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长期委托经营合同合集3篇》
商铺长期委托经营合同(精选3篇)
商铺长期委托经营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学院
乙方: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谈判并友好协商,甲方将新校区食堂交由乙方负责整体经营。双方就食堂委托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维护学院的稳定,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提高餐饮服务质量的原则,解决甲方师生员工的用餐需求。通过双方共同建设,达到食堂布局合理、环境整洁、安全卫生,菜品丰富、服务优质、管理有序。
第二条投资约定
1.甲方负责食堂内部装修、大厅、售餐区的设施设备及广告等。主要包括:给排水和水电气安装等基础装修,食堂烟道等消防系统安装,食堂餐桌椅、空调、照明等设施设备,食堂广告制作及安装等。
2.乙方一次性投入120-150万元用于食堂后厨的炊餐设备、低值易耗品的添臵,实际投资金额以甲乙双方最终核定为准。乙方投入设备的.资金由甲方每月从乙方上缴的管理费用中返还。乙方投入到食堂的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归甲方,所采购设备发票复印件、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交甲方保存。
3.甲方负责食堂房屋结构及屋面、设施设备的大型维修及大厅、售餐区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乙方负责食堂后厨炊餐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
第三条经营范围
1.食堂主要经营大锅菜,保障学校学生的基本伙食,解决不同层次学生的就餐需求,同时经营各类风味美食,打造舒适、温馨的就餐环境。
4.食堂可销售乙方生产或加工的食品及面包牛奶、饮料酒水。
第四条经营期限及费用缴纳
1.期限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终止。
2.乙方按月以销售收入的6%比例向甲方交纳承包经营及管理费,由甲方每月从乙方销售收入中扣除。
3.乙方在经营中所发生的水、电、气、垃圾费用除按政策减免部分之外的,应由乙方按时足额交纳。
4.若乙方投入的设备资金在年内未全部返还完毕,则甲方与乙方续签合同延长经营年限直至乙方收回所有投入资金为止。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协调与内部相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和协助乙方进行相关经营活动。
2.甲方有义务协调市、区级卫生部门、工商部门、食药监局及消防安全部门办理相关证照及迎检验收。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执行食药监局及管理部门的各项食品安全规定,并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
4.甲方负责一卡通消费系统的投资管理和维护,有权对食堂经营状况进行监管,保证食堂消费销售收入能按时支付。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采购环节、饮食结构、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必要时提出整改意见。
6.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员工宿舍及配套设施,食堂员工住宿用水用电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负责落实重庆市教委有关高校食堂的优惠政策,上交管理费与政策有冲突的,按协议约定为准。
8.甲方按投资约定做好食堂基础装修、给排水和消防系统等,提供食堂需要的水、电、气到位。
9.甲方有权监管乙方的卫生、消防、治安、综合治理依法经营等工作。
10.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经营管理中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因乙方经营导致的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全权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做好正常伙食供应保障和临时接待用餐需求;食堂员工的工资、福利等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需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体检、岗前培训和伤残疾病处理等,食堂员工每年需参加1次体检,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3.乙方不得转让、转租食堂经营权,必须保管和维护好食堂内的所有设施设备。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作息制度做好伙食供应,遇特殊情况应予以配合供餐或延时供餐。
5.乙方做好内部人员管理及安全教育,如出现人事纠纷或个人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6.乙方在经营期间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经营期间所发生的材料费用、人事费用、能源消耗及其他运营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因经营需要,实施变动厨房的基础设施,应事先报告甲方,并经同意后才能实施。
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和有关卫生部门的要求,做好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台帐。严禁销售变质或过期食品,因乙方经营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终止合作,并追究乙方相关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9.乙方必须做好菜品留样工作,由食堂管理人员指定专人按菜品留样规定进行留样登记。留取当餐供应所有菜肴,每份留样不少于50克,有标签标明菜名,保存48小时。留样责任人要随时接受学校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询问。
10.食堂饭菜及其它商品销售必须使用甲方一卡通系统刷卡消费,消费窗口禁止私自收取现金。
11.食品安全承诺: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持证上岗,亮证经营。食堂餐厅、操作间及周边环境按食药监局相关规定执行;
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主动接受检查监督,支持甲方相关工作;
做好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反恐安全及生产安全工作,在安全问题上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七条其它事项
1.本协议有效期间,如任何一方要提前终止协议,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以便食堂能保持正常经营。
2.本协议到期时,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乙方续约。
3.如甲乙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因自然灾害、国家政策等不可抗拒的原因,甲方可与乙方协商提前解除协议。
5.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日期:日期:
商铺长期委托经营合同 篇2
甲方:邮政编码:
法定电话:
电话:传真:
乙方:邮政编码:
法定地址:
电话:传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所有的商铺长期委托乙方经营,具体委托事项约定如下:
第一条:委托经营场地——商铺情况
该商铺座落位置:
该商铺总价款 整。
第二条:委托经营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涉及该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全部委托给乙方处理,并同意乙方以乙方名义从事该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
第三条:具体委托经营事项:
1、自行确定、调整该商铺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
2、在保证甲方既定收益的前提下,独立处理一切与该商铺经营有关内外事务。
第四条:委托经营期限:
1、本合同约定该商铺委托经营期限为年。自 开始计算至 止。
2、双方约定:在 以前,该商铺处于筹备阶段,在此期间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本合同的生效时间:
本合同在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该商铺委托经营期间定期向乙方收取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具体如下:
1)经营回报收益以货币方式收取;
每季度该商铺回报收益=总价款__计人民币 房价款如有调整,则以交付该商铺时确定的房价款为依据计算每季度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
2)甲方自本合同约定委托经营期限开始日起每季度末10日内向乙方收取该商铺当季度经营回报收益,首期商铺经营回报收益的收取时间为至,以后各期以此类推;
3)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由甲方凭税务局认可的房屋出租发票、本合同书、该商铺的购房合同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到乙方财务部领取。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领取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不能视为乙方逾期支付;
4)有关该商铺经营收益,乙方除了保证按上述约定的期限、金额、方式、地点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外,其他任何经营盈亏均由乙方享有并承担。
2、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活动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将该商铺转让给第三人,但应在转让前三十天提前书面通知乙方。转让后,甲方在本合同的一切权利义务将随之转移于第三人。
3、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
4、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对商业业态布局作出调整,甲方不得干涉。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
6、因该商铺经营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乙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就委托经营所得款项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甲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由甲方自行承担。
7、在委托经营期内,该商铺属甲方所有,乙方无处分权。乙方除对该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进行销售、抵押等侵犯商铺所有人的行为。
8、顾及经营连续性,双方约定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转让、出租或另行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承租及经营权。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合同,逾期将该商铺委托给乙方经营,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实际履行,乙方在收到甲方催函 个工作日内未支付的,逾期每日甲方可按该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的 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3、委托经营期间双方必须遵守诚信原则,除本条第1、2项约定赔偿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向对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应当据实赔偿。
第八条: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铺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遇投保财产损坏、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应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为准,按保险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付。
第九条:若甲方与于 签订的该商铺《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该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因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补充约定内容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为原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商铺长期委托经营合同 篇3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 方 : 邮政编码:
法定电话:
电 话 : 传 真 :
乙 方 : 邮政编码:
法定地址:
电 话 : 传 真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所有的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长期委托乙方经营,具体委托事项约定如下:
第一条:委托经营场地——商铺情况
该商铺座落位置:
该商铺总价款(人民币): 元整。
第二条:委托经营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涉及该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全部委托给乙方处理,并同意乙方以乙方名义从事该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委托经营合同范文节选!
第三条:具体委托经营事项:
1、自行确定、调整该商铺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
2、在保证甲方既定收益的前提下,独立处理一切与该商铺经营有关内外事务。
第四条:委托经营期限:
1、本合同约定该商铺委托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开始计算至 年 月 日止。
2、双方约定:在 年 月 日以前,该商铺处于筹备阶段,在此期间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本合同的生效时间:
本合同在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该商铺委托经营期间定期向乙方收取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具体如下:
1)经营回报收益以货币(人民币)方式收取;
每季度该商铺回报收益=总价款(甲方为购买该商铺向 支付的房价款)× 计人民币元(含税)。房价款如有调整,则以交付该商铺时确定的房价款为依据计算每季度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
2)甲方自本合同约定委托经营期限开始日起每季度末10日内向乙方收取该商铺当季度经营回报收益,首期商铺经营回报收益的收取时间为 至,以后各期以此类推;
3)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由甲方凭税务局认可的房屋出租发票、本合同书、该商铺的购房合同以及本人(该商铺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到乙方财务部领取。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领取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不能视为乙方逾期支付;
4)有关该商铺经营收益,乙方除了保证按上述约定的期限、金额、方式、地点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外,其他任何经营盈亏均由乙方享有并承担。
2、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活动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将该商铺转让给第三人,但应在转让前三十天提前书面通知乙方。转让后,甲方在本合同的一切权利义务将随之转移于第三人。
3、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
4、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对商业业态布局作出调整,甲方不得干涉。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
6、因该商铺经营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乙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就委托经营所得款项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甲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由甲方自行承担。
7、在委托经营期内,该商铺属甲方所有,乙方无处分权。乙方除对该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进行销售、抵押等侵犯商铺所有人的行为。
8、顾及经营连续性,双方约定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转让、出租或另行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承租及经营权。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合同,逾期将该商铺委托给乙方经营,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五万元。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实际履行,乙方在收到甲方催函5个工作日内未支付的,逾期每日甲方可按该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的0.3‰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3、委托经营期间双方必须遵守诚信原则,除本条第1、2项约定赔偿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向对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应当据实赔偿。
第八条: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铺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遇投保财产损坏、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应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为准,按保险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付。
第九条:若甲方与 于 年 月 日签订的该商铺《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该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因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补充约定内容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为原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委托经营合同范文节选!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