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外来单位施工安全协议书(精选三篇)》
建筑工程外来单位施工安全协议书(精选3篇)
建筑工程外来单位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1
甲方单位名称: 联系人电话:
乙方单位名称: 联系人电话:
一、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二、施工项目:1、二车间厕所修建施工
三、 施工地点:
四、施工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五、协议内容:
(一) 甲方安全职责
1、审查乙方工程承包《施工合同书》、乙方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工作条件和安全作业场所。
3、有监督检查乙方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权利。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定期的对乙方作业现场及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规程的事情,有权予以纠正,并按本协议的处理标准进行处罚,对危机甲方安全与利益的施工作业有权停止。
4、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积极协助抢救,并提供其它便利条件。
(二) 乙方安全职责
1、施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下列手续:
(1) 持工程承包《施工合同书》、乙方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证书、特殊工种操作证、施工人员名单、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每项工程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按照工程管理部门确定的缴纳标准足额缴纳(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证金办理相关手续。
(2) 按施工人员名单,必须在施工现场指定一名戴有安全标记的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3)应检查周围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安全的隐患必须排除,否则不能进行施工作业。
(4)认真搞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正确使用安全劳保用品;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扣好帽带。
2、乙方进厂施工,须经甲方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
3、乙方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甲方公司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未签订,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4、开工前施工作业区域安全防范措施须经甲方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通过,方可施工作业;
5、施工人员进厂必须确保安全防护,不得携带烟火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司,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及相关安全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7、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施工中因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伤害或事故损失由乙方负责;
8、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气等,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经甲方厂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9、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作业中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制度规定而造成的事故和自身损失,自己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12、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遵守甲方的所有安全管理制度。
13、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工作条件和作业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应当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协商整改意见,否则应视为甲方提供的施工工作条件和作业场符合安全施工条件。
14、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来施工单位在本公司施工作业发生事故的处理规定
1、乙方独立承担在甲方公司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民事责任,负责对事故统计、按时限上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乙方在甲方公司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造成重伤及伤亡以上事故,乙方应负责按时限上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配合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同时抄送甲方安全部门备案。
3、乙方在甲方公司施工作业中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制度规定而造成的事故和自身损失,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在甲方公司施工作业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受伤或生产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包赔全部经济损失。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外来单位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2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按照青岛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属地化管理原则,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质量,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安全、工程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甲方:
工程负责人: 联系电话:
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安全员: 联系电话:
乙方(施工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安全员: 联系电话:
二、外来施工单位入厂前必须办理以下手续
1、持“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书”到分公司安全部办理有关手续。
2、持施工人员名单,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到安全部接受规定内容的安全教育。
3、持施工队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单,特殊工种(电焊工、气焊工、电工、起重工、架子工等)人员名单、证件到安全部登记备案。
4、持用工单位证明,到综合部办理外来务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和工作卡。
三、外来施工单位现场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以下手续
1、施工如需动火,必须向所在单位申请办理“动火证”,按甲方有关动火证审批手续办理,落实各项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2、作业中如需破土、断路,必须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动土作业票”和“断路联系票”,并按程序办理会签手续。
3、作业中如需进行爆破作业,必须制定爆破方案,提交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和安全保卫管理部门审查后,报请当地公安机关批准,签订爆破作业施工合同。
4、施工作业中如需接临时线,使用电气设备或电气工具,必须到生产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证”,并由甲方安排电工接用或拆除。
5、如需进入生产使用过的设备、容器内部进行作业和检修,必须由生产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办理“进入容器作业许可证”。
6、施工中如需使用甲方蒸汽、氮气、压缩空气等,必须报请生产部批准,由生产部负责接用。
7、施工用水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生产部批准。
四、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 乙方签订本协议前必须提供本项目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以下简称HSE管理)方案,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等内容:
1、本项目HSE的管理要求和实施方案;
2、本项目HSE专项费用及分解计划;
3、本项目HSE考核方案;
4、施工队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5、特殊工种(电焊工、气焊工、电工、起重工、架子工等)人员名单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新到人员要及时提供名单);
6、所有施工人员名单及安全作业资格证(新到人员要及时提供名单);
7、安全作业指导书;
8、应急救援预案。
(二) 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费用
乙方报价中含HSE专项费用的,该费用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安全生产状况和施工进度支付,专项用于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安全措施的支出。
乙方合同报价中不含HSE专项费用的,需按照工程施工合同标的额的1%~3%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风险抵押金最低不得少于10000元。该项风险抵押金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安全生产状况和施工进度支付,专项用于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安全措施的支出。
(三) 安全培训
乙方施工人员首次进入施工现场前应进行全员安全培训。乙方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人员名单,该培训由甲方现场代表或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实施,所有培训人员必须现场签字确认。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参加由乙方组织的安全培训。未参加安全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乙方必须根据工程特点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所有安全培训必须建立档案。
(四) 安全作业票证的办理及管理
乙方的安全作业证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规范、安全规程、操作规程,没有规定的,参照AQ3021-20__、AQ3022-20__、AQ3023-20__、AQ3024-20__、AQ3025-20__、AQ3026-20__、AQ3027-20__、AQ3028-20__、GB/T13869-20__、JCJ46-20__等规范执行。
五、乙方施工过程中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甲方及总包方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服从管理。
2、乙方必须按规定设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乙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施工时除服从乙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外,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或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的管理。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禁烟规定,只能在规定的吸烟区吸烟。
5、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6、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7、乙方必须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8、施工作业过程中涉及到第三方施工的,必须经甲方或监理公司进行现场确认。
9、乙方要逐级建立消防责任制,做好消防工作。要定期检查、保养消防器材,做到会保养、会使用。
10、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组织整改,清除隐患。
11、乙方应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性能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并保证设备良好。
12、乙方必须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活动,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乙方必须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政府认可的有关劳动安全产品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13、乙方应提供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实施方案给甲方备案,乙方在执行中必须有痕迹记录。
14、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按规定在1小时内如实向甲方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如实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乙方必须全力处理发生的事故。
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和有关费用。
七、违约责任及处理
1、乙方违反本协议书要求,依据本协议书对违约者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相应罚款由乙方单位现场缴纳。乙方在两个工作日内拒不缴纳的,甲方有权在其支付的HSE专项费用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以相应罚款的5倍扣除。如罚款 数额超过其HSE专项费用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甲方有权从施工合同总价款中以相应罚款的5倍扣除。
2、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均应全力参与抢险、救灾,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违反下列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200元/人次,同一作业人员重复违反的加倍处罚,第三次违反的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⑴未办理相关安全施工作业证(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除外)即开始作业的。
⑵施工现场未指定安全负责人的。
⑶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即开始作业的。
⑷施工现场不设围挡和警示标志的。
⑸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的或使用的安全带不符合国家规范的,安全带使用未做到高挂低用的。
⑹违反公司临时用电管理的。
⑺施工现场混乱,阻塞安全通道的。
⑻进入作业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佩戴安全帽未系紧下颌带或佩戴的安全帽不符合国家规范的。
⑼登高作业超过2米使用移动式脚手架的。
⑽高处作业架子不合格、架子板不固定的。
⑾高处作业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而上下抛掷的。
⑿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器具无防坠落措施的。
⒀使用梯子时,无监护人或在梯顶上作业的。
⒁吊装作业吊物下站人的。
⒂乙炔气瓶无回火防止器及两气瓶无减震胶圈的。
⒃氧气、乙炔气瓶压力表破损未及时更换或压力表未及时检验的。
⒄气瓶在日光下曝晒的。
⒅工作完毕未及时清扫整理现场的。
⒆在施工现场擅自安排人员住宿的。
4、违反下列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300元/人次,同一作业人员重复违反的加倍处罚,第三次违反的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⑴外来施工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取得安全作业证进入现场作业的。
⑵工程车违章载人的,货物超高、超长未做警示标志的。
⑶施工不扎架子随意踩踏工艺管线或设备的。
⑷使用特种设备无安全装置的(如吊车无上升限位等),操作工具、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如移动式电动工具不接漏电保护器等)。
⑸氧气、乙炔气瓶相关安全距离不够的。
⑹吊拉作业以工艺管线为固定点的。
⑺氧气、乙炔气瓶混放的。
⑻动火作业现场没有消防器材的。
不服从安全管理的。
5、违反下列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500元/人次,同一作业人员重复违反的加倍处罚,第三次违反的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⑴在公司内违规驾驶、作业机动车辆的。
⑵违章指挥的。
⑶对特殊工种无作业证从事特殊作业的。
⑷未办理作业票证(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即开始作业的。
⑸在防火重点部位手续不齐全、动火措施不落实的。
⑹出现质量问题,不及时返工,造成影响的。
6、其它情况
⑴在公司内非吸烟区吸烟、酒后进入施工现场、喝酒、打架斗殴、赌博、发生火灾等,均罚款人民币1000元;情节严重者,罚款人民币20__-5000元,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⑵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甲方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⑶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
⑷无视本协议酿成事故、影响公司正常秩序的单位和个人,均罚款人民币20__-5000元,情节严重者,由公司研究处理决定。
7、外来施工单位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等有关人员应及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协调联系工作,应根据公司相关规定为施工单位创造作业条件,凡因工作失误或个人失误而导致施工单位违反规定现象,均按本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或参照本安全协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8、外来施工单位由于违反上述规定,经查实后需进行罚款处理的,由安全部下发罚款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违纪单位,一份违纪单位责任人签字后由安全部留存,作为罚款依据。
9、施工项目结束,施工方持有关项目结束证明(验收单等),办理安全生产风险金结算事宜。
八、其他
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有效期与施工合同有效期一致。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外来单位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3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挖掘企业潜力,解决当地群工纠纷,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经甲方研究决定,对甲方承接的部分工程项目实行内部承包制度。现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就工程部分内部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内部承包内容:甲方将所承接的 工程项目承包给乙方。
(1)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
2、建设单位:__________
3、设计单位:__________
4、监理单位:_____
(2)甲方承包合同概况:
1、工程内容:__________
2、合同工期:_____天
3、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
4、结算方式:工程全部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所做工程总量的60%,剩余40%到工程总体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5、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职能部门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达到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内部承包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进行内部承包,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本工程所需资金由乙方负责筹集;如需要垫资,也由乙方自行解决。
(2)本工程因乙方自主经营,发生亏损由乙方自行承担。
内部承包工程范围:
(1)乙方内部承包工程范围以建设单位与甲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甲方施工范围一致;以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为准。
(2)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如有增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以书面形式具体明确。乙方不能因为承包工程范围变更而增加合同工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延长工期除外。
承包管理:
(一)施工管理:
1、本工程项目所需要的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工人等,由乙方自行聘用、组织。乙方必须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施工规范,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合同约定内容事项,认真组织施工,确保工程的施工安全、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若有施工改动,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
2、乙方必须遵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的控制,进行相应的施工平面布置,搭设外防护架。
3、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必须提前插入环境绿化工程施工时,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权指定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拆除相应部份临设或让出场地,乙方应积极配合,并配合保护好环境绿化工程的施工成品。
4、乙方不得违返工程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如发生质量事故,产生的法律责任和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声誉造成影响的,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二)财务管理:
1、工程款管理:
所有工程款必须进入甲方指定账户后,再由乙方指定的授权委托财会人员到甲方处签字拨付。工程款只能用于本工程所需,任何一方不得挪用,否则视为违约。
2、工程材料管理:
工程材料(主材和辅材等)的采购、运输、入库、存放、领用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管理,并每月盘点,作好登记,用报表形式交甲方备案,确保工程成本的真实性。
3、工资成本管理:
乙方以及项目部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工人)的工资以及各项社会保险、工伤保险费用、治安费等由乙方自行办理,自行承担全部费用,并计入工程成本费用。
(四)安全管理:
1、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由乙方自行组织、聘用。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专职安全员现场管理,确保必须的安全设施投入、购置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设备及配套设施,消除事故隐患,完全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2、特种作业人员(电工、起重工、架子工、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乙方确保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状况良好,能安全运行。
3、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地点必须悬挂安全标志、警示标牌等,确保施工人员、过往行人、周边住户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4、乙方不得违反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野蛮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声誉造成影响的,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五)文明施工管理: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及相关职能部门相关的文明施工规定、规范进行施工。
(六)经营管理:
1、乙方内部承包工程的经营管理由乙方全面负责,即乙方对承包项目自筹资金、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承担所承包工程发生的全部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经济等法律责任。
2、如乙方没有违规和违约行为,甲方原则上不参与乙方的经营管理;如乙方发生违规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制止、纠正或解除本合同,并责令乙方退出施工场地,乙方无条件配合。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全体员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工人)不得到政府部门、建设单位及施工现场聚众闹事;否则每发生一次,赔偿甲方名誉损失壹万元。乙方对聚众闹事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全权承担。
承包工程款的支付:
(二)工程结算经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由建设单位和甲方办理财会结算,乙方必须保证人工费和材料费的按时(实)支付,因乙方没有履行自身责任不按时(实)支付人工费和材料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工程质量:
(一)质量目标:合格工程。
(二)分部分项验收必须是乙方自检合格,才能向监理单位报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由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和质监单位报验。
(三)工程竣工验收经建设单位组织设计、质监、地勘、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对工程整体施工质量进行竣工检查、验收、评定,施工质量必须评定为合格以上。
(四)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各项专项验收(规划、防雷、电梯、环保、消防等)工作。
(五)乙方在施工及竣工验收过程中的质量问题、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不论大小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工程工期:
(一)工期以建设单位与甲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工期为准。
(二)乙方不能以停水、停电、下雨等因素拖延工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延长工期除外。
十、工程移交:
(一)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质监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提出
需整改的项目已整改完毕,经检查整改的项目已合格和未发现新的施工质量问题后方可视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二)乙方完成的工程内容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交付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交付。交付前工程的照管成品保护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工程质量保修:
(一)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承诺依照建设单位与甲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保修期承担保修责任。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给建设单位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5日内组织保修。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组织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指派他人维修,产生的费用在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违约责任:
(一)乙方收到建设单位开工通知后三天内未开工和未出示开工报告视为乙方自动终止合同;并赔偿延误工期的损失,按合同价款的2%作为违约金缴纳给甲方,同时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
(二)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乙方自行承担返修经济损失,并负责逾期工
程竣工验收交付的经济损失赔偿给甲方(按建设单位与甲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余款计算)。
(三)因乙方经济实力和技术力量不能胜任本工程继续施工和不能满足施工进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先退场,再办理已施工部分的工程量结算。结算已施工的工程量时,乙方只收取定额基价直接费,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其它约定:
(一)本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乙方的其它权利、义务按照建设单位与甲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施工单位(即本合同中甲方)的权利义务执行。
(二)甲乙双方约定,因本工程项目产生的一切对外债权由乙方享有,对外所负的一切债务由乙方负责清偿。
(三)乙方必须保证人工工资的按时(实)支付到位。
(五)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都成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是合同组成部分,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本合同的同等法律效力。
(六)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住址:
电话: 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