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按揭贷款委托代办合同合集三篇》
房地产经纪按揭贷款委托代办合同(精选3篇)
房地产经纪按揭贷款委托代办合同 篇1
贷款人(甲方):
住所地:
邮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借款人(乙方)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
结算户(还款账户) 帐号 :
结算户储蓄户
(1) 帐号 :
(2) 帐号:
(3) 帐号:
合同签订地:
特别提示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尤其是“特别提示”和黑体字部分,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甲方一定积极解答。乙方有权同意本合同或选择其他合同,但在签署本合同后即视为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乙方因购买第一条所述房产(下称“抵押物”),愿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并自愿将该房产作为向甲方借款的抵押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将该房屋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抵押物,并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房屋按揭贷款,作为乙方购置该房屋的部分资金。
为明确各方权责,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产情况
房产地址:__________市 区 的商品房商铺;建筑面积:_____ 平方米;购房总价款:_______元;土地使用年限:____年;商品房预售合同号(或房地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贷款与用款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贷款专项用于购买本合同所列上述之房产;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 元整(小写:___________ );
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将该贷款以支付购房款的名义全额转入售房者的账户。
二、贷款期限共 ____个月,从贷款发放之日起算,贷款发放日以“借款借据”记载的银行出款日期为准。
三、乙方满足以下条件,甲方将向乙方发放贷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产证》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款总价__ %的首期款项;
3、乙方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利益的第一优先权人;
5、本合同已经生效,乙方已填写了借款借据;
6、已办妥抵押物的登记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账户;
8、甲方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 利率及计息方式
一、本合同项下人民币利率按贷款发放日国家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当前贷款利率为月 ___‰(年___ %),贷款利息从贷款发放日起按月分期计收。
二、根据国家利率管理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含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利率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到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将从次年的 月 日起,按国家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还款额。
三、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调整贷款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时,甲方有权按调整后的利率和方式计算利息,并在调整当月通知乙方。甲方执行本条规定不视为对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
第四条 还 款
一、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前在甲方开立还款账户,并于每月还款日前在该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还款额的存款,专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每月还款日从该账户划收当期还款及或欠款。
二、乙方应从贷款发放日起,按月分期(每月为一期)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日为每月 ___号,乙方还款总期数为 ____期。
三、乙方选定按第___ 种方式按月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1、第一种方式:等额本、息偿还法
合同本金×月利率×( +月利率)贷款期数
月还款额 = ________
( +月利率)贷款期数-
2、第二种方式:等额本金偿还法
合同本金
月还款额 = __________+当期未偿还本金×月利率
贷款期数
3、第三种方式:其他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乙方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贷款逾期。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按国家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罚息。
贷款逾期后,乙方必须尽快补足,通知并同时向甲方支付逾期罚息,否则甲方有权持续计收罚息并计收复利。
第六条 提前还款
一、贷款发放后,乙方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但须至少提前30日并不可撤销地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二、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一万元并为其整数倍,且应先偿还当期还款,再偿还部分贷款。
三、乙方按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的贷款利率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第七条 抵 押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手续或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房屋所有权有效证件、抵押备案证明或他项权证必须交由甲方保存,直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清偿完毕为止。
二、乙方按期或提前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后,抵押关系终止,甲方应在 日内将抵押物的所有权有效证件及有关文件交还乙方,并出具书面证明交乙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三、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的价值减少的,乙方应在30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相当于抵押物价值减少部分的本、息。
如果乙方既不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又不提前清偿等值的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
第八条 保 险
一、乙方应向双方认可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购买财产险,并将甲方列为保险利益的第一优先权人,投保金额应不低于贷款本金额的 05%,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保险单正本交由甲方保存。
二、抵押物如发生损毁等保险范围内的损失,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优先用于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在乙方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接受赔偿金的代表人和支配人,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赔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三、在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乙方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二、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贷款有关的文件资料,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材料;
三、有权随时了解、查阅和索取乙方各种经营活动、财产状况及乙方涉及的重大法律纠纷的文件资料等(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有开户银行、帐号及存、借款余额情况、银行进帐单)甲方承诺对上述资料予以保密;
四、有权监督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授信款项;
五、有权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银行账户中划收乙方应偿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六、对乙方逃避甲方监督、拖欠贷款本息、提供虚假资料、虚构借款用途、违约或违法使用授信的,有权实施信贷制裁,有权通过新闻媒介实行公告催收;
七、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随时提前收回未到期的部分或全部贷款金额及应付利息:
(一)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十条第三、四、五、六、七、八款约定的义务,或故意阻碍甲方行使、实现本合同约定的权利,或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九、十款约定的义务持续 0个工作日以上的;
(二)乙方涉入或将要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重大法律纠纷将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三)乙方逃匿、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及重大民事纠纷而危及甲方债权的实现的;
(四)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其缺乏偿债诚意、偿债能力受到严重损害的或丧失的;
(五)乙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将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取得贷款;
二、抵押期间,有权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
三、抵押期间,转让抵押物的,应当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情况;出租抵押物 的,应当通知甲方并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授信期限,出租期限长于授信期限的,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抵押物拆迁的,应当通知甲方;赠与抵押物的,应当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对抵押物处置的其他约定 .
四、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实的一切与贷款有关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有关文件及资料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之处;
五、乙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和已设定抵押等情况的;
六、乙方应主动(并非必须接到甲方通知时)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七、乙方应办理该房屋有关权证及抵押登记手续、购买财产保险等;
八、积极配合甲方对其资金使用、消费和经济收入等方面进行监督;
九、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经济收入、资产转让等重要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十、如发生对其正常经济收入构成威胁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强制执行、财产状况的恶化等,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费用的承担
甲方承担的费用有以下几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担的费用有以下几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不发放贷款,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乙方未能按时还款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逾期不纠正的,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但不限于下列措施:
1、发放的贷款均视为到期债权,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的贷款债权;
2、按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加收 计收罚息,并对未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3、有权依法处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不足部分仍有权向乙方追偿;
4、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银行账户中划收全部债权本、息和费用。若该账户的币种与债权币种不一致,甲方按以下方式处理:
□按当日汇率折算成债权币种以实现债权;
□其他 .
5、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其他任何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并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或抵押登记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所有其他从属费用结清之日终止。
二、乙方如要求展期,应于到期日前xx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四条 借贷利率和息金
借贷利率按____息____计量,按____结息。
借贷息金自借贷转存到甲方账户之日起计量。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委托人调整借贷利率,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 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____年__月____万元
第六条 还钱计划
甲方的分次还钱计划为:____年__月____万元
第七条 付息方式
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资本汇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以便于乙方按期、按限定收取息金。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按限定计收复利。付息户帐号为:
第八条 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钱计划返还借债和借债息金,若不能按期返还,又未获到委托人书面认可的,则甲方认可由乙方委托人从甲方的银行账户中直接扣收借债现值、息金及有关花费。
第九条 合同的变换和解除
.本合同奏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私行变换和解除本合同。
2.借贷到时,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完借债的,能够在借债到时前__日内向委托人申请展期,经委托人书面认可并通知乙方。甲、乙两方签订展期还钱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换时,由变换后当事人承受或分别承受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时,应提前__日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甲、乙两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本发放借贷;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在合同商定的时限内返还全部借贷本息;
4.甲方必须按商定用途使用借贷,不得将借贷挪作他用;
5.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6.乙方有权体检借贷的使用情况;
7.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本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8.乙方应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本及时发放借贷。
第十二条 违约职责
1.甲方未按商定用途使用借贷,乙方将停止发放借贷,同时向委托人报告,并按其书面意见处置。
2.甲方未按期或超出本合同商定分次还钱计划未偿清的借贷为逾期借贷,乙方有权按委托人限定对逾期借贷加收__的息金。
第十三条 甲、乙两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两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奏效,至合同项下借贷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副本__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地产经纪按揭贷款委托代办合同 篇2
出售(代理)方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购买(代理)方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______________㎡的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权证号:______________,土地证号:______________,自愿出售给乙方,以按揭方式购买。乙方经实地看房并已充分了解此房信息,自愿购买此房。经协商后甲、乙双方均同意售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元)。此房价包括(水、电、光纤、天然气户头、装修、及:)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第一次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给甲方。
第二次按银行程序办理:待签约贷款银行审批通过,通知过户后日内,甲、乙双方必须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将此房产权证交买卖过户科受理,出据受理单后,乙方再支付给甲方购房首付款(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此款不包含购房定金。否则视为违约。乙方须在此首付款内扣除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作为交房押金,待交房时甲方结清该房所有费用后,乙方再支付给甲方。
第三次剩余房款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属于乙方向银行贷款部分,待办完过户手续做完抵押后,则由签约银行转账给指定的甲方账户。(按揭购房此款由签银行支付)如果贷款金额不足则由买方以现金方式补差,此合同圆满结束。
二、甲方配合乙方办理完产权过户后,乙方必须无条件办理此房抵押登记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三、甲方必须保证此房产权清楚、无查封、抵押、冻结、实属纯私房,并无任何纠葛,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乙方以按揭贷款购买此房,(全权委托担保公司办理贷款)或(自行向银行办理贷款)应保证自己在银行无不良记录。
四、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并带齐相关证件协助乙方办理此房的过户换证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方去付(含买卖方各项税费)税收标准以政策为准。
五、甲、乙双方成交后,此房的一切权利全部转到乙方名下,属乙方所有。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推翻此协议,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除因不可抗拒的阻力而外,更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此协议,否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甲方违约不卖此房以及不按本合同第一款之规定办理,则双倍赔付乙方所付定金。乙方违约不买此房以及不按本合同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办理,则所付定金不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中介有权从定金中提取(总额的2%作为信息服务费)或(从定金中提取一半作为信息服务费)。
七、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在收到第三次房款的同时)或(甲方收到首付款的同时)双方交接、交房,一经交接甲方不在承担此房任何维修及费用。
甲方交房时保证该房屋的水、电、气、光纤、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结清,原有室内设施齐全完整无损。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各执一份,从签字盖手印之日起生效。
另:甲、乙双方签字盖手印生效的同时,由方按售价的支付中介服务费,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各支付(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九、此协议签定后,甲方应将房产证原件交中介方保存,中介方应出具正式盖章收据,此收据待产权证交件受理后即自动无效。
十、特别约定:甲乙双方自愿以按揭贷款方式买卖此房,在办理过程中,因政策原因或不可抗拒的阻力,导致银行无法办理贷款,双方协定相互都不作违约赔偿,甲方退还乙方定金,同时此协议自行解除。
十一、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甲、乙双方已认真、仔细的阅读了以上协议内容,并确认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地产经纪按揭贷款委托代办合同 篇3
郑重声明:凡我公司员工向客户收取任何款项及费用,须开据我公司正规收据或收款凭证且加盖财务印章,白条及其他方式我公司一律不予承认。
委托方∕代理人(甲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现住地址:
联系地址:
受托方(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三人(以下简称丙方,即售房人或收款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甲方因购买住房需要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经充分了解二手房银行按揭的相关流程后,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
方及第三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相
关法律文件及通知以邮件形式邮寄至甲乙双方以上确认之地址即视为送达)
一、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咨询、办理该物业银行按揭贷款手续,乙方以甲方代理人的身份到国家商业银行及房地
产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咨询、办理委托事项,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劳务方面的服务。
二、甲方所购房屋状况:甲方所购房屋位于南宁市 (以
下简称“该物业”),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 _ ________元整 (¥ );该物业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原产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号; ;国土使用权证号: 。(上述均以该物业的合法有效证件记载为准)
三、甲方申请按揭贷款事项:贷款期限:________年;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 (¥ );贷款类型为【 】商业银行贷款【 】公积金贷款【 】其他: 。(最终贷款金额及年限以贷款机构实际审批的结果为准。)贷款金额于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后由贷款机构直接划入丙方指定账户,贷款发放时间以贷款机构指定时间为准。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少于买方申请的贷款金额,二者相差金额由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起____
日内以现金补足交至 方。如甲方无法以现金方式补足的,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根据本合同第四条之规定收取的所有费用不予退还。
四、甲方应于签定本合同时向乙方【 】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整(¥: ),该费用包含
委托代办服务佣金和代付的评估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等该宗按揭贷款所产生的费用;【 】支付委托代办服务佣金人民币
(大写) 元整(¥: ),办理该宗按揭贷款所产生的评估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等所有税、费约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由 承担,该费用于 之前预交给乙方,并由乙方代为缴纳给相关部门(以有关部门实际收取数额为准,多退少补)。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其自身符合贷款银行的贷款条件以及甲方与贷款银行特别约定条件,须按贷款银行和房地产登记机关的规定及时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包括售房人应提供的材料) ,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及时;否则甲方自行承担其后果;
2、甲方须于 之前,将所购房屋首付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 (¥ )【 】存入乙方银行监管账户或乙方指定银行监管账户代为托管,待该物业的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甲方见到本人名下之【 】《房屋所有权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时,由乙方或监管方转交给丙方;【 】直接支付给丙方。(以上款项以丙方或乙方出具收据为准)(如甲方已付首期款少于房屋总价减去银行承诺贷
款之金额,则甲方首期款相应增加)
3、甲方应按时支付代办服务佣金,否则,每逾期一天,须按应付费用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迟延交存购房首付款、迟延交验证件资料、迟延在约定时间内办理产权登记、迟延在约定时间内办理抵押登记
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工作,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如因贷款人资信或该物业产权原因不符合贷款银行要求,导致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甲
方责任致使委托事宜无法或者不必要完成的,乙方无需返还代办服务佣金。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和丙方详细介绍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有关内容;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丙方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并于签定本合同后及时办理委托相关事项;
3、乙方应对所代收各项费用专款专用,及时给付,不得挪用;
4、乙方在房屋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办完以及贷款银行发放贷款后及时将权证资料、按揭返还资料交付甲方。
七、丙方同意甲方以按揭方式支付房款,并于签定本合同时将该物业的原【 】《房屋所有权证》【 】《国有土地使
用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资料提供给乙方;丙方应在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内积极配合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如因丙方原
因导致不能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或造成贷款迟延发放,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甲方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完成上述委托事项时止。甲方和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上述委托事项,
如因甲方或丙方不及时履行义务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责任而发生延误的,乙方工作期限顺延。
九、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签署(代理人): 受托方: 第三人(丙方):
签约分行: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