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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托居间出租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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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托居间出租合同(精选3篇)

房屋委托居间出租合同 篇1

委托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委托代理人: 证件类型及编号:

受托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建筑面积 平方米,委托乙方代理对外出租。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 (□是 / □否)已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 。

第三条 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

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独家代理房屋出租事项,并代理签署相关合同甲方均认可;

2、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

3、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4、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二)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委托期满时如乙方仍有客户居住该房屋,乙方有权延长租期,双方同意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延长期内乙方应按委托期间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

(三)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代理期中甲方同意预留出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接洽承租、寻找合适客户的工作期,期满后从 年 月 日起开始计算租金。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如乙方有续租需求,应与甲方另行协商。如甲方同意继续出租,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续租协议;如甲方不同意继续出租,甲方应当以延长期的形式给乙方留有必要的找房搬迁时间。延长期在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届满后自动顺延,延长期的具体时间由乙方确定,并通知甲方,延长期内的租金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 元/月。付款方式:

(二)甲方选择以下付款形式:通过银行汇款,开户行名: 开户人名称(房主本人) 帐号: ,乙方提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不再另行通知)。

(三)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首次付款日期从计算租金日起 金额 ;第二次 金额 ;第三次 金额 ;第四次 金额 ;第五次 金额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不再另行通知)。

第五条 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室内设施维修费。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

乙方负责维修范围

(1)门窗玻璃;

(2)水龙头,马桶,淋浴喷头及软管;

(3)电灯,开关;

(4)电视,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燃气灶,油烟机,换气扇;

(5)刷墙,铺地,贴瓷砖,打隔断,安装马桶;

(6)厨房下水管道疏通,卫生间下水道疏通。

甲方负责维修的范围

水表,电表,燃气表,燃气入户管道,改变主体结构,改变暖气及管道,自采暖炉,空调设备,防水等除以上乙方负责维修的范围外,均为甲方负责维修的范围。

1、对于以上约定的甲方负责维修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7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选择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提供能够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甲方的下列各证件:房屋产权证原件,房主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如代办另需提供房主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其他乙方所需的相关证明。如甲方对上述材料弄虚作假而导致乙方对第三方(承租方)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负责连带责任并赔偿乙方损失。

(二)确保该房屋出租的合法性,如为共有房屋,则甲方应以取得其产权共有人的同意,保证该房屋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并保证对可能产生的权属争议而导致影响本合同履行的事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提供的房屋及室内设备设施应完好无损,如遇自然损坏且已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在五日内修复并交付承租人使用,超过上述规定期限免租期自动顺延。

(四)甲方负责承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与供暖费。其他如水、电、煤气、卫生费、电话费、有线收视费等,自本合同生效时须处于结清状态,如因费用未结清而导致乙方损失的,其损失部分应有甲方支付,或有乙方自应支付给甲方的租金中扣除。国家规定出租人应缴纳的税费,由甲方自行缴纳。

(五)委托代理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所介绍承租的客户另行成交,否则甲方支付乙方原定两个月租金作为赔偿金。

(六)如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影响正常居住生活的(如设施严重老化、供暖、供电、供气不足,邻里关系严重不和睦、周边环境恶劣等),甲方应在签署合同前如实告之,否则由此而引发的破坏性事故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损失的,后果概由甲方负责。

(七)如房屋内所留家电等过于陈旧或已超出使用年限,甲方应主动搬离此房,否则自然损坏后不予赔偿。

(八)本协议不因甲方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丧失而终止,由甲方民事权利继承人继续执行本合同。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签约前出示营业执照与房地产经纪资质。

(二)乙方定期对房屋进行勘察,做好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承租客户居住期间房屋内基本设施的正常使用。

(三)负责监督承租人妥善管理并安全使用房屋内的所留家具、电器及其他设施,如属人为损坏乙方负责监督承租人修理或赔偿。

(四)代理期间乙方不得利用房屋进行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活动,不得在房屋内堆放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审查承租人的合法身份。如出现承租人非法转租进行非法活动,欠费逃脱等意外情况由乙方负责,但甲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五)乙方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根据客户要求,可对房屋进行简单装饰、清洁、粉刷及增添房屋内附属设施,并有权提高该房屋的出租价格,出租房屋的房租高出部分归乙方所有。

(六)委托期满后由乙方负责监督承租人结清水、电、煤气、电话等各项费用,如有拖欠由乙方负责结清,同时清点屋内各项设施及家具家电。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协议提出解约的,违约方须支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代理期租金标准的一倍。

(二)甲乙双方首先应保证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否则由此给对方带来的一切损失概由违约方赔偿并承担民事责任。

(三)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修改或解除合同。如果有特殊原因,须提前30天或须提前更长时间通知对方,并须赔偿对方合同约定的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时,乙方有权拒绝接收房屋中存在的以下物品:动物、植物及类似物品;贵重物品;艺术品、古董等价值难以衡量的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甲方声明具有特殊意义的物品;家具清单上未列明的物品。如有损坏及丢失情况,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两 份,其中甲方执 一 份,乙方执一 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委托居间出租合同 篇2

认购方(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BB机/手机:

代理方(乙方):珠海正顺房地产*理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柠溪香溪路62号

电话: 传真: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经过对珠海市

(建筑面积

m2,其中附属面积

m2,以确权面积为准)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第二条 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

元/ m2,总价(小写)

元(大写)

元。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认购房屋的转让登记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为成交金额的

%,即:¥

元(大写)人民币

元元。

第三条 该房地产转让税费按政府标准计征,缴纳方式为 。

A、买方全包

B、卖方全包

C、按政策和法律规定双方各付

第四条 付款方式选择:

A、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

元,并于

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更名过户前向乙方付总房款的

%,即

元,待有关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手续完备之日前,甲方付清房屋余款及佣金给乙方。

B、按揭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

元,并于

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按揭过户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

期购房款人民币

元,乙方代甲方向银行申请

年即人民币

元按揭贷款,所需律师费、保险费、评估费、资料保管费等费用全

部由甲方支付。若银行审批的按揭款数额达不到申请贷款额,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起

日内,向乙方补齐申请贷款数额与银行实际审批贷款数

额的差额。

第五条 甲方逾期缴付购房款超过3天和不按时前来办理更名过户、按揭手续,按甲方弃权处理,乙方有权将甲方认购的房地产出售给第三方,已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 甲方所认购的该房屋以现状为交楼标准,但乙方需负责督促原产权人结清该房屋交付给甲方使用之前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乙方应在办理完房地产权证时或

日将该房地产交给甲方使用。

房屋委托居间出租合同 篇3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______口;楼房为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卫口;平房为______间口;无装修口;一般装修口;精装修口;防盗门口;有线电视接口口;空调口;天然气口;煤气口;集中供暖口;土暖气口;热水器口;电话口;电视机口;电冰箱口;洗衣机口;上下水口;家具口_____口;楼层:_____口;结构:_____口;朝向:_____口;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口;月租金标准:_________元口;租期:______口;房屋用途:______口;

房屋权属:____________

其他条件:________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作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

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1、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2、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3、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4、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1、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3、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4、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5、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6、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7、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8、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

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费用与佣金

1、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

看房费用为:每次______元。

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_元,可看房______次。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2、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______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口;支票口;__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3、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

乙方要求甲力支付下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

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2、在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3、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5、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

6、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付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7、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

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余、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经双方经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

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____________ 居间人(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