我司规定佩戴“绿牌”,违者每次处罚20次;
未经批准,严禁在厂区各区域内拍照;
工程施工人身安全由承建单位自行管理,如发生安全事故,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甲方:
乙方:
承包单位名称:
代表(或委托人):
签订日期:
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篇7
甲方: 电务段
乙方: 项目部
营业线施工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__〕280号)及乌鲁木齐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总〔20__〕540号)文件要求。涉及电气化区段,还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及《乌鲁木齐铁路局电气化铁路劳动安全规定(暂行)》(乌铁安〔20__〕428号)和电信函(20__)36号《乌鲁木齐铁路局电气化铁路电务人员技术作业安全规则》的相关内容及要求。切实搞好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保证施工期间安全,经甲乙方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施工项目作业内容施工时间、地点(地段)影响范围配合内容
兰新线红烟段电气化改造工程涵洞上、下游顺坡疏通开挖土石方。施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施工地段: 涵洞上、下游埋设的信号电缆在开挖路径上。不影响行车,在以上地点施工,如有影响设备管理单位所属设备时,需提前通知设备管理单位配合。施工单位要于施工前3天(72小时)以“施工配合通知单”形式,书面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如影响电务设备,电务人员进行配合,不影响电务设备的,经现场核实确认,不进行配合。
配合要求:施工单位要于施工前3天(72小时)以“施工配合通知单”形式,书面通知设备管理单位;设备管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的通知后,安排人员,于施工作业开始前40分钟到现场进行施工监控。点内施工按批复的计划落实配合工作;点外施工,如影响电务设备,须提前通知电务人员进行配合,不影响电务设备的,经现场核实确认,不进行配合。涉及电气化区段的施工,在影响范围中,必须界定影响行车情况、接触网是否停电以及施工中采取的防护措施。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工程期限:
责任地段:兰新线景峡至思甜间K1215+500-K1222+000。
工程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甲方:
1.执行《技规》、《行规》和乌鲁木齐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总〔20__〕540号)文件等有关规定。
2.施工中涉及电务电缆设备的,严格执行乌铁电电(20__)449号《关于防止挖断光电缆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
3.施工中涉及信号室内机械室的工作,严格执行乌铁总《乌鲁木齐铁路局信号机械室出入管理制度》,做好防护和监护工作。
4. 涉及电气化区段,还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及《乌鲁木齐铁路局电气化铁路劳动安全规定(暂行)》(乌铁安〔20__〕428号)和电信函(20__)36号《乌鲁木齐铁路局电气化铁路电务人员技术作业安全规则》的相关内容及要求。
5.设备管理单位应依据与本工程相关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和技术、质量标准及施工工艺,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安全措施》认真审查,并派出持有局有关业务处核发的《施工安全监督证》的安全监督人员到场进行安全监督。
乙方:
1.执行《技规》、《行规》和乌鲁木齐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总〔20__〕540号)文件等有关规定。
2.施工中涉及电务电缆设备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乌铁电电(20__)449号《关于防止挖断光电缆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
3.施工中涉及信号室内机械室的工作,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乌铁总《乌鲁木齐铁路局信号机械室出入管理制度》。
4. 涉及电气化区段,还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及《乌鲁木齐铁路局电气化铁路劳动安全规定(暂行)》(乌铁安〔20__〕428号)和电信函(20__)36号《乌鲁木齐铁路局电气化铁路电务人员技术作业安全规则》的相关内容及要求。
5.严格执行铁道部、路局有关本项施工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和技术、质量标准及施工工艺。
6.应严格按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内容落实施工作业。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1.施工单位要建立各级领导安全责任制,对施工组织方案及安全措施,加强日常检查。
2.联络员、防护员、安全员一律持证上岗。
3.加强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准确无误。
4.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下班前设备管理单位检查人员会同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对施工地段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5.施工单位必须遵照局防洪指挥部的部署,制订得力的防洪措施,并在施工中逐项落实。
6.结合部的安全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
7.共同确定隐蔽设备的位置及走向、埋深等,提前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8.工程开工前一天,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单位。由设备管理单位派出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到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无设备管理单位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到场工程不得开工。
9.信号设备干扰未排除前,不准施工;设备防护未到位前,不准施工;施工料具、施工准备工作未到位前,不准施工。
10. 涉及电气化区段,必须按照电气化安全卡控和安全防护要求进行落实。
11.与施工单位协商,为电务配合部门提供运送配合、监护人员和材料、机具使用的交通工具。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双方共同责任、权利和义务:
确保施工安全是施工、设备管理部门的共同责任。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
(二)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设备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作业进行过程监督,发现质量不合格及安全隐患要责令施工单位立即纠正,有权发放《施工安全通知书》,按照乌铁安(20__)334号《乌鲁木齐铁路局既有线施工安全重点环节考核办法》,对施工单位向路局安监室提报考核;设备管理单位的配合人员和检查监护人员在配合和监护中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
2.设备管理单位对因自身未履行施工安全协议造成行车事故的,负主要责任;因监督不力发生行车事故的,还要追究设备管理单位及部门的责任,影响安全成绩。
3.设备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的点前准备、点中控制、点后开通、逐步提速等情况的监护工作,实行开通、提速检查签认制度。
4.选派责任心强、施工经验丰富符合要求的人员担任设备单位检查人,持“施工安全监督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及质量进行过程监督。
5.检查人员应熟悉施工技术图纸,掌握关键内容,检查、落实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对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各种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有权下令停工整顿:
①擅自变更施工计划或扩大施工范围时;
②安全组织和技术措施不落实时;
③对新工、临时工、民工及关键岗位人员未进行安全培训时;
④对需整改的安全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时。
(三)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施工单位是施工安全的主体,承担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组织施工,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
2.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达不到资质的严禁施工。
3.施工期间须把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当施工与行车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
4.施工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及安全措施,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5.施工前须将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施工计划提供给设备管理部门及行车组织部门各1份。
6.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施工程序进行作业,保证施工质量达到有关技术标准。
7.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培训、法制教育,特殊工种必须持双证上岗(上岗证、职工技能鉴定合格证)。
8.施工单位在营业线施工未经电务段许可不得擅自扰动电务设备和影响电务设备安全,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提前与电务段办理手续。
9.施工安全协议签定后72小时,送达设备管理单位的相关信号车间。施工开工前,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电务段调度和相关的信号车间,并向设备管理车间提报施工配合通知单,双方签认后,按照签认要求落实施工和配合工作。
10.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每日收工前将次日的施工内容通报相关的信号及电务配合、安全监护人员,电务配合、安全监护人员未到现场禁止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落实防护工作,确保行车和作业人员的安全。
11.施工项目结束后,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恢复设备,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2.因需要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取土、采空、堆放物品等或拆移影响行车安全的设备(如各种标志、牌、桩等),必须经路局有关部门同意签认,并与电务设备管理单位签定相关的安全责任协议,制定落实确保电务设备安全的措施后,方可进行撤除或移设,否则视为严重违章施工。
13.凡在线路两侧动土施工,必须与电务设备管理单位现场确定电缆位置及走向,必要时画图签认。施工前以书面提前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到现场监控,设备管理单位配合、安全监护人员未到现场,禁止进行动土施工作业。
14.施工单位项目主管有义务参加设备管理单位组织的每月召开的施工例会,如接到通知后施工单位项目主管没有参加施工例会,设备管理单位有权拒绝配合施工单位施工。
15.防护人员资质不够或没有持证上岗,严禁施工。
16.施工时与作业内容和作业范围不符严禁施工。
17.违反施工安全协议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违反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如因违反本协议,出现安全问题、造成设备损坏或由于施工单位在封闭时间段内未完成施工造成延点者,由乙方负责赔偿一切损失。同时,双方应严格执行《乌鲁木齐铁路局施工安全抵押金管理办法》(乌铁安〔20__〕126号)和乌铁安电(20__)583号关于补充《乌鲁木齐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抵押金管理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
七、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
安全监督和配合费分别按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__〕113号)、《乌鲁木齐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配合费暂行标准》(乌铁计〔20__〕276号)的规定,由项目管理机构在建设管理费中直接向营业线施工的配合单位支付。
大型养路机械或设备管理单位自行施工时,无论何种修程,只与有关部门签订安全协议,不向任何部门或单位支付配合费。
八、其他:
1.施工前,施工区段若存在影响施工的甲方设备,乙方必须按要求先排干,对影响区段的设备做好防护后方可施工。
2.施工时,施工区段涉及到甲方设备的甲方配合,不涉及甲方设备的甲方不需配合。
3.施工中涉及信号室内机械室的工作,严格执行乌铁总《乌鲁木齐铁路局信号机械室出入管理制度》,进入信号机械室须有电务段调度准入命令,严格履行出入登记手续;外单位施工作业人员进入信号机械室前,必须持有路局批准的施工电报和与电务段签定的施工安全协议书,履行出入登记手续,在电务值班人员监护下作业。旅客列车自邻站发出、货物列车接近本站预告信号机(自动闭塞区段为进入二接近)和本站准备排列发车进路时,立即停止信号机械室内一切作业;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信号机械室;严禁在信号机械室内吸烟。
4.施工中涉及电务电缆设备的,严格执行乌铁电电(20__)449号《关于防止挖断光电缆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明确防止损坏电缆设施的安全措施,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对设备分布复杂、不能准确确认电缆位置的,设备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应现场探测,沿初步确定位置,由施工单位每隔20米挖横竖探沟(探沟尺寸为横向10米、竖向3米、深度1.5米以内),找出电缆准确位置;新(改)建路基、管线等建筑与既有电缆重叠或交叉时,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应现场勘探,研究确定排干扰施工方案后,安排施工计划;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的防护距离设置并做好防护(排干扰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施工方承担);设备管理和施工单位共同确定电缆准确位置后,由施工单位负责在电缆位置中心线两侧各1.0米处喷洒白色石灰粉进行明示,特殊地段(如:电缆预留地段、接续地段、上桥涵地段)根据电缆埋设情况相应加宽,同时在电缆位置中心线上方拉0.5米高的尼龙警示绳旗警示,并每隔50米设“下有电缆,注意安全”的警示牌,施工单位应确保其完整。
5.电缆位置两侧各3米范围内的施工,必须人工进行作业。当穿越既有电缆、与既有电缆交叉处所的作业更应有明显标记、标志。严禁在电缆径路上插设移动信号牌、钉标桩及在安全保护区、点火烧烤等损伤电缆的作业。大型机械和车辆穿越电缆径路前,必须在电缆径路上覆盖厚度不小于1米、宽度不少于3米的土层并覆盖防护盖板,防止直接碾压电缆径路,损伤电缆。
6.电缆位置两侧各1米范围内施工时,施工单位须会同设备管理单位研究和履行已批准的施工方案,明确安全措施,严格使用轻型施工器具作业,严禁擅自进入电缆位置明示区域内施工。施工开始前,施工单位负责人或施工现场指挥人必须到位,进行全过程盯控。同时必须在电务段配合人员现场监控下进行作业。要做到轻挖、慢挖,严禁使用镐及锐利器具刨;光电缆外露后,抹擦干净仔细检查有无破损,发现情况立即上报,严禁拖延瞒报;凡未按照要求进行施工,而发生挖断光电缆事故时,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挖出的光电缆不能及时回填过夜或(穿越电缆径路、桥梁、涵洞、管道、渡槽、油气管线以及铺设道口、平过道、坑、平整路基等设备设施的施工)开挖光电缆不能避开时,使用PVC管(或槽钢对扣)进行防护,PVC管(槽钢)两端至少多出10cm插入坑壁或地面,管内灌细沙,切口使用防水胶带包扎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对地面及深土处不明光电缆,按有用光电缆保护;施工单位要规范施工方案内容,明确挖断光电缆应急预案,发现挖断光电缆,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同时迅速做好抢修准备工作:找出光电缆断头,开挖接头坑,开挖的接头坑至少保证两个人可以工作,积极配合光电缆抢修人员,使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发现责任单位将光电缆断头掩埋,人为延误抢修时间、扰乱铁路运输秩序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施工造成电缆中断、信号事故、信号设备严重损坏,施工单位须及时到电务段缴纳罚款及赔款,并重新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后,方准再继续施工。
7.信号电缆过轨施工,深度必须达到距自然地表面500毫米以上;电缆过轨施工时严禁与既有信号光电缆同一位置穿越,严禁与信号既有光电缆同沟敷设,平行埋设必须距既有信号电缆3m以上。施工电缆与既有信号光电缆间距离(垂直交叉或平行),须在下方进行,并大于500mm以上,必须采用管、槽进行防护。
8.施工电缆穿越线路离信号机不得少于15米。
9.信号电缆沟开挖、电缆敷设前要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沟深确认,要现场确认电缆测试合格后方可埋设。箱盒的安装时应对箱盒内电缆按设计配线。钢轨引接线预先安装固定好,不连钢轨,并将塞钉头用绝缘包裹,避免接触钢轨影响既有轨道电路使用。
10.涉及电气化区段,必须对全员进行电气化安全知识教育;自接触网设备第一次受电开始,在未办理停电接地手续之前,所有单位、部门及人员均须按有电对待;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任何人不准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任何物体)与接触网的各导线及相连部件接触,并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m以上的距离;发现接触网导线断落时要远离10m以外并对该处进行防护,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单位进行处理。作业人员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2m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设备上作业时,接触网必须停电并按铁道部《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第十条的规定办理。停电后要装设可靠的临时接地线并设专人监护;施工结束后要确认所有人员进入安全地点方可通知正式完工,撤出接地线并办理销令手续;撤出接地线后严禁再次进入作业地点;在接触网支柱及接触网带电部分5m范围内的金属结构上均需装设接地线。
11.涉及电气化区段电务安全规定:作业人员在上信号机前必须确认接地良好,设专人防护,作业时其身体及所持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离;雷雨天严禁攀登信号机;更换扼流变压器、中心连接线、轨道电路送受电端的扼流变压器引接线、站内横向连接线等器件时,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采取保证牵引电流畅通的措施后方准作业;更换轨道电路绝缘时,应在确认扼流变压器连接线和相邻两轨道抗流变压器中心连接线等各部连接良好后,方准开始作业,严禁断开接向扼流变压器的连接线中任何一侧或两个扼流变压器中心点之连线;在对电气化铁路区段的信号设备作业可能接触牵引回流线、安全地线时,必须按规定穿着、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整修电缆时,应确认电缆金属护套接地良好,与继电器箱、盒、架的铁壳连接坚固,同一电缆沟内数条电缆的金属护套应相互焊接良好后,方准开始工作;在轨道电路作业时,当轨道变压器与扼流变压器连结的低压线圈断开之前,严禁切断扼流变压器与钢轨连接的任何一侧;在更换扼流变压器或扼流变压器上的牵引连接线时,当两条钢轨与相邻轨道电路的扼流变压器的中心点尚未连接之前,严禁切断扼流变压器与钢轨连接的任何一侧;在更换扼流变压器箱及引接线、中心连接线时,为保证钢轨牵引回流的畅通,应使用“两横一纵”连接线进行防护;在更换轨道电路相邻两扼流变压器的中心点连接线或原牵引连接线时,当两个扼流变压器的中心点连接线或通牵引电流的单轨条牵引连接线未可靠连接前严禁切断原有连接线。
12. 涉及电气化区段结合部安全规定:电务施工遇距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2m或距回流线不足1m的高柱信号机上作业和电务部门拆除、移设接有吸上线、接触网地线的扼流变压器或空芯线圈时,须事先通知供电部门做好准备工作、采取安全措施;在接触网供电的情况下,竖立或撤除信号机机柱、更换信号机构时,接触网必须停电;在配合工务更换钢轨或道岔时,必须首先确认工务安装的牵引回流线作用良好后,方可拆除钢轨或道岔。
13.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服从设备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指挥,严禁超计划、超范围的施工;施工危及信号设备安全时,电务施工配合、监护人员有权制止施工方施工;施工单位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行车事故,施工方负全责;施工单位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电务段有权发停工整改通知单,并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
14.施工单位施工前期工作、整修便道、应急救援等都遵循协议相关规定。
15.电务车间、班组在核对完施工单位各项手续(包括施工方案、安全协议、施工计划、施工影响范围、施工作业配合单等)后,必须做好人员安排、材料的准备及配合施工监控;监督施工方现场确认地下电缆具体位置并做醒目标记;监督施工方现场做好防护工作,防止施工时损坏地下电缆及其它信号设备。
16.影响电务正常使用的施工,每站每天尽可能安排一处,若当天电务工区有需配合点内施工2项以上(含2项)的,点外施工不予配合。
17. 施工中不得损害电缆径路及电务设备,当挖出既有信号电缆时,电缆不得外漏过夜,必须掩埋或采用管、槽对电缆进行防护处理。损害电缆径路时必须原样恢复,所有修复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18.严格按照乌铁电《乌鲁木齐铁路局电务作业安全防护办法》的防护规定落实。当电务配合其他部门上道作业同一项目少于3人(不含3人)时,由主体作业方负责一体化防护,电务不设专职防护员,由主体作业方按照内部作业人员进行防护,电务配合作业人员听从主体作业方防护人员的指挥;电务配合人员超过3人(含3人)时,应设专职防护员防护。
19.未尽事宜,增加协议附件进行说明。施工期间双方严格按照“施工协议”进行施工与配合施工作业,严格落实防护职责,确保现场作业人员人身与设备安全。
九、本协议有效期至 20__年7月31日
十、说明事项:
1.双方发生争议时,由建设管理单位调解,调解无效时,按司法程序办理。
2.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时,按铁道部、铁路局的有关规定处理。
3.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不得擅自更改。
4.本协议一式 3份,甲方1份,乙方2份,各自保存备查。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甲方经办人(签字): 乙方经办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签字日期:20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20 年 月 日
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篇8
甲方:
乙方: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过程中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施工生产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北京铁路局安全管理规定,就施工现场安全制定本施工安全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地点(范围):
施工日期:
二、对乙方的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3、施工现场乙方必须设安全负责人,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和双方联系等事宜;如有紧急情况或非正常情况要迅速处置,同时向甲方报告。
4、乙方在铁路营业线(或临近营业线)施工时,必须严格遵守《北京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铁师[20__] 755 号文件要求。如乙方在施工中造成既有设备的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并构成行车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检查指导从业人员施工中的安全规章的执行情况,以及本协议安全内容履行情况。
6、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施工噪音声扰民。如由此出现纠纷或投诉,乙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应确保施工现场的甲方设备安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许可他人碰触、使用或者破坏甲方设备。否则,凡因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并赔偿全部损失。
8、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制定安全保障措施,设置施工区域张贴警示标志。
9、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如施工内容需要动火作业,乙方应办理动火证,明确消防负责人,做好动火区域的防火措施的落实方可动火作业。
10、乙方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必须按要求佩戴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用具,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11、特种设备操作和特种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安全规定。
12、乙方施工结束后,要检查施工现场工料具和施工作业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确认没有问题后方可离开。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3、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
14、乙方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隐患问题,甲方指出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15、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施工人员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1、施工期间,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员工或第三人的人身损害、财产毁损或灭失,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责任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2、乙方施工安全必须保证,甲方有权予以监督。一旦甲方发现施工中的问题,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责令暂停施工。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导致甲方损失或责任的,乙方还应全部予以赔偿。
3、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依据本协议就工程施工事宜向乙方提供工程安全监督服务的,并不免除乙方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施工等责任,且甲方无需就监督服务的提供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四、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施工完毕日终止。
2、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其它未尽事宜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篇9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促进安全管理,依据《安全生产法》、《民法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外委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双方的安全责任
第一条 双方共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公司和甲方制定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双方都有做好员工安全教育,严肃劳动纪律,纠正不安全行为的责任。
甲方的安全责任
第三条 应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相关资料。
第四条 应当为乙方提供防治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和安全施工所需的水文地质、地勘等资料。
第五条 对乙方涉及安全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进行审批并备案。
第六条 对乙方人员的身份、特殊工种证件、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等项目进行检查。
第七条 对乙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责令其及时整改。
第八条 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及时通知事故波及范围内的乙方人员撤离险区,并尽力为乙方抢救伤员提供救护、医疗便利。
乙方的安全责任
第九条 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负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履行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按照甲方划定的作业范围施工,并搞好施工范围内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十条 开工前,到甲方办理入井安全资格证和人员定位卡,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第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施工措施要在开工前报甲方相关部门审批并备案。
第十二条 施工期间使用的电、水、气源,应按照甲方指定地点接入,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水、气源。
第十三条 对甲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施工期间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处理,若没有能力处理时,应立即报告甲方,同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涉及高危作业、高风险作业,在作业前,由甲方进行作业许可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第十五条 应在施工范围安设临时围栏或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第十六条 施工期间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洁,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七条 制定本施工单位的现场处置方案,参与甲方组织的应急演练。
第十八条 发生安全事故时,事故现场的人员应当立即向甲方调度室报告,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安全责任区域划分与安全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甲方与乙方安全责任区域划分。
1.乙方承担甲方管路、电缆安装回撤等机电安装工程任务时,甲、乙双方安全责任区域划分如下 :
从管路、电缆安装起点至管路、电缆安装作业点以外50米范围为乙方安全责任区域。从管路回撤点向前50米,向后30米范围为乙方安全责任区域。
第二十条 安全责任追究
乙方在服务期间,在自身管理区域内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在甲方管理区域内由于自身原因发生伤亡事故的,安全责任主体为乙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给予相应处罚。
乙方在服务期间,在甲方管理区域内,由于甲方管理原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安全责任主体为甲方,乙方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管理区域内,由于甲方的人员或设备等原因造成乙方人员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安全责任主体为甲方,乙方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给予相应处罚。
乙方在服务期间,在甲方管理区域内,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且管理责任不明确的,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给予双方相应处罚。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仅为模板,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在乙方施工期间有效。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篇10
发包单位:__________
承包单位:__________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
3.分包形式: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_____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安全措施的落实以及防火工作等;甲方指派_____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安全措施以及防火等的落实情况。甲乙方双方应经常联系,进行项目安全检查等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意,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有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设施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指定的专间集中使用。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障碍物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办理从业人员的登记注册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他:
(1)为认真落实安全管理等规定以及责任制方针,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_____元,以作为甲方对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考评的奖罚。
(2)项目工程安全生产奖罚办法具体参照附件。
2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盖章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
甲方安全负责人:_____ 乙方安全责任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篇11
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_________(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伟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分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该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篇12
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建设方):
乙方(施工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共同利益,为保证乙方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时间:
二、双方权责
1、乙方保证其具有承接甲方施工项目的资质,乙方指派施工的工程队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施工条件和水平,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乙方其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建筑施工的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建立完备的安全建设责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设条件。
2、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乙方施工人员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考试,并报给甲方备案。乙方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的,按前述规定执行。
3、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用工、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乙方应在开工前 日将安排参与施工人员的身份信息全部提交甲方备案,凡已提交备案的工程施工人员,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若因施工需要增补、调配人员,乙方应在 日内重新递交甲方处登记。若乙方未按时备案、未将全部施工人员身份信息提交甲方备案、提交施工人员的虚假身份信息或增补、调配人员未在前述期限重新登记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施工权并另找施工单位合作。
4、乙方对其指派的施工人员的工作负有管理职责。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佩戴好工作证(卡)、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提交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条例规定和额度理赔,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应按期足额发放施工人员的劳动报酬和各类补贴。乙方与施工人员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发生的全部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若因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事故、乙方与人员的劳资纠纷等造成甲方对外赔偿担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乙方对施工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在有危险性的区域内作业,开工前甲方对乙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乙方应在开工前 日内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甲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技术和安全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自带的用于施工的机械设备的出厂说明、安全技术检测证明等技术文件,甲方有权在乙方施工前对乙方自带或外租的机械设备、电动工具、临时用电设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等进行检查。
乙方每次开工前应对施工现场的环境、操作设备、工具等进行认真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且不超过检验周期。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并通知甲方检查后方可继续施工。乙方保证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性能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设备,必须撤离施工现场进行更换。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相应位置设定安全防护设施、遮栏、警示牌等,位置一旦固定不得擅自拆除和更改。若因乙方未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甲方人员或第三方损害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对乙方施工现场,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和提出整改建议。乙方应自觉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指导,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可能危及甲方生产的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对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安等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乙方纠正,乙方应当立即整改。造成人身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乙方负责善后处理及经济赔偿事宜。
8、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9、乙方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约定由乙方承接施工的项目,乙方不得再行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施工,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停工,不予支付乙方施工费用,并有权另找施工方合作。
三、双方确定以本合同尾部载明的地址为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因填写的地址错漏、需变更电话或地址时未及时通知另一方导致送达不能的,由其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四、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协议约定所产生的有关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合同不一致之处,经双方商议,按的书面补充协议为准。
六、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该工程施工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篇13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力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 储罐钢结构涂漆工程。
二、施工地址:
三、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乙方在甲方生产区内作业时由甲方负责签发作业票证,甲方对作业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作业票证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8、发生以下情况必须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四、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和《鄯善分公司登高作业规定》等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建隔离墙或隔离网与甲方生产区隔离开,并设置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力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五、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工程竣工验收款中的2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力和设备损失等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力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力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乙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无证上岗的,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20__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8、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力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有效期限:自20__年6月4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字: 签字:
签订时间:
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篇14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一、目的
为进一步明确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承担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员工伤亡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外协施工队伍管理办法》《泥浆固化作业管理办法》《泥浆固化标准规范》等制度的有关规定,签定本施工协议。
二、施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施工内容:
四、协议条款:
1、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核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
[2]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2、乙方职责
[1]乙方应当依法为员工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也可委托甲方相关部门办理工伤保险。若乙方未能及时给施工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甲方有权不予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2]乙方必须按照劳动保护的要求,为作业人员提供适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定期安排体检,确保工作人员身体条件满足作业要求,同时在作业中提供必要的安全装备设施和应急药物。
[3]乙方获得采油厂泥浆固化准入资质之后,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及时开展泥浆固化工作。如因乙方拖延工期而导致甲方生产延误的,甲方有权向上级报告更换施工单位。
[4]乙方施工时,须经甲方主管领导同意,双方指定施工负责人,同时设立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便于甲乙双方及时联系、协调问题。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尽力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和服务。
[5]乙方施工前,必须按照要求接受甲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时掌握现场作业风险及安全防范措施,不得携带手机、火机等违禁物品,严格按照甲方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
[6]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7]乙方提供的施工装备设施应满足现场工作需要,甲方有权停止任何不具备施工作业条件的工程内容。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统一穿戴防静电劳保服装,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职监护人员到位。
[8]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无条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甲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如乙方未整改存在问题冒险作业导致的一切安全环保事故,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对外发生的污染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10]乙方施工车辆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前不得饮酒,遵守交通守则,由违章驾驶导致的油泥泄漏污染、车辆伤害等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11]乙方在泥浆固化作业过程中如产生需要甲方配合协助解决的问题,应提前通知甲方,不得私自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12]乙方违反以上安全要求,因自身管理不当、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所有安全环保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费用从作业费用或安全抵押金中扣除;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对于乙方雇用的工人的伤害或赔偿,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对于这类伤害或赔偿,乙方应保证并持续保证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5]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执行。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篇15
施工安全协议书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__),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安全用电
1、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2、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3、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4、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的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5、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四、机电设备使用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出厂说明书,还必须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技术检测证明,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有资格的单位和专业人员进行,并应有专人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机械设备,必须即停用,撤离施工现场。
五、人员安全
1、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2、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三、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办法
1、 对严重违规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处予罚款500元,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除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外,处予罚款1000元~5000元。
2、 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未佩带安全帽进入现场罚款10元。
3、 不允许施工人员酒后作业 酒后进入现场罚款100元。
4、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0元。
5、 非专业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各种机械设备,违反罚款100元~1000元。
6、 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违反罚款100元。
7、 罚款发生后,在下一次拨付工程款时,全额扣除。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 __月____ 日
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篇16
甲方单位名称(发包方):乙方单位名称(承包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确保工程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铁路专用线工程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区间路基、桥涵、拆除工程、大临设施及过渡工程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工程结束,协议自行终止。
三、总则
1.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在发包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制定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五同时”原则,杜绝“三违”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
5.工程建设期间,承包人指派专方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发包方指派专人检查施工现场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以及规程、制度执行情况。
6.本协议双方主要负责人是该方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该方安全管理负全责。
7. 双方在合同期内,必须切实履行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职责,确保工程安全、顺利完成。
8.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四、发包方安全责任
1.对承包方的各项安全相关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1.1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有施工简历和近3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1.2相关负责人、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1.3配备的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等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1.4人员超过300人的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超过50人的专职安全员的数量达到相关要求,50人以下的设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学历和经历符合相关要求,持有资质证书。
1.5人员名单、年龄、身份证、健康证明。
2.开工前发包方、监理工程师对承包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3. 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在开始施工前制定施工安全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报发包方批准。
4.发包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并督促承包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承包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5.发包方指派 同志负责与承包方联系安全施工方面的工作,联系电话 。
6.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五、承包方安全责任
承包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事故承担安全责任。承包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承包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铁路安全规程、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用工的合法性。承包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承包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监督人员。承包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 。
5.承包方施工前,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必须编制“三措一案”(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交发包方审核,对“三措一案”不合格的,不允许开工作业。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6.承包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承包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承包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资格证书。
8.承包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进行认真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对危及人身和重要设备安全的隐患,要停工整改,经检查确认隐患确已消除后方可准许继续施工。
9.承包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得擅自拆除、更改防护设施及标识。
10.承包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1.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对发包方、监理单位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2.承包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发包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13.承包方对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交通、火灾、环境污染等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全责。
14.承包方对工程施工中发生的设备(含造成向莆线既有结构损坏等)事故,由承包方负全责。
15.承包方因施工原因影响向莆线联调联试等问题,由承包方承担所有责任。
16.承包方施工中造成第三方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损失,由承包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六、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
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七、施工安全保证金
项目开工前,发包方在与承包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时,明确预留工程款的1.5%作为施工安全保证金。施工过程中发生有承包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或违章违规行为,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八、考核管理
1.发生重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扣安全保留金的100%,并对其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发生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处罚100万元;
3.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处罚50万元;
4.发生重大设备事故,每台次处罚20万元;
5.发生较大设备事故,每台次处罚8万元;
6.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每次处罚10万元;
7.发生较大火灾事故,每次处罚5万元;
8.发生承包方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每次处罚10 万元;
9.发生承包方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交通事故,每次处罚5万元;
10.发生一般事故,每次处罚1~5万元;
11.对承包人在施工中习惯性违章、严重违章的人员和单位,监理单位或发包方有权处罚50元至1000元。
12.由于发包方或承包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3.合同履行中,发现承包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4.承包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5.特种人员无证上岗,处罚承包方800元/人次。
16.承包方对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处罚承包方按20__元/天。
17.作业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处罚10万元/次。
18.承包方在作业中,如果违反了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无须承包方签字同意,发包方按发包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关标准进行处罚,承包方在2日内将罚款交到发包方,超时未交按2倍罚款金额在保留金内扣除,对超出保留金部分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承包方对安全文明考核不得有推诿、搪塞、讲情、讨价等现象,如发生上诉现象按照罚款金额5倍处罚。
19.本标段所有工程竣工后实现安全目标,未发生事故及施工不文明行为,发包方根据实际情况对承包方进行适当奖励。
九、本协议是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经承、发包双方签章后与合同文本同期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承、发包双方各执二份。
十、其他事项
承、发包双方约定的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安监负责人: 安监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篇17
甲方:供电段(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工务处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乙方承建___________________处立交工程施工,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铁办[_______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广运发[____________]_________号)的规定,为确保施工期间营业线的行车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行车安全防范内容
1. 项目名称:立交工程。
2. 作业内容:靠近铁路钻孔桩基础、墩柱、现浇梁、桥面系及附属工程施工。
3. 施工地段:
4. 施工计划起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
5. 影响范围:施工地段的线路稳固、侵线,限速、《设备检查登记簿》的填写。
二、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公务安全规则》,《铁路线修理规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行车组织规则》;各相关车站的《站细》。
三、乙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施工中应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制定确保行车安全的应急措施。
2.乙方须在正式施工前3天发出施工电报通知甲方。
3.乙方应派驻站联络人员、工地防护员和设专职安全员,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注明有效的上岗证书和附有照片的上岗牌,同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4.因乙方责任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督员发出的《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必须立即整改。
6.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督员发出的《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必须立即停工整改。
7.由于特殊原因,施工中途停工,由乙方提前一天与甲方协商,制定工程过度安全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8.在汛期期间制定防洪安全措施及防洪抢险预案。
四、甲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施工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有影响行车安全隐患,要通知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2.甲方实施行车安全监督制度,派出技术业务熟练、责任心强并经培训合格的路工担任安全监督员。
五、安全防范措施及结合不安全管理
1.在防范区段内,因施工影响铁路技术设备的正常使用由乙方负责,凡乙方发现影响技术设备正常使用的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处理。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来不及通知时,乙方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保证行车安全。
2.在防范区段内,凡属影响铁路技术设备正常使用危及行车安全,乙方未通知甲方,应急处理不当造成的问题和事故,列乙方责任。
3.甲乙双方应加强施工地段的安全检查,双方安全员、安全监督员均应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4.其他安全事项:
(1)乙方应设工地防护员和驻站联络员(在施工期间不得更换)。
(2)甲方车站值班站长应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进行询问,遇有影响行车安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工。
(3)乙方的施工设备、机具及工具用品和施工材料不得侵入线路机车车辆限界。如施工地段因施工设备、机具或施工人员造成行车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乙方负责承担。
(4)甲方根据乙方提出的施工项目(内容)和有关要求,在规章允许范围和行调命令或口头同意后,应积极主动的配合乙方施工,不得故意刁难。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施工。因违章作业或强行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的车辆在移动时造成铁路交通相碰撞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现浇和搭架施工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牢固,防止施工一切物件坠落,如物件坠落,发生人身伤害、打击列车,损坏设备设施,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承担的法律责任):按《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及有关对顶规定进行处罚。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自签订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乙方:
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于 年 月 日 签于 年 月 日
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篇18
总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更好的提高和改善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施工有序进行和双方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以及不断的改善施工现场的环境状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北京市、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目标:
1.杜绝安全生产因工重伤、亡人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责任事故的发生;
2.工伤事故频率控制在6‰以内;
3.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5.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考核率达到100%;
6.现场达到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标准;
7.杜绝扬尘、污染事件,不发生曝光和罚款事件,环保达标率100%;
8.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二、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及时向乙方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负责审查乙方的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签定安全管理协议书;
3、负责协助乙方做好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价,监督检查乙方对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负责将本工程存在的重大危险源以及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书面告知乙方;
4、负责将本工程作业区域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告知乙方;
5、负责对本工程实施协调、监控和管理,统一规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协助乙方严格按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CIS企业形象设计要求管理施工区、办公区、民工生活区和现场围挡;
6、当遇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分包单位在同一现场施工或存在交叉作业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负责组织协调并督促分包方相互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7、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并对其中的安全生产管理等措施、方案的可行性负责;
8、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存在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整改;
9、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工作,现场发生事故后,协助乙方积极处理抢救,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10、负责协调、检查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情况;
11、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以及文明安全施工的培训;制定有关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及文明安全施工措施和有关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如乙方由于管理不力达不到甲方要求,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善,并承担相应费用。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标准、规定,并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服从甲方的协调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区、办公区和民工生活区的管理,自觉维护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整体利益和社会信誉;
3、配合甲方及时签订工程分包经济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4、不得将分包工程以任何名义再次分包或非法转包;
5、负责编制分包工程具体的施工方案,经乙方主管单位审批后报甲方备案。其中: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应符合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做到切实可行有效;
6、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配备相关专业管理人员,按规定建立相应专业管理资料。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信号工、卷扬机司机、塔吊司机、电梯司机、搅拌机司机、电动吊篮、电葫芦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7、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8、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
9、乙方应根据所分包工程项目情况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及配备合格的专职安全员(少于50人可设兼职),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10、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向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11、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具、电器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满足安全使用需要,经检查、验收(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相关资料手续报甲方备案,并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进行检查维护;
12、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单和操作证书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13、开工前,乙方应组织施工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甲方提供的电器、机械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双方签字确认;
14、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应划定施工区域,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甲方原有的防护设施及标志;
1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时整改并反馈;
16、乙方根据所分包工程需要,必须使用持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人负责对防护架、支撑体系架进行支搭和拆除,非专业架子工严禁从事其作业。
17、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必须严格按照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安全和环保组织,遵守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如未按照要求执行,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和停工处理。被上级检查处罚或曝光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18、乙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方必须具备本分包工程的施工资质要求,凡分包方故意隐瞒其施工资质致使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与总包方、业主及北京市政府的要求不符,均视为分包方违约,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
19、乙方必须遵守并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20、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接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劳动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做好检查、复查、整改等记录;
21、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自带施工用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中小型机械电器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执行自检、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大型防护设施(脚手架、消防泵等)和大型机械设备(塔吊、外用电梯、提升架、吊篮等)须申报甲方接受有关部门(公司级)的专业验收;乙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特性,设备履历档案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
22、乙方必须执行劳动防护用品认定厂家、认定产品的采购制度,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厂家必须为甲方的合格供应商名册内的厂家;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及厂家的资质证明;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进场后,必须经过现场随机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23、乙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和中毒事故,保证现场尘毒作业达到国家标准。其中聘请专业机构对现场的尘毒作业环境进行验收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4、乙方必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后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的扩展,并组织全力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必须做出详细记录及现场拍照: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及甲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不准隐瞒不报。
25、乙方必须教育并约束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26、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其它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进行分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27、乙方满足并遵守甲方关于甲方城建CIS形象设计的要求,并完成甲方所要求的所有相关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主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名义进行对外宣传,或以工程的名义联系或扩展业务。
28、乙方必须按甲方的IS014001环境保护体系及OHsAsl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求进行分包方施工的实施及运行。
29、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围墙坚固、严密,高度不得低于1.8米。围墙材质应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砌筑,严禁在墙面上乱涂、乱画、乱张贴;施工现场的大门和门柱应牢固美观,高度不得低于2米, 应标有企业标识;
30、施工现场在大门明显处设置工程概况及管理人员名单和监督电话标牌。标牌内容应写明工程名称、面积、层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及联系电话,开、竣工日期。标牌面积不得小于0.7米×0.5米(长×高),字体为仿宋体,标牌底边距地面不得低于1.2米;
31、施工现场大门内应有“一图两牌四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安全管理体系牌、安全生产记数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施工现场的各种标识牌字体正确规范、工整美观,并保持整洁完好;
32、现场必须有采取排水措施,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设标志牌,明确负责人。现场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根据合同要求进行绿化。办公室、宿舍和更衣室要保持清洁有序。施工区域内不得晾晒衣物被褥;
33、施工区域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要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暂设用房整齐、美观。宜采用整体盒子房、复合材料板房类轻体结构活动房,暂设用房外立面必须要美观整洁;
34、 水泥库内外散落灰必须及时清理,搅拌机四周、搅拌伞及现场内无废砂浆和混凝土;
35、现场内各种材料应按照施工平面图统一布置,分类码放整齐,材料标识要清晰准确。材料的存放场地应平整夯实,有排水措施;材料保管应根据材料特点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杜绝长流水和长明灯;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密闭式施工垃圾站,施工垃圾应集中分拣、回收利用并及时清运。
36、办公区、生活区卫生工作应由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办公区、生活区应保持整洁卫生,垃圾应存放在密闭式容器,定期灭蝇,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不得混放;生活区宿舍内夏季应采取消暑和灭蚊蝇措施,冬季应有采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并建立验收制度。宿舍内应有必要的生活设施及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高度不得低于2.5米,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0.9米,应有高于地面30厘米的床铺,每人床铺占有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床铺被褥干净整洁,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室内保持通风:生活区内必须有盥洗设施和洗浴间。应设阅览室、娱乐场所;施工现场应设水冲式厕所,厕所墙壁屋顶严密,门窗齐全,要有灭蝇措施,设专人负责定期保洁;
37、乙方如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食堂,必须具备食堂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有关管理规定。施工现场的食堂和操作间相对固定、封闭,并且具备清洗消毒的条件和杜绝传染疾病的措施:
38、乙方应为作业人员保证供应卫生饮水,有固定的盛水容器和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清洗消毒;应制定卫生急救措施,并自行配备保健药箱、一般常用药品及急救器材。为有毒有害作业人员配备有效的防护用品;发生法定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应立即报告甲方,同时按有关规定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场工人患有法定传染病或是病源携带者,应予以及时必要的隔离治疗,直至卫生防疫部门证明不具有传染性时方可恢复工作;负责对自有员工中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做职业健康检查;
39、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组织实施;乙方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人,并保证有效运行;乙方对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噪声、水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按甲方规定的周期进行自检;乙方应定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知识培训考核。
40、乙方需确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应当建立治安、消防教育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治安、消防的培训,未经教育培训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有保卫、消防措施方案及设施平面图,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公安监督机关审批或备案;乙方对施工现场应实行区域管理,施工区与生活区要有严格明确乙方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及火灾事故要及时报告甲方,并按要求立即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乙方使用的作业人员必须手续齐全,建立务工人员档案,非施工人员不得进住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部门负责人批准。
三、事故处理: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后,应立即报告甲方,由甲方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乙方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2、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的上报,并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和乙方的处罚;
3、属于甲方或双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按上级主管部门的事故批复共同承担对伤亡职工或家属的经济补偿,但具体的善后工作由乙方进行,甲方不直接对伤亡职工及家属。乙方应当承担因甲方事故的善后处理不当而发生的影响甲方工作的事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4、因乙方全部或部分责任造成甲方员工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甲方负责具体的善后工作,但是对伤亡职工或家属的经济补偿,根据责任由乙方全部或部分承担;
5、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和(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及生产工具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或)财产损失的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因此为甲方造成损失的后果。
6、对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对于乙方应预料到、或已预料到,但未采取防范措施所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安全、文明施工违约责任
1.乙方发生死亡事故,除上级主管部门罚款外,另行罚款10000元/人,发现瞒报加倍罚款;
2.乙方发生重伤事故,除上级主管部门罚款外,另行罚款20__—5000
元发现瞒报加倍罚款;
3.乙方轻伤事故频率高于8‰,每超一个千分点罚款5000元;
4.因乙方原因造成环保曝光和处罚的,每次罚款5000元;
5.未达到合同要求的文明安全工地要求,罚款10000元;
6.乙方现场布置、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没有达到规范标准要求,被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专业机构限期整改或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独自承担;
7.乙方安全、文明施工隐患整改率,以甲方统计资料为准,每月统计一次,如低于合同标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
8.乙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现场消防器材、设备,现场临时用电电器元件、配电线路完好率,以甲方资料统计为准,每月统计一次,如低于合同标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
9、乙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现场消防器材、设备,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以总包方资料统计为准,每月统计一次,如低于合同标准9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
10.乙方安全文明施工各专业资料,以甲方资料检查表统计为准,每月统计一次,如低于合同标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
11.乙方应独立承担因自身违规或违章被上级单位和(或)政府部门处以的罚款,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12.乙方因自身违规或违章造成工程工期的延长,应独立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同时承担由此给总包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13. 乙方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合格专职安全员的;未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的;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电器、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或要求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14.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甲方有权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1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电器、机械设备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16.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每条100元/天进行处罚;
五、补充条款(由甲方根据分包工程具体情况,进行具体条款补充)
六、其他
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3、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进场施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4、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司经营部门和安全部门各一份;
6、本协议书中凡属国家、地方政府已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地方政府没有规定的,双方可随时协商进行补充;
7、 以下二项为本协议附件(附于协议书中)。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篇1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同意,签定本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双方应认真遵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和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应落实安全保护措施,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进行施工和安全监督,防止事故的发生。
3.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4.严肃安全纪律、技术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违章行为和野蛮施工。
5.落实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实现主动预防、源头治本。
6.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主管部门。由甲乙双方或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四不放过”原则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
7.自制的施工用非标工器具要有严格的检查和防护措施。
二、甲方具体责任
1.认真落实项目责任单位(或总包单位)的安全责任,按“管工程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及时成立项目安全委员会,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工作进行布置、检查和指导,组织各参建方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2.对乙方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进行监督。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有权进行监督。
3.及时向乙方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执行。
4.编制有针对性的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策划。
5.定期对乙方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工,有权监督整改,依据国家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和甲方有关制度对乙方的违章行为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施工合同,清退出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工程结算时,甲方安监处出具安全评价书,无安全评价书者不能结算。
三、乙方具体责任
1.落实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责任,对本单位施工中安全工作直接负责。
2.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甲方审查备案。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交底人员在交底签证书上签字备案。
3.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4.落实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中乙方所负责工程施工范围内的落实工作。
5.编制自制或租用非标工器具检查和使用防护措施,经批准后实施。
6.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并报甲方备案。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有人员调整时,要对新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7.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备案。
8.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不得录用童工、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9.按规定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三十人以上的必须设一名专职安全员,三十人以下的必须设兼职安全员,并建立安全保证体系),负责本单位、班组和现场的安全工作,安全保证体系资料报甲方备案。
10.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所执行的各种规定及制度(《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认真加强自身队伍的安全规范化管理、杜绝违章行为、,做到文明施工、保护环境。
11.配备经检测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国家有关部门下发的安全准用证,报甲方备案。使用前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12.必须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不少于2.5小时),总结本周安全生产情况,根据施工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工作重点,查找危险点,制定防范措施,传达贯彻上级及甲方转达的安全文件。
13.在施工中,乙方如有违章现象,经甲方指出后应立即进行纠正,不得拖延和推诿。
14.接受监理公司和监理人员的安全检查、指导,对监理提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在出现重大安全问题时,监理有权停工整顿,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监理会审、审批。
15.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鞋、工作服、手套等),对施工人员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6.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结果书面报甲方安监处和项目部。
17.安全监督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8.开工期乙方应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9.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建立必要的安全管理台帐。
20.乙方应为职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对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四、事故处理:
1.由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事故,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处理伤员,费用和其他事宜由乙方自理。
2.由于甲方责任造成乙方人员人身事故,甲方负责医疗或按国家有关政策一次性补偿;由于甲、乙双方原因造成的甲乙双方人员伤害,甲、乙双方按责任大小,按比例承担费用。
3.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员人身伤害,在乙方与第三协商困难的情况下,甲方可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由乙方自行处理。
4.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人员伤害和机械损失,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5.发生事故后,乙方现场人员应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和事故原始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6.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事故的发生。
五、其他
1.此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协商解决。
2.此协议书是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此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施工合同终止(合同期超过一年者,甲乙双方须重新签定安全协议),本协议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篇20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为了使乙方来甲方施工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 乙方应认真学习国务院颁布的“三大法规”、“五项规定”、“消防法”及甲方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甲方《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及《违反<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处理办法》。经常教育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水平,遵守甲方《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2、 乙方施工时随带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等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所规定的要求。
3、 乙方在高温、大风、阴雨不良天气条件下工作应采取防高温、防风、防雨、防滑、防触电等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4、 乙方施工用电、用水、用气、动用明火或使用甲方设备,应预先通知甲方的有关部门,按规定填写《电气临时线申请单》、《危险作业审批单》等,经同意后方可使用,甲方提供必要的方便。如造成人身、设备、财产损失和影响生产,乙方应负赔偿责任,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5、 乙方单位人员发生工伤事故,一切费用由承包单位负责。
6、 甲方安全、保卫及有关部门有权对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见,在紧急危害安全情况下,有权停止乙方的施工,因此延误工期由乙方负责。
7、 氧气瓶、乙炔瓶是属于易燃易爆受压容器,操作者要身体健康,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颁发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其它人员一律不能操作和乱动。
8、 乙方在气瓶使用前要认真验收其检查日期是否在安全期内,气瓶外观是否完好,连接螺丝是否松动及减压阀、阻火装置是否有缺陷,如果发现有问题应立即更换。
9、 严禁用粘有油脂的手套、棉纱头等去接触瓶阀、阀杆及减压阀,严禁用铁器敲击瓶壳或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丝杆,严禁把氧气管和乙炔管代用或混用。
10、 瓶阀或减压器发生冻结时严禁用明火烘烤,要用40℃的温水解冻,气瓶使用时要注意留有余气,氧气一般情况为0.05Mpa,乙炔一般为0.1-0.3Mpa。
11、 乙方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保持现场整洁,需整改内容应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内进行整改。
12、 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条款,甲方有权在在工程款中扣除。
13、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因乙方____________工程建设需要,在甲方所辖高速公路________处占用公路用地进行顶管施工,为确保双方生产运营及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
乙方对施工期间因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负责。在高速公路范围施工作业,乙方必须制订、实施严密的交通安全措施和方案,并得到高速公路路政、交警部门的审批,实施过程必须安排专职现场安全员,负责督促一切施工人员禁止进入高速公路范围。甲方负责对该项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
二、公路质量安全:
1.乙方该建设项目必须经相关规划部门审批同意,并通过高速公路行政许可部门的批准。
2.乙方施工方案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通过高速公路部门组织的方案审查。
3.乙方必须严格对施工单位、施工工艺、材料等与施工质量有关的环节进行把关,确保施工期间及工程完工后高速公路的质量安全。
三、双方生产运营安全:
若因乙方工程建设的问题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路政安全督管的车辆、人员及装备等经费:
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安全督管所需的车辆、人员及装备等经费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以上费用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由乙方负责支付到位。
五、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篇22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在毕业典礼舞台搭建和汇报演出能安全顺利进行,施工单位 与 幼儿园签订本协议。
1、 乙方应遵守国家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
2、按照“谁搭建、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应对舞台搭建的安全消防工作负责,应对台上汇报演出幼儿安全负责。
3、因天气或舞台质量造成舞台设施损坏,责任由乙方 负责。
4、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及其施工人员的安全,由于乙方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引起诉讼的,由甲方住所地法院行使管辖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篇23
工程名称________用房工程
工程地址:
甲 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用房工程项目部
乙 方:________设租赁公司
为保证工程施工有个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作业环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施工安全,避免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安全责任,以约束和规范双方行为,使甲乙双方在工作中都能认真执行落实上级及项目的各项管理规定,提高安全意识,为有效的避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共同责任
双方负责人是各自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责。
1、人员进场后必须经项目安全教育后,方可作业。
2、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各班组(队)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共同对工地安全状况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检查,及时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3、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由双方共同进行并认真落实实施。
4、发生事故后,应积极抢救受伤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5、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并提供相关资料。
6、双方不得隐瞒事故细节,均应如实对待,冷静积极地为妥善处理好事故做好各自工作。
二、甲方责任
1、为了施工安全,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必须安全可靠有效,险要点、段、部位必须悬挂醒目安全警示标志,必须为作业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安全施工作业环境。
2、及时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在安排施工任务前必须由工长或施工员对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施工中监督实施。
3、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对作业人员的各类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依据项目安全规定进行处罚。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
5、凡甲方没有设置,可靠有效安全防护设施,造成事故的,甲方负主要责任。
6、凡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人员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执行,如再强令违章指挥发生事故,甲方负全责。
一、乙方责任
1、有关营业执照、质资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必须齐全有效。配合项目部做好塔吊的技术安全检测和备案。
2、进场的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场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身份证号)造册上报项目安全部门,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无证人员绝对不得上岗操作,如若发现无证人员上岗操作,项目部将按安全管理规定给以处罚。
3、严格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十不吊”规定。
4、作业时严格按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作业,正确使用“三宝”,穿戴好自身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违章作业;不得两人同时在塔吊驾驶室内;不得在驾驶室内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无故在塔吊驾驶室外塔机上逗留。要自觉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在工作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5、班前做好安全自查、安全喊话等安全活动工作,并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加强班组(队)内部人员安全管理。
6、应经常对塔吊各个部位进行常规检查、维修,确保塔吊安全可靠有效地运行。
7、严格按项目安全技术交底规定要求作业,接到项目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安排专人负责,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
8、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9、严格用工管理,严禁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年老(60周岁以上人员)体弱和身体有缺陷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10、教育好本劳务队、班组人员,不得有违法治安行为发生。
11、甲方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后,各安全防护设施到位,安全可靠有效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仍违章作业,发生事故,乙方负责。
12、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发生事故,有乙方负责。
13、不遵守劳动纪律,在作业打闹、戏耍,发生事故,有乙方负责。
14、不按操作规程作业、不正确使用“三宝”和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及不能按照“十不吊”规定操作,而造成事故的均由乙方负责。
15、项目部下发的事故隐患通知未落实,隐患未整改,又置安全人员劝阻不理,造成事故,乙方负责。
16、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安抚受害者家属。
此安全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甲 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篇24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1、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全”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甲乙双方在项目承包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生产经营中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2本协议书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5《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3承包内容(范围)及合同金额:见施工总承包合同
4承包期限:见施工总承包合同
5甲方责任和权利
5.1要求乙方提交承揽该项目应具备的相关资质复印件备查。
5.2
要求乙方提供承包工作安全措施方案、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事故应急预案、安全规程、安全管理负责人名单及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特种设备检验报告及安全使用许可证、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合格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资料的复印件备查。
5.3
向乙方提供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管理考核办法,按照甲方用工安全教育培训要求,负责组织对功能承包单位用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根据各个具体的施工项目,组织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交底教育,告知乙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的基本情况、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各项安全措施,提供作业范围地下、上方和相邻关系可能影响施工安全的资料,向乙方提出安全管理要求。
5.4
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甲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乙方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5.5
对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备案,便于协助支持乙方执行。
对无方案、无措施和措施未落实的有权停止生产作业,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5.6
对乙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向乙方提出指令性整改意见。
对不按期完成隐患整改的,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对违章行为有权制止,并根据具体情况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5.7
甲方发现乙方在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时,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生产作业,撤离现场作业人员,待隐患整改完毕,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才能恢复生产。
5.8
甲方按其监管职责配合地方政府、上级部门对乙方在合同约定作业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督促乙方按调查组要求落实整改工作,未经调查组批准,不得同意乙方恢复生产。
5.9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承包单位之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互助协作关系。
5.10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要求乙方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强行生产作业。
5.11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12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工作中需用的风、水、电、汽等动力能源,并负责指定接点。
5.13乙方人员在该项目承包工作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甲方负有责任的,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中划分的责任范围,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6乙方责任和权利6.1
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是乙方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乙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6.2
乙方对承包期内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设计、管理、资金、技术、设备、设施和人员)实行自主管理,对生产现场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6.3乙方负责将相关安全资质证照复印件交甲方备案,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并保证从甲方承揽的工程项目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
6.4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围绕本工程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标准。
6.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6.6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6.7乙方必须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6.8乙方用工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的有关规定。
6.8乙方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为在高危行业岗位或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6.9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对所属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立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档案备查。
对所属从业人员经常性进行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教育,进行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本作业区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6.10乙方必须为所属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劳动工具、劳动防护用品和自救器材,保证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职业卫生标准。
6.11
乙方必须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所属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依法对用工职业危害后果负责。
职业健康检查费由乙方承担。
6.12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
6.13
乙方必须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和器材,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将评审发布的应急预案交甲方备案,便于配合救援。
6.14
乙方必须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发现重特大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向甲方相关部门报告隐患情况及措施落实情况。
6.15乙方负责对所属区域内的各级危险源点的日常控制和管理。
6.16
乙方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生产现场前进行查验,确保符合作业安全要求。
6.17乙方投入现场所使用的各种特种设备,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定期监督检验合格,并将《检验报告》和《安全使用许可证》复印件送甲方备查。
6.18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控制和管理,杜绝“三违”行为。
6.19
乙方必须在作业现场入口处、起重机械、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溜井口、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根据作业要求安排相关管理责任人进行管理。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6.20
乙方必须根据具体施工项目、不同生产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定期对生产现场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防范措施,作为本协议附件报甲方备案。
生产现场暂时停止生产作业的,乙方必须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21
施工中需要使用到甲方的水、电、汽等动力能源,必须到甲方指定地点搭接,保持规范,不得到指定点以外的其它地点随意私拉乱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乱动自己所承担项目范围以外的设备、工具及设施。
6.22乙方指派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与甲方协调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23乙方必须接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甲方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
6.24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向甲方报告。
事故发生后,乙方应根据事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级别,立即抢救伤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谎报。
6.25乙方人员在该项目承包工作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中划分的责任范围,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7安全工作考核7.1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甲方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7.2乙方出现“三违”行为的,按甲方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8协议效力8.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改动或终止。
8.2本协议与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与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一致。
9其他: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日
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篇25
施工单位(甲方)
设备管理单位(乙方)
双方根据沈铁办发( ) 号关于印发《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办法的通知》要求,为保证铁路运输正常运行,施工时确保行车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提速改造工程。
2、作业内容:线路、桥涵附属。
3、地点和时间
地点:
时间: 年 月~ 年 月。
4、影响范围: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责任地段:
。
期 限: 年 月~ 年 月。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 提速改造工程线路、桥涵附属施工过程的监督和各单位协调。
2、 施工范围内涉及相关电务设备均属安全防范内容。
3、甲乙双方共同执行部、局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执行路局批准的《施工方案》和计划,落实措施,确保安全。
四、安全权利及义务:
1、施工时,甲方要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确保行车安全。乙方在甲方施工过程中积极配合并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
2、依据施工平面图,甲方向乙方介绍施工的时间、地点、施工工艺,使乙方明确施工有可能给地下隐蔽带来损害和不良后果,做好防范。乙方向甲方提供地下隐蔽设施的分布和埋设深度等情况,必要时画出示意图,使甲方明确地下设施的分布、走向、埋深等,使之作出适宜的防范措施。
3、在施工当日,乙方向施工现场派出监护人员,对甲方施工进行监督指导,若甲方发生有危及地下设施安全的行为和倾向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纠正,在必要的时候可责令甲方停工处理。如乙方因故不能到现场配合,乙方应提前24小时告之甲方,使甲方不得擅自施工,如擅自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
4、乙方派出人员熟悉并掌握地下设施的分布走向、埋深,正确指导甲方人员施工,因乙方派出人员指导失误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担当责任和损失。
5、由于甲方施工等原因而使地下设施发生损坏时,甲方应积极采取必要措施及时予以抢修,乙方要积极配合,其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6、乙方应对甲方的施工方案及施工封锁计划及时审查会签,签字后方可上报。并在施工当日,向施工现场派出监护人员对甲方施工进行监督指导。
7、如因隐蔽设施埋设时间过长等原因乙方不能提供准确的位置时,甲方在施工前,要在乙方的指导下进行“井”字形开挖,以探明电缆的走向、埋深。开挖过程中,甲方要听从乙方的指挥,不得野蛮开挖,不得使用机具开挖。
8、施工期间人身安全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
五、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因甲方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视具体情况,甲方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并按实际损失赔偿所发生的费用。对未经乙方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及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构成的行车事故甲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六、安全监督及配合费用
1、按沈阳铁路局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七、其他未尽事宜有双方协调解决。
施工单位(甲方)意见:
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设备管理单位(乙方)意见: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建设单位意见:
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
局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局设备管理(运输)部门意见: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局安全监察室意见:
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
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篇26
施工安全合同范本一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二条施工地址: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九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盖章后生效。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四条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条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施工安全合同范本二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二条施工地址: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九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四条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条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施工安全合同范本三
甲方:_________(已建单位)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后建单位)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本地电话网用户线路工程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够的情况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通信建设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建设责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设条件,确保线路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条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乙方需进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_________
2、与甲方线路的距离:_________
3、施工长度:_________
第三条在以上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如下安全措施来保证甲方线路的安全。
1、架空电缆、光缆与原有线路跨越的,与原有线路的交越隔距必须达到0.6m的最小净距,不达标的必须整改;
2、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
第四条责任划分
甲乙双方线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况下,发生下述情况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新建一方线路和电力线路交越时因没有进行安全保护,发生强电侵入,导致原有杆路出现线路故障及经济损失,由新建方承担责任;
2、新建方杆路与原有杆路隔距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若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已建杆路损坏电路中断的,新建方负责赔偿损失;若原有杆路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新建杆路损坏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费用。
第五条双方义务
甲乙双方在发现对方的线路发生问题时具有告知对方的义务。
第六条双方权利
甲乙双方对由于对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均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法律、法规。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协调,_________省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涉及技术性的问题,要邀请相关专家论证,并做出仲裁。以上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执行本协议未涉争议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九条附则
1、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2、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3、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甲乙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5、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篇27
甲方: 。
乙方: 身份证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即工程完工时终止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 。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三、工作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按不定时工作制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四、安全规章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以保障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人身安全为主要目的,特制定以下施工规定。
甲方责任
1、龙头滩电站安全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经常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
2、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明确责任,各负其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对自身安全负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不得违章操作。
2、乙方在接到施工任务后,应做好安全施工措施。
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自身的人身安全一概由乙方负责。
4、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
5、甲方将安全注意事项交底给乙方,乙方要严格遵守执行,否则造成的一切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劳动保护:乙方施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六、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甲乙双方应当按照《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七、调解与仲裁: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篇2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必须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因此,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乙方进驻甲方厂区工作的安全、环保职责,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的处理程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在乙方已知悉甲方相关企业规定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本安全生产、环保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责任
1.1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定乙方单位为独立法人并拥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向乙方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2负责对乙方进入甲方工厂内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
1.2对乙方安全、环境、治安、防火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纪和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照甲方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对拒不执行甲方意见,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3甲方安全主管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治安、防火进行检查与协调,监督乙方识别危险源,制定防范措施,制定预案,告知施工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紧急措施。
第二条:乙方责任
2.1乙方进驻甲方厂区应遵守甲方的安全、环保规定。
2.1.1必须遵守国家及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1.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1.3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1.4厂区不准乱停车辆,并限速行驶15KM/H。
2.1.5临时用电、动火作业及危险作业必须到甲方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2.1.6从事动火及危险作业,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2.1.7乙方应保证进入甲方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精神状态良好,不得安排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2.1.8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监督检查,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因缺乏安全保障又不能按期整改,被各级安监部门强令停止施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来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1.9必须接受甲方在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违章行为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理决定。
2.1.10乙方工作人员只允许在规定的作业现场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严禁进入甲方厂区的其它区域。
2.1.11乙方应加强施工过程水电利用管理,节约能源,严禁跑冒滴漏、长明灯、长流水现象的发生。严禁使用碘钨灯、大功率电器照明取暖,严禁使用电炉,违者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理。
2.2、乙方进驻厂区应遵守的安全生产职责
2.2.1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乙方应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2.2.2危险作业(易燃易爆场所、高空作业等)需制订安全生产施工方案报甲方。
2.2.3乙方对所承包工程若进行分包,乙方须与分包方签订施工安全、环境协议。
2.2.4乙方对进驻甲方的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2.2.5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刻上报甲方安全主管部门,保护好现场,配合调查,并及时组织抢救。不得瞒报、谎报、迟报。甲方安全主管人员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2.2.6当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应以救护伤者为第一责任,包括筹措资金、安排人员救护等,甲方视情况可使用乙方的工程款(或货款)代乙方处理安全事故。
2.2.7乙方责任人负责对进驻甲方厂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环境教育,使其了解并掌握国家、甲方的安全生产、环境管理制度,杜绝“三违”现象,切实做到三不伤害,确保一方平安。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伤害,其抢救及善后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2.8乙方必须对进驻甲方的工作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实施安全教育,提供安全保障。
2.2.9乙方进驻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赌博、偷窃、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将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2.10乙方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接受甲方安全主管人员日常性的检查。
2.2.11乙方必须爱护甲方的公物和绿化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同时必须遵守甲方内部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否则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处理。
2.2.12乙方的设备、工具、物资等进入甲方区域时,必须提供物资清单,经门卫检查无误后方可进入施工区域。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区域后,必须自行妥善管理,谨防失窃,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2.1.13乙方必须确保进入甲方施工现场设备为完好设备,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进行施工作业。
2.2.15施工所用原材料必须为国家规定环保产品,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物按甲方要求处置,危险废弃物按要求放到指定场所,对施工现场应随时进行清理,保持清洁有序。
第三条:违约责任
3.1乙方在甲方工厂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乙方责任),除承担由于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外,并对乙方处罚100-100000元,严重的加倍负激励,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3.2未签订相关安全协议或在工厂内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规进入生产现场,或给工厂造成隐患,对乙方处罚100-10000元。
3.3乙方施工人员在作业现场存在“三违”现象的,且违犯施工安全协议规定的,对乙方进行处罚500-10000元。
3.4 乙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严禁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资质证明;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进厂施工资格,并对责任单位处罚200-5000元。
3.5 甲方为保证相关方在厂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受控,为督促乙方做好施工过程自我安全管理到位,自主有效做好其施工监控工作,杜绝“三违”现象,预防事故发生,确保相关方施工安全状态,乙方应缴纳两万元安全质量保证金。
3.6 如若乙方在合作过程中,未发生“三违”行为与野蛮施工现象,按规定要求安全、文明施工,且未被甲方检查通报考核,合作结束后缴纳的安全质量保证金原数返还乙方;如若乙方合作过程中,管理不到位,不按要求安全施工,作业现场存在施工“三违”现象,而被工厂安全检查通报,则由甲方按协议要求没收乙方缴纳的安全质量保证金。
3.7 如若乙方年内累计被甲方通报负激励处理达三次以上(含三次),将取消乙方进入甲方厂区施工资格,永不录用。
第四条:其他
4.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则由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4.2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篇29
一、施工现场组织管理
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管安全。
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
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
2、工地应建立由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
并检查监督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
同时还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
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4、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
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1、施工现场(单位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2)安全技术交底书。
(3)安全设施任务单(复杂或特殊要求的设施,还应有设计图纸、计算书)。
(4)安全设施验收书。
(5)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6)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
(7)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1)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应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安全设施要列入任务单,布置落实,责任到人。
(2)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
(3)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1)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
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处;
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
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
(2)施工现场特别需重视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
① 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② 各种气瓶的正确运输、存放、使用。
气瓶放置地点应距明火作业点10m以外,要防曝晒,气瓶防振圈、瓶帽等保护装置必须齐全。
瓶阀的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时,不准开启瓶阀。
③ 对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都必须熟悉其运输、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在运输、保存、使用时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
(1)对新入的职工、调动工作及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都应进行严格的三级教育。
① 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
了解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学习一般电气安全知识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发生事故后,如何自报、抢报等,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② 在工区或项目部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生产情况、劳动纪律、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了解工作地的危险部位、危险机电设施、尘毒作业情况等。
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程,紧急情况下安全处置及疏散车。
③ 在班组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了解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学习机具设备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以及发生事故的紧急防护措施等。
(2)特种作业教育
①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
② 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理论和实际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准钱库镇独立作业。
③ 无证上岗,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部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④ 取得操作证,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3)变换工作岗位的工人教育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企业通过减员,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要求职工一人多岗,一专多能,工人换岗后应进行从新教育。
① 新岗位的操作规程。
② 新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知识。
③ 新岗位的设备常见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④ 该岗位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⑤ 经教育后,方准上岗操作。
(4)外来务工人员教育
随着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走上了生产岗位,他们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差,生产技能不熟练,在工作时,有章不循,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疲劳作业,从而引起较多的伤亡事故,因此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① 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② 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基本知识、危险岗位及通用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③ 一般职业危害的预防,常见职业伤害的现场急报。
④ 交通、用电、消防及日常生活安全常识。
⑤ 经教育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证》后方可从事企业的生产劳动,但学仍需参加企业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
(5)采用五新作业人员的教育
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教育,学习。
① “五新”的基础知识。
② “五新”的性能、特点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
③ 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方法。
④ 为避免事故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选用正确的劳动防护用品。
⑤ 采用“五新”后发生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在熟悉基本性能、基本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后,才能上岗操作。
(6)经常性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把它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经常性的教育内容包括:
① 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的文件、指示。
② 各部门、科、室和各个职工的安全责任。
③ 安全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④ 事故案例及教训和安全技术先进经验、革新成果等。
⑤ 班组应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
(7)安全管理干部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管理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便更好地教育,培训职工的安全知识。
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工会应对安全生产作出全面系统的检查,是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组织,推动检查督促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1) 监督检查本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定期研究分析职业危害趋势和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植。
(3)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不安全问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 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对安全技术规程的执行情况。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和安全措施项目完成情况。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和问题有权提请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制止其施工和生产。
(7)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8)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监察机构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9) 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
并负责贯彻实施。
(10)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造成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12)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13) 在业务上接受地方安全监督机构和上级安全机构的指导,并如实反映情况。
2、安全生产制度
(1)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健全安全生产组织。
(2)进地安全培训教育,开展安全生产监测检查。
(3)安全生产措施编制,伤亡事故统计分析。
(4)对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研究、消除、控制、预防工伤事故发生的措施。
(5)对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事先对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可能出现伤亡事故作出充分估计,制定政策、完善、保护措施。
(6)根据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条件、施工方法等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7)鉴别、评价、控制或消除生产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使劳动条件符合卫生要求。
(8)盛夏做到防暑降温,寒冬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9)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分公司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逻检查,上班前教育,下班后检查。
2、进行日常性检查,经常普遍性的检查,企业每年至少检查4-6次,项目部每月至少一次,班组每周、每班次都进行检查,国外还有安技人员的日常检查,还有各级领导、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检查。
3、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应根据上级有关规程、法令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检查违章作业和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护措施,杜绝事故苗子,做到防患于未然。
4、安全生产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为主要内容,要结构气候特点,开展防洪、防雷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中毒等“五防”检查。
安全检查要贯彻领导与群众结合的原则,做到边查、边改,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复查制度。
整改计划要定人、要定措施、定期完成。
5、要经常性安全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生产正常运行。
五、施工人员安全注意规定
1、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2、所有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增强安全意识,确保人身安全。
3、员工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配戴好安全帽。
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4、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应选择有安全保障的巡视线路。
5、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应与设备及施工车辆、坑槽、洞口等位置保持安全距离。
6、严禁在吊装区域逗留。
7、严禁饮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8、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9、服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合理的指挥和建议。
10、与施工人员沟通应文明友善,主动协调好双方关系。
11、所有员工应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统一管理。
六、其他
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篇3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___________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监督施工现场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管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8.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设备、以及甲方运行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因操作不当导致发生公司内火灾等安全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产规定。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乙方指派___________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工具、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全部责任。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见必须认真听取。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14.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15.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6.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尽量保证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设备的完整性,如有损坏,乙方应按市价进行赔偿。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电话、面谈或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联系时,应立即予以响应。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3.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人员未按安全工作规程操作,甲方一经发现,乙方应承担____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____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8.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____元至____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一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篇31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施工期间行车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人员对乙方施工地段进行调查和共同协商,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如下:
一、施工项目:跨武广客运专线特大桥。
二、作业内容:跨武广客运专线特大桥(22#墩~23#墩)现浇连续梁跨越武广客专铁路施工。
三、地点和时间
施工地点:
施工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以施工配合通知单为准)
四、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信号维护规则》等有关规范。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共同的安全职责
各单位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铁办[20__]190号)、武铁总[20__]331号《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
乙方安全职责
1、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要严格按照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时间组织施工,施工中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制定确保行车安全的应急措施。
2、乙方应派驻站联络员、工地联络员和设专职安全员,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证明有效期的上岗证书和附有照片的上岗牌、同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在施工中应设主管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指挥联络,并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
3、乙方在既有线路上的所有施工必须有甲方安全监督员进行安全监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监督员的监督管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施工图纸等资料。
4、乙方在施工时要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需施工的具体范围、内容、时间。并将月度施工计划及时交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掌握了解施工进展和安全监督重点。
5、施工期间杜绝造成电缆损伤及两根钢轨短路,所有跨越两根钢轨的金属器材均应采取良好的绝缘防护措施。
6、施工单位对既有设施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中造成损坏,甲方有指导乙方做好防护的义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确保电缆完好。
7、桥墩基坑开挖前,必须开挖探沟,确认地下电缆情况。在电缆进行防护之前,乙方不得施工,待迁移并防护号后乙方方可施工。电缆迁移及防护由乙方负责,甲方现场监督指导。
8、如开挖后发现电缆长度不够无法迁移,乙方必须停止施工,需进行电缆割接时,由甲方编制预算,待产生费用落实后乙方方可继续施工。
9、施工过程中,减速牌、撬杠等金属工具严禁插在电缆径路上。施工必须在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除此时间外,不得进行任何有可能影响铁路正常运营的施工,在施工中要加强安全管理,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了施工延时及影响行车安全的由乙方承担责任,损失由乙方进行赔偿,构成行车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应现场设置防护人员,防止施工人员、材料等侵入线路,并负责及时清除施工剩余的各种材料,恢复施工中损坏的既有线路设施。
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12、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铁路交通事故的,视具体情况,施工单位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对未经设备管理单位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主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构成的铁路交通事故,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13、乙方施工完后,要将电缆按甲方要求深埋,做好长期防护工作。
甲方安全职责
1、甲方要委派熟悉业务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持证上岗,对各种施工涉及行车安全的方面实行全程监督检查。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施工单位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以主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有权停止作业。
2、甲方要积极主动配合乙方施工,按时到达施工现场并在施工签到薄上签字,告之乙方电缆所埋入地下的地点及路径走向。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如一方为按本协议条款执行,发生既有设备损坏或行车责任事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七、违约责任经济赔偿办法
在施工段内,凡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实际损失赔偿发生的费用。
八、关于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费用
根据《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配合计费标准的通知》武铁建函(20__)162号文件,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支付甲方安全监督检查费共计:捌仟伍佰元(8500元)整,协议签订时一次性支付。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严格遵守铁路法律法规规定,产生争议的均提报路局协调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执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路电: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篇3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一切安全、火灾等事故发生,特签订本协议书_______
一、安全目标:
杜绝一切安全、火灾等事故发生,确保石材幕墙安装工作顺利完成。
二、甲方责任: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
2.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公司各项安全法规、规程、标准、条例等,督促乙方实施落实。
3.加强安全管理,督促乙方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及防火领导小组。
4.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冒险作业。
5.乙方违章作业,甲方有权令其停工整顿。
6.乙方提出安全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须认真接受,并尽快采取措施。
7.甲方负责协调各班组间的配合作业。
8.甲方提供施工场地,施工用电,宿舍,水源。
三、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野蛮施工,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2.严格遵守本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防火管理、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见附件一)
3.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向甲方提供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全体员工的_______岗位证书、操作证、身份证等复印件。乙方自带的施工器械必须有当地安全部门出示的安全检测证明。
4.乙方职工的人身安全、施工设备、生活设施、机电设备及施工安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在作业前,应先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同一垂直面上是否有人施工,是否有可靠的立足点,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作业条件,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6.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不论事故危及者是乙方人员还是他人,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乙方必须建立防火领导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防火工作;进场后先向甲方提供防火施工方案,并严格按方案施工。
8.施工现场严禁随意动用明火,若因生产需要动用明火,必须到甲方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做好防火措施。若违章作业,引发火灾事故,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9.服从和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10.乙方必须保证保证宿舍的卫生,防火,用电安全。(见附表二)
四、协议书效益、有效期:
1.乙方违反此协议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罚款、勒令停工等管理措施。
2.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专项工程完工退场后失效。
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篇33
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建单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建单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本地电话网用户线路工程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够的情况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通信建设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建设责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设条件,确保线路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条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乙方需进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与甲方线路的距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长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在以上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如下安全措施来保证甲方线路的安全。
1.架空电缆、光缆与原有线路跨越的,与原有线路的交越隔距必须达到0.6M的最小净距,不达标的必须整改;
2.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
第四条责任划分
甲乙双方线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况下,发生下述情况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新建一方线路和电力线路交越时因没有进行安全保护,发生强电侵入,导致原有杆路出现线路故障及经济损失,由新建方承担责任;
2.新建方杆路与原有杆路隔距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若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已建杆路损坏电路中断的,新建方负责赔偿损失;若原有杆路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新建杆路损坏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费用。
第五条双方义务
甲乙双方在发现对方的线路发生问题时具有告知对方的义务。
第六条双方权利
甲乙双方对由于对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均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法律、法规。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协调,_________省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涉及技术性的问题,要邀请相关专家论证,并做出仲裁。以上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执行本协议未涉争议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九条附则
1.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2.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3.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甲乙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5.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