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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付款委托合同书【合集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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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付款委托合同书(通用3篇)

同城付款委托合同书 篇1

甲方(开发商)

乙方:

因业务发展需要,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分期分批代为向__________公司支付业务往来款,总金额暂定为人民币______元(代扣税费及管理费后为______元),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每次代付时,甲方应将款项转入乙方帐户,乙方代扣税费及____℅的管理费后再将款项转入__________公司如下帐户: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三、甲方应确保有关款项来源、用途的合法性;否则,所有责任概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涉。

四、无论甲方以何种名义将上述款项转入乙方帐户,只要乙方按约将款项转入__________公司帐户,则该款项均不视为是湾美花园项目工程款。甲方须按双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向乙方另行支付工程款。

五、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擅自对外披露。

六、以上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进行补充。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同城付款委托合同书 篇2

甲方:收款人

乙方:付款人

签订地点:

根据甲方开户银行管辖行 行批准,甲方已获准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向付款人收取 (费种名称)。为明确各方责任,现签订协议(合同)如下:

一、甲乙双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支付结算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

二、甲方向乙方收取款项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收费政策。

三、乙方同意甲方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在其存款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中收款。甲方符合规定的特约委托收款凭证到达乙方前述开户银行后,由其开户银行按规定划款。

四、乙方应在账户内留有足够款项用于支付甲方委托收取的 (费种),且在转账日未被销户。

五、乙方账户因各种原因被停用期间,应主动采取其他结算方式向甲方缴纳款项。

六、乙方在异常情况下多付款项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所列的反方向委托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权自付款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发起反方向委托收款,甲方同意由原受托收款银行在其账户内划款。

七、乙方根据自身需要确定是否需要获取收据(是,否)。

八、乙方需变更指定付款账户的,应另签新协议(合同)。

九、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合同)后,乙方应在七日内向本协议(合同)所指定的开户银行授权,并将本协议(合同)其中一份随"委托收款授权书"送交指定的开户银行。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4、

5、

十一、若乙方解除协议(合同),须携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协议书(合同),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办理协议(合同)解除手续。

十二、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合同)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如因甲方提供的委托收款纸凭证(或电子支付信息)有误,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十四、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协议(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送付款人开户银行。本协议(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合同)有效期限为: 。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同城付款委托合同书 篇3

甲方:收款人

乙方:付款人

签订地点:

根据甲方开户银行管辖行行批准,甲方已获准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向付款人收取(费种名称)为明确各方责任,现签订协议(合同)如下:

一、甲乙双方承诺遵守《民法典》、《支付结算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

二、甲方向乙方收取款项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收费政策。

三、乙方同意甲方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在其存款账户(户名:账号:开户银行:)中收款。甲方符合规定的特约委托收款凭证到达乙方前述开户银行后,由其开户银行按规定划款。

四、乙方应在账户内留有足够款项用于支付甲方委托收取的(费种),且在转账日未被销户。

五、乙方账户因各种原因被停用期间,应主动采取其他结算方式向甲方缴纳款项。

六、乙方在异常情况下多付款项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所列的反方向委托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权自付款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发起反方向委托收款,甲方同意由原受托收款银行在其账户内划款。

七、乙方根据自身需要确定是否需要获取收据(是,否)

八、乙方需变更指定付款账户的,应另签新协议(合同)

九、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合同)后,乙方应在七日内向本协议(合同)所指定的开户银行授权,并将本协议(合同)其中一份随“委托收款授权书”送交指定的开户银行。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若乙方解除协议(合同),须携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协议书(合同),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办理协议(合同)解除手续。

十二、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合同)的,应按照《民法典》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如因甲方提供的委托收款纸凭证(或电子支付信息)有误,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十四、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协议(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送付款人开户银行。本协议(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合同)有效期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