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书最新7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书的重要性,签订协议书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协议书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这次为您整理了调解协议书最新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调解协议书 篇1
甲方:吴XX
乙方:王XX
丙方:夏XX
丁方:刘XX
因甲方与乙丙丁追偿权纠纷一案,现甲乙丙丁协商一致,达成调解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由乙丙丁三方共支付10万元(壹拾万元整)解决上述纠纷,其中乙方承担四万元,丙丁支付六万元。
2、乙方于调解协议签订后,立即向甲方支付四万元。甲方免除乙方全部还款责任,甲方不得再向乙方主张权利。甲方立即向法院提交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解除对乙方的财产保全。
3、丙丁于调解协议签订后,立即支付给甲方一万元,剩余五万元分三年还清。20xx年6月30日前支付二万元;6月30日前支付二万元;20xx年6月30日前支付一万元。丙丁保证按时支付款项,如有逾期,视为五万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到期,甲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剩余本金并按五万元本金执行全部利息。
4、本协议一式五份,自甲乙丙丁各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履行完毕,甲乙丙丁各方再无瓜葛。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签订日期:20xx年7月27日
调解协议书 篇2
甲方: 住址: (性别,汉族, 年 月出生,住 ,身份证号码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址: (性别,汉族, 年 月出生,住 ,身份证号码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上午 时左右,甲乙双方因小事发生口角,后因 发生肢体冲突,导致乙方 受伤,造成 ,送往 医院救治,现病情已无大碍。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1、 赔偿金额:
乙方住院期间,医疗费 ( 万元)已由甲方支付。现甲方向乙方支付后续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住宿费等其他合理费用以及出于人道主义补偿,共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整),乙方需签写收条为准。
2、乙方收到上诉款项后需把因此次事故而发生的全部票据,包括住院医疗费票据、交通费票据等当场交付给甲方。
3、 甲方赔偿乙方以上款项后,乙方与甲方达成谅解。乙方不再追究甲方任何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及民事责任等。乙方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乙方受伤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4、付款期限:在甲方取保候审后甲方将上诉款项支付给乙方。
5、甲方按本协议履行后,乙方自愿放弃对该损害所享有的仲裁、诉讼的权利。
6、乙方如违反本协议,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损失。
7、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调解协议书 篇3
甲方( 同学监护人):
电话:
乙方:电话:
事由:
现经麦新派出所调查和麦新中学政教处主持调解,经双方监护人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1、 同学在医院期间共花去医药费、误工费等总计约 元整,该费用已由同学家长全部付给 家长。
2、经调解, 名同学共同支付给代维东医药费共计元(已给付),协议签订后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因此事再次发生任何纠纷;本次事件完结后,同
学间应团结友爱,积极向上,不得滋生报复念头,如报复寻事将承担法律责任。
3、此协议一式两份作为依据。
4、附:
(1)参与调解的当事人应当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中小学校的学生大多是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如果是未成年学生到伤害,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其参与调解处理,签订调解协议书。
(2)调解协议应当是双方当事人或监护人真实意思的表达。
(3) 调解协议书签订后,立刻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同学监护人)签名:
乙方( 名同学监护人)签名:
调解方(学校)盖章: 20xx年4月30日
调解协议书 篇4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甲方骑摩托车不小心撞伤乙方后,甲方及时履行报警和救助义务,并支付了乙方就医、康复冶疗、生活补助、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45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目前乙方要求甲方一次性解决,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及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并征得处理交通事故的大安交警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18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
二、在甲方支付人民币18000元后,乙方保证今后绝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就此事再向甲方要求各种名义补助、补偿等费用,后续事宜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
三、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18000元后,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乙方承诺不再提起任何与此事相关的诉讼和仲裁,也放弃向司法机关提起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诉讼权利。以后因此事衍生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均是双方共同协商议定,甲乙双方已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完全明白本协议内容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均对此表示理解并尊重本协议所达成目的,甲乙双方对此处理结果完全同意。
五、乙方在收取甲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必须同时将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病案材料、其他费用票据、各相关证件等全部交付给甲方,并保证票据材料的真实性,由此造成的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失败,乙方应双倍退还不实部分。在甲方向投保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票据等资料。
六、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并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立即成立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管部门存档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交管部门: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调解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现就甲方乙方的犯罪行为,达成如下和解协议,以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因甲方的j行为给乙方精神上造成了永久无法消失的痛苦,给乙方生活上造成巨大的阴影,甲方答应向乙方赔偿人民币x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二、乙方在收到上述赔偿款后,乙方及其家属不再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及向甲方出具谅解书。
三、甲方应向乙方赔礼道歉,甲方出狱后,不得对乙方及其家属进行打击报复,否则乙方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四、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时,即向乙方支付人民币x万元,逾期未支付的,此协议作废,乙方及其家属仍可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甲方(签字) :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调解协议书 篇6
土地权属纠纷伴随着土地登记工作而始终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实事求是、有利于社会安定团结的原则,为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依法、公正、及时地做好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工作,根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95年颁布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我们制定了以下操作程序规范。
第一条 办理机构处理土地权属纠纷机构为各县国土资源局。处理意见经局办公会讨论通过,报县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对部分在全地区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或者涉及到两个县以上权属单位的土地权属纠纷,由林芝地区国土资源局地籍科负责协调处理。
第二条申请
1、土地权属争议的一方必须书面申请。
2、申请书应包括申请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名称、四至、联系方式、争议土地座落位置、争议事实及理由。
3、申请单位如果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出具委托代理证明书。
4、申请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无法人资格的单位应当由其上一级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提出申请。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如村民小组等 )的上一级具有法人资格的村民委员会不提出申请的`,该集体经济组织内有三分之二成员要求处理的,也应该受理。
6、申请书及其附件应当按对方当事人数提供附件。
第三条 受理
1、收到土地权属争议申请书后 ,各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初步查阅有关档案,向局领导汇报并提出是否受理意见,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初步决定不予受理的,写出书面不予受理的理由,报县政府下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3、决定受理的,组建三人或三人以上的调查小组。
4、五日内向争议另一方送达争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同时要求争议另一方提供答辩意见,如果另一方不提供答辩意见的,不影响调查处理。
5、农村土地经营承包纠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第四条 调查
1、收集争议双方各自的理由及各种书面证据。争议双方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2、实地勘丈,绘制宗地图,标绘双方主张界线。
3、查阅地籍档案及各历史时期的其他档案:如土地详查资料、变更调查资料、法院判决、双方协议、《土地管理法》实施前有关部门的用地批复及建筑许可证等。
4、所争议的土地必须与争议双方有直接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事实,防止争议双方通过争议、协议的方式瓜分国有和集体的后备土地。
5、在三个月内完成调查处理意见,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应经过批准。
第五条 调解
l、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先行调解,根据基本事实,对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实事求是,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下,公平合理、互谅互让地组织双方协调。
2、经调解协商如能达成一致意见,应由双方签订权属争议协议书, 双方单位和法人代表( 或经授 权的代理人)签名盖章。承办人签名,县局盖章。协议书可作为土地登记依据进行土地登记。
3、经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应将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书面记录存档。
第六条 处理
1、调查小组初步提出处理意见。
2、经局办公会讨论形成正式处理意见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3、由县人民政府下达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县政府批准后由县国土资源局下发处理决定,但要在此决定中注明经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条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l、争议双方当事人对县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土地权属争议实行复议前置原则,未经人民政府处理或行政复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土地权属争议案件。
人民调解协议书 篇7
编号:【20xx】洪和自民调字第 号
当事人(社会组织名称): 性别: ,年龄: ,民族: ,职业: 单位或住址: 当事人(社会组织名称): 性别: ,年龄: ,民族: ,职业: 单位或住址:
纠纷主要事实、争议事项:
陈女,36岁,陈男,43岁,二人经恋爱于20xx年2月依法登记结婚。婚后陈女发现陈男有恶习,为此,双方经常发生口角。儿子出生后,由于教育理念的差异,双方又经常发生矛盾,为此双方感情日益淡薄。随着时间的推移,陈男的赌瘾越来越大,陈女认为陈男深陷,已对家庭的安全构成了威胁,遂产生了离异的念头。因陈男自知理亏,便表示同意离婚,双方经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并于20xx年8月初在徐汇区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
离婚协议对离婚及离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儿子的抚养权、探视等均做了明确的约定,其中第三条约定:“双方坐落在沪闵路X弄X号X室的房屋一套,价值人民币135万元,现经双方协商归陈女所有,由陈女给付陈男人民币70万元,20xx年8月底支付40万元,余款30万元于20xx年年底付清。房屋的公积金贷款由陈女支付。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均归陈女所有。陈男须于本协议生效后15天内迁出上述居住地。
然而双方到期后均未履行各自的义务。期间,陈女与陈男继续同
居,并由陈男承担家庭开支。半年后,陈女觉得这样同居不妥,便主动按照约定给付陈男房款70万元,但陈男在接受了该房款后却拒绝迁出。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归陈女所有; 二、判令陈男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并迁出房屋。
履行协议的方式、期限:签订本协议的15日内履行协议约定内容。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和平派出所各执一份。
当事人(签订盖章或按指印): 人民调解员(签字)
当事人(签订盖章或按指印): 记录人(签字)
(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