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外包协议书【优秀7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这里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客服外包协议书【优秀7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客服外包服务合同 篇1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
以上范围不包括
其它物业类型面积__________ 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 本合同为期__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若合同期限未满,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全体业主没有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乙方按照本合同继续提供服务的,本合同中甲方、业主、乙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延续。在合同权利义务延续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对方。
第三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照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 宅:
独栋别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 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四)其它物业类型__________ 元/月·平方米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费用,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费用按规定在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规定分摊。
l 住宅调整标准如下:
l 办公楼: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元/平方米月 )
l 商业用房:____________________(%或元/平方米月 )
l 其它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或元/平方米月 )
2、其它调整方式:
第五条 业主的物业服务费用应按__________ (年/季/月)交纳。
业主应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出售物业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出售物业交付之日的次月至本合同终止之日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甲方承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业主延期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停车费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其它应缴费用的,按照每日千分之__________ 计违约金。
(一)包干制:乙方按包干制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2、每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第七条 本项目采用酬金制结算方式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__ 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甲乙双方可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在物业服务资金中列支。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度继续使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一次性补缴相关费用;
2、由业主公共收益补足;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十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_____ 路 _____ 号 室 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十一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二)物业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十二条 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十三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位租赁费
2、停车位物业服务费:
停车位租赁费扣除停车位物业服务费后的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并按本合同第十八条第四款约定公布。
1、停车位租赁费:
2、停车位物业服务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取停车位租赁费的,应按照_____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租赁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_ 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位物业服务费。
停车位租赁费、停车位物业服务费、租赁管理服务费的支付时间同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第__________ 种方式约定分配: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 利用小区共有部分获取的收入扣除管理成本后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收益、房屋租赁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移交,由小区业主大会进行支配。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八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本合同;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条 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十一条及附件十物业服务方案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一)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相应减少物业服务费;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____ 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 合同到期后,若业主大会决定不再续聘或法定原因终止的,乙方应当收到不再续聘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移交,并退出小区管理,否则应当按照每日人民币_____ 元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守约方人民币_____ 元作为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经全体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第二十三条的约定进行移交。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或业主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_____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 _____、_____ 、_____ 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_____ 、 _____、_____ 等设备;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_____ 、 _____、_____ 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份,一份向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_____ 种方式解决。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_______________ 代管。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客服外包协议书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一、服务宗旨及原则
为了更好地创造服务环境,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学校(以下简称甲方)提供物业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二、物业服务职责范围
保洁服务为整个学校的环境卫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楼内:
(1)每层各楼梯台阶及楼梯平台处、各楼梯扶手及栏杆、各楼层走廊;校长室、书记室、副校长室、会议室、多功能厅、体育馆室内场地、各层饮水间、洗手间。
(2)大厅地面、墙面。
(3)所有门窗玻璃、窗台、各楼外台阶以及室内各种设施设备。
(4)校区整体建筑物外墙面。
2、室外:校园内各公共设施设备、环路、绿化带、景观带、运动场地、垃圾箱、垃圾堆放点等;正门外甬道以内(停车场范围)。校园内环境应整洁,清扫要及时,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
物业服务为学校所有建筑及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运行和管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用水:
(1)排水系统(管线、各种阀门、感应器等)、饮水间、洗手间、各实验室上下水系统等。
(2)校属污水管道及化粪池。阴井、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各井口盖完好,化粪池应定期清理,无粪便外溢。
2、用电:配电系统、电源开关、插座、配电箱、照明灯系统等。
3、门、窗维修服务:包括校园内各楼各处各类门、窗。
4、楼内供暖系统。
5、建筑物内外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公共设施、牌匾、路标、雕塑、亭廊、石桌椅应定期擦拭,保持清洁。
6、水、电、暖维修应设置24小时值班联系电话。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维修服务及时、安全、到位。
7、节能措施得力,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
三、物业服务履行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外包服务费
1、物业费为: 元/月,大写: 。
2、物业费明细:
(1)室内教学楼费用: 元/月(大写: );室外操场: 元/月(大写: );
(2)变电所:合同期内 人× 元/月(大写: )×12个月= 元(大写: )。
五、付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完毕;物业费于每季度末结束前 日内支付本季度物业费。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作业用水、用电。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存放清洁工具、用品及员工更衣的房间。
3、对乙方保洁质量及时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直到达到质量标准。
4、负责协调乙方与学校教师、学生之间的关系。
5、听取、采纳乙方在校内物业服务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6、根据乙方保洁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保洁员,乙方须及时更换配置合格服务人员。
7、甲方有权对乙方在保洁工作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8、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工作享有监督权和检查权。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品质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行为规范,工作中需遵纪、守法、勤勉、自律,爱护甲方的一切校产。
2、乙方保证按甲方工作日内要求的时间进行作业(具体时间甲乙双方商定,作业时间随季节变化调整),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乙方要安排主管负责人管理本方员工,并与甲方主管物业负责人进行相关工作的协调,保证物业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4、乙方在本公司员工上岗前要对员工进行自身安全及工作安全操作培训。乙方员工在上下班期间及工作中所发生的任何伤害事故,均与甲方无任何责任。
5、物业服务工作中所需要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为保证服务质量,使用的器具、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规定,同时还需严格按照各项工作的工艺流程进行作业。
6、乙方进校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并佩戴物业公司工作证进行作业。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务区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承揽其他业务。
7、乙方人员在甲方的每个工作日内必须例行物业服务工作。清扫本协议中规定的楼内外保洁区域。要求达到干净、明洁、光亮、无异味;蹲坐便、小便池、洗手盆无垢迹;楼梯、扶手、地面、玻璃、窗台、灯具、消防箱等无灰尘;天棚、墙角无蛛网;楼外各垃圾箱及时清理;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及时解决用电方面的故障;及时处理有关门窗方面出现的问题。
8、乙方员工应及时制止楼内外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乱泼污水、焚烧纸物、涂画或污损建筑墙体等不文明行为,督促学生讲究公德,自觉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9、节约用水,爱护楼内外的公共设施,如发现校内各种设施设备,如水龙头、脚踏水阀、暖气管线、各种阀门、灯具等损坏或存在危险时,应及时上报甲方相关部门和人员,并负责及时维修。
10、乙方应协助校方做好校内的管理工作,发现隐患及可疑人员应及时上报甲方有关人员。乙方员工严禁私领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内及私拿公物出校园,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将其调离本岗位。
11、乙方工作人员将各保洁区域内清扫的垃圾集中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存放,当天外运,并保持垃圾点周围干净、整洁。
12、甲方如因临时性工作和特殊情况需要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动,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13、保洁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原因,给甲方人身或财物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4、乙方在承包的保洁工作范围内,甲方如因保洁工作未达到保洁质量标准,被相关职能主管部门(如环卫、城管、市容等)查处并处罚,该罚款由乙方承担。
七、甲乙双方其他约定
1、乙方在用水维修、用电维修、供暖维修以及门窗维修时,需更换的构件,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购买,费用由甲方承担。
2、校区整体建筑物外墙面需每年清洗 次。
3、校园各入口及校内环路,遇雨雪天气时需在雨雪停止后,立即清除校内各入口及环路的积水或积雪,达到师生通行安全、顺畅。
4、校属污水管道及化粪池,需及时清掏以保证畅通。
5、本协议服务期内,乙方必须配备具有专业资质的水、电、暖及门窗维修人员,满足甲方在水、电方面检查、维修的需要。
6、乙方工作人员不享受甲方员工的福利待遇。
7、非工作期间乙方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校。
8、乙方在保洁工作中未达到保洁的质量标准,经甲方两次警告,仍未达到标准,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发出一次书面限期整改通知,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费的 %- %作为违约金。质量事故情节严重的每发生一次扣除当月保洁服务费的 %作为违约金。
八、合同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甲、乙双方须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月服务费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国家法律、法规的立废,导致本合同自动终止或解除,双方按本合同实际服务费进行清退。
九、合同变更、解除
1、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物业管理的重大损失或者物业服务没有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全部损失(包括间接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2、乙方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后,除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扣除相应服务费用外,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 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一方破产或明显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或一方丧失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出现其他原因要求中途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说明告知。
十、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多次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当期应付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优质的保洁服务作业,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的 %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退还当月服务费。
3、如果乙方派出物业服务人员每天岗位上人数少于合同约定最低人数,被甲方发现并确认累计 次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客服外包协议书 篇3
甲方(服务外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务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互利和共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业务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服务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术语定义
1.“支付服务”是指甲方依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的货币资金转移的相关服务。
2.“外包服务”是指支付服务中不涉及支付交易下货币资金转移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允许支付机构按照规定外包给具备一定标准和条件机构的服务事项。本协议下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服务事项。
3.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是指除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收单业务交易处理、资金结算、风险监测、受理终端主密钥生成和管理、差错和争议处理业务以外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特约商户推荐、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培训、受理终端维护、耗材配送、特约商户调单等。
4.“受理终端”是指通过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专用设备及其终端程序。
5.“特约商户”是指与收单机构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按约定受理银行卡并委托收单机构为其完成交易资金结算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以及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规定,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6.“交易证明材料”是指在银行卡交易过程中形成的,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签购单、持卡人消费明细、购物发票、特约商户发货凭证、持卡人收货凭证、特约商户销账凭证、电子交易数据等。
7.“收单收益”是指甲方作为收单机构提供银行卡收单支付服务所获得的,在银行卡交易收益中扣除发卡、转接机构服务费以及转接机构品牌服务费和其他约定费用的,最终实际取得的收入;不含甲方为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收单外信息/技术等服务取得的收入。甲方与特约商户约定的银行卡交易手续费,是特约商户接受银行卡支付服务而由收单机构一并收取的,含应付发卡机构、交易转接机构和收单机构等各方的费用。
8.“账户信息”是指银行卡上记录的所有账户信息以及与银行卡交易相关的用户身份验证信息。记录在银行卡上的账户信息包括卡号、卡片有效期、***(含芯片等效***)、卡片验证码(cvn及cvn2)等信息;与银行卡交易相关的用户身份验证信息包括个人标识代码(pin)、网上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业务中的用户注册名、登录密码、支付密码、真实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动态验证码、生物特征等信息。
第一条 合作内容
经双方确认,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期间、______地区,为甲方的下列第________项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提供专业化服务。
1.特约商户推荐:是指按照收单机构或其分支机构的要求,向其推荐有意向受理银行卡业务的商户,提供商户信息并协助收单机构完成商户调查,商户资料收集、整理与提交等工作,特约商户协议由甲方负责审批和签约。
2.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是指为特约商户安装终端设备,配备业务受理用品,进行操作培训,张贴受理标识,使特约商户能够正常受理银行卡的业务处理过程。
3.特约商户培训,是指对特约商户相关人员(包括财务、收银人员等)进行银行卡受理业务知识培训,使特约商户相关人员了解、掌握受理银行卡的知识和技能,达到提高特约商户银行卡受理服务质量、防范业务风险、创建良好用卡环境的目的。
4.受理终端维护,是指对安装在特约商户的终端设备进行故障排除、参数维护、应用程序升级换装以及终端部件更换等业务处理的过程。
5.特约商户调单,是指调取特约商户相关交易证明材料及特约商户相关申请资料的过程。包括签购单、发票、收货单等交易证明材料,以及特约商户退货申请表、特约商户信息变更申请表、特约商户新增终端申请表等。
6.其他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的服务相关指标和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行业自律规范和市场规则,确保服务水平符合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的收单商户按照甲方特约商户准入标准进行审批,与商户签署相关的收单协议。
3.甲方有权决定由甲方或乙方作为所拓展特约商户受理终端的提供方。甲方提供的受理终端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提供的受理终端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甲方若与乙方提供受理终端的特约商户终止收单合作,甲方应在收单系统中将该商户置停用并通知乙方进行受理终端撤销,此特约商户不再纳入甲方服务范围。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相关内控制度和业务规范,提供相关合作业务统计分析报表、合作特约商户资料信息、合作特约商户交易签购单等资料,并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调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对于发现问题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进行纠正。
5.甲方有权根据自身业务管理需要设计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对乙方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评价。
6.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要求调整任务总数量、时间进度等工作计划。
7.甲方有权在乙方发生以下情形时,与乙方终止服务合同: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收单机构合作资格;
(2)与不良商户勾结进行如虚假伪冒申请、伪卡盗刷、套用、洗钱、分单、虚假交易等活动;
(3)以套用、变造与真实商户类型不相符商户编码等各类手段变相降低刷卡手续费率,恶意争抢客户;
(4)釆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盗取、转移合作收单机构商户或受理终端;
(5)留存、窃取或泄露客户账号、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信息及交易信息;
(6)对商户的银行卡交易进行交易处理,自主设置交易路由、加载未经收单机构同意的程序或改造已经收单机构同意的程序,通过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等方式隐匿、歪曲真实交易;
(7)将外包业务进行转包、转让;将特约商户结算资金通过其他机构进行二次清算;
(8)因自身行为严重影响收单机构声誉或给收单机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9)外包服务机构经营范围变更,经收单机构确认已不适合与之合作开展收单业务;
(10)监管机构终止外包服务机构业务运作或营业执照,或外包服务机构被政府机构、司法机构列入破产清算;
(1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行业自律规定;
(12)收单机构认为需要提前终止协议的其他行为。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缴存保证金___________元,应自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在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乙方过失,造成银行卡清算机构、发卡机构和持卡人资金损失的情况下,甲方可先行从其保证金账户中直接扣收相应款项,并保留对乙方进一步追偿的权利。保证金被扣收后,乙方应在_____个工作日内补齐差额。合同终止后且善后工作完成,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9.甲方有权将因业务违规或风险原因而终止合作的外包服务机构相关信息报送至监管部门、协会及银行卡清算机构,实现风险信息共享。
10.甲方负责受理终端的主密钥管理工作,并有权监督乙方落实非主密钥管理、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机房安全等各项技术安全要求。
11.甲方负责新特约商户入网的相关工作,包括将受理终端接入甲方银行卡业务处理系统,设置并开通特约商户号和终端号。
12.甲方负责银行卡交易系统后台的维护,并根据银行卡业务规范和时限要求,做好收单特约商户的资金清算、账务核算处理、错账查询和调整等工作。必要时,错账查询和调整可要求乙方提供协助。
13.甲方负责对乙方推荐发展的收单特约商户进行日常风险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监控、高风险特约商户抽检和违规特约商户处理。
1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外包业务相关培训。
15.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6.甲方作为收单业务主体的管理责任和风险承担责任不因外包关系而转移。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管理部门出台的行业规章及市场规则,遵守甲方相关制度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持卡人、发卡机构和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合法权益。
2.乙方负责在与甲方开展合作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制定与合作业务相关的内控制度、操作规程、设备维护规定和服务方案,并送甲方备案。乙方应配备能满足业务需要的足够数量专业化人员履行与甲方约定的合作事项,并向甲方提供业务合作工作进展情况。乙方不得超出甲方授权的区域、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3.乙方如负责收单特约商户推荐,推荐的收单商户需满足甲方特约商户准入标准。在商户推荐工作中,乙方不得推荐非真实、违规经营的商户,不得伪造商户申请资料,不得主动为商户或协助商户以虚假材料恶意申请入网,不得夸大、歪曲甲方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不得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向商户进行营销、宣传等活动,不得就特约商户推荐工作向商户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乙方推荐的商户给甲方造成的风险和损失,乙方应与商户承担连带责任,除非乙方能证明该风险是由商户自身原因造成的,与乙方无关,且乙方已尽了审慎推荐、严格审查的义务。
4.乙方如负责特约商户维护,须履行以下义务:
(1)负责对其维护的特约商户进行收单受理业务的使用培训和银行卡使用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受理终端的操作使用、保养知识;银行卡识别、受理、风险防范知识;账务处理知识等,培训频率不得少于每(月/季度/半年/年)____次;
(2)提供全天候服务支持和应急处理,应及时响应甲方及其特约商户需求,为甲方及其特约商户解答收单业务相关的技术、业务及账务知识,具备严格的特约商户维护日志登记制度与处理时效考核系统;
(3)乙方应对其负责维护的实体特约商户进行定期回访,回访和巡检频率不得少于每(月/季度/半年/年)____次;做出书面的回访和巡检记录,妥善保留相关记录,并向甲方定期提供特约商户回访记录报告;
(4)接受甲方或特约商户委托,开展账务查询及账务调整的沟通协调工作,以及特约商户调单等工作;如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在接到甲方调单通知后未及时进行调单处理而造成甲方不能在有效时间内顺利完成单据调阅,影响有关业务差错处理而造成资金损失,乙方将承担相应责任;
(5)配合甲方的风险监控、高风险特约商户抽检、违规特约商户处理等要求,及时报告特约商户的违规、违法行为,有效降低银行卡欺诈风险;
(6)对交易量较大的重点特约商户,增加培训次数,重点做好收银员的集中培训和跟进培训工作;
(7)乙方如发现特约商户有变更收单机构的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做好挽留工作,力争特约商户不流失。
5.乙方如负责终端提供和终端维护,必须满足以下设备及技术要求条款:
(1)乙方保证为此项业务所投入的pos受理终端等硬件设备具备原制造厂商的铭牌、标志,所有设备均应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行业协会、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技术标准和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并通过符合相关技术安全标准的检测和认证,符合制造商公布的质量标准,所有硬件设备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凡出现的任何涉及设备的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乙方釆购的pos等受理终端类型需符合甲方的受理终端相关规定。
(3)乙方应首先确认甲方或其分支机构已与特约商户签署收单业务合作协议书,并确认在甲方收单系统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系统内进行特约商户注册后,再布放pos等相关受理终端。受理终端应在接到甲方的装机通知后____日内完成pos受理终端安装和收银员培训工作。
(4)乙方负责受理终端的安装、测试及开通、日常维护、管理保养、耗材提供和上门配送、设备维修和零配件更换;
(5)乙方应建立pos等受理终端台账,及时向甲方提供布放 pos等受理终端的准确地址等相关信息及变更情况,并将统计数据报送甲方;
(6)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应用软件及操作系统的升级、优化,配合甲方验收、安装;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pos等受理终端进行随意更换、转移或加装,不得对终端程序进行修改,不得自行灌装未经甲方同意的终端程序。对于特约商户提出的更换、维护pos等受理终端的要求,需按甲方要求履行必要的核实程序,以避免不法分子冒充特约商户人员利用pos等受理终端进行欺诈;在pos等受理终端上增加任何增值服务项目,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操作范畴不得违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如乙方过失导致不法分子利用pos等受理终端进行欺诈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乙方应确保接入甲方系统的安全性,若乙方提供的pos 终端、设备、软件等给甲方系统、设备、软件等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不得转移甲方特约商户资源,即将甲方特约商户转变为其他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
7.乙方不得参与开展银行卡套用、受理伪卡、洗钱等违法违规活动。
8.乙方应保证甲方特约商户和持卡人相关信息安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存储银行卡***或芯片信息以及银行卡密码、有效期、卡片验证码等银行卡敏感信息。
9.乙方不得生成、管理受理终端主密钥,不得自主设置交易路由或加载未经甲方同意的程序。
10.乙方不得以特约商户名义接入收单机构,乙方不得下挂二级特约商户,乙方不得通过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等方式隐匿、歪曲真实交易。
11.乙方应保证为甲方配备专业化人员队伍以提供特约商户业务服务。
12.乙方应每____日向甲方通报特约商户拓展、维护等经营活动的有关事项;及时通报经营活动的突发性事件。
13.乙方应配合甲方接受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以及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检查以及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调查活动。
14.乙方不得侵犯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品牌和商标权益,乙方不得冒用甲方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
15.乙方不得将对甲方服务的事项及承诺进行转让、转包或者变相转包。
16.乙方使用的所有业务资料须经甲方同意,并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归还或销毁。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清算机构业务规章、业务规则及规范,委托外包业务产生的文件资料,如特约商户申请、特约商户协议、交易单据等。
17.乙方不得因提供收单业务外包服务而实际拥有、控制特约商户结算资金,为特约商户提供二次清算。
18.合作终止后,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后续事项。
19.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开展外包业务需要的相关业务培训及技术支持。
20.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按甲方要求履行外包服务的职责后,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报酬。
第四条 特约商户服务费用标准
甲方与乙方协商约定服务费标准:________。
甲方按_______(周/月/季)向乙方支付其提供专业化服务获得的报酬,在________(指定时间)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计算依据。
乙方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
乙方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业务合作相关的文件资料、设备、环境等,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
2.乙方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下列条款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里扣除相应的款项:
(1)乙方因违反国家管理部门出台的行业规章、市场规则及甲方相关制度规定给甲方带来相关损失,乙方应及时改正并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2)乙方转移甲方特约商户资源,即将甲方存量特约商户转变为其他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合作,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
(3)由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特约商户或持卡人信息泄露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
(4)乙方泄露非主密钥或由乙方原因影响网络、系统、机房等各项技术安全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
(5)乙方对甲方及特约商户或持卡人进行欺诈,如协同特约商户伪造申请资料恶意套取银行资金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中止合作,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特约商户出现涉嫌欺诈及其他违法行为,乙方知晓却不及时向甲方报告,需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6)乙方在特约商户发展工作中,夸大、歪曲甲方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向商户进行营销、宣传等活动,就特约商户推荐工作向商户收取费用,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受理终端丢失或损坏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相同受理终端购置金额进行赔偿;
(8)在合作期内,若乙方未完成相关服务指标和标准中约定的内容,则扣除乙方服务费用________;
(9)如因商户对乙方服务质量不满意造成甲方特约商户流失或转移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支付甲方此商户上一合作年度服务费________%的违约金;
(10)双方合作终止,乙方未配合甲方处理善后事宜的,则扣除乙方服务费用_______。
3.若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中的条款无法履行,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4.与保密、赔偿损失等相关的条款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变更而失效。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或获得的所有有关对方、商户及持卡人的信息(即“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包括但不限于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受方)直接或间接披露的有关披露方商户的相关信息以及与披露方的业务、业务计划、业务战略、销售情况、营运情况、业务关系、财产、营运模式、现有产品或拟开发产品有关的信息,而不论此信息是否由披露方制作。除非该信息是:披露方以书面方式明确注明为非保密性质的信息;或公众已经知晓的或通过公开渠道可获得的信息;或接受方从有权披露该信息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且接受方对该信息无保密义务。
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并不得将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接受方的雇员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必须接触相关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以将此部分保密信息披露给该雇员,但接受方应当告知该雇员相关的保密义务并和其签署与本保密条款在实质上相当的书面保密协议。
双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而披露相关保密信息。本条款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继续有效。
第七条 协议的补充、变更与终止
1.本协议签订后如需修改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以签订补充协议进行修改。
2.本协议有效期内除遇不可抗力或协议中规定的原因外,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提交至协会进行调解处理。如对调解结果仍存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佘的相关权利,履行其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____年,如协议到期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相同期限,以此类推。若一方希望不再续约的,该方应在协议到期自动顺延前至少提前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 通知与送达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项下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可通过挂号信邮递、传真、特快专递、电子邮件送达以下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2)由传真传送,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1个工作日;
(3)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4个工作日为送达日;
(4)由电子邮件发送,以发送人电脑系统确认邮件已经成功到达对方邮箱后的第1个工作日;
(5)一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客服外包协议书 篇4
合同编号:jg20160118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发包装卸劳务,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乙方应是依法注册成立,具有装卸作业资质和承担铁路装卸能力的财务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
第二条 乙方负责甲方指定的***货运中心***装车作业及其他辅助工作以及行包装卸作业。
第三条 承包装卸作业的具体内容为:货物装卸、搬运(含机械、人力装卸作业)、加固、机械设备维修及其它辅助工作。
第四条 承包装卸费用清算标准:见附表。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
一、对乙方完成的工作进行监督和验收。
二、在工作区域内发生损坏场地、设施、车辆等事故,属乙方责任的,甲方可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三、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前往其他地区,完成临时性任务及参加抗洪、抢险、救灾等突击任务。
四、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及时、足额发放其用工人员的工资及劳动保护用品。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用工人员进行审查、监督,发现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可要求乙方调换。
六、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事故、路风问题、综合治理问题等,甲方可对乙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七、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人员解除合同或予以辞退:
1.铁路因货场改造、发展装卸机械化或生产任务发生变化,致使装卸劳力过剩时;
2.偷盗铁路运输物资、不服从铁路装卸部门的指挥、严重违反铁路装卸安全要求、严重违反铁路路风要求者。
八、甲方有权对进入甲方作业区的所有机械设备监督、检查,对违反甲方相关制度有权进行考核。
九、对乙方装车产生的超、欠吨有权进行考核。因超吨影响行车安全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欠吨按照统计数据所欠吨数的两倍核减装卸费。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
一、负责及时向乙方传达作业任务、作业时间、作业地点。
二、向乙方提供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对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完成的工作数量和质量进行审核、确认。
四、负责对乙方使用的甲方特种设备进行年度检验及起重专用吊具(不含钢丝绳等自制吊索具)的探伤工作。
五、向乙方提供使用甲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所需的润滑油、液压油、滤芯。乙方使用甲方设备临修所需材料、燃料使用按照《***货运中心装卸机械成本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六、负责乙方使用甲方设备的大、中修项目。
七、保证乙方因工作需要使用甲方的房屋基础设施正常使用、主管线畅通。
八、乙方使用甲方的消防设施、设备的定期维修、更换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
一、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危及乙方人员人身安全的,有权拒绝作业。
二、根据完成的工作数量,按月向甲方核对、清算装卸费。
三、在不影响甲方正常任务完成的情况下,有权承担甲方委派(货场)以外的装
卸业务。
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遵守铁路规章制度,根据甲方送达的作业通知,组织人员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承包装卸工作。
二、乙方使用甲方的机械设备、防护设施,双方应做好交接验收工作,并在记录中签字确认。乙方在使用上述设备、设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货运中心装卸机械成本控制管理办法》、《***货运中心承包装卸企业使用路产设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对用工人员必须认真审查,保证其符合甲方发包工作所需工种(岗位)用工标准和岗位标准。上岗前,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铁路职业技能培训规范》中规定的培训学时和培训内容组织培训,其中岗前资格性培训学时不少于180学时,培训内容按其他人员定职铁路装卸工初级内容组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每年要组织开展不少于30学时的岗中适应性培训,培训内容按照《铁路职业技能培训规范》中初级工阶段适应性培训内容组织培训。基础培训(包括安全责任培训、基本技能培训、劳动纪律培训、法律法规培训等)合格,持证上岗。
四、应与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保证劳动者应享有的各项合法权益。乙方必须为其用工人员缴纳社保或购买足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用工人员在作业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乙方应全力施救,并负责对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对伤亡的用工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偿。
六、接受甲方各类安全检查及考评工作,按《***货运中心委托装卸一体化管理考评办法》执行。
七、不得私自将承包装卸作业任务转包或分包,不得使用甲方设备从事甲方指定业务之外的作业项目,不得在货场内自行承揽装卸业务。
八、在承包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九、在完成承包作业任务中发生的工具配备、维修、员工用品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房屋、基础设施损坏,浴室、食堂内设备设施维修、更换均由乙方负责恢复或赔偿损失。
十一、乙方使用甲方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由乙方负责管理,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交由甲方处理。
十二、乙方使用甲方的消防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管理,并按照甲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做好消防设施设备的登记上报工作;在使用过程中造成消防设施非正常损坏,由乙方负责。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应依照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违约受到的实际损失。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 10万元(人民币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提前解除合同,扣除全部保证金。因生产或安全考核使保证金不足60%,乙方10内补足保证金金额。
三、在日常生产作业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对生产组织不利,造成上级部门问责的,每次考核乙方壹万元;发生d类及以上事故、路风事件,每次考核乙方伍万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如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承包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如乙方在完成承包任务过程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违反法律、法规、规章,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国家铁路总公司或乌鲁木齐铁路局文件或工作项目(内容)调整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后即可解除合同。
第六章 争议处理
第十五条 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铁路总公司及乌鲁木齐铁路局的有关规定办理,任何一方对规定不明的,可向对方提出异议,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双方也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双方其他约定:
一、乙方必须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管理工作,因管理不善、不负责任导致乙方人员发生违反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问题的,均由乙方负全责,并按自治区、路局等有关文件规定接受处理。
二、在承包期间,乙方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12个月,自20xx年1月1日到 20xx年12月31日。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签订日期: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年月日
客服外包服务合同 篇5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本协议服务条约,具体服务事项
(一)硬件服务
1、 网络设备的维护,保证网络正常运转。
2、 如发现网络设备损坏,乙方可提供协助维修,对无法维修的硬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配件的规格、型号和报价,可以由甲方自行采购,也可以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采购。
(二)软件服务
1、 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网络设备驱动程序的安装、升级与维护;服务器等网络设备病毒的防护、查杀;保证网络设备正常运转。
2、乙方协助指导甲方使用各类网络应用软件。
(三)网络服务
1、 网络的日常调试、维护、保障网络的正常运行,根据网络的拓扑结构及网络操作系统对服务器进行维护;检测并提高网络系统的安全性,保障网络安全。
2、 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后,乙方应对本协议服务对象所包括的服务设备进行一次免费的检测,确认设备运行情况,如果发现故障,需要更换部件,则部件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有责任提供报价供甲方参考。
二、电脑及网络定期维护保养
1、地点:乙方实施上门服务地点为甲方网络及电脑使用地。
2、故障隐患:如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乙方需与甲方协商,由甲方决定是否进行维修或更换部件。
三、电脑及网络临时紧急服务
1、地点:乙方实施上门服务地点为甲方在_________范围内的门店。
2、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要求电话后:一般问题24小时内必须解决,硬件问题3天内予以解决。如甲方要求加急服务或晚间服务,则甲方需支付往返的士车费。若乙方无法完成乙方合同约定范围内服务义务,甲方有权另行聘请他人解决。
3、甲方在本协议所包括的服务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并将出现故障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以协助乙方维修人员做出正确的判断。
4、如果甲方服务设备故障严重,而无法现场修复,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取回维修。
5、更换部件:
(1)部件更换可能会影响办公设备的功能、性能、乙方要在甲方认可后进行。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正品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3)更换部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提供部件的报价,供甲方参考确认,报价中的部件价格不得高于该设备的生产商在本市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提供的部件价格。
6、服务人员: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为甲方提供固定的维修人员,如有更换,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
四、保密义务
1、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的与双方有关的内容以及数据或信息确认为机密。
2、双方负责确保其雇员和受雇第三方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3、非乙方过错,在维修过程中因硬件老化等原因形成的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数据资料丢失,乙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减少甲方损失扩大,并尽可能复原。
4、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公司商业秘密泄露、硬件损坏、网络故障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诚信原则
乙方不得违背诚信,在给甲方提供服务时,采取任何手段故意扰乱、损坏、夸大甲方网络或电脑设备,或者向甲方传达虚假信息,使得甲方误以为正常运转网络或电脑设备产生故障,以牟取不正当利益。否则,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协议期限为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双方如无异议,以自然年为周期自动延续生效。
七、付款方式
每自然年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
双方签订合同后7日内,甲方支付 ,即 元给乙方。
服务期满甲方支付全部余额 元。
八、协议的变更、终止
1、本协议到期前,甲、乙各方若要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2、如果发生下列情况,甲、乙各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本协议;
(1)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甲、乙双方有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义务。
(2)因甲方原因转卖、转让办公设备时。
(3)未经乙方同意而拖欠乙方服务费的。
八、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盖章):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章): 授权代表(签章):
签约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客服外包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的部分装卸业务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分清责任、共同遵守。
一、承包业务
乙方根据甲方业务安排,在合同期内保质保量完成甲方要求的装卸作业劳务。 这里的装卸作业劳务是甲方部分库房、货场装卸作业,不是甲方全部装卸作业活动;业务质量标准,除国家规定外,按照产品说明书和甲方的企业标准执行。
二、计量标准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装卸价格表》(后附),该表做为装卸作业劳务结算单价表,未包含的业务内容另行协商补充;装卸作业量的计量单位,根据装卸物品不同分为吨、件、车等(见《装卸价格表》(后附));每个结算期的承包费用,按照装卸作业品种和数量确定单价计算劳务费用,没有保底数和最高限。
三、承包期限
装卸作业承包期为:自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四、承包费用的结算和支付
1、结算周期。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为一个承包费用结算周期。
2、承包费用计算。每月20日以后,乙方提供该结算周期内的作业单据,并经甲方确认;甲方根据《装卸价格表》和双方确认的装卸品种和数量计算承包费用。
3、承包费用支付。甲方财务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和结算单据后,经审核无误后于次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期承包费用。
五、作业质量和毁损保证金。
1、首次支付承包费用时,甲方扣留乙方装卸承包费用2万元作为作业质量和毁损保证金,用于对乙方违章损失等的考核与赔偿。
2、协议期内发生作业质量和毁损,应于当月扣除,剩余作业质量和毁损保证金不足2万元的部分,以及损失不足以赔偿毁损的,从当期及以后的承包费用中扣留。
3、货物损失计算。先由双方同货主协商,协商不成,乙方按照市场价格计算赔偿价格,残存部分是否有无价值均归乙方所有。
4、在合同终止后,双方进行清算,剩余的作业质量和毁损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指导乙方人员在规定区域完成装卸作业,监督乙方装卸作业的完成质量。
2、有权制止乙方工人的违章行为,对乙方的违章行为有权按照《装卸工管理规定》(后附)进行处罚。
3、协调乙方装卸作业中的有关关系,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作业。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4、在约定时间支付乙方的装卸费。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根据安全法规的要求,让甲方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和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操作要求。
2、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装卸作业承包费用,同时有义务承担承包经营亏损。
3、乙方对其作业人员有现场监督职责,包括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应保证其所聘用人员经过培训,能胜任装卸作业,保证所有装卸作业的操作规程、劳动保护、安全设施等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的规定,并按照甲方要求的标准和规定进行作业;乙方应当保证有足够的人员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当日装卸任务,包括节
假日以及农忙期间在内;负责清理、清扫库房及作业区域的卫生,并保证露天货物得到苫盖,确保装卸作业周围环境整洁、干净,达到甲方规定的要求;因不服从指挥、作业不及时、野蛮装卸,以及造成工器具、设备、设施损坏和丢失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4、承担乙方聘请的装卸人员工资以及其他社会保障费用,并给聘请的员工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对于承包期内乙方人员发生的交通事故、人身意外、伤亡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等等,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及赔偿。
5、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6、在承包期内,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承包业务,不得允许第三人参与承包经营。
八、合同终止
1、合同终止的几种情形:合同到期自动终止;合同一方在合同到期30天前,没有书面通知对方续签合同的;在合同到期15天前,没有续签合同的;合同法规定的其他合同终止的情形。
2、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此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其要求终止此合同。如果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而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则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
3、除法律法规和以上条款外,不得随意中止、终止、解除合同。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万元。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十、争议解决
1、安全责任。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经济利益。在本合同履行中,若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年月乙方(签字盖章)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日
客服外包服务合同 篇7
法定住址:__________
法人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
法人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第一条合同定义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名词的含义应依据如下解释:
(一)劳务外包:本合同所称劳务外包系指由乙方派出本已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工作,由甲方提供工作场所和设备,乙方指派人员负责管理的一种用工方式。
(二)服务人员:系指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并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受乙方指派完成甲方事务性外包工作的人员。
(三)工资:系指与乙方按岗位约定的标准支付服务人员的工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
第二条劳务外包岗位和所需人员数量
(一)驾驶员岗位_____人;
(二)保卫、保洁等工作岗位_____人;
(五)其他岗位_____人。
每月如有增减按实际人数为准结算。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终止或中止需提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书面通知对方。
第四条服务标准及服务质量要求(具体见附件)
(一)服务质量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任务、作业流程、作业标准、生产安全等综合要求。
(二)乙方应保证服务人员及时、正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岗位规定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职责。
(三)乙方应保证服务人员提供的劳务服务质量符合甲方工作要求。
第五条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权对乙方推荐的服务人员进行选择。
(二)服务人员因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辞职、女服务人员怀孕、产假及哺乳期间、被追究刑事责任、患病等)无法完成甲方事务性工作时,有权要求乙方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更换服务人员,甲方不承担任何给予乙方服务人员的经济补偿,并由乙方负责处理。
(三)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实行月薪制。若超时加班,需经甲方批准后,由甲方按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加班工资。若因服务人员工作能力等原因造成的加班,甲方有权拒付加班工资。
(四)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安排服务人员休息和休假;
(五)有权要求乙方依法足额向服务人员支付工资、依法缴交各项社会保险等。
(六)有权要求乙方通知服务人员严格遵守和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服务人员因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履行职责或因泄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服务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每月_____号前将上月外包服务费付至乙方。
(二)决定接受服务人员前,应向乙方发出《外包服务通知书》,确定乙方服务人选、服务期限、外包服务费等内容。
(三)为保证甲乙双方用工的合法性,甲方协助乙方做好服务人员手续办理工作。
(四)为服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以及与工作岗位相关劳动防护用品。
(五)甲方如已经过政府职能部门批准对乙方服务人员所从事的岗位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工时制的,应在服务人员上岗前告知乙方。
(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事实相符的资料和证据,由于甲方本身过错、所提供的资料和证据失实、或不作为导致乙方败诉,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七)服务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因工负伤,由甲方负责及时将受伤的员工送往医院救治,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先行垫付。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派员前往处理善后工作,甲方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向乙方提供工伤经过书面材料。
(八)提出服务需求时,应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项目数据和信息。
第七条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一)每月日前收取甲方上月应支付的项目外包服务费;
(三)有权对所承包的服务项目涉及事务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维护、管理及处理。
第八条乙方义务
(一)及时为甲方提供协议约定的服务。
(二)根据服务人员数量或甲方需求在甲方设立外包服务管理机构,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员对外包服务团队进行日常管理,保证双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按约定提供服务费发票。
(四)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五)教育服务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保守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
(六)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关劳动、社保方面的一般性政策咨询。
(七)每月____日前发放服务人员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提前发放。
第九条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
(一)甲方根据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数量和双方约定的结算标准及奖惩办法,定期于每月____日前按时支付外包服务费用,转账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公司名称: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二)外包服务费项目包括乙方用人成本及乙方合理利润,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工资(含税)、服务人员社会保险,服务人员福利费用、风险金、管理费等。
(三)费用结算标准:
1、服务人员经甲乙双方共同考核合格后上岗,甲方根据使用服务人员数量按以下岗位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人员服务费。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