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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共有协议书【推荐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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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共有协议书十二篇

房屋共有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购买房屋一事,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房屋并处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共同出资购买位于 的房屋一套(以下简称“合伙房屋”),该合伙房屋合同面积为 平方米,总价款 元(大写: )。

第二条

甲乙双方享有该合伙房屋的产权份额如下:甲方 %,乙方 %。双方按各自的产权份额比例承担该房屋总价款。该合伙房屋的总价款采用“首付款+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其中首付款(包含定金) 元(大写: ),由甲、乙双方分别支付 %即 元(大写: );余款 (大写: )。

双方约定将该合伙房屋登记在甲方名下。该产权登记并非合伙房屋真实的权利归属,合伙房屋之所有权由甲、乙双方按份享有,两人分别享有的 %和 %的权属。乙方有权利随时要求甲方将乙方所有份额的房屋过户到乙方及乙方指定人名下,甲方应积极配合(因变更登记产生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按产权份额共同承担)。若甲方不履行该项义务,则甲方返还乙方在该合伙房屋中支付的所有费用,并按发生争议时该合伙房屋总价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购房、按揭贷款及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证费、保险费、律师费、税费、维修经费、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费、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三条

物业管理费、装修费、税费等经营合伙房屋时所产生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甲乙双方对该合伙房屋的管理、出租等经营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甲乙双方共同执行合伙房屋的管理、出租等经营事务。如将合伙房屋出租给第三人,则《房屋租赁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与第三人签署,否则不予出租。合伙房屋的租金可以由乙方收取,但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双方按其所占的房屋产权份额分配,不足支付银行贷款本息部分由甲乙双方按其所占的房屋产权份额予以补足支付。如采用其它方式经营合伙房屋,则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四条

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占有、使用、出租、收益、处分等权利,除下列情况外,如有一方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代为行使:

(一)合伙房屋的转让;

(二)合伙房屋的经营事项;

(三)合伙房屋的抵押、担保事项;

(四)其他有关合伙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重大事项。

因一方单独对合伙房屋做出的上述事项均属无效,一方违反本条约定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并按该损失额的百分之二十支付违约金。

若双方对前款所述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而影响该房屋经营时,双方可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双方可另行书面约定各自产权份额的区域,并依照约定各自独立经营;

(二)双方解除本协议,对合伙房屋进行产权分割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因变更登记产生的各项税费由双方按产权份额共同承担),各自独立经营;

(三)双方解除本协议,合伙一方可按该房屋当时的市值受让另一方的全部产权(因变更登记产生的各项税费由双方按产权份额共同承担)。

第五条

房屋所有物权出卖及优先购买权

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该合伙房屋,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双方按其所占房屋产权份额享有或承担。

本协议生效期间,一方转让其房屋产权份额时,另一方在同等价格下有优先受让权利。 若甲乙一方决定出售该合伙房屋,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同意出售该合伙房屋的一方应按合理公平的价格(市场价或评估价)购买同意出售一方的房产份额。接到售房通知书15天不予书面答复的则视为同意出售该合伙房屋。接到售房通知书后既不同意出售又不愿购买,或在15天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该合伙房屋,并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

本协议生效、履行等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该合伙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共有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三方共同出资购买位于房屋的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1、位于房屋一套,面积平方米;房屋内部装饰为:;售价元/平方米,契税、房屋维修基金等其他费用元,共计元。

2、甲方出资元,占产权份额的50%;乙方出资

元,占产权份额的25%;丙方出资元,占产权份额的25%、

二、关于房屋所有权

1、该房屋的所有权归甲乙丙三方按份共有(其中甲方50%、乙方25%、丙方25%),三方按份享有该处房屋的所有、经营、管理、居住、使用的权利。

2、该房屋对外以名义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对内由甲乙丙三方按份共有。

三、各方权利义务

1、该房屋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供暖、水、电、燃气等费用,由三方按照各自份额承担,如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时,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2、非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将该房屋出租、出售、不得将该房产抵押或设定其他形式的担保,否则应赔偿其他各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因该房产出租、出售、增值等所得的收益由甲乙丙三方按份共有。

3、甲乙丙三方有权转让其产权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以维护良好的共有关系。

4、该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属证书》、收据、发票等相关材料由负责保管。

5、甲乙丙三方各自的产权份额可以继承、分割,但不得损害其他共有人权益,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

1、本协议未定事宜,三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三方签字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房屋共有协议书 篇3

甲方:李卫东 男,汉族,身份证号:

乙方:封建新 男,汉族,身份证号:

根据新疆兵团农六师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9月9日“(20xx)农六法民二初字第012号”《民事调解书》第二项:“李卫东(甲方)出资壹仟万元(1000万元)购买新疆五家渠市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不动产五家渠商贸大厦”的调解确认规定,甲方已获得了新疆五家渠市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持有的不动产-五家渠商贸大厦。现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对该五家渠商贸大厦房产所有权按份共有享有共有权。为此,特签订此《房屋共有协议书》,供双方遵守使用、管理。

一、 甲乙双方同意,五家渠商贸大厦归属甲乙双方按份享有所有权。其中,甲方享有该商贸大厦57.80%的所有权,乙方享有该商贸大厦42.02%的所有权。即甲方出资占金额57.98%,乙方出资42.02%,甲、乙双方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分险。对此约定,双方均无异议,予以确认。此协议签订之日前,乙方已将占商贸大厦资产42.02%的金额全部支付给甲方,后面的投资均是按照甲、乙双方的投资比例进行投资。

二、 因该商贸大厦在建造、装修中,涉及多部门的流转,至今尚未办理房、地产证。为此,甲乙双方同意,目前暂可不办理房、地产证。若因经营需要或政府部门要求及其他原因必须办理时,双方同意应当办理房、地产证。房、地产证户主为甲乙双方,分为“主证”和“共有权副证”。为办理房、地产证需支付的各项费用(含有票和税费),均由双方按本协议约定享有的房地产所有权比例分担承担。

三、 甲乙双方同意,该商贸大厦的管理和经营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四、 甲乙双方同意,该商贸大厦在管理和经营中获得的收益在减除支出(含亏损、债务、管理费用、人员工资、社保)后,由双方按本协议约定享有的房地产所有权比例分配。

五、 为了便于经营和管理该商贸大厦,甲乙双方同意,该商大厦不办理在任何一方的公司或企业名下。若今后办理了房、地产证后,需以该商贸大厦作为抵押物,应当经过双方签字同意。

六、 无论该商贸大厦是否办理房、地产证,若因经营或投资需要或双方协商同意,需将该商贸大厦转让(出售),均需双方签字同意,并以最高市场价为转让(出售价格)。所获收益双方均按本协议约定享有的房、地产所有权比例分配。

七、 本协议所约定的各方享有的房、地产所有权均具有继承权。双方同意,另一方在同等条例下具有优先购买权。另一方放弃优先购买权或即不同意购买,也不同意转让(出售),视为同意向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转让(出售)。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 月 日

房屋共有协议书 篇4

甲方:__

乙方:__

丙方:__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依据《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现订立如下共有协议,以维护三方权利。

鉴于历史原因,甲乙丙三方共同继承父母一处房产,位置处于__小区__栋__单元__号,由于办理房产证时只登记办理了__方的名字(原因:__________)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该处房产应当归甲乙丙三方共同拥有,三方都享有该房屋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甲乙丙三方现将今后该房屋的产权及归属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屋产权,该房屋所有权为甲乙丙三方共同拥有,且各享有三分之一的产权,三方对于该房屋享有共同的使用及处分权。

二、房屋处分。共有产权房屋未经共有产权人三方同意并签字,任何一方及第三人不得擅自转让该共有房屋。任何人在没有经过共有人一致同意并签字的情况下,转让房屋的行为无效,由此给共有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处分人进行赔偿。

三、房屋共有产权人的继承人可继承该共有房产,且拥有对此处共有房产的共有权,继承人共同享有该房产的使用、收益、处分等产权。

四、共有产权房屋争议解决方式:如在共有产权房屋转让、居住等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__份。

甲方(签名)__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__

年 月 日

房屋共有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1、 甲乙双方欲共同购买房产一套;

2、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购房款承担比例及房屋产权归属方式;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本协议项下共有房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房产概况

1、本协议项下房产位于 。

2、本协议项下房产面积为 平方米。

3、购房全款为人民币 元(小写:)。

第二条 价款承担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选择以下方式承担本协议项下所述房产之购房款。

A、由甲方承担全部房款

B、由乙方承担全部房款

C、由甲乙双方按约定比例承担购房款,其中甲方负担 %,乙方负担 %(如为按揭支付方式,则首付及月供均按以上约定比例承担)

D、如为按揭支付方式,由 方支付首付款,方承担月供。

E、其他方式:

2、甲乙双方同意选择以下方式承担本协议项下其他价款(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产权交易中介费、房屋产权转让应缴纳的税款、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费等房产交易过程中应当支付的价款)

A、由甲方承担全部价款

B、由乙方承担全部价款

C、由甲乙双方按约定比例承担,其中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D、其他方式:

第三条 房产共有份额

1、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本协议项下房产之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项下房产共有份额为甲方 %,乙方 %。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应当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及时支付相应价款。

2、甲乙双方对本协议项下房产为按份共有,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出租、处分共有房产。未经另一共有人同意的任何处分行为均是可撤销行为。

3、共有房产为一方经营或居住使用的,另一方可以要求使用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具体数额及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共有房产为一方经营或居住使用的,使用方应当妥善保管共有房产,因使用方重大过失导致共有房产损害或灭失的(包含共有房产内装修、装饰物及摆设物品),另一方有权要求相对方予以赔偿。

5、共有房产出租给第三方使用的,甲乙双方约定租金按以下方式收取。

A、租金所有权归甲方

B、租金所有权归乙方

C、租金按约定比例由甲乙双方分别占有,其中甲方 %,乙方 % 。

D、其他方式

6、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欲转让其所占份额之房屋产权,另一共有人均享有优先购买权。

7、一方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时,甲乙双方应当协商确定欲转让份额的房产价值或委托中介机构根据当时市场状况评估决定。

8、一方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另一共有人应当积极配合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第五条 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甲乙双方解除本协议时,选择按以下方式处理共有房产。

A、由甲方购买乙方共有份额,甲方取得原共有房产产权

B、由乙方购买甲方共有份额,乙方取得原共有房产产权

C、转让共有房产产权,所得转让款按甲乙方所占份额分配

D、其他方式

第六条 部分无效

1、本协议若有任何属于法律规定为违法、无效或不能执行的条款或经法律程序确认部分条款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合法、有效和可实施性。

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确认属于违法或无效条款,或由于法律政策、规定等情况变化已成为违法或无效条款,双方应善意协商并将其修改为具有相同效力的合法有效条款。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等存在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纠纷。

A、向共有房产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B、向共有房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附则

1、本协议各条款不应在对本协议进行解释时作为考虑因素。

2、除非由甲乙双方书面签署补充协议或补充约定,本协议条款不得更改,任何单方对本协议条款的修改、修订、弃权行为均属无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

房屋共有协议书 篇6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座落于邵阳县中宏商业步行街1栋1107号临街门面,该房屋所有权为甲乙双方共同拥有,二人共同拥有该处房屋的经营、管理、出租、使用的权利。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共有产权房屋的经营、管理、出租、使用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权人一方在共有产权房屋单独经营,由经营方承担共有产权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物业费等经营所产生的费用,并应给付另一方产权人相关费用,费用由双方协商,具体给付金额、给付时间、给付方式,应单独订立协议。

二、共有房屋产权人共同拥有此处房产的经营、管理权,共有产权房屋对外出租,所得收益分配各得50%。任何一方产权人,不得将共有产权房屋擅自出租或私自无偿让第三人使用。

三、在共有产权房屋经营、出租中,签订合同一方,有义务将房屋出租时间、价格收益等情况,通报另一房屋共有产权

人,并将房屋出租费用的50%,给付另一共有房屋产权人。如共有产权房屋在经营、出租过程中,房屋共有产权人一方在外地、国外或需共同办理相关手续时,不能及时赶回,为避免利益损失,双方共有房屋产权人任何一方,可以书面委托第三人代为办理,委托第三人代理的法律文书,签订的协议,应视为房屋共有产权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四、任何一方产权人不得私自将共有房屋进行抵押、转让等损害另一方产权人利益的事情。房屋共有产权人的法定继承人由双方婚内生育的儿子张骞所有。

五、共有产权房屋争议解决方式:如在共有产权房屋经营、出租、转让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该协议一式两份,双方产权人签字有效,协议自双方共有产权房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一经签订,终身有效。

甲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房屋共有协议书 篇7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为维护友好的房屋产权共有关系顺利履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的相关事宜,依据,订立如下共有人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鉴于上述甲、乙双方共同出资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出资比例甲、乙双方各占百分之五十),购买座落于__市__县__街__小区__房__楼__单元__室(__室__厅__平米)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一处,该房屋所有权为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双方共同拥有该处房屋的经营、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的权利。

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共有产权房屋的经营、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屋产权,该房屋所有权为甲、乙双方共同拥有,且各享有百分之五十的产权,双方对于该房屋享有共同的使用及处分权。

二、房屋处分。共有产权房屋未经共有产权人双方同意并签字(所有共有人必须一致同意并签字,即使是大多数共有人同意签字也无效。),任何一方及第三人不得擅自将共有产权房屋出租、转让或私自无偿让第三人居住、使用,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及作为实物出资。任何人在没有经过共有人一致同意并签字的情况下出租、转让或私自无偿让第三人居住、使用,为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及作为实物出资的行为无效,由此给共有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无权处分权人进行赔偿。任何一方不得因个人的债务导致共有房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受到影响,否则,应赔偿另一方所产生的损失。

三、全部税费由承担并及时缴纳。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共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双方如在共有产权房屋居住,由承担共有产权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包烧费、维修、装修费、物业费等居住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四、共有房屋产权人共同拥有此处房产的经营、管理权,共有产权房屋对外出租,所得收益分配,按照购买房屋出资比例,各得50%。如共有产权房屋转让,须经房屋共有产权人双方同意,并共同签字后,方可处置,所得收益各50%,一方对外转让房产份额的,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经协商,房屋共有产权人一方全资收购此房产,应按照收购时间的市场评估价格出资购买,双方有义务共同办理转让等相关手续。共有房屋产权证件,由共有房屋产权人(姓名:___________)代为保管,保管人不得私自将共有房屋进行抵押、转让等损害另一方产权人利益的事情。

五、对外出租或共同经营,需要装修或改造,应由双方共同出资,出资比例各占50%。因本房产的市场增值部分,属于双方共同享有。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导致的房产灭失、被征收等情形出现,风险有双方共担,所得补偿有双方按出资比例分配。

六、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

年 月 日

房屋共有协议书 篇8

协议当事人: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身份证号码:

丁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丁方是房屋的按份共有人,为维护友好的共有关系,经各方友好协商,依据《物权法》,订立如下共有人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乙丙丁各方共有的房屋座落于县街 号,建筑面积  平方,计人民币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

二、房屋的出资方式

甲乙丙丁各方均以现金的方式出资,甲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乙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丙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丁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共计 元。

三、房屋共有方式。

房屋为按份共有,甲方占总份额的  %,乙方占总份额的  %,丙方占总份额的  %,丁方占总份额的  %。

四、房屋税费分担。

有关该房屋应分担的一切税费,按四方各占该房屋总份额的比例份额承担。

五、房屋负债、收益。

有关该房屋的债务、收益按四双方各自占该房屋的份额承担、享有。

六、房屋产权。

有关该房屋的产权,由四方按出资的份额比例共同共有。有关产权证书由方办理,其余三方协助,所需费用按出资的份额比例承担。

七、房屋产权保护。

有关该房屋的产权,不经甲乙丙丁各方协商同意不得转让、变更。

八、违约责任。

甲乙丙丁各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将承担该房总造价即  元20%的违约责任。

九、协议书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自四方签字时生效。

十、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各方应本着友好的精神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年月日

房屋共有协议书 篇9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甲乙丙丁方是房屋的按份共有人,为维护友好的共有关系,经各方友好协商,依据《物权法》,订立如下共有人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乙丙丁各方共有的房屋座落于县街 号,建筑面积 平方,计人民币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

二、房屋的出资方式

甲乙丙丁各方均以现金的方式出资,甲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乙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丙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丁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共计 元。

三、房屋共有方式。

房屋为按份共有,甲方占总份额的 %,乙方占总份额的 %,丙方占总份额的 %,丁方占总份额的 %。

四、房屋税费分担。

有关该房屋应分担的一切税费,按四方各占该房屋总份额的'比例份额承担。

五、房屋负债、收益。

有关该房屋的债务、收益按四双方各自占该房屋的份额承担、享有。

六、房屋产权。

有关该房屋的产权,由四方按出资的份额比例共同共有。有关产权证书由方办理,其余三方协助,所需费用按出资的份额比例承担。

七、房屋产权保护。

有关该房屋的产权,不经甲乙丙丁各方协商同意不得转让、变更。

八、违约责任。

甲乙丙丁各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将承担该房总造价即20%的违约责任。

九、协议书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自四方签字时生效。

十、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各方应本着友好的精神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丁方:

年 月 日

房屋共有协议书 篇10

甲方姓名:性别: 男

出生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性别: 女

出生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为维护友好的房屋产权共有关系顺利履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物权法》,订立如下共有人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鉴于上述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佰  拾万 仟  佰  拾元整(出资比例甲占 、乙占 ),购买座落于 市  县街小区房楼单元  室(室厅  平米,车库 平米)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一处,该房屋所有权为甲乙双方共同拥有,二人共同拥有该处房屋的经营、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的权利。

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共有产权房屋的经营、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在共有产权房屋没有对外出租或者产权人一方在此经营、居住,由经营方或居住方,承担共有产权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包烧费、物业费等经营或居住所产生的费用。产权人一方在共有产权房屋单独经营,应给付另一方产权人相关费用,费用由双方协商,具体给付金额、给付时间、给付方式,应单独订立协议。

二、共有房屋产权人,共同拥有在此处房产居住的权利,产生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居住房间由双方协商。如一方产权人在此处居住,应承担房屋居住时的维修、装修费用,如对外出租或共同经营,需要装修或改造,应由双方共同出资,出资比例各占50%。

三、共有房屋产权人共同拥有此处房产的经营、管理权,共有产权房屋对外出租,所得收益分配,按照购买房屋出资比例,各得50%。任何一方产权人,不得将共有产权房屋擅自出租或私自无偿让第三人居住、使用。

四、如共有产权房屋转让,须经房屋共有产权人双方同意,并共同签字后,方可处置,所得收益各50%,房屋产权人一方拥有优先购买权,如经协商,房屋共有产权人一方全资收购此房产,应按照收购时间的市场评估价格出资购买,双方有义务共同办理转让等相关手续。共有房屋产权证件,由共有房屋产权人(姓名:  )代为保管,保管人不得私自将共有房屋进行抵押、转让等损害另一方产权人利益的事情。

五、在共有产权房屋经营、出租中,共有房屋产权人一方对外签订的出租合同,应视为有效,对外签订合同一方,有义务将房屋出租时间、价格收益等情况,通报另一房屋共有产权人,并将房屋出租费用的50%,给付另一共有房屋产权人。如共有产权房屋在经营、出租过程中,房屋共有产权人一方在外地、国外或需共同办理相关手续时,不能及时赶回,为避免利益损失,双方共有房屋产权人任何一方,可以书面委托第三人代为办理,委托第三人代理的法律文书,签订的协议,应视为房屋共有产权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六、房屋共有产权人的法定继承人,拥有对此处共有房产的继承权,共有房屋产权人任何一方如发生意外,一方房屋共有产权人有义务协助另一方房屋共有产权人,办理共有房屋的产权过户、继承等相关手续,此订立的协议继续发生法律效率,不影响此协议的继续有效执

七、共有房屋产权人如一方在此经营、居住,另一方不在此经营、居住,任何一方产权人不得将共有产权房屋擅自出租或无偿让第三人居住、使用,必须经共有房屋产权人双方协商同意方可。

七、共有产权房屋争议解决方式:如在共有产权房屋经营、居住、出租、转让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因甲方特殊原因不能办理房产证姓名登记手续,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只能由乙方姓名登记,故立此协议。房屋及配套设施全部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该协议一式两份,共两页,七条。双方产权人签字有效,协议自双方共有产权房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一经签订,终身有效。

房屋产权共有人签字: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月日

房屋共有协议书 篇1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购买房屋一事,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房屋并处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共同出资购买位于 的房屋一套(以下简称“合伙房屋”),该合伙房屋合同面积为 平方米,总价款 元(大写: )。

第二条

甲乙双方享有该合伙房屋的产权份额如下:甲方 %,乙方 %。双方按各自的产权份额比例承担该房屋总价款。该合伙房屋的总价款采用“首付款+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其中首付款(包含定金) 元(大写: ),由甲、乙双方分别支付 %即 元(大写: );余款 (大写: )。

双方约定将该合伙房屋登记在甲方名下。该产权登记并非合伙房屋真实的权利归属,合伙房屋之所有权由甲、乙双方按份享有,两人分别享有的 %和 %的权属。乙方有权利随时要求甲方将乙方所有份额的房屋过户到乙方及乙方指定人名下,甲方应积极配合(因变更登记产生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按产权份额共同承担)。若甲方不履行该项义务,则甲方返还乙方在该合伙房屋中支付的所有费用,并按发生争议时该合伙房屋总价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购房、按揭贷款及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证费、保险费、律师费、税费、维修经费、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费、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三条

物业管理费、装修费、税费等经营合伙房屋时所产生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甲乙双方对该合伙房屋的管理、出租等经营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甲乙双方共同执行合伙房屋的管理、出租等经营事务。如将合伙房屋出租给第三人,则《房屋租赁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与第三人签署,否则不予出租。合伙房屋的租金可以由乙方收取,但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双方按其所占的房屋产权份额分配,不足支付银行贷款本息部分由甲乙双方按其所占的房屋产权份额予以补足支付。如采用其它方式经营合伙房屋,则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四条

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占有、使用、出租、收益、处分等权利,除下列情况外,如有一方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代为行使:

(一)合伙房屋的转让;

(二)合伙房屋的经营事项;

(三)合伙房屋的抵押、担保事项;

(四)其他有关合伙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重大事项。

因一方单独对合伙房屋做出的上述事项均属无效,一方违反本条约定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并按该损失额的百分之二十支付违约金。

若双方对前款所述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而影响该房屋经营时,双方可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双方可另行书面约定各自产权份额的区域,并依照约定各自独立经营; (二)双方解除本协议,对合伙房屋进行产权分割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因变更登记产生的各项税费由双方按产权份额共同承担),各自独立经营;

(三)双方解除本协议,合伙一方可按该房屋当时的市值受让另一方的全部产权(因变更登记产生的各项税费由双方按产权份额共同承担)。

第五条

房屋所有物权出卖及优先购买权

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该合伙房屋,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双方按其所占房屋产权份额享有或承担。

本协议生效期间,一方转让其房屋产权份额时,另一方在同等价格下有优先受让权利。 若甲乙一方决定出售该合伙房屋,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同意出售该合伙房屋的一方应按合理公平的价格(市场价或评估价)购买同意出售一方的房产份额。接到售房通知书15天不予书面答复的则视为同意出售该合伙房屋。接到售房通知书后既不同意出售又不愿购买,或在15天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该合伙房屋,并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

本协议生效、履行等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该合伙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房屋共有协议书 篇12

甲方:

乙方:

为维护友好的房屋产权共有关系顺利履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物权法》,订立如下共有人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鉴于上述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佰 拾万 仟 佰 拾元整(出资比例甲占 、乙占 ),购买座落于 市 县街小区房楼单元 室(室厅 平米,车库 平米)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一处,该房屋所有权为甲乙双方共同拥有,二人共同拥有该处房屋的经营、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的权利。

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共有产权房屋的经营、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在共有产权房屋没有对外出租或者产权人一方在此经营、居住,由经营方或居住方,承担共有产权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包烧费、物业费等经营或居住所产生的费用。产权人一方在共有产权房屋单独经营,应给付另一方产权人相关费用,费用由双方协商,具体给付金额、给付时间、给付方式,应单独订立协议。

二、共有房屋产权人,共同拥有在此处房产居住的权利,产生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居住房间由双方协商。如一方产权人在此处居住,应承担房屋居住时的维修、装修费用,如对外出租或共同经营,需要装修或改造,应由双方共同出资,出资比例各占50%。

三、共有房屋产权人共同拥有此处房产的经营、管理权,共有产权房屋对外出租,所得收益分配,按照购买房屋出资比例,各得50%。任何一方产权人,不得将共有产权房屋擅自出租或私自无偿让第三人居住、使用。

四、如共有产权房屋转让,须经房屋共有产权人双方同意,并共同签字后,方可处置,所得收益各50%,房屋产权人一方拥有优先购买权,如经协商,房屋共有产权人一方全资收购此房产,应按照收购时间的市场评估价格出资购买,双方有义务共同办理转让等相关手续。共有房屋产权证件,由共有房屋产权人(姓名: )代为保管,保管人不得私自将共有房屋进行抵押、转让等损害另一方产权人利益的事情。

五、在共有产权房屋经营、出租中,共有房屋产权人一方对外签订的出租合同,应视为有效,对外签订合同一方,有义务将房屋出租时间、价格收益等情况,通报另一房屋共有产权人,并将房屋出租费用的50%,给付另一共有房屋产权人。如共有产权房屋在经营、出租过程中,房屋共有产权人一方在外地、国外或需共同办理相关手续时,不能及时赶回,为避免利益损失,双方共有房屋产权人任何一方,可以书面委托第三人代为办理,委托第三人代理的法律文书,签订的协议,应视为房屋共有产权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六、房屋共有产权人的法定继承人,拥有对此处共有房产的继承权,共有房屋产权人任何一方如发生意外,一方房屋共有产权人有义务协助另一方房屋共有产权人,办理共有房屋的产权过户、继承等相关手续,此订立的协议继续发生法律效率,不影响此协议的继续有效执

七、共有房屋产权人如一方在此经营、居住,另一方不在此经营、居住,任何一方产权人不得将共有产权房屋擅自出租或无偿让第三人居住、使用,必须经共有房屋产权人双方协商同意方可。

八、共有产权房屋争议解决方式:如在共有产权房屋经营、居住、出租、转让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因甲方特殊原因不能办理房产证姓名登记手续,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只能由乙方姓名登记,故立此协议。房屋及配套设施全部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该协议一式两份,共两页,七条。双方产权人签字有效,协议自双方共有产权房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一经签订,终身有效。

甲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