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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协议书(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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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协议书(通用3篇)

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1、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一切齐全完好,大臂和铲斗运动范围内无障碍物和其他人员,鸣笛示警后方可作业。

2、正铲作业时,作业面应不超过本机性能规定的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在拉铲或反铲作业时,挖掘机履带或轮胎与作业面边缘距离不得小于1.5m。

3、挖掘机在平地上作业,应用制动器将履带(或轮胎)刹住、楔牢。

4、取土、卸土不得有障碍物,在挖掘时任何人不得在铲斗作业回转半径范围内停留。装车作业时,应待运输车辆停稳后进行,铲斗应尽量放低,并不得砸撞车辆,严禁车箱内有人,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卸土时铲斗应尽量放低,但不得撞击汽车任何部位。

5、行走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并制动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宜为1m。行走坡度不得超过机械允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空挡滑行。转弯不应过急,通过松软地时应进行铺垫加固。

6、作业时,必须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铲斗未离开作业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等动作,机身回转或铲斗承载时不得起落吊臂。

7、现场作业时,必须注意地下管线、电缆的深度,地下管线不明确时,必须有专人指挥进行操作。

8、驾驶司机离开操作位置,不论时间长短,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9、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

10、发现运转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11、驾驶司机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及现场专业人员只会操作,否则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的不安全情况,责任由乙方负责。

12、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乙方(学生)责任

一、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企业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返企、离企途中发生的;

(二)在实习后、节假日等企业工作时间以外发生的;

(三)各种情形的自杀伤亡者;

(四)企业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五)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来自企业外突发性的损害;

(六)学生应按企业指定地点食宿,在实习点外食宿和购买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企业不承担责任。

(七)其他在企业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二、学生或者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社会公共行为准则、企业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单位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或企业的;

(四)学生或者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五)自行驾驶机动车辆而伤亡者;

(六)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

(七)自行外出郊游而伤亡者;

(八)私自带、藏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引起的伤亡者;

(九)擅自离开实习点出走,下落不明或伤亡者;

(十)吸毒引起的伤亡者;

(十一)学生假期间出现的伤亡事故;

(十二)严禁学生***、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等,因此发生的赔偿纠纷,应由肇事者承担负责;

三、学生在实习期间饮酒、打架斗殴、偷盗、私自乱接电、外出游泳等其他不良行为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学生自行负责,单位有权利辞退:

四、学生在实习期间未按学校、企业的工作操作要求进行操作,造成的事故及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五、学生若在此期间亡故,学校必须及时通知家长来企处理善后事宜,一般在事后五日内处理完毕。逾期企业可酌情自行进行善后处理:

六、学生在实习结束后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企业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企业应积极进行协商调解。受伤害的学生的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实习单位)责任

一、学校根据单位(企业)的需要,同意推荐实习生,到单位(企业)参加定向实习工作。单位(企业)提供实习场地和选派技术骨干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二、实习期间单位(企业)负责对学生进行教育、培训和管理。由单位(企业)根据实习生的个人情况及单位(企业)需要,统一安排实习岗位。

三、实习期满时,单位(企业)对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作出实习鉴定。并将学生实习情况如实反映给学校。

四、学校实习生实习期间如严重违反单位(企业)规章制度,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单位(企业)有权提出更换人员或结束实习。

五、实习期间的福利待遇单位(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发放。

六、在实习期间单位(企业)保护学生的安全,发生非工伤意外事故,则按法律规定由过错人承担相关责任。

七、学校实习学生要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及学校实习规章制度,并服从单位(企业)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如因学生个人不服从管理或安排造成协议不能按期执行或其他意外,单位(企业)有权辞退学生。

八、用人单位应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九、用人单位不得向学生提供机动车辆,以免学生受到伤害。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乙方:(学生)

年 月 日

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3

为确保乘坐校车学生的顺利接送,保障乘车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正常进行,家长和学校应做到相互配合协调、支持、理解。共同对学生的乘车安全负责,特签定如下协议:

一、校方责任和义务

1、学校应有针对性加强对乘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乘车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2、学校协助定期召开司机、跟车老师安全工作会议,提高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

3、学校保证接送学生车辆手续齐全,车辆有保险,定时检修车辆,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运营要求。

4、学校要求驾驶员要认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证安全驾驶,车况良好。

5、学校跟车教师组织好学生上下车,确保学生安全。

6、学校乘车学生校卡分白卡(早上学生自己到站点等车,下午校车到站点后学生自己回家)、红卡(早上学生由家长送到站点等车,下午校车到站点后学生由家长接回家)两种。

二、学生及家长责任

1、家长应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教育,引导学生遵守相关规则。

2、教育、提醒学生按时间、地点乘车,未按时间、地点乘车的学生,责任家长自负。如因天气、路况等原因校车迟到的,家长可致电反映情况。

3、学生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学,家长应及时打电话通知跟车老师和班主任。

4、学生乘坐学校校车,必须接受和服从学校的管理;上学、放学没有特殊情况必须乘坐由学校安排的校车,有特殊情况者,必须预先报告班主任以及相关跟车老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5、乘坐校车,在指定站点上下车,由家长(或监护人)接送。学生早晨上学自站点上校车后,下午放学到指定站点下校车止,安全管理由校方负责;学生早晨上车之前和下午放学下车以后的学生安全由学生家长(监护人)负责。

6、红卡学生早上学生由家长送到站点等车,下午校车到站点后学生由家长接回家。如家长未按时到站点接学生,该学生由跟车老师带回学校,家长自行到学校接回家。

7、如遇交通事故,由交通部门按国家相关条例进行处理。

8、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盖章)

学生签名:

家长(监护人)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