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文档 > 委托书 > 商铺委托书【汇编5篇】正文

《商铺委托书【汇编5篇】》

时间:

商铺委托书(通用5篇)

商铺委托书 篇1

商城物业管理中心:

本人座落在商城号层的房屋店面出租一事,本人自愿全权委托贵中心统一办理有关店面出租合同手续,但租金必须由业主理事会与商场物业管理中心根据市场行情及经营户经营状况商讨确定,所定的.租金及签定的合同本人认可。

委托权限:即有权代为协商确定租金,租赁期限,代为签订租赁合同,代为收取租金等。

委托期限六年即从xx年12月18日至20__年12月17日止,如需继续委托,再续签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签章):

xx年xx月xx日

商铺委托书 篇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经平等协商,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订立本委托书。

一、委托事项

甲方自愿将在远安盛世中央所购买层号得商铺委托交由乙方招商。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委托期满后,乙方将商铺得使用权及经营权无条件归还甲方。

三、委托权限

1、在本委托书第二条所约定得期限内,为市场培育期,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进行上述商铺得招商,并代表甲方与租赁户签订《租赁合同》。甲方就号商铺得经营所得在上述期限内不再做任何诉求。

2、在本委托书第二条所约定之期限内,乙方有自由选择合法承租人得权利。

3、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商铺,同等条件下,乙方或者原经营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四、甲方得权利和义务

1、本委托书约定期满后,甲方有按时收回商铺得权利。

2、在本委托书所约定得合作期内,甲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委托书。

3、本委托书有效期内,甲方若转让本委托书约定商铺得所有权及产权,应与受让人约定继续履行本委托书为转让该商铺所有权及产权得附属条件,或受让人向乙方书面承诺继续履行本委托书;因丧失

民事行为能力者,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仍应继续履行本委托书。

4、根据乙方得要求提供该商铺有关证件和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能合法经营之证照。

5、在本委托书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干预乙方合法使用本商铺得权利。

五、乙方得权利和义务

1、在本委托书所约定得委托期内,乙方有权选择该商铺自己经营、转让、与他方合作经营之权利。

2、本委托书所约定得商铺在本委托书约定之期限内之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治安费等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实施或经营方不能充分实施本委托书,其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因此致使乙方受到经济损失得,甲方应在乙方实际受损之次日按乙方实际损失额赔偿乙方;若甲方延期支付赔偿,则按乙方实际损失额得日千分之一计算滞纳金。如造成经营方损失得,由经营方向乙方提供真实证明,一切损失由甲方按实际损失额承担。

2、若因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治安费或不遵守商场得管理规定等原因,致使甲方受损,乙方按甲方实际损失额赔偿甲方。

七、本委托书得订立、效力、履行、终止、解释、纠纷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本委托书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委托书拟定一份,双方签字后由乙方持有。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委托书 篇3

委托人:性别:身份证:被委托方:义马市商务大厦一、二楼商铺业主委员会。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位于义马市商务大厦商铺经营权对外招商、签订租赁合同等与商铺管理相关的`一切事宜,特委托业主委员会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业主委员会有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叁年,

委托人:

xx年xx月xx日

商铺委托书 篇4

委托人:,男/女,公民身份证号码:。受托人:,男/女,公民身份证号码:。

我,人财产有:一个单元(座落于江门市新会,有粤房地产证字第号房地产权证为据);一个车房(座落于江门市新会,有粤房地产证字第号房地产权证为据)现我委托为我的合法代理人,为我执行和处理下列委托事项:

一、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房产的换领房产证手续;

二、如买受人有需要,可协助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三、缴纳上述房产有关的.税款和支付一切必要的费用;

四、收取客户购房定金,签订《房屋、商铺买卖合同书》,代收房款;签订房屋一切合同;

五、取消《房屋、商铺买卖合同书》。

受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事项的过程中依法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们均予承认。

此委托书有效期从签署之日起至办妥上述委托事项止。

委托人:

受托人:

xx年xx月x日

商铺委托书 篇5

委托人: ,男/女,公民身份证号码: 。 受托人: ,男/女,公民身份证号码: 。

我,人财产有:一个单元(座落于 江门市新会 ,有粤房地产证字第 号房地产权证为据);一个车房(座落于 江门市新会 ,有粤房地产证字第 号房地产权证为据)现我委托 为我的合法代理人,为我执行和处理下列委托事项:

一、 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房产的.换领房产证手续;

二、 如买受人有需要,可协助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三、 缴纳上述房产有关的税款和支付一切必要的费用;

四、 收取客户购房定金,签订《房屋、商铺买卖合同书》,代收房款;签订房屋一切合同;

五、 取消《房屋、商铺买卖合同书》。

受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事项的过程中依法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们均予承认。

此委托书有效期从签署之日起至办妥上述委托事项止。

委托人:

受托人:

附:委托人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