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委托代理交易合同合集21篇》
证券委托代理交易合同(通用21篇)
证券委托代理交易合同 篇1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订: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事务,经与乙方协商,现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为此,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1、委托代理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3、委托代理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订立后如发生委托事项变化和/或代理权限变更,双方应就委托事项和/或委托权限变更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 指派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律师____________担任甲方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务。
第三条 代理律师的职责
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的职责:
1、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执业规定,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2、尊重甲方的知情权,及时向甲方通报代理情况。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代理律师应当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
3、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4、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5、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为代理行为,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行为。
6、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7、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遭受灭失。
第四条 事实陈述和证据提交
1、甲方应向代理律师陈述涉及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全部事实,并按《证据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如果甲方未按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由此产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应归责于甲方。
2、甲方向代理律师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原件的,双方经办人应当办理交接签字手续。若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注。此处应详细订明金额、支付时间等)
第六条 差旅费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费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 不属乙方的收费
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涉及的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费机构或个人支付:
1、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经甲方同意的专家论证费用。
第八条 禁止合同外收费
除本合同约定的收费外,乙方承诺不再就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代理律师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收费,甲方应当予以拒绝。
第九条 合同提前终止
在本合同订立或/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将终止合同的事由及有关情况知会甲方:
1、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2、甲方坚持要求代理律师追求无法实现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标。
3、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给乙方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而双方未能就追加律师服务费达成补充协议。
4、甲方故意捏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欺骗或误导代理律师,经代理律师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纠正。
依据本条第(一)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应予退还。依据本条(二)或/和第(三)或/和(四)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条
如遇事先无法预见的情势,代理律师在授权权限之外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实施的代理行为,甲方应予确认。
第十一条 守约承诺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将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其所收律师服务费(不含已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应在甲方要求退费后全部退还甲方。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除已缴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缴清合同约定的全部律师服务费。
3、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和/或差旅费的,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代理服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过失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
5、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故意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履职监督
为便于乙方了解承办律师的履职情况,甲方承诺在乙方代理律师代理案件的任何一个阶段或乙方代理律师履职终止时,认真填制《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条 合同履行完毕
乙方的代理职责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注:此处应明确约定代理事项的结束点)时止。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委托事项法律风险告知书》、《证据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一并签收。前两项为待填文书,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证券委托代理交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成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依照《合同法》,《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专利代理条例》之条例,就甲方的发明创造,委托乙方代理中国专利(□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的具体事宜,签订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代理服务内容:起草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外观设计图片和照片、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审查意见答复,包括初审补正,初审意见陈述,发明实审答辩;以及申请审查中的事务处理等。
二、权责要求:甲方应当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负责,并清楚完整地向乙方指定的代理人介绍有关背景技术及发明内容,提供技术交底书及相关文件,配合完成乙方申请代理工作。在审查期间,乙方在征求甲方意见后,根据审查员的`意见修改专利申请文件,答复审查员。
三、工作进度要求: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完整的技术交底书,并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乙方收到符合要求的交底书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文件的初稿。初稿完成后,乙方应交由甲方审阅认可,甲方认可后交由乙方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取得专利申请号和《专利受理通知书》。(按照正常情况,实用新型从申报到获得专利授权通知书时间为8-10个月,特
殊情况如专利权争议将进行答辩从而延迟授权。)
四、合同期限:截止专利授权通知之日。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申请被撤回、被驳回等使申请程序不能进行,本合同终止,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在此期间,乙方就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以面交、传真、电子邮件或挂号邮寄的方式按甲方提供的电话,联系人及地址通知甲方,以挂号邮寄方式通知甲方的,自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甲方收到之日。
五、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故终止或由乙方原因造成申请文件被撤回、被驳回,乙方退还全部代理费用;甲方无故解除或由甲方原因造成申请文件被撤回,被驳回等使申请程序不能进行,所收费用乙方不予退还。
六、付费方式: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转账□支票形式一次性支付所有费用。
七、乙方服务内容:
1、负责代理甲方发明专利申请事宜,乙方需一直跟进此项工作,直到甲方拿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签发的专利注册证书为止。具体须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做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技术文件,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75号)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办理费用请求减缓手续等书面材料,将书面材料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所有书面材料递交前必须交甲方确认),并负责转交相关官方文件。
2、乙方在专利申请、受理、初审、授权及领取国家知识产权局签发的专利注册证书等阶段,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证实甲方所
申请注册专利已经通过或正在进行以上环节的审查。 3、免费为企业提供专利申请、专利背景技术查询等咨询服务,根据客户在专利申请或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甲方提供专业、全面的专利申请和保护建议。
八、保密责任 根据《专利法》第19条和《专利代理条例》,做出如下承诺:
1、乙方不得将所了解的甲方信息和文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依法承担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2、乙方认可其员工或委托代理人的行为代表乙方意志,如果员工或委托的代理人有违反第1条的泄密行为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乙方承诺将告知其员工或代理人本协议约定之保密事项。
证券委托代理交易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人才服务,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人才服务、广告招商等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人才相关服务,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人才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分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2甲方向客户推荐乙方提供的人才服务及广告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咨询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3甲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4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乙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5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6甲方有权利选择代理模式中的一种,并遵守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2、7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为甲方提供规范的服务体系,并直接为甲方的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3、2乙方尽力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甲方提高拓宽业务范围的能力。
3、3乙方直接向甲方的客户提供完整的人才售后服务。但对于由于甲方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而导致乙方无法向甲方客户服务,责任完全由甲方承担,因此乙方有权利废除甲方代理商资格。
3、4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代理制度,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乙方应对甲方的资料信息给予保密。
3、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8如发现由于甲方欺骗客户,造成乙方无法对客户进行服务,后果由甲方完全承担,并赔偿乙方名誉损失。
3、9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甲方参加各类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免责条件
5、1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2因电信部门检修或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
6、付款/结算方式
6、1按照模式的不同,甲方的付款/结算方式按照乙方网站上相关条款执行。
6、2如果是预付款模式,乙方在扣除甲方预付款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供人才服务和广告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6、3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以书面方式详细说明。
7、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7、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7、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附则
8、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网站供甲方下载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3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8、4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8、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签名(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证券委托代理交易合同 篇4
委托人________与________律师事务所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_________律师为________案的第_______审诉讼代理人,出庭代理。
二、委托律师代理权限: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 __________元。
四、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______止。
五、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和责任。
六、本委托书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委托人: 受托人:
(签字)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注: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执一份)
证券委托代理交易合同 篇5
一、证券市场是高风险市场,投资者既可能通过证券投资而获取收益,亦可能因证券投资而遭受损失;
二、本协议含有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营业部免责条款,凡因免责条款约定的事由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营业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建议投资者在充分了解证券市场风险及本协议免责条款含义后再谨慎考虑,决定是否投资证券市场并与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营业部签定本协议。
免责条款
一、您无条件同意以下免责条款,同时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投资者申请证券交易委托代理业务,因提供的资料不实造成的损失;
三、投资者因证券帐户丢失、密码泄密、操作不当所造成的损失;
四、本公司电脑网络系统发生故障,公司负责及时修复,但因网络系统发生故障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
五、因地震、火灾、台风、洪水、战争、政府行为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不可预测因素引起停电、网络系统故障、电信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投资者的经济损失;
六、行情数据来自专业的证券机构,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即时性和稳定性;本公司提供的资讯仅供参考,投资者据此进行的投资活动所招致的损失;
七、超出本公司控制范围的事件所造成投资者的损失;
八、投资者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
甲、乙双方依《证券法》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开户
1.甲方在委托乙方进行证券买卖活动前,必须填写详细的开户资料,同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原件和复印件。甲方可选择预留一至两个银行提款帐号,以备日后提款时专户出款。
甲方开户时须预留交易和保证金存取两个密码为将来交易、提款等活动之用;如甲方为机构,则还须另行预留印鉴(工商营业执照、印鉴)。
2.在乙方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办理沪市全面指定交易手续。办理指定交易手续时,投资者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上海股东卡,并签定“上海指定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第二条代理
甲方如授权他人代理证券开户、买卖、交割、转托管、提款等行为,则必须开具《授权委托书》,写明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代理事项、权限,并由双方签名盖章。同时必须带齐代理人与授权人的身份证及授权人的证券帐户卡。
第三条买卖委托
甲方在乙方开户后,自动享有柜台委托、电话自动委托、小键盘自助委托、pda、手机短信息、wap方式等委托方式。随着乙方新业务品种的开展,乙方提供的新委托方式视同甲方当然采用,如甲方需排除乙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中的任何一种,应进行特别声明。
甲方进行当面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有权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证券帐户卡。乙方在审核后,方才执行其委托指令。甲方使用其他委托方式进行交易时,甲方输入或使用的信息必须与预留的信息相符,否则,乙方工作人员或电脑程序将拒绝执行其委托指令。甲方的所有委托均于当个交易日有效。
确认甲方的委托方式有效、合法后,乙方应及时执行甲方的委托指令。如甲方需变更指令,则只在乙方确认指令尚未执行时方可为甲方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甲方未依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委托,则委托无效。
第四条清算交割
1. 甲方在委托后可向乙方查询是否成交,如有疑问,须在五个交易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查询。原始委托交易记录或凭证和对帐单为最终核查的依据。如甲方未按上述规定确认,按已确认处理。
2.甲方在营业时间可随时要求乙方提供对帐单(交割单),但不以此作为确认成交的前提条件。
交易费用
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一切买卖,根据证券交易有关业务规定收取手续费及代扣印花税等,乙方不另收其他费用。
第五条分红、派息、配股、保证金计息
1.乙方将甲方应得的分红派息等自动划入甲方的“保证金户”和“证券帐户”内,除签定代理配股协议外,甲方必须自行在有效期限内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2.甲方保证金余额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储蓄利率计算。乙方为甲方代扣代缴利息税。
第六条保证金提取
甲方可以选择乙方提供的以下方式提款:
[1]凭身份证和股东卡在乙方柜台输入保证金密码取款:提款时须提供有权人的身份证、证券帐户卡、保证金帐户卡原件,同时输入相符密码。取款时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
[2]选择银行专户出款:提供有权人的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填写保证金转入银行专户(如存折)的转帐单,同时输入相符保证金密码。若甲方为
机构还需提供预留印鉴,据此乙方将甲方的保证金转入银行专户后,甲方在银行办理取款。
[3]通过电话自动转帐系统或电话银行系统进行自动转帐操作:使用本方式提款须另行签署有关申请文件。当日转出现金超过______万元的,须提前一个交易日预约。
…………
第七条银行名称帐号名称存折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挂失、解挂、冻结、解冻
1.甲方的有关证件、资料、密码遗失或被窃,有权人应及时向乙方申请办理挂失,因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而致责任或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甲方可适时申请解挂,解挂时须提供有权人的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原件。
2.乙方可根据有权人申请、甲乙双方有关协议、或法律许可的司法及证券主管机关的要求对甲方帐户实行冻结、解冻等操作。
第九条甲方声明与保证
1.甲方保证遵守有关部门关于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的.规定。
2.甲方确认本协议文本,并接受本协议所规定的全部条款;同意其后所进行一切委托及有关业务活动均受本协议之约束;对本协议内容完全明白和认可,并在明白和认可后签定本协议。
3.甲方承诺偿付任何因其违约使乙方遭受的损失,乙方对甲方帐户中的证券、价款享有扣留权。
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皆为完整、真实、准确及有效的,并同意乙方在开展业务时有权使用此等资料,直至收到甲方书面通知有关任何变更为止。资料如有错误或变更,甲方保证立刻通知乙方,否则后果自负。
甲方明白证券买卖具有风险,即除可获利外,亦可能蒙受损失。甲方确认其所下达的所有证券买卖指令根据自身判断作出,同意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甲方自身承担。
甲方同意因人力不可抗拒或不可预测因素引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乙方特别声明
1.当甲方临柜委托乙方办理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如:办理转托管、提取保证金等,乙方皆遵守由其工作人员查验有关证件后再由电脑核实密码的两个顺序不可颠倒的程序。甲方除非有相反证据,否则如果乙方执行了甲方的委托指令,让甲方提取了保证金,即表明乙方已按程序查验了相关证件并且表明甲方已输对了密码。甲方认可乙方查验“人证”是否相符,“证证”是否相符,对于甲方证件被伪造或冒用及甲方密码泄露而引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通过自助委托系统或自动转帐系统进行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的,包括电话自动委托、小键盘自助委托、远程可视电话委托、internet网上交易、电话银行系统自助转帐等,任何人凭甲方自行设定的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提款,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的有效委托,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除非经甲方同意、法律许可司法及证券主管机关的要求,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开户资料。
4.若因电脑通讯系统发生故障或不可抗力事故以及乙方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交易,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保证尽快采取其他方法使交易正常进行。
第十一条其他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协议经甲方和乙方签字后生效。
2.若乙方欲补充或修改非原则性的条款,则将新的内容于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甲方,甲方应在公告或收到通知后50日内及时到乙方柜台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新的内容,并将其作为协议的一部分。
3.甲方申请销户,或乙方通知或公告通知甲方销户时,协议终止。
4.本协议受国家和主管机关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之约束。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和金融惯例办理。
5.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以不知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而推诿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邮编及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帐户卡:深圳____________
上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
证券委托代理交易合同 篇6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招聘人员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代理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在 区域内,全权负责按甲方要求的 人员,共 名的招聘工作。
二、双方递交资质资料:
1、双方签约时互相递交公司简介、招聘简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地国税务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资料复印件。
2、甲方向乙方出具委托代理招聘委托书。
三、招聘期限及所聘人员要求:
1、招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招聘人员要求:职位、性别、年龄、专业、身高、待遇、岗位描述等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四、招聘服务费用及预付定金:
双方约定代理招聘服务费为:每人次 元。共 人 计 元。在合同签定时,甲方预付定金 元给乙方。
五、招聘费用支付方式:
1、按实际录用人数一次性结算支付给乙方。(扣除预付定金)
2、录用人员车费由 承担。
3、双方面试和护送人员的差旅费用各自自行承担。
六、人员面试和录用变动处理方式:
1、由 方进行了面试,面试合格后,由 负责接送人员到甲方公司。
2、乙方代聘人员在甲方公司就业未满一个月正常离职或辞职的差额人数由乙方在约定时间内给予补聘。非正常离职或辞职由甲方自行负责。
七、甲方权力义务:
1、甲方随时向乙方提供受聘人员就业花名册及人员变动情况说明,并出示经本人签字和甲方领导签字的离职或辞职证明材料。
2、甲方在录用时,应与受聘人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3、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聘简章所承诺的相关事项合法用工,若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4、甲方不得收取受聘人员任何费用。
八、乙方权力和义务:
1、在收到甲方预付定金后,及时开展招聘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和甲方招聘简章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招聘、筛选、初试工作。
2、乙方在招聘过程中遇到与本协议或甲方提供的招聘简章没有涉及的事宜,应及时与甲方协调处理。
3、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移作它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生效日期: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和乙方收到定金时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电 话: 开户行:
传 真: 帐 号:
传 真: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证券委托代理交易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司法部《法律服务工作细则》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法律工作者(律师)为甲方与 一案的第 审代理人。
二、乙方法律工作者(律师)必须认真履行代理职权,用法律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法律工作者(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有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见委托书)
六、根据《福建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最高限收标准》闽价费字35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 乙方法律工作者(律师)的旅差费用。
七、本合同有效期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本案审理终结止(判决、调解、诉讼外调解、撤诉及仲裁)。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另行补充协议。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证券委托代理交易合同 篇8
甲方(投资者)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上海股票帐号:_______
深圳证券帐号: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双方声明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禁止或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提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投资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开设资金账户
第三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同名证券账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资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账户。
第五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时间内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交易代理
第六条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红利股息;
5,接受甲方对其委托,成交及账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查询,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清单;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委托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乙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但当甲方资金账户出现大额异常变动时,乙方有义务予以关注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报告。
第十五条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账户。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消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六条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甲乙双方的责任及免责条款
第二十八条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甲方应妥善保管其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因他人伪造,变造资金账户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有过错的,应由乙方先予承担,再依法追偿相关损失。
第三十一条当甲方遗失证券账户卡,身份证,资金账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二,三十三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五条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忠实地向甲方提供信息,资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自行承担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六条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投诉;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七条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账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八条甲方以现金存入的,必须以现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须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账户不能与任何自然人账户相互划转资金。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四十条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一条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二条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根据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登记公司的规定如需修改或增补,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将由乙方在其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内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条款中已有约定外,可以是书面送达通知或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报刊和乙方经营场所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即视为送达。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十九,二十条所指情形发生。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证券委托代理交易合同 篇9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进行招商(租赁/销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特签订合同如下,以资信守。
一、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住宅)项目的招商租(售)代理,该项目位于,租(售)面积共计平米。
二、合作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三、费用负担
(一)本项目的宣传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告投放、户外广告投放、网络媒体广告投放、印刷宣传材料、楼书等)由甲方自主支付;
(二)具体租售工作的开支及人员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销售/租赁价格
(一)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平米至元/平米之间,物业费为元/平米/月,乙方可视市场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租赁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元/平米/月至元/平米/月之间(起租期1年),乙方可视市场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的租赁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五、代理佣金及支付
(一)乙方代理佣金为所售 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 %,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乙方按成交额的%提取,销售代理由甲方以现金形式或支票形式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如果是租赁,乙方代理佣金为所租 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第一个月的租金总额的 %提取,剩余的%等代理期限结束后
一次性结清。
(二)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租售合同签定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项目的代销责任已经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代理佣金。甲方在首付房款后天内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佣金后应开具相应的发票等凭证。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代收客户所交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经甲方确认签订合同并收齐房款,甲方应不迟于天将房款代理佣金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属分期付款的,经甲方确认后,每月一次将房款的佣金部分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四)因客户对认购合同违约,所收的认购合同定金,应全部返还客户,以避免影响本公司的品牌形象。
六、甲方的责任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账户;
2、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相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
3、销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预估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数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还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项目的正式委托书。
(二)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相应的便利,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单元不发生误打;
(三)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七、乙方的责任
(一)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责任: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谈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相应的宣传和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的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作出任何的承诺。
(二)乙方在销售/租赁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 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和过度承诺。
(三)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之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四)乙方无权收取客户所付款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八、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项目可租售面积全部卖完的情况下,本招商服务代理合同自动终止;
2、在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合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
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荐下权利义务而终止;
4、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违约行为而导致合同终止后的处理: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如甲方认为本合同无继续履行的必要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选择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成交总额佣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直接扣除。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守约方依据本款规定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九、特别保密条款
(一)未经合同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荐下义务的除外。
(二)任何一方因泄密而导致合同对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按成交总额佣金的%向合同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对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对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三)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必须保证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委托的招商服务工作,按招商计划书约定按期进展,经双方协商甲方未同意延期的,乙方每延迟一日甲方按元扣除乙方的代理佣金服务费。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作无法近期进展的,乙方有权顺延,甲方不追究乙方责任。
(二)乙方应按双方约定期限与第三方签定认购合同和销售合同,经双方协商甲方未同意延期的,乙方每延迟一日甲方按扣除 元乙方的代理佣金服务费。
(三)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交客户意见反馈内容,如延期提交,除特殊原因(如国家及集团的节假日、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如地震、暴风雨等),经双方协商甲方未同意延期提交的,乙方每延迟一日甲方按元扣除乙方招商服务代理佣金。意见反馈内容应如实反映广告发布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意见反馈内容进行实地抽查,如出现隐瞒或作假事项,每确认一次除按广告发布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广告费用扣款外,甲方有权按次元标准扣除乙方代理佣金。
(四)如甲方无故延迟支付乙方代理佣金超过 个工作日,则乙方有权停止提供服务,乙方有权按 元/日的标准计算并收取违约金,同时追索甲方所欠费用。
(五)乙方不得将经甲方签字确认的销售策略等机密文件透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乙方违约,乙方需要公开声明道歉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六)如因乙方的原因而出现第三方指控与招商服务合作相关的侵权事件,应由乙方负责消除影响并赔偿全部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及修改,由双方友好协商,以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四)其他约定: 。
特别条款:在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洽商、谈判、协议签订、协议执行的各个环节中,如果乙方以任何非正当形式腐蚀甲方人员,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保留向乙方要求经济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委托代理交易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甲方与_________债权债务纠纷一案,委托乙方代理,双方遵照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因经济困难,本案诉讼费、差旅费、协调费等相关费用,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本案追回款额,甲、乙双方按比例提成。甲方为_________%,乙方为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必须积极及时提供本案全部证据,如实介绍情况,不得提供假证、伪证。
第四条 乙方负责本案一、二审诉讼直至执行完毕全部代理。乙方为全权代理,即代为承认、变更、和解、上诉、执行。
第五条 本合同的变更和修改,必须双方协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反悔及终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应承担按比例提成罚金;乙方中止合同,甲方可拒绝支付任何费用。
第六条 追回的.款项,汇入由乙方指定的帐号,乙方按比例及时支付给甲方,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至本案终结终止。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券委托代理交易合同 篇11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受托单位):苏州道勤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账,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业务范围(在后空方格内打“v”)
1.建账:办理税种鉴定、建立账簿、报表格式、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2.会计核算(含整理原始凭证,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装订会计凭证/账薄)□
3.纳税申报:包括国税、地税纳税申报,□
4. 增值税进项税发票认证;□
5.涉税业务事项的行政许可;□
6.代理甲方参加各种税务会议,协助甲方接受税务检查;□
7.发票的购买与开具;□
8.其他: □
二、委托代理记账期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200 年 月到200 年 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
三、代理记账业务委托方式(本协议采用第_____种方式):
1.委托方人员将会计资料送到受托方,在受托方进行账务处理工作。□
2.受托方人员到委托方取回会计资料,在受托方进行账务处理工作。□
四、服务流程:
1.接收原始单证。甲方次月2日前提供原始单据,原始单证的移交确认采用书面的形式,由乙方出具单据移交清单,列明单据的类别、单据号及票面金额,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以明确责任。
甲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应于每月28日前提供给乙方。
2.进行账务处理。乙方会计人员依据甲方采用的会计核算制度,根据原始凭证制作记账凭证经过凭证审核、登记账簿、结账、编制会计报表等账务处理程序。
资金帐、往来帐、库存帐应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交甲方及时核对,以保证账务处理的准确性。
3.纳税申报。乙方根据甲方应交纳的税种(税务部门核定的),准备纳税申报资料,在税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提报纳税资料,进行纳税申报,并督促甲方及时缴清税款。
甲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增值税进项税发票的认证工作。
4.资料移交及下期工作安排。每月纳税申报结束后,乙方将甲方的凭证、报表及纳税资料进行整理装订移交甲方,要求甲方签收。同时将会计核算及税收管理方面的情况与甲方负责人进行交流,明确下月要开展的工作事项。
五、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积极配合乙方工作。甲方在次月2日前为乙方提供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各种支票、销售发票、购货发票、出入库单、费用单据、收款凭证、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等。乙方对甲方的提供会计资料存在疑问的,甲方应予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的业务资料及凭据予以证明。
2.配备出纳会计,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3.安排专人负责库存商品保管,商品出入库应开具出入库单,并及时登记库存商品保管帐,保证库存商品帐实相符。
4.配合乙方做好资金帐、往来帐、库存帐的核对工作。
5.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及时准确转交或传达乙方。
6.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7.在收到乙方的申报纳税通知后,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
8.做好会计资料的保管工作。
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以及相关财政、会计、税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制订相应的`会计核算及管理制度。
3.对甲方提供的会计资料予以审核,存在疑问的,要求甲方给予解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虚假的,不真实的会计资料,乙方有权不予接受;甲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要求甲方立即纠正。
4.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资料签收工作,指导甲方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5.及时、规范地进行帐务处理、编制会计报表。
6.及时进行纳税申报、资料上报,保证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7.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资料。
8.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
9.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乙方须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向税务部门汇报。
10.保证会计核算与税收管理的质量,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甲方交流,并及时解决。
七、费用及付费方式
1.合同期内服务费用总额 元,每3个月支付一次,费用为预付,合同签订之日起付 元。以后服务费用到期30日前支付费用。
2.乙方代理记账过程中发生的凭证、账簿、报表费用按每年200元计,个人所得税申报软件费用每年60元,在签订合同时支付给乙方,以后年度在1月30日前支付乙方。
3.若甲方委托乙方代办公司证照年检手续,则甲方另行支付代办手续费500元/年:年检的证照包括一般纳税人认定,工商、税务、外经、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贷款卡的年检。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按《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最短委托期为一年,合同履行未满六个月的,终止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二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合同履行超过六个月未满一年的,终止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一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
3.甲方超过付费期30日仍未付服务费的,甲方应按所拖欠费用的二倍赔偿乙方;甲方愈期未支付费用的. 乙方有权不进行纳税申报,直到甲方付费为止,引起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超过付费期60日仍未付服务费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4.若甲方违反六(3)条款规定,乙方可以提出终止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应留给乙方详细的联系方式,在报税期,需甲方提供公章及资料,如果与甲方联系不上,其后果由甲方负责。
6.由于乙方未能及时完成会计核算、纳税申报或核算申报错误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付款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证券委托代理交易合同 篇12
合同签署地:
合同编号: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秉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甲方授权乙方作为 省 地区(以区号 为准) 有限公司产品 (独家)授权代理商,公司在该区域不再发展第二家加盟(独家)代理商。
2、代理商全年进货总金额需达 元(大写:零佰零拾 万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也可以不定额,有定额完成有返利。
2-1 代理商首批进货金额需达 元(大写 万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 2-2完成全年销售总额及年终返利:完成全年进货总金额奖
励 ,超出部分奖励 。
3、一个销售年度结束后,甲方有权在对乙方综合考核评估后决定是否继续授予其该地区的独家代理权;乙方亦有决定是否继续作为甲方该地区独家代理商的权利,在同等条件乙方拥有优先权。
4、供货及相关细则
4-1合同供货价格: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的价格为标准,本价格不含税,需要发票按正常税率收取。
4-2货款支付方式:规定期限内全款汇到甲方帐户,款到发货。
4-3-1首批进货:本合同签订之日,需交合同保证金 元, 日内按照计划量所需金额将首批进货款全额汇到甲方帐户。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按照供货合同的要求组织发货,并退回合同保证金或者直接转为货款
4-4 交货地点及运费
4-4-1合同交货地为代理商代理的城市之间运费(以地区级城市为标准,仅限普通物流,如需快递或快速物流,差价由乙方负责)由甲方承担。
4-5包装标准:按一般包装标准执行,包装物不回收。
4-6甲方保证将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乙方,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无法交货的,超出一天按照货款总额的1%给予补偿(特殊情况根据双方约定)。 5广告促销管理
5-1甲方设计、制作的产品必备资料,除按乙方购货数量比例配赠外,可以专为乙方的市场推出相应的广告宣传,其费用由乙方负责或者双方按比例分摊,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5-2乙方组织的促销推广活动,其形式及内容必须经甲方审核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享有的权利
6-1-1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监督、调查权。
6-1-2对违反本合同的不良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6-2甲方承担的义务
6-2-1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同权益的义务。
6-2-2 有对乙方首次进货时提供业务培训或提供培训资料的义务。 6-2-3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6-2-4有按照合同规定在合同期内同一签约地区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法人或自然人供货的义务。
6-3乙方享有的权利
6-3-1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6-3-2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获得该地区独家特约代理商的权利。
6-3-3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6-4乙方承担的义务
6-4-1对甲方的产品,经营、市场策略等有保密义务。
6-4-2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及有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上述问题的义务。
7、双方必须遵守的其他条款
7-1开箱损坏(未经用户使用)的产品,由甲方负责无条件退换,其运费由甲方负责。
7-2售出产品的保修凭证(厂商联)必须及时寄回公司备案。否则,该售出产品不给予保修。
7-3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完成公司规定的首次进货量后,再进货产品实行可退货制度,原则上是没有经过拆封的部分,不得影响二次销售,可以享受公司无条件全额退款。
7-4-1乙方退货产品的价格原则上以甲方当时的供货价格为标准,如遇价格下浮变动的按变动后的价格执行。
7-4-2乙方保证退货部分产品无使用、产品外包装完好无损,并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外包装损坏,收取一定费用)。
7-4-3退货产品在乙方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验收,3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其中合格品的实际货值向乙方汇出退货款额,退货中发生的运费、手续费、保险费、破损包装物等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5终止合同后的有关条款
7-5-1乙方应对甲方的经营内容(包括配套产品及销售的全部相关内容)继续承担2年保密义务。
7-5-2退还所有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特约代理牌(证书)等(包括复制品)。
7-5-3如违反本条款,乙方同意按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论处。
8、乙方如遇到其它区域代理商串货现象,收集证据并告知甲方,甲方及时通知串货方并退出该区域销售,严重者甲方可以取消串货方代理资格。
9、由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情况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10、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含附件及补充合同)全部条款,如违约,双方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提请至人民法院裁决。
11、合同生效及期限:本合同自乙方的合同保证金到达甲方帐户后生效,有效期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有效期日前,甲方相关款项必须到达甲方帐户,否则合同自动失效,保证金不给予退还。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后作为补充合同监督执行。
备注: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代理的区域再发展第二家代理,甲方赔偿乙方人民币50000元。
2、甲方允许乙方在没有代理商的区域销售,可以优先取得该区域代理资格,如果有人签订该地区代理,则必须无条件退出该地区。
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
手机: 手机:
E-mail: E-mail:
地址:福州市金山金洲北路7号5号楼4层 地址:
签订代表(签字盖章): 签订代表(签字盖章):
20xx年 月 日
证券委托代理交易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指定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_________行政诉讼案的第_____________审诉讼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止(判决、裁定或撤销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需另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法定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证券委托代理交易合同 篇14
风险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代理合同
编号:*民字第 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
主任:
邮政编码:100022
甲方因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债权债务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乙方律师在本案的非诉或诉讼阶段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负责办理本案(由于指派律师办理案件冲突等客观原因,乙方可以调整指派律师,但必须提前2个工作日告知甲方)。
代理标的:甲方拖欠资产债务本金150万元,利息144.68万元,本息294.68万元(截止20__年6月30日)。
代理目标:通过诉讼或非诉(包括但不限于债务重组、执行调解或和解、债权转让等)的手段,了结甲方与文盛资产的债权债务关系。
代理期限:至委托人与资产的债权债务了结之日止。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
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即全权代表甲方,非诉期间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核实相关债权债务金额,债权转让合同等法律文书,确认债权转让的有效性及合法性,与债权人进行债务谈判,代为执行调解或者和解。
诉讼期间,代为参加诉讼、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起反诉,进行诉讼调解、执行和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尽职尽责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积极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以及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及时办理受委托的事务;
3、乙方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4、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间,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委派律师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对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证据、伪造证据,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合法。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 万元,作为律师办案的前期费用(如有诉讼必须出庭,律师前期费用另行约定);
2、律师服务费,包括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前期服务费和风险代理费。根据乙方的代理成果,即甲方在本案了结债务时最终归还给资产的还款金额(或甲方控制的第三方受让本案的全部债权所支付的全部债权转让款),确认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风险代理律师费,计算方法见本合同附件“风险代理律师费分档计算方法”。
3、如果代理成果导致甲方在本案了解债务时,最终归还给资产的还款金额在**万元(含)以上时,甲方除向乙方支付本条第一项前期费用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律师费用。
4、乙方律师为办理本案需要到北京市外出差的,交通费食宿费等办案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据实按发票报销,但发票应当开具甲方抬头。
5、乙方的收款信息如下:
户名: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北京浦发发展银行北京支行
账号: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未经甲方同意,非由于乙方不能控制的客观原因擅自更换案件代理人的;
②因乙方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损失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指派律师的法律服务,不按照甲方特别授权的具体指示行使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用。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或不向乙方支付风险代理律师费用:
(1)甲方就已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项单方面另行委托其他诉讼代理人代理的;
(2)在代理期间内,不通过乙方代理律师或不征求乙方代理律师意见,甲方自行解决本案与文盛资产的债务的;
(3)甲方以各种理由认为约定的风险代理律师费用过高。
2、 先生对本合同委托人的合同责任进行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违约之日起1年。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和履行
1、本合同自甲方支付律师服务费用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风险代理律师费分档计算方法:
序号
还款金额
律师费计算方法
1
万元以上
1万元
2
万元-**万元
1万元+(**万元-X)*20%
3
万元以下
万元+(**万元-X)*30%
注:X代表序号每档甲方全部还款金额(含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受让本案全部债权所支付的受让款项)
甲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月 日
证券委托代理交易合同 篇15
甲方(委托人):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人):
住所:
电话:
甲方因与发生的纠纷一案(金额为),委托乙方律师代为办理本案法律事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以及深圳市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由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后拟定,不属于格式条款,也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或其他可能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效、可撤销的情形。
第二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朱尔特律师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处理该案相关法律事务。
第三条就本合同项下纠纷,甲方同意由乙方提供以下第项法律服务:
1、作为甲方代理人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活动;
2、作为甲方代理人与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
3、作为甲方代理人参加一审诉讼活动;
4、作为甲方代理人参加二审诉讼活动;
5、作为甲方代理人参加执行活动;
6、作为甲方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7、为甲方办理律师见证业务;
8、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第四条乙方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详见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第五条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第种方式支付律师费:
1、定额收费:甲方支付乙方律师服务费:¥元(大写人民币元整);甲方应当于签订本合同后两个自然日内付至乙方财务或账户。乙方确认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后开始工作。
乙方银行账户为: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2、风险代理: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按照案件最终处理结果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律师费计算方式为甲方最终获赔偿金额的%(百分之)。
本合同签署后,甲方自拟起诉方和/或相关责任方获得的任何收益,均视为乙方工作成果。
甲方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本合同签署后,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自行与对方达成和解、放弃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的,甲方应当以该案民事起诉状记载的诉请金额为基数,按本协议第五·2条规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3、乙方因处理本合同项下纠纷须出差至深圳市外的,甲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外地办案差旅费:
①包干差旅费¥元,于本合同签订后三个自然日内支付;
②由甲方预付¥元,出差后乙方凭票多退少补。
4、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的,应当每日按照应付律师费总额的1%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证据及相关线索;乙方承办律师必须严守律师职业道德,在代理权限内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弄虚作假及违法行为或对乙方承办律师之代理事务不予配合或不按时支付律师费或有关费用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合同,已收律师费不退,未收之律师费有权追索。
第八条如乙方承办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违反法定程序、履行律师职责有重大过错、与对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合同,乙方所收律师费应如数退还。
第九条如本合同所确定之承办律师因故无法从事上述代理事务,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征得甲方同意,可改派其他律师代理甲方委托事宜。
第十条甲方非因第八条原因解除本合同或改聘乙方以外的其他人办理本合同所涉法律事务时,乙方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未收律师费及其他费用有权依本合同全额收取。
第十一条乙方承办律师在办理甲方委托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异地办案差旅费、公证费、翻译费、鉴定评估费、工商查询费、财产查询费、查档费、专家
第十二条如该案在诉讼中,原告增加诉讼标的额或被告反诉,应就增加及反诉部份计入本案争议标的,按收费标准相应增加律师费。
第十三条乙方律师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应对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四条甲方确认乙方已经向甲方叙明的下述事项:
1、乙方及其承办律师对法庭或仲裁庭可能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判断并告知甲方,是依据乙方及其承办律师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作出的,不能理解为乙方及其承办律师对仲裁或诉讼结果的承诺,甲方还应意识到客观存在的、不可预测的风险。
2、案件进程和结果要受到仲裁、审判等机构的制约及有关诉讼参加人的影响,并受到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时效和期限等的限制,乙方及其承办律师无权左右或掌控。
3、乙方及其承办律师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取得该项法律事务的成功,不保证该项法律事务在乙方及其承办律师的办理下必定胜诉,乙方及其承办律师不得向委托人提供任何采取非正当方式谋求该项法律事务成功的建议。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本案本审或本程序终结止(包括调解、和解、撤诉、判决、裁定结案等),非依约定或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如该案发生另行起诉、上诉、申请再审、发回重审、执行或申诉,双方应另行签订委托合同并办理委托手续。
第十六条因本合同及其相关事宜产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倘若协商不成,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券委托代理交易合同 篇16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进口,合同号,数量,合同总金额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以乙方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客户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内容系由双方共同确定。
二、委托内容:委托进口商品的名称、质量、数量、价格幅度、支付方式、货币种类、交货、包装、运输要求。
三、委托方的主要义务:
1、办理报批手续:在签订合同前向乙方提交进口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2、审核进口合同并签字确认:甲方对进口合同内容负有审核义务,并在进口合同文本上签字确认。如认为进口合同与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种不符,应在收到进口合同或在应当知道进口合同内容的三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默认。
3、如进口商品为加工复出口商品,甲方应在开立信用证前向乙方提供相关出口核销手册。出口核销手册应严格按乙方提供的进口合同内容填写进口料/件合同号及进口料/件的内容。
4、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费用:甲方应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乙方代理进口所需的各项费用,以确保乙方全面履行进口合同的付款义务,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5、支付进口关税和费用:所有与代理进口有关的关税(包括增值税)和费用(包括订舱、报关、商检、检疫、运输、保险及银行费用等)均由甲方按规定承担,如乙方垫付,甲方最迟应于提货前付清,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6、商检和检疫:甲方按规定办理商检或检疫,如发现货物的品质、数量与进口合同不符,应立即申请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出具的检验证书及损失证明,直接向责任方或通过乙方向相关责任方提出索赔。因甲方延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7、办理国内运输:货到目的港后的一切港口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接到乙方货物到港通知后,由甲方自行办理国内运输(包括国内运输保险)。
四、受托方的主要义务:
1、谈判并签订进口合同:乙方负责进口合同的商务谈判并以乙方的名义与外商订立合同,协助甲方进行进口技术谈判,及时将进口合同的执行情况通知甲方。根据自己的技能和判断,善意、谨慎履行代理职责。
2、申请开立信用证:根据进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证付款情况下,乙方负责以自己的名义申请银行开立信用证及/或修改信用证。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拒绝申请开证。
3、审核单据:根据进口合同及信用证的规定,审核外商提供的单据(如发票、汇票、提单、及检验证书等),如认为符合对外付款条件,及时通知甲方付款。
4、根据进口合同的规定,及时要求外商履行交货义务。
5、协助甲方办理政策允许项下的免税事宜。
五、进口合同价款、费用的计算及支付要求:
1、货款:合同金额×8.29;
2、银行手续费:合同金额×0.15%×8.29+RMB600.00电报费;
3、国内报关、港杂费理货费由甲方自行交纳
4、税款:由乙方垫付保证金部分
5、代理手续费:合同金额×8.29×0.5%(开具代理费发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请开立信用证以前,甲方必须:预付货款的___%作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余款及全部费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装运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甲方违反前款规定迟延支付或无理拒付,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并按银行规定收取代垫利息(月息4.5%)和违约金。在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内甲方仍不支付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处置进口货物/提单,变卖所得价款优先补偿乙方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订舱、报关与保险:由乙方办理,甲方支付费用。双方另有约定或进口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对外商的索赔与理赔:
1、甲方对进口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有权按进口合同的约定直接与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诉讼)。
2、因外商不履行进口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甲方选择委托乙方按进口合同的规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甲方应向乙方另行出具书面委托,支付仲裁或诉讼费用并承担裁判结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进口合同导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赔的,甲方应承担裁判结果和乙方参与仲裁或诉讼的全部费用。
八、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合同法》及《关于外贸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其他约定:
1、在客户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况下,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的真实情况,如进口货物违反国家海关、外汇管理规定,经查实为甲方责任,甲方除应承担行政机关的经济处罚,还须承担乙方经济及名誉损失,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如由甲方自行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甲方须将其指定报关公司的营业执照、外经贸部资格证书复印件、电话、联系人传真至乙方审核备案,并负责催收进口报关单正本,以便乙方及时办理外汇核销手续。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3、乙方开立信用证后,甲方应在办妥进口许可证的第一时间把许可证付汇联交与乙方,在付清货款及费用后,凭付汇联正本要求乙方放货给甲方。
4、进口货物在仓储库内遭受损坏及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券委托代理交易合同 篇17
招代字()第__03__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甲方):(公章)
代理单位(乙方): (公章)
合同签订日期:XX年3月01日
本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
委托方将 杭州某花园社区排屋高层建设 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1、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2、工程概况:
3、本次招标范围 :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
3、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_______(大写)。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1980号)
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所得归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_______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定日期:XX年03月01日
证券委托代理交易合同 篇18
甲方(持卡人):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代码: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E-mail地址:____________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_________业务,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等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和《_________储蓄卡章程》、《储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_________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
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圳证券账户及复印件。
第三条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
第四条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账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第五条甲方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六条乙方郑重提请甲方务必注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委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
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委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其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各种接入平台进行证券交易委托时,应遵守乙方相关的使用规定。
甲方的委托记录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交易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
第八条甲方在开通_________后,乙方将为甲方从事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通过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所发出的委托指令;
2.代理甲方进行与每次有效委托买卖交易有关的成交后的有价证券的交割结算事宜;
3.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4.协助办理甲方证券账户中有效证券的托管和转托管事宜;
5.以适当方式为甲方提供交易查询、对帐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市场服务。
第九条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银行同名储蓄卡账户。
_________银行按照甲方的申请和授权以及乙方提供的数据,代理甲方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的自动划转。
第十条_________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将分红派息款转入甲方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对应的储蓄卡账户。
第十一条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开户资料和委托事项的秘密。
但因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管机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调查机关要求提供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交易纪录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条甲方若已经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须在向原指定证券公司办理撤销指定交易后,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请办理指定交易。
乙方和_________银行对甲方因在原指定处办理有关手续不妥而影响在乙方处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默认甲方参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担因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甲方承诺其用于接驳_________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甲方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若遗失储蓄卡及对应活期储蓄存折,应按照_________银行的规定办理挂失手续;若股东代码卡遗失,还需向证券登记公司等相关机构办理挂失。
在挂失手续生效前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记录和交易资料。
第十七条因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乙方按甲方的委托指令向交易所申报,但委托在有效期内因非乙方或非_________银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因政策重大变化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因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及出现其他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
甲方通过乙方进行的任何证券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责任或由于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买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对甲方托管在乙方证券的留置权。
甲方在经催告后仍不按照乙方或_________银行通知履行义务或予以赔偿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有权处置与甲方债务相当的证券和资金。
当甲方的全部证券和资金不足以抵偿其债务时,乙方和_________银行对甲方保留追索权。
第二十三条乙方对本协议条款有修改和解释权。
若需补充或修改协议条款,则须将新内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异议应在公告后30天内到原开户点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接受新内容,并将公告的内容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的修改一经公布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条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在甲方办理_________销户手续后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证券委托代理交易合同 篇19
委托开发项目: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项目的委托单位,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人: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项目的受托单位,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
序文
鉴于甲方需要就_______技术项目委托给乙方进行研究开发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从事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正文
第一条项目名称
1.1本合同的委托开发项目名称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标的项目的名称)
1.2技术合同的填目名称应使用简明、准确的词句和语言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一致,尽量使用规范化的表述,如关于_______技术的委托开发合同。
第二条标的技术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2.1本合同的标的技术为:(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进行研究开发所要完成的技术成果)
2。2本合同的标的技术是订立合同时甲乙双方尚未掌握的、经过乙方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一套完整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成果应当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
2.3乙方应保证该技术成果具有创造性,即订立合同时该技术成果并不存在,而是经过乙方创造性劳动,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领域中的发明创造项目,这种发明创造的项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项目。也可以是国内首创的新项目,还可以是地区或行业中的新项目。
2.4乙方应保证该技术成果具有新颖性,即该技术成果不是现有技术,没有被他人公开,为公众所知晓。
2.5甲乙双方应明确本合同开发技术项目的技术领域、说明成果工业化开发程序,比如是属于小试、中试等阶段性成果,还是可以直接投入生产使用的工业化成果;是属于科技理论,还是有关产品技术、工艺技术等。
2.6甲乙双方应约定标的技术的形式,是属于以技术报告、文件为载体的书面技术设计、资料,还是以产品、材料、生产线等实物形态为载体的技术成果。
2.7本合同的标的技术应达到如下技术水平和具体指标:(载明本合同标的技术所应达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等)
第三条研究开发计划
3.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拟定一个比较周密、合理的研究开发计划,包括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等,明确约定每一阶段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目标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内容。
3.2乙方拟定的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与本合同标的技术有关的国内外技术现状、发展趋势以及该领域国内外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
(2)现有的技术基础和条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3)研究开发本项目的主要任务;
(4)研究开发本项目的攻关目标和内容;
(5)研究开发本项目应达到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研究开发本项目的试验方法、技术路线和开发进度计划等。
3.3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研究开发计划的拟定工作,并在上述期限内将研究开发计划提交甲方审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研究开发计划提出补充、修改意见,乙方应在一个月内补充、修改完成。
3.4乙方应按照拟定的研究开发计划,按期完成委托开发技术成果。
3.5乙方不按研究开发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督促其实施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条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4.1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金额为: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研究开发经费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报酬为:____元人民币。双方约定研究开发经费的一定比例作为使用费和科研补贴的,可以不单列报酬。
4.2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上述约定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支付方式:甲方按约定一次性支付或分期分批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应约定每期支付的金额。
(2)支付期限:甲方按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应约定每期支付的期限。
(3)支付地点: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支付的具体地点,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
4.3甲方按约定还可以资金以外的形式进行投资。若甲方以试验装备、设备、器材、样品、专业技术人员和现有技术成果(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等进行投资的,应明确约定投资内容所涉及的财产所有权归属及其提供的期限和方式。
4.4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结算经费和报酬:
(1)经费实行包干。双方约定经费实行包干使用的,当合同完成以后经费出现结余时,结余的经费归乙方所有;如果经费不足,不足的经费由乙方自行解决,并且乙方的报酬包含在研究开发经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双方约定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当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甲方应当补充不足的经费;当研究开发经费出现结余时,乙方应将结余经费如数返还给甲方。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双方还应约定乙方的报酬金额及支付方式等。
4.5乙方应当按照预算的经费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精打细算、用到实处和关键之处,避免浪费和超支,确保研究开发工作顺利而有效地进行。
4.6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交有关财务报表;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汇报经费支出情况,提交有关财务报表;接受甲方的监督。
4.7乙方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
第五条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5.1甲乙双方应约定使用部分研究开发经费购买如下研究开发所必需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购买研究开发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的清单)
5.2甲乙双方约定购买的如下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在研究开发完成后将其移交给甲方:(约定归甲方所有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清单)
5.3甲乙双方约定购买的如下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归乙方所有:(约定归乙方所有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清单)
第六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1甲乙双方约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履行期限为:(合同履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6.2甲乙双方约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履行地点为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
6.3甲乙双方约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履行方式为;(如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制、开发;样品、样机的试制;成套技术设备的试制、生产等各种方式。)
第七条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保密
7.1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向乙方提交如下技术资料和原始数据:(甲方掌握的涉及本项目研究开发的技术资料和原始数据)
7.2委托开发合同的内容如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双方应在合同中载明国家秘密事项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责任。
7.3甲乙双方根据订立的委托技术开发合同所涉及技术的进步程度、生命周期以及其在竞争中的优势等因素,商定技术情报、资料、数据、信息和其他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时间以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7.4甲乙双方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双方均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八条风险责任的承担
8.1甲乙双方应根据如下原则确认风险责任的承担:
(1)委托开发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下是否具有足够的难度;
(2)研究开发方是否尽了努力,并且该领域专家认为研究开发失败是否属于合理的失败。
8.2双方约定由甲方承担风险责任的,应明确甲方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承担的方式及损失的多少,超过此范围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8.3双方约定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的,应明确乙方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承担的方式及损失的多少,超过此范围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8.4双方约定共同承担风险责任的,应明确双方各自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承担的方式及损失的多少。
8.5任何一方发现可能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一方没有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6双方对合同风险责任约定不明的,应当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合理承担各自的风险责任。
第九条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9.1甲乙双方应根据如下两个基本原则确认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1)精神权利不可侵犯的原则。即技术成果的完成者享有发明权、发现权、科技成果权中的身份权,以及依法取得荣誉称号、奖章、奖励证书和奖金等荣誉权。
(2)经济权利合理分享的原则。即专利实施权、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和转让权等实施许可、转让而获得的经济收益由双方合理分享。
9.2甲乙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的归属和分享,双方可以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归甲方所有,也可以约定归乙方所有,还可以约定归双方共有。
9.3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约定完成发明创造的归属和分享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乙方。但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如下优惠
(1)甲方在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未获得批准前,享有对该发明创造成果的权利,但应承担保密义务。
(2)甲方在该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享有免费取得该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的权利。
(3)乙方如要转让其专利申请权时,甲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申请权。
9.4委托开发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约定。
9.5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约定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的,双方都有使用权和转让权。但乙方在研究开发成果提交给甲方之前,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9.6研究开发成果中的发明权、发现权、取得国家荣誉和奖励的权利,归属于乙方。
第十条验收标准和方式
10.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完成的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应符合如下技术指标和参数:(委托开发技术在该领域内所要达到或应完成的某种技术标准和参数,如国标、部标、行业标准、具体设计要求、技术先进程度、技术项目的质量要求等技术标准和数据。)
10.2如果委托开发的技术项目是按照国际标准进行设计的或者指标、参数涉及到国际标准的,甲方应在本条款中注明国际标准的项目名称、标准号及发布日期,以便在合同验收时查阅参考。
10.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完成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该技术成果提交给甲方。甲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接受该技术成果。
10.4双方可以约定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完成以后,由双方委托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组织专家组进行鉴定,也可以约定由甲方单方确认视为通过。但不论是采用何种方式验收,验收的标准均应以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为依据,并且应当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10.5甲乙双方可以约定委托开发合同技术验收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或甲方承担,也可以约定由双方共同承担。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应明确约定各自承担的比例。
第十一条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
11.1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为自己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保证合同具有研究开发、实施使用的条件。
11.2乙方在研究开发过程中,认为需要由甲方提供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甲方应予配合。乙主将研究开发成果提交甲方后,甲方认为需要由乙方提供必要技术指导、协助实施的,乙方应予配合。
11.3乙方(或甲方)应为甲方(或乙方)的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及设备等方面的配合,并负责报销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人员的差旅费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甲方违反合同造成乙方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2.2甲方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者报酬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返还技术资料,补交应付的报酬,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或者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两个月不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的,研究开发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2.4甲方逾期6个月不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乙方有权处分研究开发成果,所获得的收益在扣除约定的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退还给甲方;所获得的收益不足以抵偿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甲方补齐不足部分。
12.5乙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除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外,还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应当返还全部或者部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2.6乙方未按研究开发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乙方逾期两个月不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7乙方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乙方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因此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经甲方催告后,乙方逾期两个月未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8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研究开发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乙方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研究开发经费,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2.9上述条款所涉及的违约金可以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金额的20%;赔偿损失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限。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13.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可以根据自愿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3.2争议发生后,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分清各自的责任,采用协商的办法解决争议。
13.3若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将争议提交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进行调解解决。
13.4若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协商、调解的、可以约定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3.5双方也可以不通过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四条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14.1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从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14.2委托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另一方按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并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协议。
14.3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是指当事人订立技术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技术方案。
14.4技术开发:是指将科学研究成果或已有的新技术知识应用于生产实践的创造性劳动。在技术上没有创新的现有产品改型、工艺更新、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则不属于技术开发。
14.5技术开发的过程:是指从研究开发或试制开始直至新产品投入大批量生产的全过程。
14.6技术开发成果:是指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尚未掌握的,经过研究开发的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技术方案。
14.7可行性研究:是指订立技术开发合同前,当事人对各种开发方案的实施可能性、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计算和评价的一种科学方法。
14.8新技术开发:是指在一定时间和区域内首次利用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所进行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的开发,包括对原有技术的改进、创新。
14.9新产品开发:是指在技术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几方面与原有产品比较,有显著不同或者新的改进的产品开发,具有明显的技术进步特征和工业化、商业化特征。
14.10新工艺开发:是指运用科学理论,采用新的方法,开发新型物质和材料,包括增加材料品种,改进材料性能,以提高产品性能和综合经济效益。
14.11新技术系统开发:是指产品、工艺、材料等多种技之间的新的有机组合或者配套使用的研究开发。
14.12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是指当事人通过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所要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
14.13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要的成本。
14.14报酬:是指本项目研究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
14.15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是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所产生的技术成果的权益归谁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
14.16精神权利:是指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人身和创造性劳动不可分割的荣誉权和身份权。
14.17经济权利:是指通过使用、转让技术成果取得物质利益的财产权利。
14.18验收标准和方式:是指技术开发合同实施完成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确认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标的约定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活动。
14.19技术指标和参数:是指研究开发技术在该技术领域内所要达到或应完成的某种技术标准和数据。
附文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有关批准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部门意见:_______________
审批部门:(签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委托代理交易合同 篇20
(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的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缴纳代理费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缴纳费用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回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乙方: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
证券委托代理交易合同 篇21
(委)字[]第号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原告)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诉讼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项代理工作。
三、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其余代理费于____________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别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五、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甲方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如违反,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甲方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十、甲方未如约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协议,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则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如数缴清代理费外,还可要求甲方支付未缴清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如须补充、变更或提前终止,双方应协商一致后决定。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尽量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受托律师:
地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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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