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委托拍卖合同书(精选三篇)》
公司委托拍卖合同书(精选3篇)
公司委托拍卖合同书 篇1
联系方式:___ 邮编:___
委托代理人:___ 性别:___ 身份证号码:___ 工作单位:______
联系方式:___ 邮编: ___
现委托上述受托人在我单位与___中,作为我方参加___的代理人。
受托人:___的代理权限为:___
受托人:___的代理权限为:___
20____年__月__日
公司委托拍卖合同书 篇2
合同编号:
委托人:
拍卖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拍卖标的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如下标的:(详见附件2《委托拍卖标的清单》)。
委托人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以下同),并根据拍卖人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的有关证明和资料,如实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
第二条拍卖标的的评估和鉴定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评估的,可以委托评估,评估费用由承担。
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1)自行鉴定;(2)委托鉴定,鉴定费用由承担。
广告、运输、保管、保险等费用由支付。
鉴定结论与委托人声明的拍卖标的的状况不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接触合同。
第三条拍卖期限及地点拍卖人应于年月日之前在举办的拍卖会上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第四条拍卖标的的交付(转移,以下同)及其时间、方式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结果告知委托人。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由将标的交付买受人。
若拍卖标的由拍卖人交付,委托人应于年月日前将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交付拍卖人,交付地点为,
交付方式为(交物/交单)。
第五条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委托人应在交割之日起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的%的佣金,支付方式为。
拍卖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拍卖交割之日起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支付给委托人,支付方式为。
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由拍卖人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
以及拍卖人代委托人缴纳的应纳税款。
拍卖标的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在日内取回拍卖标的,逾期不取回的,按元/天支付保管费。
第六条拍卖标的的撤回和撤除
委托人在拍卖公告前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
委托人在拍卖公告后但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的,除应当支付上述费用外,还应当承担拍卖人已经发生的等费用及因委托人撤拍而造成竞买人所发生的损失。
委托人在约定期限不履行付款义务的,拍卖人有权从拍卖价款中予以扣除。
拍卖人有足够理由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拍卖人可以中止拍卖活动,并有权追究委托人法律责任:
1.拍卖标的的权属状况与委托人声明的不一致;
2.拍卖标的存在委托人未声明的重大瑕疵;
第七条拍品标的未实现交付的约定
因买受人未交割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实现交付的,拍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保密约定
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的(1)身份、(2)保留价及进行保密。
保密约定对司法机关和政府监管机关不适用。
第九条其他约定
1.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列标的;
2.拍卖人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保留价,不得低于保留价进行拍卖;
3.拍卖人不得擅自将拍卖标的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4.本协议终止前,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所列标的再委托他人拍卖;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拍卖人因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应按照标的保留价予以赔偿;
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拍卖标的保留价%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协商或由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补充约定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处理。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证照及号码:
国籍: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及帐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拍卖人:(签字或盖章)
证照及号码:
国籍: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及帐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委托人(公章、签名) 拍卖人(公章、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委托拍卖合同书 篇3
委托方(甲方)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财务顾问目的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公司的财务顾问,为甲方提供财务核算方面的参考意见,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第二条、财务咨询范围
甲方各会计核算单位财务、税收、金融、证券等方面的相关政策。
第三条、签约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了解财务咨询工作进度。
2、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3、为财务咨询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配合乙方顺利完成财务咨询工作。
4、按照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查询与财务咨询工作相关的资产及合同、协议、原始凭证等有关资料。
2、有权与相关人员座谈了解有助于财务咨询工作的事项。
3、按照约定时间完成财务咨询工作。
4、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第四条、提供财务咨询的时间要求
在接受甲方咨询业务,取得必要财务相关资料后___________天内答复。
第五条、财务咨询的使用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财务咨询内容,甲方在企业内部使用,对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财务顾问费用
根据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双方议定收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财务顾问费用的支付方式为财务顾问合同签订盖章后___________结清。
第七条、财务顾问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及人员,影响咨询工作进度和质量;未按约定范围使用造成损失的,不得追讨已支付的报酬,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2、甲方提出咨询内容,乙方不予答复的,应当承担退还部分报酬等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提供和转让有关甲方上市申报材料和相关材料的信息,并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4、如果甲方没有按前款规定支付应付的款项,甲方应按要求向乙方支付该笔款项从违约日起到实际支付日为止,每日万分之三的利息。
第九条、争议纠纷解决
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受托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