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保密协议书汇编汇编3篇》
实用的保密协议书汇编(通用3篇)
实用的保密协议书汇编 篇1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身份证号:
保密项目:
项目组成员:
乙方因参与甲方关于________ 项目的有关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
1、技术信息:
包括技术方案、设计要求、服务内容、实现方法、运作流程、技术指标、软件系统、数据库、运行环境、作业平台、测试结果、图纸、样本、模型、使用手册、技术文档、涉及技术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
包括客户名称、客户地址及联系方式、需求信息、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等;
3、其他事项: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通过与项目对方当事人缔约)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该项目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主动采取加密措施对上述所列及之商业秘密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复制等)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3、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4、不得允许(包括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行为)或协助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5、不论因何种原因终止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后,都不得利用该项目之商业秘密为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自办企业)服务;
6、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始终全部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对项目不同程度的了解申请对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在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依法具有某些所有权者除外;
7、如发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公司报告。
第三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但尚未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罚款;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见本条第(3)款所列。
3、本条第2款所述损失赔偿包括:
a、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所受到的实际________经济损失,计算方法为: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1套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b、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a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损失赔偿额为乙方支付不低于甲方就该项目商业秘密已发生的投资费用的1%作为损失赔偿额;
c、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d、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侵犯了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权利,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实用的保密协议书汇编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鉴于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有接触、了解、利用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之便利和需要,为保证甲方的商业秘密不被泄露或被用于乙方工作之外的用途,明确甲乙双方当事人关于保护商业秘密的权利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结合相关地方规章,签订本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定义
1、商业秘密
本协议所涉之商业秘密是指,本合同列明的以及其他甲方未公开的、能够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信息和材料。甲方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合作伙伴等,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也属于本协议规定的商业秘密。
2、技术信息
本协议所涉之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研发战略、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关键算法、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源程序、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等。
3、经营信息
本协议所涉之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信息、客户名单、分销网络、销售价格、行销计划、广告策划、竞争策略、采购信息,采购渠道、进货价格、供应商名单、管理信息、财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资料等。
4、载体
本协议项下载有商业秘密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传统纸质载体及u盘、硬盘、光碟、网络存储空间等存储介质载体等。
5、任职期间
本协议项下所指之任职期间是指,乙方进入甲方的工作场所、理解甲方指派的任务、或进入甲方指定的工作场所之日(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日期的,以最早之日起计)起至乙方实际离开甲方的工作场所、任务结束或离开乙方指定的工作场所之日止(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日期的,以后一个为准)。
6、离职期间
本协议项下的离职期间是指,乙方离开甲方的工作场所或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以后的期间。
7、全部经济损失
本协议所称的全部经济损失是指,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或侵权行为导致相对人蒙受的以下经济损失或费用之和,包括但不限于因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职责导致的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因商业秘密被泄露而丧失的商业机会中甲方可预见的利益、甲方为了维护合法权利所支付的调查费、公证费、取证费、律师费、车旅费及诉讼费、仲裁费等。
第二条:商业秘密归属原则
1、乙方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甲方指派业务所构成的商业秘密归甲方所有。
2、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乙方因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时构成的知识产权也归甲方所有。
3、依照法律规定,如果一项知识产权应归乙方所有,可是如果乙方完成该项知识产权时使用了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仍对对前述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如果在申请相关知识产权的专有权时不可避免地要公开相关商业秘密时,乙方必需在对外提交任何有关知识产权的说明前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第三条:保密义务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必需对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任何前述信息的部分或全部经过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不得自行或与他人串通利用前述商业秘密,直到前述商业秘密被甲方公开。
2、若前述商业秘密经由非正常的渠道被甲方以外的人公开的,乙方也应继续依本协议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3、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保密规章、制度。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情景下,乙方应当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及谨慎的态度,并依理性人的标准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对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乙方应遵循如下的保密行为规范。
(1)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复印、摘抄、随意或恶意拿走与商业秘密相关的文件、电脑软件、电脑、笔记本、U盘及其它储存介质、电脑硬件等任何资料与物品。
(2)在离开甲方及甲方指定工作场所时,乙方应将其持有的任何承载与商业秘密有关的文件资料、文字资料、光盘等妥善保管,锁入甲方办公场所内的办公桌或文件柜,并确保桌面、影印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公用电脑等处没有遗留任何前述资料或物品。
(3)除工作需要外,甲方不能经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或资料发送给任何第三人。在因工作需要的场合下,需要经过电子邮件发送前述相关信息或资料的,应当经过由甲方供给的邮件地址发送,不能使用个人的邮箱地址发送。
(4)如果乙方遗失了前述资料或物品,应当立即报告甲方相关主管人员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理解任何外部机构的访问,向其供给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关于商业秘密的任何资料或信息。
(6)乙方不得将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作为闲谈话题。
(7)在甲方办公场所内接待有关客人时,乙方应严格禁止来访客人随意进入甲方办公区。
(8)乙方不得自行或诱导第三人经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商业秘密。
(9)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4、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并应当遵守以下竞业限制义务:
(一)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或类似的业务,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包括以专职或兼职的方式到相关公司工作,或成为相关公司股东等;
(二)不得受聘于与甲方同类或类似行业的市场经济主体(包括正式聘用或以其他方式供给劳务、指导、咨询、顾问等方式);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或协助他人劝诱甲方其他员工离开公司;
(四)不得直接或间接影响或试图影响甲方的客户关系,将甲方客户引导与乙方或其他方私下交易或达成交易意向(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意向客户、正式客户、已合作过的客户等);
5、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知知识时,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承担仍属秘密部分的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
6、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在离职之后乙方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商业秘密依本协议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7、乙方发现甲方其他工作人员存在不贴合保密规范的行为、不足以保护商业秘密的行为,或已经导致相关商业秘密受到侵害的行为时,应当及时告知甲方相关主管人员。
8、乙方发现商业秘密或与商业秘密相关的信息已经泄露或受到侵犯时,应当及时告知甲方相关主管人员。同时,乙方应当采取相应合理措施阻止前述商业秘密进一步受到侵害。
第四条:载体控制
1、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记录了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文件、资料、图表、数据、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当妥善保管这些载体,确保载体内的前述资料或记录不会被他人知晓。
2、非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随意移动前款规定的载体,或从前述载体中复制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文件、资料、图表、数据、报告等资料和记录。
3、若记录着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和记录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乙方应当在离职或甲方要求时返还这些载体。但当前述信息和记录能够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能够由甲方将相关信息和记录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相关信息和记录消除,然后将载体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职责
1、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应当赔偿甲方所以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违反本协议中任一条款时,均应视为乙方严重违反了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
3、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相关义务,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如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则甲方保留进一步要求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职责的权利。
4、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无论给甲方造成多少损失,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本违约金不视为对甲方的损失赔偿,甲方可依据损失向乙方主张赔偿职责。
第六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条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乙方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理的权利。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资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仔细审阅过本协议的资料,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并特此在此签章确认。
甲方: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实用的保密协议书汇编 篇3
本协议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
1,[披露方](以下称“披露方”)和
2,[接受方](以下称“接受方”)签订,
披露方和接受方以下共称为“双方”
简述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经或即将披露有关的资料,这些过去、现在或后来披露给接受方的资料以下称为披露方的“产权资料”
有效条款
1.对披露方披露的产权资料,接受方在此同意:
(i)严守产权资料机密,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保护该产权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机密材料所采用的措施),
(ii)不泄露任何产权资料或源自于产权资料的任何资料给任何第三方,
(iii)除用于内部评估其与披露方的关系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产权资料,以及
(iv)不复制或颠倒设计该产权资料。接受方应争取其接受产权资料或能接触产权资料的雇员、代理、和分包商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或类似的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2.未准予任何权利或许可的条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披露后五年以后的任何资料,也不适用于接受方能说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资料:
(i)已经或正在变成(不是通过接受方或其会员、代理、咨询单位或雇员的不正确作为或不作为而导致变成的)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或者
(ii)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披露方收到资料之前已经拥有或熟知的资料,除非接受方非法占有该资料,或者
(iii)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给他的资料,或者
(iv)未使用披露方的产权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资料。只要接受方采取勤勉合理的努力来减少泄密且允许披露方寻求保护令,接受方可以应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资料。
3.任何时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产权资料和文件、或包含该产权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给披露方。如果该产权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中,则应销毁或删除之。
4.接受方理解本协议
(i)并不要求披露任何产权资料或者
(ii)并不需要披露方进行任何交易或发生任何关系。
5.接受方进一步承认并同意,对于提供给接受方或其顾问的产权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个主管、官员、雇员、代理或顾问现在或将来均没有进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证,并且现在或将来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接受方应自己负责评估该产权资料。
6.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享受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业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7.本协议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辖(如披露方所在地不只一个国家,则为其总部所在地)(“地域”)。双方同意将由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提交给地域内的非排他性法庭审理。
8.对于双方争议,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披露方][接受方]
签字: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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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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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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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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