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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代办的委托书汇编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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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代办的委托书(精选5篇)

非机动车代办的委托书 篇1

委托人:

受托人:

兹委托,办理号牌机动车的申请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委托人在《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内签署的有关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天内有效。

委托人:

受托人:

日期:

非机动车代办的委托书 篇2

兹授权经办人理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机动车业务。机动车所有人确认:经办人在办理上述机动车业务时签署的文件、提供的资料有效,均代表机动车所有人的意愿。

本委托有效期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本授权为经办业务授权,再次委托无效。

机动车所有人(签章):

授权经办日期:

非机动车代办的委托书 篇3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原因:

1、( 轿车)在 省 市长期行驶使用,因故不能返回 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检验,需要在贵地验车,现申请要求办理异地验车手续;

2、因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到贵单位办理《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等相关手续,特此委托。

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委托异地申请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委托年审),需要的'与之相关的一切材料。对被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材料,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责任。

委托人:

受托人:

日期:

非机动车代办的委托书 篇4

委托人:

受托人:

兹授权委托 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办理__________号牌机动车(号牌种类为_________;车辆识别代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的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受托人在委托事项内签署有关文件,保证提供的凭证真实有效,代表委托人的真实意愿,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

受托人:

日期:

非机动车代办的委托书 篇5

委托人:

受托人:

兹授权(受委托人)依照《北京市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的通知》之规定,代为办理车号为:(车号)的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政府补助和企业奖励资金申领之相关事宜。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受委托人代为提交申请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和办理相关手续。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单位均予以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委托人:

受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