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文档 > 合同范本 > 施工合同 > 单项工程施工分包合同书(精选八篇)正文

《单项工程施工分包合同书(精选八篇)》

时间:

单项工程施工分包合同书(通用8篇)

单项工程施工分包合同书 篇1

(以下简称甲方)

立协议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甲方承接的供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如期完工,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根据责、权、利、相结合原则。现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以下条款,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以便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和承包范围

1、 2、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该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所有条款和补充文件条款;

3、

4、 施工依据:按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图纸施工 二、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工程承包造价:乙方按(钻孔桩)单价/m3计算,水上支架平台单价按/m2计算,机具进退场费按元/座计算,盖梁、承台及立柱按1730元/m3计算,冲击钻孔按1750元/m3计算向甲方计取工程款,总造价暂定200万

2、 工程款支付办法:甲方在每条管桥施工前给予乙方工程备料款%;在桥管架设完一个月内,工程款支付到%,余款%作为保修金,一年后付清。

3、 工程质量按有关合同条款进行,如有返修,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保修金不计利息;

4、 乙方在结算该工程款时以收据为凭,不提供税务发票;

三、 工程质量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该工程总包合同中的质量要求进行组织施工,要主动接受业主、工程设计、监理、质检等部门单位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

2、 如属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就应遵守业主方的要求来进行返工直至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工程质量验收报告,以有关工程质量管理职能部门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4、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如出现因工程质量的问题而发生意外,其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 为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充分体现安全经费到位,责任到人,乙方在工程造价中提取合同总价的1%作为安全经费资金投入本过程使用,乙方并要做好各项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 乙方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为指导思想,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全面采取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布置现场及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等工作并承担费用;如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和费用;

五、 工期:乙方应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规定的完工时间进行组织施工,确保工程如期竣工,如未按期完工,有关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因政策处理问题与工程款不到位,造成工期延迟,乙方概不负责。

六、 施工材料和竣工资料: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均由乙方整理齐全,交一份给甲方归档,其费用有乙方负担。

七、 责任承诺

1、 乙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协议条款的义务,不得违约或停止执行,如有发生,其带来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向甲方承诺,乙方如果没有履行本协议中的条款要求,如不负责任、不服从指挥、有损公司声誉等客观事实出现,乙方将无条件地由甲方收回工程的施工权利,甲方也不得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各种损失。

八、 附则

本责任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项工程施工分包合同书 篇2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决定将马尾西提丽府居住小区1、2、3、5、10、15#楼及B区地下室泥水劳务工程交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就本工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马尾西提丽府居住小区1、2、3、5、10、1楼及B区地下室工程地点:马尾区君竹路

二、 承包单价及内容

① 地下室部分按单项计算

垫层35元/ m3;地下室砌砖模120元/ m3;地下室砖模粉刷6元/ m2;倒桩芯砼18元/ 个;浇筑柱、墙、板砼13元/ m3;地下室内墙粉刷8元/ m2;梁面板底粉刷10元/ m2;地下室砌体96元/ m2,地下室底板面垫层砼35元/ m3,垫层面抹平压光5元/ m2;其余地下室地面水泥砂浆找平(含压光)9元/ m2。

② 3、楼安置房上部按建筑面积综合包干价61元/m2。包含内容为浇筑砼、砼养护、砌体工程、刷界面处理剂、钉钢丝网(钢丝网、锚钉、胶水材料甲供)、室内粉刷、地面找平、楼梯间地面、天棚泥水修补、公共部分地面找平、外墙粉刷、屋面工程等。(除外墙面砖、室内地砖外的所有泥水项目)。如以后业主变更,施工内容同商品房,则上部单价按58.5元/m2。

③ 1、2#楼商品房

上部按建筑面积综合包干价58.5元/ m2。包含内容为浇筑砼、砼养护、砌体工程、室内粉刷、楼梯间地面、公共部分地面找平、外墙粉刷、天棚泥水修补。(除地面找平、卫生间隔墙、幢号内隔墙、外墙面砖、室内地砖外的所有泥水项目)。

④ 10、15#楼及周边一层裙房

按建筑面积综合包干价按67元/ m2。含地梁砼、地面垫层。(除垫层、浇筑桩芯砼、砌砖模、二层地面找平、室内100厚隔墙、外墙面砖、室内地砖外的所有泥水项目)。

⑤ 其它说明

以上单价均为现金价。工作内容中均不含门窗边塞缝、水电洞填塞、烟囱洞塞缝等。乙方所用铁钉由乙方自己负责,楼面高低差处需粉刷的由乙方负责施工。如外墙做内保温,内墙面边角及门窗边线条由泥水班组负责,自保温墙体加厚处不另加钱,保温层处内墙面粉刷面积不扣除。

考虑到市场劳务工资变化,如施工时间超过2年(至合同签订日起算),2年后如工资上涨,甲方根据市场行情适当补偿乙方。

⑥ 计算方法

单项计算范围至地下室顶板砼止,顶板以上(含找平层)为综合包干价包干内容。

面积计算规定:无全封闭的阳台面积按50%计(具体位置详附图),屋面建筑层高大于2.2m计算面积,小于2.2m不计面积,其余屋面工程不另计面积。

三、 付款方式

1、地下室垫层、砖模、砖模面粉刷等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2、地下室主体工程完成后按完成量的85%支付进度款。

3、上部结构后按月付款,结构施工时按建筑面积27%*85%付款,结构封顶(砌体完按37%*85%付款,内外粉刷按85%,工程验收合格后,付给乙方已完成量97%的劳务工资,剩余3%的劳务工资在竣工验收一年内付清。

四、 工期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进度安排计划施工,配备满足施工所需的劳力及相关资源,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赔偿甲方人民币1000元。

2、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正常施工,则工期顺延。因其他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正常施工,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五、 进场时间

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接甲方通知后,两天内到场正常施工。

六、 质量等级

各方责任主体(含质监站)验收均达到合格。

七、 双方的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协助配合办理相关证件。

2、 甲方负责提供与乙方施工有关的各种资料,结合本工程特点,根据设计要求,施工规范要求,操作规程要求,验收标准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 甲方仅负责提供施工班组垂直运输塔吊、人货电梯及二级配电箱(每三层一个),用水接头每层一个。其余所有施工机具(砼搅拌机、砂浆搅拌机等)、器具,施工用架子(层高超过3.5m的架子材料由甲方提供)、工人宿舍布置,照明设施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且其费用均已含于承包价中。

4、 甲方只承担合同条款约定的义务。

乙方责任

1、乙方在甲方工地施工的所有人员应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外来人员劳务工许可证。

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施工管理条例进行施工,落实安全责任制,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安全生产,经综合评估认定乙方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不达标时,甲方有权另派完善以上工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施工管理条例进行施工,落实安全责任制,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安全生产。因乙方原因产生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接受甲方每次500-3000元的罚款。

4、乙方自带所有的施工工具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工作面上用的照明电线及灯具。乙方使用甲方的设备要认真维护、保养,如因不当使用,甲方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止使用,造成工期延误乙方要负全责。

5、乙方要建立质量管理控制制度,必须配备足够的现场管理人员(2~4人),乙方派驻现场代表 ,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及与甲方协调工作。现场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施工管理,消除质量通病并自觉接受甲方及监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现场代表应保证24小时手机开机。

6、施工中出现的的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加强对加气砼砌块损耗控制管理,砌筑过程对非整模数的砌块应讲究切割方法,降低损耗,甲方要求乙方对加气块损耗按预算定额进行包干,超损耗部分乙方应负责赔偿。

7、乙方人员进场应编制职工花名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工程款支付时乙方应按有关部门要求提供工人工资花名册,甲方按乙方签字后的花名册支付工程款。乙方保证及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工人向劳动局举报或采取其它极端措施,甲方可先行垫付工人工资,并对乙方处以1000-5000元的处罚。

8、乙方必须加强现场管理,及时做好落手清工作,当天做到工完料尽。如落地灰,拌制后的砂浆以及砂浆配合比造成浪费的经测算按造成浪费的价值双倍罚款,由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9、乙方若不按甲方要求施工,造成质量及安全事故或拖延工期时,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直至拒付工程款。

10、若因乙方原因(人力、资源、质量、安全文明等)造成工期拖延,甲方有权划分工作面给其他施工队伍施工,并可依据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扣除工程款。

11、若因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达不到甲方要求,经甲方书面整改通知仍无改善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2、甲方提供二级箱至材料加工场及施工楼层,二级箱之后用电线路及开关箱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保证其二级箱之后用电线路及末级箱符合要求,如不符要求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仍未整改,甲方可派电工重新安装,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13、甲方提供四间宿舍给乙方(可居住40人),乙方其余工人住宿由乙方自行场外解决,本工地现场不设食堂,也不允许乙方在工地生火,如发现乙方在场内自行生火,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八、 违约责任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分歧,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在工程所在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九、 合同的生效与失效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2、本合同至工程验收按约定条款履行后自然失效。

3、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拟订补充条款实施。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项工程施工分包合同书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

总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

分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

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总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

分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甲方与建设单位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就 工程专业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制定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1、乙方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

2、专业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分包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项目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

分包范围:具体施工范围以承包人项目部划分为准。

提供专业分包内容: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 工程,包工包料,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人的组织、材料采购、检验试验、特殊部位的特殊处理、自验验收、成品保护、竣工清理、竣工验收,售后服务(保修期间的保修),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履行合同和满足施工图纸、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的规定所涉及的其他工作和服务。

3、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暂估) (具体以现场实际计量为准)

小写:(暂估)?__________元

(其中增值税为:__________元)

(以上金额其中人工费__________元(人工费总数按以不超过承包合同价的25%为宜),材料费__________元,机械费__________元)注:人工费必须转进列入总包单位合格名册的劳务公司。(本合同中的费用均为含税价,税率为__________%,下同)。

4、分包工作期限(以下简称“工期”)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__________总工期:__________日历天

5、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一次验收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等级,创优质工程,并不得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使在整个工程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优质工程等荣誉称号评定时受到任何影响,否则乙方承担甲方相应的损失费用。

6、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并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洽商、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以倒顺序时间解释);

(2)本合同;

(3)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4)招标文件和招标合同条件及工程量清单(如招标时);

(5)乙方向甲方做出的使甲方受惠的各项承诺(如有时);

(6)经甲方认可的乙方的报价书;

(7)除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或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文件;

(8)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7、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__;《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__;《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__;《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__;《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标准》GB50300-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411-20__;《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控制规范》GB50325-20__(20__年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__;《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__;《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__;《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__;以及其他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行业标准》、《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和《建设工业产品标准》等,各标准不同时,取相应最高的标准。

8、总包合同及承包方有关管理规定

8.1、乙方已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了解了除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和发包人、监理方、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并已收到且完全理解总包合同的全部条文(除工程价款之外)及发包人、监理方、甲方有关管理规定及程序,乙方须履行与本工程有关的总包合同条款中与专业分包有关的应由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按照发包人、监理方、甲方的管理程序办理有关事项。乙方自愿放弃因为对总包合同条款规定或本工程范围或对发包人、监理方、甲方有关管理规定及程序缺乏了解而提出申诉或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的权利。

乙方进场前已对本工程面貌,总包合同工期、质量约定,进场前工程实际状况及进度情况等各因素清楚了解,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中已综合考虑了为达到合同约定各目标实现的所有应计费用。

8.2、乙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进一步更深入、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乙方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乙方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甲方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义务的情况发生,若因乙方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义务的情况发生的,由此给甲方造成费用损失或承担的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8.3、乙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建设单位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建设单位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乙方不得直接致函建设单位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建设单位或工程师的指令。如乙方与建设单位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按 元/次进行罚款,相关费用从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9、图纸

9.1甲、方应在专业分包工作开始 天前,向乙方提供图纸 套。国家或部颁或省市级标准图集(书)由乙方自备。

10、项目经理

10.1 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以下简称“甲方项目经理”)为 ,电话:

10.1.1、甲方项目经理可书面授权委派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专业分包合同的附件。

10.1.2、甲方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甲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乙方项目经理应在回执或甲方所要求的签收证明文件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对于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指令、通知等,若以传真或信函形式发出的,在甲方发出或投递后即刻生效,如乙方无故拒收甲方指令单、工作联系函、罚款单、整改通知单等,每发生一次按500元进行罚款。确有必要时,甲方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甲方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甲方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或修改意见,甲方项目经理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申告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甲方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方确认的,应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但因乙方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10.1.3、甲方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应在相应的时间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予以答复。若乙方在48小时后未接到甲方项目经理答复的,乙方应进一步向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上一级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发出书面通知,并附上已向甲方项目经理发出通知的附本。乙方在书面向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发出进一步通知后的14天内还未收到甲方项目经理或甲方有关部门答复,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后,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直接损失费用。

10.1.4、甲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将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0.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以下简称“乙方项目经理”)为: ,身份证号码: 职务:乙方项目经理,电话: 。

10.2.1、乙方必须组建强有力的分包项目管理班子及调配足够的满足现场施工要求的分包工人,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分包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序号姓名岗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1项目经理

2技术负责人

3安全员

4现场施工员

5质量员

6资料员

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履行乙方义务,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指定的要求,承诺上述派出的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和资料员)和施工班组技术骨干以及施工人员到发包人工地现场,做好工程各项施工工作。

乙方必须确保上述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常驻工地,且无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离场。乙方项目经理每月到场签到时间必须每月到位达 20 天,否则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元;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到场签到时间以一个月为一周期(其中一周期内签到时间不能少于24天),每少签到一天每人次罚款 元,并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累计考勤处罚两次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以上考勤情况将作为乙方履约评价的重要依据。

发包人可随时抽查上述分包主要管理班子主要成员是否在工作现场,如果一个月内抽查发现有2次不在现场且未事前请假,乙方须支付甲方 元的违约金并在当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更换上述派驻施工现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乙方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刑事犯罪、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等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变更的,需经甲方认可并报相关程序报批后方可变更,其接替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

若乙方不按承诺按期组织上述人员到位,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中标资格、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其全部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的项目班子成员不能胜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接替人员的资质、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

10.2.2、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视为收到,该类请求或通知,经项目经理批准、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后的相应内容生效。

遇甲方项目经理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等延误的情况,乙方应依据第10.1.3款,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或甲方法定代表人或甲方上级主管单位。若乙方就此延误未曾及时书面通知甲方项目经理,或即使已书面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在甲方项目经理未答复的情况下未向甲方法定代表人也未向甲方上级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提出进一步书面通知的,甲方视为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不得以此向甲方提出有关工期、质量、价款、费用等提出索赔要求。

10.2.3、乙方项目经理按甲方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乙方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甲方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或第三人,经甲方项目经理书面确认后,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10.2.4、乙方如需更换乙方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0.2.5、甲方可与乙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乙方项目经理。

10.2.6、乙方需与甲方约定保证分包项目相关管理人员在项目工地的出勤率,如发现出勤率不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将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出勤要求和处罚如下:

名称出勤不满足要求的处罚标准

项目经理至少20天/月5000元/天

技术负责人满勤3000元/天

安全员满勤3000元/天

资料员满勤1000元/天

11、甲方义务

11.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1.2、甲方已完成了下列与乙方施工相关的前期工作,乙方已接受:

(1)施工场地已具备分包作业开工条件;

(2)水、电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已完全能满足完成本合同分包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和质量要求;

(3)乙方已详细了解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甲方的有关施工手续已办理完毕,不影响乙方的施工;

(5)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交付乙方保护;

11.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1.4、负责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交工验收;

11.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1.6、按时提供电子版图纸;

11.7、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1.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9、在合理施工阶段,甲方免费提供塔吊、施工电梯使用,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的搭拆工作。

11.10、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不得指示其它分包班组人员埋设、割据、损坏乙方材料等不良行为,如有发生的由甲方按市场价给予赔偿,按市场价格给予乙方赔偿后该废材料由甲方自行回收且按甲方公司规定处理。

12、乙方义务

12.1、对本合同专业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持证人员不得进行施工作业;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或工程师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和建设方、监理方、甲方的管理规定;

12.2、乙方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28日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12.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如因 等周转材料供应不及时,造成甲方工期延误,对乙方进行5000元以上/次的罚款;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2.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2.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2.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2.7、做好施工现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2.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2.9、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分包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10、乙方所有参与本工程作业的人员包括施工管理人员,在进场时,须向甲方出示并递交进场人员的花名册及其身份证、上岗证或特殊岗位操作(合格)证,及按照建设当地省级政府部门的要求须出示的其它相关证件的原件,并向甲方递交相应的复印件。

12.11、乙方的任何人员(包括其雇佣人员),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以索要报酬等名义,擅自进入发包人、监理、甲方办公区或工程现场妨碍发包人、监理、甲方员正常办公,或影响正常施工。乙方承诺其所有的人员,不论何种原因,不会在施工现场内外,作出任何影响甲方和建设单位声誉的行为出现。

12.12、乙方在进场前必须与所有工人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劳务用工合法化,并将劳务用工合同报甲方留存一份备查。如工人未有劳动合同,视乙方违约,且甲方项目部将禁止无劳动合同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

12.13、乙方每月20日必须向项目经理部提供上月工人工资发放记录表,保证工人工资的按时发放,如乙方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工人工资发放表,甲方有权拒付乙方本月应付分包款项。

12.14、乙方必须按甲方有关现场工人考勤管理制度对现场进行管理,如条件允许,甲方现场装指纹机,乙方负责整理并每月按实报项目经理部,民工工资的发放必须如实反应现场考勤情况,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乙方应付分包工程款,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每月应在工人住宿区予以公示。

12.15、乙方必须提供企业资信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材料等,及其相关产品合格检验试验证[必要时]等)。

12.16、乙方须在每月 日前申报当月完成产值(自上月 日至本月 日期间,含合同外签证),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完成审核计量并办理确认手续。乙方须在 日内按照当月确认已完成产值金额向甲方开具合法合规的 含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分包人提供的税务发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并通过甲方财务部门认可。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税收政策变化的,双方要做出相应的调整,本合同中约定的单价不因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整而变动。若因分包人原因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包人有权停止向分包人支付相应工程款项。若因分包人自身原因不能适应新的税收政策,导致总包单位税费增加的,由分包人承担相应责任,承包人可以直接将款项从分包人应付进度款及结算款中扣除。

12.17、乙方在接到施工设计图纸7天内向甲方提供专业承包的管理机构人员名单,并负责编制可行的施工方案、安全方案报给甲方备案,同时提供施工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及岗位证书。如地方要求专家论证,则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2.18、按时提供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2.19、(分包项目名称)机械设备等主要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其保管和防盗等费用已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取。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做好防偷防盗工作(比如工地做围挡、设置监控视频),如发现其他班组人员偷盗、埋设、割据、损坏乙方材料现象,经各方协商后,给予其他班组材料价款相对应的罚金,费用由甲方直接从其他班组工程款中扣除给予乙方。

12.20、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办理甲方向相关部门劳保费相关手续。

13、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检查

13.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的5天内,以书面的形式提请甲方与其另行签订《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协议》和《临时用电管理协议》。乙方已完全知悉并同意甲方拟定的《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协议》和《临时用电管理协议》,完全同意该两个协议中的所有条款。若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签订后的5天内以书面形式提请甲方与其签订《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协议》和《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的,由乙方承担因未签订该两个协议中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的后果;并完全同意按甲方拟定的《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协议》和《临时用电管理协议》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

13.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防(保)护措施不力造成危害职工健康、污染环境、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3.3、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遇甲方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时,应予以拒绝,并书面通知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乙方明知或应当知道甲方的要求,或甲方提供的有关设施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却不予拒绝,导致的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4、分包人在施工中必须遵守“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外,在工程施工管理中执行落实《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奖罚实施细则》等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为保证安全费用的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根据“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财企[20__]478号《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章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的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0%》……”。

本合同按规定每期工程款甲方扣留 2 %作为本工程的安全投入费用,乙方在每次上报工程款时,必须把项目所发生的安全费用票据(票据必须经甲方项目部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员同时签字确认)上报甲方项目,票据经甲方核对并根据现场评估投入属实与否,由甲方分公司或公司安全部门领导确定签字后,安全费用按实际发生的支付,费用超过或不足 %的部分可累计到下次计算。

项目最终安全费用的结算,分二种情况:一是未发生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未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可以在工程移交后3个月内退还剩余的安全费用;如果还为甲方公司创造良好声誉(如获得自治区安全文明工地等称号),可向甲方公司安全处申请,适额奖励专业分包方。二是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罚执行。

13.5、乙方有义务和责任配合甲方做好目标创优施工要求。

14.安全防护

14.1 乙方已察看了工程现场,并承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高空、孔洞等地段施工时,首先做好安全措施,在确保绝对安全的环境下从事施工作业。一旦发现拟作业的地段施工作业时,不足以保障人身安全时,首先停止作业,并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并采取防护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已包括(综合)在乙方的分包报酬内。

14.2、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自行购买。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测试其安全防护性能,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使用。发现不符合的不得使用,应立即更换。安全保护用品和对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核对、测试费用已包括(综合)在乙方的分包报酬内。

14.3、乙方进场前必须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 %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保证金,乙方必须保证自身合同范围内的安全文明人工、费用投入及执行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如乙方安全投入不能满足现场安全施工要求,或不按甲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施工,甲方对乙方按甲方上级有关规定予以罚款并责令乙方按甲方要求重新整改到位,所有罚款均从乙方已缴纳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保证金中扣除,安全文明施工生产保证金不满足乙方过失罚款时,超出部分罚款从乙方总结算中扣除。如乙方进场前不缴纳,甲方有权从进度款中扣除以抵乙方应缴安全文明生产保证金。

15、事故处理

15.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处理。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15.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6、保险

16.1、甲方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

16.2、由甲方为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分包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或获得保险。

16.3、乙方必须为自有及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工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相应的保险费用已包括(综合)在工程款内。

16.4、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总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

分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项工程施工分包合同书 篇4

发包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_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_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_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_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_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_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_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_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_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_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_____天内支付_____%的价款,留___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__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_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_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_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_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___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

(2)全部施工图纸;

(3)施工图预算;

(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

(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_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_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___份,承包方执_____份,副本___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鉴(公)证意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日

有效期限至

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日

单项工程施工分包合同书 篇5

甲方: (承包人)

乙方: (分包人)

甲方因临安市20xx年县乡公路病(危)桥改造工程项目施工需要,经业主批准,需将本合同段的部分施工任务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分包人情况

(一)分包地址: 临安市锦城街道大学路135号 法人姓名: 张小杨

(二)分包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张小杨 技术负责人姓名: 张继平 职称: 助理工程师

(三)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见附表。

第二条:分包工程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分包工程名称:临安市20xx年县乡公路病(危)桥改造工程

(二)分包工程地点和范围:向阳桥、张弓桥等桥梁

(三)分包工程内容:具体见附表工程量清单。

(四)分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三条:分包合同有关款项

(一)有关款项约定

(二)分包价款

1、分包合同价为大写: 伍佰玖拾壹万肆仟肆佰柒拾整 (按工程结算价扣除税金及项目直接支付费)

2、其他:无。

第四条:合同工期和要求

(一)根据甲方的总体计划要求,乙方分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合同工期4个月,自20xx年9月20日开工,至20xx年1月20日竣工。

(二)甲方总体计划作出调整时,乙方应作出相应的调整,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开工或延误工期,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于业主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则按照业主同意的工期予以顺延。

(四)甲方根据乙方工程的内容和进度,将有关施工图、技术资料及其它相关资料在20xx年 9 月 20 日前提供给乙方,并进行相应的技术交底。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质量保修

(一)甲方按照现行的国家验收办法、评定标准、施工技术规范及施工图等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说明书及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甲方向业主承诺的工程质量等级。如果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委派质检员对乙方的质量进行监督,乙方必须配备相应的质检员。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后,先由乙方质检员自检符合要求后报甲方质检员检验通过,再由甲方质检员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签认,通过后才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但仍不能免除乙方对本工程所要承担的责任。

(三)乙方的各项试验和检测内容应到甲方的试验室或甲方认同的有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完成,其费用由乙方承担。试验检测的频率、方法、操作规程等,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分包工程的质量保修期等同于业主要求甲方的保修期,保修期间发生在乙方工作范围内的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变更和质量事故处理

(一)工程变更的处理方式及费用按照业主与甲方签订的相应条款由甲方统一办理。

(二)乙方分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和事故,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及时报告,按规定程序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责任。

第七条:工程款项的结算与支付

(一)有关款项的返还方式与时间

1、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方式与时间为:无;

2、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方式与时间为:无;

3、保留金的返还方式与时间为:无。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动员预付款为零。

(三)工程款最终结算支付,按招标文件计量规则及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甲乙双方确定的单价进行结算,并扣除应扣款项。支付所需的有关资料由乙方准备,计量支付报表的格式统一按业主规定的要求执行,逾期责任由乙方自负并顺延至下期结算。价款的支付时间为甲方取得业主的支付款后的七天之内,并以银行支票方式支付。

(四)税费等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转包或分包,否则将无条件被认为乙方违约,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事故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或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监理工程师或有关部门的极大不满,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除上一条款外,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由于乙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采取甲方认为合理的一切措施进行处理,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乙方的主要人员、机械设备及流动资金不能按时到位的;

2、进度滞后该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10%或落到工程管理曲线下线以下的;

3、不按施工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低劣的;

4、不遵守监理规程和甲方的管理,不能满足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的。

(五)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 500元/天的拖期损失金。

(六)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九条:保险

(一)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由甲方投保并承担费用。一旦发生事故和损失,乙方应按要求和程序采用应急措施,并保护好现场,由甲方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乙方有责任提供理赔所需的基础资料。甲方获得的理赔金额扣除在理赔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后,补偿给乙方,乙方得到补偿后还不能弥补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除上一条款险种外,其他保险由乙方自行投保并承担费用,其中,高危等重要项目,乙方必须进行投保。

第十条:工程管理其他内容

按招投标文件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业主与甲方签订的相关条款已有的,按其办理,未涉及的,按照本工程合同文件的精神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四)要求鉴证(公证)的,可向工程所在地的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或公证处公证。

(五)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无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一)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日起才生效。

(二)合同终止日期: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竣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

(一)分包人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二)分包工程量清单(附表)。

(三)拟投入机械设备(附表)。

甲方: 乙方: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单项工程施工分包合同书 篇6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电力线路改造工程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市区路

二、工程性质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价

四、施工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前全部完工。

五、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甲方于乙方提供税票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六、工程内容:将原16平方线改装成50平方线。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派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理人员的现场技术监理,对不符合质量的施工路段及时进行返工。

2.甲方做好各项协调工作,保证乙方能顺利的施工。

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合格上岗证,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穿戴绝缘劳保用品(如劳保鞋、手套等),如有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帽。

4.乙方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凡施工中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提供施工所用的电线、电缆材料指定为广东电缆厂产品。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到期不能完工(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每延长一天罚款元。

2.工程完工后,经验收不合格的路段及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路段,由乙方无条件修复或返工。

3.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按甲乙双方约定时间,甲方必须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余款,否则乙方将终止向甲方该工程供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九.其它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单项工程施工分包合同书 篇7

甲方:

地 址:

电话:

电传: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乙 方:

地 址:

电话:

电传: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以________ 公司(总部设于________ )为一方,甲、乙方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于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总 则

1.甲方负责实施本工程,乙方公司负责为本工程提供劳务。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间全部遗留问题,包括财务问题处理完毕之日止。

第二条 人 员

1.乙方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劳务明细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程、人数、技术条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为本工程派出其授权代表、各类技术人员、工人、管理和服务人员(以下简称“人员”)

2.附件一和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内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一般不得变更。在特殊情况下雇主要求变更时,经乙方公司同意应按下述规定办理:

(1 )人员离境之前如需变更时,甲方应将变更内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甲方变更计划未能及时通知乙方公司,而乙方公司已按计划集中人员和订购机票,甲方应负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人员工作期限期满之前,如需终止雇佣,甲方应在终止雇佣之日前____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3)人员工作期限如需延长,甲方应在期满之前____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授权代表负责组织人员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中国公司的义务,并负责管理人员的内部事务。

第三条 签证和其他证件

1.乙方应按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中国国境的一切必要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2.甲方应按项目所在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项目所在国及居留、工作许可证、机动车驾驶执照等必要手续,并承担费用。

甲方为人员办理上述手续,应向乙方具体明确提出由乙方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证件,如因甲方的要求不明确而引起证件不足致使人员不能入境或无法获得居留和工作许可证,则乙方不负责任。

3.如果甲方未能为人员获得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工作许可证和机动车驾驶执照等,而使人员无法进行工作,应付给人员在此期间的合同工资。如人员因此被迫返国时,甲方应负担人员的回程旅费,并支付每人____个月合同工资的赔偿费。

乙方公司没有按甲方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证件,从而使甲方无法为人员办理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和工作许可证等使人员无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国,人员工资、回程旅费等由乙方公司负担。

4.乙方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将人员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职称、护照号码、发照日期和单位、出发日期通知甲方或甲方在项目所在国的授权代表。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公司的通知后即向项目所在国政府办理申请入境的必要手续,并通知乙方公司。同时甲方应通过项目所在国有关机构通知该国驻华使馆,以便办理入境签证。

第四条 乙方公司的义务

1.符合双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术条件;

2.遵守项目所在国的法律和法令,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3.尊重甲方人员的技术指导;

4.不参与项目所在国的任何政治活动;

5.遵守工地和驻地的纪律和规章制度;

6.与甲方为实施本工程而雇佣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合作共事。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对人员给予正确的技术指导;

2.尊重人员的人格、风俗和习惯;

3.不干涉人员在非工作时间的活动自由;

4.保障人员的安全;

5.对人员的解雇和更换,应由双方的工地的授权代表商定。

第六条 工作时间

1.人员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白班8小时,夜班7小时,每天工作时间安排可由甲方与乙方公司授权代表在工地商定。

2.凡由于待料、停电、气候恶劣等非人员的责任而造成的停工,应计为工作时间,合同工资照付。

3.驻地至工地的单程所用时间,不应超过xx年,自第2年始,每月工资递增____ %.

第八条 夜班及加班

1.根据工程的需要,甲方要求人员在夜间工作或加班,应商得乙方授权代表同意,每月加班工作小时原则上不得超过____ 小时。

2.夜间时间系指从当日晚上9时至次日晨5时。人员夜间工作(指正常夜班工作)甲方应按合同工资 50%支付工资;人员夜间加班,甲方应按合同工资xx年度休假

.按项目所在国政府的规定,每周的休息日为星期________.

2.人员应享受项目所在国政府颁布的法定节、假日和中国春节2天,国庆节 天的休假,共________天。

3.人员每工作期满 年,享受为期________天的回国年度休假。甲方承担休假人员从驻地至中国________间的往返旅费。人员工作不满一年,其实际休假天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实际工作月数× (x 2)=休假天数

4.人员在项目所在国的节、假日和中国上述节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间,应享受全部合同工资。

5.因工作需要并应甲方要求,人员可不回国休假而留在工地继续工作。但需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在此种情况下,人员年度休假工资及其从工地到________间的往返旅费甲方支付,同时支付人员在年度休假期间的实际工作天数的合同工资和加班费。

第十二条 预付工资

1.甲方在每批人员抵达岗位后,即应向乙方授权代表以当地货币支付每人相当于________美元的预付工资。

2.乙方对上述预付工资从人员抵达工地后第________个月还清,每月偿还____ 分之一。

第十三条 动员费

.甲方应向人员每人支付________美元的动员费。

2.上述动员费应在每批人员抵达工地后由甲方随同人员的机票费以美元一并电汇至中国银行乙方帐号。

第十四条 保 险

.乙方为人员自其离开中国________之日起至返抵中国________之日止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保险费由雇主承担。甲方应随同人员的月合同工资以美元一并向中国公司支付每人每月________美元保险费。

2.人员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后,如经甲方要求,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避免甲方为人员在项目所在国重复投保。

第十五条 医疗和病假

1.甲方应为人员在整个合同期间因病或因工伤提供免费医疗、药品和住院治疗。所需中药乙方可代购,但药费、包装费和运费由甲方承担。

2.人员如因病或因工伤休假不超过 个月,甲方应支付全部月工资。如休假超过 个月但不足3个月,甲方支付____ %月合同工资。如休假超过3个月仍不痊愈送回中国继续治疗,甲方不再支付第4个月的工资,但应承担其回中国的旅费。如甲方要求乙方派人替换该伤病人员,则替换人员由____ 至工地的旅费亦由甲方承担。

3.人员在合同期间如因病或因工伤死亡,甲方负责其遗体处理并承担死者遗物运回中国的费用。

第十六条 交通、通讯工具和差旅费

1.甲方应负担人员由中国________至工地间的往返旅费及每人往返随身携带________公斤超重行李费。甲方应于人员合同期满后回中国前________天,将回程旅费及超重行李费支付给乙方授权代表。

2.甲方应免费向人员提供驻地至工地间( .5公里以外)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3.甲方应免费向乙方授权代表、工程师、驻地经理提供一辆小轿车和供人员采购仪器及生活用品的一辆小型货车。如人员人数每超过________人,应增加一辆。上述车辆所需的司机、燃料,应由甲方免费提供,并负责检修。此外,人员在节假日可以免费使用甲方的交通工具,用于正当的目的诸如游览、购物等。

4.乙方授权代表和人员可以免费使用甲方的通讯工具,如电话、电传、图文传真等。

5.人员如经甲方批准出差,其差旅费应由甲方负担,差旅费的支付标准和使用的货币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生活和膳食设施

1.甲方应为人员免费提供适宜的住房,每人使用面积的标准为:工人为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翻译、会计、技术员为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授权代表、工程师、医生、驻地经理为____ 至____ 平方米;雇主还应免费提供水、电、卧具、空调、沐浴、卫生、洗衣设备和用品及必要的家具和备品(卧具和家具详见本合同附件3和4)

2.甲方应向人员免费提供厨房、餐厅、炊具、餐具、制冰机、电冰箱和备品以及水、电、燃料。

3.中餐专用的餐、炊具,可由乙方在中国代购。所需费用(包括运输和包装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代购上述物品的帐单后________天内以美元电汇至乙方公司帐户。

4.乙方自费购买人员的主副食。但乙方为此而派遣的必要数量的厨师和帮厨在平日加班的每周休息日、节假日加班应享有标准小时工资。

5.人员所需部分副食品,如需从中国空运或海运至项目所在国,物品到达机场或港口后,有关报送、提货、运输等工作,雇主应给予协助。

第十八条 劳保用品及小工具

1.甲方应为人员免费提供一般劳保用品和专用劳保用品以及办公用品,本合同附件7中所列的一般劳动用品可由乙方公司在中国包干代购,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人________美元。专用劳保用品如需乙方公司代购,由雇主据实支付货款,并承担这些物资的包装费及运费。

2.甲方应免费向人员提供各工作所需的手工用小工具。手工用小工具如需乙方在中国代购,所需费用(包括运输费、包装费)由甲方承担,并在收到乙方公司代购手工用具小工具的帐单后____天内以美元电汇至中国公司帐户。

3.本合同未列的,但为顺利实施本工程所必需的其他用品应经双方工地授权代表协商同意后,由甲方免费提供。

第十九条 保密

1.乙方及其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工程的一切资料及情况应对第三者保守秘密。

2.甲方及其任何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提供劳务的条件和价格以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和情况应对第三者保守秘密。

第二十条 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1.人员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涉及项目所在国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应由甲方出面处理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

2.人员因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而发生的涉及项目所在国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甲方应协助乙方出面处理,所发生的费用乙方负担。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如天灾、战争、内乱、封锁、暴动、传染病、政变等,使本工程无法继续进行,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暂停。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应负担人员的回国旅费。

第二十二条 仲 裁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按( )项仲裁。( )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2)在被诉方所在国的仲裁机构按照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补充和修改

根据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修改或补充的条款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 文 字

本合同用中英文写成,中英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项工程施工分包合同书 篇8

承 包 人: (以下简称甲方)

分 包 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分包工程概况

1、分包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地点:

3、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

第二条:分包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三条: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数为: 天;开工日期: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为: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并满足甲方与业主总包合同对工程质量的约定。

第五条 安全文明、环保施工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的关于安全、环保、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安全环保标准组织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要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证件,才能上岗。

(三)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保护用品,因乙方措施不力造成事故发生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统筹安排、协调解决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3.组织对乙方施工(或完工)工程进行过程检验和竣工验收,进行竣工文件的整理和报送工作;

4.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若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从乙方相应款项中扣除;若乙方完成工作不符合要求或甲方认为乙方无力完成分包工程,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

(二)乙方: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等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2.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3.按时提交施工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4.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

5.不得将本工程分包范围内的部分或全部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禁止转包。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7.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监理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8.对本工程内容、合同条款、价格等所悉信息赋有保密义务;

第七条 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

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的,应承担相应责任(除不可抗力情况外。)

(二)乙方:

1.未按本合同工期完成,承担违约金 元/天。

2.若乙方在保修期内缺陷修复不及时,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质保金中扣除。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第十条 分包合同解除

(一)由于乙方转包、分包其承包的工程,足以使甲方认为乙方无力完成合同工作,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三)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分别保存 贰 份。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盖章、法人或委托代表签字 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